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培训讲义

2022-08-06

第一篇:学生干部培训讲义

新闻写作基础——大学生记者团培训讲义

新闻写作基础

一、新闻定义

同学们学写新闻报道,首先就要知道什么是新闻,了解这个的目的是让大家能够独立判断出什么样的事能够作为新闻报道的素材。

新闻体裁是新闻的载体,如同大家写作文,是记叙文、议论文还是散文,写作文之前都要想好的。

新闻一词来源于西方。“News”是由north,east,west和south四个单词的首字母组成的。这四个字母分别表示“北面、东面、西面、南面”。据说在西方报纸出现以前,人们将一些大家关心的事件公布在公共场所的布告牌上。布告牌上方标有四个方位词的首字母N、E、W和S,以表示信息来自哪个方向。久而久之,人们便将消息或新闻说成了“news”。

那么,是不是说新闻的定义就是来自四面八方的信息呢?对于这点历来说法不一。国内外众多资深新闻学专家和新闻工作者,给新闻下了170多种定义,其中有几种“说”,给大家简单介绍了解下: 1.“记录说”。认为新闻是一种记录,就是有闻必录。

2.“事实说”。把新闻定义为一种事实:如美国报业巨头约瑟夫·普利策就说“凡是有趣味的事情,都是新闻”。

3. “信息说”。认为新闻是某种事实信息:如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认为“新闻就是新的事实信息”。

4.“报道说”。认为新闻是对事实的报道:如原中宣部部长、著名学者陆定一就提出“新闻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5“反常说”:如西方比较流行的“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是新

闻。”

目前,我国新闻学术界,最权威的新闻定义是1943年著名学者陆定一提出的,“新闻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

注意,是有价值的事实的报道。什么是价值,哪位同学能回答?(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对,但你回答的是经济学的价值,我们这里说的是社会学的价值,是指客体对主体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的正面意义。

二、新闻体裁

新闻体裁,一般指新闻媒体所传播的新闻作品的各类载体形式。我们常见的新闻体裁有两类——新闻报道与新闻评论。

新闻评论,属于论说文的范畴,是现代新闻传播工具经常采用的社论、评论、评论员文章、短评、编者按、专栏评论等的总称。

关于新闻评论我们只是简要介绍,今天我们主要讲的是新闻报道。常见的新闻报道体裁有消息、通讯、新闻特写、新闻边缘体裁。消息和通讯等下会详细讲,先简要介绍下新闻特写、新闻边缘体裁。

报告文学,是一种以文学手法及时反映和评论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的新闻文体。具有及时性、纪实性、文学性的特征。就是在真人真事基础上塑造艺术形象,以文学手段及时反映现实生活。比较知名的如夏衍的《包身工》、魏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

调查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调查后形成的报告。具有写实性、针对性、逻辑性的特点。一般记者以内参形式递交有关部门。

采访札记,是记者将采访中所见、所闻、所感摘要记录下来,加

以公开报道的一种新闻边缘体裁。是记者完成新闻报道任务同时的副产品,报纸上出现的采访笔记、采访日记、采访手记、采访杂感、采访随感、采访见闻等均属这一类。

记者来信,是记者将采访内容以书信的形式发表,台头、落款与普通书信格式基本相同。特点是记者通过来信形式及时反映各种问题,并提出如何解决的建议。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讲明目的、讲清理由、讲清要求。

三、消息写作

其实很长时间以来,新闻就是指消息,它是报纸和广播电视新闻的主角。我们在报纸上看到的以“本报讯、本刊讯、新华社讯、据„社„讯”等开头的都属于消息。通讯啊、特写啊都是中国新闻界的“土特产”,在国外类似这样的报道一般称“特稿”。

消息的特点:

(1)采写发稿迅速及时,叙述直截了当,语言简洁明快,篇幅短小;

(2)消息具备新闻6要素5W+1H,when何时、where何地、who何人、what何事、why何故、how如何;

(3)在结构上,消息一般由标题、导语、主体、背景和结尾5个部分组成,有“倒金字塔结构和非倒金字塔结构”两大类。

倒金字塔结构起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电报的运用。在战争期间,电报业务刚开始投入使用,记者的稿件通过电报传送,但由于电报技术上的不成熟和军事临时征用的原因,稿件有时不能完全传送,时常中断。后来,记者们想出一种新的发稿方法:把战况的结果写在最前

面,然后按事实的重要性依次写下去。最重要的写在最前面,这种应急措施产生了新的文体——倒金字塔结构。

倒金字塔结构特征——把最重要的写在前面,然后将各个事实按其重要性程度依次写下去。一段只写一个事实。全部陈述事实,记者不发议论。

倒金字塔结构的优点:可以快速写作,不为结构苦思,节省时间。可以快速阅读,无需从头读到尾。可以快编快删,删去最后段落,不会影响全文。符合新闻“快”的特点,因此在战后,倒金字塔结构继续保留下来,并得到推广。

消息的写法:写作消息就要设想并回答读者的问题,这些问题就构成了新闻的六要素: when何时、where何地、who何人、what何事、why何故、how如何。这其实类似我们写记叙文,同学们写一篇消息就要从这6方面去写,抓住6个要素,起笔构思的时候就要一一想到,做到胸中有数。

下面请大家看一篇实例,是我们《华德报》第70期的一篇消息。

当我们弄清楚了我们要说些什么,接下来就是怎么说这些内容,显然这涉及到了如何安排消息的结构。从我们大家平常经常接触到的报纸来看,消息的结构其实比较简单,大多数消息的结构都是“倒金字塔”式的,即最重要的材料放在开头,次要材料放在后面。

了解消息的结构后,我们来看下消息的组成部分,消息一般分为标题、导语、主体、结尾,并在文中穿插背景材料。

标题是用来概括新闻的主要事实;导语是新闻的第一句话或第一自然段,简要揭示新闻的主要内容;主体是新闻的躯干,是对导语的

进一步扩展,要用充分的事实表现主体;背景是新闻发生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结语是交代新闻事件结果的话(可有可无,视具体情况而定)。

“看书先看皮,看报先看题”。一篇报道,读者要拿起来先看标题,然后再决定看还是不看。标题是新闻的眼睛,拟的好可以吸引读者,拟的不好,一篇消息就失去了灵魂。

消息的标题有主题(正题)、副题(次题) 、引题(眉题)三种。

主题:概括说明主要事实和思想内容;

副题:提示报道的事实结果,或作内容提要。

引题:揭示意义或交代背景,说明原因或烘托气氛;

我们看两个实例:

消息标题的特点:

必须有何人(who)、做何事(what),要求简洁准确。如《华德报》第七十二期《我院交通运输专业(who)获评黑龙江省重点专业(what)》只有标题中出现了这两部分,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标题。同时标题还必须短小精悍,一眼就能够让读者探明主题,比如:“我院召开„„”、“„„在„„隆重举行”,也可用一些生动鲜明或者排比对称的句子。

四、通讯写作 1.什么是通讯

通讯就是运用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手法,具体、生动、形象地反映新闻事件或典型人物的一种新闻报道形式。(它是详细的消息,展开了的新闻,形象化的新闻) 2.通讯与消息的区别

从内容上看——消息以报道事件为主,向人们报道新近发生的事;通讯以报道人物为主,写人的思想及实践活动;消息立足于让受众“早知道一点”,通讯立足于让受众“多知道一点”。

从结构上看——消息是为了吸引受众,往往要把最主要、最新鲜的东西放在前面,把最精彩的东西放在导语里;通讯则不一样,它围绕主题把材料串起来,有故事情节,有细节材料,从头到尾都一样。

从新闻时效看——消息强调的是迅速,快;通讯要求没那么严格,时效性不强。

从信息量看——消息单薄一些,通讯丰满一些。

从信息深度看——消息简单一些,通讯深一些。

一篇优秀的通讯都能缩写成一篇消息 3.通讯的种类

事件通讯,是详细具体而形象的描写新闻事件的通讯。大体上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如实反映各种突发性事件具体情节和过程的报道;第二种是揭露性的,体现舆论监督的报道;第三种是客观全面的揭示事件真相和实质的报道。具有新闻性与具体性、典型性与重要性,完整性与形象性的特点。

工作通讯,就是反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的成绩,总结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或者探讨有争议的亟待解决的问题的报道。它是报纸上经常运用指导工作的重要报道形式,是一种重要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学科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它的政策性、指导性较强,要求写出背景、做法、成就、经验、教训,概括好粗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它比典型的报道更详尽,比工作总结要具体生动,富

有文、情、理之长。特点一是把介绍工作经验和分析问题作为主旨;二是凭借事实,深入分析;三是生动活泼,讲究文采;四是不拘一格,形式多样。随笔、散记、侧记、札记、记事均可。

风貌通讯又称“概貌通讯”。主要指一个地区、一条战线新风貌的通讯报道。它取材于日新月异的现实生活,着重反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崭新面貌,激发人们革命和建设的热情,报纸上常见的形式有“见闻”、“巡礼”、“侧记”、“散记”等。风貌通讯的报道形式比较丰富,见闻、参观记、访问记、杂记、札记、巡礼、纪行、掠影、拾零、拾萃、拾趣、一瞥、侧记、散记、游记、印象记等。

人物通讯,就是以报道各条战线上的先进人物为主的通讯。它着重揭示先进人物的精神境界,通过写人物的先进事迹,反映出人物的先进思想,使之成为大家共同学习的榜样。人物通讯以人物为报道对象,反映一个人或集体的思想、言行、事迹,在一个主题贯穿下容纳着相当丰富的材料,着重以人物的精神面貌来感染读者。 4.人物通讯的类型——传记式、特写式、群像式

传记式人物通讯,《华德报》一般不会采用。

特写式人物通讯:像《华德报》第七十五期的人物通讯《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记我院赴新疆阿勒泰地区西部计划志愿者王文超同学》,描写对象是我院学生陈佰坤,着重点就在于他参加“大学生支援西部计划”前后的所思所想,进而引出他整个人的作风和品格,为大家展现一个真实生动的人物形象。

群像式人物通讯:比如最新一期《华德报》的人物通讯《发扬华德八次搬迁精神 群策群力完成实验室改扩建工程》,描写的就是机电

与汽车工程学院全体师生群策群力改扩建实验室的事,报道选取了机电学院吴柏宇院长、吴犇老师、于连志老师在改扩建过程中辛苦劳作、甘于奉献的场景,列举诸如“累了就躺地上休息一会,躺过的地面上留下了汗水的印迹”、“在实验室复位加班中牙齿被撞碎一颗,但他没有立即到医院就诊,而是带着学生继续加班”等生动事例,通过众多个体的描写来褒扬整个集体,既显得生动立体,又真实可信。 5.人物通讯的写法

(1)通过写事迹,表彰先进人物的思想。人物通讯写人,不是就事论事,而应“见物、见人、又见思想”。写得形神兼备,以“形”传“神”,而人物的事迹就是实实在在的铺垫。咱们《华德报》的人物通讯几乎都是这样的形式,因为只有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拥有着不平凡的事迹,才能够成为大家共同学习的榜样,成为《华德报》人物通讯的报道对象。

(2) 抓细节,抓特点。挖掘人物的个性特点,并选用新的角度,才能把人物写得富有新意。事情的细节及人物的特点往往成为整篇人物通讯的亮点,吸引读者眼球的往往是一些看似平常的小细节,所以,注重细节和特点在人物通讯中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发扬华德八次搬迁精神 群策群力完成实验室改扩建工程》那篇报道,“在实验室复位加班中牙齿被撞碎一颗,但他没有立即到医院就诊,而是带着学生继续加班”这样的细节描写比任何华丽的语言都更要有说服力,也更能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引起读者的共鸣

(3)写先进人物要处理好关系。所以在写集团先进人物的时候,要突出先进人物与单位员工的亲密关系,写员工对该人物的支持、信任

和敬佩,这样才能将人物刻画的更加真实。

(4)写人物通讯避免出现全篇只有描写、叙述。可以适当插入一些群众对该人物的评价,从周围人的角度进行的评价往往更有说服力。

第二篇:培训讲义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知识讲解

一、为什么要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管理?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儒家人情主义以血缘亲情为根基,并普遍适用于社会关系领域,而中国近2000年封闭的农耕经济为人情主义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天然的土壤,不断积累沉淀,形成了独特的中国式人情文化。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婚丧嫁娶、乔迁祝寿、子女升学等红白喜事的人情往来越来越多,集体聚餐就是这种人情往来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

城市里的聚餐因为上规模的餐饮单位自身管理较为规范,且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频次较高,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概率较小。而农村的集体聚餐活动,大部分设在农民家中,卫生条件、设施设备较差,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意识淡漠,厨师等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大量使用外购凉菜„„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近年来由于农村集体聚餐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媒体多有报道,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由于《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政策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缺乏具体规定,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因此有必要针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门的管理。

二、农村集体聚餐的定义

是指在家庭或非食品经营场所举办的一次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并主要由乡村厨师、流动餐车或举办者自行承担加工烹饪的婚丧嫁娶、乔迁祝寿、子女升学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三、农村集体聚餐要实行报告登记制度

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主要体现在事前及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如果聚餐的主办者或者承办者不提前报告,我们的基层监管人员无法及时获知聚餐信息,不能及时进行监督检查,不能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有效监管。在登记报告时我们还要与聚餐举办者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提醒主办者相关注意事项,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四、登记报告的程序

聚餐人数50人(含50人)以上的由举办者或承办者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者基本情况、聚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来源、场地卫生条件、菜谱等。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对信息进行登记后,与聚餐举办者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就餐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下的聚餐活动,由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

现场指导人员应提前一天对聚餐活动所用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以及厨师健康状况、环境卫生、加工设施等进行现场检查,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意见书》,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发现聚餐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或设施设备不能满足食品安全需要的,督促指导整改;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活动。

五、对乡村厨师的要求

乡村厨师是具体操作者,他的自身健康关系着整个餐饮活动的安全。所以我们要求乡村厨师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承办农村集体聚餐。还应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掌握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在卫生方面,对乡村厨师和帮厨人员也有一些基本的要求,比如有发热、腹泻症状或患有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帮厨;操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清洗;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等,尽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对环境和设施的要求

因农村集体聚餐是在家庭或非食品经营场所举办的,可能只是临时用于聚餐,这样我们就要对聚餐场所的环境和设施有一些基本的要求,以保证符合食品安全加工要求,比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应事先进行环境清扫,消除老鼠、蟑螂、蚊蝇及其孳生条件,保持环境整洁;储存食品的场所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等等。

七、要求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市场采购食品 不仅要求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市场采购食品,而且要求采购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食品,并索取有效购货凭证。一是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市场采购的食品质量相对比较有保证,二是万一出现食品安全事件,能够根据购货凭证进行有效追溯。可以使用自产食品,但自产食品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八、关于食品留样和如何留样

留样是为了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及时查明食物中毒原因,以便对症施治,同时追究责任。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使用非统一供应居民生活用水的,应对用水进行留样。

九、万一出现食物中毒情况,应该怎么办?

聚餐人员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举办者或承办者应及时将患者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并及时报告所在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同时向镇人民政府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食品安全知识讲解

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食品储存应注意哪些问题? 应建立出入库制度,做到先进先出;各类食品分类存放,标志明显,防止交叉污染;做到离墙离地,做到“四防”:防霉或防腐、防鼠、防虫、防蝇。

如何清洗果蔬上的残留农药?

(1)水洗浸泡法 (2)清洗后碱水浸泡法 (3)去皮法 (4)储存法 (5)加热法

如何采购食用油,应索取哪些证件? 采购食用油时,一定要采购标有“QS”标志的桶装食用油,若采购散装食用油,极易购买到潲水油及问题食用油,质量得不到保障。应索取的证件有:销售商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食用油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若不按要求对食用油进行采购和索证,一经油出了问题,找不到销售商,责任由自己全负。

哪些原因可导致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

(1)冷藏方法不正确,如将煮熟的食品长时间存放于室温下冷却,把大块食物贮存于冰柜中,或冷藏温度不够。(2)从烹调到食用间隔时间太长,使细菌有足够的繁殖时间。(3)烹调或加热方法不正确,加热不彻底,食物中心温度低于70℃。(4)由病原携带者或感染者加工食品。(5)使用受污染的生食品或原辅料。(6)生熟食品交叉污染。(7)在室温条件下解冻食物。(8)厨房设备、餐具清洗、消毒方法不正确。(9)使用了来源不安全的食物。(10)加工制备后的食物受污染。

八种常见的饮食卫生误区如下:

1 、好热闹喜聚餐非

2 、用白纸包食物

3 、用酒消毒碗筷

4 、抹布清洗不及时

5 、用卫生纸擦拭餐具

6 、用毛巾擦干餐具或水果

7 、将变质食物煮沸后再吃

8 、把水果烂掉的部分剜掉再吃

第三篇:合同培训讲义

第二部分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 注意合同内容的完整性。

什么叫合同,关于合同的概念已经讲得够清楚,但是可能大家听得云里来雾里去的,因为概念属于抽象性的东西;而内容则很直观,把内容搞清楚了,同样可以明白什么是合同或者说可以签合同。

但是希望大家还是要多学一点理论知识、抽象性知识,只有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抽象性和直观相结合才能不断提高。

建议大家至少要通读《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 建议大家购买阅读《完美的合同》(增订版)、和《完美的防范》,吴江水著,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1.1合同法关于合同内容的规定。 《合法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2 点评: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可以确定被告和管辖法院; 标的可以是实物、行为或则知识产权等; 数量要准确,但法律同时允许偏差; 质量一般是用检验或则生产标准来确定的; 履行的期限对于卖方来讲应尽量有回旋余地。 履行的地点可能可以确定管辖法院;

履行的方式涉及标的物的风险转移或者管辖法院。

本合同内容如果完整,就是一篇基本成型的合同;初学者或者感觉下笔写合同很难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按照这八点内容依次罗列。

案例

3、攀VS中国机电设备西南公司、南宁惠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案情简介:标的为1813509.64元。分公司与中国机电设备西南公司在96年7月签订了一份《无缝钢管联销协议》,协议约定双方成立联销处共同经营无缝钢管,由分公司供货,中国机电设备西南公司负责销售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分公司向西南公司供货230吨后,西南公司向分公司出具一份便函“我部与贵厂签订的联销协议中的北海通用工程成套设备公司南宁分公司现更名为南宁惠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请贵厂按协议与该公司在广西开展业务,特此说明”,其后,分公司便直接与南宁惠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货合同64份,分别约定供货数量、单价、规格、型号、标准、交货期等

内容,截止1999年底,共供货654.74吨。后因南宁惠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无履行能力,便起纷争。

结果:成都中院认为:“《无缝钢管联销协议》是意向性协议,该协议因无标的、价款等主要条款,尚不是具体的无缝钢管购销合同。原告与被告南宁惠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64份具体的订货合同,分别约定了供货数量、单价、规格、型号、标准、交货期等内容,是合同签订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无缝钢管购销合同,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因而判决中国机电设备西南公司不承担责任。

二、注意以合同的四大基本功能检查合同或者下笔。 2.1 合同的四大基本功能:

锁定交易平台、锁定交易内容、锁定交易方式和锁定问题处理。 2.1.1锁定交易平台

这一功能用于建立合同主体、合同本身基本秩序方面的规则,主要回答谁和谁,应当具备什么资格,以及合同本身基本规则方面的问题。这些主要内容可能出现在合同首部,也可能出现在正文等部位。体现这一功能的主要内容有:

(1) 合同所属类型、名称;

(2) 交易各方的名称、基本情况描述; (3) 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要求; (4) 合同目的描述; (5) 本合同术语的定义;

(6) 合同生效的条件、失效的条件; (7) 合同本身的份数、各方持有数量; (8) 合同附件的份数及页数等。 2.1.2 锁定交易内容

在了解了最为基本的“谁和谁”等问题后,合同需要锁定的下一个内容便是合同双方“做什么”,即锁定交易的具体内容。这一功能主要是明确双方交易的内容是什么,以及具体的数量及价格、质量标准等,但不涉及如何完成交易等内容,主要解决如下问题:

(1) 所要交易的内容是什么,如某种产品或服务等; (2) 交易内容的质量标准;

(3) 交易内容的规格、数量、计量单位等; (4) 单价及总价,以及价格中包括哪些内容; (5) 附属的备品备件,或附加的其他服务; (6) 是否资料的提供、培训的提供; (7) 知识产权及其许可、转让等。

合同的这一功能所要解决的是静态的交易内容,并不涉及如何完成交易。但在质量标准上最容易出现漏洞,提供的服务合同更是如此。

2.1.3 锁定交易方式

这一功能是锁定交易的完成程序、确保交易的实现,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其内容主要是产品或服务的提供时间、提供地点等,其目的是明确各自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以何种形式实现。主要解决如下问题:

(1) 产品或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批次及每批数量; (2) 装卸方式、运输方式、储存方式、保险及费用承担方式、交接方式;

(3) 说明资料、备品备件的提供方式;

(4) 对质量、数量、规格验收的标准及程序,包括异议的方式、程序;

(5) 结算费用类别、程序、付款方式及期限、发票种类即提供方式;

(6) 售后服务的内容、期限、标准、提供方式、费用承担; (7) 履行的担保方式、种类、范围、期限; (8) 双方的指定联系人、指定联系方法; (9) 通知与送达的方式、方法;

(10) 包装物或周转用品的承担及回收方式; (11) 双方对合同履行的其他约定。 2.1.4 锁定问题处理

前面的三个功能已经足够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但履行中很可能出现非正常情况并影响交易实现,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就是合同条款的第四个功能,即锁定“出了意外怎么办”。

这个最后的功能,既包括违约情况的处理也包括其他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其目的是为处理非正常情况、确保交易安全建立基本秩序。主要内容包括:

2.1.4.1 违约行为范围

(1) 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不合格

a 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运输方式、履行时间等未按约定; b 履行的内容及数量、规格等与约定不符; c 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与约定不符;

d 资料或证明文件提供的时间、内容未按约定或法律规定; e 未按法律规定或约定及时清点、验收、签署文件; f 未按约定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业软件; g 未按约定提供后续的售后服务;

h 未按约定转让知识产权或提供使用许可等。 (2) 履行合同辅助义务不合格

a 履约担保的种类、范围、期限等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 b 保险的费用承担方、手续办理方不明; c 未按约定通知、送达、提出异议、答复、签收; e 开具发票或收据不合格; f 违反保密条款;

g 未按约定附赠产品、提供免费服务; h 未按双方的其他特别约定履行; i 未按法律或合同约定提供优先权。 2.1.4.2 特殊情况范围

除了不可抗力外,某些特殊情况也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需要同违约一样加以对待。这类情况主要有:

a 履行期间政府行为、政策法规变化影响合同按原约定履行;

b 市场急剧变化或原料供应中断影响合同履行; c 无法控制的疫情影响合同履行; d 合同一方履行期间丧失合同主体资格;

e 产品或服务造成合同以外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时的责任承担; f 一方当事人的主创人员、主设计师变更,直接影响合同履行质量;

g 合同与其他文件、附件冲突时的解释顺序或原则;

h 当事人发生重大事件或股权变更,可能对合同产生重大影响等。

2.1.4.3 双方的责任范围

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等各不相同,甚至同类标的、同样当事人的合同也会因交易时机、交易金额、交易目的不同而面临不同的违约损失,因此违约责任的范围要根据具体交易在合同中加以预见并约定。

公司的销售和供应合同。

合同中完全可以约定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具体项目和数额,但赔偿损失的范围、计算方式等应表述清楚,特别是可得利益损失必须在合同中体现可预见性,否则主张难以成立。

2.1.4.4 责任承担方式

就是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时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按《合同法》规定有违约金、定金、赔偿损

失(含可得利益损失),还包括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要使违约责任有明确、具体的依据,就需要针对各类违约情形、责任范围加以约定,并根据不同违约行为的危害结果分别设定承担方式。

案例

4、刘某VS建安公司 案情简介:

刘某和建安公司2000年9月签订一份《承包协议书》,协议约定了建安公司收取承包费若干,同时约定了承包人的义务。协议第三条约定“钢管制品厂资产属建安公司,承包人必须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造成亏损由承包人刘某负责弥补”。后因承包协议是否解除产生纠纷,刘某起诉建安公司赔偿直接经济损失42万元,可得利益损失48万元;建安公司反诉刘某赔偿承包费等153065元和资产损失274360.03元。 结果:成都中院基本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支持了57573.10元损失);支持了建安公司承包费等请求;驳回了资产损失的请求。理由是:“关于建安公司请求刘某赔偿资产减值损失274360.03元的问题,虽四川鼎鑫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报告书对承包协议解除后钢管制品厂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认定,但建安公司举出的刘某签字的1999年12月30日钢管制品厂的资金平衡表和2000年7月23日钢管制品厂固定资产明细表,不能证明系刘某和建安公司就承包钢管制品厂时对承包起始时点钢管制品厂资产数额的确认。且双方在承包协议中对保值增值对象明确约定为钢管制品厂的资产,而固定资产作为资产的一个项目,随着生产的耗费和计提折旧,其剩余残值不断降低,建安公司亦未能举出其他的证明在刘刚承包钢管制品厂起始时点资产状况的客观证据,

故对建安公司的此项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三、注意要不断提高合同的质量

(一) 合同的内在质量

合同的内在质量即合同的法律性包括主体资格的合格性、约定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实用性、权利义务的明确性和交易需求的满足性五个方面。

1.1 主体资格的合格性

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的问题存在于所有合同,是得到法律充分保护的必备条件。

1.1.1 企业登记管理制度

各类企业都必须依法登记才能取得资格并开始经营,属违法经营。包括企业法人登记(法人)、营业登记(非法人)和办事机构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1.1.2 经营范围管理制度

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1.1.3 经营资质管理制度

企业超出资质规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均属违法行为,不仅主管部门有权处罚,一般还会导致合同无效。

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1.4 许可证管理制度

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1.1.5 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如律师、会计师、教师等。 1.1.6 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资格

只要涉及代理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有效授权,以及合同主体对于交易内容是否具有合法处分权,或者上级公司、企业章程等是否授权该主体处分相关标的物。

1.2 约定内容的合法性 1.2.1 标的的合法性

这里的合法性,主要指处分权问题。卖方拥有产权或处分权是交易合法的基本保障,而标的物合法还涉及大量的法律规范。例如是否销售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产品、是否在买卖侵权产品、特定财产是否存在安全缺陷,以及销售的商品房未取得预售或销售许可等,这些禁止性规定散见于相关的行政法规中。

1.2.2 内容的合法性

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等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如租赁期不得超过二十年。

1.2.3 表述的合法性

是指合同中的名称、术语、表述方式都要符合法律规范、司法解释、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遵从相关的用法或解释。

1.2.4 生效程序的合法性

有些法律规范规定了某些合同的生效条件、审批程序,以及某些经营行为必须经过审批和登记之后方可生效。

1.3 合同条款的实用性

是指除了那些交易必备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根据交易的目的、标的特点、交易习惯等不同,尽可能设立有助于实现交易目的、确保交易安全等具有实用价值的合同条款,以便解决实际问题、回避法律风险。

1.3.1 交易标的与条款的实用性。 1.3.2 行业特点与条款的实用性。 1.3.3 违约风险与条款的实用性。 公司的销售合同写成付款合同。 1.3.4 争议管辖与条款的实用性。 1.3.5 合同目的与条款的实用性。 1.4 权利义务的明确性。 1.4.1权利义务的可识别性。 1.4.2 违约责任的可识别性。 1.4.3 “合理”的可识别性。 1.5 交易需求的满足性 1.5.1 交易目的与合同目的。 1.5.2 交易需求的识别。 1.5.3 满足需求度的问题。

二、合同的外在质量

合同的外在质量即合同的表述包括结构体系的清晰度、功能模块的完备度、整体思维的严谨度、语言表达的精确度和版面安排的美观度五个方面。

2.1 结构体系的清晰度

2.1.1 对合同的结构体系的理解。 2.1.2 合同结构中的两条主线。

合同的结构体系按合同履行的时间顺序和工作主题两条主线分割合同内容。

2.1.3 标题体系和结构体系。 2.1.4 标题结构体系的作用。 2.2 功能模块的完备度 合同的四大基本功能。 2.3 整体思维的严谨度

2.3.1 逻辑推理结果与严谨程度。 2.3.2 内涵、外延范围与严谨程度。 2.3.3条款配合程度与严谨程度。 2.3.4 表述不当与严谨程度。 2.4 语言表达的精确度 2.4.1 表述的原则。 2.4.2 合同的语体问题。 2.4.3 标点符号问题 2.4.4 语言歧义问题

2.5 版面安排的美观度 2.5.1合同排版的应知内容。 2.5.2 合同的中文板式。 2.5.3标题及序号问题。

第三部分 公司关于合同的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并结合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对公司内部各单位具有约束力,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订立、履行合同。非经本办法规定程序各单位不得擅自订立、变更、解除合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

公司、分公司充任合同当事人的合同;

由公司控股(包含名义控股和实际控股)的子公司订立的合同;

经公司书面授权以公司内部单位名义对外订立的合同; 公司的关联交易合同;

公司、分公司虽然不是合同当事人但充当合同担保人、证人等需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合同;

本办法还适用于合同的谈判、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争议解决等各环节。

非控股子公司订立的合同、公司内部单位之间订立的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等,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各种合同(含协议)以及投资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其他形式的民商事合同。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

第五条 本办法遵循合同合法原则、合同审查原则、公司整体利益原则、及合同职责划分原则而制订。

本办法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最相类似的条款并结合前款原则类推适用。

对本办法的解释不得超出前述原则的范围。

第二章 合同的审查、批准、签订

第六条 订立正式合同前,应当进行充分协商、谈判。 合同协商、谈判涉及专门问题,合同主办单位认为必要时,相关单位应当参加合同谈判协商;相关单位认为必要的,可以参与合同的谈判协商,重要合同中涉及法律问题的,法律事务部门应当参加合同谈判协商。公司领导批准或者保密等原因除外。

第七条 参加谈判人员必须贯彻公司或上级的意图,不得擅自加入与公司或上级不一致的部门或个人意见。

参加谈判人员对工作中涉及的数据、资料、谈判情况等负有保密责任。

第八条 协商中达成部分共识的,尽可能形成书面确认文件。

第九条 我国《合同法》规定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应当具备法定形式。公司鼓励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合同。按法律和公司规定应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合同的,合同主办单位应当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条 公司可以订立自己认为应当订立的合同,公司也可规定或者授权内部单位对外订立合同。公司已经明确规定的事项,不再授权,内部单位可以对外订立合同。公司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事项,内部单位对外订立合同,必须取得公司授权。

公司规定,是指公司已经发布生效的管理文件、岗位标准、专业标准等文件中对内部单位的职责、职权范围的确定;

公司授权,是指公司授予内部单位代表公司对外处理某一项或者几项事务的权力及其范围;

处理比较重要事务的公司授权文件应当进行法律审查。 第十一条 分公司、子公司按下列规定订立合同: 有营业执照的分、子公司可以在营业执照核定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没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单位只能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订立合同,但有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第十二条 按照合同审查原则,公司对全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进行审查。

合同主办单位在合同文本报送批准前,应当按本办法规定送交审查。

合同主办单位,是指订立合同、履行合同、承办合同其他约定事项、实现合同权利义务的一个或者多个公司内部机构。

第十三条 审查分为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

业务审查,是指由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质量、财务、资产等有关公司管理部门对合同订立、变更、解除中涉及的某一方面专门问题所提出的专业意见和断定;

法律审查,是指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各业务审查意见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提出的综合性意见和断定。

第十四条 审查单位应当及时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审查意见应当明确肯定。

审查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合同主办单位应当采纳,不采纳又不能协调一致的,报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审查单位提出的建议,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由合同主办单位决定是否采纳。

合同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复杂的,可以延长4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确需再延长的,须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的形式不同,本办法把合同分为制式合同和普通合同。

使用公司或者主办单位事先制定条款并大量、重复使用的合 16

同文本所订立的合同是制式合同。

除此之外的其他合同(包括非本公司预先制定的格式合同)是普通合同。

对外订立合同应当优先使用公司制定的制式合同文本或自行起草的合同文本。确需使用对方提供合同文本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审查。

第十六条 制式合同的审查

制式合同的条款分为印制条款和填充条款;印制条款指预先制定并固定在合同文本上的合同条款。印制条款的制定应当由主办单位起草经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后由公司批准执行。制式合同印制条款变更、增删的,应当进行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

制式合同的填充条款指在制式合同文本中事先预留的其内容需要合同各方协商确定后再填写的合同条款。

填充条款在公司规定或者授权范围内的由主办单位审查批准;超出公司规定或者授权的应据实际情况进行业务审查或者法律审查。

第十七条 普通合同的审查

普通合同订立前原则上应当进行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公司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特定合同的审查

1、框架协议的审查

框架协议应当进行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单项合同未超出框架协议约定的,由合同主办单位自行审查。

框架协议是指,明确双方较长期合作意图,规定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履行标的为一段时间内双方订立一份或者数份单项合同的协议(如销售代理协议等),但不包括补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及分包合同等。

2、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推荐的合同文本可以不进行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但是涉及土地、房屋拆迁的除外。

主办单位认为有审查必要时,审查单位必须进行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

3、关联交易合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主办单位自行审查,超过10万元的,应当分别情况报送业务审查或者法律审查。

4、建设工程合同订立转包合同、分包合同、补充合同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合同、补充合同等应当进行审查;转包合同、分包合同可以进行审查。作为合同附件的主要图纸、资料应当加盖双方印章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

工程款的支付条件不得与公司有规定冲突。

5、施工合同及其协议条款、专用条款、保修条款等需要协商的内容应当进行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

6、对外投资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并应当进行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

7、担保合同或者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应当进行法律审查。

8、在处理各种争议和纠纷中形成的合同、协议应当进行法律审查。

第十九条 订立、审查合同,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履行能力; 2.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3.合同主要条款应清晰、完备;

4.主合同与从合同、补充合同的一致性; 5.合同的盖章与当事人名称的一致性、真实性;

6.涉及人身安全因素的劳务合同、施工合同的安全责任条款;

7.与合同相关的函件、图纸、资料等必要附件应当在合同中列明,必要时保留对方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行政许可证(照)等复印件。

第二十条 合同的批准

制式合同在公司规定范围或者授权范围内由主办单位领导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批准;超出公司规定范围或者授权范围的,由公司领导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批准;

普通合同原则上由公司领导签字批准;但公司有明确规定或者明确授权的,由被授权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对外投资合同、股权转让合同按照公司规定的有关程序批准;

批准文件只能按照公司规定的内部途径传递、保管。非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泄露更不得对外复制、提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文本按规定批准后,主办单位方可对外订立正式合同。非经公司明确授权或批准,任何人不得代表公司或超越公司授权范围订立合同。

第二十二条 根据订立合同主体和性质不同,合同分别使用公司或分、子公司的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公司内部各单位的行政印章。

确需使用内部单位行政印章的,应当经法律审查决定或者报公司领导批准。

正式合同文本,除按合同约定的签字、用印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面用印、批注、签署意见、改动编号等。

第二十三条 对方代理人订立合同时,应当采用印鉴齐全的书面形式授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有明确的授权范围,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

以公司名义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进行业务审查和法律审 19

查;以分、子公司名义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可以进行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

经法律审查的授权文件由法律事务部门存档。未经法律审查的授权文件,由承办单位存档。

第二十四条 根据需要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公证、登记、鉴证的合同,由法律事务部门牵头办理公证、登记、鉴证等事宜。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不得在履行中任意变更。履行合同义务有先后次序的,我方不得先于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经原合同批准人批准的除外。

合同主办单位应当及时取得履行合同中形成的提单、收货单、结算凭证等各种单据、票证并妥善保存。

第二十六条 购买合同的履行

1.收货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验收货物并在验收单据上注明验收情况;

收货单位应统一出具收货验收单。非收货单位不得对外出具验收单据。

验收单格式的制定、变更,由主办单位拟制,进行法律审查。 2.对货物质量、规格、数量、履行方式等有异议的,应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并保留异议及送达异议的书面证据。

3.货款应当按合同的规定条件支付。变更支付条件造成加重我方负担或者责任的,事先应当经原合同批准人批准并保存批准文件。

4.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应留存复印件并由收票人出具收据。

第二十七条 销售合同履行交货义务时,应按以下程序:

一、采取汽车运输交货时

1.合同约定买方自提货物时,提单或者收货单上应当加盖买方或约定的实际收货人的公章;若委托自然人提货的,合同主办单位应当保留加盖了买方或约定的实际收货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合同约定公司代办运输且交付地不在我方的,《收货单》上应当盖有收货单位公章;约定交付地在我方的,《收货单》上应当盖有承运单位公章。

《收货单》上应当具备收货人、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日期等内容。

提货人、收货人应是全称。

二、采用火车或其它方式运输时,应妥善保管交、收货凭证、运票等书面依据,确实无法保留原件的,应留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

1.及时、完整、妥善地交接、保管勘察、设计图纸、数据、资料;

2.履行施工合同时,现场代表及其权利范围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

3.设计文件的修改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4.工程款的支付应当按合同约定条件执行; 5.工程材料数量、质量应依约验收并保留书面依据。 6.隐蔽工程封闭前应当检验并保留检验依据。

7、工程竣工、验收、预决算等资料等应当及时、完整交接并保留详尽交接清单。

第二十九条 承揽合同的履行

承揽人将主要工作委托第三人应当取得定作人的书面同意

21

应当书面确认材料提供方和检验方法、检验结果。 第三十条 对方未付款,我方向对方交付发票时,对方应当出具具有准确金额并已盖章的欠款条,特殊用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中,对方发出的确认、结算、异议等文书函件,需要我方及相关人员签字、用印、回复的,合同主办单位可以按照公司规定或者公司授权办理,对可能引起争议、纠纷加剧或者涉及司法程序的,应当报送法律审查。

第三十二条 我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合同主办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减少损失、化解矛盾的原则适当处理,有形成纠纷可能时,应当及时通报法律事务部门等相关单位。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

第三十三条 合同变更、转让、终止应当及时按本办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履行审查、批准手续。

第三十四条 根据合同变更、转让、终止的性质不同,法律事务部门应当指导主办单位按期分别完成公告、通知、协商、送达等法定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有关合同变更、转让、终止需使用印章的,以合同文本上的印章为准。确需使用其他印章的,应当进行法律审查。

第三十六条 合同是分次付款的或者未依照合同规定付清款项的,合同主办单位应当至少每一年与有关各方对账并书面确认债权金额。对方不对帐或者对帐后不签章确认的,视同已经发生合同争议,应当按照本办法有关合同争议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与第三方或者多方合意抵抹债权债务,应当进行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达成新还款约定的,主办单位应及时书 22

面通知公司各有关单位,各单位应当按达成的合意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合同涉及担保或者其他第三人且我方又享有权利的,其变更、转让、终止,由合同主办单位会同法律事务部门按法律有关规定分别送达、通知担保方、其他第三人或与其协商。

第五章 合同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 公司成立合同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职责如下: 1.批准或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的合同基本管理制度; 2.认定、授予专职合同员资格; 3.决定合同争议、纠纷的处理方案;

4.监督、检查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履行、档案管理; 第四十条 合同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由分管法律、市场、财务、供应、销售、资产、设备、工程、企管等单位的公司领导组成;

成员:合同审查单位、合同主办单位的负责人。

合同管理委员会下设合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合同管理办),成员单位:合同主办单位和审查单位。

合同管理办设在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承办合同管理委员会的四项职责的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十一条 按照合同职责划分原则,合同分别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和主办单位管理。

第四十二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是公司合同的法律审查、综合监督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提出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草案; 2.审查和发布公司制式合同印制条款;

3.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

4.代表本公司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代表公司对外聘请律师、法律顾问,委托司法鉴定事宜; 第四十三条 合同主办单位的职责

1.根据本办法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在公司规定或者授权范围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合同; 3.合同档案管理; 4.督促合同全面履行; 5.处理合同前期纠纷;

第四十四条 其它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公司规定范围内或者授权范围内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第四十五条 公司对订立合同的合同员实行专、兼职制度;对各单位及分、子公司的专职合同员实行上岗准入制度,上岗前应当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上岗培训、考试,取得公司授予的岗位资格。

专职合同员资格由公司合同管理委员会授予,兼职合同员由业务部门自行授予。

无合格岗位资格的业务人员,不得对外签订合同,但取得授权的除外。

专职合同员具体评定方法另行制订。 第四十六条 合同员的职责:

在职责或者授权范围内,按规定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检查所签合同的履行情况;保管合同文本及有关文件资料。

第四十七条 合同主办单位、合同业务审查单位、合同法律审查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方式,可由各单位视具体情况订立,报合同管理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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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合同档案和与之相关的文件图纸资料和信息都是公司财产,相关单位和个人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归档和保密的责任。工作调动时应当按规定全部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或者据为己有,不得随意处臵、销毁、遗失。

第四十九条 合同及履行过程中有关变更修改合同的全部资料原件,包括相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提单、收货条、授权委托书、电报、信函、对账单、欠条、各种抄件等,必须附于主合同一并保存和归档,由合同主办单位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五十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存档。

第五十一条 对外提供合同文本、资料、数据的,应当经过本单位领导批准,重要的或者涉及诉讼、司法程序的,应当进行法律审查。

第六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争议是指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对方提出异议的情形。发生合同争议应当遵循先协商后诉讼原则和协商无果及时诉讼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 发生合同争议,合同承办人应当立即向领导汇报情况;合同主办单位应了解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收集必要的资料;主办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上报。

合同争议的上报界线,原则上应当根据争议金额大小,对方偿还能力,时间长短,影响大小,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决定。

其具体规定,由各主办单位拟订量化草案,报经合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第五十四条 有关单位在处理具有给付内容的合同纠纷时,应当收集对方的主体资格、地址、联系方法、生产经营情况、支 25

付能力、财产状况及处所等各方面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入档。

第五十五条 协商处理合同争议

原则上由合同主办单位在公司规定范围内自行处理。必要时,可由主办单位牵头,其他单位协助处理。

第五十六条 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公司整体利益的原则拟定并实现协商方案。协商方案应当比照本办法关于合同审查,批准的程序办理。

第五十七条 协商应当作好记录,协商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文件并附必要的附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第五十八条 以仲裁、诉讼方式处理合同争议:

1.对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经主办单位催告,六个月内仍未履行或者没有履行完毕的,应当书面汇总报告合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合同办应当及时了解、汇总情况,提出明确的或商或诉的处理意见。

3.争议金额在30万元以下,债务人为一般主体的,未按合同履行,经多次催告,超过6个月的,由合同办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决定。

4.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虽30万元以下,但债务人是大客户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合同办认为确需诉讼的,由合同办提交合同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九条 上报合同办的争议案件,应当附随移送必要的相关资料。合同办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查或者提交合同管理委员会审议时,主办单位应当提供详细资料。一般而言,资料包括:

1.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书、保证书、委托书、代理书、履行合同的发货单、提货单、收条、托运单、火车大票复印件、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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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洽谈合同的有关记录、会谈纪要,双方之间往来的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等;

3.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即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对方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书;

4.债务人的履行情况、支付能力及财产状况等。

第六十条 调解、仲裁、诉讼中,相关部门及合同经办人员负有积极配合争议承办单位查明事实、出具证据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处理争议时,遇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紧急情形时,经公司同意,法律事务部门应当通知公司有关部门协助采取暂停付款、暂停发货等适当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执行。

第六十二条 案件有关当事人应当全面执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案件关系人经公司同意有义务协助司法机关执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六十三条 公司各单位、职工知晓有他人涉及公司的诉讼、仲裁信息时,应当及时向公司或者有关单位报告。

第六十四条 以公司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法律事务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协助处理。法律事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案件性质,分别向公司领导或者合同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七章 责任

第六十五条 对处理合同纠纷有贡献的单位和有功人员,公司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并查证属实,应当考核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具体考核办法由公司企管部牵头另行制订。

1.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签订合同,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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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订合同时,有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查程序,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4.公司人员怠于行使对外合同权利,而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

5.合同争议没有按照本办法及时上报,造成丧失权利、不能实现权利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

6.相关单位或者个人隐匿证据、不及时提供证据或者因过错致使证据灭失、毁损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导致诉讼、仲裁失利的;

7.因过错丧失诉讼时效,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8.除法定原因外,公司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给诉讼对方提供有关依据的;

9.公司人员在合同行为中,内外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 10.其它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十七条 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

公司已有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抵触部分应当根据本办法修订。

第六十九条 公司本部各业务部门和各下属公司,可根据本规定和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或专项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专项合同管理办法应由合同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已制订实施细则或专项合同管理办法的,可继续适用,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抵触部分应当根据本办法修订。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由法律事务部门 28

根据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原则解释。

本办法不具有溯及力。

第七十一条 本办法系本公司内部规定,效力及于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不具有对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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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安全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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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 《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第六节:工具的使用

第47条、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

第48条、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必须完整,其表面须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及手锤的柄须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作,应装的十分牢固,并将头部用谢栓固定。锤把上不可有油污,不准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

第49条、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拦,以防碎片伤人,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的,不准使用。

第50条、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第51条、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无齿锯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地靠近被锯物件,不准用力过猛。

第52条、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须由电气试验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的完好性,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须立即找电工修理。

第53条、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第54条、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

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电源。

第55条、不熟悉液压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使用或修理液压工具。

第56条、使用液压工具前应检查液压管路、表计、接头完好无损,存在介质泄露的液压工具不得使用。

第57条、使用中液压工具不得触及液压管路、表计和接头

第五篇:农经培训讲义

——杨明军

大家好!非常感谢高洋书记和左权站长两位领导提供的和大家相互认识和了解的机会,对于村会计,我们在2012年举办全县村报账员培训班的时候接触过,彼此相互有印象,部分村主任、村书记也有见过面的,没有见过面的,我们今天也认识了。我叫杨明军,在农经局农经科工作。下面,就如何做好村级财务工作和大家进行相互沟通和交流,首先,大家要树立一个理念,那就是——农经站对各村的严格要求是对大家的保护。其次,大家要认清形式,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农村财务工作。要善于研究法律、使用法律、用好法律这个工具,解决我们实际工作中的难题。要敢于面对问题,然后妥善解决问题。结合省人大2012年7月31日批准实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围绕村集体如何做好农经工作,提出如下见解,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011年,我县评为“全省农村改革先进县”,2012年,我县被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对我县三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什么是三资呢,三资就是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

一、如何管好村集体资金?

(一)做好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至少要做到“7个坚持” ——坚持报账员管钱,明确经济责任

1 村集体资金要由专人负责,不能违反规定指定他人管理,这样有利于理顺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村设报账员,管好用好村集体资金,按时到乡镇报账,这是他的职责,也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按《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非财务人员不得保管现金。而且33条第二款规定: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人员。但是通过今年全县农村审计的情况来看,个别村就存在非财务人员管钱这个情况。有的村是钱在书记、主任手,钱花了以后,票往村会计那一放要求报账。有的村是又找一个人管现金,村报账员专管报账,这两种情况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果有这种情况要进行整改,由村报账员负责管现金。村报账员管现金,书记、主任要用钱,得打借据,支出报销后撤回借据,这样理顺资金往来关系,以明确经济责任。

——坚持账户管理制度、杜绝坐支现金行为 从我县实际来看,村集体的各项资金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村集体本身取得的各项收入,如集体“四荒”发包收入、企业服务费收入、土地补偿收入、房产租赁收入等;二是从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争取的专项资金,如文明生态村拨款、公益林拨款、基层建设年拨款、幸福乡村拨款、村村通过拨款、一事一议拨款、各项扶贫款项等。

村来资金了怎么办?大家要记住,要存账户。各村在信用社都开设了基本存款账户,村集体本身取得的各项收入,要在2日内存入村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坐支现金,坚持收支两条线。村集体取得的各项专项资金收入,从拨款单位转账

2 方式给的,拿转账支票,填制进账单进账。从拨款单位取得现金的,也要在2日内存入村基本账户。村开设了基本存款账户,要按照要求登记银行存款登记簿,每月要和信用社对账,打对账单,对银行存款收支进行核对。我们要求坚持账户管理制度,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我们不能违法;二是保护集体资金安全,减轻大家的责任。对此,《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办法》也做了明确规定。如:《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本身产生的收入款项必须及时存入资金基本账户,最迟不得超过2天;上级下拨或其它来源的收入款项必须以转账形式及时存入资金基本账户,严禁直接领取现金。第二十二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上级下拨或其他来源的专项资金,应及时存入资金基本账户,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改变专项资金的用途,金融机构不得用专项资金抵顶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法律对村级资金管理做了明确规定,大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好资金管理。

★如果村里工程需要分期支付一定的预付款,备用金不够用怎么办?

对于大额支出,根据《青龙满族自治县村集体资金账户管理办法》规定,超过备用金数额的,须填制临时预支单。临时预支单由村书记、主任、理财组长签字,乡镇审批才能从账户支款。假设有工程支出,预支30%,支30000元,支款时,根据乡镇审批的《临时预支单》、支票存根联进行报

3 账,纳入村账内核算,报账时再冲账。

★如果不执行账户管理制度,村里资金坐收坐支,公款私存会有哪些后果?

罚责:对于坐支现金行为,《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青龙满族自治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都有明确规定:“收入现金不及时入账、公款私存、设小金库、坐支现金的,由自治县农经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员处以违法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对于严重违纪的要移送纪检机关给予党纪处分,对于违法的移送检察机关处里。

——坚持开支审批程序、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批 ★村集体发生支出,要走哪些程序?

一是坚持“先理财、后审批”。村集体发生收支,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用途,村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盖章后,村主任、村书记审批签字。并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对于审批权限,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一定要按审批权限审批,该两委班子决的由两委班子定,该开代表会定的一定要召开代表会进行决定。《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各项开支应按制度审批。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资金审批权限,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开支,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共同签字审批;1000—5000元(含5000元)的,由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后开支

4 (会议记录附后);5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开支(会议记录及相关合同等资料附后)。

二是坚持“先报账、后支款”。

村里对各种票据审核通过后,每月27-28日到镇农经站报账。镇里农经站审核通过后,给你填支票给予支款。支现金的填现金支票,转账的填转账支票。比如工程承包给赵大宝,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报账员准备好发票、合同、会议记录等资料报账,农经站审核后,可以填转账支票,将工程款直接转账给承包人赵大宝。如果工程没有外包的话,根据工程水泥、钢筋、砂石的发票,小工费领取明细表等资料报账,农经站给予支款。

如专项资金外包工程支出要有以下资料: ①村民代表会议及表决纪录; ②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③工程项目承包方发票; 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未坚持开支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权限有哪些后果? 罚责:对于违反审批权限规定的,《条例实施办法》第40条规定:“由自治县农经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员处以违法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坚持票据审核把关、杜绝白条支出行为 ★报账员把关:村集体的各项收款必须由村报账员经办。村报账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村集体经济事项审核把关,

5 强化收支票据审核。一是收入票据审核;收款时必须使用全市统一印制、自治县农经管理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或一事一议专用收据,由村主任、村书记签字确认;二是支出票据审核。支出票据审核,一是形式合法性审核,支出票据必须使用税务发票、电费、电话费、报刊征订费、差旅费报销单、付款证明单等合法票据;二是内容审核,审核内容是否真实,合理、合法,数字金额是否正确。通过审计,我们发现有的村里的自营工程,造价10万,小工费开了5万,通过分析,这里面就有问题,不合常理。有的村报账,发票经审核入账,但发现完税证也在入账之列,大家知道,发票金额是含税的,发票要以入账,但完税证是不能报账的;

★理财组织把关。对不合理支出可以否决。

★书记主任把关。书记、主任对于收支票据签字审批时,要对票据进行审核,哪些可以签字,哪些不可以签字,哪些是这个工程的支出,哪些是那个工程的支出,有做到心中有数,因为你签字了就要承担责任的。支出票据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用途,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盖章后,村主任、村书记才能签字审批,对白条支出、不合理支出等票据就不能签字审批。《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款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不得使用白条收款,严禁无据收款”;第十九条第二款“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资金,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农经站把关。农经站根据财务制度要求进行审核入账。主要是形式性审核,看看票据是否合法合规,看看支出

6 票据是否有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用途,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盖章,村主任、村书记签字审批。

★支出票据不符合规定有哪些后果?

罚责:对于白条支出的,《条例实施办法》39条规定:“由自治县农经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员处以违法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付款证明单的使用范围。

《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付款证明单”的使用范围包括:

1、村组干部领取工资、奖金;

2、烈军属领取优抚费;

3、农户领取各种补助款、救灾款、奖励款、福利费、误工补贴;

4、个人领取的小工费;

5、村集体退回承包项目押金,

6、村集体在集贸市场购买的500元以内的零星物品及村集体与个人之间发生的1000元以内经济往来款项(如购买农户农副产品)等。

凡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不得使用付款证明单,必须到税务机关代开正式发票。否则,不得入账。

★注:付款证明单不能用于支付工程款。 ★不能受理的外来票据有哪些?

1、应盖有税务发票监制章、填制凭证单位公章的,而

7 未加盖。

2、填制单位的名称与所盖的公章不符。(如修理部的发票盖的是青龙大酒店的章)

3、凭证的联次不符。(如拿代开发票记账联当发票联使用)

4、凭证有涂改。特别是日期、金额、用途等。

5、凭证所列的经济业务不符合开支范围。如防疫费支出。

6、凭证所列的金额、数量计算不正确。 ——坚持民主理财制度、履行民主程序

★民主理财。《财务条例》第三十九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成立三至七人的财务监督小组。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对于亲兄弟姐妹则不属于直系亲属)

第三十条“财务监督小组有权审查各项收支并否决不合理的开支。财务监督小组否决的不合理开支,当事人有异议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不能列支的,由责任人承担。”

★履行民主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下列财务事项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

8 查、备案:

1、5000元以上(含5000元)大型工程款等财务开支;

2、招商引资费用开支;

3、5000元以上(含5000元)投资项目和重要资产的购臵、处臵;

4、5000元以上(含5000元)确有还款来源的举债、抵押;

5、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6、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

7、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臵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

8、认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9、资金管理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坚持定期报账制度、杜绝拖延报账行为

村集体发生的收支票据要坚持定期报账,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经济业务发生时间入账,不能手里攒着票等有收入了再报账。通过信访实例来看,有的村干部为村里垫了钱,做了好事,可是未按时报账,托了几届也没报了,为什么,原因就是不按时报账,为村垫资手续不全,未纳入村账内核算,所以每个村都要坚持定期报账,对发生的每一条笔经济业务,都要纳入村账内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定期报账制度。(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每月27—28日为乡镇统一报账日,乡镇农经管理机构每月将各村报账情况

9 及时登记,不能按期报账的村,必须向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说明情况。”

★不按是报账怎么办?

罚责:对于不按时报账的,《条例实施办法》39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按时报账的,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要及时进行督促,连续两个月不报账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批评警告,连续三个月不报账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农村会计人员上岗证书,县农经局可对有关责任人处一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增强村级财务透明度 通过群众信访情况来看,很多原因都是村级财务不公开造成的。反映的问题不过这么几种情况:一是反映村级财务长期不公开、不透明;二是要求公开上级各部门拨款情况;三是反映村里来钱了,不知道用在哪方面,不是说是村干部贪污了就是说是村干部把钱私分了。大部分与村财务公开有关,所以财务公开工作很重要。《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月5日将上月应该公开的财务内容逐笔公开。对于多数成员或财务监督小组要求公开的内容,应当及时单独进行公开。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开。第三十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财务公开前,由财务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财务公开资料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财务监督小组负责人和村财务人员签字后公开,并报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备案。第

10 三十五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后,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安排专门时间,解答群众提出的质疑和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答复解决;一时难以答复解决的,要作出解释。不得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

罚责:《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未及时公布财务情况及有关账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纠正,到期仍不纠正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县农经局对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二)几个需关注的问题

1、村集体收益(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一是制定分配方案。《条例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八周岁以上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户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审查同意后监督执行。

二是界定分配人员。《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依法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农村户口,在本村生产生活且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员,享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基本情况,大多数人都符合这个条件)

(特殊情况)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享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

(一)按国家政策迁入户口的;(比如移民到本地的)

(二)外出经商、务工,户口未迁出的;(比如到深圳打工、到广州等城市经商的)

(三)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服兵役或二期以下(含二期)士官兵役期间迁出户口的;(大中专院校生在未分配前,没有社会保障、家庭有的很困难,应享分配权)

(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本村生产生活且未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

(五)服刑期间迁出常住户口的;(村里不能因为人犯了错误、犯了法,就剥夺他的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权,本来就倒霉了,就不要落井下石了)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的;

(七)其他情形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八周岁以上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户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的。

(丧失分配权的人员)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丧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但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八周岁以上成员一致同意的除外:

(一)死亡的;

(二)户口虽未迁出,但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享有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的;(比如外嫁女问题,户口没有迁出,也不在本村生产生活,在嫁入地享受分配权的,本集体就不享有分配权了,只能享受一份集体收益分配权)

(三)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12 正式职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大公司上五险一金了,有社会保障了)

(四)书面放弃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的。(一定要有书面的东西)

三是界定分配时间。《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分配的时间界限为:土地租赁发包或集体资产经营合同签订之日,分期收款的,以合同约定收款日期为准,未约定收款日期的,以合同签订日周年日期为准;其他集体收入发生之日。

2、公积金、福利费提取比例?

《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公积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不得少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百分之二十。福利费的提取比例不得少于当年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百分之一。(可以多提,但不能少于这个比例)福利费用于集体福利及文教卫生等方面的支出,包括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支出,计划生育支出,农民因公伤亡的医药费、生活补助费及抚恤金等。

3、村报账员的聘任问题?

《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会人员,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或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聘任。聘用财会人员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名,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通过。兼任或者聘任的财会人员,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自治县农经管理部门备案。

4、村书记能否担任村报账员?

13 《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村和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在人口特别少、村班子成员在3人以下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村党支部书记兼任财会人员的,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自治县农经管理部门备案。

5、如何开好代表会,履行民主程序?

1、村民代表会的组成。根据《村民委员组织法》第二十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代表)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2、村民代表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根据《村民委员组织法》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村民代表应占80%)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二)如何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建好台账

集体台账包括集体资源台账和集体资产台账两部分。台账按省定格式全县统一印制。每一份台账包括《农村集体所有资源总体情况台账》、《农村集体统一管理的经营性资源明细台账》、《农村集体固定资明细台账》、《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使用情况明细台账》两类四张台账。台账启用时间统一为2013年1月1日。各村在填写台账时,以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建设过程中,清产核资的数字为准,优做到内容填写齐全、数字准确,书写规范。

——规范程序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成立后,分别建立镇、村交易平台,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按照标的额的大小和期限长短分别由镇、村分级实施。镇交易平台负责实施村集体大额(5000元及以上)或承包期限较长(3年及以上)的集体资产、资源、工程项目交易活动;村交易平台实施小额度及承包期限短的交易活动。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林地、果园、“四荒”等集体资源,集体资产及集体工程项目的承包、租赁、拍卖、处臵等,应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事项符合条件的一律由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招投标实施方案由村资产资源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报乡镇审查后执行。实施方案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5 10日。

——签好合同

2012年,全县农经培训的时侯,下发了规范合同的文本材料,各报账员手中都有,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签规范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违约条款,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维村集体的利益,同时,一式四份,做好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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