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3-04-01

报告是在工作或项目事后编写的,所以报告具有总结性、叙述性的特点,只有按照报告格式编写,才能编写出有效的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

一、整改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x月xx日至x月xx日,xx市审计局分别对我局xxxx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函)。针对市审计局的审计反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收到审计反馈意见后,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召开关于审计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审计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工作,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整改,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审计整改落实。

(二)强化措施,落实整改

针对审计反馈意见,我局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对审计查出的xx个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合力抓的整改工作格局。多次召开整改协调推进会,及时了解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

坚持由点及面、全面整改,在对问题本身进行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确保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通过此次审计整改,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资金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规范各种补贴的申请、审核、拨付等工作程序,真正体现审计整改效果。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审计查出问题xx个,已完成整改xx个,正在整改x个,整改率xx.xx%。通过上交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调账、统筹盘活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xxx.xx万元,印发相关文件x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x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普惠性稳岗返还补贴政策未覆盖到位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加大普惠性稳岗返还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话联系、发放宣传资料、稳岗补贴办事指南、微信公众号、网络、业务经办窗口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和解读,全市各级就业促进小分队主动深入企业送政策,让所有参保企业知晓政策,积极参与;二是建立工作群,开通咨询电话,为参保企业提供在线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截至目前,符合条件的市级参保企业普惠性稳岗返还率达到xx.x%,提高xx.x%。

(二)关于不符合条件企业享受稳岗返还补贴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x月xx日,向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出具退回稳岗返还补贴的函,企业已于x月xx日将x.xx万元退回财政专户

(三)关于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未实施到位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x月x日印发《xx市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等的通知;二是统一全市的经办操作流程;三是全面贯彻落实补贴工作。

(四)关于大学生创业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会同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提高入孵项目筛选门槛,优化园区项目申领补贴相关工作流程;二是x月上旬,组织专家进园区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评估与指导,加强对入孵项目的创业指导和后续跟踪服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组织我市创业大学生参加全省第十一届“我能飞”大学生成功创业者提升培训等活动,帮助更多创业大学生提升经营管理综合能力,提高项目存活率和创业成功率。

(五)关于职业培训计划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x月xx日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急需紧缺工种培训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人群参加急需紧缺工种类培训;二是加强职业培训的过程管理,实行实时监测,掌握各县(市、区)开展职业培训工种的分布情况,加大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力度。

(六)关于职业培训监管不到位,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涉及资金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制发整改通知书,督促xx市建工职业培训学校,已于x月xx日前,将不符合培训条件xx人的补助资金xx.x万元,退回财政专户;二是取消了xx市建工职业培训学校的劳务品牌培训资格;三是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要求,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及时整改,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关于职业培训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强化市、县(市、区)、乡(镇)工作联动,加强拟参训人员培训前个人信息比对工作,增强培训对象精准率;二是针对课程设置与培训人员文化素质情况,认真总结历年培训课程设置情况,增加实操课程,提高实操经验;三是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力度,促进参训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就业。x月xx日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开展“订单式职业培训”,提供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制定后续跟踪服务制度,及时推送与培训技能相匹配的就业岗位,提高培训就业效果的稳定性。

(八)关于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创业补贴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x月xx日,已将相关情况函告用人单位,要求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将补贴资金退回。x月x日,用人单位已将人员辞退,并将补贴资金x.xx万元退回财政专户。

(九)关于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x月x日,将相关情况函告用人单位,要求退回补贴资金。x月x日至x月xx日,涉及退款的三家用人单位已将补贴资金x.xx万元退回财政专户。

(十)关于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按要求于x月xx日将“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x.xx万元”进行了清退,退回财政专户;二是今年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人员身份的审核,充分利用xx省就业管理Vx.x系统进行甄别。

(十一)关于超范围列支差旅费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及时协调xx职业技术学院对在第七届农民工技能大赛专项经费中超范围列支工作人员差旅费调账,xx职业技术学院已于x月x日对在专项经费中列支的差旅费进行了调账处理,将其列入日常公用经费中;二是以此为鉴,强化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十二)关于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推广运用滞后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xxxx年xx月收到了市财政局的资金批复文件,赓即启动了Vx.x设备招标和系统使用业务培训工作,分别于xx月xx日至xx日和xx月x日连续举办Vx.x系统培训班x期,参会xxx多人,做到业务培训全覆盖,确保了xxVx.x信息系统如期上线运行。先后多次组织召开Vx.x工作推进会和到省厅汇报Vx.x项目推进情况。今年x月xx日,省人社厅副厅长王勇莅临xx,专题听取xxVx.x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xx推广应用Vx.x信息系统的工作进度给予高度肯定。截至目前,全市xxxx个就业服务机构入驻Vx.x信息系统,微信实名认证xxxxx人,业务办理总量xxxxxxx件。业务办理少交证xxxxx件、少盖章xxxxxx件、少跑路xxxxxx件、少填表xxxxx件。

(十三)关于预算级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经与市财政局经办科室沟通对接,今年由各县(市、区)采用报账制方式使用该笔专项资金。

(十四)关于部门决算报表相关信息不准确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编制决算时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口径将离休费x.xx万元、退休费x.xx万元调入生活补助科目。已向市财政局国库科反映此问题,在今年办理决算时,尽量避免该问题的发生。

(十五)关于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我局已于xxxx年x月xx日将该笔资金x.xx万元上缴国库,并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以后将加强督促,及时将非税收入缴库,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六)关于预拨下年支出列报当年费用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今年我局一直按月据实缴纳公积金,不存在挂账的情况,多余的公积金指标清收回市财政局,以后不会发生预缴公积金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

(十七)关于未如实反映租车费用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在今年的账务中已将租车费用在其他交通费用科目中列支。

(十八)关于用加油充值卡购买香烟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相关驾驶员已将x.xx万元进行清退,办公室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下一步将加强公车加油充值卡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十九)关于对单位的资产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我局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待正式报告出来后,将按相关规定对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盘活闲置资产。

(二十)关于大额支付现金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教育,重新修订完善《公务卡管理办法》,在职工中加大公务卡使用的宣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除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进行结算。

(二十一)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我局对单位账户上的所有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向相关单位发出通知书、询证函x份,收到回函x份。往来款项清理情况经第xx次局长办公会通过,并形成《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销往来款项的请示》(内人社〔xxxx〕xxx号)已上报向市政府,清理的应收应付款项金额共计xxx.xx万元。

(二十二)关于选用无省级劳务品牌培训资质和无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劳务品牌和返乡创业培训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省级劳务品牌基地和有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中选取对应的承训机构进行培训。要紧扣农民工需求强烈的工种,拟定培训方案,开展地方特色品牌和创业能力培训。严格审批制度,由农民工服务中心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人社局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五级复核审核,方可开班和资金拨付。

(二十三)关于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x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正在整改。具体措施:要求退回xx.xx万元,涉及xx人。对不符合条件的领取人员,通过电话和发短信的方式,宣讲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让其主动退回。截止到xx月x日,已有xx人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金和医疗保险xx.xx万元,未退回x人(其中,x人失联,x人经多次催退后拒接电话,x人因妻子生病及供孩子上大学致困),涉及金额共计x.xx万元。

下一步整改计划。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金清收力度,对宣讲政策后仍抵触、不配合的违规领取人员,函告领取人员参保单位,协助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金和医疗保险。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援企稳岗方面。

一是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系统比对,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企业,让所有参保企业知晓政策,积极参与,做到政策全覆盖;二是采取Vx.x系统自动获取的数据与手工核算数据相比对的方式核算企业裁员率,确保企业裁员率核算准确,杜绝不符合条件企业享受稳岗返还补贴的现象发生。

(二)失业保险方面。

一是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对失业保险待遇核准入口、出口等重点业务环节认真查找漏洞,对风险防控点进行密切监测,使失业保险业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二是强化信息数据比对。充分运用全国社会保障信息比对查询系统、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等信息系统,通过比对参保缴费信息,验证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是否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相关信息,核定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三是规范失业保险金发放流程。完善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流程,严格执行《xx省失业保险条例》,强化授权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核查机制,严格经办、审核、复核、审批、支付流程控制,以制度和纪律约束基金管理风险隐患。

(三)创业带动方面。

一是积极筹备各项活动,申请参加各类创业指导活动,更好地帮助创业者了解当前就业创业形势,熟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升企业经营能力,优化商业发展模式;二是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组织我市创业大学生参加各种提升培训,帮助更多创业的大学生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综合能力,提高项目存活率和创业成功率。

(四)信息化建设方面。

进一步加强与省上联系,完善Vx.x信息系统,实时动态共享单位缴费信息,用信息化手段防止因申报单位少缴、补缴、漏缴造成的社保补贴资金流失,积极促进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扎实开展。深入推进我市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一套信息系统、一套服务标准、一套服务模式、一套管理方式”和“全省通办、全网通办、一卡通办”的工作目标。

(五)规范培训方面。

按照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劳务品牌培训,进一步规范培训的对象、时间、标准和培训机构的确定,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

(六)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培养及对各类财务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对单位职工的财经法规意识及财务制度的宣传,使每个职工在经办具体公务活动时都能严格以财经法规为准绳、财务制度为标尺,规范公务活动;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完善监管机制,增强制度可操作性;四是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票据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等审批制度,重点加强对“三公经费”的规范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

(七)资金(基金)监管方面。

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内审)队伍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实现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监督常态化。充分发挥社保基金网络监督平台的作用,加强非现场监督。公布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第二篇:关于对2008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人民政府:

2009年初,市审计局对我县2008农业、国土、社保、环保、教育等方面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我们积极落实整改,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财政安排的供养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欠拨的问题。这是由于我县财力紧张,未能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财政供养人员的单位应负担的医疗保险基金(此项支出应随各单位列各功能类支出科目,以社会保障缴费的形式注入基金中),只能以公费医疗保障的形式注入一部分财政补助资金,以满足当年实际支付的公费医疗经费。随着我县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各种社保体系的不断完善,此类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

二、关于对社保基金未执行优惠利率的问题。财政部门已与有关商业银行协商,要求其执行有关政策规定,2009年二季度起已对养老保险基金执行三个月定期利率,并补计了一季度利息差额部分。

三、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力度不够的问题。截至2008年12月底,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欠缴1827.96万元,其中当年欠缴518万,欠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为此,我县将立足实际,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与职工自觉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的自觉性,同时要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手段,加大征缴力度,依法足额征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四、关于对地税部门欠征教育费附加的问题(欠征359.2万元为2007年、2008年两年欠征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对涉外企业国投能源和中策水泥厂免征教育费附加130万元(征收依据为其所缴纳的增值税4348万元的按3%部分);

2、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之一——增值税中包含国税局征收的个体定额户增值税和临时代开发票实现增值税,两项由于政策上的缺口,国税部门没有代扣教育费附加的法定义务,而地税机关对国税代开发票也无权进行检查,所以上述两项基本没有征缴教育费附加。

3、对于部分企业税费负担重、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只能先缴税后缴费,导致欠费现象产生。对此,县政府已责成地税部门加强征管,建立健全畅通及时的信息传输渠道,以利于地税部门及时获取增值税、消费税征收数,便于各税的比对分析,及时发现漏征户,及时做好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应探索零散性增值税应征的教育费附加是否由国税部门代征,以降低征管难度,提高征收入库率。

五、关于对环保资金管理上存在的台账管理、漏征排污费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环保部门对此问题要立即进行自查。据环保部门提供的审计资料,我县不存在上述两个问题。

六、关于水利专项基金滞留的问题。

1、财政局滞留175万元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秦山水库除险加固省级项目资金,于2008年12月才下达,并且该项目工程使用中央资金即可保证工程进度,故于年底滞留财政部门,目前此笔资金已拨付100万元,其余将随工程进度按期拨付。

2、水利局滞留275万元,主要是:①2008年未完工的小型水利、防汛、抗旱等工程资金结余;②已完工的工程质量保证金;③实行报账制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年底未报账部分。截止目前,部分扫尾工程已完工,剩余资金全部拨付到位,需经省市验收的工程预留保证金部分,2009年已经验收达标,质量保证金现已一次性全部到位,对实行报账制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支出报账情况随时拨付。

七、关于扶贫资金专款结余大的问题。截止2008年末我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反映结余720.4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4.73万元;生产发展资金596.9万元;科技推广及项目管理费78.86万元。上述结余资金占到两年投入资金的34.4%。造成上述问题,既有上级指标下达迟、资金到位迟的因素影响,还由于报账制实施过程中程序复杂,扶贫项目完成进度不一,监督管理措施相对严格,使一些扶贫资金实际支出较迟。目前,针对上结余资金问题,县政府已责成扶贫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工程竣工验收力度,加强监管,并及时按项目进度拨付补助资金,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八、关于对预算资金安排不足,项目管理单位还存在扩大范围列支扶贫专款的问题。扶贫办在项目培训专款中列支汽油费、招待费等1.06万元,现已将挤占资金冲转回原渠道,今后我县一定要加大扶贫管理费投入,杜绝扩大范围列支扶贫专款的问题再次出现。

九、关于违规使用大额现金问题。部分扶贫项目单位为了结算方便,用大额现金来支付设备款。对此,县政府已责成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引导,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工程款现象的再次出现。

十、关于部分“两区建设”扶贫项目实施缓慢,扶贫项目效益不明显的问题。针对大寨绿草湾有限公司和大寨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现的以上问题,主要是受到了立项性的缺陷、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及世界性的金融危机。目前,县政府已与有关部门协调,力争为“两区”项目提供贷款,在年底按设计目标达产达效。

十一、关于部分扶贫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操作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昔阳县高级职业中学、昔阳县大寨绿草湾牧业有限公司出现的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纠正并规范了其财务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十

二、关于扶贫资金到位迟的现象仍未得到有效改善,严重制约扶贫项目的开展。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上级指标下达迟,加之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报账缓慢,导致扶贫资金不能及时下达扶贫单位,致使相当比例的种植、养殖项目难以在当年实施。今后,县政府将要求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紧项目竣工验收,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报账速度,确保扶贫资金及时拨付,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十三、关于扶贫资金投入不足,辐射范围小,受惠人群少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县扶贫面积过大,加上资金投入有限,导致扶贫资金使用分散。我县现有贫困人口7.97万人,人均每年每人受益扶贫资金近44元左右,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为此,我县今后将以市场为导向,整合资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扶贫项目开发,真正找到使农民脱贫致富的好项目。

十四、关于农业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的问题。主要涉及两部分资金问题:一部分是上级部门未落实配套农业资金222.59万元;另一部分是昔阳县农业局2008年未及时下拨专项资金265.17万元,具体情况是:

1、农村沼气工程配套资金222.59万元上级部门未落实。 截止2008年底,农村沼气工程应到位资金2112.475万元,实际到位1889.89万元,(其中:2007年50.85万元,2008年1381.39万元)未到位资金222.585万元。其中:2007年国债项目户用沼气工程省发改委配套未到位31.81万元,2007年新农村建设户用沼气工程市财政配套未到位资金70.975万元,2007年县财政配套未到位0.9万元,养殖小区联户工程省级配套未到位资金90万元,2007年超额完成任务省财政配套未到位28.9万元。

2、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92.5万元未及时下拨。

(1)新农村建设规划补助款:2007年重点推进村留庄村3万元,2006年试点村规划补助款4.5万元。

原因:①留庄村属于昔阳县新城规划范围,暂缓拨付。②2006年新农村试点村规划补助款发放文件未标清村名及金额,故未下拨。我县会尽快提出规划方案,加快实施新农村试点建设,资金将随实施情况拨付。

(2)新农村建设街道硬化补助款185万元未及时下拨。其中:2007年重点推进村安平村10万元,2008年重点推进村175万元,

原因及整改结果:①安平村在2008年检查时街道未达硬化指标,未通过验收,年内未拨付,2009年该村对未达标的街道进行了硬化,并通过验收,已于2009年4月下拨补助款。②2008年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街道硬化补助款175万元,由于上级计划文件下达较晚,未及时下拨到村,2009年经检查验收后,已于4月份全额拨付推进村。

3、新型农民培训工程41.67万元,未及时下拨。 原因及整改结果:该项目资金因部分培训工程在年底前未检查验收,暂缓下拨,2009年农业部门对项目进行了检查初验,并下拨培训资金32.8万元,其余8.87万元待省级验收后拨付。

4、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款31万元未及时下拨。 原因及整改结果: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项目涉及培训基地多、任务大,专业多、时间长,2008年底前基本完成培训工作,后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后,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资金已于2009年2月拨付到项目培训单位。

十五、关于欠征两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的问题。2006年在第一次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中,我县红土沟煤业有限公司欠缴价款2341万元、兴利煤业有限公司欠缴价款1800.12万元、平盛煤业有限公司欠缴价款500万元,共计4641.12万元。在这次煤炭资源整合中,红土沟煤业有限公司为保留对象,另外两个为被整合对象,在保留矿井与被整合矿井签订资产收购补偿协议时,主体责任已明确,在下一步申领采矿许可证时一律缴清,否则,换发不了采矿许可证。另外,各煤矿所欠的225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同样一并缴清。

十六、关于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进展缓慢,影响到旧村恢复耕地林建设的问题。2007年,我县共立项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三个,其中:杏丹峪村搬迁户90户,230口人,李夫峪村搬迁户64户,208口人,柏叶底村搬迁51户,217口人。配套任务包括新水源地建设打深井三眼和旧村复垦补充耕地224.8亩;2008年,共立项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两个,涉及3个村,其中武家坪村搬迁296户,1164口人,郭家庄村搬迁272户,895口人。配套任务包括新水源地建设两处(武家坪村和罗庄村)和旧村复垦地补充170.4亩两项(武家坪村和郭家庄村)。

由于施工阶段物价上涨过快,特别是钢材翻倍涨价,造成村民建房成本加大,绝大部分搬迁户经济条件差,资金自筹部分难以解决,直接影响治理工程的进展速度。县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加快实施进度,尽快恢复耕地林建设,现阶段武家坪村20套未封顶外,其余都已进入扫尾阶段。

十七、关于因造林绿化省级资金下拨迟,造成滞留县财政资金635.7万元的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上级指标和资金下达迟;二是个别工程,如村庄绿化工程因天气干旱等原因,项目未及时实施,资金未能拨付。为了加快重点绿化工程进度,县财政已于2009年年初将资金下拨到林业局,并将按工程进度尽快落实到位。

十八、关于造林绿化县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此资金已于2009年县财政配套42万元,剩余部分县财政将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后半年全部配套到位。

除对上述市审计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外,县政府将借这次机会,要求全县其他部门单位对所涉及的各类专项项目的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进行全面规范,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报告

二○○九年九月十二日

第三篇:综合执法局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大武口区审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审计报告》(石大审报〔2020〕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及“归口管理”原则,由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安排专人具体落实,对《报告》提出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办理。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力方面存在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比例低,预算约束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资金编制率低,主要是在年初预算时未能提前研判所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概算,所以未能将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造成预算资金编制率低。在今后的年度预算中,我们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规定,聚焦部门主责主业,结合辖区财政实力,适当加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比例,将本年度明确实施项目和可支配财力全部纳入年度预算,提高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单位指标执行率较低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投资完成进度比例支付相应工程款,因部分项目建设进度不平衡影响,报告中指出的三笔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支付。截至目前,三项专项资金已支出100%。今后,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用款计划及时支付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非税收入10.1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落实情况:未上缴资金分别于2020年3月和2020年5月已上缴国库。今后,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缴库方式和期限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四)未按照资金用途使用专项资金704.69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历年实施各类重点项目拖欠工程款较多,2019春节前施工单位多次上访,区财政无项目资金指标拨付。为解决突发上访问题,区财政拨付了5万元人员经费用于支付2015年大武口区朝阳街以北街路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二标段工程款;

2019年大武口区中心商贸区提档升级项目建设资金699.69万元,用于支付2013年至2017年历年工程欠款。对上述两个方面问题,我局已多方申请项目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归还资金原渠道。

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关于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理、调拨资产未办理手续、借出资产未及时收回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组织人员对占有、使用、借出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及时与调拨接收单位及资产借用单位进行核准,对已报废资产尽快办理报废手续,对已调拨资产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对借出资产及时收回并做好登记管理,切实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和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项目建设管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前,不因赶抢工期而开工建设。

(二)工程项目未按期竣工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承建的大武口区保障性住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工程共分五个标段施工,其中:一、二、三标段于2019年11月份全部完工;

四、五标段牵扯绿化补植,2019年11月份绿化补植无法保证成活率,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三家单位协商,决定于2020年春季实施绿化补植;

2020年年初受疫情影响,于2020年4月底复工,5月下旬完工。同时,由于该项目雨水管网需穿越世纪大道,且世纪大道西侧道路下有国防光缆,工程施工只能在国防光缆不执行战备任务的间隙组织,所以雨水管网迟迟未能穿越世纪大道。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国防光缆管理单位协商,该段管网进行顶管施工。因大武口区保障性住房污水管网建设属于整体连通系统工程,五标段管网未能及时穿越世纪大道,所以该工程未能及时竣工验收。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环保验收阶段。

大武口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工程一期二、三标段合同签订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因为项目占用宁夏合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部分土地,协商解决完毕土地补偿费用金额及及资金来源问题,实际进场施工为9月中旬,在施工过程中需报请规划变更管线位置的问题,导致11月15日冬季停止施工前无法完工,在2020年春季复工前,又遇到疫情致使复工时间比原计划延后70天,导致工期滞后。复工后,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单位加班加点,至8月底二、三标段已基本完工。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未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绩效管理

大武口区中心商贸区提档升级工程。我局与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于2019年7月26日签订本项目设计合同,按照2002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编写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此类型改造项目3000万元以内项目设计收费基价为103.8万元,我局与设计单位协商后签订设计费用为93万元。2019年11月26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按3%记取为66.52万元。我局向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请示超出批复部分的26.48万元通过项目预备费进行支付,大武口区发改局批复同意。

大武口区特色农副产品一条街改造工程。2019年12月11日,我局与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签定此项目设计合同,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计费率为2%—5%,由于改造项目设计内容较多,故我局与该公司签定设计费率为3.8%,在文本编制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疏忽,将设计费率编制为3%,2019年12月31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率下浮为3%。

大武口区特色餐饮街(解放街文明路至前进路段)改造项目。2019年12月3日,我局与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签定此项目设计合同,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计费率为2%—5%,由于改造项目设计内容较多,故我局与该公司签定设计费率为3.8%,在文本编制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疏忽,将设计费率编制为3%,2019年12月23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率下浮为3%。

以上项目设计合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后续批复低于设计合同签订金额,属于设计文本编制失误,我局今后将严格加强管理,确保设计文本编制与设计合同保持一致。

大武口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在项目实施前期,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委托宁夏图域达测绘有限公司进行地形图测绘,委托宁夏德坤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地质勘察,后委托中国市政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施工过程中,一是由于开挖需要破坏建设东街延伸段机动车道道路,同时,在深基坑专家论证阶段,专家提出放大开挖坡比,为了保证现有道路完整性,所以将此段管线向南迁移4.5米;

二是此项目管线需穿越海城星湖天地小区现有混凝土路面,为保证两侧楼体建筑安全,设计考虑钢板桩支护方式进行保护,在深基坑专家论证阶段,专家提出钢板桩支护对两侧楼体有基层扰动,有安全隐患,需要将钢板桩支护更换为螺旋灌注桩支护;

三是五、六标段地勘报告显示存在0.5—2.5米深液化土质,设计考虑液化土层挖出晾晒处理后重新回填,实际施工过程中,挖出的液化土土质较差,晾晒处理后重新回填无法达到地基承载力要求,故设计出具变更,采用砂夹石换填。

大武口区特色农副产品一条街改造工程、大武口区特色餐饮街改造工程、朝阳街文明路贺兰山路春节道路亮化工程、2020年春节氛围营造和中心商业区美化工程,该四个项目均在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发布之后实施;

2019年3月28日,为进一步规范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关键节点管理规定及流程导则>的通知》,通知中第二条招标投标中明确规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满足施工(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和类别确定的资质要求)最低资质的同时,项目业主单位采取委托方式选择信誉好、资金力量雄厚的企业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施工规模和类别及取费标准直接委托。我局委托的施工单位均不属于列入惩戒对象“黑名单”的企业。

(五)内控制度方面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大武口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局机关和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模式,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示范等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我局干部人事、财务管理、行政审批等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使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更加适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区委、政府相关规定要求,更加符合部门工作需要,并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管权,依法依规依制度办事。三是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局项目办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招投标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键节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等相关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做到懂法守规,为更好履职尽责奠定坚实基础。

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16日

第四篇:关于对2008年度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人民政府:

2009年初,市审计局对我县2008年度农业、国土、社保、环保、教育等方面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我们积极落实整改,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财政安排的供养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欠拨的问题。这是由于我县财力紧张,未能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财政供养人员的单位应负担的医疗保险基金(此项支出应随各单位列各功能类支出科目,以社会保障缴费的形式注入基金中),只能以公费医疗保障的形式注入一部分财政补助资金,以满足当年实际支付的公费医疗经费。随着我县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各种社保体系的不断完善,此类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

二、关于对社保基金未执行优惠利率的问题。财政部门已与有关商业银行协商,要求其执行有关政策规定,2009年二季度起已对养老保险基金执行三个月定期利率,并补计了一季度利息差额部分。

三、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力度不够的问题。截至2008年12月底,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欠缴1827.96万元,其中当年欠缴518万,欠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为此,我县将立足实际,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与职工自觉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的自觉性,同时要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手段,加大征缴力度,依法足额征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四、关于对地税部门欠征教育费附加的问题(欠征359.2万元为2007年、2008年两年欠征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对涉外企业国投能源和中策水泥厂免征教育费附加130万元(征收依据为其所缴纳的增值税4348万元的按3%部分);

2、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之一——增值税中包含国税局征收的个体定额户增值税和临时代开发票实现增值税,两项由于政策上的缺口,国税部门没有代扣教育费附加的法定义务,而地税机关对国税代开发票也无权进行检查,所以上述两项基本没有征缴教育费附加。

3、对于部分企业税费负担重、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只能先缴税后缴费,导致欠费现象产生。对此,县政府已责成地税部门加强征管,建立健全畅通及时的信息传输渠道,以利于地税部门及时获取增值税、消费税征收数,便于各税的比对分析,及时发现漏征户,及时做好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应探索零散性增值税应征的教育费附加是否由国税部门代征,以降低征管难度,提高征收入库率。

五、关于对环保资金管理上存在的台账管理、漏征排污费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环保部门对此问题要立即进行自查。据环保部门提供的审计资料,我县不存在上述两个问题。

六、关于水利专项基金滞留的问题。

1、财政局滞留175万元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秦山水库除险加固省级项目资金,于2008年12月才下达,并且该项目工程使用中央资金即可保证工程进度,故于年底滞留财政部门,目前此笔资金已拨付100万元,其余将随工程进度按期拨付。

2、水利局滞留275万元,主要是:①2008年未完工的小型水利、防汛、抗旱等工程资金结余;②已完工的工程质量保证金;③实行报账制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年底未报账部分。截止目前,部分扫尾工程已完工,剩余资金全部拨付到位,需经省市验收的工程预留保证金部分,2009年已经验收达标,质量保证金现已一次性全部到位,对实行报账制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支出报账情况随时拨付。

七、关于扶贫资金专款结余大的问题。截止2008年末我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反映结余720.4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4.73万元;生产发展资金596.9万元;科技推广及项目管理费78.86万元。上述结余资金占到两年投入资金的34.4%。造成上述问题,既有上级指标下达迟、资金到位迟的因素影响,还由于报账制实施过程中程序复杂,扶贫项目完成进度不一,监督管理措施相对严格,使一些扶贫资金实际支出较迟。目前,针对上年度结余资金问题,县政府已责成扶贫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工程竣工验收力度,加强监管,并及时按项目进度拨付补助资金,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八、关于对预算资金安排不足,项目管理单位还存在扩大范围列支扶贫专款的问题。扶贫办在项目培训专款中列支汽油费、招待费等1.06万元,现已将挤占资金冲转回原渠道,今后我县一定要加大扶贫管理费投入,杜绝扩大范围列支扶贫专款的问题再次出现。

九、关于违规使用大额现金问题。部分扶贫项目单位为了结算方便,用大额现金来支付设备款。对此,县政府已责成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引导,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工程款现象的再次出现。

十、关于部分“两区建设”扶贫项目实施缓慢,扶贫项目效益不明显的问题。针对大寨绿草湾有限公司和大寨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现的以上问题,主要是受到了立项性的缺陷、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及世界性的金融危机。目前,县政府已与有关部门协调,力争为“两区”项目提供贷款,在年底按设计目标达产达效。

十一、关于部分扶贫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操作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昔阳县高级职业中学、昔阳县大寨绿草湾牧业有限公司出现的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纠正并规范了其财务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十

二、关于扶贫资金到位迟的现象仍未得到有效改善,严重制约扶贫项目的开展。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上级指标下达迟,加之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报账缓慢,导致扶贫资金不能及时下达扶贫单位,致使相当比例的种植、养殖项目难以在当年实施。今后,县政府将要求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紧项目竣工验收,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报账速度,确保扶贫资金及时拨付,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十三、关于扶贫资金投入不足,辐射范围小,受惠人群少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县扶贫面积过大,加上资金投入有限,导致扶贫资金使用分散。我县现有贫困人口7.97万人,人均每年每人受益扶贫资金近44元左右,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为此,我县今后将以市场为导向,整合资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扶贫项目开发,真正找到使农民脱贫致富的好项目。

十四、关于农业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的问题。主要涉及两部分资金问题:一部分是上级部门未落实配套农业资金222.59万元;另一部分是昔阳县农业局2008年未及时下拨专项资金265.17万元,具体情况是:

1、农村沼气工程配套资金222.59万元上级部门未落实。 截止2008年底,农村沼气工程应到位资金2112.475万元,实际到位1889.89万元,(其中:2007年50.85万元,2008年1381.39万元)未到位资金222.585万元。其中:2007年国债项目户用沼气工程省发改委配套未到位31.81万元,2007年新农村建设户用沼气工程市财政配套未到位资金70.975万元,2007年县财政配套未到位0.9万元,养殖小区联户工程省级配套未到位资金90万元,2007年超额完成任务省财政配套未到位28.9万元。

2、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92.5万元未及时下拨。

(1)新农村建设规划补助款:2007年重点推进村留庄村3万元,2006年试点村规划补助款4.5万元。

原因:①留庄村属于昔阳县新城规划范围,暂缓拨付。②2006年新农村试点村规划补助款发放文件未标清村名及金额,故未下拨。我县会尽快提出规划方案,加快实施新农村试点建设,资金将随实施情况拨付。

(2)新农村建设街道硬化补助款185万元未及时下拨。其中:2007年重点推进村安平村10万元,2008年重点推进村175万元,

原因及整改结果:①安平村在2008年检查时街道未达硬化指标,未通过验收,年内未拨付,2009年该村对未达标的街道进行了硬化,并通过验收,已于2009年4月下拨补助款。②2008年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街道硬化补助款175万元,由于上级计划文件下达较晚,未及时下拨到村,2009年经检查验收后,已于4月份全额拨付推进村。

3、新型农民培训工程41.67万元,未及时下拨。 原因及整改结果:该项目资金因部分培训工程在年底前未检查验收,暂缓下拨,2009年农业部门对项目进行了检查初验,并下拨培训资金32.8万元,其余8.87万元待省级验收后拨付。

4、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款31万元未及时下拨。 原因及整改结果: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项目涉及培训基地多、任务大,专业多、时间长,2008年底前基本完成培训工作,后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后,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资金已于2009年2月拨付到项目培训单位。

十五、关于欠征两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的问题。2006年在第一次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中,我县红土沟煤业有限公司欠缴价款2341万元、兴利煤业有限公司欠缴价款1800.12万元、平盛煤业有限公司欠缴价款500万元,共计4641.12万元。在这次煤炭资源整合中,红土沟煤业有限公司为保留对象,另外两个为被整合对象,在保留矿井与被整合矿井签订资产收购补偿协议时,主体责任已明确,在下一步申领采矿许可证时一律缴清,否则,换发不了采矿许可证。另外,各煤矿所欠的225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同样一并缴清。

十六、关于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进展缓慢,影响到旧村恢复耕地林建设的问题。2007年,我县共立项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三个,其中:杏丹峪村搬迁户90户,230口人,李夫峪村搬迁户64户,208口人,柏叶底村搬迁51户,217口人。配套任务包括新水源地建设打深井三眼和旧村复垦补充耕地224.8亩;2008年,共立项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两个,涉及3个村,其中武家坪村搬迁296户,1164口人,郭家庄村搬迁272户,895口人。配套任务包括新水源地建设两处(武家坪村和罗庄村)和旧村复垦地补充170.4亩两项(武家坪村和郭家庄村)。

由于施工阶段物价上涨过快,特别是钢材翻倍涨价,造成村民建房成本加大,绝大部分搬迁户经济条件差,资金自筹部分难以解决,直接影响治理工程的进展速度。县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加快实施进度,尽快恢复耕地林建设,现阶段武家坪村20套未封顶外,其余都已进入扫尾阶段。

十七、关于因造林绿化省级资金下拨迟,造成滞留县财政资金635.7万元的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上级指标和资金下达迟;二是个别工程,如村庄绿化工程因天气干旱等原因,项目未及时实施,资金未能拨付。为了加快重点绿化工程进度,县财政已于2009年年初将资金下拨到林业局,并将按工程进度尽快落实到位。

十八、关于造林绿化县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此资金已于2009年县财政配套42万元,剩余部分县财政将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后半年全部配套到位。

除对上述市审计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外,县政府将借这次机会,要求全县其他部门单位对所涉及的各类专项项目的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进行全面规范,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报告

二○○九年九月十二日

第五篇: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8月28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和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将该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州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州人民政府有关安排部署,积极跟踪督促整改,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切实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对保障房、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调研,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相关县市和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一、州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政府性基金超范围编制收支预算项目的问题,下一步通过强化预算编制管理进行整改,在2019年的调整预算中对相关基金预算进行了调整。二是对代编预算较大未能完全执行的问题,已将未执行完毕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对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和审核,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和统筹使用,督导部门做好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促进预算项目的编制细化。四是对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和规范的问题,下一步将完善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工作机制,2019年已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纳入州级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今后杜绝超预算的发生。

(二)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一是要求执收单位核实预算收入来源和性质,按照规定的收入科目入库。二是全面清理州级历年非税账户待查资金,已对待划转的非税收入进行了清理收缴。

2.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方面,一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有效盘活。二是对于清理存量资金形成的二次沉淀问题,进一步加大盘活力度进行清理。

(三)州级决算编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部分科目超预算下达的问题,州财政已收回多下达的资金,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编制,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州对县配套补助资金因列支不规范造成州级支出未执行完毕的问题,在2019年预算调整时已在“补助县级支出”科目中进行单独列示,下一步将严格执行预决算编制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合理性。

(四)预算绩效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州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的问题,州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2019州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绩效评估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州直单位在填报预算时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并纳入考核,同时探索采取了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2018年州级招商引资项目和2018年州级极贫乡镇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为下一步全面做好预算绩效工作奠定了基础。

此外,州财政局还采纳了审计建议,拟定了《**州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五个务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调剂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州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三保”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管理和预算单位政府收支行为。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审计整改的州水务局、州民政局、州交通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等6个州直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通过上缴国库、收回结余结转资金、调账处理等方式加快资金拨付并警示约谈责任人员1人。

1.关于“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超预算、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6个单位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杜绝超预算支出,同时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列支费用。二是将按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支出资金上缴。三是3个单位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建立派车制度,并承诺不再借用下属单位车辆。

2.关于3个单位未将全部收支纳入账务核算,在往来款核算收支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1个单位还建立了上级专项资金专账进行核算。

3.关于3个单位报账不规范,缺乏原始支付依据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报销凭证真实完整。

4.关于4个单位未按规定核算资产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资产进行清查,并补记相关账务。

5.关于2个单位未及时清收清缴非税收入的问题,目前已清缴入库14.55万元。

6.关于部门决算收支数据编报还不够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下一步将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严格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7.关于项目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此外1家单位将虚报差旅费套取的资金已全额缴入国库,1家单位对在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并全额退回违规领取的薪酬。

三、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扶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审计整改的10个县(市)通过追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促进闲置资金拨付等方式进行整改,采取警示约谈、预防提醒谈话、警告等方式处理处分19名责任人,制定和完善制度6项。

一是对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问题,相关县已采取原渠道归还资金、将相关资金上缴财政等方式进行整改,并警示约谈11人,预防提醒谈话4人,警告2人。

二是对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或未有效执行利益联结机制问题,相关县与贫困户签订补充协议等,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对资金闲置问题,相关县采取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和统筹资金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方式进行整改。

四是对抽查发现部分产业项目实施绩效不佳,未发挥应有效益和达到预期效果问题,相关县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警示约谈责任人员2人,出台政策措施4项。

五是对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应完工未完工、进展缓慢等问题,相关县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确需调整项目的及时进行调整,截至2020年7月底,推进项目建设完工62个,调整实施项目22个,停止实施项目31个。

六是对“特惠贷”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县采取清收超额发放贷款、收回多享受贴息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清退财政贴息资金7.99万元,追回贷款3,757.8万元。

七是对产业合作社和基层组织存在账务管理混乱、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的问题,相关县已对合作社的账务和涉及的“小金库”进行清查。

(二)省级极贫乡镇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贫困补助政策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退回了易地扶贫搬迁户重复享受的危改补助9.75万元,10户贫困户选择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而放弃享受危改补助,清退1户四有人员保障资格,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强化基础信息的共享完善,切实将教育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医疗保障等政策落实到位,此外还兑现危改补助28.36万元,补发生态护林员工资74.36万元。

二是对脱贫攻坚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项目未实施造成脱贫攻坚资金闲置等问题,相关县采取促进闲置资金拨付和调整项目等措施整改。

三是对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建立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相关县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四是对未按规定招投标、未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相关县已对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并对违规企业处以罚款18.75万元。

五是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县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六是对抽查发现2个项目因后续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已经加强了相关项目的后续管护,出台了相应的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办法。

此外,对基层农村产业合作社在资金管理中仍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以及个别公款私存问题,相关县已对合作社的账务进行清理清查。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安居工程资金闲置问题,相关县市采取收回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2,650万元,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2,373.1万元,加快财政资金下达53,794.49万元。下一步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对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未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问题,相关县已将14.5亩土地进行招拍挂,并对剩余未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土地积极向上级申请用地指标,组织编制申报要件,申报土地用地手续。

三是对违规分配公租房问题,相关县市已对违规分配的公租房进行清退,并对责任单位进行了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

四是对违规使用公租房问题,相关县市采取收回公租房的方式进行整改,已收回257套违规使用的公租房。

五是对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用于其他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问题,相关县积极筹措资金将用于其他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的财政资金归还财政。

六是对违规扩大范围将市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历史文化街区或文物保护修缮项目等造成的拆迁安置纳入棚改范围问题,相关县已将上述项目涉及资金归还原渠道。

(四)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州本级和相关县少报、多报拖欠账款以及新增拖欠和未及时清偿的问题,相关单位和县采取调整台账、制定偿还计划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清偿7,203.57万元。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远县、施秉县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关于土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立案侦查,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督促18个砂石场和1条通组公路完善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二是对耕地占用情况进行分析,对不需要占补平衡的,督促用地单位办理用地手续并做好土地复垦方案,对需要占补平衡的,积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2.关于违规办理采矿许可证的问题,一是为13个砂石场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二是4家矿山已经停产。此外,相关县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对采矿权范围进行调整,禁止在限制开采区进行采矿。

3.关于未按规定使用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87.8万元的问题,已按原渠道归还资金,同时对未完全征收的非税收入84.98万元进行收缴入库。

4.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现场检查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正常运行。二是明确专人专职负责风景名胜区内两违建筑管控工作,拆除违规建筑2处,确保景区两违建筑零增长。三是督促做好1家企业滞留废渣处置工作。

5.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对有关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县域内相关企业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摸底统计和监管,将全县二类以上汽修企业13家纳入全县汽修企业日常监管。二是完成5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剩余1家待专家评审通过后即可备案。三是完成3个企业实施的项目全部批复登记。四是拟定复垦复绿方案,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对完成复垦复绿通过验收的矿山企业依法退还保证金。

(六)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据实调整工程价款。二是对挤占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已原渠道归还项目资金。三是对无依据发放项目管理津补贴问题,责任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的项目管理津贴。

四、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一是属于体制机制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如预算编制不规范,相关部门间信息不共享造成的对象不精准等问题,需要协调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二是有些问题涉及部门较多,外部环境复杂,整改时需要结合实际审慎处理,如因地方财力薄弱,部分专项资金等已统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偿还贷款本息等,短期内无力归还原资金渠道,需分期逐步归还,还有一些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因地质地貌多样,治理方式复杂,加之部分废弃矿山责任主体已消失等,需分期分批逐步完成,对违规发放政策补助资金的问题,由于涉及人员众多,情况也较为复杂,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进行清理。三是有些问题涉及难以追溯调整的事项,只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规范并杜绝,如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参加以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部分产业项目实施绩效不佳等问题。

对以上需持续整改的问题,州审计局将继续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并予以落实到位。一是分类施策。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问题,缩短相关流程,尽快整改到位;

对受客观或外部条件制约,或涉及部门协调、政策完善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前期准备,稳步推进整改。二是跟踪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提升问题整改的实效。三是建章立制。对审计反映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的根源,健全完善相关机制,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忠诚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推动和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为全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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