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农政策培训

2022-07-06

第一篇:财政支农政策培训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总结

永泰县2011年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永泰县认真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闽财办„2009‟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闽财办„2011‟17号)文件精神,通过总结200

9、2010年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经验、征求意见等各种方式,了解农村基层村干部对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需求,并对培训工作进行了适当改进和调整。2011年永泰县21个乡镇代理机构会计、254个行政村的村会计、村干部、其他人员共513人参加培训,完成年初计划的100.9%,取得较好的效果。

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为扎实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成立了由财政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日常事务。

二、精心准备,科学规划 根据永泰实际情况,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2011年计划完成财政支农政策培训508人,并精心拟定培训内容,重点选择了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内容,力求广泛、全面、实用、有效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师资:培训师资全部由县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业务经办人组成,今年聘请福州市才干校高级会计师来授课,我们成立了会务组、后勤组、教学组,从确定培训地点、批次、食宿到组织报名等都进行了详细安排,制定并下发了《培训须知》,让参训人员早准备,保障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创新方式,注重质量

(一) 创新培训方式,注重交流互动

县财政局把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安排,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并明确完成时间,切实纳入财政工作日程。通过深入樟城、盘谷、清凉等乡镇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对培训的意见、建议,授课教师着重从解决农村人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入手,突出重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运用多媒体演示,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并开展交流提问、现场答疑。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分组讨论,听取学员的意见、建议、体会。

2011年创新培训方式。2011年7月17日至18日在天宇温泉酒店集中培训基础上,分别在乡(镇)(清凉、同安、嵩口、长庆、洑口)集中举办培训班,并结合“田间学校”、“永泰县农村实用带头人”培训班上增加财政支农政策内容并接受咨询、解答。2011年重点对粮食直补、家电下乡补贴、一事一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土地流转等有关支农政策多方面内容展开。

(二)创新管理方式,注重培训质量

学员管理实行乡镇党委负责制,由各乡镇负责组织本乡镇学员按时参训,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实行课前签到、对号 入座,严格考勤纪律,每天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通报。

(三)创新考核方式,注重边训边改。

每期培训结束后,召开部份学员座谈会,听取学员意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对学员学习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通过提问等方式进行考核。

四、统筹规划,有序部署实施

(一)制订培训实施方案。为了保证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反复调研和召开相关座谈会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订了《永泰县2011年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实施方案》,为培训工作打下基础。

(二)科学做好培训计划。县财政局与各乡镇上下联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了全县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相关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并本着适合、适时、适度、适当的原则,根据培训对象的分布情况,采取集中面授和师资下乡分片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质量。

四、齐抓共管,效果显著。

县财政局从领导到科室,人人关注培训,人人参与培训。乡镇领导亲自带队,全程陪同,既是培训班的组织者,又是接受培训的学员。授课教师精心准备、认真上课,使学员普遍觉得参加这样的培训值得、有用。后勤服务到位,食宿等工作让学员满意,确保了学员到学率。整个培训工作十分有序,效果显著。

六、落实经费,提供保障

在县级财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除省厅安排5万元外,县财政想方设法安排培训经费3万元,并将培训经费列入新预算,为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七、档案资料完整

培训中各方面资料收集归档案(相片、签到簿、信息等)十分完整,具有较大参考价值。

八、下一步工作思路

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是财政部门一项崭新的工作,也是今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把知识培训与政策宣传紧密结合起来,以解决支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直接面向农村、面向农民、面向基层;宣传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干部廉洁自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和谐社会。

1、 制定培训规划,建立长效机制。

财政培训工作已经在农村开辟了新的领域,这意味着整个财政工作将走向农村、贴近农业、服务农民,而培训工作先行一步,因此,首先要树立长远思想,不是今年培训明年就不搞了,要制定长远规划,切实服务好“三农”。

2、明确工作职责,县乡齐抓共管。

继续实行县乡两级财政“一盘棋”战略,即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加强合作,乡镇财政所负责组织,县财政局负责培训。年终把这项工作纳入乡镇财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

3、扩大培训对象,注重社会效益。

培训离不开宣传,接受的对象越多越好,使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的每一个角落,为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4、完善培训档案,实行规范管理。在培训结束后我们将培训人员基础资料进行归档整理,不仅建立了培训人员电子档案,还在培训结束后组织了情况反馈,针对培训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

5、加大宣传力度。2012年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有线电视、广播、短信等方法进一步加强培训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

九、建议:

1、加强信息沟通,建议省厅定期发布全省各地、县培训情况

2、加强县级师资力量培训,建议省厅定期组织各县师资培训。

3、进一步加大困难县培训经费补助,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是搭建工作平台。成立由局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在瑞安会计函授站设立办公室。邀请市农业部门全程参与,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并依托各乡镇农经人员开展广泛宣传。此外,争取乡镇支持,以乡镇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培训文件,逐步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通过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农村财会人员需求,分层次分类型制定针对性较强的教材;高标准严要求选配师资,强化培训,确保教学质量;安排专项资金70万元,通过承担培训费用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培训工作所需经费提供全额保障。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将村集体经济负责人纳入参训范围,提高村干部财务管理能力。为15个乡镇制定便于操作的培训时间表,合理兼顾其他工作。运用多媒体演示、典型案例、交流提问、现场答疑等方式,从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程序等方面详细解读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参训人员“吃得下”、“消化好”。 四是建立工作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由镇街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辖区内参训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培训学员建“学籍”,全面记录学员学习情况;建立训后回访制度,组织已参训人员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组织相关涉农科室走访参训人员,并现场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012年3月26日

第二篇: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报告

政策为纲 践行惠农与富农的光荣使命

重视调研 实现理论与需要的有机对接

---二0一三年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报告

一、 政策引言

从去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的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到今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健全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加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以及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这一系列的“组合拳”,打出了亿万农民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好愿景的殷切期待。

作为一个从农村黑土地上走出来的普通教育工作者,我在完成了校内工作的同时,有幸的投身在中国农村新时期伟大变革的历史洪流中,受四川省财政厅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师资库领导的派遣,以自己的绵薄之力,践行着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富农、强农政策之光荣使命。

二、 基本情况介绍

(一)、培训的地区

从今年四月份以来,到十一月份,在历时八个月的时间里,我的足迹踏遍了省内十三个地区或县、市,先后派遣到不同的地区进行了不同课题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其中包含有:

1、 偏远艰苦的少数民族地区。如:在今年暑假期间,牵动国人的“7.10”泥石流爆发后,受都汶高速公路中断的影响,我受困在阿坝州以彝族、藏族等民族为主的壤塘县;也到过当年红军曾经播下过革命的种子的地方--以藏族、回族等民族为主的小金县;以及我国羌族人口最集中的、素有苹果之乡美誉的茂县。

2、 “5.12”地震的重灾区--汶川县,实现了作为一名普通的知识分子,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支持灾区的灾后重建的光荣梦想。

3、 内地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如:享有中国科技城美誉的绵阳市和以享誉世界的三星堆文化而著称的文化历史名城--广汉市等地区。

(二)、培训任务性质与对象

从培训工作任务的性质以及培训的对象来看,在今年的国家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中,我主要进行了两种性质的培训:

一种是师资型的培训,这种培训任务共进行了两次,一次是在2013年6月28日在绵阳市为该市9县2区的财政系统与农经系统的部分干部进行的有关课题的师资型培训;另一次是分别在2013年的11月11日、11月15日、11月19日这三天为全省各地、市、州以及部分扩权县的财政局干部进行的有关课题的师资型培训;

还有一种类型的培训就是业务技能型培训,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各地基层财政所、农经站以及村级涉农工作干部或工作人员。

(三)、培训的课题

在前述两种不同类型的培训任务中,由于每次的培训任务不同,所以课题也就不相同,大致说来有两类课题:

一类是政策方面的课题。根据四川省财政厅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师资库领导的安排,我先后在不同的地方讲授了以下一些属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课题:《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暨财政奖补政策》、《粮食直接补贴与综合直接补贴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种子法》、《农药管理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还有一类就是涉及专业技能方面的课题。大致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制度》等课题。

三、 取得的收获或者经验

回顾历时八个月、遍及十三个地区、惠及近3000人次(统计口径:按照每人每天为一人次计算)、涉及十多个课题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历程、自己觉得在以下几个方面小有收获:

(一) 是注重因材施教,研究教学培训的方法

也许是源于十多年来的院校教学工作养成的习惯,在每次接受了师资库领导下达的培训工作任务后,我总会在第一时间里迅速与将要前往的地区的财政局的相关领导取得联系,收集本次培训的参训人员的有关信息,如:文化程度、年龄结构、专业出身、工龄长短等方面信息,从而更加有针对性的设计培训内容,掌握好需要突出的重点与需要突破的难点、科学简洁的制作课件。

在培训过程中的教学语言方面,我尽量做到结合农村工作的真实案例,将那些原本专业色彩较浓的专业术语“返璞归真”,用通俗易懂的一些口语来讲述,这样既拉近了与培训对象之间的距离,又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二) 是重视自主学习与自主调研

与院校教学工作不同,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对象很多时候是一些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专业水平高低各异、年龄结构大小不等的农村基层干部或人员,所以,相比院校内面临的是那些已经具有了一定文化素养的青年大学生来说,支农政策培训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了克服这些困难,我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学习,提升自己的政策水平与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还特别注重调查研究,通过异地电话征询、面对面交谈、网上交流等形式,从具有丰富的涉农工作经验的一些地方领导同志那里获取“养分”、以提升自己的培训工作质量。

(三) 是树立起不唯理论而唯实用的培训工作思想

由于培训的对象主要是涉农工作的基层领导或人员(尤其是业务技能型的培训)、所以在“通天理”(即领会政策与专业知识方面)与“接地气”(即对接农村工作实际情况方面)二者之间,我树立起了不唯理论而唯实用的培训工作思想,主要表现在:引导参训人员正确领会并解读了涉农工作政策后,让他们明白怎样做才是既执行了政策又完成工作任务,如,在讲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暨财政奖补政策》时,我从农村工作的“四议两公开”入手,讲解了该项政策的正确解读、筹资筹劳的对象、限额标准、帐要怎么做、钱应怎么管、项目怎么申报,从而实现了政策理论与实际操作之间的有机对接。

(四) 是树立起“功夫在诗外”的观念

表现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培训工作时,我还在培训课题之外,尽可能的多了解一些当地的民族政策、民族习惯、风土人情与经济状况,这样就可以让自己与当地基层的领导同志之间进行“零距离”交流了。

又比如,由于每到一个地区开展培训工作的时间较紧张,有时会出现“时以至而言未尽”的情况,那怎么办呢?我往往会在培训任务结束后,留下自己的课件和联系方式,而且还专门建了一个“涉农政策工作交流群”,与大家无障碍交流,力所能及的帮助基层的同志解决一些专业方面的问题,如:在近期很多地方都在进行换届选举,而在换届选举前,需要对前一届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离任审计,针对有些地方的朋友提出的怎样顺利通过审计问题,我进行了回答与讲解。

除此以外,为了帮助并满足地方上的个别同志能尽快的掌握一些专业知识,我还从自己有限的工资收入中挤出一部分钱,为他们购买专业书籍资料,邮寄给他们学习。

四、 支农政策培训中遇到的一些不足之处

由于一些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我在开展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中,也碰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是有时候感觉到时间紧而任务却很重

很多时候,到各地区去培训时,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地方长达一周左右(如小金县),有的地方却只有半天(如洪雅县),然而要完成的课题的内容却较多,考虑到农村基层的同志进行专业培训的机会不是很多,所以每次培训,我总是想尽可能的多讲点,但是却又受到时间限制,“心有余而力不足”,多少有些遗憾。

(二) 是有时出现一些辅助性工作衔接失误

相信师资库里的其他老师也和我一样,培训教学的手段是多媒体教学,这就自然离不了要用到现代化的多媒体设备了,比如像电脑、投影仪、音响、话筒等,然而有好几次,在我培训的地方,可能是财政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疏忽大意”了,已经到了开始培训的时间,却出现了要么根本没有准备好多媒体设备、要么是连接故障、要么是有了这样缺那样,直接导致了培训工作无法按规定时间开始进行。

(三) 是个别地方还存在着应到人数与实到人数不一致的“缺课”现象,或者是来签个到坐一会就走的“逃课”现象。

坦率地说,“缺课”也好,“逃课”也罢,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个别基层领导干部对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认识与重视程度不够(这方面做得较好、给我留下较深刻印象的是小金县有一位基层干部,拄着拐杖也要来参加学习培训)。

五、 对策与建议

针对前述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想借此机会谈一下自己几点粗浅的建议:

首先,在时间紧与任务重方面,联系起各地向财政厅申报的课题情况,一是可以适当延长每次培训的时间(如增加个半天或者一天);二是如果增加天数有困难时,就考虑适当延长每天培训的时间;三是在不能增加时间的情况下,可以增加培训的频率,每年在各个地区进行个两轮的支农政策培训;四是在既不能增加时间又不能增加培训频率的情况下,本着少而精且使用的原则,压缩每次的培训任务量。

其次,在培训工作的辅助性衔接工作中,建议师资库的领导在给我们分派任务后,也及时提醒地方财政局的有关同志提前做好多媒体培训设备的准备工作,尽量避免“万事俱备只等设备”的情况出现。

然后,在处理“缺课”与“逃课”问题方面,建议地方财政局在宣传动员时,强化组织纪律意识,把是否按规定参加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活动,纳入对有关基层干部的工作考核中(说实话,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这项工作,上至国家财政部、四川省财政厅,下至各个地方财政局等部门,都专门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来组织实施这项服务于“三农”的工作,我们参与这项工作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理由不认真对待!)

接着是,希望各个地方前来参训学习交流的基层人员,不要当只会机械的听课、记笔记的“收音机”,尽量带着问题来学习和交流,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来,大家一起来现场的交流、讨论,这样一方面帮助大家解决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又能使我们的培训内容更加有针对性,充分体现政策理论与实际需要之间的有机对接,(在我开展过培训工作的许多地方财政局中)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是**市**区财政局。

还有一点就是,建议师资库的领导在恰当时候,分阶段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组织召开师资库内的培训教师的交流会,大家相互学习,交流工作心得,实现资源共享。

最后,真诚感谢在今年的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给予了我极大支持的(阿坝州)茂县财政局、壤塘县财政局、小金县财政局、汶川县财政局、绵阳市财政局、江油市财政局、洪雅县财政局、富顺县财政局、广汉市财政局、**市**区财政局、长宁县财政局等地方财政局,同时更加感谢四川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师资库的两位领导--王主任、吕老师对我的信任与帮助,我一定会在2014年的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中继续服从安排、恪尽职守,以一个普通共产党员和普通的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去践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努力完成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各项任务,书写《我的会计人生 中国梦》的新的华章。

(作者:文建方,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教师,四川省财政厅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师资库成员)

附:各地培训信息反馈实录:

1、 文老师讲解得非常好,应该多上一些这样的培训课 ,使农村的财务人员早点走上正规化,但是应当发点资料给我们。

-- (阿坝州)茂县 余应禄 2013年4月8日

2、 本次培训内容完整、而且实用,对我们工作帮助较大,建议多举办这样的学习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

---绵阳市 2013年6月14日

3、 文建方老师的课增长了我们的知识、对我的工作帮助较强。

______洪雅县 梁明学 2013年6月17日

4、 在这次的三资管理培训中,内容很实用。对我的帮助很大,我的收获也较大。

---富顺县 张生荣 2013年6月25日

5、 培训过程中所涉及相关概念较抽象,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加以消化。如有机会,有条件,多举办类似的培训课程,融合更多的案例,能够对我本人有相关知识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阿坝州)壤塘县 蒋圭 2013年7月11日

6、 文建方老师所授课内容全面、丰富、实用,对我县农村财会人员帮助较大,建议省厅多举办此类培训会。

----(阿坝州)小金县财政局 2013年7月24日

7、 希望多组织对我们工作人员工作上有帮助的政策培训,感谢各级部门对我们乡镇工作人员的关心和照顾。

---江油市 杜艳萍 2013年7月30日

8、 这次培训,对我的工作帮助很大,我对本门课程的培训老师文建芳(方)老师很满意!

_______广汉市 袁明清 2013年8月28日

9、 文老师授课的方式非常适合大家,他根据课程知识结构和培训人员的结构,用语通俗易懂,注重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使农村财会人员对财政支农政策有了更多了解,而且完善了村级报账员的财会专业知识结构,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长宁县财政局 2013年9月26日

10、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四川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高新区财政局于10月17日--18日邀请了文建方老师进行授课。文老师在讲解过程中:一是精神饱满,有感染力,能吸引学员的注意力;二是内容充实,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对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信息量大;三是对问题的阐述简练准确、深入浅出,思路清晰,现场答疑。文建方老师的授课,让我们开阔了眼界,也感受到了政府对基层财会人员的关怀和对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高度重视,增强了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自贡市高新区财政局 2013年10月18日

11、 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我县财政局举办了“汶川县2013年省级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参训人员有111人。根据上级安排,到我县培训讲课的是文建方老师,他注重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能根据学员结构情况,用简单明了的语言授课,学员普遍反映通俗易懂,听后能轻松掌握知识,收获较大。

---汶川县财政局 2013年11月9日

12、 根据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市**区财政局于11月12日至14日在**区浪淘沙商务酒店对全区2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会人员进行了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我们邀请了文建方老师讲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实务》,文老师在讲课过程中,遵守上课时间,时间安排合理,内容丰富而且很实用,学员收获较大,反映都比较的满意。

--**市**区财政局 2013年11月14日

第三篇: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情况汇报

聚焦三农服务为先

— 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情况汇报

古人说“食为政先、农为邦先”。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安天下的战略产业。尤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农业的安全、粮食的安全至关重要,“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和根本性问题。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战略思想,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制定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政策措施,财政部门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随着财政支农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宣传支农政策、管好用好资金、促进民主理财、提高使用效益、加强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愈发重要。为此,我县着力以宣传财政支农政策为出发点,结合提升农村财会人员专业素质,以多渠道、多种形式围绕贯彻落实相关财经法规制度开展培训。

一、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协调配合

为了加强全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县财政局成立了全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局长毛华君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教科文股、经建股、农业股、社保股、企业外经股、综改办、政工股、金融与债务办、乡财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1

为了推进全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于2010年4月16日由县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了各乡镇分管财税的常务副乡镇长、财政所长及县局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关于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会议精神,部署了我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和乡镇财政所均指定了专人为财政支农政策信息联络员,并把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政策培训作为乡镇财政工作目标管理的一项考核内容之一。

二、创新培训形式,贯彻支农政策

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保质保量地开展培训工作。一是积极开展调研,掌握培训需求。在对农村财会人员培训之前,我们深入农村基层调查研究,走访农村财会人员,摸清了农村财会人员具体情况,同时发放了调查表了解到农村财会人员最需要、最贴近工作实际的培训内容,制定了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请上来,走下去”。2010年我们取得了市财政局培训中心的大力支持,我们把村账乡代理服务中心主任、代理会计、资金会计、村级会计报账联络员205人先后分三批委托市财政局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老师授课,使学员们受益匪浅,至今仍赞口不绝。“走下去”,对于年龄偏大的村级会计报账联络员,如广发乡、莲荷乡32个行政村70%的村级会计报账联络员将近70岁左右,不宜舟车劳顿。于是我们按乡镇分片,利用乡镇中学教室假日集中进行培训,并带他们到乡镇“村账乡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实际操练,现教现学,现场解答,体现直观性、逻辑性和规范性,提高了教学效果。三是乡村设置了美观规范的政务公开栏、

对外宣传栏或便民服务橱窗,进行宣传、解答财政支农政策。

三、加大财政投入,坚持免费培训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持免费培训,开展多层次、多期的全覆盖的培训,把全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办好、抓实。2009年县财政拨出专款10万元,2010年财政拨出专款15万元,对全县村账乡代理会计、资金会计和村级报账员免费进行了分期分批培训。2011年村级村支两委换届,我们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对全县村级报账员以及村支两委主要干部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切实巩固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效果。

县财政局

2011年8月8日

第四篇:鄱阳县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鄱阳县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

策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财政所: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根据上饶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饶财秘[2010]11号)精神,以及市干校4月5日—6日召开的全市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村级账务管理及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的实际,制度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建立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长效机制,适应鄱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农村财会人员实际需求,以宣传、贯彻和落实财政支农政策,解决支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大规模培训农村财会人员,提高农村财会人员政策和业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在因地制宜,加强调研的前提下,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

2、以人为本,提高能力。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为落脚点,以推进农村财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抓手,创新培训理念和方法,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3、统乔迁规划,协调配合。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涉及多个部门和各乡镇,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明确责任,沟通协作是保质保量开展培训工作的关键。因此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到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相衔接,努力把好事办好、办实。

三、组织机构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本着对党负责,为民服务的理念,局党组高度重视,决定成立鄱阳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胡群华(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陈建权(财政局副局长)、吴勇(乡财局局长) 成员:饶君、方海荣、周立华、胡红兵、彭建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假会计股办公),彭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培训工作日常事务。

四、培训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江西省会计条例》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

组织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工资管理》以及财政支农政策等知识的学习,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使各项财会工作得到更好地宣传、贯彻和落实,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农村财会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具体目标

为把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推向深入,调动广大农村财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相关的会计制度及财政支农政策等业务培训和教育的要求,我县力争用二年的时间对全县每个行政村的报账员、村主任、乡农经站会计以及代理会计、村民理财小组会计进行一次轮训,使得他们成为财政支农政策坚定的宣传者、监督者、执行者。

五、培训对象

1、行政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出纳等在岗人员,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会计、资金会计(出纳)、报账员,另外根据实际需要可扩大到行政村领导,村民小组组长,经管站会计,财政所干部等。

2、2012年培训人员按会计股下达的人数由各财政所上报具体培训人员名单(在农经站会计和行政村会计中选)。

六、培训内容

1、财政支农政策,涉及法律法规。

2、《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3、《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

4、《村集体经济组织工资管理》

七、培训安排

1、2012年全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将采取集中面授培训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及行政村的财会人员和农经站人员进行分期分批集中培训(每期不少于三天,24课时)。培训时间定于6月中下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2、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教学主要由县乡财局、农业股、社保股、经建股等股室业务骨干授课,《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工资管理》聘请市干校老师授课,乡财局业务骨干辅助授课。

八、培训要求

1、各乡镇财政所要切实按要求填报培训人员花名册(姓名、性别、手机、单位等信息安全),真正做到培训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三到位,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2、各乡镇受训人员要严格按照培训纪律和学员须知参加学习,虚心接受培训单位的安排和调度。

3、根据学员的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每期评定10名优秀学员,望各学员互学互助,互助互赢,将培训工作办得有声有色,教学。

2012年4月10日

第五篇:财政支农政策

财政支农政策介绍 农财科 黄小平

一、财政涉农补贴政策…………………………………2

1、粮食直补…………………………………………….2

2、农资综合补贴……………………………………….2

3、农作物良种补贴…………………………………….3

4、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流转补贴……………………….4

5、秸秆还田补贴……………………………………….6

6、农机具购臵补贴…………………………………….6

二、农业保险政策………………………………………9 (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养鸡、生猪、农机、大棚)

1、农业保险概述……………………………………….9

2、农业保险基本原则………………………………….9

3、2012年我市农业保险的运作模式…………………10

4、农业保险的险种、保险金额、费率及补贴比例….10

三、农村公益事业政策……………………………….13

1、农桥建设……………………………………………13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5

3、农村河道疏浚和长效管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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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财政涉农补贴政策。

目前在我市实行的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财政涉农补贴主要有六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流转补贴、秸秆还田补贴和农机具购臵补贴。下面我先为大家介绍:第一项--粮食直补:

1、粮食直补是为了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我们江苏省只补贴水稻,所以又叫水稻直补。

2、粮食直补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用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核定到户的水稻面积,每亩补贴20元。

3、粮食直补资金统一公示后发放。

2012年水稻直补面积按2011年水稻直补面积为依据,扣除2011年已经征收征用的建设用地,核实到户的补贴面积,核实到户的补贴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醒目地点组织公示,村组干部的补贴面积要单独注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详尽、具体。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再实施。

涉农补贴第二项、农资综合补贴

1、农资综合补贴是为了弥补种粮农民因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生产成本增加,而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是在粮食直补政策基础上国家对种粮农民增加的一项补贴政策。

2、农资综合补贴实行谁种植、谁享受补贴的办法,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用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给予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按核定面积每亩补贴103.4元(81.50+21.9,2012年在去年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1.9元)。

3、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统一公示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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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面积的核定是以2011年各镇(区)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依据,扣除2011年已经征收征用的建设用地,核实到户的补贴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醒目地点组织公示,村组干部的补贴面积要单独注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详尽、具体。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再实施。

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与水稻粮食直补资金已于2012年4月15日前全部发放结束。

第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

为了保证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我省从2002年开始实施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目前我市有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四种农作物良种补贴。良种补贴标准为:水稻15元/亩、小麦、玉米、油菜均为10元/亩。

农作物良种补贴发放的审核程序: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登记造册和核实,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村组干部单独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并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发放给农户。

另外,我市增加了通过补贴供种企业间接补贴农户的办法,在本市种植水稻并购买指定补贴品种种子的农户,常规粳稻种子每亩补贴10元,杂交粳稻种子每亩补贴15元;小麦良种每亩补贴15元。补贴方式是通过中标企业优惠价(中标价扣除财政补贴额后的价格)供种给农户。

第四项补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流转补贴

市委、市政府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2006年9月,制订出台了《张家港市现代农业建设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凡规模经营粮食面积在100亩以上、蔬菜在30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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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连续5年每年每亩300元的财政奖励补贴。2007年9月,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又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明确由本市农民种植果品面积15亩以上及新老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享受同等奖励补贴;延长了奖励补贴时间,将补贴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2008年初,我市又出台了《张家港市土地规模经营财政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机制,努力做到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公正透明。

为进一步鼓励和培育本市规模经营户,2008年3月,我市制订出台了《张家港市扶持土地规模经营示范户实施办法》,明确市、镇财政按1:1比例每年分别安排150万元,对评选出的示范户按粮食每亩40元、蔬菜、果品每亩120元、设施农业每亩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随着土地规模经营的推进,全市基本实现了农户和经营者“双赢”的目标。

近几年我们对土地规模经营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1、在对流转面积的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绝少数村对土地规模经营财政补贴政策把握不到位,擅自扩大补贴对象:粮食经营面积未达到规模经营补贴标准;鱼池、苗木、水产等不属财政补贴范围;外地农民种植果品。

2、个别镇(区)在上报的规模经营面积中普遍存在将集体土地、未流转土地分解落实到农户的现象。

3、部分村财务手续不齐全。一是有的村大户上交的承包费未及时入账;二是有的村流转费收取未及时开具收据;三是部分村大户承包费以大额现金坐收坐支且租金发放表只有生产队长签字,无农户签字明细。

4、承包金的发放手续不规范,承包大户将承包金直接交给生产队长,由生产队长直接发放至农户,有些村有发放明细与农户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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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存在代签现象,有些村无法提供完整的发放明细与农户签字的资料。

5、承包大户实际种植面积与上报面积不符。一是大户与村签订流转合同后,将部分承包的耕地分包给其他大户种植。二是由于部分土地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后仍由大户种植,因此有些承包大户上交租金面积大于上报面积。

6、土地流转费分配不够规范。一是部分村土地租金发放表只有生产队长签字,无农户签字明细表;二是部分村按照“二次分配”形式进行分配,即人、田各半;三是部分村对土地承包费的分配按人口数进行分配,与流转面积无关。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绝少数村对土地规模经营财政补贴政策把握不到位、擅自扩大补贴对象的情况,我们按政策核减了不符合补贴规定的面积和金额。同时要求各镇(区)以后要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审核,加强对土地流转程序和承包金发放手续的规范化管理。一是禁止将集体土地、未流转土地分解至农户后上报。二是规范土地承包大户租金的上交,禁止由承包大户将租金交生产队长并由生产队长直接进行发放,大户上交的承包金必须上交至村集体并记入村账内,再由村集体统一发放至农户,发放明细经农户确认签字后整理归档。三是规范财务手续,禁止大额现金坐收坐支。四是规范合同的签订,禁止承包大户再分包。五是规范流转费的发放。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流转收益归承包者所有”即谁流转,谁受益。六是今后土地流转必须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招拍租,否则不予享受土地规模经营流转补贴。七是严禁套取土地流转补贴资金,经查实骗取资金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第五项补贴、秸秆还田补贴

市政府十分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张政发[2009]23号文件批转了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对秸秆机械化还田每亩每季补贴15元。要求到2012年全市农作物秸秆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杜绝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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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夏秋两季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58.85万亩,财政补贴897万元。

我市201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在镇领导中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存在着不平衡现象。部分镇领导对秸秆还田利用认识水平不高,导致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对秸秆综合利用缺乏行政力度。二是在农业机械化水平上还存在着不平衡现象。部分地区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不能满足全面实行秸秆还田利用的需要。

第六项补贴、农机购臵补贴

我们张家港市从2006年起大规模启动农机购臵补贴专项补助,2011年、2012年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今年制定出台了《2012年张家港市农机购臵补贴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1、补贴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中央和省级财政对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乘坐式插秧机、旋耕机、全喂入收割机、半喂入收割机、拖拉机、挤奶机、动力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四冲程)、静电喷雾器、秸秆还田机等10种机具,按照农民实际需求实行普惠制。

(2)定额补贴的原则。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额度(即各级财政累加补贴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水平。

(3)全价购机的原则。购机者按实际销售价全额购机,市财政通过购机者账号支付补贴款。

(4)先进适用的原则。围绕优化结构、促进高效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业机械。

2、补贴品目和补贴标准

(1)补贴品目。中央和省级财政2012年确定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等12大类55个品目机具。苏州市级财政2012年确定补贴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秸秆还田机、果蔬保鲜库等5个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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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张家港市级财政2012年对种植机械、动力及耕地机械等6大类23个品目机具给予配套补贴,对全市现代农业急需的非中央和省级补贴机具给予定向补贴。

(2)补贴标准。张家港市级及以上财政累加补贴比例一般控制在近三年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50%,少数重点机具张家港市级及以上财政累加补贴比例不超过60%。同一购机者内购臵机具享受中央及省级补贴最高限额80万元。

3、补贴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臵农业机械的农牧渔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张家港单独补贴的地方特色农机和引进示范的新型特色机具,补贴对象扩大至直接从事种养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的农业企业。在我市承包土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外来人员可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臵补贴。

对办理农机具报废更新手续并取得《农业机械报废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4、供货单位

供货单位指农机生产企业及其指定的经销商。

农机生产企业由农业部和省农机局审核确定。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按经销商资格条件自主选择,并负责对其监督管理。

市农委以镇(区)为单位公布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名单,省农机化信息网公布全省经销商名单,供农民自主选择。

生产企业直销时,必须保证配件供应和“三包”服务。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

5、补贴程序

(1)购机申请与资格确认

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经有关部门登记或批准的证明。水产养殖机械的购机者还须出具水域滩涂养殖证明或养殖水面承包证明,在当地承包土地的外来人员须提供土地承包证明)自愿到镇农服中心申领填写农机购臵补贴政策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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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表;符合张家港市级财政补贴(含苏州)的对象,还须申领填写张家港市农机购臵补贴申请表,由镇农服中心初审合格后登记备案,并分类填报农机购臵补贴初审汇总表;镇(区)农机管理员将镇农服中心盖章确认的申请表,以及汇总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市农委审核确认。

(2)全价购机

补贴对象持告知确认表、农机购臵补贴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到供货单位办理购机手续,全额购机。

在补贴资金计划内,供货单位按时间顺序,与补贴对象签订农机购臵补贴销售确认表,并向购机补贴对象开具符合要求的税务通用机打发票。超过补贴资金计划时,供货单位将不得对购买非普惠制机具的补贴对象办理购机手续。购买普惠制机具的中央和省级补贴不受资金计划限制。

在非供货单位购机的,不能进行财政补贴资金报账。 (3)补贴资金结算

①受理申请。购机者在每月1~5日向镇农服中心提交销售确认表、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购机者账号(须办理上牌入户的按规定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安装的设备,须安装完成并提交安装确认表)等材料,申请结算补贴资金。镇农服中心现场核对后,直接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并盖章或签字确认,及时将发票原件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购机者。

②资格确认。购臵机具中央和省级补贴额超过80万元和取消补贴资格尚未期满的购机者,不得申请补贴资金结算。

③核实情况。镇农服中心按照农机购臵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臵和参数及补贴标准,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进行逐台核实,并在销售确认表上签署意见。每月10日前完成对申请结算补贴机具逐台核实。

④公示确认。镇农服中心于每月11日前,将已核实的购机者清册在镇(区)和村委会公告栏中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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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

⑤初审意见。镇农服中心)在公示结束后每月19日前,出具补贴资金初审意见并附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购机者清册,报镇财政所。

⑥审核确认。镇财政所在按照上级规定审核和抽查基础上,出具审核意见,于每月22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材料退还镇农服中心。

⑦结算意见。镇农服中心于每月23日前,将补贴资金结算意见并附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购机者清册报市农委。

⑧农委审核。市农委在按照上级规定监督检查和抽查核实基础上核对数据,确保系统数据与结算数据一致。市农委于每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并附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购机者清册报市财政局。

⑨财政付款。市财政局根据市农委提供的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于次月5日前,通过购机者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并注明“农机购臵”。

购机者申请结算补贴资金材料存镇农服中心。

上述六项补贴资金全部通过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发放,发放后还需采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或由各镇财政部门发放通知书等方式,将补贴项目和金额告知农户。

第二部分、农业保险

一、农业保险总的情况

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者以支付小额保险费为代价,把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灾害事故造成的农业财产的损失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制度安排。简单地讲,农业保险就是以农作物、饲养动物和农业机械设施为保险对象的一类保险。

我市的农业保险起步于2006年的水稻保险,根据苏州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当年采取“委托代办”的保险模式;2007年,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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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作为全国试点省区,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农业保险;2008年,根据省统一要求,我市农业保险模式由“委托代办”转变为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办共保”,中央及省级财政提供了较高的保险费补贴,各级财政保费总补贴比例由原60%提高到80%以上,我市农业保险迅速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已由2006年最初的一个水稻险种发展成为目前四大类13个险种的农业保险,包括种植业类险种(含水稻、小麦、油菜三个险种)、养殖业类险种(含能繁母猪、育肥猪、肉鸡三个险种)、农业机械类险种(含农田作业拖拉机交强险、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司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蔬菜大棚类险种(棚架、薄膜和防虫网、附加设施及棚内作物四种)。通过农业保险,减轻了农民的受灾损失,增强了广大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二、农业保险基本原则

1、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把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农业保险引向农业生产、农村经营以及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切实为农民办实事,做好防灾减灾及灾后理赔工作,保护好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把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统筹兼顾。立足长远,兼顾各方利益,统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3、政府扶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促进作用。

4、市场运作。以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运用市场化手段和保险技术,转移农业风险。

5、投保自愿。深入宣传推广农业保险工作,培养农户保险意识,使投保农户了解掌握农业保险险种、保费金额、保障程度和保险责任等内容,自愿投保。

三、我市农业保险的运作模式

我市农业机械保险由经办保险公司商业化自营,其他险种实行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办共保”运作模式,同时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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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从2010年6月1日起,政府和保险公司的风险责任承担比例由原6:4调整为5:5,今后,我市将按照省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提高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责任的比例。

四、农业保险的险种、保险金额、费率及补贴比例

农业保险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中央、省、市各级财政给予保险补贴。在保障程度上推行低保费、低保额、有限责任的初始成本保险,保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农业项目的直接物化成本,各项保险条款由省统一制定下发。

1、种植业类险种:

按照省统一规定,种植业险种的财政补贴比例不低于70%,我市加大了补贴力度,财政补贴比例均超过了80%。2012年对保险及比例进行了调整(苏州已明确,文件尚未正式下达)。

(1)、水稻保险:保险金额每亩600元,保险费率为5%,每亩应交保险费30元,各级财政补贴26元(86.7%),农户自负4元(13.3%)。

(2)、小麦保险:保险金额每亩500元,保险费率为5%,每亩应交保险费25元,各级财政补贴22.25元(89%),农户自负2.75元(11%)。

(3)、油菜保险:保险金额每亩500元,保险费率为5%,每亩应交保险费25元,各级财政补贴22.25元(89%),农户自负2.75元(11%)。

2、养殖业类险种:

(1)、能繁母猪保险:保险金额每头1000元,保险费率为6%,每头应交保险费60元,各级财政补贴48元(80%),农户自负12元(20%)。

(2)、育肥猪保险:保险金额每头400元,保险费率为5%,每头应交保险费20元,各级财政补贴12元(60%),农户自负8元(40%)。

(3)、肉鸡保险:保险金额每只10元,保险费率为3%,每只应交保险费0.3元,各级财政补贴0.18元(60%),农户自负0.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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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3、农业机械类险种

(1)、农田作业拖拉机交强险:保险金额共计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0.2万元。发动机功率小于或等于14.7KW的,每台应交保险费105元,各级财政补贴84元(80%),农户自负21元(20%);发动机功率大于14.7KW的,每台应交保险费155元,各级财政补贴124元(80%),农户自负31元(20%)。目前我市承保的农田作业拖拉机的发动机功率均大于14.7KW。

(2)、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共计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0.2万元,每台应交保险费155元,各级财政补贴124元(80%),农户自负31元(20%)。

(3)、司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5000元(/座),住院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00元(/座),每座应交保险费60元,各级财政补贴36元(60%),农户自负24元(40%)。

4、大棚类险种

包括棚架、薄膜和防虫网、附加设施及棚内作物四种。各级财政补贴保费90%、农户自负10%。同时实行无理赔优惠:对连续两年投保并无理赔的投保人,在第三年续保时给予投保人自负保费20%优惠;对连续三年投保并无理赔的投保人,在第四年续保时给予投保人自负保费30%优惠;对连续四年投保并无理赔的投保人,在第五年续保时给予投保人自负保费40%优惠;对连续五年以上投保并无理赔的投保人,在续保时给予投保人自负保费50%优惠。优惠部分的保费由本市财政承担补贴。

根据棚、膜质量情况、参照下述指导性保额共同协商确定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1)、棚架:保险费率为3%,年折旧率为10%,保险金额分以下几类:

①钢架塑料薄膜大棚棚架:六米棚、八米棚、联栋棚均分别设定标准档、非标一档、非标二档和基本保险档四个保额档次,具体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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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档的保额如下:

六米钢架塑料薄膜大棚棚架:标准档,每亩(指大棚钢架占地面积,下同)年保额为7000元;非标一档、非标二档和基本保险档,每亩年保额分别为5600元、4200元和2800元。

八米钢架塑料薄膜大棚棚架:标准档,每亩年保额为12600元;非标一档、非标二档和基本保险档,每亩年保额分别为10100元、7600元和5100元。

联栋钢架塑料薄膜大棚棚架:标准档,每亩年保额为35000元;非标一档、非标二档和基本保险档,每亩年保额分别为28000元、21000元和14000元。

②、水泥立柱、钢架顶棚的塑料薄膜避雨大棚棚架:每亩年保额为8000元—12000元,具体保额由市大棚保险验收评标小组根据棚架质量情况、同投保人协商确定;在所确定的保额中,水泥立柱的保额占20%,顶棚钢架占80%。

③、钢架防虫网大棚架:每亩年保额为12000元。 (2)、薄膜、防虫网:费率、保险金额及年折旧率分为: ①、普通膜:保险费率为18%,年折旧率为60%,保险金额:单体钢架大棚每亩每年800元、联栋避雨大棚每亩每年1200元、联栋钢架大棚每亩每年2000元。

②、长寿(进口)膜:保险费率为12%,年折旧率为30%,保险金额:联栋避雨大棚每亩每年2000元、联栋钢架大棚每亩每年3000元。

③、防虫网:保险费率为12%,年折旧率为30%,保险金额:不分单体或联栋,每亩年保额统一为1800元。仅在大棚通风口增加防虫网的,按薄膜计算保额,不另行增加保额。

(3) 附加设施:费率、保险金额及年折旧率分为:

①、大棚外臵遮阳网(含架,下同):保险费率为12%,年折旧率为30%,保险金额:不分棚的类型,每亩年保额统一为1500元。

②、大棚内臵保温膜(含架,下同):保险费率为12%,年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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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为30%,保险金额:不分棚的类型,每亩年保额统一为2000元。

③、喷、滴管:保险费率为3%,年折旧率为10%,保险金额:喷管每亩年保额为1000元;滴管每亩年保额为400元。

④、棚内果树作物棚架:保险费率为3%,年折旧率为10%,保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每亩年保额在800元—1200元间同投保人协商确定。棚内蔬菜作物棚架,不接受保险。

(4) 棚内作物:保险费率为6%。

①、蔬菜类:全年按种植三茬、每亩按3000元投保,其中:每茬、每亩保额1000元。

②、瓜菜轮作:全年按二茬、每亩按3000元投保,其中:瓜茬,每亩保额2000元,菜茬每亩保额1000元。

③、多年生果树:全年每亩按3000元投保。一年生果品作物(如草莓)参照“瓜菜轮作”确定保额。

④、花卉苗木、食用菌:不分品种、栽培方式和产品价值均参照蔬菜瓜果全年亩保额3000元投保。草本花卉全年按种植二茬计算,每亩每茬年保额为1500元。

第三部分、农村公益事业

主要讲以下三项:省级农桥项目、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村河道疏浚及长效管理。

一、省级农桥建设项目 (一) 农桥总的情况

为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建设符合广大农民利益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桥梁,给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省财政厅根据全省农桥状况,从2003年起集中各级财政资金,对非等级公路的农用机耕桥、人行桥中的危桥、险桥进行大规模改扩建,并新建部分必需的桥梁。2007年起,农桥建设被省政府列入“农村实事工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2008年起,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桥梁建设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水利部门共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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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省财政每年下达我市建设农桥任务近50座、总投资约1100万元,省财政补助30%,省、市、县、镇四级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为3:1:3:3。

(二) 、省支持农桥建设的原则。

1、 统一规划的原则。必须有统一的规划,规范的项目库及分实施计划。

2、 投入配比的原则。农桥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各级财政配比,同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以及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桥。

3、 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建设农民反映强烈、直接影响生产生活、急需新建的农用桥梁。

(三) 、农桥建设项目的选定。省财政厅每四到五年组织编制农桥建设项目库,目前第二轮项目库到2010年底已经结束,第三轮项目库2011-2015年已经于2010年12月编制完成,以后上报农桥建设项目计划均要从上述农桥项目库中筛选出来,对急需改造的优先考虑,对项目库外的桥梁严格控制,确实急需改造的说明原因,经上级同意后才能列入计划,否则上级不予补助。

(四) 农桥投资和补助额度。报批的桥梁,单座桥梁总投资原则上不得低于4万元,高于25万元,对于超过25万元而且确实属于农桥的,可列入农桥建设范围,省给予立项支持,仍按照既定的配比给予补助,但省财政的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五) 桥梁建设标准及标志要求。新建桥梁除人行桥外,农用机耕桥,桥面净宽不得小于4米,并必须安装桥栏杆,栏杆不得低于80厘米;栏杆一律粉刷白水泥或白色涂料。在桥栏杆中部的一侧仿宋体刻字,刻上“江苏省农桥建设项目”字样,在桥栏杆对应的另一侧中部仿宋体刻字,刻上桥名和建设年月;所有刻字为白底红字,保持长久不毁损。

(六) 桥梁的调整。建设过程中桥梁不得擅自调整,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程序,在当年7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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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权限调整,8月1日以后一律不得调整,由市财政以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对调减建设任务的省财政将扣回相应补助资金。

(七) 农桥建设的工作要求。

按照省财政厅苏财规[2011]4号和苏财农(2005)185号文件规定,农桥项目建设全市做到7个统一即“统一设计、统一编制、审核预算、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统一监理、统一审核工程造价、统一管理”。我市的农桥建设项目,市财政牵头、会同水利局共同组织实施。农桥建设中镇村主要工作包括:

1、具体负责建立本镇村范围内的农桥项目库,提出农桥项目建设建议;

2、根据农桥周围环境等情况,出具农桥设计委托书,明确桥梁净跨和净宽等参数,确定农桥建设具体位臵、高程并提供GPS定位数据;

3、全面负责拆迁、修筑施工便道、管道、管线迁移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好施工期间有关协调、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4、参加农桥建设的各种会议,及时审核监理对农桥工程量的签证,参加监理组织的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参与农桥验收并对农桥质量提出意见,负责督促检查农桥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5、确认工程审计结果,做好农桥建成后的日常管护工作。

(八) 农桥建设需要说明的事项。

1、农桥项目建设不实行“先建后补”办法,实施的项目必须是当年设计、当年开工的项目,凡以前已完工的项目或跨项目,一律不得作为当年计划实施的项目上报审批,严禁“以旧顶新”、“以新顶新”,如有违规一经发现,不仅通报批评,而且省要取消我市下立项资格。

2、农桥建设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村实事工程,成为省政府农村实事工程单独考核的一项工作,省财政厅已将其列入对各地考核工作范围,每月在全省范围内对各地农桥建设进度进行通报,对未完成农桥建设计划的地区,省将扣减下建设资金,追究有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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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责任,并在全省通报批评。因此,列入省级农桥建设计划的桥梁必须确保当年建成完工。(所在村有省级农桥项目的要向村书记、主任汇报一下)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我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于2008年开始试点, 2010在全省全面推开实施

(一)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象:

按规定通过民主决策,由农民筹资筹劳投入建设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主要包括:村内水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户外村内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村容村貌改造等。对政府投入的农村大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以及民主评议程序不规范、违规举债兴办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予奖补。2010年开始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县市对农民筹资筹劳不作要求,可以由村集体投入(我市属2010年开始开展的县市)。

(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基本原则。

1、 尊重民意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为前提,选择群众需求迫切、受益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充分发挥村民积极性,加快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 讲求实效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充分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市、镇财政的承受能力,镇政府要加大规划指导力度,合理确定奖补项目,重点向经济薄弱村、公益事业建设薄弱村倾斜,支持农民需求迫切,受益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3、 公开透明原则。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议定、财政奖补项目的申请、奖补资金的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4、 突出重点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轻重缓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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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采取以镇(区)为单位,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统筹使用财政奖补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奖补力度。

(三)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要求:

1、 实行项目建设公示制。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由村民代表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建成后资金使用情况要公示,提高财政奖补工作透明度和有效性。

2、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镇村建立一事一议项目档案或数据库,会议记录、村民签字方案、项目申请表、招投标文案、项目建设前后图片、建设预算、考核验收情况等原始材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3、 落实督促检查制度。市财政局、农工办加大对项目及资金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通过明查暗访和调查问卷等办法掌握真实情况,完善奖补工作。

4、 明确管护责任。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村)所有,由其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养护资金来源,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

5、 资金管理方面。省财政奖补资金与市镇财政安排的资金、村集体筹集资金和社会赞助资金配套用于经济薄弱村村民议定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实行镇财政报账制。

(四)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需要,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项目实行逐级申报、项目化管理、先建后补,在一事一议项目方案批准后实施:

1、 由拟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申请;

2、 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

3、 市人民政府组织财政、农工部门复审确定;

4、 镇人民政府会同项目所在村按照省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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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省农委备案。

三、农村河道疏浚及长效管理

1、河道疏浚。从2002年起,我市按照市级河道10-12年轮浚一次、镇级河道5-8年轮浚一次、村组河道3-5年轮浚一次的标准,开始大规模组织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市级河道整治费用全部由市财政负担;镇级河道整治市财政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是每方土补助4-5元(南横套以南补贴标准为5元/方,南横套以北补贴标准为4元/方);村组河道疏浚市财政每方土补助2元,同时上级争取到的补助资金也全部补贴到有关乡镇。县级河道疏浚由市水利部门负责实施,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施工单位。镇村河道疏浚由各镇负责实施,最终由审计单位负责技术验测。

2、河道长效管理。为保证疏浚整治后的农村河道能长久发挥效益,我市于2002年在全省率先推行村组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并探索出了“公开招聘、分组管理、逐级考核、报酬到人”的管理模式。一是结合实际建章立制。2002年,我市制定了《张家港市村组河道管理办法》,对河道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范围、管理标准、考核办法、资金保障等具体内容进行明确,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落实河道长效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网络队伍建设,落实各项水利管理工作。这几年,我们通过市场招聘,建立起了1000多人河道长效管理专职队伍,强化水利工程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侵占河面、损毁水利设施等行为,实现了管理面的全覆盖。三是加强检查考核。为确保村组河道长效管理落到实处,市政府每半年对各镇河道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得分作为农业先进镇评选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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