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出口信用保险与有关政策相结合,帮助企业扩大出口

2022-09-13

1 加快推行出口信用保险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减少出口收汇风险

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近两年企业面临的风险变数不断增加,采用出口信用保险,其所承保的责任范围几乎涵盖了国际贸易中所有非被保险人所能控制的信用风险。出口企业可以将无形的市场风险转化为有形的风险管理,保障经营利益。

例如某进出口有限公司2014年接到土耳其一份70多万美元的订单,在出口过程中,由于土耳其国内政局发生动荡,货币在几个月内对美元贬值近30%,造成买家不愿意支付货款,不久又宣告破产。该笔订单使用资金几乎相当于公司注册资本,不能收回将对公司经营造成极大影响。正是由于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企业获得62万美元赔款,从而保障了经营。

1.2 有利于开拓新市场,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

出口信用保险制度通过保险公司对国外客户的信用风险、财务状况以及该国政府的政局动态、经济形势等一系列复杂因素的评估,指导并帮助出口企业正确选择出口对象,使出口商可以放心地结识新客户、开拓新市场,通过强化对新兴市场国家出口的信用保险支持,有利于出口企业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例如2013年,某企业积极开拓非洲市场,与一家埃塞俄比亚公司签署了金额5950万美元的出口合同,付款方式为2年远期信用证。由于该国别风险高,付款期限长,企业对做与不做非常犹豫。最后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保障了该笔合同的实施,并且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打开了埃塞俄比亚市场,与进口方的合作领域也答复拓展。

1.3 有利于出口商采取灵活的更具有竞争力的贸易结算方式,如赊销、D/P、D/A等来争取出口成交机会。

买方市场下,出口商如果继续一味地坚持稳妥的结算方式,势必会将自己置于不利的竞争位置。出口信用保险则可以免除出口商对于使用基于信用基础的支付方式的顾虑。

1.4 出口信用保险便于出口商获得贸易融资,提高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

出口信用保险具有一种担保功能,出口企业凭借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凭单或担保,可以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帮助企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现状

出口信用保险与进出口信贷、出口退税作为我国三大贸易促进工具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出口信用保险工作,国务院每年外经贸政策均必不可少出口信用保险内容,两届政府总理都强调出口信用保险立竿见影的外贸促进效果。

目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是我国专业开展该项业务的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享有国家主权信用评级,伴随着我国加入WTO而成立,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经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从2010年起,承保规模超过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同业机构,成为全球最大的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近两年,国家尝试放开出口信用保险短期险市场,引入人保、平安等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市场竞争,但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各项机制尚不健全,业务规模很少,出口企业主要还是依托中国信保开展出口。因此本提案调研背景主要依据中国信保业务数据。

3 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对企业覆盖面依然偏少

以安徽省为例,据调研,2013年安徽省有实绩的出口企业为4765家,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企业860家,覆盖面仅18.05%。

3.2 对出口渗透率低

2013年,全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额只占一般贸易额的29.2%。

3.3 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机构业务过于集中于个别地市

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过于集中于一些地市,很多地市覆盖面不足。

3.4 企业经营思路不够开阔,对信用险利用不充分。

一些企业家族式管理和官僚式管理成分较多,企业经营思路保守,普遍存在政策了解不深、开拓市场能力不足、融资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制约了企业抢抓机遇快速发展。一些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过于相信老买家、大买家、欧美地区买家,对买家提出的一些不合理条件及要求一味屈从,心存侥幸思想。实际上没有出口信用险的支持保障,一旦发生风险,多年经营收益便可能毁于一次贸易。

3.5 地方政府对出口信用保险重视程度不足,鼓励政策不多

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较强,不同于一般商业保险,需要政府在保费、平台建设、企业培训、企业接触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国家和很多省级政府近年来在这方面已经做出很多努力,但地市级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支持力度还应加大。

4 建议和要求

如何大力促进外经贸快速发展,是各地市政府必须认真思考并需要持续努力的现实课题。寻找适合地方特点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方式,鼓励企业扩大出口、防范收汇风险,是一个有效的工作抓手。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工作交流,积极引导出口信用保险与各地市有关政策相结合

出口信用保险是一项将金融政策与贸易政策相结合,实现产业、外贸、外交等政策的战略性目标的综合性政策业务。就全国来说,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每年的工作任务在国家对外贸易促进体系中有着明确的交代。对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不足的地市来说,应该通过将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引入地方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建立信息交流渠道等方式,实现地方外经贸发展目标的共同参与、共同决策,使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更具政策性,能够围绕地方发展目标开展工作。

(2)打造服务平台,为企业投保搭建桥梁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对人力素质要求高,受经费制约雇佣从业人员数量较少,形成了地市企业覆盖面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各地市政府可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组织企业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集中对接,在政府和商务部门网站上开辟投保窗口、理赔快速通道等方式,引导企业使用出口信用保险。

(3)政府购买服务,为中小企业孵化营造环境

针对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国际竞争力弱、成本敏感等特点,研究和出台促进中小企业投保的财政支持政策,并以“差额缴费、补贴直补”的方式,使投保企业只需缴纳自付部分,减轻经营压力,调动利用保险扩大出口积极性。此外,建议以项目的方式有重点的组织地区优势产业集中投保,并要求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给予专项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组团出海,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4)协调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信贷相结合,帮助出口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当前银行收紧信贷,出口企业普遍面临资金困难。地市政府应该出面,积极打造出口融资服务平台,加强商务、信保、银行的资源整合和联手合作,通过保险带动出口信贷,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5)加大对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的培训宣传力度

支持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参与政府与出口企业座谈会和外贸政策宣讲会,并鼓励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赔款仪式、吸引媒体聚焦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到出口信用保险的必要性、承保政策、申请程序等,增强企业保险意识,提高外贸出口企业的投保率。

(6)落实“走出去”战略,助推企业进军海外市场。

以大型成套设备和海外工程承包等为支持重点,加大对龙头企业关于国家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大型企业转变项目运作理念,利用中长期出口信贷保险和海外投资租赁保险工具提高“走出去”投融资能力,争取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提高海外承包工程项目规模,实现以“走出去”带动出口,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摘要:2008年以来国家关于出口信用保险的系列举措,都表明这种国际通行的促进出口的做法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分析出口信用保险的重要意义,可以看出加快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是广大出口企业的现实需要。同时,针对出口信用保险推广目前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建设,引导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围绕政府工作目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此项保险对于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出口信用保险是专门针对出口商的结算信用风险而提供的保险。它保障的是本国出口商的收汇风险,当跨国贸易发生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而遭受损失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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