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023-02-01

第一篇:广西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013广西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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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省公务员考试交流群:169783071 预祝大家考出好成绩。

一、注意事项

(一)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综合分析材料的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能力的测试。

(二)作答时限:建议阅读给定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三)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四)请在指定位置作答,在草稿纸上或者其他地方作答一律无效。

二、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2011年、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7、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8、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0、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1、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12、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5日至1994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201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招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13、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6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6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86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14、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名时间从2012年10月15日8:00开始,至2012年10月24日18:00结束。

2、报名方式是什么?

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 )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第二篇: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广西区国家税务局职位表

2017国考职位分析:继续向基层倾斜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受青睐

中公教育研究与辅导专家 李茜

10月13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在广大考生的翘首以盼中正式出炉。一年一度的国考,历来都是件盛事,全国数以百万计的才子佳人,怀揣欲罢不能的“体制梦”,寄望通过“中国第一考”晋身公门。随着国考变得越发成熟和稳健,招录单位对于人才的遴选和吸纳,越来越具有针对性和精确性,一方面表现在职位设计和招录上更趋科学合理, 招录门槛进一步提升,不再“大而全”似的广撒网;另一方面,考生对国考的态度也日趋理性和平和,越来越多的考生不再扎堆报考热门职位,理性代替了狂热,淡定代替了盲从,反映出考生对于报考“热门职位”的冷静和审慎,凸显了自身对于报考方向有着清晰的认知和掌控。那么,2017国考招录有何特色和趋势呢,考生们报考该何去何从呢,中公教育专家在本文中通过数据说明。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共541个部门发布招录计划,招录机关涵盖了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本级)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等各个系统,共计27061人,提供15589个职位,其中市(地)级以下职位有14107个,占总职位数的90.49%,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1482个,占总职位数的9.5%。从近7年招录情况来看,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规模目前仍处于高企态势,并且随着考试制度的日臻成熟与完善,国考必将以无可比拟的魅力引无数考生“竞折腰”。

一、招录力度继续向基层倾斜,基层广阔天地大有可为

本次招录中,中央机关招录1537人,占总人数的6%;省(含副省)级机关招录912人,占总人数的3%;市(地)级机关计划招录3344人,占总人数的12%;县(区)级及以下计划招录21268人,占总人数的79%,近三年来,县(区)级及以下机关的招录人数及所占比例均较为可观,2015年招录17071人,占总人数的76.72%;2016年招录21740人,占总人数的78.15%;2017年招录21268人,占总人数的79%,从以上数据可看出,基层公务员的招录比例呈现逐步增长趋国考招录向基层倾斜的力度比较明显。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迎来福音 特岗教师增幅最大

今年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职位,原则上安排15%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计划教师等四项目人员,其中重点招录大学生村官。今年四项目人员招录计划比去年增长5%左右,各个项目均实现不同程度的涨幅,其中涨幅最大的是特岗计划教师,招录人数与去年相比增长64.45%,职位数增长42.9%,均高于其他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计划比例的增加,凸显出国家对基层服务人员的重视,对他们的贡献予以肯定,同时也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扎根基层,使基层机关成为人才建功立业和健康成长的基地。

三、学历要求均在大专以上,本科学历依然为招录主体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考生学历要求全部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明确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招录人数和职位数所占比例最大,且近三年来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与两年前相比增长1896个职位、4693人,说明本科学历依然为招录主体。

中公教育提醒各位考生,一定要注意职位表中的“仅限”二字,国考招录对学历要求比较细致,更为具体,比如大专(仅限大专)、本科(仅限本科)、研究生(仅限硕士)、研究生(仅限博士),考生在报考时要看清楚,对号入座,谨慎报考。

四、经济金融类专业为“香饽饽”

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可谓“广纳贤士”,专业需求涵盖各种门类,中公教育专家通过对整个职位表进行分析,将专业进行排名,经济学专业居首,以招录10304人高居榜首,财务、会计类专业紧随其后。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大多数职位对专业要求比较严格,有很多考生尤其是应届生,还没拿到毕业证书,对于自己专业的确切名称不是特别清楚,这种情况下需要去学校仔细确认后在对照职位表进行选择,如果职位表中对专业要求比较宽泛,无法确认自己的专业是否在招考之列,则需要电联招录单位,经对方确认后再报名。

五、77.5%的职位不要求工作经历,为应届生打开绿灯

本次招考有77.5%的职位对工作年限无限制,近三年来保持了一定的稳定性,这些职位成为应届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大开绿灯,为应届生提供了更多“用武之地”。据中公

教育统计,还有相当一部分职位只要求应届毕业生报考,这基本上是给应届生在本次国考中谋求的最好“福利”。同时应届生们也要注意到,这些职位还有开具2017年毕业生报到证、大学英语六级(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该职位面向某地户籍和生源地考生招考等要求,因此,考生们在报名时要将要求看完整。

六、招录人数最多部门前十榜单国税实现“全覆盖”

国税历来是毫无争议的国考招录“大户”,今年国税招录计划为17476人,占总人数的64.58%,在招录人数最多前十部门榜单中,国税系统实现“全覆盖”,其中,四川国税局以招录930人位列头把交椅,广东国税局招录900人紧随其后,招录对象涵盖财会类、统计类、计算机类等各方贤才能士,有意向报考国税系统的考生需打开职位表认真浏览招录条件,以找出符合自身的职位,顺利报考。

最后,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职位表的备注中通常包含着大量的信息,有些甚至直接决定了一些考生能否报考该职位,因此,考生一定不能忽略备注,认认真真看清楚,保证2017国考报名万无一失。

第三篇:广西2014公务员职位表

2014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考试大纲、海量免费备考资料下载:http://gx.huatu.com/zt/zhiwei/

招录机关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用人单位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机系单构统位层属性级 性 质

市党机

级 群 关 市党机

市党机

级 群 关 县党机

级 群 关 县党机

县党机

级 群 关

县党机

级 群 关

县党机

级 群 关 县党机级 群 关 县党机级 群 关 县党机级 群 关 县党机级 群 关 县党机级

职位名称

司法行政岗位 司法执行岗位一司法执行岗位二

司法行政岗位一司法行政岗位二司法行政岗位三

司法行政岗位四

司法行政岗位五

司法执行岗位一

司法执行岗位二

司法执行岗位三

司法执行岗位四

司法执行岗位五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县党机

司法执行岗位六

级 群 关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县党机

司法执行岗位七

级 群 关 县级 县级 党群 党群 机关 机关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岗位一

司法警察岗位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横县人民法院 横县人民法院

横县人民法院

横县人民法院 横县人民法院 横县人民法院 宾阳县人民法院 宾阳县人民法院 宾阳县人民法院 宾阳县人民法院 上林县人民法院 上林县人民法院 上林县人民法院 上林县人民法院 马山县人民法院 马山县人民法院 隆安县人民法院

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关县党机

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关司法执行岗位

司法行政岗位一

司法行政岗位二

司法行政岗位三

司法警察岗位一

司法警察岗位二司法执行岗位

司法行政岗位一

司法行政岗位二

司法行政岗位三

司法行政岗位一

司法行政岗位二

司法行政岗位三司法执行岗位

司法行政岗位一

司法行政岗位二

司法行政岗位一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隆安县人民法院 隆安县人民法院 隆安县人民法院 隆安县人民法院 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群 党群 党群 党群 党关 机关 机关 机关 机司法行政岗位三

司法执行岗位一

司法执行岗位二

司法执行岗位三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隆安县人民法院 隆安县人民法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辖区及派出检察院南宁市辖区及派出检察院南宁市辖区及派出检察院武鸣县人民检察院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

马山县人民检察院

马山县人民检察院 马山县人民检察院 马山县人民检察院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市党机

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关县党机

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县党机级

关司法警察岗位一

司法警察岗位二

侦查员

侦查员 司法警察 检验鉴定人员 侦查员 侦查员

书记员一

书记员二 会计综合岗位

司法行政综合岗侦查员

司法行政综合岗侦查员 司法警察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横县人民检察院 横县人民检察院 横县人民检察院 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群 党群 党群 党群 党关 机关 机关 机关 机档案管理员 侦查员 会计综合岗位

计算机管理综合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

横县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南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南宁市城市环境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办

公室(南宁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南宁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南宁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南宁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局 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级 群 关县党机级 群 关市党参级 群 公市党参级 群 公市党参级 群 公市党参

级 群 公市党参级 群 公市行机级 政 关市行参级 政 公市行机级 政 关市行机级 政 关市行机级

关市行参

级 政 公市行参级 政 公市行参级 政 公市行参级 政 公市行参级

公法医综合岗位 综合职位 综合职位一 综合职位二

财务科综合职位

科员 综合职位 综合职位 综合职位一 综合职位二 综合职位三

综合职位一

综合职位二 综合职位三 综合职位 综合职位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南宁市罚没财物管理处 南宁市财政国库支付局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宁市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行政 行政 行政 行政 行参公 参公 参公 参公 参综合职位二 综合职位三 综合职位 综合职位 综合类科员一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级 政 公市行参级 政 公市行参级 政 公市行参级 政 公市行参级 政 公市行参级 政 公市行参级 政 公市行参级 政 公市行参级 政 公市行参

级 政 公市行机

级 政 关市行机

关市行参

级 政 公市行参

级 政 公市行参

级 政 公市行参

级 政 公行政执法类科员

行政执法类科员

行政执法类科员

行政执法类科员

行政执法类科员

行政执法类科员科员1 科员2

科员3

财政局科员 风景园林管理局南宁青秀山风景

游区机关事务管

员 科员一

科员二

科员三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市行参

科员四

级 政 公 市级 市级

行政 行政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南宁市公安局

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 南宁市公安局

环境监察员 公 机

基层岗位民警一关

第四篇:2011年福建春季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职位表下载)专题

职位表下载地址:http://www2.htexam.net/bbs/viewthread.php?tid=974

54考试公告:

福建省2011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福建省2011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福建省2011春季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我省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全省共计划录用2420名,招录机关、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福建省2011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市、县(区)的招考职位表还将通过当地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5年2月11日至1993年2月11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2月11日前取得;

(七)2011年2月11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乡镇职位招考范围若限在“本设区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八)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

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是专门面向参加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1年2月1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其中服务期为二年及以上的,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为一年的,可以报考县(区)、乡镇和监狱、劳教监所的专门职位。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公务员招考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以上与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1年2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职位不开考,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1年2月11日8:00至2月20日24:00,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在2011年2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内,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县(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工作失职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2011年2月12日上午8:00—2月21日下午17: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2011年2月21日上午8:00—2月23日下午17:00,报考者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1年4月14日—4月23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县(市、区)人事局(公务员局)定于4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安排专人为下载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相关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 招考职位中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按管理权限,省直招录机关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设区市级及以下招录机关报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招考职位表》中公布。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该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通过报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人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

4月24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4日下午14:00-16:30:《申论》。

4、笔试地点:报考者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共10个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省直笔试考区设在福州市区。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对财政较困难的地区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的职位在招考职位表中予以注明。报考者可在2011年5月30日后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报考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应在面试前通过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测评测试结果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参加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招录机关从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

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报考者的体能测试按公安类体能测试的程序与规定执行。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或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的网站上公布,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招考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并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之前由招录机关确认,并及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A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凡经批准进行专业考试的职位,均须在招考职位表中公布其专业考试的范围及成绩所占比

重。有进行专业考试的职位,其总成绩按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招考单位如对专业考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成绩所占的比例有另外要求,须先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招考职位表中公布。

3、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具体加分办法为: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科目笔试成绩各加上加分总额的50%;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笔试成绩加分。

4、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职位取消录用。

5、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指公共科目)、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申论成绩排列;若笔试、申论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执行。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的相关条件,按《关于2011春季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和《关于2011春季全省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执行。 报考者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察

招录机关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录用

招录机关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和各设区市相关网站公示7日后,报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拟录用人员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

被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录机关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录机关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符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的理由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八、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政策咨询电话: 0591-8783137

5、87828087(政府系统咨询),0591-87875512(党群系统咨询)。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请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2011年2月11日至2月20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监督电话

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公务员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591-87846080。监督电话服务时间同电话咨询服务时间。

(三)银行咨询电话

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6。

(四)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在2011年5月30日后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询。各设区市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公布成绩。

九、注意事项

1、此次考试录用公务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阅相关文件。

2、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网上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笔试当天在考场指定地点,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5、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6、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是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7、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本次考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篇:2018滁州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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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滁州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根据往年经验2018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于2018年3月中下旬发布,届时安徽华图将整理提供2018滁州公务员考试职位表。预计报名时间为3月底,请考生多加关注!

2018安徽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http://ah.huatu.com/zt/ahskbm/ 2018安徽公务员考试职位查询:http://ah.huatu.com/zt/zwb/ 安徽华图温馨提醒广大考生:想要在竞争激烈的省考中脱颖而出,就要尽早进行笔试备考准备,安徽华图提供2018年安徽公务员/选调生笔试课程辅导(http://bm.huatu.com/zhaosheng/ah/gwybs.html),好课程,实战见证,帮你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

【☆2018安徽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018安徽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还未发布,哪些人可以报考?安徽华图根据2017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公告,整理总结如下: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安徽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未满5年的人员;

(5)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协议服务期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艰苦边远乡镇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录等未满协议服务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所报考职位如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所以不得报考上述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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