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推进法治建设

2022-08-09

第一篇:乡镇推进法治建设

乡镇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汇报

在省、市、区政府的领导下,我镇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全镇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健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一是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以镇党委书记和副书记、镇长为组长,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居)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限期解决;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每季度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召开一次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确保法治镇创建工作在各部门、各村(居)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班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二)抓好干部法治教育,强化干部法治思维。

结合自身职能,抓好法治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员干部重要学习内容,重点培训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切实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加强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一)加强制度建设,优化监管制度。

一是要逐步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执法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有章可循,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失职、党职和不廉洁行为发生,树立严格依法行政为人民服务的形象。二是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四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

凡重大决策,经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按有法依法、无法依政策、无政策按惯例、无惯例请示领导的行政规则,严谨地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工作实效明显,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案件办理等程序。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将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予以公开。

(三)

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收群众监督,并主动接收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

(四)坚持督查整改,成为法治建设的“眼睛”和“手”。

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地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督查;排查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有效提高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法治意识要深入人心,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良好常态,必须通过教育和培训才能达到。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学习,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为政务服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二是围绕规范行政权力的正确运行,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监督。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在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性化、合法化的原则,上门做思想动员工作,使工作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顺利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既保障了农户的切身利益,又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我镇组成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户外乱搭乱建实行专项整治大行动。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采取依法打击取缔与监管教育相结合,加强了违章建筑巡查、专项检查和督导、教育工作,大大减少辖区违章建筑、乱搭乱盖现象。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引起的社会问题及矛盾纠纷逐渐增多,为改变这种状况,镇党委、政府努力加强信访工作,制定了以教育、疏导为主的工作思路,以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为突破口,落实了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变上访为下访的预防措施,明确了重点案件领导包挂、镇村干部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建设现代化法治政府

(一)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城镇管理领域体制改革,理顺城镇管理执法体制。

规范和加强镇街行政执法工作,加强镇街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二)开展专项行动,解决群众热点问题。

乡镇组织开展多项专项行动,重点对乡镇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商质检、公共卫生、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内开展专项工作,全面解决群众衣食住行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强制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每年多次组织开展普法培训会;通过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人员对全镇中小学开展法律宣扬教育活动,对各村(居)开展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的法律知识,强化法治宣传;通过发放告知书、宣传单、横幅、条幅等强化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结合“3.8”妇女权益保护法、“3.15”消费者权益法、“6.26”禁毒宣传日等法律宣传节日,展开普法宣扬进学校、进企业、进基层活动;同时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沿街广播、村(居)广播作为普法宣传阵地;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对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取得明显的成效。

(四)强化廉政建设,严格自律,做好表率。

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工作,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办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奢侈行为。不利用自身的职权办事,不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坚持做到廉洁从政,保持人民公仆形象。

存在的问题: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全民学法意识还不都浓厚,对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更是现阶段的工作难点;二是部分法治建设措施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流于形势,导致工作成效不大明显;三是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形势相对单一,缺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制法规和制度,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通过全面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改进行政执法;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加大培训学习,提高机关行政管理干部素质和水平;通过镇政府网页平台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执行;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加强对各村(居)法治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全面提高法治管理水平。

第二篇:培育法治文化 推进法治武汉建设

摘 要:法治城市的建设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系统工程,而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城市建设中的“软件”,是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思想基础和必要条件。武汉市凭借深厚文化底蕴,不断努力创新,法治文化培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旧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对此,结合武汉的本土资源,提出多项培育法治文化的建议和措施,以推进法治武汉建设的全面展开。

关键词:法治;法治文化;法治城市

1 法治文化在法治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体现着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则、制度、现实运行等。正确认识并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创建法治城市中的作用,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全面构建。

(1)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法治城市建设的宏观体系应包括地方立法完善、法治政府构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法治文化培育、法治工作队伍培养等诸多方面。所以,研究法治文化的历史变迁、重大成就以及新形势下所面临的困境,必然成为法治城市建设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基本内容。

(2)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设的思想基础。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理念,有助于培养法治精神、形成法治思维方式、提高法律素养,以奠定法治城市的思想基础和重要精神支柱,从而为法治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设的必要条件。法治城市建设中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制度的完善,都需要先进的法治文化作支撑,发挥法治文化的理论指导作用、舆论引导作用、示范引领作用。因此,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内在动力、必要条件。

2 武汉市法治文化培育的现状

值得注意的是,武汉法治文化建设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还比较滞后,尚未形成基础理论体系;部分部门及领导干部对法治文化建设的认识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文化培育的运行模式有待转型,目前主要由政府主导和推动,社会各界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参与意愿和热情不足;法治文化宣传队伍的培育力度和专业化程度不够;虽然拓展了法治文化的载体,但总体上看,内容不够丰富、形式相对单一,传统文化融合不足;法治文化与城市法治实践的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典型成果的推广和转化还不够;对特殊群体的法治文化培育有待加强,如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涌入的农村居民;等等。

3 加强武汉法治文化培育的建议

城市法治制度和秩序的迅速发展与法治文化缓慢成长之间的鸿沟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武汉法治化建设的全面展开。为此,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立足于荆楚文化和武汉历史,加强武汉法治文化的理论研究,努力创造符合市情、体现时代、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要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等机构的作用,调动全市广大法学人员、法律工作者、文化工作者以及各界人士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法治理论研究的工作中来,开设全市范围的法治文化建设论坛,为法治文化建设实践提供理论指导。(2)积极推进武汉法治文化体系建设,按照法治文化发展的规律制定和完善法治文化建设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意见。(3)改变法治文化培育的运行模式,通过政府、社会和公众层面的多维互动以及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来推进武汉法治文化建设。(4)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立体的法治文化宣传体系。加强重点对象(党员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等)的法制宣传教育;扩大创作队伍,鼓励各类法治文化相关的文学、艺术和影视作品的创作,努力创造出更多的反映武汉法治实践活动和全体市民法治生活的优秀作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新载体,创新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平台,如创办法治文化网,举办法治文化夜市、社区学法俱乐部,兴建法治主题公园、广场、长廊、街区,在轻轨、地铁、公交站台,出入口通道、车厢内等新型载体上,加大法治文化宣传力度等。(5)召开法治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广经验,注重培育并总结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形成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经验,并加以推广,扩大法治文化建设成效。(6)注重培养专门的法治文化宣传队伍,不断提高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普法宣传、参与法治文化教育的能力,尤其要加强对基层法治文化人才的培养和扶持。成立多个层面的法治文化的宣传队、艺术团等(7)积极构建覆盖全市、惠及全民的法治文化服务,坚持不懈地开展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使全体市民共建共享法治城市建设成果。

总之,培育成熟的法治文化对推进法治武汉建设的全面展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培育法治文化建设是个全面、渐进的工程,需要找准法治与文化的契合点,从文化建设的自身特点出发,确立明晰的目标,坚持正确的领导,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创新法治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注重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效,从而为法治武汉的建设注入强大活力,为武汉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持。

第三篇: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赖先进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讲师

课程前言

各位同学,大家好,这次课我跟大家讲的主题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那么这个主题主要是跟大家谈我们国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些历史问题或者说一个展望。为什么会选这样的一个主题呢?大家可以看可以去了解,就是刚刚召开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我们国家建设法治国家提出了一个重大的任务。在这个任务里面也对建设法治社会做出了部署,那么他的部署正好是我今天给大家讲的题目,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那么下面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给大家介绍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些来龙去脉,第一个我想让大家了解一下,我们国家开启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历程。第二要回顾一下新一届政府领导人对法治社会建设的讲话和论述。第三那么对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内涵和问题进行一个梳理。第四结合刚刚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我们国家法治社会进行的一些战略性的新部署给大家详细地介绍。第五也就是我们这次讲课的最后一个部分我想重点给大家阐述一下,我们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方面的一些展望。

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历程

那么下面我就从第一部分开始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历程和回顾。大家知道法律、法治这个词都是一个舶来品,在我国古代完全提出法治、法律概念那么是比较少的,那么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成为了总书记关注的重要领域之一,也是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最为丰富的一个重要部分。习总书记在纪念宪法颁布实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那么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多个层次都阐述了,我党更加重视依靠运用法治的基本方式来治国理政。

我们大家回顾一下历史可以看出,两千多年前在世界的东方诸子百家曾经展开过一次历史上的大的辩论,在这个辩论之中有一个学派提出了早期的,中国古代社会早期的法治思想,那么就是韩非子,那么他在这个《韩非子·有度》这个文件文章中提出了:奉法者强则国强的概念。那么虽然我国在那么久远的一个历史,历史结点上提出了这个法治的一些概念,但 1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是自那以后并没有成为我们国家治国理政的一个主流思想,客观地讲。

那么法治这个概念我们是从西方引进过来的。那么如果从西方的这个历史来追溯源的话,我们可以看到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奠定了古希腊文明的基石,那么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得出的结论中就明确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也就是说法治应该高于人治,法治应该是一个国家治国理政的最高的方略。

那么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我们国家的古代社会里,这些朴素的法律思想不可能成为主流思想,也与今天的法治思想也有很大的区别。尤其是我们国家经历了几千年的这个封建社会,那么人治是我国治国理政的一个基本的方式,不仅是有效的,而且是创造过绚丽多彩的文明。然而随着工业社会的到来,以大工业生产、大分工、商品和贸易为特点的一个陌生人社会取代了原来的熟人社会,人的自主性个体的这个自主性大大增强,价值的判断多元化,利益关系也日益复杂,那么交易方式也是多样化,各种繁纷复杂的社会现象层出不穷。原来的人治国家的一种管理模式与这些需求都很难相容,难以再维系下去。因此到近代以来,我们的仁人志士提出了建设法治国家的一些思考。那么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革命先驱,仁人志士探索在中国实现资产阶级的民主法治,那么后来失败了,那么宋教仁也曾经发出一个感叹:不良之政府虽倒,而良政治之建设,未尝有也。

那么自我们新中国建立那一刻起,我们便把法治深深地贯彻了下来,我们国家的建设深刻地打上法治的烙印。1954年毛泽东主席亲自起草了我们国家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那么此后短短的两三年里,近100件法律法令法规得到了颁布,然而要在一个拥有几千年人治传统的一个国家实行法治非常的艰难。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断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些宝贵的探索,使国家陷入了无法无天的一个深渊。那么民主法治在当时遭到了践踏。 那么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在改革开放大幕刚刚拉开的时候便洞察到,只有民主法制才能实现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于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通过了82年宪法,制定了民法通则、刑法、民诉法、刑诉法,一大批的法律制定,得到了颁布和施行。那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这个时期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针。

尤其是1992年春,乔石同志在中央党校开学典礼的报告中,曾经把邓小平丰富的法制理论概括为建设法制社会的思想,并认为这是一个及其重要的指导思想,那么我想这个恰好是我们当前和今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一个思想来源。这个思想来源也是最近,距离我们最近最为直接的一个思想源头。在当前,各方面的体制改革顺利推进,那么很多摸着石头过河,在治理快速发展的国家也是摸索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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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y365.net 在我党召开十五大的时候,江泽民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战略任务,法治的一词由此落地,引发了国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记得当时英国的一家媒体曾经谈到,依法治国的提出是我们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那么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立法进程得到了一个明显的加快。到2010年底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那么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建立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决策前听证等制度,深入地推进了行政体制改革,公正司法不断提出,那么修改了三大诉讼法,扩大了警务狱务公开,司法检查公开,保障律师执业的权利。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二十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为这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一个基本遵循。

那么正如英国剑桥大学教授裴伦堡在《中国走向法治的长征》一书所写到,尽管与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不是一个版本的自由民主,但中国却是在实实在在的从人治走向法治,并且法律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就是我对中国开启法治建设进程的一个回顾,从我们国家开启法治进程建设的回顾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基本结论,第一我们国家在古代很早很久远的历史的进程中,同和西方同期提出了法治的概念。第二我们国家法治社会的建设、思想、行动是源于改革开放以后。那么第三我们国家重要的进行法治社会建设重要的一个标志是,1997年在党的十五大上我们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新一届领导人对法治社会建设的讲话和论述

那么第二这里我跟大家介绍一下新一届领导人对法治社会建设的讲话和论述,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三个月后总书记在对当年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做出的批示中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要求。事实上我们从总书记从政的一些文章中可以看到,法治一直是总书记从政的基本理念。那么总书记在2005年左右,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对法治工作进行了具体而慎重的思考,尤其是直接提出了建设法制社会的一个构想和目标。

例如在《之江新语》的第五篇著作中,第五篇著作的名字是《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发表于2006年5月15日。他在这个文章中提出,要构建秩序良好的和谐社会,那么其实就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是通过调节社会各种利益关系来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法治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那么法治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了条件,法治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提供了保障,法治为人和自然的和谐提供了制度支持,那么从这些方面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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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y365.net 么论述了和谐社会就是本质上就是一个法治社会。

那么在《之江新语》的第六篇文章,总书记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风尚》,这篇文章发表的时间是2006年5月17日,那文章中指出使法必行之法就是法治精神,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也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治也并不体现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透彻的了解,而是努力要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这包括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诚信守法精神,那么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那么以上就是总书记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一个论述。

那么我们也可以来了解一下,李克强总理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一个要求和论述,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这尤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在李克强总理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法治精神不仅贯通于政府的依法行政过程中,也是要贯穿于现代社会建设过程中,要贯穿于现代经济建设过程中,那么建设法治政府应该是政府今后的一个重要的任务。那么第二部分这就是新一届政府领导人对法治政法治社会的一个论述,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法治社会是新一届政府领导人进行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

三、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内涵和问题

那么第三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国家建设法治社会的内涵和问题,那么为什么要给大家介绍,介绍法治社会的内涵和问题呢?由于法治社会这个概念是理论界争议比较多的一个问题,那么法治社会由于它概念内涵比较广,那么很多人都难以把握它的正确的概念。那么还有第二个重要方面是法治社会建设,在这个建设过程中究竟存在哪些问题,现在学者也是莫衷一是。所以我想在这里给大家做一些介绍,也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法治社会的内涵

1、法治社会建设的背景

第一个法治社会的一个内涵,法治社会的内涵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下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背景,就是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很多人都认为法治社会是一种最佳的社会体制。尤其是人们认识到它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对社会发展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因而建立、完善社会法治是人们形成的一个基本共识。但是究竟什么是法治,法治社会,核心内容又是什么,对此人们有不同的认识。例如有人认为具备了完善的法律,那么就应该是法治社会, 4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那么法治社会确实需要有法律的完善,但是有了法律的完善的社会就不一定是法治社会。因此我们还需要对法治社会的概念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2、法治社会的三个要素

我认为法治社会应该有以下三个要素: (1)契约社会

第一个法治社会首先要表现为契约社会,所谓契约就是人们所共识的并且以此为行为准则的共同规则,都是人们共同意愿和自身意志的体现。因而作为社会契约的最高形式的法律规范也应当是人们共同认可的结果,其形成的过程都是以民主的方式进行。正因为如此人们经常将法治社会和民主社会相联系,甚至将称之为民主法治社会,可以说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社会。法律的形成过程和内容都反映着民意,体现着民主,是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可的结果,从这点意义上来讲法律实际上就是在一个民主的产物,是公众认可并且以民主方式所选择的一个社会公共契约,即人人都必须遵守的一个契约。法律和民主内在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契约社会,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法治社会,那么法治首先就应该是表现为一种契约社会,那么契约是法治社会的第一个重要的要素。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个要素,法治社会是要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法律一旦实施,任何人或者机构这里还包括政府机构,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如果完善的法律体系,没有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那么这种法律体系越完善,就距离法治社会越远。因为它在破坏着我们法治社会的一个根本原则,从这一点上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基础,我们在现实中必须要坚持这个原则。

据我们国家的现实情况来看,要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原则,还涉及到有多方面的问题,那么我这里给大家总结一下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是要处理好强势利益集团和法律的关系。在目前多元化利益主体存在的一个社会结构里,利益集团存在是必然的,那么任何利益集团都必须要遵守法律,任何的利益集团都不能超越法律,尤其是一些存在的强势利益集团。强势利益集团既包括拥有很多财富的集团,也包括具有某种垄断地位的、话语权的集团,这里包括媒体。强势的利益集团往往会利用自己某些方面的力量,影响到法律的公正,那么为自身的利益来服务,因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面对强势利益集团的影 5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响下,往往会得到受到一些影响和制约。因此一定要把防范强势利益集团危及社会公平公正作为一个重要任务,加大对这些方面的一个执法监督。主要是要提高执法情况的透明度,实现一个信息的对称,因为强势利益集团影响社会公正的手段往往是一种暗箱操作,或者说一种黑箱操作,所以只有增强社会透明度才能防范强势利益集团对法律的公正性的影响,任何人都不能超越和不遵守法律,尤其是强势利益集团更应该如此。

第二个是要正确处理好行政权力和法律的关系。行政权力往往具有无视法律甚至破坏法律的天然优势,为什么这样讲?尤其是在我们国家这样一个官本位文化如此浓厚的一个国家,这种天然优势尤其的大,因此要坚持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就必须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约束。在我国违法事件中,行政违法的比例都是非常高的,而且这种违法往往打着合法的幌子,以经济发展或者是所谓的民意为理由。那么现在人们对行政不作为较为关注,有各种考核指标,但是对行政不依法关注不够,甚至对那些违法性的所谓有利于经济增长的行为能够容忍甚至赞扬,那么似乎只要能带来GDP,违法也是可以的。当然这里有个有一个法律是否合理的问题,尤其是我们这样一个转型国家,这个问题还比较突出。例如我们国家原来宪法明文写的是我们实行计划经济的原则,因而我国在未修改宪法的这个前提下,进行了市场经济的改革和探索,那么似乎也有违法之嫌,但是这种情况往往是少数。所以我们在防范行政违法这个复杂问题上还要下很大的力气,我们应该看到大量的行政违法其背后都是为了某些个人利益,某些利益集团的私利,其结果必然是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

(3)司法公正

第三个法治社会的要素就是要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既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社会能否实现的基础和关键。因为所有的法律最终都要通过司法体制的监督来得到一个实现和贯彻。如果司法不能实现公正,甚至出现司法腐败,那么任何公正和完善的法律都会失效,法治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在这种条件下,法律不仅不可能实现,而且还成为某一个机构的帮凶,因此我们需要建设法治社会必须要实现司法公正。实现司法公正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那么尤其是要保障司法的权力的相对独立,那么公正公平的行使司法权力。

3、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

那么在分析法治社会这个概念的同时,我们想和法治社会还有三个平行的概念,包括法治政府、法治国家。那么这三个概念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呢?我这里想给大家做一个说明。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三个概念在同一时空使用时,那么法治国家主要是指整个国 6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家的公权力的法治化,那么法治政府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一个法治化,法治社会主要是指政党和其他社会共同体行使社会公共权力的法治化。也就是说当这三个概念在一起使用的时候,它的使用主体是存在重大差异的。

那么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相互联系是: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条件,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保障,建设法治社会是我们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宏大的战略目标。

(二)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问题

那么第二我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问题,那么为了向大家梳理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问题,我这里看了不少文章。那么从我的一个了解情况来看,当前我们国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存在一些纠结和问题,公民的权利意识觉醒和维权意识不足存在矛盾,这是其中的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群众渴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另一方面却不适应法律程序上的各种限制,一方面对他人侵害自己权益的违法行为义愤填膺,但是另一方面自己却可能坦然地违法,钻法律的漏洞,那么一方面要求诉诸于法律,另一方面却容易以极端的方式来维权。一方面大部分人有遇事找政府的一个惯性,那么而且诉求更加的多元复杂,与此同时由于缺少对公权利的必要的信任,对其服从、配合、支持的程度日益降低。这反过来也会削弱公权力机关满足人民群众诉求的能力和资源。那么这是对我们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纠结的描述。

1、“青天”情结比较严重,信访不信法

那么我的总结是这样的法治社会几个问题包括,第一社会上这个“青天”情结比较严重,直接地产生的现象就是信访不信法。随着时代车轮滚滚向前,我们现在进入了法治社会,那依法治国这么多年,但老百姓的“青天”情结依然非常重,似乎没有减少过。现实生活中也确实是有体现,也的确有些恶行倚仗一些良政“青天”的拍案得到了处理和重视。即使在法治社会对这些“青天”我们应该也是尊敬和仰慕的,但是在一些个案中,恶行之所以得不到迟迟的惩处,不仅是因为恶人自身凶悍,还是因为他们的周围有一大群捂盖的人结成了利益共同体,那么“青天”惩处歹徒必须要直面这些同事和好友的明枪暗箭,那么而他们凭借自己道德纲中的情操,为正义振臂一呼,从身份上来讲,虽然是一种本分之举,但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有典范作用。虽然“青天”的作用不可取代,“青天”的意识深入人心,但是在法治社会这个背景下依然不是一个需要大力推广的标本,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一个长期的解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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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y365.net 题的一个制度化的方式和途径。在理想的法治社会中应该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健全的监督机制,任何不法行为都会自动遭到这个机制的处罚和对抗。那么这个机制不因某个结点或某个人的不同,或者是有不同的运作方式和思路,在那样的环境下我想人人都可以成为青天或者是人人都主动或被迫成为青天。正因为有这样的青天情结,导致了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信访不信法,现阶段基层的群众普遍存在着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老百姓作为理性人,他们之所以选择信访而不信法,从根本上来言就是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权衡得失利弊的结果,这无可厚非。老百姓不信任法院受到了传统告御状现象的影响,我们国家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面君权至上,那么这种人治观念根深蒂固。自古以来对惧讼、仇讼的思想,群众还缺乏法律信仰,缺少对法律的信任和崇拜,再者由于我们在封建社会里面,长期属于司法权和行政权高度合一,老百姓也习惯通过行政的这个手段来解决一些纠纷。并且古代为了避免老百姓冤苦无处可诉的情况发生,产生了直接诉讼的制度,允许老百姓直接向皇帝或者是钦差大人告御状产生了直讼制度,所以老百姓一旦遇到问题就不会选择诉讼程序,而向上一级政府上访。

当然这种信访不信法也与我们的客观的目前的环境的不完善有关系,目前通过司法途径,行政诉讼时间长,信访直接成本比较低。那么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对普法的力度有所加强,但是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老百姓但是在遇到一些纠纷矛盾的时候,选择向法院走向诉讼程序,诉诸于法律,那么会产生高昂的一个诉讼成本,那么往往这个时候会让很多老百姓望而却步。这里的高成本并非仅仅是直接体现在一个经济成本上,那么还有包括一些这个损耗,时间、精力上的损耗。那么与诉讼相比,信访的这个投入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效率快、效果更高、影响更大,加之国家现在对不法信访欠缺有效的一个制裁措施,因此方便了信访渠道就成为了法律法院诉讼的一个替代品。第二,第二个客观原因是目前法院的案件执行比较难,诉求目的难以真正的实现,执行难问题是我们当代基层法院普遍面临的共同问题。那么这也是造成了信访案件增多的一个主要原因,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问题,追溯到根本也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切实利益,这应该得到一个理解。但是当越来越多的判决无法得到执行的报道出现时,老百姓对法院也就失去了一个信任和信心。从而导致了司法权威在老百姓心目心中的这种地位大大地降低,也就有了赢了官司输了钱的说法,那么在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的情况下,老百姓会认为自己的利益根本无法通过司法的途径来得到有效的保障,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老百姓自然而然地会走上信访的渠道,即希望与政府来主持公道。总体而言信访不信法的主要问题并不是出在社会老百姓的身上,而是政府和法院及社会制度建设上存在重大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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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情社会

第二个法治社会建设的问题是人情社会,人情社会是我们国家社会文化的一大特点,一大传统,也是理解历史与现实的一大关键,也是我们东方和西方社会文化的一个重大的差异。为什么许多西方的规章制度法治传统到中国都变了样啊?为什么中国的关系方如此之胜导致很多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形同虚设?为什么在我们国家做生意会存在很多的幕后交易?为什么腐败现象这么猖獗?那么这背后的原因是很多的,我想人情社会的传统无疑在这个背后起着一个根源性的作用。

它的人情社会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就是人情世故,很多事情都谈人情,那么人情顾名思义就是指人的感情或者是情感,尤其是人们往往是相互的,那么也是感性的,积淀了社会关于感情应该怎样的看法。人情既是情感也是规范,人情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的这些传统在我们当前社会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它隐而不彰,无处不在,在重视传统、重视民情人情的今天作用更加彰显。

第二个就是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当然社会上有很多我们不可能一一认识。但认识的人对我们来说很重要,一旦有个事在这个充满竞争和资源稀缺的时代,人熟可能对自己会有帮助。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一个农民在传统社会里可能终生不出几十里路,方圆打交道的人基本上都是自己熟悉的人,因此他感到放心。

第三个人情社会的特点是关系社会,熟人社会就是一种关系社会,所有的熟人都是关系,关系对于获取资源,疏通这个制度性的一些约束获取最大的利益至关重要。但是关系双方,关系是双方的并不是单方的,即使是熟人也不一定为人所用,触犯制度是要冒风险的,即使不违规紧缺的资源也往往多人竞争未必落入己手,因此熟人社会还是要靠人情来维系。

3、人治传统

第三个方面的体现是人治传统,我们国家虽然现在已经是法治社会,但是法治传统在社会的生活过程中只是处于一个建立之中,是正在进行时不是完成时。那么另一方面这种人治的传统在相当程度上也严重地存在,它同社会生活中的一个人情关系,还有一些人情传统结合在一起,使我们自己也是受到了他们深刻地影响。人治传统之所以重要,那么一方面因为我们国家很大,很多制度都存在弹性和伸缩的空间,给一些人以伸展腾挪的空间,也就是说有空子可钻。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体制上权力比较集中,领导人手中的权力往往很大,而且责任主要对上不对下,因为其权力主要是上面赋予的,下面的监督往往留于形式,真正出了问题也有待于上面的纠正,所以个人在这个社会生活过程当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这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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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y365.net 我们的信善的传统有关。西方的政治传统是一个信恶论,即首先假定人人都有七情六欲那么私心杂念,因此任何人掌权都应该进行限制以防作恶。我们国家的这个传统思想是儒家思想,那么儒家恰好是假设人性是向善的,在这种人本善的假设的条件下,这就要求统治者有无限的善,甚至是有圣贤的人格。从客观上来讲这种圣贤人格总体上显得是太高太空,难以落到实处,有时候甚至搞得很虚伪,这个与市场经济的建设背道而驰,这个是我们国家具有人治传统的一个基本的根源。以上就是我对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内涵和问题的思考。

四、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设法治社会的新部署

那么我想在这里接着第三个部分,也就是从回到我们当前那么介绍一下最新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设法治社会的最新部署。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那么在北京的京西宾馆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出席这次会议总共有199位中央委员,164位候补委员,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同志也列席了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这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第一次以党的文件的形式,就依法治国问题做出全面的部署,那么是执政党实行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新探索和新实践。

那么这次四中全会对建设法治社会第一个战略部署就是,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那么全会要求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的一个实际出发。

那么结合法治社会建设,四中全会提出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来抓。那么我这里给大家梳理了一下四中全会公报上,对于法治社会建设提出了一些新的提法。第一个明确地提出了法律应该被信仰,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的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拥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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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y365.net 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的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

那么十八大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律200多件,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8000多件。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第一部婚姻法起步,到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那么立法实践不断得到升化。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法律要有尊严,而不是因为刻在大理石或铜表上,法律必须要刻在这个公民的心里,法律成为全民的信仰才有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过程中,严格地执法,执法者必须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让知法守法者尝到甜头,让违法的人吃到苦头。每一个准确的判例都可能会增加法律信仰的一块基石,每一次法律判例的失误都可能会成为法律信仰崩塌的链条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个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树立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的一个基本内容。第三个方面四中全会提到了依法治理,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社会各类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相规明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第四个四中全会指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到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沟通协商机制,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那么以上就是我对四中全会最新的一个部署的梳理。

五、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展望

那么最后的这次最后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下,推进我们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基本展望。第一我想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从基层来推进中国法治社会建设,那么我们可以看到基层是我们社会活动的主战场和主领域,国家法律贯彻执行的怎么样,民主法治建设建设的怎么样,基层应该是一个晴雨表。基层法治建设在法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和份量,是法治中国建设或者是法治社会建设整体推进的一个基本环节。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和实施,我们国家基层法治建设都得到了加强,各地法治建设进行了很多的探索。当前我们正处在改革攻歼期和深水区,各类社会矛盾叠加,经济形势错综复杂,面对一些法律制度善未完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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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y365.net 下,必须要强化法治理念,注重从基层推进法律制度建设。

基层法治建设我想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个是法律制度要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第二个不断地总结、探索经验,那么提升法治建设的层次。基层法治建设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宪法法律的权威,以法律有效实施和群众合法诉求的有效解决为基准,不断地提高社会成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其次要鼓励基层法治实践进行探索,对实践探索中的有益创新进行及时地推广。第三着力解决基层法治中的一个普遍走过场的一些不好的现象,那么坚持执政为民,坚守法治,秉公执法,公开公正,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

第二个展望方向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有助于带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的氛围,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它的基本前提就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遵法,不能把法治作为一种口号,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就不重要。那么不要将法治作为奢侈品,而要把它作为一个必需品,如果你老干部法律意识缺失,法制素养不高,很容易出现这种一言堂,以言代法人治的现象,严重的还会形成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带来很严重的后果。

第三个方面公民应该自觉地守法。对于一些法治过程建设那么有序参与,公民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应该要树立法治至上的理念,提高信仰法律的自觉性,只有内心坚定了它的法律信仰才可能体现在行为上。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必须要具备完善的法律体系,必须这些法律体系必须要得到社会公民的信仰和尊重。但是大量的现实告诉我们,现行的法律并没有真正地被群众所信仰,在权利和法律面前人们对权利充满了信心,对法律缺乏信心,在民众心目中还没有把遵守法律看成一件光荣而崇高的事情。

更有少数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无视法律法规,常常打踢边球、钻空子,有时候还被看作是具有改革精神、有魄力的一种体系。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法律,以改善民生为名义侵犯群众利益,以工作需要为名义彰显特权思想,这就是一些最好的例子。领导干部信仰法律,就是要树立法律至上的牢固理念,把法律的禁止视为雷池和深渊不越一步,真正在工作生活中敬畏法律,自觉用法律的规范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领导干部信任法律必须要摈弃法律工具主义的思维。长期以来我们受到人治思维的影响,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把法律作为一种管理目标的工具,而工具是可以替代的,因此也常常出现以权压法、权大于法的现象。事实上法律不仅是解决问题的工具,而是人们追求公平正义和美好生活的理想和意志,这才是本质。当然领导干部信仰法律,也要避免信仰的误区,无论什么样的法律都是人制定的,因此用语言文字表述出来的法律,无论制定的多么完善和健全,也会存在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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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y365.net 第二个从公民的方面来讲,建设法治社会要健全公民自觉守法的机制。在自觉守法方面,公民要我们要增强面向公民的普法宣传,使普通公民知法懂法守法,那么进一步情况对企业管理人员,两新组织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使他们能够掌握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做到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建立的重点应该是依法治理机制,例如建立不诚信记录曝光惩戒机制使不诚信者寸步难行,认真研究依法解决法不资助问题,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维护正常秩序。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把信访问题纳入法治的轨道来解决,特别是要重视领导干部队伍守法问题,强化领导干部或者是执法人员在法律面前没有例外的意识。

第二还是要健全公民有序参与的机制,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家拥有13亿多人口,如果只有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专家等少数人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无论如何都是建成不了法治社会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了,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代社会治理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公民参与,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办案决不是关系门来办案,脱离人民群众办案,要创新工作机制扩大人民有序参与,使群众的意见有序的表达。从我们国家的国情出发,应该建立中国特色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中国特色的人民评审团制度,形成对司法权力的有效的制约和监督,防止司法权力、司法人员专断,使司法者不敢犯错、犯不了错,即使犯了错也能得到一个及时的纠正和处理。

第四个展望方向是培育法治文化,那么从根本上来讲文化是对社会的一个规范和制约,培育法治文化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民族长期积淀形成的,它体现了对社会法律生活的价值观和评判标准,是法治社会的精神要素和文化土壤,对法治社会建设起着一个无法替代的作用。那么在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我们要实现制度机制、文化的有机统一。前面几个方面我跟大家介绍的是制度机制,那么第四个方面我介绍文化方面。

就是要实现制度机制和文化的有效统一,那么就像我在前面介绍中提到的,我们国家传统中青天情结非常浓厚,历来具有厌讼,甚至耻讼的观念,现在信访不信法、法不责众的问题比较普遍。特别是一些领域,那么地方以闹维权的现象还有时发生,必须要培养一个法治文化。第二是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要发挥示范的作用,那么这里需要社会上认真地对待法律。

那么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一个人没有信仰就没有敬畏,最会为所欲为。那么人民群众一旦有了法律信仰,那么这就为我们建设法律法治社会提供了思想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很大的进步,但远远还没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尤其是没有全面树立起一个普遍的法制信仰。老百姓在生活中所掌握的法律,那么还不够,因此应当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和司法实践活动,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存在和公正,从而自觉地信法守法护法。这里面要把青少年作为法治教育的百年大计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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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y365.net 把课堂教育与社会教育、普及法律知识与掌握法律精神结合起来,塑造青少年健全公民人格,为法治中国建设奠定长远的基础。

其次还要加强一个法治价值体系建设,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治社会建设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要将要把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实现人心大致。不仅要通过立法司法,强化规则意识、诚信意识,那么还要多方位多途径的进行价值体系建设。那么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主要着力基层法治体系建设,使智力通达到末梢神经,比如我们可以重新调整定位社区的法律地位,那么重塑我国社会基层的组织形态,解决最后一公里的这个失灵现象,确保国家和成员之间的传感通畅。

那么法治还需要和一个德治来进行完美的结合,这也就是自律和他律的一个关系,自律是具有道德义务感的内在守法,是真正意义上的自觉守法。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越高,自律意识越强,法律也就越容易实行,所以我们应该要加强道德和人性教化,启迪人性,那么大力培养既有法治信仰,又有高尚道德情操,既接受他律又能够自律的现代公民群体。那么移风易俗破除到处找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等违背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些现象,让人们把精力主要放到工作和事业上,牢固树立契约意识而不是身份意识,树立平等意识而不是特权意识,认真地对待权利关系和人情世故。只有这样我们的法治社会建设才能取得成功,那么通过法治社会建设实现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三位一体建设,聪明能干的中华民族必将以崭新的面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且充满青春和活力。这就是我向大家在这次课上报告的五个方面的内容。

总结

最后我再跟大家回顾一下,我这次课讲课的基本内容。第一我带领大家回顾了我们国家开启法治建设的一个基本历程;第二向大家介绍了新一届政府领导人对于法治社会建设的论述;第三阐述了我们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问题和内涵;第四结合刚刚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那么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最新部署做了全面的介绍和梳理;第五结合我个人研究,通过一些问题分析充分地和实践比对,那么提出了我们国家推进法治建设的四条展望。好的,我的这堂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第四篇: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积极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关注和期待。这也表明,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法治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活动各方面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的历史背景之下,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任务将从加强立法转向更加注重法的实施,强调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这为我们明确了新时期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思路,对下一阶段的法治建设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以来,我国法制建设总体采取的是“立法先行”发展模式。在当时法制基础相当贫乏的条件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务之急就是加强立法、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这种发展模式适应了当时的历史需要,通过短时期大规模立法迅速扭转了“无法可依”局面。

立法是法治运行过程的起点,而执法、司法、守法是对其的延续和发展。法治的目标与价值最终需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来实现。如果立法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实施,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那么法律将形同虚设,民众就会失望,法律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法治建设也将陷入“口惠而实不至”的境地。

一言以蔽之,建设法治中国不仅仅是加强立法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立法与执法、司法的有效对接与贯通,是要把“纸面上的法”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真正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为此,十八大报告在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工作总体布局之后,专门强调要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八届三中全会也着重阐述了当前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主要目标与任务。

法的生命在于被赋予真正意义上的实施。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多次就法律实施问题发表重要阐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纪念会上,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就为新时期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明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十八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保证宪法法律的实施进行了工作部署,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

这表明,我们已经深刻意识到,能否实现“法治中国”的梦想,能否真正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不仅仅在于我们有无法律,更决定于这些法律能否得以真正意义上的实施,取决于这些法律能否通过执法和司法过程真正作用于社会生活。

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保证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实施意义更为凸显。这是因为,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民众尊重和信赖司法,这种尊重和信赖将有助于克服政府执法的缺陷;如果他们失去了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则他们对法律和秩序的尊重将会消失,从而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故可言,司法无公正即法律无公正,司法无权威即法律无权威,法律无公正无权威即无法治。如果司法缺乏公信力、权威性,存在大量徇私枉法、司法腐败现象,那么立法乃至整个法治建设的成效将丧失殆尽。鉴于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与任务进行了详细而深刻的阐述,为当前的司法工作明确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第五篇: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积极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关注和期待。这也表明,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法治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活动各方面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的历史背景之下,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任务将从加强立法转向更加注重法的实施,强调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这为我们明确了新时期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思路,对下一阶段的法治建设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法治中国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

建设法治中国是一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共同推进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以来,我国法制建设总体采取的是“立法先行”发展模式。在当时法制基础相当贫乏的条件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务之急就是加强立法、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这种发展模式适应了当时的历史需要,通过短时期大规模立法迅速扭转了“无法可依”局面。

一言以蔽之,建设法治中国不仅仅是加强立法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立法与执法、司法的有效对接与贯通,是要把“纸面上的法”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真正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为此,十八大报告在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工作总体布局之后,专门强调要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八届三中全会也着重阐述了当前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主要目标与任务。

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法治

法的生命在于被赋予真正意义上的实施。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多次就法律实施问题发表重要阐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纪念会上,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就为新时期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明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保证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实施意义更为凸显。这是因为,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民众尊重和信赖司法,这种尊重和信赖将有助于克服政府执法的缺陷;如果他们失去了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则他们对法律和秩序的尊重将会消失,从而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故可言,司法无公正即法律无公正,司法无权威即法律无权威,法律无公正无权威即无法治。如果司法缺乏公信力、权威性,存在大量徇私枉法、司法腐败现象,那么立法乃至整个法治建设的成效将丧失殆尽。鉴于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与任务进行了详细而深刻的阐述,为当前的司法工作明确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进一步凸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在国家治理格局中的作用

当前,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也得以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对于真正发挥司法在调整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期待。如果存在严重司法不公现象,那么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最后希望就会被打破,社会将失去最底线的公平正义。

正是基于这样的共识,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成为全社会的热切期盼,司法公正问题亦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要求之下,必须强化司法作为社会纠纷解决主渠道的作用,引导民众通过正常司法途径寻求救济。

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司法机关的性质、功能和使命,要求司法主体必须具有中立性。在此意义上,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也是确立司法权威、保证司法高效的基础。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当前,要通过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制定有效排除干扰、提升司法公信力、保证司法公开公平的具体程序规则,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机制。这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的基础和必然要求,亦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还要求司法人员提升法治理念和职业素养,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要求他们正确处理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的关系,自觉抵制各种因素的干扰和影响,敢于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当作是提升司法权威、树立良好司法形象的机会,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次具体实践。

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法治是维护人民权益的根本保障。法治中国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来保障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唯有通过执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司法机关依法解决具体争议和冲突,才能将法治所蕴含的公平正义传输给民众,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简而言之,法治中国的目标就是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只有通过公正、高效和权威的司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才能从根本上做到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

只有在每一起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增添全社会对于建设法治中国的信心和动力,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平正义。唯此,法治不仅写在纸上,而且写在民众的心里,社会才能守住公平正义的法治防线,也才能以社会普遍的公平正义铸就“法治中国”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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