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2022-09-04

第一篇: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1、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必须是全日制计划统招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专项计划培养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参加当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神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表中“申请理由部分”填写

(一)科研情况,需列明以下内容:

1、课题:课题名称,项目来源(级别),主持人,本人为第几参与人,是否结项。

2、论文: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发表时间,本人为第几作者(或是独立完成)。

3、获奖:获奖题目,获奖级别,时间,本人为第几作者(或是独立完成)。

(二)学习成绩

1、英语成绩

2、马克思主义理论成绩

3、校选修课的成绩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第二篇: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学习年限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 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3)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 年具备申请资格;

(二)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 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 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 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 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

SSCI全文收录,以第

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 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 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 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 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 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 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

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 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条件

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条件

一、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到过纪律处分,德育积分班级排名前5位;

2.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且在校期间无课程成绩不及格;

3.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一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学生中能起到榜样模范作用;

5.申请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无不良反映。

二、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能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家庭贫困硬件材料或镇级以上民 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到过纪律处分,德育 积分班级排名前10位;

3. 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或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三等 奖及以上名次;

4.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生活俭朴,在校期间无明显过度消费 现象。

5. 申请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无不良反映。

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必须严格对照条件进行推报,如发现在推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涉及学生个人取消该学生推报资格,涉及班级集体取消该班级集体推报资格。

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九月

注: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字,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第四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硬性条件)

1.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当学年(连续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达到一等奖学金条件,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4. 当学年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三好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递交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个人情况介绍,不得少于500字;

3、相关获奖证明、荣誉复印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条件:(硬性条件)

1.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当学年(连续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达到三等奖学金条件,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递交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个人情况介绍,不得少于500字;

3、相关获奖证明、荣誉复印件;

注:

1、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以上材料全部提交纸质版

3 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第五篇: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具体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 学习年限,参照国家奖学金学习年限规定执行

2. 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评选范围位于前10%,前10%无法评出的可扩展到20%(含20%)。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可以扩展到前30%,但必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参照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规定执行。

3. 原则上通过贫困认定的学生方能申报,上学年无补考或者重修

特别优秀是指: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风险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方面上取得突出的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

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必须通过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比赛专业学了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金奖或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 非体育专业的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奖项前三名,集体奖项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为主。

6、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争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7方面以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也可以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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