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刍议

2022-09-11

一、环境侵权的内涵

科技的进步促使社会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在给人们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 一系列环境污染致害的侵权问题也随之而来。目前有关环境侵权的概念众说纷纭, 基于各种学说, 可将环境侵权的涵义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 环境侵权是由人的行为造成了对环境的影响, 从而产生的法律事实, 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而形成侵权之债法律关系, 构成环境侵权的主要内容。第二, 环境侵权的成立不要求人身或财产受有损害。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有造成环境损害的危险, 就成立环境侵权。第三, 环境侵权具有私害性和公害性的双重性质。环境侵权的客体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和环境权, 侵害对象既有特定的少数人的权益, 也有不特定的多数人的权益, 乃至全人类的利益。因此不同的环境侵权应有不同的救济方式及途径。同时还须结合环境法、行政法及国际法等共同解决环境侵权问题。

二、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对民事侵权归责原则的补充。目前我国对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并无定论。有观点认为应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行为违反国家有关环境防治污染的规定的, 即认定行为人有过错, 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有观点认为应区别对待, 即对环境侵害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对污染环境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此观点将环境侵权行为分为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行为, 针对不同的侵权行为采取不同的责任认定及责任承担方式。还有观点认为应采严格责任原则。这样可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者的环境权益。笔者认为环境侵权具特殊性, 应充分考虑环境侵权的广泛性、复杂性、价值性等, 同时还要兼顾及我国国情, 确立以无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兼具的二元归责原则制度。

三、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

(一) 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

所谓惩罚性赔偿, 是指责任人对受害人所负担的赔偿数额, 超过受害人的实际损害数额所进行的赔偿。惩罚性赔偿制度目前在我国尚未确立, 但该制度已受到法学界的普遍关注, 同时在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均有体现。例如在《食品安全法》中, 就规定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使得人们对环境资源的利用度逐渐加大,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等诸多环境问题愈发严重。因此在处理环境问题上,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价值日益凸显。

(二) 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环境公益诉讼是赋予特定法人、自然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环境侵权救济主体的资格, 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进行诉讼。司法实践中, 许多环境污染行为并未直接使特定公民、法人或组织的权益受到侵害, 这会导致民事诉讼法中“直接利害关系”或“直接受到损害”的原告条件无从实现, 原告丧失诉权。此外, 即使公民享有诉权也常会因各种原因不起诉。再加上环境行政部门执行力的缺乏, 使得环境侵权问题屡禁不止。环境公益诉讼的出现能够为社会公众积极有效参与国家事务与社会公共事务提供便利, 促进环境的改善,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 推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应承担的损害赔偿和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通过保险合同, 环境侵权受害人可在发生因投保人的责任导致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时, 根据保险合同, 获得保险人代替投保人支付的赔偿金。环境侵权责任保险制度能有效对环境损害风险予以分散, 减轻企业的过度赔付负担, 提高加害人的赔偿能力, 及时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缓解社会矛盾, 解决环境侵权问题。因此,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逐渐成为解决环境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有效方式。

(四) 设立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是指在环境污染事故中, 因污染源不明, 污染者赔付不足或根本不具偿付能力时, 由基金向受害人进行偿付, 并对受污染的环境进行整治。在基金对受害人予以补偿后, 享有对侵权人的追索权。基金制度可很好地将环境损失转嫁给基金出资人, 实现风险分担。同时, 在基金制度建立过程中, 最为关键的是基金的来源, 首先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投资, 其次是政府要合理地向公民征收环境费。通过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来构建和完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五) 完善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在环境侵权民事救济体系中, 精神损害赔偿必不可少。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都有相关规定。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经常据此作出判决, 由侵权人承担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有关其赔偿原则、赔偿标准等仍存在较大争议。作为环境侵权救济体系中的重要救济方式的精神损害赔偿, 应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状等救济方式相结合, 共同运用于司法实践之中。

摘要:在社会生活深刻变革之际, 人们往往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所伴随的环境问题。为解决环境侵权问题, 本文从其内涵出发, 对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制度完善加以研究, 以期为环境侵权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 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完善

参考文献

[1] 邹雄.环境侵权救济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4.

[2] 蔡守秋.论环境公益诉讼的几个问题[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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