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模拟法庭案例

2022-07-24

第一篇:民事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案例模拟法庭心得

民事案例模拟法庭心得(2768字)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经济法》这门课程,主要学了基本民事权利、个人独资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合同法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些知识都是很重要的,但在 我们这些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看来,是很难理解和记忆的。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学习法律 知识最直接有效、 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 科任老师为了使 我们更好地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以及法庭审理的程序,提议我们进行法庭模拟。于是我们 09 工商管理的全体同学在杨海艳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 在课堂上进行民 事案例法庭模拟。这是我进入大学三年来,一次非常有益的体验。 这次的模拟法庭,我们班分成 7 个组,每组模拟一个案例,我们小组模拟的是 职场风 波 这样的一个案例:原告孙某曾就职于 A 公司,在就职期间,他私自把公司的客户拉到 自己亲戚的公司里,致使 A 公司遭受重大损失,于是被 A 公司辞退。孙某被辞退之后,四 处寻找工作未果,屡次被拒,经多方调查,了解到事情真相。原来是 A 公司的刘总在背后 向同行散播孙某违背职业道德这件事, 致使孙某一直未能找到工作。 孙某认为刘某的行为严 重侵犯到他的名誉权,于是将刘某告上法庭。对于该案例,我们小组组织了 10 人的法庭模 拟,其中合议庭 3 人、书记员 1 人、辩护律师 2 人、证人 2 人、原告 1 人、被告 1 人。 我们小组模拟法庭的整个过程主要如下:

(一)模拟审判的准备

1、在选择模拟的案例 职场风波 后,我们小组成员进行了角色分配,在本次模拟法庭中 我担任原告孙某。

2、模拟法庭的组织。 (1)审判组:制作以下材料:审判流程图、案由、案件争议焦点、开庭通知、判决书、 送达回证、庭审笔录等。 (2)当事人组:制作以下材料:原告的起诉状、证据目录以及证据材料,被告的答辩 状、证据、辩论词等。 在模拟法庭中,作为原告的我,请 A 公司的同事为自己作证,证明自己已遭到了被 A 公司辞退这样的惩罚,而 A 公司在自己被辞退之后还四处散播自己违背职业道德这件事, 对自己的名誉权造成不良影响,致使自己一直未能找到工作;而被告刘某则请 C 公司的老 板为自己做证,证明自己是出于好意提醒同行伙伴注意孙某的行为,是出于为同行业着想, 而且所讲的也是事实,并非侵犯了孙某的名誉权。 (3)代理组:制作委托书、阅卷记录、会见当事人(原告、被告)笔录、调查材料、 承办人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书、集体讨论记录、出庭通知书、代理词、办案小结等。

3、收集案件的证据,熟悉审判程序及规则,设计辩论方案,制作法律文书。 在杨海艳老师的耐心指导下, 我们知道要想做好模拟法庭, 首先就要学会撰写各种法律 文书,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大量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撰写各自的法律文书。

4、进行排练。 我们通过排练来检验准备的情况, 发现有疏漏、 不足的地方, 我们及时加以补充、 修改、 纠正,为 开庭审理 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5、准备庭审服装、道具,熟悉模拟法庭仪器设备。 为了使整个模拟现场更具庄严的气氛, 更体现真实感, 我们小组的合议庭和代理组都统 一着黑色服装,并制作了模拟庭审的道具,如 法槌 证据文件 等。

(二)开庭审理阶段

我们主要按下面的步骤进行:

1、诉讼参与人入场,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2、审判人员入场,审判长宣布开庭。

3、法庭调查。

4、起诉与答辩: (1)原告方宣读起诉书; (2)被告方宣读答辩状。

5、法庭调查取证: (1)原告方举证; (2)被告方举证; (3)原、被告双方进行质证。

6、案件事实交叉提问。

7、案件争议焦点的归纳。

8、法庭辩论: (1)原告方发言; (2)被告方发言;

(三)自由辩论

在这个阶段,我们小组成员的情绪表演控制得很好,在模拟庭审上进行激烈的辩论。被 告与原告的激动、愤怒,合议庭成员的冷静严谨,律师的有条不紊,这些都使模拟现场更具 气氛和真实感。 虽然这只是模拟的案例, 但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 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9、进行休庭评议、宣判,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或申诉有关注意事项。 在最后阶段,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 101 条、第 120 条, 《民法通则适用意见》第 140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 26 条、第 36 条的规定,对案例作出宣判: ①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告名誉; ②消除影响、被告公开登报赔礼道歉; ③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 2 万元,误工费 5000 元,并承担诉讼的所有费用。案件受理费 500,其他诉讼费用 100,共计人民币 25600,自次判决之日起于一年内付清。 宣判结束后退庭,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

10、庭审结束后老师点评。 在每个小组模拟完之后,老师都会进行评价,点评好的地方,指出不足之处。我们小组 在老师的点评下,发现我们小组存在着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小组成员 对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 (2)庭审调查过程中没有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 (3)在法庭宣判前没有做出陈述。 (4)我 们案例的宣判结果是错误的, 正确的宣判结果是刘某并没有侵犯到孙某的名誉权, 因为刘某向同行业所陈述的事情是事实,并非主观刻意扭曲,并不符合侵犯名誉权的特征。 这是我第一次参与到模拟法庭课堂中,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受益匪 浅。 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 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 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的审判操作过程后,我比较感性地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 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 我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 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其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 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的气氛告诉了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 时,我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 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 那是 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 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 让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 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大家共同的努力让我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 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 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是 那么重要。

总之,在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中,我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 课本知识的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 趣,使我对法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 作用。

第二篇:民事模拟法庭

根据某移动通信公司移动电话开户记录,王某某(身份证号码为31002118760823xxxx)于2013年1月6日申请开通号码为138xxxx8008的移动电话动感地带业务,月租费加功能费套餐每月固定90元,全国通话时间100分钟,短信40条,彩信20条。2013年2月10日,王某某欠款90元+国外通话费用586元网上流量费100元共计776元,经多次催告无效,已对其进行欠费停机,某移动通信公司遂于2013年3月20日向某区法院起诉王某某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利息及滞纳金310.4共计1086.4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王某某答辩称,自己从未申请过该号码的开户,也未实际使用,一定有人冒用其名义所为。

庭审上原告某移动通信公司提供了开户表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但审理查明开户申请表上的“申请人”签名并非李某本人书写,而系他人所签,但又无任何书面的委托手续。

法律问题:请组成原告方和被告方两组,由合议庭判决结果,并予以分析。

移动电话欠费属合同之债,因此,法院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要审查电信合同是否成立,而证明电信合同成立的举证责任在移动公司。移动公司仅凭开户申请向李某主张权利显然证据不足,还应就他人与李某之间存在代理关系或者构成表见代理负举证责任。

被告负举证责任

1如果移动公司证明了李某与他人或该移动电话持有人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如通过通话记录的查询发现李某与他人或该移动电话有联系,移动公司就有理由相信这两者之间具有代理关系或者有恶意串通等行为,此时就可适用举证责任转移,

由李某就其与他人或该移动电话持有人间系何关系、他人为何持其身份证件申请开户及该移动电话持有人为何持有该移动电话负举证责任。

2 这是因为,如果一味地要求移动公司就他人或移动电话的持有人与李某之间具有代理关系或构成表见代理负完全的举证责任,则移动公司还必须能证明他人是凭李某的身份证原件办理了开户申请手续,因为移动电话开户必须要有身份证件才能办理。办理的是原件,我们尽到了省查的义务。

如果他人只凭李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开户申请手续,则移动公司在审查上存有瑕疵,主张李某与他人是代理关系或者构成表见代理显然不能成立。而移动公司往往无法对此提供证据。

而李某相对移动公司而言,其与他人或移动电话持有人关系比较密切,取证较为容易,由李某对相关待证事实通过举证加以证实并不十分困难,不会因此加重李某的举证责任。因此,在移动公司证明了李某与他人或者该移动电话持有人间有联系后,由李某举证更为适宜。同时,这样的举证责任转移,也有利于彻底查清事实。即使移动公司对李某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也便于通过李某发现真正的不当利益获得者,使其履行支付话费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这有利于公平地保护移动公司和李某的合法利益。

如果李某不能证明或者不愿证明,李某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诉讼后果。 

第三篇: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一:民事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我是李鹏,是第五组的成员,在民事模拟法庭中担任被告代理人 民法,是民事法律的简称,即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模拟法庭是依照法院的民事法庭而进行的,它是学生在大学时期了解和运用法律,学习法律的最好实行的方法,它能够使学生更好的了解和运用法律,使同学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了解和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程序,让同学在出入社会后少点错误,为同学们多积累点经验,为同学们出入社会打下基础。

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看清了法庭的相关程序,让我明白了民诉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活动,让我明白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采用什么方式,什么诉讼请求维护自身的权利,并用相关的法律来约束自己,在法庭上,法官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公正审理。对案件认真负责,要坚持为人民负责的原则,用相关的法律维护人民的利益,诉讼当事人要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同时监督法庭和法官,使法官不徇私舞弊,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社会趋于稳定。 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约束自己,时常心中有法律,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和解决事情,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及时地运用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解决事件.

>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二:民事模拟法庭心得>>(875字)

《法律基础》课程中开办了一个模拟法庭。这是一个关于花盆坠楼而砸伤人的民事案例。在此次的模拟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个路过案发现场的目击者路人。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角色,但从中我获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

目击者路人,即证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作为证人,所作的证词必须属实,不能胡编乱造。虽然民事诉讼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在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却有重要区别。做诚实的证人,做诚实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与法同行。

模拟法庭是以法律基础课教学为依托。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的,有非法律专业学生自编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拟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可听性、可学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础课生动有意思,使得同学们端正了上《法律基础》课的态度,深刻理解法律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秩序的、具有权威性等精神内涵。

举行此次模拟法庭,使我真正了解到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整个程序。(1)、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不许大声喧哗,不许随意(走动,要遵守法律纪律。”然后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2)、审判长、审判员入庭。书记员宣布:“全体坐下!”(3)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先后委原告、被告及辩护人出庭。(4)、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控辩。包括原告代理人(公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和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辩论。(5)、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调查。包括控辩双方提供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6)、审判长(员)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辩护人做最后的陈述。(7)、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8)、5分钟后,法官入庭。(9)、审判长做最后的审判,退庭。

模拟法庭还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怎样写法律文书的机会(起诉书、答辩词、辩护意见、判决书等)。

通过法律基础的学习与模拟法庭的结合,应学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

这次的模拟法庭中有点小小的不足,就是双方进行法庭辩论不够精彩,希望下次的模拟法庭搞得更好。

>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三:民事案件模拟法庭心得体会>>(2464字)

近期参加的电大模拟法庭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无法学到得,让我们重新认识了法律的实际运用,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借贷纠纷的案件,双方围绕房产及担保问题展开辩论。

有了前几次的模拟训练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对比较的顺利。

认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

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对于原告提出的借贷的抵押房产这块没有明确指定,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语言比较生疏,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借贷纠纷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大量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面对大量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角色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使我对代理人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告得合法权益,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和被告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被告的言辞一致,不能让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对于代理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

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通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己的亲身体会。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自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

所以,看时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了,从来没有自己从头到尾地想一想。本以为自己已经都懂了,而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掌握。只是觉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这其中一步步的变化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的。

直到参加了模拟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而且这次活动从案例到法条的准备、整个庭审的过程,所有的书面材料与证言的书写都是我们组自己写出来的,我感觉参加这个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能力。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进步;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实践能力得到了加强,跟好的理解了团队合作的意义。在案例讨论分析中,不仅是我们知识能力的提高,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时候,团队的力量永远比一个人的力量强大。

最后不得不所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以后希望能有更多的这类实践活动,使我们所学的知识真正的到运用,使我们对于所学的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四:民事案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2768字)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经济法》这门课程,主要学了基本民事权利、个人独资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合同法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些知识都是很重要的,但在 我们这些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看来,是很难理解和记忆的。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学习法律 知识最直接有效、 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

科任老师为了使 我们更好地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以及法庭审理的程序,提议我们进行法庭模拟。于是我们 09 工商管理的全体同学在杨海艳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 在课堂上进行民 事案例法庭模拟。这是我进入大学三年来,一次非常有益的体验。 这次的模拟法庭,我们班分成 7 个组,每组模拟一个案例,我们小组模拟的是 职场风 波 这样的一个案例:原告孙某曾就职于 A 公司,在就职期间,他私自把公司的客户拉到 自己亲戚的公司里,致使 A 公司遭受重大损失,于是被 A 公司辞退。孙某被辞退之后,四 处寻找工作未果,屡次被拒,经多方调查,了解到事情真相。原来是 A 公司的刘总在背后 向同行散播孙某违背职业道德这件事, 致使孙某一直未能找到工作。 孙某认为刘某的行为严 重侵犯到他的名誉权,于是将刘某告上法庭。对于该案例,我们小组组织了 10 人的法庭模 拟,其中合议庭 3 人、书记员 1 人、辩护律师 2 人、证人 2 人、原告 1 人、被告 1 人。 我们小组模拟法庭的整个过程主要如下:

(一)模拟审判的准备

1、在选择模拟的案例 职场风波 后,我们小组成员进行了角色分配,在本次模拟法庭中 我担任原告孙某。

2、模拟法庭的组织。 (1)审判组:制作以下材料:审判流程图、案由、案件争议焦点、开庭通知、判决书、 送达回证、庭审笔录等。 (2)当事人组:制作以下材料:原告的起诉状、证据目录以及证据材料,被告的答辩 状、证据、辩论词等。 在模拟法庭中,作为原告的我,请 A 公司的同事为自己作证,证明自己已遭到了被 A 公司辞退这样的惩罚,而 A 公司在自己被辞退之后还四处散播自己违背职业道德这件事, 对自己的名誉权造成不良影响,致使自己一直未能找到工作;而被告刘某则请 C 公司的老 板为自己做证,证明自己是出于好意提醒同行伙伴注意孙某的行为,是出于为同行业着想, 而且所讲的也是事实,并非侵犯了孙某的名誉权。 (3)代理组:制作委托书、阅卷记录、会见当事人(原告、被告)笔录、调查材料、 承办人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书、集体讨论记录、出庭通知书、代理词、办案小结等。

3、收集案件的证据,熟悉审判程序及规则,设计辩论方案,制作法律文书。 在杨海艳老师的耐心指导下, 我们知道要想做好模拟法庭, 首先就要学会撰写各种法律 文书,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大量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撰写各自的法律文书。

4、进行排练。 我们通过排练来检验准备的情况, 发现有疏漏、 不足的地方, 我们及时加以补充、 修改、 纠正,为 开庭审理 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5、准备庭审服装、道具,熟悉模拟法庭仪器设备。 为了使整个模拟现场更具庄严的气氛, 更体现真实感, 我们小组的合议庭和代理组都统 一着黑色服装,并制作了模拟庭审的道具,如 法槌 证据文件 等。

(二)开庭审理阶段

我们主要按下面的步骤进行:

1、诉讼参与人入场,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2、审判人员入场,审判长宣布开庭。

3、法庭调查。

4、起诉与答辩: (1)原告方宣读起诉书;

(2)被告方宣读答辩状。

5、法庭调查取证: (1)原告方举证; (2)被告方举证;

(3)原、被告双方进行质证。

6、案件事实交叉提问。

7、案件争议焦点的归纳。

8、法庭辩论: (1)原告方发言; (2)被告方发言;

(三)自由辩论

在这个阶段,我们小组成员的情绪表演控制得很好,在模拟庭审上进行激烈的辩论。被

告与原告的激动、愤怒,合议庭成员的冷静严谨,律师的有条不紊,这些都使模拟现场更具 气氛和真实感。 虽然这只是模拟的案例, 但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 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9、进行休庭评议、宣判,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或申诉有关注意事项。 在最后阶段,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 101 条、第 120 条,

《民法通则适用意见》第 140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 26 条、第 36 条的规定,对案例作出宣判: ①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告名誉; ②消除影响、被告公开登报赔礼道歉; ③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 2 万元,误工费 5000 元,并承担诉讼的所有费用。案件受理费 500,其他诉讼费用 100,共计人民币 25600,自次判决之日起于一年内付清。 宣判结束后退庭,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

10、庭审结束后老师点评。 在每个小组模拟完之后,老师都会进行评价,点评好的地方,指出不足之处。我们小组 在老师的点评下,发现我们小组存在着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小组成员 对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 (2)庭审调查过程中没有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 (3)在法庭宣判前没有做出陈述。 (4)我 们案例的宣判结果是错误的, 正确的宣判结果是刘某并没有侵犯到孙某的名誉权, 因为刘某向同行业所陈述的事情是事实,并非主观刻意扭曲,并不符合侵犯名誉权的特征。

这是我第一次参与到模拟法庭课堂中,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受益匪

浅。 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 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 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的审判操作过程后,我比较感性地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 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 我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 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其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 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的气氛告诉了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 时,我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 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 那是 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 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 让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 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大家共同的努力让我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 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 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是

那么重要。

总之,在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中,我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

课本知识的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 趣,使我对法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 作用。

>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五:民事案件模拟法庭心得>>(1423字)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围绕房产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展开争夺和辩论。有了刑事案件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对比较的顺利。

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毕竟有很大的不同,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另外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上原告没有提到具体的诉讼数额,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角色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使我对代理人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搞得合法权益,用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和被告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被告的言辞一致,不能让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对于代理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通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己的亲身体会。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自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所以,看时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了,从来没有自己从头到尾地想一想。本以为自己已经都懂了,而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掌握。只是觉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这其中一步步的变化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的。 直到参加了模拟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而且这次活动从案例到法条的准备、整个庭审的过程,所有的书面材料与证言的书写都是我们组自己写出来的,我感觉参加这个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能力。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进步;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实践能力得到了加强,跟好的理解了团队合作的意义。在案例讨论分析中,不仅是我们知识能力的提高,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时候,团队的力量永远比一个人的力量强大。 最后不得不所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以后希望能有更多的这类实践活动,使我们所学的知识真正的到运用,使我们对于所学的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第四篇: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专业:法律事务

姓名:×××

学号:1123456789

书记员:下面请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9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之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王楠是否到庭? 原 告:到庭

书记员:原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 代:到庭

书记员:原告证人是否到庭? 原 代:到庭

书记员:被告法定代表人是否到庭 被 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 代:到庭

书记员:被告证人是否到庭 被 代:到庭 书记员:请注意,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录音、录像。

〈2〉与本案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3〉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4〉不准鼓掌,不准喧哗。 〈5〉不准发言,不准提问。

〈6〉携带手机、寻呼机者需关机。 〈7〉不得从事其他妨碍审判的行为。 凡违反上述法庭规则者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逐出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宣读完毕。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合议庭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及其代理人、证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全体请坐

审判长:王楠诉江北市人事局对其“不予录用”行政决定不服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现有江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审判长:王双喜;审判员:徐凌飞,刘燕,依法组成合议庭,冯玉红担任本案书记员。

审判长:(敲法槌)现在开庭

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 原告,你的姓名? 原 告:王楠 审判长:年龄? 原 告:24岁 审判长:民族? 原 告:汉族 审判长:籍贯?

原 告:远东省江北市 审判长:住址?

原 告:江北市咸安区解放路20号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 原 代:(宣读) 审判长:被告?

被 告:江北市人事局 审判长:法定代表人? 被 告:刘铁

审判长:住所地?

被 告:江北市东山区中华路11号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 被 代:(宣读)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 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 告:没有

审判长:经审查,双方当事人出庭人员身份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 2. 3. 4. 5. 6. 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 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 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进行辩论的权利 提起上诉的权利 查阅有关资料的权利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承办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员或其他人员回避。 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 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 告:不申请

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负有以下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履行发生法律效率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审判长:原告,是否听清楚? 原 告: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楚? 被 告:听清楚了 [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员:可以询问

被 代:证人,你可记得,原告在你院进行乙型肝炎五项检测是什么时候? 证 人:2003年8月20日 被 代:检测结果是什么?

证 人:在乙型肝炎五项检测中第一四五项呈阳性,即医学上所称的小三阳 被 代:你能否解释一下什么是小三阳? 证 人:所谓小三阳就是指乙肝五项检测中表面抗原,E抗体,核心抗体呈阳性,它的病毒复制较慢,有传染性。

被 代:你院综合原告的各项体检结果做出的体检结论是什么? 证 人:不合格

被 代:这结论是根据什么做出的?

证 人:是依据《远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我院的体检结果做出的。 被 代:询问完毕。

审判员:原告有无要询问证人的? 原 代:有。

审判员:可以询问

原 代:证人,你的职称是什么? 证 人:副主任医师

原 代:你从事这一工作有多长时间? 证 人:10年

原 代:2003年8月20日我当事人在你院所做的体检结论是什么? 证 人:体检不合格

原 代:作为医疗机构,你们有什么资格做出这种不合格的结论呢? 证 人:我院是依据江北市人事局的委托。 原 代:询问完毕。

审判员:证人,休庭后到书记员处看笔录,有错误可以补正,无错误签名盖章予以确认。

证人李晶,你可以退庭了

审判长:被告,还有无证据向本庭出示? 被 代:请法庭准许证人解放军863医院传染病科主任医师、远东省乙型肝炎治协会副会长边霞出庭做证。

审判长:传证人边霞到庭(告诉证人可以坐下) 审判员:证人,你的姓名? 证 人:边霞 审判员:民族 证 人:蒙古族 审判员:工作单位

证 人:解放军863医院 审判员:住址

证 人:江北市新城区海洋路101号

审判员: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实事求是,对所知事实如实陈述,如作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证 人:听清楚了

审判员: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审判员:被告方,有要询问证人的吗? 被 代:有。

审判员:可以询问

被 代:证人,能否告诉法庭你院的级别? 证 人:国家三甲医院 被 代:作为公务员招录体检复检的指定医院你院对原告王楠作出的复检结论是什么?

证 人:体检不合格 被 代:询问完毕。

审判员:原告方,有要询问证人的吗? 原 代:有。 审判员:可以询问

原 代:证人,你的职称是什么? 证 人:传染病科主任医师

原 代:你从事这一工作有多长时间? 证 人:15年

原 代:2003年8月25日我当事人在你院所做乙型肝炎五项检测结果是什么? 证 人:在两对半检测中她的一五两项呈阳性。 原 代:能否说一下一五阳与小三阳的区别? 证 人:在乙型肝炎五项检测指标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两对半检测中,小三阳表现为表面抗原,E抗体,核心抗体,一四五三项均呈阳性,一五阳是表面抗原,核心抗体一五两项呈阳性。小三阳是急性乙肝病毒感染趋向恢复,病毒复制较慢,传染性相对较小;一五阳是新近感染乙肝病毒或向慢性化发展,是乙肝病毒的慢性携带者。

原 代:一五阳是否具有传染性?

证 人:一五阳由于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其可排出病毒成为传染源,因此我们认为它具有传染性。

原 代:我的询问完毕

审判员:证人,休庭后到书记员处看笔录,有错误可以补正,无错误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证人边霞你可以退庭了。

审判长:被告还有无证据向本庭出示? 被 代: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原告进行举证,在此期间,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对原告所举证据进行质疑,盘问,在询问原告方证人时要注意语言文明,得体,不得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原告有无证据向本庭出示?

原 代:有.请求法庭准许出示第一份证据我当事人于2003年5月30日江北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单各一份用以证明我当事人在此次公务员招录考试中综合成绩排名第一。 审判长:请法警将证据递交被告

请法警将证据提交本庭(给审判员传阅) 被告,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被 代:没有

审判长: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本庭出示? 原 代:请求法庭准许出示第二份证据《远东省人事厅行政复议决定书》行复字(第03023号)一份用以证明我当事人对江北市人事局行政决定不服,提起过行政复议。

审判长:被告,是否收到过该行政复议决定书? 被 代:收到过。

审判长:请法警将证据提交本庭(给审判员传阅)

被告,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被 代:没有异议。

审判长: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本庭出示?

原 代:有.请法庭允许出示第三份证据远东省人民医院传染病科主任医师姚波出具的我当事人于2003年9月10日在该院所做乙型肝炎五项检测结果一份用以证明我当事人的检测结果为“一五阳”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 审判长:请法警将证据递交被告

请法警将证据提交本庭(给审判员传阅)

被告,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被 代:没有

审判长: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本庭出示? 原? 告:有请法庭允许证人远东省人民医院传染病科主任医师姚波出庭作证,用以证明我当事人于2003年9月10日在该院所做乙型肝炎五项检测结果为“一五阳”。

审判长:传证人姚波到庭。证人你可以坐下。 审判员:证人,你的姓名? 证 人:姚波 审判员:民族? 证 人:汉族

审判员:工作单位? 证 人:远东省人民医院 审判员:住址?

证 人:远东省人民医院家属楼15楼807室

审判员:姚波,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实事求是,对所知事实如实陈述,如有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证 人:听清楚了

审判员: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证 人:(签字)

审判员:原告有无要询问证人的? 原 代:有。 审判员:可以询问

原 代:有。证人,你的职称是什么? 证 人:传染病科主任医师。

原 代:你从事这一工作有多长时间? 证 人:16年

原 代:2003年9月10日我当事人在你院所作的乙型肝炎五项检测的结果是什么? 证 人:乙型肝炎五项检测中,表面抗原和核心抗体呈阳性,也就是“一五阳”,肝功正常,B超检查正常,没有肝炎症状及体征。 原 代:一五阳与小三阳有什么区别?

证 人:小三阳是乙肝五项检测中一,四,五项呈阳性,即表面抗原,E抗体,核心抗体呈阳性,而一五阳是表面抗原,核心抗体呈阳性。小三阳的传染性很小,而一五阳确切的说不具有传染性。

原 代:这么说,一五阳是不具有任何传染性的,对吗? 证 人:是的。不具有传染性。 原 代:询问完毕。

审判员:被告有无要询问证人的? 被 代:有。 审判员:可以询问

被 代:证人,你与原告以前是否认识? 证 人:不认识。

被 代:你是否记得原告是何时到你院做何种检测的? 证 人:她是2003年9月10日去我院所做的乙型肝炎五项检测,即通常所说的两对半检测。

被 代:你确定在你院检测的人就是本案的原告王楠吗? 证 人:是的,我确定就是她 被 代:你怎么会记得这么清楚?

证 人:因为那天早上下了雨,我比平时去的晚了些,而且那天就她一个人在那等候检查,我们在检查之前聊了几句,所以记得清楚。 被 代:好,我的询问完毕。

审判员:证人,休庭后到书记员处看笔录,有错误可以补正,无错误签名盖章予以确认。

证人姚波,你可以退庭了

审判长: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本庭出示? 原 代:有。请法庭允许出示第五份证据美国斯坦福大学亚洲肝病中心所做的研究报告一份用以证明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具有任何传染性。 审判长:请法警将证据递交被告

请法警将证据提交本庭(给审判员传阅) 被告,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被 代:有异议!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研究结果只属外国学术组织的学术观点,不足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

审判长:本庭会考虑你的意见。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本庭出示? 原 代:没有

审判长:经征求合议庭成员的意见,对通过当庭质证的下列当事人所举之证,证人证言等证据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

被告方的证据有:

(1)远东省人事厅,卫生厅共同制定的《远东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一份

(2)江北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书一份 (3)解放军863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书一份 (4)证人李晶,边霞的证言。 原告方的证据有:

(1)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单各一份 (2)行政复议决定书一份

(3)远东省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书一份 (4)证人姚波的证言

(5)美国斯坦福大学亚洲肝病中心研究报告一份

以上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证明效力本庭均予以认定。 [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应就本案的主要事实、证据以及做出具体

行政行为的依据展开辩论,不在枝节问题上或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上纠缠,辩论应当

实事求是,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不得责骂或进行人身攻击。 首先由原告方发表代理意见 原 代:(代理词)

审判长:由被告发表代理意见 被 代:(代理词)

审判长:下面进行自由辩论,原告方先发言。

原 代: 我们认为,作为医疗机构,医院没有权利对一个人做出不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的结论,它只能就一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出医学检查,不能做出具有强制性的结论。 被 代:我们认为普通医院的确是无权对一个人是否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做出结论,但江北市第一人民医院及解放军863医院是经我当事人江北市人事局根据《远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所指定的对报考公务员的考生进行体检的综合性医院,其是有权对考生做出体检结论的。

原 代:经检查,我当事人为“一五阳”,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远东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中非常明确地列出了属于“乙肝两对半检查不合格”的七种情况,包括大小三阳在内,其中并不包括一五阳的情况,被告对此如何解释? 被 代:请原告律师明确,我当事人江北市人事局是行政机关,而非医疗机构。我当事人只根据指定医院做出的体检结论做出行政行为,不考虑其他因素。 原 代:但是被告江北市人事局并没有提出哪部法律,法规,规章的哪一条款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 被 代:《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六款和《远东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第十六条第五款中都明确规定报考国家公务员必须身体健康这一条件。原告律师能否指出哪部法律,法规中规定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属于身体健康,能够担任国家公务员?

原 代: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应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我当事人报考的是江北县委办公室经济管理职位,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除外情况,而《远定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违反了上述规定,不具有参照性。

被 代:《远定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是远东省人事厅,卫生厅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所制定的,是远东省依法对录用国家公务员时所适用 的,其充分考虑到国家公务员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及社会公共利益,才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做出必要的限制,这与《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并不冲突,属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应得到承认。 原 代:我们认为身体健康的含义,就是必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只要医学证明其身体条件能够保证履行职责就可以录用。因此,非健康因素不应该成为我当事人被拒绝录用的理由,就录用公务员来说是必要的,但是,如果这种条件超出了工作性质的需要,就会构成歧视。江北市人事局的做法实际上违背了宪法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严重侵犯了我当事人的平等权利。 被 代:对原告律师所提出的身体健康的含义,我们认为纯属个人观点,毫无依据。因为在《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中也只原则性要求公务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未做出具体规定。其次,原告方将不录取乙肝患者为公务员视为乙肝歧视侵犯其平等权利,这种观点本身就存在问题。首先,宪法上规定的平等权利并不是绝对的,宪法上确保的是机会均等的权利,要获得相应职位还得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和资格要求。我当事人江北市人事局作为组织招考机关并没有限制原告参加公务员考试和进行体检,而是严格按照《远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出“不予录用”的决定,这并不构成对原告的歧视和侵犯其平等权。 原 代:根据美国斯坦福大学亚洲肝病研究中心的报告表明,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医学上已经被视为健康的人,如果不是歧视为什么要拒录乙肝患者为公务员呢?公民通过担任公务员的职务,参与国家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行使《宪法》上的政治权利,被告的拒录行为,不是连宪法所确认和保护的公民的政治权利也剥夺了吗?

被 代:我们认为 首先那是美国的研究结果,我国医疗权威组织未曾公布这样的结论,我当事人依据的是我省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定医院做出的体检结论,而不是国外某个学术机构的学术观点。其次,我当事人的行政行为并不存在剥夺原告政治权利的情况,刚才我方在代理词中已经阐述了平等权的含义,报考公务员参与国家管理仅是公民实现其政治权利的途径之一,且考虑到公务员接触人员多,范围广等情况,对录取国家公务员提出较高要求也是必要的,这是我当事人江北市人事局人事选择权的体现。

审判长:原告,有无新的观点? 原 代:没有

审判长:被告,有无新的观点? 被 代:没有

审判长:原告,还有无补充证据向本庭出示? 原 代:没有

审判长:被告,还有无补充证据向本庭出示? 被 代:没有

审判长:原告方作最后陈述 原 告:审判长,审判员:如果说被告依据初检结论“小三阳”做出“不予录用”的行政决定我认为是可以谅解的。但是,被告在复检医院出具“一五阳”即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体检结论之后,依然无视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不予录用”的行政决定,是对我的恶意歧视!恳请法庭维护全中国1.2亿多乙肝患者的平等就业权和违法参与国家政治,经济管理的宪法权利。依法做出公正判决,判决被告的行政决定违法。还法律,法规的本来面目! 审判长:被告方作最后陈述

被 告:审判长,审判员:我局招录公务员工作历来贯彻的是在法律范围内“任人为贤”的方针,原告王楠的确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才,但面对其“不合格”,的体检结论,为了正确使用法律、法规,为了更好的实现政府职能,已达到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目的。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本局不得不依法对原告王楠做出“不予录用”的行政决定,请求法院给与依法判决。

审判长:经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争议集中于被告的行政决定是否合法,并从三个方面展开辩驳:

(一)法律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

(二)体检标准是否应与职位相符

(三)被告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平等权利和政治权利

原告方认为:《远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细则(试行)》与国家规定不符,其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体检标准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应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被告不予录用的行为属违法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平等就业权利和政治权利

被告方认为:《远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细则(试行)》是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制定的,原告的体检结论不合格,根据《远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细则(试行)》不应录用,其行为属合法的行政行为,没有侵犯原告的平等就业权利和政治权利

审判长:下面合议庭进行合议,待合议后,对本案进行当庭宣判。休庭后,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书记员处查阅庭审笔录,并签名。如有遗漏差错,有权申请补正。

休庭!(敲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书记员:休庭结束,现在复庭。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审判长:本案经合议庭认真评议,本庭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是非责任已经明确,下面进行宣判 (宣读判决书)

审判长:(宣读完毕)原告,是否上诉? 原? 告:不上诉

审判长:被告,是否上诉? 被? 告:不上诉

审判长:闭庭!(敲法槌)

第五篇:民事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我是李鹏,是第五组的成员,在民事模拟法庭中担任被告代理人民法,是民事法律的简称,即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模拟法庭是依照法院的民事法庭而进行的,它是学生在大学时期了解和运用法律,学习法律的最好实行的方法,它能够使学生更好的了解和运用法律,使同学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了解和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程序,让同学在出入社会后少点错误,为同学们多积累点经验,为同学们出入社会打下基础。

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看清了法庭的相关程序,让我明白了民诉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活动,让我明白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采用什么方式,什么诉讼请求维护自身的权利,并用相关的法律来约束自己,在法庭上,法官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公正审理。对案件认真负责,要坚持为人民负责的原则,用相关的法律维护人民的利益,诉讼当事人要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同时监督法庭和法官,使法官不徇私舞弊,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社会趋于稳定。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约束自己,时常心中有法律,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和解决事情,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权利受到侵害

时能及时地运用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解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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