工作标准体系表范文

2022-06-18

第一篇:工作标准体系表范文

《旅游业标准体系表》编制说明

[国家旅游局]

一、制定依据:

1.1998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三定”方案中所确定的国家旅游局的主要职能。

2.1993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国家旅游局《旅游行业标准归口管理范围》(技监局标函[1993]529号)。

二、主要作用:

1.《旅游业标准体系表》(以下称《体系表》)是对国务院“三定”方案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行业标准归口管理范围》的具体实施,是旅游标准化工作开展的基础性工作。

2.《体系表》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作为旅游业标准立项工作的依据。

3.在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中,对于管理交叉关系的协调问题,《体系表》将作为解释的重要依据。

4.在与世界旅游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交流过程中,《体系表》是解释我国旅游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最基础资料。

三、编制说明:

根据《旅游行业标准归口管理范围》所确定的框架,特别是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标准化工作开展的经验和今后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实际需求,参考1999年底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所确定的制定《体系表》的主要建议,按照两种体系对旅游标准进行分类和编排,在此基础上构建旅游业标准体系的框架:

1.按照标准的一般划分,分成基础标准、设施标准、服务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5大类。

2.按照旅游业构成要素的划分,分成食、住、行、游、购、娱6大类,并且增加一大类综合类,共7类。

3.按照以上划分方法,对于已经出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经批准立项正在起草的标准和考虑申请立项的标准在表中确立位置。

4.此表是开放式的,在框架确定后,可以根据需要及时修改和补充,并及时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旅游业标准体系表

制表单位: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注:为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制表时间:2000年11月

基础标准

设施标准

服务标准

产品标准

方法标准

旅游定点餐馆设施

旅游团队餐质量标准

-旅游饭店星级评定

-旅游公寓星级评定

-旅游度假设施与服务规范

饭店客用品质量与配备 -旅游饭店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规范

-青年旅馆网络建设规范

内河游船星级评定

海上游轮星级评定

游览船星级评定

旅游汽车服务质量

旅游客车星级评定

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评定

旅游船服务质量

旅游索道设施安全

滑雪场等级划分评定

导游服务质量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

旅行社资质等级评定

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规范

出境旅游服务质量规范

(包括边境旅游服务规范)

入境旅游服务质量规范

旅行社门市服务质量规范

旅游游览点讲解服务质量规范

专项旅游产品

生态旅游产品

农业旅游产品

工业旅游产品

修学旅游产品

特种旅游产品

分时度假操作规范

旅游资源分类与评价

定点购物场所设施与服务标准

旅游商品质量标准

定点娱乐场所设施

游乐园安全服务质量

综合

旅行社组团运作规范 旅游标准化工作导则

旅游服务基础术语

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旅游规划通则

旅游信息网站建设规范

旅游电子商务业务规范

旅游咨询中心设施与服务标准

旅游厕所设施规范

旅游安全管理规范

旅游服务质量认证体系

旅游者损害赔偿标准

旅游服务质量争议受理程序

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导则

饭店职业英语标准

楼宇清洁卫生标准

景区环境质量标准

创优城市检查标准

第二篇:瓦斯治理工作体系标准

一、采掘部署

1、 矿井采掘布置方案、图纸资料;需经威信县瓦斯治理专家组审查签字;报经县煤管局备

案签字。

2、 制定采掘接替计划;需报审、报批;接替关系要合理;支护、通风、防突要符合要求;

运输要匹配。

3、 实行后退壁式采煤方法;工作面实行支护改革;不得采用落后淘汰采煤方法和工艺、穿

巷开采等非正规采煤。

二、通风可靠

1、 实现专用回风井;采区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生产水平和采区实现分

区通风。

2、 主扇、局扇、通风构筑物、通风断面符合规定要求。

3、 调整通风系统必须编制设计安全措施,且需报审;每半年报审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格图。

4、 必须计算需风量;同时进行测风和计算供风量;绘制通风网络图。

三、抽采达标

1、 抽放系统正常运行。

2、 建立机构、人员配齐;每个机构建立制度;人员责任要落实。

3、 制定抽采计划,实现“四区平衡”,抽、掘、采平衡。

4、 瓦斯抽采达到吨煤8m以下,瓦斯压力在0.74MPa以下。

5、 按时上报交换防突工程计划设施图表,井下钻场、钻孔、管路、瓦斯抽采巷按设计和计

划施工。

6、 开展瓦斯利用。

四、监控有效

1、 瓦斯监控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值班纪律性要严格;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 落实专人连续监控,及时发现突出征兆,果断迅速进行处置。

3、 监控设备装备齐全,采掘工作面按照要求设置。

4、 监控设备性能完好,运行正常。完善调校、测试记录。

五、管理到位

1、 采用非正规采煤法必须经批准,工作面防突到位、支护到位、特殊地带安全措施到位。

2、 掘进头无突出危险;巷道位置符合设计;支护不得使用木材,特殊巷道地段安全措施到

位。

3、 矿井实现双回路;风机、抽水设备实现独立供电。

4、 电器设备严禁失爆,设备安装符合要求;主要设备实现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有设备运

行正常。

5、 矿井运输实现连续和匹配;运输安全装备齐全。

6、 有防治瓦斯、煤尘、顶板、水、火五大灾害的措施,安全防护6大系统建设完善。 3

第三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陕西事业单位将以岗定薪:

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财政厅转发了《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方案》2006年7月1日起实施,改革的原则是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改革基本内容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其中,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此外,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同时,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完善调整机制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其功能、职责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根据单位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在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当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监督领导收入

加大对高层人才的激励力度,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重要人才国家投保制度,采取一次性重奖以及协议工资等灵活多样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多种分配形式,规范分配程序,合理确定收入水平,加强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的监督管理。

新聘人员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长学制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工资待遇可适当提高。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

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

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

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定级时薪级工资适当提高。其他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聘用单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地质、测绘、交通、海洋、水产、民航等行业事业单位中野外、水上作业工作人员以及飞行人员的工资标准另行制定。体育运动员仍实行体育津贴奖金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附表一: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单位: 元/月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标准一级2800元六级1040元十一级620元二级1900元七级930元十二级590元三级1630元八级780元十三级550元四级1420元九级730元

五级1180元十级680元

附表二: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单位: 元/月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标准一级2750元五级1045元九级590元二级2130元六级850元十级550元三级1640元七级720元

四次1305元八级640元

附表三:工人基本工资标准单位:元/月

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标准技工一级830元技工三级615元技工五级545元技工二级690元技工四级575元普通工540元

第四篇:HSE体系评估表

HSE体系评估表 编号 管 理 要 求 评分 要素1:HSE管理方针

1.1 公司应颁布由最高管理者批准的 “HSE目标与承诺”,定期对“HSE目标与承诺”进行审查与修订, 1 以确保其适宜性,并形成书面文件; 2 1.2 公司HSE管理“HSE目标与承诺”必须与董事会或母公司的文化、理念以及其它政策融为一体; 3 1.3 公司必须为确保实现HSE管理方针而提供必要的资源,用来开发、实施和维护HSE管理体系;

1.4 公司必须通过适当的沟通或培训方式,确保HSE管理方针在组织的所有层次(包括承包商)都得到

4 有效的沟通与执行;

1.5 各级管理组织必须根据公司HSE管理方针,通过制定HSE绩效目标、指标和管理计划,确定HSE 5 管理的方向。 要素2:风险管理 2.1 必须制定风险管理程序,以识别与公司各项生产和业务活动有关的危害,评估风险,实施控制措施, 6 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2.2 对现有的勘探、生产、改造项目、新建项目、合资合作、资产处置及装置废弃等一系列活动必须进

7 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 8 2.3 对于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及关键工艺设备设施必须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登记、申报与管理;

2.4 经评估的风险必须由各管理层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制定具体措施并通过具体的工作程序进行

9 落实,风险控制决策要有明确的文件记载; 10 2.5 项目危害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措施要在作业文件或项目审查批准文件中加以说明;

2.6 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回顾和重新评估风险的控制效果,通过制定年度HSE工作计划等方法确保风险降 11 低到现有技术水平的可接受程度。 要素3:法规要求 3.1 公司应系统地识别适用于生产作业和业务活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通过程序明确获取HSE 12 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及其变更的途径与频次;

编号 管 理 要 求 评分 13 3.2 建立适用的HSE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文件清单和档案,便于员工获取与查询; 3.3 对于已确认适用于公司的HSE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采用适当形式及时公布,以便在作

14 业过程中遵照执行; 3.4 根据HSE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对公司的各项HSE管理文件的适用性定期进行评估和 15 修订; 16 3.5 根据公司生产作业或业务情况的变更,确定新的重大危险源或作业对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性; 17

3.6 定期开展遵法审核与评估,确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要素4:目标管理 4.1 各级管理组织应根据风险评估,每年制定和公开公布年度HSE绩效目标与指标,并及时向员工沟通

18 传达,使所有工作人员充分理解; 4.2 各部门必须定期制定明确的HSE管理目标与指标。衡量HSE绩效目标的指标应分解为输入指标(行

19 动性指标)和输出指标(结果性指标);

20 4.3 制定HSE目标与指标时必须依据公司方针、法规及HSE计划并满足相关要求; 21 4.4 各部门要按照公司的报告要求,定期汇报其安全绩效的目标与指标数据; 4.5 HSE目标与指标是各级管理组织HSE管理绩效考核和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每年进

22 行评估并记录在档。 要素5:组织与责任

5.1 管理人员应确保职责范围内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HSE责任机制,通过自身行动树立正确的HSE 23 行为榜样,激励和强化积极的HSE行为; 24 5.2 各级管理组织的第一负责人是其组织内HSE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HSE管理负全面责任;

5.3 各级管理组织的第一负责人应确保把HSE的方针、程序、标准与法规要求应用到生产计划、业务发

25 展和决策程序中去,确保建立起文件化的管理程序来实现这些要求; 5.4 管理人员应依据HSE目标、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办法,分配相应的资源,组建HSE管 26 理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与监督; 27 5.5 根据相关人员的意见反馈,定期对照本年度HSE目标与指标对HSE绩效进行考核;

编号 管 理 要 求 评分 5.6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岗位HSE责任制、遵守HSE法规与作业程序与标准,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

28 绝违章指挥。 要素6:人员、培训与行为

29 6.1 人员招聘、选拔和任命程序应能确保员工的职位、技能、身体、心理条件适合指派工作的需要;

6.2 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HSE培训计划,实施相应的HSE培训,确保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HSE技能。

30 对培训效果要进行评估,以确保其有效性; 6.3 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得到定期的健康 31 检查; 6.4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作业场所的HSE管理方针、程序、标准、规程与要求,及时报告隐患与事故,参 32 与事故调查; 6.5 推广行为安全观察、审核和行为安全管理,鼓励员工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强化安全标准,结合

33 员工HSE绩效考核,及时提供反馈并保存记录; 6.6 新入厂或转岗的员工、承包商和其它来访人员都要进行适当的入厂安全教育或培训,其中包括公司

34 HSE程序、标准、相关指南及应急程序。 要素7:员工参与和沟通

7.1 公司应建立广泛的沟通渠道,以便员工、承包商、公众等各相关方了解公司HSE理念、体系要求和 35 管理现状; 36 7.2 管理人员应定期走访现场,进行工作指导,增强与现场作业人员的沟通和了解;

37 7.3 完善安全绩效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HSE管理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38 7.4 开展HSE合理化建议及未遂事故、不安全行为的报告与分析活动,提升公司的HSE氛围;

7.5 鼓励员工之间开展各项HSE互动,如自我行为观察和相互行为观察,激励员工进行自我审核和自我 39 提高; 7.6 管理人员应确保有关HSE管理的经验和事故教训得到及时的交流和沟通,分享国内外HSE管理经

40 验、科技成果、良好作业实践以及相关知识,建立公司内部的信息平台,共享安全信息。 要素8:文档与资料

编号 管 理 要 求 评分 8.1 针对公司的HSE风险,建立系统的HSE管理体系,对核心要素、关键过程及标准等的管理要求及

41 其相互联系进行描述,形成书面及电子文件; 42 8.2 建立系统的HSE体系程序、文档与资料的管理制度,明确文档资料的保存职责与要求;

8.3 确认适用的法规、证书或执照、技术规范及操作程序,制定可查阅的操作文件,定期与工作人员进 43 行交流; 44 8.4 HSE体系管理文件应采用规范的格式,及时清理过期的资料; 45 8.5 所有HSE文档资料应方便员工查阅,保存有效的使用记录。

要素9:作业控制

9.1 建立和完善作业标准、指南及操作程序,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岗位职责、具备相 46 应技能、理解并遵守相关的作业规程; 9.2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日常作业及维修等各项作业活动,识别潜在危害,运用风险评估工具, 47 评估HSE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9.3 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完工检查,完成各项性能测试并验收,以保 48 证建造与设计相符,并保存检查记录; 49 9.4 对关键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测,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50 9.5 制定设备启动、操作、维修和停车程序,明确对关键作业活动的授权与审批权限; 51 9.6 识别、评估并管理高风险作业,制定相应的作业标准,规范作业流程;

9.7 采用系统的管理方法,对承包商进行风险评估、资格预审、培训、开工确认、监督审查和完工评估,

52 降低承包商作业的风险; 9.8 评估各种有关机构、人员、系统、规程、设备、产品、原材料等方面的临时或永久性变更,并对这

53 些变更加以管理,使其对健康、安全和环境所造成的风险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要素10:职业健康

54 10.1 对作业场所进行系统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识别、调查、记录和评估职业健康风险,制定控制措施; 55 10.2 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作业场所进行明确标识;

编号 管 理 要 求 评分 10.3 为员工提供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以提高员工意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56 和其它要求; 57 10.4 配备必需的、合格的、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卫生监测工具; 58 10.5 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危害控制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59 10.6 根据职业健康方面的风险,制定职业健康管理方案、监测计划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10.7 公司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组织对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

60 如实告知员工和记录在档; 10.8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根据法规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方面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控制措 61 施。 要素11:环境保护 11.1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必须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制度,执行环境保

62 护设施和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63 11.2 及时传达最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环境管理程序与要求; 11.3 对作业场所进行系统的环境危害识别与调查,评估环境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保存环境

64 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估的相关记录; 11.4 生产作业过程中,制定系统的废弃物排放监控及管理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废气、废水、固

65 体废弃物的排放,废弃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11.5 编制及收集化学品材料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标签和其它资料,并根据法规或用户要求以及在

66 资料发生变化时,向运输和使用产品等相关单位分发; 67 11.6 为员工提供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环保意识与技能; 68 11.7 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排放,节约能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69 11.8 具备防止和控制溢油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配备与其开发规模相适应的溢油应急设施和工具。

要素12:社会责任

70 12.1 公司业务中与HSE相关事宜应与员工、承包商、政府、社区公众建立并保持公开和主动的交流;

编号 管 理 要 求 评分 71 12.2 尊重政府和社区对公司的业务活动在HSE方面的期望与关注; 72 12.3 保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保护员工个人隐私,尊重人权; 12.4 评估公司作业活动、产品、生产设施的变更给社区带来的影响,确保在业务活动的过程中得到有效 73 控制; 74 12.5 对于外包外购的产品和服务要经过验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当地社区的健康安全环保标准; 75 12.6 消除各种形式的强制性劳动,杜绝任何歧视行为; 76 12.7 在公司的任何业务活动过程中,反对各种形式腐败,包括营私舞弊,敲诈勒索和行贿受贿。

要素13:危机与应急

77 13.1 制定分公司书面的危机管理及应急响应的原则、策略和程序; 78 13.2 根据法规要求,制定覆盖全部设施和作业区域的事故应急预案; 13.3 应急预案必须分析分公司业务活动过程中的风险,针对人员伤亡、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79 环境污染、公共卫生、恐怖事件等突发事件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制订详细的应急措施;

13.4 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划分、应急程序、通讯、联络、应急资源、撤离程序、重要 80 资源的保护及备份安排、训练和演习要求;

13.5 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岗位和职责,并指导如何使用应急与危机管理工具和资

81 源; 13.6 定期更新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以便评估并提高应急响应和危机管理能力,检验和测试演练应急响 82 应所需的装备、设施及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要素14:绩效监测

83 14.1 建立文件化的、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绩效监测与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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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鼓励全体员工参与HSE绩效监测、评估或提出建议;

85 14.3 完整保存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各项HSE监测数据与记录,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86 14.4 制定客观、系统的绩效评估计划,定期进行HSE绩效评估,并记录存档;

编号 管 理 要 求 评分 14.5 每年结合年度HSE工作报告,在审查和监测的基础上考虑并制定以新的风险评估为依据的目标与指 87 标; 88 14.6 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绩效目标、指标及计划,以不断改进HSE绩效和管理方法。 要素15:事故预防

89 15.1 制定事故预防、事故调查与根源分析的原则、要求和程序,并及时传达到每位员工; 90 15.2 任何事故都必须上报、进行事故调查和根源分析,找出并监测事故发展趋势,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15.3 公开报告、调查、分析并记录所有HSE方面的事故事件(包括未遂事故),建立事故事件报告管理 91 系统; 15.4 建立事故事件分级调查程序,重大事故要由多个业务部门或多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进行 92 调查; 15.5 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根源分析的结论和整改及预防措施都要以文件的形式存档,定期检查整改措施 93 的落实; 15.6 每次事故都要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相关人员在收到事故教训的信息后及时传达,必要时,与同

94 行业及相关政府管理机构相互交流,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95 15.7 制定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隐患识别、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与分析的培训。

要素16:评估与改进

16.1 建立文件化的HSE审核程序,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HSE外部 96 审核,以保障HSE体系的持续改进; 97 16.2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HSE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定期自评; 16.3 根据审核和评估的结果来确定对管理体系进行修订,在对HSE某个要素进行修订时,要评价其对整 98 个管理体系的影响; 99 16.4 审核小组应与各部门共同制定出客观系统的审核计划,审核报告必须记录存档; 16.5 定期进行管理评审与审核,结合年度HSE绩效监测结果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编制年度HSE工作报 100 告。

评分定义与标准

利用从以上评估问题中收集到的反馈信息和证据进行评分,每个管理要求的得分可通过以下指引给出: “0”—系统尚未建立,对管理要求几乎不知道或不理解。 “1”—有一些非正式的系统、过程管理与程序存在,并对这些有一定的了解,因为这些内容与满足HSE管理要求的要求有关(这意味着处于开始学习的阶段)。 “2”—已确定并定义了实现HSE管理要求的要求并制定了完善所需过程管理与程序的计划。直接参与系统完善和执行的人员理解HSE管理要求的要求(这意味着达到了学习和完善的阶段)。 “3”—过程管理、程序及标准广泛存在并运用,已制定并完善计划来执行尚待处理的程序。员工明确知道自己在满足HSE管理要求的程序与计划中的职责和角色。能“体现出”和已建立的过程管理与程序相符(这意味着绩效平均水平较好)。 “4”—现有的过程管理与程序系统地实施并满足了HSE管理要求。部门能够证明完全遵守适用的法律要求和分公司的HSE目标。人们十分明确自己的职责和角色,并能够证明完全遵从现有的过程管理与程序(这意味着取得非常满意的绩效)。 “5”—能够证明现有的过程管理、程序与标准不断地改进、完善。部门的绩效被认定为同级或同行业中优秀的一类。人们积极主动地参与HSE活动,HSE绩效持续改善,拥有优良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意味着一流的绩效)。 分值标准 本评估工具要求所有与部门有关的管理要求都得到评估并给出分值。分值是以是否符合16个要素打出一个总的百分比分值,该分值要将那些不适用HSE管理要求排除在外。根据对每个管理要求对应的评估问题的回答情况给出0-5的分值。该分值以客观证据为依据,如:有适当记录表明和文件程序、规程、培训计划等相符。鼓励评估团队依据客观证据,在《评估工具》表的“注释”栏中,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现有的程序和行为以及存在的差距。这将帮助提供评审的依据,明确给出该分值的理由。 理论上最高分为100,分值计算公式为:总分除以 5 而得。例如:总分 380分,除以5后等于76分。所评分值均为整数。在一个分值内所有的标准都满足的前提下才能够得到5分,否则只能够得到较低的0-4分。评估团队在决定什么分值时应该将其发现记录在‘注释’栏内,该分值主要是根据对现有程序和行为的客观审查和确认的差距来确定的。如有不适合项,则默认为5分。 当完成HSE管理要求的评估时,记住我们的主要目的是发展、完善程序和管理体系。这些好的程序、标准和管理体系能够帮助我们实现安全承诺,并提升公司的声誉。这就需要通过严谨的、诚实公正

的评估来发现差距之所在,并制订整改建议与行动计划。

第五篇:中国职业分类体系表(范文)

中国职业分类体系表

近日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共1838个职业。

这部大典是我国第一部具有国家标准性质的职业分类大全,是由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大典参照国际标准职业,从我国实际出发,按照工作性质同一性的基本原则,对我国社会职业进行了科学划分和归类,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职业结构状况,填补了我国职业分类的一项空白。

这部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8个大类分别是: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 员;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 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第七大类:军人;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在昨天举行的首发式上,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对这部大典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大典的颁布将为开展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进行就业人口结构及其发展趋势的统计分析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对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完善企业劳 动组织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1(GBM0)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行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社团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大类包括下列中类:

1-01(GBM0-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1-02(GBM0-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GBM0-3)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4(GBM0-4)事业单位负责人

1-05(GBM0-5)企业负责人

1-01(GBM0-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1-01-00(GBM0-10)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1-01-00(GBM0-10)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1-00-00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1-02(GBM0-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1-02-01(GBM0-21)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2-02(GBM0-22)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2-03(GBM0-23)人民法院负责人

1-02-04(GBM0-24)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1-02-05(GBM0-25)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2-99(GBM0-29)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2-01(GBM0-21)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2-01-00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常务委员会负责人主要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2)工作机构负责人主要为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服务。

1-02-02(GBM0-22)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2-02-00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人民政协负责人主持政协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2)工作机构负责人主要负责政协机关工作。

1-02-03(GBM0-23)人民法院负责人

在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2-03-00人民法院负责人

在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领导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参加案件审判时,担任审判长,主持法庭审判;(2)领导本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3)代表人民法院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院长依法提请任免或任免下级人民法院和本级人民法院其他审判人员的法律职务;(5)依法审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的等级和衔级;(6)主持或参加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7)主持或参加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指导对法官的培训、评议和考核;(8)主持或参加法院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政与后勤工作;(9)负责分管的审判业务工作、法官队伍管理工作、法院行政和后勤工作;(10)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1-02-04(GBM0-24)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2-04-00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组织制定检察工作规划;(2)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领导本院和所属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履行依法进行法律监督、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等检察职责;(4)主持本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列席本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依法行使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撤换或任免的建议权,以及本级检察院检察人员的任免权;(6)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1-02-05(GBM0-25)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2-05-00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领导所属各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本级行政机关会议;(2)签署有关重要请示、报告、命令、指示等;(3)处理其他日常工作。

1-02-99(GBM0-29)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指未列入1-02-01至1-02-05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2-99-00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指未列入1-02-01至1-02-05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GBM0-3)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1-03-01(GBM0-31)民主党派负责人

1-03-02(GBM0-32)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03(GBM0-33)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

1-03-99(GBM0-39)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01(GBM0-31)民主党派负责人

在各民主党派各级组织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3-01-00民主党派负责人

在各民主党派各级组织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重大政策,组织制定各自政党的工作指导方针、目标和任务;(2)贯彻执行“长期共存,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组织和领导其成员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3)围绕国家的中心任务,组织和领导其成员开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各项活动;(4)依照法律和各自政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反映其成员和所联系降价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5)加强各自政党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1-03-02(GBM0-32)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人民团体各级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职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3-02-01工会负责人

在工会各级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职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工会作的指导方针、任务和工作目标;(2)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突出履行“维护”职能的同时,履行“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3)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组织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4)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5)组织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工会报告;(6)负责对工会经费的管理和审查审计等工作。

1-03-02-0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负责人

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各级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职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共青团的工作指导方针、目标和任务;(2)宣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投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3)加强共青团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共青团的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重大问题,领导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4)调查青年思想、工作、发展状况,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03-02-03妇女联合会负责人

在妇女联合会各级组织及其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职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妇联的指导方针、任务和工作目标;(2)组织讨论并决定有关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向党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3)代表和组织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4)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1-03-02-99其他人民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指未列入1-03-02-01至1-03-02-03的人民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03(GBM0-33)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

在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下列职业:

1-03-03-00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

在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组织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动员、教育居(村)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维护居(村)民的合法权益,保护社区的环境和资源;(2)支持和组织居(村)民发展生产,承担居(村)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的管理,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活动;(4)召集并主持居(村)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有关公共事务、公共利益、公益事业,协助人民政府搞好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5)负责调解居(村)民之间的民事纠纷;(6)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搞好社区内的普及教育;(7)听取居(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民情民意;(8)主持居(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3-99(GBM0-39)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指未列入1-03-01至1-03-03的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99-00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指未列入1-03-01至1-03-03的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4(GBM0-4)事业单位负责人

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1-04-01(GBM0-41)教育教学单位负责人

1-04-02(GBM0-42)卫生单位负责人

1-04-03(GBM0-43)科研单位负责人

1-04-99(GBM0-49)其他事业单位负责人

1-04-01(GBM0-41)教育教学单位负责人

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中学、小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单位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4-01-01高等学校校长

在高等学校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教育方针,确定学校教育目标,制定政策和措施;(2)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确定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校内组织机构的负责人;(4)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进行思想教育;(6)组织拟定并执行学校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财产;(7)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8)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1-04-01-02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校长

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教育方针,确定学校教育目标,制定政策和措施;(2)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确定学校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任免校内组织机构负责人,批准教学人员的职务任免;(4)按照国家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活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协调教学人员,保证教学计划的执行,协调教学人员,保证教学正常进行;(5)组织开展生产实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6)组织拟订和执行经费预算方案、财务计划,保护和管理学校财产;(7)组织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8)组织学校的德育、体育、美育及课外活动;(9)主持校务会议;(10)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1-04-01-03中小学校校长

在中学、小学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校发展目标和规划;(2)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根据国家制定的教学计划组织教育教学工作;(3)确定学校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按有关程序提名副校长人选,任免组织机构负责人;(4)对教职工实施聘任、考核、奖惩直至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辞退;(5)负责学校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和课外活动;(6)负责学校财务和总务工作;(7)主持校务会议;(8)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1-04-01-99其他教育教学单位负责人

指未列入1-04-01-01至1-04-01-03的教育教学单位负责人。

1-04-02(GBM0-42)卫生单位负责人

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采供血机构等卫生机构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4-02-00卫生单位负责人

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采供血机构等卫生机构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主持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财务计划等,检查实施情况;(2)主持确定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分工和人员配备,批准人员的任免和奖惩;(3)主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制度执行情况;(4)指导和协调下属部门工作,审批下属部门工作报告,检查下属部门工作计划实施情况;(5)主持本单位卫生业务工作,组织制定重点医疗方案、重大疾病控制、保健康复以及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对策;(6)主持群众来信来访和医疗卫生事故与纠纷的处理工作;(7)主持拟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为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04-03(GBM0-43)科研单位负责人

在科研单位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4-03-00科研单位负责人

在科研单位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拟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组织申请国家及有关部门的科研任务;(2)制定科研实施计划与研究方案;(3)组织科研项目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撰写研究与实验报告;(4)综合管理本单位的人、财、物;(5)协调、督促、检查科研等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6)组织科研项目的鉴定、评审等。

1-04-99(GBM0-49)其他事业单位负责人

指未列入1-04-01至1-04-03的事业单位负责人。

1-04-99-00其他事业单位负责人

指未列入1-04-01至1-04-03的事业单位负责人。

1-05(GBM0-5)企业负责人

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1-05-01(GBM0-50)企业负责人

1-05-01(GBM0-50)企业负责人

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5-01-01企业董事

在企业中,经股东大会选举的企业最高层具有决策权的董事会组成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2)决定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企业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及其规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方案;(4)拟定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等职权规定的方案;(5)聘任或解聘企业经理,并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6)制定企业内基本制度。

1-05-01-02企业经理

在企业中,经董事会聘任或经职代会选举或经上级任命的企业负责人。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执行董事会决议或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2)领导企业日常生产管理工作;(3)拟定或决定企业内部机构设置;(4)按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行使人事聘任、解聘或任免权;(5)拟定企业的基本规章制度;(6)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1-05-01-03企业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

在企业经营、生产或业务、行政等职能部门担任经理或主管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接受企业主管领导的指挥,对企业主管领导负责;(2)执行企业决策,组织编制、调整、修改部门发展计划、规章制度、实施方案等,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谋;(3)组织实施本部门工作,并提出改进、调整建议;(4)管理本部门内部其他活动。

1-05-01-99其他企业负责人

指未列入1-05-01-01至1-05-01-03的企业负责人。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

2(GBM1/2)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本大类包括下列中类:

2-01(GBM1-1至1-2)科学研究人员

2-02(GBM1-3至1-6)工程技术人员

2-03(GBM1-7)农业技术人员

2-04(GBM1-8)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

2-05(GBM1-9)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6(GBM2-1)经济业务人员

2-07(GBM2-2)金融业务人员

2-08(GBM2-3)法律专业人员

2-09(GBM2-4)教学人员

2-10(GBM2-5)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2-11(GBM2-6)体育工作人员

2-12(GBM2-7)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

2-13(GBM2-8)宗教职业者

2-99(GBM2-9)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01(GBM1-1/1-2)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2-01-01(GBM1-11)哲学研究人员

2-01-02(GBM1-12)经济学研究人员

2-01-03(GBM1-13)法学研究人员

2-01-04(GBM1-14)社会学研究人员

2-01-05(GBM1-15)教育科学研究人员

2-01-06(GBM1-16)文学、艺术研究人员

2-01-07(GBM1-17)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人员

2-01-08(GBM1-18)历史学研究人员

2-01-09(GBM1-19)管理科学研究人员

2-01-10(GBM1-21)数学研究人员

2-01-11(GBM1-22)物理学研究人员

2-01-12(GBM1-23)化学研究人员

2-01-13(GBM1-24)天文学研究人员

2-01-14(GBM1-25)地球科学研究人员

2-01-15(GBM1-26)生物科学研究人员

2-01-16(GBM1-27)农业科学研究人员

2-01-17(GBM1-28)医学研究人员

2-01-99(GBM1-29)其他科学研究人员

2-01-01(GBM1-11)哲学研究人员

从事自然、社会思维的一般规律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01-00哲学研究人员

从事自然、社会与思维的一般规律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心理学、无神论、宗教学等;(2)研究哲学发展的历史;(3)比较研究东西方哲学。

2-01-02(GBM1-12)经济学研究人员

从事经常学理论研究,运用经济学原理对经济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人员。

2-01-02-00经济学研究人员

从事经济学理论研究,运用经济学原理对经济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商品和劳务的生产、分配和交换及其衍生的市场贸易趋势、价格政策、信贷结构、消费、就业、生产力等经济问题;(2)收集和分析经济资料,建立数学模型,说明和预测经济行为与经济形态;(3)研究经济制度、经济发展史、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学方法论;(4)研究财政、税收、金融、国际贸易等专业领域的经济问题,为政府、企业等提供咨询。

2-01-03(GBM1-13)法学研究人员

从事法学理论、法学史及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03-00法学研究人员

从事法学理论、法学史及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法律思想史和法制史;(2)研究法律的社会功能、立法、与司法等法学理论问题;(3)研究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4)进行法律咨询等。

2-01-04(GBM1-14)社会学研究人员

从事人类社会的起源、发展、结构、社会模式及其相互关系等研究的人员。

2-01-04-00社会学研究人员

从事人类社会的起源、发展、结构、社会模式及其相互关系等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和调查诸如家庭、社区或教育等的社会学方面的社会现象,或劳资关系、犯罪等领域的人类行为;(2)分析调查资料,对比研究调查结果,以适当的方式组织和陈示调查资料及结论,提供给政府、工商企业等单位使用。

2-01-05(GBM1-15)教育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教育科学应用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05-00教育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教育科学应用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教育思想、教育规律、教育科学实验方法;(2)研究教育制度、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管理与评估;(3)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教育信息,预测教育发展趋势;(4)开展教育科学应用研究,进行典型试验,推广研究成果,并为政府、学校及有关机构提供教育咨询服务。

2-01-06(GBM1-16)文学、艺术研究人员

从事文学、艺术理论、文艺美学和新闻学等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06-00文学、艺术研究人员

从事文学、艺术理论、文艺美学和新闻学等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文学、艺术的共同本质、特征和一般规律;(2)发掘和整理古代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成果,比较研究东西方文学、艺术;(3)对各个历史时期的文艺家及其作品进行研究与评论。

2-01-07(GBM1-17)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人员

从事图书馆的组织与管理和图书、情报资料的选择与利用管理论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图书馆的功能与社会价值;(2)研究目录学和分析、选择文献资料办法;(3)研究图书、情报资料存储管理的自动化与资料查询的网络化;(4)鉴定古籍版本并编制书目;(5)分析读者阅读需要,研究、指导图书、情报资料利用的方法。

2-01-08(GBM1-18)历史学研究人员

从事过去人类活动的断代、区域和专题研究的人员。

2-01-08-00历史学研究人员

从事过去人类活动的断代、区域和专题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查阅原始记录、报刊、书籍等资料,参考其他学者研究成果,研究特定地区、国家和特定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历史情况,撰写史学资料;(2)鉴定历史事件记录资料的真实性,并以文字等形式提出研究结论。

2-01-09(GBM1-19)管理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社会各类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的资源、环境、战略和机制的理论与方法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09-00管理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社会各类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的资源、环境、战略和机制的理论与方法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管理科学、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的理论与方法;(2)研究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等的理论与方法;(3)研究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等的理论与方法。

2-01-10(GBM1-21)数学研究人员

从事数学理论研究,开发和改进数学方法,运用数学原理和技术解答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计算机应用等领域专门问题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0-00数学研究人员

从事数学理论研究,开发和改进数学方法,运用数学原理和技术解答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计算机应用等领域专门问题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代数、几何、数论、概率和其他数学分支的基础理论;(2)假设并检验数学原理,开发和改进数学方法;(3)运用数学原理和技术,解答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管理决策和电子计算机数据处理等领域的专门问题。

2-01-11(GBM1-22)物理学研究人员

从事力、热、光、声、电磁、原子、分子、基本粒子等物理现象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1-00物理学研究人员

从事力、热、光、声、电磁、原子、分子、基本粒子等物理现象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物质的性质和构造、能量的转换和传递、质能关系以及力、热、光、声、电磁、原子、分子、基本粒子等物理现象;(2)研究物理定律和原理在工业、医疗、军事以及其他方面的实际应用;(3)应用数学原理分析和研究物理现象,并以数学语言作出结论;(4)说明结论同已知物理定律的关系,或提出新的理论、概念和定律,解释结论。

2-01-12(GBM1-23)化学研究人员

从事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核化学、化学物理学、高分子化学、化学工程学等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2-00化学研究人员

从事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核化学、化学物理学、高分子化学、化学工程学等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物质的构成、性质、相互作用及其对光、热、压力等因素变化的反应;(2)应用已知的化学原理、方法和技术,开发新产品和新生产方法。

2-01-13(GBM1-24)天文学研究人员

从事银河系、星系、太阳和其他恒星、行星、卫星等天文现象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3-00天文学研究人员

从事银河系、星系、太阳和其他恒星、行星、卫星等天文现象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装有摄影机、分光仪、射线探测仪、测光仪、测微器等专用仪器的光学望远镜和无线电望远镜,研究银河系、星系、太阳和其他恒星、行星、卫星等天文现象,测定天体的大小、质量、形状、成分、结构、温度、亮度和运动情况,计算天体的相对位置和已观察到的天体轨道,并编制航空、航海人员使用的数值表,标明在一定的时间太阳、月亮、行星、恒星对地球的相对位置;(2)研究天体运动理论、时空关系理论以及星球、星系和宇宙演变与结构理论等。

2-01-14(GBM1-25)地球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地质学、地理学、海洋科学、大气科学等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4-00地球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地质学、地理学、海洋科学、大气科学等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地球的构造、组成及动态变化,地球的形状、大小及质量;(2)研究并测量地震、地球引力、地电、地热、地磁等现象;(3)运用化学方法分析地球及其他星球的化学组成,元素的分布、移动或变化状态,研究地球的进化历史;(4)研究地壳的组成和构造,检验岩石、矿物、动植物化石,鉴定地球发展过程,推断生命演化,建立地质形成年表并确定其性质;(5)研究大气的现象及人类活动对它的影响、这些现象的演变规律及如何利用这些规律为人民服务。

2-01-15(GBM1-26)生物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生命现象和生命过程的理论研究及应用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5-00生物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生命现象和生命过程的理论研究及应用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生物的起源、生殖、进化、遗传功能、结构、分布、环境和相互关系;(2)观察生物在自然环境中的特性和行为;(3)鉴定、分类和保存生物样品,并研究进化、疾病等问题,提供样品群;(4)应用解剖、显微镜检查、化学染色和摄影等技术,在实验室对生物标本进行实验研究。

2-01-16(GBM1-27)农业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农、林、牧、渔、水利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人员。

2-01-16-00农业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农、林、牧、渔、水利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农作物、林木、牧草等栽培、育种、耕作、土壤和肥料及病、虫、鼠、兽防治的技术方法;(2)研究农、林、牧、渔产品储藏与加工利用;(3)研究农、林、牧、渔业机具的应用和改良;(4)研究农田灌溉、水利和节水农(林)业;(5)研究沙漠化防治,水土保持和荒漠化治理,山区、沙区、湿地等综合开发,园林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等林业生态建设;(6)研究畜牧兽医理论方法与技术;(7)研究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及农村能源利用等;(8)研究农、林、牧、渔业资源保护和利用;(9)研究农、林、牧、渔业高新技术;(10)研究农、林、牧业区划和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监测评价和可持续经营的理论、技术、方法;(11)研究农、林、牧、渔业科技管理,农林经济与农林科技推广,农林生产经营管理。

2-01-17(GBM1-28)医学研究人员

从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特种医学、药学以及中国传统医药学、中西医结合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7-00医学研究人员

从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腔医学、特种医学、药学以及中国传统医药学、中西医结合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人体的结构与功能及其疾病与健康相互转化的规律;(2)研究疾病的诊断、治疗与康复的新技术、新方法;(3)研究防止致病因子发生、发展,阻断致病因子传播,提高易感人群及个体致病因子的抵御与免疫能力的新技术和新方法;(4)研究口腔卫生保健及口腔疾病诊断、治疗的新技术、新方法;(5)研究运动、潜水、航空航天等特殊条件下的医学问题;(6)研究药物的成分、结构、生物活性等;(7)研究与发展中医药学、民族医药学;(8)研究中西医结合的理论与相关技术方法。

2-01-99(GBM1-29)其他科学研究人员

指未列入2-01-01至2-01-17的科学研究人员。

下列职业归入本小类:

2-01-99-01体育研究人员

从事健身运动和竞技体育运动的理论、方法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运动员选材、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2)研究运动生理、运动心理、运动生物化学等竞技运动基础理论;(3)研究运动项目技术、战术理论方法;(4)研究健身运动的理论、方法及身体监测等。

2-02(GBM1-3/1-4/1-5/1-6)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矿物勘探和开采,产品开发和设计、制造,建筑、交通、通信及其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的技术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2-02-01(GBM1-31)地质勘探工程技术人员

2-02-02(GBM1-32)测绘工程技术人员

2-02-03(GBM1-33)矿山工程技术人员

2-02-04(GBM1-34)石油工程技术人员

2-02-05(GBM1-35)冶金工程技术人员

2-02-06(GBM1-36)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2-02-07(GBM1-37)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2-02-08(GBM1-38)兵器工程技术人员

2-02-09(GBM1-39)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2-02-10(GBM1-41)航天工程技术人员

2-02-11(GBM1-42)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2-02-12(GBM1-43)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2-02-13(GBM1-44)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

2-02-14(GBM1-45)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2-02-15(GBM1-46)电力工程技术人员

2-02-16(GBM1-47)邮政工程技术人员

2-02-17(GBM1-48)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员

2-02-18(GBM1-49)交通工程技术人员

2-02-19(GBM1-51)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2-02-20(GBM1-52)铁路工程技术人员

2-02-21(GBM1-53)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2-02-22(GBM1-54)建材工程技术人员

2-02-23(GBM1-55)林业工程技术人员

2-02-24(GBM1-56)水利工程技术人员

2-02-25(GBM1-57)海洋工程技术人员

2-02-26(GBM1-58)水产工程技术人员

2-02-27(GBM1-59)纺织工程技术人员

2-02-28(GBM1-61)食品工程技术人员

2-02-29(GBM1-62)气象工程技术人员

2-02-30(GBM1-63)地震工程技术人员

2-02-31(GBM1-64)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

2-02-32(GBM1-65)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2-02-33(GBM1-66)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员

2-02-34(GBM1-67)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

2-02-99(GBM1-69)其他工程技术人员

2-02-01(GBM1-31)地质勘探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探测地球的内部结构、组成、构造特征和地层分布,绘制地质图件,确定石油、天然气,煤及其他金属与非金属矿床位置、储量及开发价值的工作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1-00地质勘探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探测地球的内部结构、组成、构造特征和地层分布,绘制地质图件,确定石油、天然气,煤及其他金属与非金属矿床位置、储量及开发价值的工作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野外地质剖面、综合地质录井、地震剖面、测井资料和实验室分析化验等资料,建立地层层序,研究矿床的形成条件;(2)根据地质、物探、测井、航空照片和地球化学等资料,绘制地质图件,确定矿床类型、储量及分布位置,评价其开采价值,制定矿床开发方案;(3)针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地质和工程问题,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2-02-02(GBM1-32)测绘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地球整体及其表面和外层空间中的自然和人造物体与空间分布有关的信息采集、处理、丰收储分析、管理、更新及利用的工程技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2-01大地测量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研究和确定地球形状、大小、重力场、整体与局部运动和地表面点的几何位置及其变化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和确定地球形状、大小、重力场以及整体与局部运动;(2)利用地面大地测量技术和方法规划、设计国家大地控制网并进行测定及数据处理;(3)研究利用人造地球卫星及空间大地测量技术和方法进行大地测量有关的技术标准、质量检查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测量仪器检校与维修。

2-02-02-02工程测量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工程建设和资源开发的勘测设计、施工、竣工、变形观测和运营管理中的测量以及地籍测绘、境界测绘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和资源开发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变形监测和运营管理各阶段的测量;(2)设计、实施对土地及有关附属物的权属界线、位置、数量和利用现状进行测绘;(3)为确定国界、行政区域界线进行测绘;(4)研究、制定工程测量和地籍测绘的技术标准、质量检查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测量仪器检校与维修。

2-02-02-03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技术人员

利用摄影机或遥感器获取目标物的影像及相应电磁波信息并进行分析和处理,揭示其几何、物理特性,以确定表达目标物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性质及其变化规律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按测区情况进行航空摄影设计并指导航摄;(2)使用常规的或现代数字测绘技术,利用航摄相片、遥感资料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生产模拟或数字形式存储和表达的基础地理信息产品;(3)研究、制定摄影测量与遥感影像处理的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标准、技术规范,检查验收航摄相片资料和地形图原图。

2-02-02-04地图制图与印刷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地图设计、地图编纂、地图印刷以及数字制图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收集与地理信息有关的资料,设计、编绘地图原图,指导作业人员绘制可供印刷的地图出版原图;(2)研究专题地图的理论、设计、编制技术及其应用;(3)设计与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采集并处理地理信息数据,设计并建立专题地理信息系统;(4)研究开发数字地图、多媒体地图、电子地图以及特种地图;(5)研究制定地图制图与地图印刷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地图产品。

2-02-02-05海洋测绘工程技术人员

以海洋水体和海底为主要对象进行测量和编制海图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为研究和解决海洋表面和海底的形状及其变化、确定海洋区域重力场、实施平面和高程控制,进行测量及岛陆联测;(2)为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对海洋和江河湖泊水域及毗邻陆地进行水深和岸线测量以及底质、障碍物深测;(3)为海上工程设计与施工进行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施工放样测量、变形测量;(4)设计、编绘海图、航道图;(5)研究海洋测绘的技术标准、质量检查标准、技术规范。

2-02-02-99其他测绘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2-01至2-02-02-05的测绘工程技术人员。

2-02-03(GBM1-33)矿山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采矿、选矿也矿物加工生产工艺的开发、设计并进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3-01采矿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采矿生产工艺开发、设计并进行采矿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地质构造、矿床、矿物情况;(2)研究露天、井下采矿生产工艺方法、开拓布置方式;(3)研究提高产量、资源利用的方法;(4)设计矿区开采规划、开拓方式、采矿生产工艺和装备、生产布局及生产系统;(5)制定采掘技术指标;(6)根据地质、矿床、作业面情况,调整操作方法、技术规程;(7)进行矿山生产组织、调度;(8)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9)调整矿井通风方式,测定矿压等情况,采取预防事故措施;(10)制定维护、保养、修理作业面、巷道的方法;(11)研究与制定采矿机械化的技术方案与开采工艺;(12)研究与开发采矿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与新材料;(13)设计矿井安全系统,制定安全作业规程及预防事故措施。

2-02-03-02选矿与矿物加工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原矿精选生产工艺研究、设计并进行选矿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矿物中金属、煤等含量情况;(2)研究使用重选、浮选、磁选等物理、化学方法将矿物精选的生产工艺方法;(3)研究提高选矿品位、最大限度合理回收有用矿物的方法;(4)研制新的选矿工艺方法;(5)设计洗煤、选矿生产工艺、生产布局;(6)制定精矿品位、杂质含量、金属收得率等选矿技术指标;(7)根据原矿情况变化,调整操作方法、技术规程、生产工艺;(8)制定选矿药剂等介质的配制方法;(9)进行选矿企业的生产组织、调度;(10)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11)研究矿物的综合利用;(12)研究开发选煤技术、煤的气化和液化技术、煤炭燃烧技术、煤炭能源转化技术、烟道气除尘技术和脱硫技术等。

2-02-03-99其他矿山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3-01至2-02-03-02的矿山工程技术人员。

2-02-04-01石油开采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采工程技术和方法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石油钻井工程设计、成本核算和钻井过程的生产技术管理;(2)研究井眼轨迹和钻头破岩机理,改进钻井工艺,提高钻井速率和固井质量;(3)设计油气田开发方案,研究采油工艺,优选采油方法和油气层保护技术;(4)结合油藏地质资料,进行地下油气水流动状态研究和油藏数值模拟,判断剩余油的分布,提出提高油气采收率的方法。

2-02-04-02石油储运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储运系统规划、设计、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计算油罐与管道强度,进行油气集输、油库设计和输油管道系统的规划工作;(2)研究油气多相管流与流变学,改进油气管输工艺;(3)进行油气集输过程的生产技术管理;

2-02-04-99其他石油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4-01至2-02-04-02的石油工程技术人员。

2-02-05(GBM1-35)冶金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金属矿物冶炼、金属轧制、焦化及金属材料、耐火材料、碳素材料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5-01冶炼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金属冶炼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使用烧结机、球团焙烧窑等,将矿粉造块的工艺方法;(2)研究使用高炉、平炉、转炉、电炉及炉外精炼等设备冶炼金属的工艺方法;(3)研究浇铸锭,坯的工艺方法;(4)研究提高金属冶炼、浇铸质量,降低杂质、物料消耗的方法;(5)研制冶炼合金等新品种的工艺技术;(6)进行新建、改造冶炼工厂的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论证;(7)计算物料平衡,研究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和生产控制系统方案;(8)研究确定工厂总图运输布置、管线配置、生产设施、公用系统和技术经济指标;(9)进行工厂设计;(10)配合施工、试车投产和工程验收;(11)制定产品标准、质量指标和设计规范、标准;(12)制定、调整操作方法、技术规程;(13)进行冶炼、烧结、球团工厂生产组织,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02轧制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金属轧制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金属锭、坯、材的加工特性、金属组织;(2)研究轧制、拉拔金属材的工艺方法;(3)研究提高金属材质量、性能及降低物料消耗的方法;(4)进行新建、改造轧制工厂的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论证;(5)计算物料平衡,研究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和生产控制系统方案;(6)研究确定工厂总图运输布置、管线配置、生产设施、公用系统和技术经济指标;(7)进行工厂设计;(8)配合施工、试车投产和工程验收;(9)制定产品标准、质量指标和设计规范、标准;(10)调整操作方法、技术规程;(11)设计轧辊、拉拔模的孔型;(12)进行轧制、拔制工厂生产组织,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03焦化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炼焦,焦炉煤气净化,煤气中化学产品回收、精制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煤的成分及性能;(2)研究煤的结焦过程及炼焦工艺;(3)研究焦炉煤气净化及煤气中化学品回收、精制的工艺方法;(4)研究提高焦化产品的质量,降低物料消耗的方法;(5)进行新建、改造焦化工厂的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论证;(6)计算物料平衡,研究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和生产控制系统方案;(7)研究确定工厂总图运输布置、管线配置、生产设施、公用系统和技术经济指标;(8)进行工厂设计;(9)配合施工、试车投产和工程验收;(10)制定焦化产品标准、质量指标和设计规范、标准;(11)调整操作方法、技术规程;(12)进行炼焦、化工产品回收工厂的生产组织,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04金属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金属材料研究开发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金属材料的合金设计;(2)研究金属材料的强韧化机理;(3)研究金属材料的制备方法、工艺路线和生产的可行性;(4)研究金属材料的化学冶金、物理冶金与力学冶金的关系及其规律性;(5)分析研究金属材料的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生产质量的保证体系;(6)制定金属材料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评定标准、仲裁规则;(7)根据特殊要求,开发具有特殊性能的新材料;(8)进行材料的应用性能研究,扩大使用领域;(9)研究金属材料与边缘工程技术学科的关联;(10)指导企业调整材料品种结构,编制金属材料生产科技发展规划;(11)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05耐火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耐火材料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耐火材料的耐火度及高温下的结构强度、稳定性、体积稳定性;(2)研究耐火材料的抗侵蚀能力等性能;(3)研究黏土、硅石、高铝、镁质等原料的性质;(4)研究开发新型耐火材料和耐火材料生产工艺方法;(5)进行新建、改造耐火材料工厂的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论证;(6)计算物平衡,研究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和生产控制系统方案;(7)研究确定工厂总图运输布置、管线配置、生产设施、公用系统和技术经济指标;(8)进行工厂设计;(9)配合施工、试车投产和工程验收;(10)制定耐火材料产品标准、质量指标和设计规范、标准;(11)调速操作方法、技术规程;(12)进行耐火材料工厂的生产组织,指导产品检验;(13)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06碳素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碳素及碳纤维复合材料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碳素材料、制品的特征和结晶构成;(2)研究碳素制品生产工艺方法;(3)研究提高碳素制品质量的方法;(4)研制新产品、辅助材料和开发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5)进行新建、改造碳素工厂的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论证;

(6)计算物料平衡,研究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和生产控制系统方案;(7)研究确定工厂总图运输布置、管线配置、生产设施、公用系统和技术经济指标;(8)配合施工、试车投产和工程验收;(9)制定碳素产品质量指标和检验标准;(10)调整操作方法、技术规程;(11)进行碳素工厂的生产组织,指导产品检验;(12)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07冶金热能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冶金生产中热能利用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冶金生产中热能利用和节能理论技术;(2)研究冶金炉窑等耗能设备的结构、操作、热工过程和冶炼、加热、处理金属等反应过程;(3)进行企业热能平衡研究计算和设备热平衡测试;(4)进行工厂设计的能量平衡;(5)进行新建、改造、修理冶金炉窑的设计;(6)选用炉窑等设备所用的耐火材料;(7)制定能耗指标;(8)制定、调整炉窑操作方法、技术规程;(9)分析处理炉窑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99其他冶金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5-01至2-02-05-07的冶金工程技术人员。

2-02-06(GBM1-36)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化工产品生产的工艺实验、工艺设计和生产技术组织和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6-01化工实验工程技术人员

使用仪器和仪表进行化工产品制造过程中工艺改进和新产品开发等实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查阅文献、资料,制定工艺实验流程;(2)安装实验设备和仪表;(3)配备、配制实验原材料和试剂;(4)进行实验装置的调试工作;(5)操作实验装置,调控工艺参数,进行条件实验;(6)记录实验数据,整理分析实验结果;(7)编写实验报告。

2-02-06-02化工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使用设计工具和计算机,进行化工产品生产的化工工艺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编写设计项目的可行性报告;(2)查阅设计项目的有关技校资料、化工工艺设计手册等,计算化工工艺的物料和热量平衡;(3)进行非定型设备的工艺设计;(4)提出化工设备、基建、电气和仪器、安全和环保的设计条件;(5)编制生产定员和产品生产成本;(6)绘制化工工艺流程图、生产工艺控制流程、平面布置图和工艺管道配置图;(7)编写化工工艺扩大设计;(8)主持设计项目施工设计。

2-02-06-03化工生产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化工产品生产过程技术指导或生产技术组织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编写化工生产技术规程、操作法;(2)进行化工生产工艺改进实验;(3)制定化工生产控制指标;(4)参与编制生产计划和生产调度;(5)处理生产中的异常现象和事故。

2-02-06-99其他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6-01至2-02-06-03的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2-02-07-(GBM1-37)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机械设计、机械制造、仪器仪表设计与制造和设备管理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7-01机械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机械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和标准化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和设计机械设备;(2)研究和设计机械零部件;(3)研究和设计流体传动与控制系统;(4)研究和设计电力拖动和控制系统;(5)研究和设计机电一体化系统;(6)研究和设计机械工程成套设计;(7)制定机械设备整体综合性能测定方案与规范,确定检测的主要技术参数,测试与试验;(8)推广与应用新技术;(9)编制、推广标准。

2-02-07-02机械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机械制造加工工艺、检测方法及其工艺装备的开发、设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和开发工艺技术;(2)编制工艺规划,设计平面布置方案;(3)进行工艺设计和编写工艺文件;(4)进行工艺管理;(5)设计、制造、装配、安装和调试工艺装备;(6)研究、设计测量几何尺寸的方法:(7)对材料和毛坯进行化学分析、力学性能测试、金属材料的金相组织及冶炼质量的检验;(8)对制造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并分析失效原因;(9)进行材料、毛坯-、零部件的无损检测和设备、设备的无损检测及可靠性分析与评估;(10)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加工和测试的新技术;(11)编制、推广、应用加工工艺、测试方法及所需装备的标准;(12)进行设备的技术鉴定、评估和仲裁等。

2-02-07-03仪器仪表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仪器仪表产品或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运行、维护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和设计仪器仪表与系统;(2)研究和开发仪器仪表制造工艺技术;(3)对仪器仪表与系统进行制造工艺技术;(4)对仪器仪表的标准、计量、质量与性能进行鉴定的维护修理;(5)对仪器仪表系统的运行进行管理和维护修理;(6)推广与应用新技术;(7)编制、推广、应用仪器仪表产品及其系统的标准。

2-02-07-04设备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生产设备和动力设备的规划与设计、调查与购置、安装与调试、运行、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设备资产与资产评估;(2)进行设备技术鉴定;(3)进行设备润滑管理;(4)管理设备备品和备件;(5)监控设备运行,编制设备预防性维修计划和修理计划;(6)监控制备安全运行,分析与处理事故,采取改进和预防措施;(7)调节动力负荷;(8)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修理中的机械、电气、动力的技术问题;(9)进行技术改造的规划、设计和自制专用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10)诊断设备故障;(11)进行电气试验;(12)参与工厂建设的制造工艺设备的调查、设施规划、总体设计和平面布置等工作;(13)参与生产车间和实验室的规划与设计;(14)进行技术改造规划与设计;(15)推广、应用新技术等。

2-02-07-99其他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7-01至2-02-07-04的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2-02-08(GBM1-38)兵器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兵器装备的研究、设计、制造、技术开发和推广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8-01装甲车辆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装甲车辆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测试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装甲车辆及发动机总体系统;(2)编制装甲车辆及发动机制造工艺;(3)研究、设计装甲车辆三防和自动灭火、自动导航、隐身等特设装置;(4)研究、计算、设计装甲车辆装甲防护;(5)制定试验实施方案并组织试验;(6)编制装甲车辆技术标准,开发推广新技术。

2-02-08-02火炮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火炮系统、随动系统和枪械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测试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火炮、枪械;(2)研究、计算、设计武器随动系统;(3)编制火炮、枪械制造工艺规程并组织实施;(4)编制火炮、枪械测试方法或试验程序,并组织实施;(5)制定火炮枪械技术标准,推广应用新技术。

2-02-08-03弹箭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弹箭、制导兵器、引信、火工商品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测试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弹箭和制导兵器;(2)研究、设计引信;(3)研究、设计火工品;(4)编制弹箭、制导兵器、引信的加工工艺规程,并组织实施;(5)编制弹箭、制导兵器、引信、火工品实验和性能试验方案,并组织实施;(6)编制弹箭、制导兵器、引信、火工品技术标准,应用推广新技术。

2-02-08-04火炸药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火炸药、防化器材研究、设计、制造、分析测试、三废处理及专用设备设计技术开发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单质炸药及所用原料的化学结构;(2)研究、设计发射药的配方;(3)研究、设计固体推进剂的配方;(4)研究、设计防化器材;(5)研究、分析、测试火炸药、防化器材的性能;(6)研究、设计火炸药专用设备;(7)制定技校标准,推广应用新技术。

2-02-08-05光电火控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军用光学仪器、火控系统、野战船指挥系统,战船术制导控制系统、激光仪器、红外仪器以及专用光学材料的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等的工程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设计与研制军用光学仪器,研究、设计工艺方案并组织实施;(2)设计、联调指挥系统;(3)研制火控系统、战术导弹系统并解决试制、生产、联调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4)设计与研制激光测距机、激光告警系统、航空激光制导炸弹系统以及红外热像仪;(5)研制和生产光学材料、微光夜视仪或主动红外夜仪;(6)研究、制定光电火失技术标准,推广应用新技术。

2-02-08-99其他兵器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8-01至2-02-08-05的兵器工程技术人员。

2-02-09(GBM1-39)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飞机及飞机发动机设计、制造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9-01飞机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飞机产品图样设计、模线设计、方案论证、设计定型、生产定型、试验试飞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方案设计、技术设计、详细设计、试验试飞、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2)进行新机研制、飞机改型和设计;(3)进行总体、气动、气弹、强度、结构、起飞着陆装置、机械系统、特设系统、可靠性等设计;(4)进行飞机模线和样图样的设计;(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6)进行质量、重心、惯性矩计算,系统性能计算,强度估算;(7)编发产品图纸、技术条件、试验试飞大纲和任务书;(8)配合生产,参加售后技术服务;(9)参加专业标准讨论、设计评审、鉴定、定型;(10)编写技术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航材目录、修理容差;(11)进行成品技术签订协议;(12)编写技术总结、技术报告。

2-02-09-02飞机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飞机制造工艺性审查、工艺方案制订、新工艺研究推广和工艺以及质量控制检测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飞机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技术文件进行工艺性审查并实施;(2)参与新机研制、试制技术论证和评审,参与制订新机研制、试制技术论证和评审,参与制订新机研制、试制方案和工艺方案;(3)编制指导生产用的指令性工艺文件和生产技术管理用的文件和资料;(4)协调处理新机在研制与试制和批量生产中的工艺技术问题;(5)进行新机研制、试制和批量生产工艺技术准备;(6)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7)编制飞机研制、试制和生产用工艺装备图样设计及制造用的工艺文件并实施。

2-02-09-03飞机发动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航空发动机性能、结构设计,部件及系统设计,实用试验研究,整机及部件、系统改进改型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整机方案制订、性能结构布局及协调;(2)进行部件结构及性能设计;(3)进行强度设计、计算及协调;(4)进行实用试验及反馈改进;(5)进行系统设计、外部协调;(6)进行试验生产及使用状态反馈、更改;(7)进行故障分析及改进改型论证、实施;(8)进行整机、部件、系统调试、改进。

2-02-09-04飞机发动机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航空发动机工艺技术、工艺试验、工艺准备、工艺标准化和工艺装备及非标准设备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编制、修订工艺技术文件;(2)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工艺试验和有关技术研究、技术改造、技术攻关;(3)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现场技术问题;(4)进行工艺装备设计;(5)进行非标准设备机械及电气控制设计。

2-02-09-99其他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9-01至2-02-09-04的航空工作技术人员。

2-2-10(GBM1-41)航天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导弹、运载火箭、航天器系统工程,航天控制系统工程,航天发动机与推进剂技术,航天电子、信息工程,航天发射与保障系统,航天材料、制造工程研制和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10-00航天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导弹、运载火箭、航天器系统工程航天控制系统工程,航天发动机与推进剂技术、航天电子、信息工程,航天发射与保障系统,航天材料、制造工程研制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导弹、运载火箭、航天器总体设计,结构总体设计,有效载荷系统,能源系统,热控制、空间环境与低温真空技术,导弹、运载火箭与航天器系统工程进行研制;(2)对控制工程系统设计、制导技术与轨道控制技术、姿态控制、结构设计、惯性器件及系统、伺服器件及系统、弹(箭、星等)载计算机及系统、测试发控系统、姿态测量部件及系统、航天器控制执行机构等航天控制系统进行研制;(3)对固体或液体发动机、固体或液体推进剂以及有关的测试设备、试验与检测技术等航天发动机与推进剂技术进行研究;(4)对数据传输与通信,天线与微波技术,图像处理与显示、测控技术,遥感技术,航天电源、光电技术,计算技术,特种电子元器件,无线电测量等航天电子、信息工程进行研制;(5)对发射设施及配套设备和系统、供配电系统、供配气系统、推进剂加注系统、特种机械、自控技术、地面试验与测试技术等航天发射与保障系统进行研制;(6)对特种材料、特种机械加工、特种工艺、微电子工艺、特种元器件制造与工艺等航天材料、制造工程进行研制。

2-02-11(GBM1-42)

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微电子、雷达系统工程、广播视听设备、电子仪器等研究、设计、制造和使用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11-01电子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半导体材料、光纤光缆材料、电子陶瓷、电子元件材料研究、开发、设计、生产,以及电了材料测量技术研究、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硅单晶、硅片及外延片、砷化镓单晶及外延片、半导体敏感材料等;(2)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单模光纤与光缆、偏振保持光纤、高强度光纤与光缆等;(3)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电子陶瓷材料、功能复合材料、功能聚合材料以及压电晶体与薄膜、铁电材料、敏感元器件材料等;(4)研究、开发电子材料的测量技术及其应用。

2-01-11-02电子元器件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电子元器件、电子封装和电子元器件试验与检测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电真空器件和特种器件;(2)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阻容元件、敏感元件、磁性器件、石英晶体与器件、电子陶瓷与压电、铁电晶体器件、机电组件、电子线缆、光纤光缆、化学物理电源及激光、红外技术的应用等;(3)研究、开发电子元器件封装技术及其应用;(4)研究、开发电子元器件试验与检测技术及其应用。

2-01-11-03雷达系统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雷达、导航系统工程研究、开发、设计和雷达、导航设备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设计雷达系统工程;(2)研究、开发、设计导航系统工程;(3)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雷达、导航设备。

2-01-11-04广播视听设备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视频、音频系统与设务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视频设备与系统以及电视机、电视播控设备、激光视盘、摄录像机等;(2)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音频设备与系统以及音频播控设备、组合音响、磁带录音机、激光唱盘等。

2-01-11-05电子仪器与测量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电子测量仪器与系统和医疗电子仪器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与系统;(2)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电阻、电容、半导体器件、印刷电路板、光板等在线自动测量的仪器与系统;(3)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显示、诊断、监护、康复理疗等医疗电子仪器与设备。

2-02-11-99其他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11-01至2-02-11-05的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2-02-12(GBM1-43)

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光纤通信、卫星通信、数字微波通信、无线和移动通信、通信交换系统和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以及综合网和有线传输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和使用与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12-00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光纤通信、卫星通信、数字微波通信、无线和移动通信、通信交换系统和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以及综合网和有线传输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和使用与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光纤通信装备与系统、光纤光缆、单模缴光器、光端机集成等;(2)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卫星系统与装备、卫星地面站、卫星转发器星上系统、小型可移动卫星通信装备与系统等;(3)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数字微波通信装备与系统、微波通信接力站、无人测守监测系统等;(4)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无线和移动通信系统与装备、无线寻呼系统、无线电话、数字峰窝移动通信系统等;(5)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通信交换装备与系统、软件、窄带综合业务数字网组网技术、传真机等;(6)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综合业务数字网系统、网络接口技术装与、数字终端设备、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BISDN)模型、电子数据交换(EDI)系统等;(7)研究、规划、施工、运行、维护载波传输、数字传输和电、光缆传输通信线路。

2-02-13(GBM1-44)

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研究、设计、开发、调试、集成、维护和管理以及系统分析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13-01计算机硬件技术人员

从事计算机硬件技术研究、设计、开发、调试、集成、维护和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计算机体系结构;(2)对计算机系统进行逻辑设计和模拟验证;(3)研究、设计、开发和测试计算机硬件;(4)对计算机硬件及其设备进行集成、维护和管理。

2-02-13-02计算机软件技术人员

从事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研究、设计、开发、测试、集成、维护和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计算机软件技术和方法;(2)设计计算机软件,并进行编码和测试;(3)对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分析、集成;(4)对计算机软件进行维护和管理。

2-02-13-03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

从事计算机网络和计算机通信技术研究、设计、开发、安装、集成、调试计算机网络硬件和软件;(3)研究、设计、管理、维护和测试计算机网络系统;(4)对计算机网络工程进行设计、集成和施工。

2-02-13-04计算机系统分析技术人员

从事计算机系统分析和计算机应用系统分析,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系统体系结构、系统功能、性能、效益等进行分析、模拟和评估;(2)提出计算机系统的总体解决方案;(3)对计算机应用系统的目标需求、系统结构、功能、性能、效益等进行综合分析、模拟和评估;(4)提出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总体解决方案。

2-02-13-99其他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13-01至2-02-13-04的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

2-02-14(GBM1-45)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电机与电器、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系统及装置、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等研究、开发、设计、制造、试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14-01电机与电器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电机与电器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试验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和设计电机与电器;(2)试验和检测电机与电器;(3)研究和设计电机与电器制造过程中的专用工艺与工艺设备;(4)进行电机与电器安全检查、维护、修理;(5)推广和应用新技术;(6)编制、推广、应用标准。

2-02-14-02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电力拖动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和自动控制系统及装置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试验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和设计电力拖动装置及其自动控制系统;(2)研究和设计成套电力拖动装置与自动控制系统;(3)研究和设计电力牵引车辆和蓄电池与燃料电池驱动车辆;(4)对电力拖动装置进行试验和检测;(5)研究和设计电力拖动装置制造过程中的专用工艺和工艺装备;(6)维护、修理电力拖动装置与自动控制系统;(7)推广与应用新技术;(8)编制、推广、应用标准。

2-02-14-03电线电缆电工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试验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和设计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2)对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进行试验和检测;(3)研究和设计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工艺;(4)研究和设计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制造过程中的专用工艺与工艺装备;(5)推广与应用新技术;(6)编制、推广、应用标准。

2-02-14-99其他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14-01至2-02-14-03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2-02-15(GBM1-46)

电力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电站与电力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安装、运行、检修、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15-01发民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电站和发电设备的研究、开发、规划设计以及电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改造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制定发电厂规划,进行投资概算;(2)进行发电厂设计与勘测;(3)研究、开发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4)进行设备运行技术督导;(5)研究、开发、试验发电厂生产自动化技术;(6)研究、开发设备检修技术;(7)分析和处理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改造的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8)绘制系统设备工作图,撰写说明书及规划。

2-02-15-02输变电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输变电系统的设备的研究、开发、规划设计及输变电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试验和电力网调度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规划变电站及输配电线路的布局;(2)进行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的勘测和设计;(3)研究、制定设备安装方案、施工进度计划;(4)进行设备运行技术指导;(5)研究、开发电网自动化技术;(6)研究、开发输变电设备检修、试验技术;(7)进行电网我调度、运行分析;(8)分析处理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改造的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9)绘制电网与设备的工作图,撰写说明书及规划。

2-02-15-03供用电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供用电营业及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设计供用电系统及设备;(2)进行用电营业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3)对用电负荷控制器的安装、调试、检修、整定进行技术指导;(4)监督、检查、指导用户安全、经济、合理用电;(5)研究、开发电能计量装置技术;(6)对内线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接送电;(7)分析、处理用户供电设备故障的技术问题;(8)制定供用电指标,编制操作规程。

2-02-15-99其他电力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15-01至2-02-15-03的电力工程技术人员。

2-02-16(GBM1-47)

邮政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邮件处理、邮政信息处理、邮政局所和网络建设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16-00邮政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邮件处理、邮政信息处理、邮政局所和网络建设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设计邮政局所、邮件处理中心工艺流程,配置设备,进行工程建设;(2)研究、设计、开发、维护、计量与检测邮件传递和邮政专用运载设备和器具,并进行相关软件的研究与开发;(3)对邮政业务处理、生产运行、指挥调度的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网管网控、邮政生产作业监视与控制系统进行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安装调测与运行维护,组织协调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并进行信息处理软科学研究;(4)编制邮政网络体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网络规划,进行可行性论证与评估,检测网络运行、网络质量并进行邮政网建设软科学研究。

2-02-17(GBM1-48)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播、信号传输和电影制作工艺设计及设备配置安装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17-01广播电视编播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辑制作、播出的系统管理和设备运行、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采集、编辑制作广播电视节目;(2)进行节目播出管理,监测管理播出质量;(3)检修、维护、测试设备;(4)进行系统工艺设计;(5)配置、安装,调试设备;(5)检测管理节目载体。

2-02-17-02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覆盖的系统管理和设备运行、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覆盖网络的系统规划和设计;(2)进行工程建设、频率指配、设备配置及安装调试;(3)进行节目传输发射管理及监测、设备运行检修维护管理及设备检测等。

2-02-17-03电影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电影摄制相关工艺设计和相关设备配置安装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电影摄制录音、剪接、洗印、效映及相关工程技术的工艺设计;(2)进行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

2-02-17-99其他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17-01至2-02-17-03的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员。

2-02-18(GBM1-49)

交通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汽车运用、船舶运用、水上交通及海上救助打捞和船舶检验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18-01汽车运用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汽车安全运行、技术维护、技术性能的检测、汽车修理与改装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分析在运行条件下汽车性能的变化规律;(2)研究、设计和试制汽车及发动机的现代测试原理、方法和测试装置;(3)研究、设计汽车故障诊断技术和程序,优化、设计排除汽车故障的方案和程序,开发、设计和试制汽车故障诊断和排除的仪器设备和装置;(4)研究、设计汽车维护与修理的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和制造工艺装备和工具。

2-02-18-02船舶运用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船舶和海上设施及其设备的研究、维护、修理、检测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编制制造工艺与修理工艺;(2)研究、设计船舶主、辅机及系统,锅炉及受压容器,电气设备及其他装置正常运行的技术规范并进行技术指导;(3)实施对船体及设备,主、辅机及其系统,电气设备,锅炉及受压容器和相关设备及系统的制造和维修;(4)研究、设计船舶运输系统的最优规划方案和组织实施方案。

2-02-18-03水上交通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航海保障和水上安全通信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船舶安全管理;(2)防止船舶污染,对危险货物进行监督管理;(3)进行通航水域环境、秩序监督管理,进行搜寻、救助和航行通告、警告;(4)进行海事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5)培训、评估船员;(6)进行船舶交通工程规划和管理;(7)进行航标和无线电导航的规划和管理、外业测量、海图编绘、水文气象观测;(8)进行水上交通安全标准的研究和规划;(9)进行船岸通信、导航工程规划和管理。

2-02-18-04海上救助打捞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海上遇险、遇难船舶和飞行器的人命财产的救助打捞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技术、装备研究、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搜寻、救助海上遇险、遇难船舶和飞行器及其人员;(2)打捞、清除沉船沉物;(3)研究、设计和制造潜水装备;(4)研究潜水生理及潜水员生命支持;(5)研制救捞机具。

2-02-18-05船舶检验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船舶和海上设施及其设备、材料、产品和船用集装箱技术标准的制定、图纸审查、检验、试验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制定船体及设备和相关系统及产品的技术标准;(2)对船体、设备和相关系统及产品的设计图纸、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对相关工艺进行审核和认可;(3)对船体及设备和相关系统及产品进行制造检验、试验、检测或质量检定,并签发入级证书;(4)对集装箱及其配套零部件、材料进行认可和检验,签发认可证书和集装箱证书;(5)对船舶和海上设施建造及修理用材料、设备及零部件,进行认可和检验,签发认可证书和船用产品证书;(6)对船舶及设备、装置、系统进行营运中的检验,确保船舶证书有效性;(7)根据国际公约和国家法规的规定,代表政府对船舶及其相关文件进行其他审核和检查。

2-02-18-99其他交通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18-01至2-02-18-05的交通工程技术人员。

2-02-19(GBM1-51)

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空中交通管理、航行签派、通用航空生产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19-01民用航空维修与适航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民用航空器修理和适航审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制定航空器维修大纲,维修方案和可行性方案,加装、改装以及重大特修方案;(2)组织重大、多发性故障研究及处理;(3)对民用航空器进行航前、航后、过站及例行检查;(4)分解、检查、装配和调试民用航空器各系统及连接件;(5)检验、修理、更换民用航空器结构件;(6)维护、修理、装配和实验民用航空器离位零部件、附件;(8)审定民用航空器(含发动机、螺旋桨)型号、生产许可;(9)对民用航空器进行适航鉴定,并对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进行适航审定;(10)登记注册民用航空器,办理民用航空器出口适航证;(11)监督检查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和安全状态初始适航许可;(12)进行民用航空器维修和适航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2-02-19-02航行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空中交通管制航行情报、飞行签派、航行空域管理及飞行程序设计等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民用航空器实施空中交通管制;(2)传递、分析、处理航行情报;(3)控制空中交通流量;(4)设计民用航空器飞行程序;(5)规划管理民用航空器习行空域;(6)实施飞行签派;(7)评估设计机场建设有关空域、净空条件、通信导航设施布局;(8)进行航行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9)管理民用航空器运行性能。

2-02-19-03通用航空技术人员

从事农林业航空、航空遥感、航空探矿、航空吊挂等生产技术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及其有关通用航空设备研制、检测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航空摄影;(2)进行航空物探;(3)进行航空吊挂吊装;(4)进行石油航空作业;(5)进行航空环境污染监测;(6)进行航空护林、航空播种、航空喷施等作业;(7)进行航空化学处理作业;(8)研究航空体育运动。

2-02-19-04航空运输工程技术人员

对飞机、航线、机场、空域、资金及人力资源在航空中有效配置进行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航空运输的特征及发展趋势;(2)规划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及经营机制;(3)进行航空市场营销和需求预测;(4)研究航空运输在运输市场中的定位;(5)制定企业经营战略和航空运输产品计划;(6)分析计算航空公司成本结构及引进飞机的经济性;(7)研究航线分布及飞行空域,并确定航线机型;(8)处理国际航空结算业务;(9)组织航空运输企业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

2-02-19-99其他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19-01至2-02-19-04的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2-02-20(GBM1-52)

铁路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铁路运营的研究、规划设计、生产制造、试验检测、维护保养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20-01铁道运输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铁路运输组织、安全生产及案、货运营销的研究、规划、设计和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铁路运输发展战略与对策,制定铁路技术政策;(2)制定路网发展规划与计划;(3)研究确定铁路线路、车站能力及运用方案,研究、设计车站与枢纽;(4)编制、实施运输计划、技术计划、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5)编制、实施车流组织、客流组织、货流组织方案;(6)组织、管理技术站、客运站、货运站作业;(7)运用、管理行车、客运、货运站作业;(7)运用、管理行车、客运、货运设备;(8)调查、分析客、货运市场,研究制订客、货运产品营销策略及措施并组织实施;(9)管理铁路运价,制定与实施运价方案;(10)研究、开发、审核与运用新技术、新设备;(11)研究、制订、实施车、客、货运输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12)组织、管理铁路装卸机械设备及运用,编制、实施装卸作业规范和规章制度;(13)分析运输指标;(14)分析、管理铁路运输安全。

2-02-20-02铁路机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铁路机务系统的机车、供电、给排水等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试验检验及运用检修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电力、内燃机车,电气化铁道供电,列车牵引与制动,铁路电力供电,铁路给排水等技术;(2)确定运行系统设备及零部件功能标准及运用、检修、检测技术条件;(3)研究、制定、修改检修体制、规程;(4)研究、开发、推广检测设备、试验设备、化验设备、维修设备,提供技术服务;(5)进行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概预算、施工等,检查、监理验收施工质量;(6)设计产品的结构、工艺,检查、验收产品质量;(7)制定、修改设备整机和零部件的技术标准,试验、检验设备性能、质量;(8)编制计划,指挥调度,编制并实施规章、规程和工艺,分析技术指标;(9)制定设备通过能力查定办法并组织查定,制定发展规划,采取强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确保运行畅通和安全;(10)组织设备质量管理,实施设备质量攻关、技术改造、管理设备运用,检修的基础工作。

2-02-20-03铁路车辆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铁路客车、货车车辆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试验检验及运用维修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铁路车辆技术的应用基础,确定车辆整体及零部件技术条件,开发产品;(2)确定运行系统设备及零部件功能标准及运用、检修、检测技术条件;(3)研究、制定、修改检修体制、规程;(4)研究、开发、推广检测设备、试验设备、化验设备、维修设备,提供技术服务;(5)进行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概预算、施工等,检查、监理验收施工质量;(6)设计产品的结构、工艺,检查、验收产品质量;(7)制定、修改设备整机和零部件的技术标准,试验、检验设备性能、质量;(8)组织管理设备运用及设备检修,编制计划,指挥调度,编制、实施规章、规程和工艺,分析技术指标;(9)制定设备通过能力查定办法并组织查定,制定发展规划,采取强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确保运行畅通和安全;(10)组织设备质量管理,实施设备质量攻关、技术改造,管理设备运用、检修的基础工作。

2-02-20-04铁路电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铁路通信信号与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施工、生产制造、维护管理、试验检测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制造、施工、维护、管理、检测有线通信的系统制式、网络结构、系统设备及网络运营;(2)研究、设计、制造、施工、维护、管理、检测无线通信的系统制式、网络结构、系统设备及网络运营;(3)研究、设计、制造、施工、维护、管理、检测行车调度指挥系统功能、系统构成、关键技术及系统设备;(4)研究、设计、制施工、维护、管理、检测轨道电路与区间闭塞制式、技术参数及系统设备;(5)研究、设计、制造、施工、维护、管理、检测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构成、关键技术及系统设备;(6)研究、设计、制造、施工、维护、管理、检测车站连锁及进路集中控制系统构成、远程控制、关键技术及系统设备;(7)研究、设计、制造、施工、维护、管理、检测编组站半自动化及自动化系统构成、关键技术及设备;(8)研究、设计、制造、维护、管理、检测通信信号设备的雷电及电磁干扰防护系统、关键技术及设备;(9)研究、设计、制造、维护、管理、检测信号光学系统制式、关键技术及设备;(10)研究模糊控制、人工智能控制基础理论在信号控制系统中的应用;(11)研究现代信息技术在铁路运输领域中的应用。

2-02-20-99其他铁路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20-01至2-02-20-04的铁路工程技术人员。

2-02-21(GBM1-53)

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城镇规划设计,建筑物、构筑物、公园、道路、机场等建筑项目设计、建造及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21-01城镇规划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城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综合部署研究、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规划城镇建设发展用地、空间形态和布局结构;(2)研究、规划、设计城镇综合交通体系、对外交通设施和道路布局;(3)研究、规划、设计市政工程管线系统及主要工程设施布局;(4)研究、规划、设计城镇河湖水系和绿地系统的布局;(5)研究、制定城市环境保护和防灾规划的原则、标准。

2-02-21-02建筑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绘制建筑设计图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与建筑委托人研究、协商建筑物的类型、风格和规模,并准备有关设计、材料、建筑费用和建筑时间的资料;(2)收集有关土壤、结构、电学、力学等技术资料;(3)研究、设计建筑物的布局、内部设置、设备安放、水电系统、环境美化等;(4)绘制建筑设计图。

2-02-21-03土木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普通工农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建造施工的设计,组织并监督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工程项目,勘察施工地址;(2)计算、设计建筑结构并编制成本概算、施工计划和规格说明;(3)确定材料的种类、施工设备等;(4)编制工程进度表,并指导施工;(5)计划、组织和监督建筑物的维护和修理;(6)研究与开发在特殊地质条件和困难施工条件下新的施工方法;(7)对建造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2-02-21-04风景园林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以园林艺术、环境生态、园林建筑和园林工程为综合基础的风景区及各类型城镇园林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景观生态、园林艺术、风景园林建筑和工程应用;(2)进行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与设计;(3)进行总体规划图、鸟瞰图模型及地形、地貌、水体设计和园林绿地设计等城市公园总体设计;(4)进行园林建筑、园林工程设计;(5)对风景园林工程进行施工管理。

2-02-21-05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公路与城市道路、桥梁与隧道地下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养护与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规划、勘测道路的线路位置;(2)研究、确定道路沿线的生态环境系统和古迹、景观保护系统,预防洪水、山体塌滑、泥石流及沙灾;(3)研究、规划、勘测、设计沿线的桥梁、隧道、涵洞的施工位置;(4)规划、设计并制定道路、桥梁、隧道、涵洞的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5)设计、计算桥梁、隧道、涵洞的结构,并进行施工设计;(6)制定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材料及设备清单,并核算施工成本;(7)指导工程施工;(8)研究、设计、制定道路、桥梁、隧道的维护保养修缮计划方案。

2-02-21-06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港口的整体规划设计及水工建筑物、航道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规划、勘测、设计与建造港口、码头和防波堤、护岸、船坞、船闸、船台等水工建筑物;(2)规划、设计航道的疏浚、清淤、护岸、航标灯塔等工程;(3)疏浚、清淤航道,修造护岸、航标、灯塔等工程。

2-02-21-07机场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机场跑道、滑行道和停机坪的规划、设计、建设、维修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规划机场选址;(2)根据社会因素和发展前景以及机场地势、排水、周边环境对机场进行总体规划和总平面规划;(3)根据不同机型和飞机起降性能、净空条件、气象条件和周边地形地势、净空条件、气象条件和周边地形地势、工程地质条件及附近机场状况,规划跑道方位、长度;(4)根据起降飞机机型、数量、客货运输量的预测,规划停机坪面积和形状;(5)设计、施工、管理和维修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的道面、土方、排水等;(6)进行机场助航设施的选型和定位;(7)确定和管理机场周围净空范围。

2-02-21-08铁路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铁路轨道、路基等研究、设计、检测、养修、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勘测设计线路,研究、设计、施工、检测、养修轨道,研究、设计、制造轨道专用机具,管理道砟生产及质量,规划管理地亩及林业,进行铁道线路防灾及安全防护;(2)研究、设计、施工、维护、评估、养修、监理路基工程,检测路基病害提出整治方法,研究、设计路基安全防灾工程;(3)研究、设计、施工、维护、养修、评估、监理桥隧工程,研究、应用桥隧相关材料及工艺状态,制定、实施桥隧设备病害防治及安全防灾工程。

2-02-21-09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水库、水电站、灌排工程及渠系等的研究、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江河湖海水文、水力情况及水利建筑特性;(2)研究水能利用、农田水利运用;(3)设计水库、水电站、水利枢纽、灌排系统等水利、水电建筑及施工;(4)制定水利设计技术指标、操作方法、技术规程;(5)进行水利、水电设施的运行调度;(6)分析处理运行技术问题,指导操作人员作业。

2-02-21-99其他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指示列入2-02-21-01至2-02-21-09的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2-02-22(GBM1-54)

建材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建筑材料、非金属矿及其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产品的研究、设计、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22-01硅酸盐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水泥、玻璃、建筑陶瓷等硅酸盐建筑材料的生产工艺、生产技术、装备、产品研究、开发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分析、研究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矿物组成及特性;(2)研究、设计建筑材料的生产工艺;(3)研究提高建筑材料产品质量及降低能耗的方法;(4)研究建筑材料生产的信息和新技术,开发新型建筑材料;(5)研究、开发建筑材料工业的生产装备及自动化控制系统;(6)研究、制定建筑材料工业的发展规划、管理规程及质量标准等;(7)分析、研究建材产品的生产故障、质量问题、技术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8)组织进行工业窑炉的热工标定和热平衡计算;(9)组织进行建材产品的生产。

2-02-22-02非金属矿及制品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石棉、石膏、云母等非金属矿及制品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研究、开发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分析、研究非金属矿的矿物组成及性能;(2)研究非金属矿的开采及非金属制品生产工艺;(3)研究提高非金属制品的质量及性能;(4)研究非金属矿信息,开发非金属制品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5)研究、开发非金属矿及其制品的生产装备,提高自动化水平;(6)研究、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管理规程及质量标准等;(7)分析非金属制品的生产故障、质量问题及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8)组织进行非金属制品的生产。

2-02-22-03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玻璃钢、复合材料等无机非金属材料及产品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研究、开发等的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生产工艺;(2)研究提高无机非金属材料的质量及性能;(3)研究无机非金属材料信息,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4)研究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生产装备和自动化技术;(5)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管理规程及质量标准等;(6)分析生产故障、质量问题及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7)组织进行无非金属材料的生产。

2-02-22-99其他建材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22-01至2-02-22-03的建材的工程技术人员。

2-02-23(GBM1-55)

林业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培育、园林绿化、天然林经营与保护、野生动物繁育、森林保护和森林开发、利用的工程技术人员。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23-01林业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林业生态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项目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综合治理,区域与流域的管理与规划,山区、沙区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林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分析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森林或区域生态环境进行调查、评价、监测,应用生态林业新理论、新技术;(2)对林业生态工程进行规划、设计和项目管理;(3)对水土流失和荒漠化进行调查,预测流域变化趋势,编制流域规划方案,实施流域管理;(4)方石灰岩山地及北方石质山地植被恢复和湿地、植被退化、土壤退化、生态恢复进行综合治理与改良;(5)对不同生物气候区内荒漠化形成的机制及变化规律和荒漠化进行监测、预报,并对防治的传统技术和新技术进行应用研究;(6)对沙漠化进行调查、评价、监测,进行防沙、治沙工程规划设计并应用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7)进行以林业生物措施为主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8)研究山区、沙区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的新技术、新方法;(9)进行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改良、合利用水土资源。

2-02-23-02森林培育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特用林等林木品种遗传机理、育种方法、种(条)基地建设和良种繁育、苗木培育及不同树种生长过程的有效栽培技术措施的研究和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林木及果品、木本粮油、药用植物、绿色食品、天然药用原料、特种天然工业原料、天然色素和香精、珍贵食用菌等经济林木资源品种遗传和良种繁育的新技术、新方法;(2)建立、保护林木种质资源的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园,并进行经营管理;(3)利用生物技术选育林木新品种;(4)研究生态区主要林木、经济林木、竹林的优化栽培模式及有效技术措施;(5)制定种子采集、加工、储存,壮苗培育,造林规划设计,造林方式,幼林抚育和间伐等经营措施;(6)研究制定用材林和经济林基地建设目标和工程的总体规划设计;(7)开发和推广温室大棚工厂化育苗及造林绿化的新技术、新方法,制定造林工程检查及验收标准和方法。

2-02-23-03园林绿化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园林植物种植设计和园林树木、花卉的繁育、栽培、种植施工及养护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园林植物种植设计、造景设计;(2)研究、开发城市园林植物应用;(3)进行园林植物的种植、施工、养护管理;(4)进行野生园林植物资源的调查、保护、开发和利用;(5)建立园林植物的良种繁育及育种基地,研究、开发园林植物现代化苗圃、温室、大棚等商品化生产的使用管理技术;(6)调查园林绿地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设计改善方案。

2-02-23-04野生动物保护与繁殖利用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监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野生地狩猎、经营、利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调查、评估野生动物资源量,制定养护、增殖及狩猎经营的技术措施;(2)监测和分析野生动物资源利群动态和生殖、栖息迁移生态规律;(3)研究野生动物资源的驯化、养护、增殖技术和管理;(4)勘察野生动物资源,制定总体规划和经营方案;(5)设计、试验、研制猎枪、猎具,改进狩猎经营技术;(6)研究野生动物肉、毛皮产品测定、分析、储藏技术,设计改进毛皮加工工艺。

2-02-23-06森林保护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林火阻隔、火情监测、防火通信、森林火灾扑救与损失评估、航空护林与森林病虫鼠防治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开发、应用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林火阻隔、生物防火林带工程的营林用火等技术;(2)应用卫星、航空、地面嘹望台等进行火情监测并进行防火通信;(3)组织指挥扑火,进行扑火技术以及地理信息系统等辅助决策系统的设计制作;(4)进行航空护林站工程建设和航空灭火实施的组织管理;(5)进行火场调查,计算火灾损失;(6)研制、维护和管理防火、扑火机具设备;(7)研究森林病虫鼠害发生、发展规律,应用防治、测报、灾情监测技术;(8)研究植物检疫、生物制品、林药加工和生物综合防治技术;(9)研究、应用控制有害生物的技术。

2-02-23-07木、竹材加工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木、竹材材性及木、竹材加工工艺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要作主要包括:(1)研究木、竹材的物理、化学性质与结构特性,进行木、竹材检验和木、竹商品价值评价;(2)开发制材、木材干燥、刨切、层压、木片生产等的新工艺、新技术;(3)开发木、竹、藤制品加工工艺与生产管理的新工艺、新技术;(4)进行人造板加工工艺设计;(5)开发木、竹材胶粘剂的加工工艺;(6)进行实木家具造型结构设计,研究和开发生产加工工艺。

2-02-23-08森林采伐和运输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森林资源开发、采伐、利用的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和生产组织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编制森林开发与利用方案;(2)进行伐区调查、伐区工艺设计与收益计算;(3)进行森林采伐方式,采伐、集材、运材工艺设计和装车场、贮木场的工程设计;(4)进行木才陆运和水运工程设计;(5)进行森林采伐和运输的生产组织;(6)进行采伐、集材、装车、运材、贮木场专用机械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7)进行采伐迹地更新方案设计、施工与管理。

2-02-23-09经济林和林特产品加工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经济林与林特产品生产开发、加工工艺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经济林和森林植物原料产品采收与贮藏的新技术、新方法和采收后预处理和贮藏保鲜新技术;(2)进行经济林和林特产品加工的工艺流程及其深加工工艺设计和技术经济效益评价;(3)研究、开发名特天然药用植物、天然化工原料植物的精细加工和深加工工艺;(4)研究、开发树木提炼物加工、水解与生物化学加工、木材热解加工工艺和深加工技术;(5)研究、开发木浆生产工艺和木浆生产原料基地化生产技术。

2-02-23-10森林资源管理与监测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森林资源区划、调查、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分析评价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森林、林木、林地和森林生态系统等森林资源的区划、调查、规划设计;(2)进行原始天然经营、天然次生林综合培育、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规划、设计;(3)研究、制定森林资源中、长期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生产作业计划;(4)建立林业可持续经营的森要资源管理体系,开展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5)开发与研究林林资源经营管理技术;(6)进行森林资源清查、调查,建立林业信息系统。

2-02-23-99其他林业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23-01至2-02-23-10的林业工程技术人员。

2-02-24(GBM1-56)

水利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水资源勘测与开发及治河、泥沙治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24-01水资源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水资源、水文的勘测、调查、分析,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勘测、收集、分析、整理、研究江河湖海水文资料;(2)进行水资源调查、分析、评价及研究;(3)制定水资源开发规划;(4)研究、制定洪涝等水患防治方法;(5)预报水患的水文情况;(6)对水患治理工程进行技术管理;(7)为有关部门提供水文、水资源资料。

2-02-24-02治河及泥沙治理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江河运行、泥沙淤积、水土保持等情况研究,制定治河规划、方法和水土治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江河冲淤变形规律,进行演变分析和变化预测;(2)研究泥沙淤积及其利用方法;(3)进行治河工程规划设计,编制流域规划方案;(4)进行治河清淤工程和水土工程的技术管理。

2-02-24-99其他水利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24-01至2-02-24-02的水利工程技术人员。

2-02-25(GBM1-57)

海洋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海洋调查与监测,海洋环境预报,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与监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25-01海洋调查与监测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海洋调查、海洋监测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近岸海域、近海、大洋、极区的调查及其资料的分析研究处理;(2)监测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海洋大气、水体、底质、生物体、海冰等;(3)设计、研制、试验、生产和维修海洋调查、监测、观测、遥感遥测等海洋仪器设备并进行计量检验。

2-02-25-02海洋环境预报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海洋信息分析,并对海洋环境或海洋灾害进行预报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 )进行海洋环境资源数据资料分析,处理图形图像,制定信息提取及编码规范;(2)建立数据库及专家系统、海洋地理信息系统;(3)进行海洋信息的采集、存储、咨询,对海流、海浪、潮汐、海温、海冰、海上气象、风暴潮、海啸、赤潮、漂油、海岸侵蚀等海洋环境或海洋灾害进行预报预警。

2-02-25-03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自然保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海洋资源开发研究和应用;(2)进行海水淡化和功能膜制备;(3)研究开发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温差及盐差等能源;(4)进行滨海矿产、海洋油气、深海矿产的调查、评估、勘察、论证,规划海洋倾倒区及海域的使用;(5)保护与监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保护区、滨海湿地等;(6)研究海域防腐、防污、防侵蚀,防治有机物、溢油、核污染及其他污染;(7)编制海洋功能区划;(8)进行海域环境评价。

2-02-25-04海洋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海洋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与监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海洋、海底勘察,海洋工程可行性研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进行沿岸工程、离岸工程设计,海岛综合开发及配套工程规划设计,海洋开发规划设计;(3)进行海洋工程的咨询和工程监理。

2-02-25-99其他海洋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25-01至2-02-25-04的海洋工程技术人员。

2-02-26(GBM1-58)

水产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水产养殖、渔业资源开发利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26-01水产养殖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不生动植物培育与养殖的理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水生动植物亲体培养、繁殖、苗种培育和成体养殖的规律;(2)研究水生动植物培育、养殖过程中病害原因、流行、病状及防治技术;(3)进行水生动植物培育过程中肥料配制、生物饵料培育、配合饲料的研制及生产工艺和应用研究;(4)研究、设计、试验、制造水生动植物培育和繁殖过程所需相关的设备;(5)研究、设计水产养殖工程,并指导施工。

2-02-26-02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渔业资源的调查、分析、养护、增殖及开发利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调查、评估渔业资源量,预报资源可捕量;(2)研究、监测、分析渔业资源种群动态和环境质量;(3)研究渔业资源的养护和管理及海域内湾、大中型湖泊的增殖技术;(4)研究、勘察、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科学分析渔情;(5)研究、设计、试验、改进渔具等;(6)研究、监测、保护渔业种质资源及生态环境等。

2-02-26-99其他水产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26-01至2-02-26-02的水产工程技术人员。

2-02-27(GBM1-59)

纺织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纺纱、织造、染整等工艺开发、设计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27-01纺纱工程技术人员

对以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等为原料制成纱线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进行研究、开发、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新产品工艺方法;(2)设计纱线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3)根据原料、品种的变化,调整工艺;(4)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的操作;(5)制定纱线生产中各道制品的质量指标及生产人员的操作标准;(6)参与新设备的调试、验收工作。

2-02-27-02织造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织造工艺管理、工艺研究、织物设计,组织织物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织物设计和分类并进行工艺设计;(2)进行织造的纤维原料特征,调整工艺、机型及操作方法并组织生产;(4)运用织造生产管理知识指导生产;(5)制定、运用质量标准。

2-02-27-03染整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纺织原料及制品前处理、染色、印花、后整理加工技术研究、开发、设计,组织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收集、分析染整产品、市场、技术等的信息;(2)研究开发纺织原料及制品的前处理、染色、印花、后整理加工技术并组织生产;(3)进行染整产品的生产管理和工艺设计;(4)对染整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管理、检验、分析,进行测配色的技术应用;(5)开发应用生产设备、染化料、助剂,进行设备改造;(6)制定染整设备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技术管理;(7)进行染整企业环境保护管理。

2-02-27-99其他纺织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27-01至2-02-27-03的纺织工程技术人员。

2-02-28(GBM1-61)

食品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罐头食品、烘焙食品、发酵制品、饮料、乳品、糖果、糕点等食品营养卫生研究和食品加工、储运养护等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28-00食品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罐头食品、烘焙食品、发酵制品、饮料、乳品、糖果、糕点等食品营养卫生研究和食品加工、储运养护等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农、牧、渔业及化学工业产品或半制品等食品原料,开发动植物食品资源;(2)研究、设计食品加工工艺,并进行加工技术指导;(3)进行食品营养和卫生检测与分析;(4)研究、开发食品包装机械和材料;(5)研究、开发食品储运养护技术,并指导应用;(6)根据营养学的人体健康原理,利用天然资源和人造材料开新型食品。

2-02-29(GBM1-62)

气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大气特性、大气现象、大气运动以及气象环境、气候变化的探测、研究、预报、预测和应用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29-02气象观测人员

对大气特性、天气现象和气候变化等进行观测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在不同类型的观测站对大气特性、天气现象和气候变化等进行地面气象观测、高空气象观测、大气特种观测、天气雷达观测、气象卫星观测;(2)按有关规定,传输观测信息;(3)输录观测资料,进行预审的基本统计等。

2-02-29-02天气预报人员

从事气象信息分析和研究,制作并向社会发布天气预报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收集、分析所有可收集到的实时和相关的历史气象资料,制作所需范围的短期和中期大气环流形势和大气质量预报;(2)采用预报技术方法,按规定、规程制作和发布责任范围内的短期、中期天气要素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3)随时监视大气环流演变和天气变化,制作和发布短时和临近天气预报。

2-02-29-03气候监测预测人员

从事气候变化和重大气候事件及其影响的监测、诊断和预测和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利用气象信息对气候与气候变化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揭示气候变化特征与规律;(2)进行月、季、年以上时间尺度气候变化的研究和预测;(3)分析、评估当前气候及重大气候事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影响及对未来气候状况的影响。

2-02-29-04应用气象人员

从事气象学与有关专业相互关系的研究,并把气象学知识应用于有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农业气象、林牧业气象、航空气象、海洋气象、水文气象、环境气象、医疗气象、应用气候以及气象科技服务与情报业务开发、应用等;(2)进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灾害防御;(3)进行大气环境分析和区划及有关情报预报研究和技术开发。

2-02-29-05气象服务人员

从事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分发、提供气象服务,以及相关技术开发、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利用气象预报、气象情报、气象资料以及专业气象、气象卫星和天气雷达信息等加工、制作气象服务产品;(2)向有关领导提供综合决策气象服务;(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电话自动答询系统、计算机网络等传播媒体向社会公众提供气象服务信息;(4)向专业部门、工矿企业提供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信息;(5)根据用户对气象服务的需求,研究开发新的气象服务产品。

2-02-29-99其他气象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29-01至2-02-29-05的气象工程技术人员。

2-02-30(GBM1-63)

地震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地震理论和应用研究、防震减灾技术研究,以及地震监测和预报的工作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30-00地震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地震理论和应用研究,防震减灾技术研究,以及地震监测和预报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收集和处理地震台站(网)观测数据,研究震源模式、地震活动性、地震构造特征;(2)发布国内外中强地震的震源位置、发震时刻和震级;(3)收集和处理地震前兆台网的观测数据,分析和预测未来的地震趋势;(4)研究工程地震和工程抗震,进行地震区划和地震安全性评价、震害预测和评估;(5)提供应急技术和减灾对策;(6)编制专用地图、图表和出版物。

2-02-31(GBM1-64)

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

对环境状态和结构改变、环境质量下降、环境功能衰退等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调查研究、分析监测及对环境污染进行控制、治理与环境修复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31-01环境损害控制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环境损害的预防控制、污染治理与环境修复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环境监督管理的理论、对策、法规;(2)研究、应用合理开发利用环境的理论、方法与技术;(3)研究环境变化规律、污染机理与影响机制;(4)研究、应用环境污染控制技术和预防污染及防治技术。

2-02-31-02环境监测工程技术人员

对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性测定和预测预报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环境监测系统进行管理,制定监测条例和监测技术规范;(2)制订总体监测计划,对建立监测机构、确定相应的分析测量系统和监测技术质量保证、数据处理手段、综合评价方法、监测新技术应用等,进行技术研究和技术管理;(3)对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物的浓度、形态及其变化规律进行常规监测和研究,对环境质量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研究;(4)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进行环境监测,为分析环境恢复过程中环境质量并采取相应处理鼾措施,提供监测数据。

2-02-31-03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技术人员

对水处理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噪声、放射性改造工程等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工程等进行工艺设计、改进、设备研制、改装、调试运行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污染物排放控制、固体废物的处理进行工艺流程设计、改进、试验,确定工艺条件;(2)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备进行设计、改造、安装、调试;(3)研究规划区域性环境问题,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控制污染源排放,因地制宜采取区域性治理技术。

2-02-31-99其他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31-01至2-02-31-03的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

2-02-32(GBM1-65)

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测检验、监督监察、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32-00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测检验、监督监察、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劳动安全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监测、控制、评价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研制、开发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制定劳动安全技术标准等有关技术文件;(2)进行劳动卫生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监测、控制、评价职业危害,研制、开发劳动卫生防护用品,制定劳动卫生技术标准等有关技术文件;(3)研究、推广承压设备、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工程科学技术,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和检测检验、监控监督监察与评估认证,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4)研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和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的评价方法、技术,研制开发、标定校准、安装调试、运行控制和维护修理安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制定安全检测检验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5)对安全工程进行总体规划与系统设计,研究制定安全工程监督监察与综合性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进行事故危害预测预防并提出咨询建议,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与安全综合评估,进行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

2-02-33(GBM1-66)

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标准化和计量、质量的管理、监督、检验及其相关理论、技术与应用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33-01标准化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技术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的研究和标准的制订、修订、实施、监督、鉴定蝗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制定、修订、审查和管理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2)制定标准化计划、规划、技术法规和发展战略;(3)参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其他相关机构的工作和活动,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的活动并承担相应的工作;(4)进行标准化科研及技术开发;(5)提供标准化情报资料服务和信息咨询;(6)编写标准;(7)推广普及标准化科技知识。

2-02-33-02计量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计量研究、检定、校准、测试、监督、管理以及计量技术法规的制定、修订、实施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建立、维护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及计量测试装置;(2)制定、修订、审查和管理计量技术法规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3)组织进行量值比对、量值传递和计量标准考核,监督管理计量器具与标准物质;(4)组织进行计量新产品定型鉴定和计量仲裁,进行计量公证、公估与认证,调解计量技术纠纷;(5)研制与开发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系统及标准物质;(6)提供中介服务和咨询,推广普及计量科技知识。

2-02-33-03质量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等的研究、管理、监督、检查、检验、分析、鉴定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及系统可靠性设计、研究和控制;(2)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3)进行质量的检查、检验、分析、鉴定、咨询;(4)进行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审核员和评审员注册、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考核等合格评定管理;(5)调解质量纠纷,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6)研究开发检验技术、检验方法、检验仪器设备;(7)制定质量技术法规并监督实施;(8)设计、实施、改进、评价质量与可靠性信息系统。

2-02-33-99其他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33-01至2-02-33-03的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员。

2-02-34(GBM1-67)

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

采用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等原理,对人、物料、设备、能源和信息等资源组成的集成生产与服务系统进行研究、规划、设计、评价和创新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34-01普通工业工程技术人员

对提高工作和生产效率,降低消耗的工作和程序等进行规划、设计、改进与实施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与改进组织、工作方法和运营程序;(2)设计与改进操作方法、现场布置;(3)设计与改进工位器具等生产辅助手段;(4)对工作定额、劳动定额等进行分析、测定、改进、制定与评价;(5)对物料、能源等消耗定额进行测定、改进、论证、制定和进行成本核算等。

2-02-34-02系统规划与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系统分析、设计评价与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制定、实施发展战略与规划;(2)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咨询与评估;(3)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并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规划、开发、论证与评价;(4)进行企业诊断与效益分析;(5)对生产工艺与生产流程进行系统分析、规划、设计与实施;(6)进行管理信息系统规划、设计、评估与实施。

2-02-34-03设施规划与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对生产系统或服务系统的设施和物流系统进行规划、设计、改造与实施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工程项目总体设计、项目选址和平面布置设计;(2)进行工艺、设备、厂房及公用设施和物流系统规划、设计与改造;(3)对新建项目进行组织机构、岗位和服务的设计。

2-02-34-04生产组织与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生产系统的空间和时间组织、计划、控制与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生产、物流及服务、辅助系统进行设计、改进与评价;(2)编制生产计划、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3)进行计算机辅助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改善与实施;(4)管理库存等。

2-02-34-05质量管理与可靠性控制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产品及工作过程系统的质量及可靠性设计、控制、鉴定和检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产品质量进行规划、设计与管理;(2)设计、改善、检验与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及系统可靠性;(3)研究、制定与实施质量标准;(4)进行质量控制、审核;(5)进行质量与可靠性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改进与评价等。

2-02-34-06营销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市场分析与开发研究,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咨询,并进行产品宣传促销销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态;(2)根据消费者需求变化,提出开发新产品的计划;(3)根据市场变化,提出产品定价和调整建议;(4)参与企业营销战略的制定,策划产品销售、促销方案并组织实施;(5)设计并实施用户服务系统,组织开展售后服务活动。

2-02-34-07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人力资源的研究、开发和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编制并实施人力资源发展规划;(2)进行职务分析、工作评价与绩效考评;(3)进行组织机构、岗位和服务的设计与改善;(4)进行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设计评价;(5)研究、制定并实施激励与劳动报酬制度及标准;(6)编制并实施人员选拔与培养计划;(7)编制、组合并实施职工教育、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计划等。

2-02-34-99其他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34-01至2-02-34-07的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 2-02-34-99其他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34-01至2-02-34-07的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

2-02-99(GBM1-69)

其他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1至2-02-34的工程技术人员。

2-02-99-00其他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1至2-02-34的工程技术人员。

2-03(GBM1-7)农业技术人员

从事土壤肥料、植物保护、作物遗传育种、栽培和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本中类包括下列下类:

2-03-01(GBM1-71)土壤肥料技术人员

2-03-02(GBM1-72)植物保护技术人员

2-03-03(GBM1-73)园艺技术人员

2-03-04(GBM1-74)作物遗传育种栽培技术人员

2-03-05(GBM1-75)兽医曾药技术人员

2-03-06(GBM1-76)畜牧与草业技术人员

2-03-99(GBM1-79)其他农业技术人员

2-03-01(GBM1-71)

土壤肥料技术人员

从事土壤、农田水利、植物营养、肥料应用技术等的研究与推广,提出农、林、牧、渔业生态环境改善方法的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3-01-00土壤肥料技术人员

从事土壤、农田水利、植物营养、肥料应用技术等的研究与推广,提出农、林、牧、渔业生态环境改善方法的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土壤的起源、发育、生成、结构、组成及共变化,并根据特征进行分类、调查、评价、规划和制图;(2)调查、监测、研究土壤对耕作、灌溉、施肥、栽培、产量等的影响,提出土壤、肥料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及改良、培肥建议;(3)分析土壤物理、化学及微物物学性状,确定质地、酸咸度、田间持水量及植物所需的氮、磷、钾微量元素含量及状态,度验确定植物对土壤肥料的环境效应,提出适宜的种植制度及管理措施;(4)运用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手段及工程措施,进行土壤的改良和培肥;(5)研究植物营养原理和植物吸收养分的规律,提出施肥建议及推广措施;(6)研究化学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土壤改良剂的特性,推广配套实用技术;(7)进行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土壤改良剂的鉴定、检测与登记。

2-03-02(GBM1-72)

植物保护技术人员

从事植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技术研究与推广、示范,提出保护农作物免受有害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危害的措施,减少作物损失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3-02-00植物保护技术人员

从事植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技术研究与推广、示范、提出保护农作物免受有害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危害的措施,减少作物损失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危害农作物的有害生物种群结构及其变化,并根据特征进行种的分类,调查分布情况;(2)研究有害生物的发生、发展及灾变规律,提出预测预报的方法;(3)研究有害生物与寄生植物及环境间相互作用的关系,探讨寄生植物的抗病虫机制及抗性鉴定技术,并提出减轻病虫危害的栽培措施;(4)研究有害生物危害损失及经济阈值,确定防治指标,并探讨致害机制;(5)研究控制有害生物发生与危害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运用农业、化学、生物和物理的手段防治生物灾害,并研究综合防治的技术体系与理论;(6)进行防治病、虫、草、鼠害药剂的开发、生物测定和药效试验,研究药剂使用技术和生态效应以及有害生物抗药性监测与治理技术;(7)研究和应用生物技术进行抗病虫育种的技术和方法;(8)研究防止危害性病、虫、草害传入及传播的方法,提出封锁和控制的措施。

2-03-03(GBM1-73)

园艺技术人员

从事蔬莱、花卉、果树、茶叶等作物遗传资源、遗传育种、栽培和产后处理及高产、优质、高效、低耗种植技术的研究、示范、推广的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3-03-00园艺技术人员

从事蔬莱、花卉、果树、茶叶等作物遗传资源、遗传育种、栽培和产后处理及高产、优质、高效、低耗种植技术的研究、示范、推广的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搜集、研究、保存、利用蔬莱、花卉、果树、茶叶等作物遗传资源;(2)筛选、创新育种材料,研究育种新技术、培育新品种,研究主要经济性遗传;(3)研究推广应用高产、优质、高效、低耗栽培技术及采后生理和处理技术;(4)研究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主要病害病原菌及抗病性鉴定技术,筛选抗病虫材料,研究害虫抗药性及治理技术;(5)进行蔬莱、果树、花卉、茶叶等生产的技术指导。

2-03-04(GBM1-74)

作物遗传育种栽培技术人员

从事农作物品种遗传机理、育种方法、新品种栽培技术及其措施研究、推广的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3-04-00作物遗传育种栽培技术人员

从事农作物品种遗传机理、育种方法、新品种栽培技术及其措施研究、推广的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农作物品种遗传和变异的原因,揭示遗传机理、遗传规律;(2)研究培养农作物新品种的基本方法,选育适应各种生态区的高产、高抗、优质农作物新品种;(3)收集、整整、评价、保存农作物品种资源;(4)利用生物技术、核技术等选育农作物新品种,利用生物技术、核技术等选育农作物新品种,利用杂种优势,远源杂交、理化诱变等多途径培育新品种;(5)进行新品种的试验、评价及推广;(6)研究生态区农业生产中主要作物品种的种子繁殖生产技术和配套栽培措施;(7)研究作物生长发育规律、器官建成及生理、生态的变化,以及农业种植方式与农业环境。

2-03-05(GBM1-75)

曾医曾药技术人员

从事动物疫病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动物疫情监测、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检验技术,曾用生物制品、化学药品,曾用抗生素、中药及药物添加剂等技术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的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3-05-01曾医

从事动物疫病预防、诊断、治疗,动物疫情监测、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检验,并进行技术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的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动物流行病学调查与疫情监测;(2)推广与应用动物疫病诊断,治疗技术;(3)推广与应用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检验技术;(4)实施动物防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5)实施动物防疫监测;(6)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

2-03-05-02曾药技术人员

从事曾用生物制品、抗生素、中药、化学药品及饲料药物添加剂的生产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和推广应用的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曾药生产、经营、使用及监督管理;(2)进行曾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3)监测曾药良反应;(4)推广合理使用曾药技术;(5)进行新曾药、新生物制品应用技术推广。

2-03-05-99其他曾药曾药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3-05-01至2-03-05-02的曾医曾药技术人员。

2-03-06(GBM1-76)

畜牧与草业技术人员

从事畜禽、特种经济动物和牧草、草坪生产,品种资源保护,品种(品系)选育、改良、繁育,经营管理等技术推广应用的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3-06-01畜牧技术人员

从事畜禽和特种经济动物生产、品种资源保护、新品种(品系)选育、品种改良、繁育、饲料配制、畜禽饲养等技术推广及应用的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调查、统计、分析畜禽和特作经济动物资源分布及特征、特性,提出并实施保护措施和保护方法;(2)制定畜禽品种改良方法,推广应用畜禽繁育技术,进行新品种(品系)的选育;(3)制定畜禽生长、生产的营养需要量,并推广应用饮料配制技术;(4)推广应用先进的畜禽和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工艺、技术和综合管理技术;(5)推广应用动物产品的加工、贮藏技术;(6)推广应用生物技术。

2-03-06-02草业技术人员

从事草业生产及牧草、草坪、饲料作物品种改良与扩繁技术推广、经营管理的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牧草、草坪、饲料作物的扩繁技术与种植技术的推广应用;(2)进行牧草、草坪、饲料种子场、加工厂的经营管理;(3)进行草坪的建植与管护;(4)进行草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监测;(5)调查、统计和分析草业资源、生产、加工等信息。

2-03-06-99其他畜牧与草业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3-06-01至2-03-06-02的畜牧与草业技术人员。

2-03-99(GBM1-79)

其他农业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3-01至2-03-06的农业技术人员。

2-03-99-00其他农业技术人员

指示列入2-03-01至2-03-06的农业技术人员。

2-04(GBM1-8)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

从事飞机与船舶的加强、指挥、领航、通信和设备运行保障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2-04-01(GBM1-81)飞行人员和领航人员

2-04-02(GBM1-82)船舶指挥和引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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