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令条例活动总结

2022-08-01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当一段工作完成后,或是一个项目结束后,回首工作与项目的过程,从中反思不足之处,可获得宝贵的成长经验。因此,我们需要写一份工作报告,但如何写出重点突出的总结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条令条例活动总结》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条令条例活动总结

消防部队“条令条例教育”活动学习体会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和总队从严治警加强部队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支队开展了“条令条例教育”活动,经过一个月对部队条令条例和各项管理规定的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条令条令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学习条令条例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违反条令条例,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学习条令条例”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条令条例”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本职岗位上一直努力工作,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领导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刚到中队,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条令条例教育个人剖析材料。

学习条例条例教育个人剖析材料文章,及时学习领会条令条例的制度,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业务水平;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定要提高对条令条例学习防人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到对国家对

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消防部队“条令条例教育”活动学习体会延伸阅读——创先争优整顿党课心得《精选范文参考》

一是始终围绕“三级联创”抓“创先争优” 活动。

注重夯实基础,整体推进。从最基础的“三会一课”抓起,通过把“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党员和党组织“双向承诺”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大载体”进行有效整合,以三级联创为总抓手,搭建“创先争优”活动平台,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先活动,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二是立足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新举措。

认真推行农村党员议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抓好“两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载体。抓组建,促进党组织覆盖面扩大;抓规范,促进党组织作用发挥;抓“争创”,促进党建工作水平提升。

三是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注重争创实效。

乡镇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考评机制,每年都要集中对基层党组织开展评选活动,严格考评纪律,细化考评细则,规范考评程序,党委对评定的先进党(总)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员要予以表彰奖励,对一些先进典型还通过简报、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紧紧围绕“创先争优”目标要求抓争创。

落实“五个好”和“五带头”的创先争优要求,应结合农村工作的实际,并充分利用农组工作中的有效载体开展活动。通过一些党员、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活动使“五个好”和“五带头”的要求具体化,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创建“五个好”先进党组织方面,应立足健全完善乡镇党委议事规则、村两委工作规则;完善镇村班子集中学习制度,提高班子整体素质和能力等措施来落实“领导班子好”。要通过“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发展党员公示制等载体建设来提高党员素质,优化党员队伍,落实“党员队伍好”。

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规章制度来规范镇村和单位的工作运行机制,以好的制度管人、理

事,从而形成好的工作机制。通过抓经济促发展,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各项民生工程,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来落实“工作业绩好”。通过镇情民意互动机制,认真落实“四仪两公开”、“一述三定”、双向承诺制等有效载体和良好的工作实绩来体现“群众反映好”。

第二篇:消防部队“条令条例教育”活动心得体会6

条令条例学习活动总结

“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是总队为落实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进一步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的迫切需要。在前段时间的学习活动中,对照中队管理和自身存在的与条令条例不相符的行为,进一步加深了我对总队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对部队管理及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和理解。

第一,条令条例是实施部队管理的基本依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条令条例即是规范部队官兵行为的基本准则,是部队官兵行为的一面镜子,实施部队管理的基本依据。部队管理是部队工作中一项系统性工程,其核心就是严格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因而开展部队管理必须以条令条例为准绳,用条令条例来规范部队官兵的言行举止。

“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加强对官兵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筑牢官兵思想基础,强化官兵法纪观念和服从意识,以此为推动部队正规化建设。

当前部队不同程度地存在“四个秩序”不规范、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则必须以部队条令条例为依据狠抓部队管理,严格标准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必须坚持原则,敢于斗硬,对遵章守纪先进个人和部队管理中敢管、会管的骨干人员应当予以表彰,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纪律的人员及“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或屡教不改的人员要坚决予以处理,实施必要的纪律处分,以达到警醒部队、教育本人的目的。

第二,条令条例是落实从严治警的保证。军无法不立,法不严不威。消防部队的性质决定了部队建设和发展必须坚持从严治警的的方针。消防部队作为一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绝对领导下的以各类灾害事故为作战对象的武装力量,具有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维护宪法尊严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部队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使命和义务。

从严治警,“严”当出自有处,其根本就是要以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部队条令条例及规章制度来规范一支队伍的一切行为。这要求部队在长期的实践中强化官兵的法纪观念和条令意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深入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加强对官兵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学习,提高官兵对部队条令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使部队官兵明确军人的职责和使命,清晰认识作为军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是落实从严治警的根本保证。

当前部队存在部分官兵对条令条例认识不到位,不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纪律以及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甚至个别官兵不知道处分是什么;有些官兵认为只有大的违纪才会被处分。出现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一是条令条例学习不深入,存在走过场现象;二是平时执行部队条令条例不严,没有做到奖罚分明。因而,落实从严治警必须以条令条例为准绳,做到有理可据,强化条令条例的执行力度。

第三,条令条例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关键。军法不严,战斗无力。一支部队的战斗力强或不强就是看其执行部队条令条例严或不严。我军从无到有、从若到强、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关键就的始终坚持严明的纪律。

消防部队是跟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作斗争的一支队伍,衡量其战斗力就是要在灾害事故形态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能否做到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事故对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部队战斗力的形成最基本的途径就是在实战中总结经验,在训练中加以提炼。无论是火场,还是训练场斗需要严明的纪律维持相对应场合的秩序,也就是说无论是实战水平还是训练成绩都是必须坚持严明的纪律,以条令条例规范和实施灭火战斗和业务训练,以此提高训练水平和实战能力。

火场动作缓慢、秩序混乱、操作程序不规范等这些现象在部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着部队战斗力的发挥。这是平时作风不紧张,没有严明的纪律约束延伸的表现,与平时作风养成息息相关。因而部队战斗力的形成和提高的关键就是要以条令条例为标准加强部队作风建设。

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进一步加快,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各类新材料、新技术的广泛运用,火灾形势和特点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要求消防部队必须坚持以条令条例为准绳,进一步加强部队管理,落实从严治警,着力提升部队战斗力,以适应新的形势下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第三篇:消防部队“条令条例教育”活动心得体会3

条令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笔者通过对条令条例的学习和重温,收获颇多,其中最深刻的一点体会就是部队条令条例的学习应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任何人都应坚持经常学习和重温。

一、新兵学习条令条例是实现由地方老百姓向军人转变的重要保证。军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是由他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所以军人除了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应有一些特殊的纪律来约束和规范,条令条例就是这样的纪律。从新兵开始,接触的第一堂课就是条令条例的学习,不管是物品摆放还是言行举止,乃至于穿衣吃饭,条令条例都有着细致的规定,可以说新兵训练的过程就是条令条例学习的过程,也只有将条令条例融入骨子里,变成一种潜意识的行为,那么这个新兵才能说真正实现了由地方老百姓向一名军人的转变。

二、老兵学习条令条例是保证部队战斗力不断提高的重要条件。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一支军队的战斗力怎么样,其主要的不是看他单兵素质的高低,而是看他纪律是否严明,是否能做到令行禁止。单个人的本领再强,但在千军万马中所起到的作用毕竟有限,如果大家能够拧成一股绳,那么再强大的敌人都是可以战胜的,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比比皆是。而老兵入伍时间相对较长,都经过了系统的训练和培养,军事素质较好,是体现一支部队战斗力的中坚力量,如果所有老兵都能认真贯彻条令条例,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那么这支部队的战斗力将达到一个很高的地步。但现实的情况却让人警示,一些部队就是因为没有抓好对条令条例经常性的学习和重温,导致行政责任事故和其他事故时有发生,其中不乏一些骨干人员走到了军队的对立面,违背了曾今的誓言。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正是由于这些老兵在部队时间较长,平时又放松了对条令条例的学习,使自己条令意识逐渐淡薄,总认为自己当兵都这么多年了,难道还不知道部队的纪律?从而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久而久之就忘记了部队的条令条例,作出了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情,同时也危害了部队的稳定,削弱了部队的战斗力。所以一支部队要保持战斗力的不断提高,不但要要求新兵认真学习条令条例,更应该要求老兵要经常学习和重温。

三、领导干部学习条令条例是保证部队高度稳定的重要前提。部队的高度稳定必须要靠严明的纪律来维护,而严明的纪律是出自于对部队条令条例的坚守和贯彻,各级领导干部作为部队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就必须熟练掌握这些条令和条例,并把其运用到日常管理之中,要充分做到有章可循,奖惩逗硬。所以,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学习部队的条令条例,温故而知新,不但要熟练掌握,还要能灵活运用,这不仅是严于律己的需要,也是保证部队高度稳定的需要。

总之,条令条例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事情,这要要求大家不但要学习,还要坚持经常学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革命军人的本色不变,保证队伍的高度稳定,保证部队战斗力的不断提高。

第四篇:二中队条令条例集中学习教育总结

根据支队开展条令条例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我中队从3月1日至3月31日深入开展了条令条例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细致认真的查摆问题,全体官兵都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使条令条例学习教育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在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学习教育时间里,全体官兵都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执行条令条例的自觉性,增强了纪律观念和法纪观念,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此次条令条例学习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从提高认识入手,思想动员深入充分

中队在接到条例条例集中学习的通知后,立即召开了支部会,专门研究布署教育活动,并结合中队实际制定了切实可靠的方案和步骤,成立了条令条例集中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并在当晚召开了军人大会,进行充分的思想动员,使官兵从思想上认清条令条例学习的目的、意义及学习教育要解决的问题,明确了这次学习教育在于确保条令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官兵的条令意识,增强了落实条令的自觉性,促进部队规范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提高官兵的整体素质,保证了这次条令条例学习的深入开展。

二、狠抓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个落实,查摆问题深入到位。

在动员学习阶段,集中中队全体官兵原原本本的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干部和战士在生活、工作、学习、训练中所存在的现象,以条令条例为依据,逐条逐条的学,逐项逐项的进行对照。在每天早操后集中训练队列,按照条令条令规范官兵的每一个动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的基础上,对照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紧密联系自身的实际,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个人及单位在落实条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支部班子和干部战士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条令条例学习方面,对条令条例学习认识不够深刻,在学习上时松时紧,缺乏自觉性和经常性;二是在工作指导思想方面,求稳有余,思想不够解放,开拓进取意识不强;三是落实条令条例不深不细,官兵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不强,只求索取,不求奉献,作风懒散;四是支部建设方面,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对发现的问题,绕着矛盾走,怕得罪人,有老好人的思想。通过这次学习教育活动后,支部要求每个干部、战士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条令条令,深刻反思,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党性党风方面找原因,下决心把个人自我剖析搞深、搞透,并切切实实的以解决。

三、制定措施切实可行,落实条令活动深入有效

为了巩固和加深学习教育效果,针对我中队的实际,我们对此次学习教育活动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每个都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对能当场改正的当场进行了改正。对照各项规章制度,如一日生活制度、行政会议制度等都严格做到了依据条令条例办事,使一日生活制度得到了落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官兵争先创优、爱岗敬业意识明显增强。

总之,一个月的条令条例集中教育时间虽短,但效果十分明显,在集中学习、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总结验收等环节上深抓细抠,严格落实,使官兵条令条令意识明显增强,循章办事的水平有所提高,部队的一日生活秩序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官兵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的发现、整改,把条令条例教育作为一个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以条令条例严格管理部队,不断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魏都区消防大队二中队

2011年3月31日

第五篇:条令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消防官兵人身安全,维护部队内部稳定,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等规章制度,7月12日,陕西省消防总队制定出台了公安消防部队部队管理及作战训练安全十项规定。

《规定》包括:严格部队管理,大、中队干部要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必须至少有一名主官在岗在位,遵守条令条例和部队各项规章,严格落实点名、查铺查哨、请销假、出入营门登记等制度,部队四个秩序正规,人员保持在岗在位;严禁大队级单位(包括副团级大队)军政主官配备专职驾驶员、公务员等公勤人员,杜绝大队私自乱拉乱借士兵,侵占基层警力。;严格落实车辆派遣制度,驾驶人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应的行驶证、武警车辆驾驶证、警官证(士兵证)、派车单(出车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私自驾车、酒后驾车及无证驾驶,在各种道路上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速度,严禁超速驾驶,驾驶车辆时,驾驶员和乘车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官兵在与地方交往中应遵守国家法律和部队纪律,严守秘密,树立良好形象,外出时必须保持警容严整,文明用语,避免与地方人员发生冲突争执,在非执行公务时间,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门前,防止引起网络炒作和失泄密事件发生;在参加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任务中,要做好各项防护、保障和准备工作,干部必须跟班作业,严密组织实施执勤、训练及灭火救援任务;参与由地方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命令的处突任务时,必须要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边执行,边报告,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所有灭火救援作战行动中,必须确定安全员,设置安全哨,划定警戒区域,严格落实“谁指挥、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在开展火灾扑救中,要认真开展火情侦察,科学评估灾害现场安全隐患,合理设置水枪阵地和救助被困人员,特别是在扑救钢结构、大跨度等建筑火灾时,战斗全过程要做好防坍塌准备,严禁盲目内攻近战;在开展攻坚作战中,要精选内攻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进攻、撤退路线以及撤退信号,并设定专人不间断掌控内攻人员所有信息,及时提醒替换;在开展抢险救援中,对处置技术要求高的,必须坚持专业对口处置,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处置措施,组织人员配合执行,避免盲目指挥,防止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等。

《规定》还明确,凡未执行规定或因执行不力,造成官兵伤亡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吴永胜)

安全防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中队的安全防事故工作,坚决杜

绝重大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部队官兵生命和国家财产的

安全,保持部队稳定统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防事故工作的组织领导。中队成立由指导员崔付,中队长张华副中队长陈晨、陈光,以及个班班长为成员的中队安全防事故工作组;各班设安全员。

第三条

中队安全工作组会每周组织专人对中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阶段性安全工作重点。各班安全员每周对本班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深挖隐患,消除事故苗头,完善措施,堵塞漏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每周日晚上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分析会,对本周安全工作小结,对下周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中队安全组织要根据形势、任务特点和季节变化以及官兵的思想动态,适时对部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

第四条 中队安全组织应设安全工作专门登记本,由专人负责对中队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活动开展及时间、参加人员等进行登记、记录。

第五条

安全防事故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管教并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群防群治,坚持经常,奖惩严明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第六条

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重点,要放在预防执勤灭火事故、训练事故、车辆事故,违法违纪事件上,同时也要抓好季节性多发事故的预防。

第七条

预防车辆事故

一、 中队要建立健全车辆派遣、车辆值班、保养、检查、干部跟车、带车等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并抓好落实。

二、 要加强对驾驶员队伍管理和安全行车教育,增强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三、 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禁止车,业务不熟练的不得独立驾车。

四、 驾驶员在开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谈,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禁止逆行,闯红灯,禁止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开车。

五、 禁止非驾驶人员开车,禁止互相借车,借司机。

六、 经常进行车辆检查和维修保养,坚持每周车场日制度.

七、

第八条

预防训练事故

一、进行各类训练时,干部必须跟班作业,亲自指挥,认真组织,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二、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训练前,应做好准备活动和器械检查工作,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器材装备,应及时更换。训练中,要严密组织,严格遵守操场纪律、训练程序和操作规程。情绪不稳的官兵不得参加高空等项特殊训练,不得组织超强度训练和体罚性训练。

三、购买训练器材装备时,要严格把关,健全审批手续,确保所购器材质量合格。

第九条预防执勤灭火事故。

一、往返火场途中,消防车顶和脚踏板上不得塔乘人员, 行车中,乘员不得嘻笑打闹和向车外伸手探头,抛东西,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得跳车,爬车;驾驶员要根据季节、气候、道路、时间等情况,掌握车速,车距和超车时机,不得疲劳驾车。

二、火场中,各类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在现场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不许盲目行动。火情侦察时必须由干部带队,骨干参加。火场上,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

第常性十地条教预育

防给

食养

物员

中把

毒各单位要经

好购买关,保证食物新鲜、卫生。同时,要注意防鼠防蝇工作。搞好食物检验、抓好制度的落实。 第十一条

预防其他事故在做好重点事故预防的同时,也要做好淹亡、失火、触电和雷击、中暑、冻伤等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部队安全。

第十二条

预防违法违纪事件、案件。中法纪教育、用

队条

要例

加严

强格

对管

部理

队部

的队,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官兵思想动态,发现隐患和苗头,及时解决和消除。严防发生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与地方女青年乱拉关系,打骂体罚士兵、索要士兵钱物,侵占士兵利益,撤离部队,逾假不归,官兵违法犯罪,自杀等事故、案件的发生,保持部队稳定.

第十三条

奖励

对预防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中队将予以奖励。

一、对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预防行政责任事故成绩突出的,中队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二、驾驶员连续安全行车五万公里(消防执勤车一万公里) 或全年安全行车工作表现突出的,报请支队给予嘉奖一次。

第十四条惩戒

对安全防范工作松懈,管理松驰而发生事故的当事人或负有领导责任者,中队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惩处。

(一)发生一般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同时取消驾车资格。

(二)发生严重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职、降衔处分,是士官的,视情给予暂缓晋升工资档次,不予晋级,取消士官资格处分,驾驶员取消驾车资格,吊销驾驶证。

(三)发生重大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职、降衔、降级或撤职处分,是士官的,取消士官资格,吊销驾驶证。

(四)发生等级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中队将给予纪一般 事故,给

律处分重

,严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重大事故,给予记大过、降职、降衔或撤职处分。

(五)对无证驾车、驾驶员私自开车、酒后开车、擅自将车交给非驾驶员开车、擅自动用执勤消防车辆、开英雄车、特权车、斗气车的,中队将报请支队给责任人员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发生事故的按标准加重处罚。

中条队令要条加例强严

对格

部管

队理

的部

纪教育、用队,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官兵思想动态,发现

隐患和苗头,及时解决和消除。严防发生打架斗殴、酗酒滋

事、赌博与地方女青年乱拉关系,打骂体罚士兵、索要士兵

钱物,

侵占士兵利益,

撤离部队,逾假不归,官兵违法犯罪,

自杀等事故、案件的发生,保持部队稳定。

第十三条

奖励

对预防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中队将予以奖励。

一、对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或预防行政责任事故成绩突出的,中队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二、

驾驶员连续安全行车五万公里

(消防执勤车一万公里)

或全年安全行车工作表现突出的,报请支队给予嘉奖一次。

第十四条

惩戒

对安全防范工作松懈,

管理松驰而发生事故的当事人或负

有领导责任者,中队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惩处。

(一)发生一般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

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同时取消驾车资格。

(二)发生严重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过、记大过或降职、降衔处分,是士官的,视情给予暂缓晋

升工资档次,不予晋级,取消士官资格处分,驾驶员取消驾

车资格,吊销驾驶证。

(三)

发生重大事故,

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者,

给予记大过、

降职、降衔、降级或撤职处分,是士官的,取消士官资格,

吊销驾驶证。

给予警告、记

(四)发生等级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中队将给予

纪律处分,一般

事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严重事

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重大事故,给予记大过、降

职、降衔或撤职处分。

(五)对无证驾车、驾驶员私自开车、酒后开车、擅自将

车交给非驾驶员开车、擅自动用执勤消防车辆、开英雄车、

特权车、斗气车的,中队将报请支队给责任人员警告或严重

警告处分,发生事故的按标准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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