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工作制度

2022-11-04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人类社会人们行为的标准。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不知道该如何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项目负责人工作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项目负责人工作制度

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以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作业活动场所(下简称“施工现场”)带班生产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应当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施工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岗位的,同时包括安全总监。

对于有专业(或劳务)分包的合同段,同时包括分包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对于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同时包括项目分段(分部或工区)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和指导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第一时间负责组织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承担2个及以上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需兼任的,应当征得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项目经理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明确工作内容、职责权限、人员安排和考核奖惩等要求,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并严格实施。

对于有专业(或劳务)分包的合同段,分包单位应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并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备案。

对于施工总承包的项目,项目分段(分部或工区)实施单位应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并报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备案。

四、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和月度带班生产计划应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不能带班生产时,项目经理应指定其他项目负责人承担其带班工作,并提前向项目监理单位报备。

五、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期间,每日带班生产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应当在项目经理部驻地立牌公告。

六、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方式主要有:

(一)现场巡视检查:对当日本合同段内施工作业区进行巡视检查,了解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

(二)蹲点带班生产:巡视检查后,项目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选择当日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本合同段首件工程等作业区蹲点带班生产。

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以下工程: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8.爆破工程;

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本制度所称“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由施工单位根据本合同段的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工艺及作业人员操作水平等自行确定,并应在本合同段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和月度带班生产计划中予以明确。

七、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

1.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履责情况;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施工现场临边防护的规范性;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设备检验验收与安全运行情况;

3.承重支架或满堂脚手架、施工挂篮运行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与班前会落实情况。

(二)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四)及时发现、报告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

(五)填写带班生产工作日志并签字归档备查。

八、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本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责任考核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对所承揽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定期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应报备项目监理和建设单位。

九、项目负责人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范围。

项目监理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和月度带班生产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季度对各施工合同段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施工合同段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纳入合同履约管理,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考核。

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

对未执行带班生产制度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个人不良信用予以记录,不予办理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延期考核。

对未执行带班生产制度或执行不力的施工企业,应责令纠正,并通报批评,同时作为企业不良信用予以记录;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从重进行行政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一、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未实施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或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项目建设单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举报。

第二篇:项目负责人工作总结

在大家的辛勤工作努力奋斗中,项目建议书已经成功上交。虽然还是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总体而言,已经相对比较成功。在这一项目中,我担任项目经理人。负责协调各方关系,负责整体项目计划安排,充分调动各部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管理人员分配,对任务进行审核、评定以及项目的审批。

回顾总结:我们组以老师布置的案例总体意向为轴心,以旅游局利益为前提的条件下,结合当地的人文地理条件,开发环巢湖的旅游项目。经过大家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我们组在此项目的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管理经验。

作为此次项目的负责人,我根据每个组员的性格特点和爱好对其进行分工。A平常脑子灵活,想法比较多,经常能想出好点子。而且思维明确,会针对项目的要求想出符合当地民情、民俗的旅游好项目。所有由她担任开发建设部主任一职。B平时爱好绘画、文艺,经常做宣传栏,对宣传这一块能有好的点子和想法,而且思维敏捷,喜欢创新。所以在此次项目中担任宣传部主任,负责协调、指导、组织此项目对外宣传、对外宣传业务培训、对外宣传品制作。指导、协调本区各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负责审批和管理记者在本开发区的采访活动。C平常是个认真的学生、而且有很强的应变能力,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时、适地、适宜地进行会计处理的能力。所以在此次项目中担任财务部主任,负责确保项目资金的需求,保证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一切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D平时非常的热心,爱好关心大家的生活琐事。而且有很强的责任心,不怕麻烦,耐心细致,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所以在此次项目中担任综合行政部主任,负责项目办的行政和后勤管理(包括车辆管理和环境卫生、员工宿舍、食堂管理、水电系统的维护等)的工作,负责项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我作为此次项目的负责人,自己在注重整体项目方案的同时,对各个组员的进度落实不放松。充分调动各部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常召集大家开会商量项目的细节落实,还有整体PPT的制作。对任务进行分工,加强责任到人。合理安排项目的各项进度。积极及时与老师联系,随时开会修改此次方案,以达到最满意状态。本组成员也非常努力,在不断完善自己所负责的那一部分的同时,及时与其他成员进行沟通商量,一起最终完成了此次项目的计划书。

第三篇:设备检修项目负责人制度

为把好设备检修质量关,使设备安全、可靠、有效的运行,给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和“操作工是设备第一主人”的原则,操作工为设备检修项目负责人,负责检修项目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特指定本制度。

1、项目指导:设备检修项目负责人(当班工班长及操作人员),负责和施工人员主动联系,指明检修部位、质量标准。

2、协助检修:检修前项目负责人,负责把检修设备前所需要的准备工作完善(例如断水、断电、停油泵或倒换设备等)。停机后立即打扫设备卫生,清理好影响检修的杂物,检修过程中,协助检修人员施工。检修作业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与检修人员共同清场,清理好检修现场卫生。

3、过程监督:检修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监督检修人员,按检修规程进行施工,及时予以修正错误的修理办法,特别设备内部结构的修理过程中严格监督,防止出现内部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故障,通过监督确保检修质量合格。

4、质量验收:设备检修完工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检修质量验收工作,通过试车检查合格后,方可签名,证明合格。不合格及时通知施工人员,立即整改。检修人员拒绝整改,不予签字,同时通知设备工程公司。如不严格履行职责,检修后设备出现检修质量问题,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第四篇: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范文]

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以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施工作业活动场所(下简称“施工现场”)带班生产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应当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

对于有专业(或劳务)分包的合同段,同时包括分包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对于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同时包括项目分段(分部或工区)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和指导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第一时间负责组织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承担2个及以上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需兼任的,应当征得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工程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明确工作内容、职责权限、人员安排和考核奖惩等要求,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并严格实施。

四、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和月度带班生产计划应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不能带班生产时,项目经理应指定其他项目负责人承担其带班工作,并提前向项目监理单位报备。

五、工程施工期间,层层技术交底。

六、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方式主要有:

(一)现场巡视检查:对当日本合同段内施工作业区进行巡视检查,了解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

(二)蹲点带班生产:巡视检查后,项目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选择当日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本合同段首件工程等作业区蹲点带班生产。

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以下工程: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爆破工程;

4.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本制度所称“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由施工单位根据本合同段的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工艺及作业人员操作水平等自行确定,并应在本合同段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和月度带班生产计划中予以明确。

七、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

1.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履责情况;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施工现场临边防护的规范性;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与班前会落实情况。

(二)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四)及时发现、报告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

(五)填写带班生产工作日志并签字归档备查。

八、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本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责任考核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对所承揽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定期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应报备项目监理和建设单位。

九、项目负责人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范围。

项目监理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和月度带班生产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季度对各施工合同段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施工合同段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纳入合同履约管理,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考核。

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五篇: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为切实搞好嫩丹高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和指导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第一时间负责组织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项目经理是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

三、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项目负责人每日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准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考核规定

1、项目负责人未按带班生产制度的时间要求现场带班的,每月考核处罚项目负责人500元。

2、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时,没有请假或委托相关负责人处理日常工作的,每次考核处罚项目负责人200元。

3、发生事故时,项目经理没有在现场带班的,按相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如情严重的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5、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内蒙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嫩丹高速NDZT07项目部

二O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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