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竣工验收单

2022-10-01

第一篇:露天煤矿竣工验收单

露天煤矿工程验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和提高露天煤矿工程的建设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劳动效率,加快建设速度,降低工程造价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大中型露天煤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三条 露天煤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必须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并应按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四条 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前设计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说明设计意图与要求。在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应派代表常驻施工现场。

第五条 在露天煤矿工程的施工中,当发现设计有缺陷时,一般问题应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报请设计批准部门解决。

第六条 当露天煤矿工程按设计建成后,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生产。

第七条 在露天煤矿工程的施工中,应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八条 露天煤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施工准备

第一条 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准备应分为项目工程施工准备和矿建工程施工准备。

第二条 在项目工程施工准备期间,建设单位应提出项目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工程方可开工。 第三条 项目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完成下列工作:

一、建设队伍的组建

二、总体设计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三、前期单项工程设计的编制;

四、投资和物资供应计划的落实;

五、人员培训计划的制订;

六、前期征地和拆迁工作;

七、必要的道路供水供电和通信等准备工程;

八、必要的前期施工图的编制;

第四条 在矿建工程施工准备期间,建设单位应提出矿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矿建工程方可开工。

第五条 在矿建工程开工前,应按设计确定采场和排土场最终境界,设臵永久性标志。严禁在境界内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移交时的矿建工程位臵应设臵标志。

第六条 矿建工程开工前,应清除采场前期采剥范围内的各种障碍物。

第七条 矿建工程开工前,应制订采剥、运输、排土的作业规程。 第八条 矿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一、批准的精查地质报告、水文地质报告和工程地质报告;

二、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前期施工图;

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

四、批准的征地和拆迁文件;

五、批准的铁道线路接轨供水供电等文件;

六、区域三角网点和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七、当地气象地震资料;

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土地复用的有关文件;

九、已完成的必要的道路、供水、供电、和通信等准备工程的验收报告;

十、大型设备的测试、验收报告;

十一、1:1000或10;2000的采场地形图和剖面图,1:2000或1:5000的排土场地形图,1:500或10;1000的工业场地地形图,以及1:2000或1:5000的矿区地形图。

第三章 管井疏干工程的验收

第一条 管井疏干工程的验收,必须按钻井、成井、洗井、护井程序进行,并应分别提出验收报告。前一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施工后一工程。管井疏干工程全部竣工后,应进行总验收,并应提出总验收报告。

第二条 钻井工程的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管井井口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应小于0.1m;

二、管井泵室底部标高的误差应小于0.1m;

三、管井的直径不应小于设计值;

四、管井的垂直度偏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五、提交1:200的管井岩石柱状图、钻井班报、岩心鉴定与颗粒分析资料和钻井工程验收报告。

第三条 成井工程的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过滤器的长度,孔隙率,充填材料的用料、粒度及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二、设臵过滤器时,其底部应低于相应含水层的底板;

三、扶正器规格,设臵的数量、位臵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提交管井结构实际资料、成井班报和成井工程验收报告。 第四条 洗井工程的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按设计抽水量抽水时,水显清澈;

二、抽水量达到设计要求:

三、提交洗井班报、抽水历时曲线和洗井工程验收报告。 第五条 护井工程的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井口平台高出地面0.2m以上,符合防洪要求;

二、井口封盖完好;

三、提交护井班报和护井工程验收报告。 第六条 管井疏干工程的总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管井疏干的综合疏干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二、各施工阶段原始资料、图表文字资料、工程验收报告齐全;

三、提交管井疏干工程总验收报告。

第四章 边坡工程的验收

第一条 边坡工程竣工后应按设计进行验收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报告。 第二条 边坡工程验收时宜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边坡工程的设计图和文件;

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报告;

1. 现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测绘原始记录及总结; 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原始记录及报告; 3.岩石物理力学试验的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

三、开工竣工报告和事故记录;

四、工程验收报告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五、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修改记录;

六、水文气象记录;

七、历次滑坡的技术档案;

八、边坡监测系统的原始资料观测记录及观测分析报告;

九、边坡工程综合分析报告;

十、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十

一、1:100或1:200的工程地质钻孔柱状图;

十二、1:1000或1:2000的工程地质平面图及工程地质剖面图; 十

三、1:1000或1:5000的水文地质平面图及水文地质剖面图 十

四、1:1000或1:5000的防排水疏干工程平面布臵图、外排土场工程地质平面图和剖面图及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布臵图。

第五章 爆破工程的验收

第一条 正常采剥工作面的爆破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爆堆规格、矿岩块度符合后续生产环节的要求;

二、无硬帮、根底。

第二条 到界边坡爆破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硬以上岩石的残留半孔率在50%以上,软岩的残留半 孔率在40%以上;

二、炮孔装药部位超界破碎带的宽度小于0.5m;

三、台阶底盘无超爆。

第三条 爆破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一、不同岩石的单位炸药消耗量;

二、开拓沟道和重要建(构)筑物及到界边坡等重要部位的爆破设计及施工记录;

三、爆破方法试验研究技术报告及成果鉴定书;

四、到界边坡控制爆破效果的检验报告。

第六章 掘沟工程与采剥工程的验收

第一条 出入沟边界位臵与设计最终境界位臵的误差不应大于0.5m。

第二条 出入沟的坡度不应大于设计值,并应做到帮齐底平;沟底宽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第三条 出入沟竣工时,应提交竣工报告和1:1000或1:2000的竣工图。

第四条 采场工作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程位臵与设计一致;

二、台阶高度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1.0m;

三、工作平盘的宽度不小于设计值;

四、工作平盘应平整,在任意20m长度范围内的平整度允许误差为±0.5m;

五、台阶坡而应平齐,在任意长度的范围内的平整度允许误差为±1.0m。

第五条 每月应进行一次验收测量采剥工程量可采用平面法或剖面法计算剖面间距应保证算量精度凡已建立电子计算机系统的露天煤矿应采用电子计算机计算采剥量。

第七章 矿山道路工程的验收

第一条 矿山道路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路面实测强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二、路面结构层的实测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三、路堤路基的压实度,路槽下0.8m以内不得小于93%-95%,路槽下0.8-1.5m范围内不得小于91%-93%;

四、路堑路基的压实度路槽下0.4m以内,不得小于93%-95%;

五、在任意处实测路面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六、路面标高的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50mm,横向坡度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1%;

七、曲线偏角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50mm,线路控制点坐标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0.5m,高程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0.1m;

八、任意处的路面平整度误差,不得大于30mm;

九、曲线半径的实测值不得小于设计值,路堤和路堑的边坡和路基边沟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条 道路在平曲线和竖曲线处的停车视距与会车视距不得小于表的规定值。

第八章 排土工程的验收

第一条 排土平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排土平盘标高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1.5m;

二、排土平盘应平整,在平盘上任意20m长度范围内的允许高差为1.0m;

三、在排土平盘的运输通道上,不得有危及行车安全的积冰、积雪、积水或散落的大块岩石。

第二条 排土场必须按设计建成防排水系统和照明、消防系统,并应完成对不良工程地质地段的整治。

第三条 排土场必须按设计配足辅助设备和设施。

第九章 验收及移交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露天煤矿工程按设计规定移交时应建成的工程全部竣工并由建设单位向生产单位移交之前,必须由国家组织全面验收。 第二条 露天煤矿工程的基建工程总量,应由移交基建工程量和达产基建工程量组成。移交时,应按设计验收移交基建工程量,核实达产基建工程量。

第二条 验收及移交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单项工程进行复验;

二、对露天煤矿工程各系统进行预验收;

三、检查矿建工程完成情况和移交工程位臵图,确定达产基建工程量;

四、检查地面工程和环保工程先成情况,施工设备完好情况,人员配臵和培训情况以及经济效益和概算执行情况,确定达产基建投资额;

五、进行综合生产能力考核,提出综合生产能力考核报告;

六、由建设单位向上级提交请求验收报告;

七、由建设单位编写移交报告;

八、上级单位对露天煤矿工程组织全面验收;

九、签署验收鉴定书;

十、移交生产单位正式生产。

第二节 验收标准

第一条 露天煤矿工程必须完成设计规定的移交工程量,工程位臵和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采区、台阶数,采剥工作面开采参数和工程位臵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采场工作线长度、开拓煤量、可采煤量不得小于设计值。 第三条 排土场的位臵、排土工作线条数、排土工作线长度、排土工作面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条 露天煤矿的运输、输变电、通信、信号,煤的储存、装载和运输等重要环节,应满足设计的要求:消防、疏干、防排水、环保等工程和设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五条 移交设备时必须附有设备技术档案,并保证100%的完好率。

第六条 附属设施应按设计规定完成。

第七条 应有设计概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基建投资移交决算。 第八条 各类机构应按设计设臵,人员不得超过设计定员。 第九条 各生产环节、各业务部门均应有规章制度。

第十条 培训中心的师资、设备、设施和培训计划应满足生产人员学习技术和提高技能的要求

第十一条 大型设备司机、维修人员和各类管理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担任。移交生产前应进行考核。

第三节 综合生产能力考核

第一条 应对各生产环节分别按设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全矿采煤、剥离生产能力,产品品种和数量。

第二条 全矿综合生产能力考核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综合生产能力考核报告。

第四节 移交报告与验收鉴定书

第一条 移交报告的内容应符合附录一规定的内容。 第二条 验收鉴定书的内容应包括对露天煤矿工程的验收结论和对精查地质报告、水文勘探报告、初步设计的评价,以及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途径。 附录一移交报告的内容

一、基本情况:

1.露天煤矿工程项目名称; 2.设计生产能力; 3.移交生产能力; 4.设计单位及负责人; 5.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6.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7.项日工程开工时间; 8.矿建工程开工时间; 9.移交生产时间;

二、施工概况:

1.移交时的矿建工程量,建设工期,完成投资额,发生的主要问题;

2.设计所依据的地质、水文资料以及划定的露天煤矿境界与实际地质、水文条件及矿田境界的对比; 3.储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1;

4.移交时期开拓煤量可采煤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2.

三、露天煤矿工程完成情况: 1.投资及工程的完成情况:

(1)历年完成投资情况,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3; (2)矿建工程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4; (3)土建工程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5 (4)设备安装工程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6 (5)大型设备组装工程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7 (6)主要材料消耗量,钢材、木材、水泥、各种电缆及管线按实际消耗列出;

(7)工程质量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述及(竣工验收鉴定书)等;

2.验收标准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

四、生产准备情况:

1.人员配备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8;

2.达到设计能力前的年度计划平面图、剖面图; 3.达到设计能力的主要措施。

五、移交工程及主要设备清单: 1.矿建工程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9; 2.土建工程量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10; 3.主要设备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11;

六、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明细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12。

七、移交至达产期间的工程量: 移交至达产期间的工程量按基建剥离工程、地面工程及大型 设备组装工程分项列出,其报表格式按附表1.13。

八、固定资产交接清册:

固定资产交接清册应按矿建、土建和机电设备安装分类填写;机电设备应分别按国产和引进两种情况分别填写,其中包括定购尚未到货和至达产期间应到货的设备与器材。

九、移交的文件资料:

1.建设期间的批文,外部协议书、合同书,各类工程的开工及竣工报告,重要会议纪要和试生产报告等文件;

2.精查地质报告和储委审批文件以及建设期间补充的实测地质资料;

3.全套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及施工预算; 4.全部设计变更通知及有关文件;

5.矿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土地复用有关文件; 6.控制测量成果表;

7.1:10000或1:25000测量基点平面图包括三角网图导线网图和高程网图;

8.1:2000或1:5000露天煤矿原始地形地质图; 9.1:2000、1:10000或1:25000露天煤矿总体布臵图; 10.1:2000或1:5000露天煤矿运输系统平面图; 11. 1:2000或1:5000工业广场总平面布臵图; 12. 1:200或1:500居住区平面布臵图; 13. 1:2000或1:5000移交生产时期的采场平面图;

14.1:1000、1:2000或1:5000采场纵剖面图和1:500或1:1000采场横剖面图;

15. 1:2000、 1:5000或1:10000排土场平面图和1:1000或1:2000排土场横剖面图;

16.1:2000铁路平面图,1:2000铁路纵剖面图(横向比例尺1:1000或1:2000),1:2000铁路横剖面图;

17.1:5000、1:10000供电系统图和1:5000、1:10000供水系统图; 18.剥离工程验收台帐;

19.单位工程竣工图和施工记录; 20.隐蔽工程实测图和施工记录;

21.辅助车间附属企业竣工平面图和施工记录; 22.设备技术档案和台帐;

23.生产前期电子计算机管理系统及相应的支撑软件; 24.移交工程决算;

25.疏干工程总验收报告及资料; 26.边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附件; 27.爆破工程验收资料。

第二篇:煤矿勘察验收报告矿方需提供资料(露天)

煤矿建设项目勘察验收所提供资料明细(共三页)

(露天矿)

1、 勘察验收报告委托书(加公章)

2、 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如有提供)

3、 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及批复文件(如有提供)

4、 储量核实报告及批复文件(如有提供)

5、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如有提供)

6、 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文件

7、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

8、 最终版初步设计(电子版的文本及主要图纸)

9、 初步设计(包括修改设计)的批复文件

10、 安全专篇(包括修改设计)的批复文件

11、 矿山供电协议

12、 供水协议

13、 土地使用协议

14、 矿山救护协议

15、 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文件

16、 环境保护验收文件

17、 水土保持验收文件

18、 消防设施验收文件

19、 联合试生产报告(电子版)

20、 试生产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1、 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的批复文件

22、 建设项目勘察验收通知(如有提供)

23、 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中心站审核)

24、 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

安全资格证

25、 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及储存许可证

26、 各施工单位(矿建、土建、机电)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7、 各项目监理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8、 质量认证机构资质证书

29、 建设项目工程量及工作量完成情况(包括投资的电子版)

30、 安全预评价报告扉页

31、 安全验收评价(扉页)

32、 现有机电主要设备明细表(最新的电子版)

33、 矿山劳动定员、生产队组、职能机构、安全管理机构(电

子版)

34、 从业人员劳动合同(花名册)

35、 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凭证、名单)

36、 总工程师、各副矿长、调度长、安全监察员的安全资格证

37、 特殊工种上岗资格证人数统计(各工种的工程机械司机/

矿用汽车司机/电工等)

38、 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报告(最

新的,鉴定机构出具的)

39、 粉尘、噪声测定报告

40、 主要设备检验合格证(矿用液压挖掘机、轮胎式装载机、

自卸卡车、三相交流电动机、接地装置、氧化锌避雷器、隔离开关、真空开关、锅炉、排水泵等设备的检测检验报

告)

41、 有关图纸:

(1)地形地质图(是否有)

(2)水文地质平面图(是否有)

(3)采剥工程平面图、断面图(需要提供)

(4)排土工程平面图(需要提供)

(5)运输系统图(需要提供)

(6)输配电系统图(需要提供)

(7)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需要提供)

(8)边坡监测系统平、断面图(需要提供)

第三篇:工程竣工验收整改回复单

西青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位领导: 1月 22日由贵站对我项目部施工的怡合村经适房现场进行验收 检查,感谢各位领导莅临现场,发现问题,予以指正,现对现场问题 进行以下回复。

问题一:1. 地下室顶保温做法需进行核实,管道井未保温; 2. 外墙保温局部开裂。

答:1. 经过我们的认真核查,设计图纸上没有保温的做法,通过研究 我们采用了 FTC 保温砂浆材料; 2. 我项目部已经对外墙开裂逐步进行了整修,但由于天气寒冷和 工人返乡,该阶段暂时无法完全修复,待开春后天气转暖完毕。

问题二:1. 管道井防水未作; 2. 照明未做; 3. 地漏未清理; 4. 空调板位置与底板未作处理。

答:1. 部分已进行处理,但由于节假日的到来,现在暂时不能处理 完全,开春后及时处理完毕; 2. 经过我们对照图纸检查,设计图纸并没有标识管道井照明,只有强 弱电井照明; 3. 现场地漏部位一直正在清理中,开春后可以清理结束; 4. 受天气寒冷的影响,我们计划此处开春后及时处理。 问题三:1. 给暖分水器未作标识; 2. 核实空调外机保温门。 答:1. 给暖分水器部分已做标识,开春后会补充完整;

2. 我们已经和厂家联系核实,厂家出示合格证及作出承诺,门芯 内确为岩棉保温材料。

问题四:1. 通风开关按钮箱置于室外; 2. 门窗局部未进行封胶处理。 答:1. 经过我们的现场检查做出解释, 作此处理的箱体带有倾斜上沿, 已经加了防水措施; 2. 现场门窗局部正在封胶处理,开春后可以处理完毕。 问题五:1. 避雷带焊接未做处理; 2. 照片线头未做处理。 答:1. 天气过于寒冷,此处我们会在开春后及时处理; 2. 线头部位正在处理阶段,开春后处理结束。 问题六:1. 地下室开裂,出现渗漏现象。

答:1. 我项目部已经对地下室开裂逐步进行了维修,但天气寒冷和工 人返乡影响, 现阶段暂时无法完全修复, 待开春后天气转暖作及时处 理。

以上问题会在开春后再次认真细查, 举一反三, 对我们自查发现 的其他问题同样及时解决,请领导监督,再次感谢各位领导! 河南宏大建设有限公司 2013年 1月 23

第四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服务告知单

一、服务内容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报送备案材料—备案部门接收材料—备案部门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第2号令)、《大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大政发〔2010〕70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

四、报送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报告。

(三)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四)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五)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六)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九)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规划、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一)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十二)自来水公司、供热单位、燃气公司出具的同意接收文件。

(十三)供电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十四)道路、桥梁、路灯、排水、垃圾用房(箱)、绿化、挡土墙等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十五)文化广播影视局、通信管理局或其委托的专业部门对有线电视网络、电信基础设施出具的同意接收文件。

(十六)邮政部门对信报箱的设置出具的认可文件。 (十七)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接收文件。 (十八)民政主管部门对社区管理用房出具的同意接收文件。

(十九)物业公司对红线内道路(非市政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环卫、绿化、挡土墙、信报箱和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所有的公共停车泊位等出具的同意接收文件。

(二十)市政管理机构对市政道路出具的同意接收文件。 (二十一)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合格证》。

(二十二)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十三)法规、规章规定和备案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注:

1、序号(二)至(十六)由监督机构转交。

2、序号(一)、(十七)至(二十二)根据工程实际提交原件。

五、办理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31-A号,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八一路办公区,市质监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公室(505室)。

联系电话:83645352

第五篇:申办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告知单

一、办理范围

经消防同意施工的工程,竣工应当报消防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办理程度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自行验收、在自行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申报验收,如果没有进行自行验收或者自行验收不合格的,公安消防部门将不予以验收;

2.建设单位应当制作工程验收资料(一式三份),消防窗口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

3.公安消防部门对工程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4.公安消防部门根据验收结果下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若意见书为合格意见,则可以投入使用;

6.若意见书为不合格意见,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报消防验收,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需提交资料

1.工程设计、施工各阶段审核意见书、《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自检报告》;

2.有关消防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等手续;

3.工程移交说明书(内容含:工程情况介绍、消防设施设备情况介绍、建筑总图、建筑施工图、各消防设施工作原理说明、维护保养说明、电气检测报告、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

4.建筑投入使用后的防火管理规章制度等措施文件。

四、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经实地检查验收,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颁发资料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六、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湖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办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指南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验收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验收意见书》。

复查验收与正常验收办理时限相同。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主要内容: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验收重点

1、检查竣工图纸、资料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内容及与消防机构审核意见是否与工程一致;

2、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提出的消防问题,在工程中是否予以整改。

3、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施工安装质量及性能。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联动情况。

附件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执行规范汇总

序 号 规 范 编 号 规 范 名 称

1 GB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 GB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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