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本体论论文

2022-05-04

要写好一篇逻辑清晰的论文,离不开文献资料的查阅,小编为大家找来了《新闻本体论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摘要:新闻是什么的问题,是新闻的本体论问题,弄清这一问题是认识新闻本质的关键。价值论视角是人们最早解释新闻的角度,这一角度很难全面地说清新闻的本质,由价值论向本体论过渡是必然的。本体论的视角有存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之分,从这两种视角得出的结论虽长期存在分歧甚至争议,实则只是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

新闻本体论论文 篇1:

文学本体问题探微

摘  要:“何为文学本体”,作为文学范畴的根源性问题一直都是文艺学界争论不休的。王乾坤在其著作《文学的承诺》中给出了自己对于文学本体问题的回应。他借鉴“哲学本体”的相关研究对“文学本体”问题进行追问,将文学本体视作“无”,以超验性视角将文学本体放在终极视域中进行思索,对文学本体与文学自身、文学本原三者关系进行解析。文中不免执一家之言,然而究竟“何为文学本体”?“文学本体该如何于学界立身”?所提诸多问题有待审视,发人深思。

关键词:王乾坤;文学本体;本原;文学的承诺;文学性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蚂节仪式中的神圣与世俗研究”(XYCSR2020032);广西桂学研究院协同团队项目“广西特色文化产业项目研究团队”(F-KS18011);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广西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化发展模式研究”(17FMZ0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王乾坤在其著作《文学的承诺》中对文学本体论问题进行反复琢磨,切中肯綮地对文学本体之存在予以绝对的肯定,将文学本体视作文学之根,认为“文学就是文学”“就是‘无’”“文学有其自足性与尊严”[1]37-39。他以文学本体论与文学价值论的研究视角对文学的本体加以剖析,将文学本体与文学自身、文学本原相类同,但终究回到了文学本体乃“无”之体认。此外,王著对文学自性与他性进行区分,为我们进一步探索文学本体性与文学其他特性的关系问题提供了多样的思路,个中问题,耐人琢磨。

一、文学本体之辩

文论界对有关“文学本体之概念”的界定历经了一段漫长的求索之路。于文学而言,本体论这个概念本身即是一种学科间的嫁接,可以说,“文学界的本体是对哲学界本体的一种不完全移植”[2]。“本体论”(英文Ontology,德文Ontologie)这个词最早是由德意志经院哲学家郭克兰纽(Rudolphus Goclenius)于1636年首先使用的,亦可将其译为“存在学”或“存在论”。德国理性主义哲学家沃尔弗是最早为本体论下定义的,将其定义为专门研究“有”(即“存在”,或译“在”、“是”)和“存在者”的学问[3]。本体论在此便衍化成关于“存在”的学问。而后,随着本体论研究在文学界的兴盛,学者们又产生了诸多思想的碰撞,形成了各种不同的本体论流派。其中,在对有关文学本体论的梳理中,范玉刚认为,“形式本体论者”受俄国形式主义和英美新批评“形式至上”思想的影响,将文学本体以作品的具体形式呈现出来,依托对作品的真诚关注,从而进入到对作品内部的研究中,使得读者体悟到作品中的形式因素呈现出来的文学本体之大义。但形式主义者不免将文学本体的内涵过于狭隘化,将文学的本体等同于形式,使文学成为了另一种形而上的东西,终究未能将文学的本体揭示出来。“人类学本体论与生命学本体论”较之形式本体论更能理清对自身哲学的建构,然而,由于他们强调作为主体的人,将人的社会性和个体性予以实体化,把主体与本体几乎等同而论,不免又令本体归属于另一个乔装之后的形而上学。“语言本体论”则是跳出了形而上的圈子,将语言视作本体,较之以前的研究虽有所突破,但过度夸大了语言在文学内的作用,给文学创作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随着“活动本体论”在学界的兴盛,对此前几种本体论进行扬弃和重构,将文学活动视作文学的本体,使本体诉诸于一种流动的时间范畴,呈现在文学活动的全过程,开辟了一条研究文学本体论的新思路[4]。此外,在西方现代“本体论”文艺思想的影响下,国内文艺论坛也掀起了文学本体论研究的热潮。鲁枢元的《用心理学的眼光看文学》、刘心武的《关于文学本性的思考》均或多或少地肯定了探讨文学本体问题对于文学研究的重要性,他们要求把文学本体问题放在文学研究的首要位置,通过探寻文学本体论的真正内涵来打通文学研究的其他环节。经此一番,有关文学本体的研究蔚然成风,于国内文艺学界渐成气候。

王乾坤先生在其著作《文学的承诺》中亦充分肯定了文学本体论在文学发展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根本地位,一切文学的源头是它,一切针对文学的求索都从它开始。王乾坤认为,本体论乃文学的根本,要想将文学剖析清楚就必须对文学的根本——文学本体的究竟予以置意,否则,这种知识将失去它本来应有的“文学性”根据,而异化为其他别的什么,终究将导致人的生存论贫乏的问题,这是足以让人感到可怖的[1]7。在他看来,无论是在哲学范畴还是文学范畴,这种能体现其学科之命脉的客观存在总是其学科精神风貌的永恒展现。此外,王先生在中外本体论研究的热潮中显然颇受启发,在《文学的承诺》中,他对于本体论的剖析首先是从“文学哲学”的概念入手的,他将“文学哲学”与“文学原理”联合起来,立足于对“原”的剖析,引入了哲学范畴内的“第一原理”,这里的“第一”并非序列上的首位,而是内在、终极之意。实际上,王著关于本体论的核心观点也是从这里开始阐发的。王著逻辑思维甚是缜密,首先提出了一个耐人琢磨的发蒙性问题:“文学是什么?”而“文学是什么”是文艺学界至今仍无法全面定义的。王乾坤抓住了这一点,明确地告诉我们,“文学、艺术、哲学问题最诱人的魅力,就在于给不出这样的标准答案”[1]25。这是文学的神秘之处,也是我们囿于自己本身认识邊界的有限性所致。所谓学海无涯,我们“以有涯追无涯”,穷极一生,也只是见到文学的冰山一角。因而我们予以文学的定义也是不可靠的。然而,在王著中尽管经验的眼光于此失效,文学性、文学本体不可定义,但是文学的本体仍可以通过形而上的超验态度视之。“不以某种操作关系、实用关系看文学,而是以文学的方式看文学。”[1]31并且在追寻终极性文学定义时要采用减法,给文学“去蔽”。将加于文学身上的各种功能特性解除,排遣掉文学的工具性,进入到“文学不是什么”的二重否定状态中;最后,将文学从各种特定的关系中解放出来,“如其本来”地看,呈现出文学的真实面貌。这便是悟得文学客观真在的终极性境界。此后,王乾坤继续探索,他引入了“文学自足性”的观念,将文学本体性视作“无”,这个“无”并非没有,此乃“有”之母,它“不是虚无主义的无,而是无所不在的无,无为而无不为的无”[1]40。王乾坤认为清楚地体悟了“无”,才能如同庖丁解牛般领会到文学本体之“有”。这便是《文学的承诺》关于文学本体论一以贯之的核心思想。

二、文学本体的追问:自身?本原?

在对文学本体的追问中,诸多学者将文学本体与文学本身同视一体,将文学本原与其本体归于类同,并着力探究三者的内在联系。然而,倘若文学本体与其二者有异名同源关系,文学本体能否被视作文学自身、文学本原?文学本体又如何在其中显现出来?

在《文学的承诺》中,王乾坤如是说:“文学本体论就是论文学本体,而文学本体不过就是文学自身,是它之为它的根据,我们怎么可以躲开这样的文学自身啊?”[1]15这个“自身”就是指文学自己,在此即指文学的终极所在——文学的本来,“无”。然而,在“文学自身”的概念中,“自身”与这里的“无”的“无所不包”并非为同一范畴,且“无”经常是多义的。在王乾坤的视点中,文学的本体并非是某种实然,它没有具体的形貌,这便意味着王著的“无”实在是有边界的,它的无所不在仅限于形上世界的范畴。而文学活动过程中作家、读者的参与,作品生成的实然,均是形下世界的范畴,他们作为构成文学自身必不可少的实然元素与主张消解实体的文学本体“无”的观念是有悖的。除此之外,这种悖论还存在于王乾坤将文学本原视作“文学本体的另一个存在”的命题之中。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本原”在哲学上指一切事物的最初根源或构成世界的最根本实体,而“本源”则是指“事物产生的根源”[5]。这种根源在哲学本体论中带有一种终极性,是对世界的第一因的终极性关注,覆盖世界一切形上与形下之物。而在本体论研究中,王乾坤认为,对文学本体的探索要着眼于文学的历史性陈述,要看到缘于历史的文学背后的“因”。“因”是本体论的,缘只有在文学的因中其生命才能得到烛照。而这里的“缘”与“源”都是指文学的历史因,是探析文学本体因的助益之一。由“源”到“缘”,最终依然落脚于“原”,“文学的本原”就是“文学本体”,这才是王乾坤真正想要表达的。在王乾坤看来,“文学本原于匮乏,这种匮乏能使文学回到本来,是对理式的模仿,文学就本源于或本原于对这种理式的模仿。这便是在本体论上回答了文学的本原、第一因”[1]192。仔细研究,这里所说的第一因便是此前说过的文学的终极,“无”。而这显然又带我们回到了“无”这个起点,使我们陷入了与“文学本体被视作文学自身”相同的困境之中了。

“文学本体”究竟何在?显然,它与“文学自身”、“文学本源/本原”并非同根同体,它们亦非文学本体的归宿所在。文学的本体论概念从哲学范畴引借而来,就王乾坤的说法“并非本来的学术指称,不过是术语的方便借用”[1]7。这种学科间的概念嫁接是否合理本来就争议颇多,但是值得肯定的是,文学乃是有本体的,它统筹着文学的内部规律运作,以无形化有形,文学的本体是文学的命脉所在,是其文学性的彰显。王乾坤将其归结为“无”,把它放到终极视域加以体会,如此以来,不仅容易使文学被蒙上“不可知”的迷雾,而且这种虚无境地的置入会使本体论的界定更加模糊。不过,无论文学本体是否有其固定的界定,针对文学本体论的诸多探索及研究只是为了提醒世人,文学是“为文学而文学”的,“文学不为什么,文学就是文学”,文学研究要秉持文学性,切不可由于文学的他性失却了文学的脊柱,唯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使文学进入到一个更广博的发展空间。

另一方面,保持文学本体的“自性”纵然是文学的第一要义,但是文学的“他性”也是其不可割裂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能由于坚守本体性而否认文学的工具性、社会性等其他特性。在《文学的承诺》中,王乾坤撇去了文学的其他功用价值,将文学本体的价值存在奠基于文学的内部。他在文中提出:“文学是无用的……因为它以否定的方式,将文学与工具理性划开,让人们把思路引向文学的‘自性’,引向一个纯粹的起点,引向功用价值所不可替代的‘这一个’……这应该是文学安生立命的一个起点,文学的尊严就建立在这个起点上。一个真弄文学的人,只有以此为前提组建自己的艺术活动,才不致错位。”[1]85显然,王乾坤在此已经将文学的自性与文学的工具性、社会性等其他特性的差别了然于胸,然而,他将文学的审美性放在了文学的其他功能之前,并对文学的其他特性给文学研究带来的助益加以否定。王乾坤认为“无论是用文学的认识功能、道德功能还是政治功能来作为评价文学本体的价值标准都是不靠谱的,是错位的,文学本体的价值仅存在在于文学的审美,是应然的”。诚然,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文学本体正是因其承载着的丰富的文学价值和功能,所以才能使其本身具有无限充盈的力量,统筹着文学世界的发展秩序,促进文学实践活动的规律运作。不过,王乾坤在后来的论述过程中已然意识到了“文学是无法拒绝这些社会功能的。”除了文学的审美功能外,文学的认识性、道德性等都具有其特殊的价值属性,他们协同凝聚,在一定社会历史范畴的语境下为时代和人民而服务。鲁迅先生当年弃医从文,以文字剖析社会的时弊,唤醒了麻木的国人;血性诗文“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使亿万万同胞在国家危难之时同仇敌忾,奋勇前进。这些作品、话语都具有唤醒人们浑浊的大脑,灌注强大精神的力量,它能使人们从中体悟到民族力量、家国情感,继而满怀信心、英勇前进。因而,在保持文学本体性的统领地位的前提下,文学的他性对文学本身以及文学活动参与者贡献的因子也是不容否定的,许多为时因势而作的文学作品在某种程度上也担当着教化的功能,它是人的精神的延伸,是创作者实现自我的渠道,是阅读者精神的寄托,这是文学本身无法割裂的。

三、结语与讨论

在《文学的承诺》中,王乾坤不断剖析“何为文学本体”,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且王著为我们拨云揭雾的同时也令我们坚定了文学的立场所在,即文学是为文学而文学的,在保持文学本体的这个自性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发挥文学的其他特性,从而反向推动其本体内部的发展,为文学研究开辟一条更深广的路。

参考文献:

[1]王乾坤.文学的承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2]严昭柱.关于文学本体论的讨论综述[J].文艺理论与批评,1990 (6):124-131.

[3]朱立元.关于文学本体论之我见[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 (5):6-12.

[4]范玉刚.文学本体论思潮的反思及其可能的路径[J].贵州社会科学,2009 (10):11-16.

[5]苏宏斌.何谓“本体”——文学本体论研究中的概念辨析之一[J].东方丛刊,2006 (1):132-146.

作者简介:万咪咪,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藝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作者:万咪咪

新闻本体论论文 篇2:

新闻本体观念再检视

摘要:新闻是什么的问题,是新闻的本体论问题,弄清这一问题是认识新闻本质的关键。价值论视角是人们最早解释新闻的角度,这一角度很难全面地说清新闻的本质,由价值论向本体论过渡是必然的。本体论的视角有存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之分,从这两种视角得出的结论虽长期存在分歧甚至争议,实则只是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从符号学的视野出发,新闻事实即新闻本体乃是一种符号化的产物,这种视角可以为化解新闻本体认知中的主客观二元对立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和分析方法。

关键词:新闻本体;新闻事实;存在本体论;实践本体论;符号学

自从19世纪新闻业成为一个专门的行业以来,对新闻本身的探究就成为新闻从业者以及理论研究者必须面对的问题。纵观19世纪后期至今人们对这个问题所发表的看法,可以将它们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价值论视角的判断,另一类则是本体论视角的界定。前一种视角只是特定历史阶段新闻业实践在知识面上的某种表现;后一种视角是对新闻进行理论探索的必然结果,但其内部一直存在不同观察维度的争议。合理解决这种争议,不光对于推动学术研究的发展,而且对于新闻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从价值论到本体论的视角转换

新闻作为一种社会化的存在物,从封建统治阶级的垄断资源,到新兴的资产阶级争取政治权利的工具,再到社会大众日常生活中的消费品,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19世纪30年代美国大众化报刊的兴起是一个历史转折点,它标志着新闻作为一种生活必需品真正进入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此后,大众化报刊的日益兴盛,为新闻的生产和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背景,新闻的内容、生产方式及服务对象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此引发了业界和理论界对新闻本身的思考:新闻到底是什么?

早期的思考大多是从价值论的视角展开的,比较典型的是美国新闻界一些从业人员的观点。诸如“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类人们耳熟能详的表述,主要出现在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前期,它们虽非严格意义上的新闻定义,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新闻的某些属性,其目的是要用形象简洁的语言说清新闻到底是什么的问题。这些观点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触及新闻的性质,但其主要兴趣却在于描述客观事物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客观对象的某些特质对人类生存发展的意义和价值,因而带有明显的价值论色彩。

对新闻进行价值论角度的探讨,是由于当时新闻生产实践与市场运作实践的需要。大众化报刊的核心目标是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因而做出让读者喜欢的新闻乃是一切任务的重中之重。在长期的新闻操作实践中,那些活跃在新闻生产第一线的报人发现,只有重视新闻的新鲜性、趣味性、反常性、刺激性,才能投社会大众口味之所好,从而达到扩大报纸发行的目的。可见价值论观点的出现与新兴的大众传媒运作模式密切相关,是在传受关系中考察新闻价值的必然结果。如果仅仅从衡量新闻价值可能涉及的因素角度,说部分新闻具有这些性质并没有什么错;问题在于,若把这些性质作为界定新闻的主要标准,而失去新闻价值的社会责任维度,新闻的天平就会发生明显的倾斜,新闻媒体和新闻报道者将注意力重点放在报道暴力、色情、丑闻等方面就会成为在所难免的现象。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不能说清新闻本体是什么,新闻的实际操作就有可能为了迎合新闻生产者或接受者的所谓价值诉求而偏离新闻的本质规定性,从而发生歪曲或杜撰新闻事实的现象。美国新闻史上曾经出现的“黄色新闻”时代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正是由于对新闻的价值论认知存在局限,加之进入20世纪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受众需求的变化,特别是新闻教育和新闻研究的不断展开,人们对于新闻的理性认知不断深入,由价值论向本体论的视角转换成为必然。这一转换并没有非此即彼的时间分界线,而只是从总体上呈现出的一种趋势。

所谓本体论视角,即探讨事物本身为何物的视角,它或者是试图找出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的根本实体,或者是试图回答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的基本依据,如果将前者称为存在本体论,后者则可称之为实践本体论。

存在本体论的代表性观点是事实说。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事实是新闻的根本存在物,新闻就是它所报道的事实。威斯康辛大学新闻学院创始人布莱尔认为:“新闻是最近发生的,能引人兴味的事实。”[1]密苏里新闻学院前院长莫特说:“新闻是新近报道的事情。”[2]这类观点在中国具有较广泛的影响,徐宝璜、胡乔木、范长江等都是事实说的持有者。实践本体论的代表性观点是报道说。陆定一“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被当代中国许多新闻学教材作为对新闻的标准化界定。与报道说相近的观点还有信息说、记录说等,这些观点之间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认为新闻并非它所报道的事件本身,而是关于事件的信息、记录或传播。我们把包括报道说在内的这类观点统称为实践本体论。

价值论向本体论的视角转换有着内在的必然性。因为价值论的探讨是从客观对象与人的相互关系中去考察该对象,而不是对客观对象本质的一种深究。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价值”这个概念离不开人与外物的关系,“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3]。价值论也无法将事物本身与它的现象表现分离开来进行思考,因为除了逻辑的方法外,人只能把握事物的现象。而本体论则以探寻世界(事物)的本原和始基为己任,它是建立在本体世界与现象世界相分离的逻辑思辨基础之上的。尽管本体论在历史上曾遭受诸多诘难和质疑,认为它是认识所无法达到的形而上学的独断论,但近代以来本体论的复兴启示人们,离开本体论的探讨,价值论便有可能走向价值相对主义或价值虚无主义,认识论也有可能仅仅停留在现象层面,而很难真正把握事物的本质。随着新闻业的蓬勃发展,对新闻进行更加理性与深入的探索,成为新闻理论研究者的必然追求,本体论的探讨正是满足这样的需要而产生的。

二、存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之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新闻理论研究日渐活跃,弄清新闻的本源与本质成为深化新闻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这集中表现在对新闻定义的探讨上。近二三十年中,很多学者都发表过对新闻定义的新看法,并且为此发生了一场范围较广、持续时间较长的学术争论。总体来看,这场争论的实质乃是存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之争。

由于受到信息论传入的影响,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有不少新闻传播学者认为新闻应该属于信息的范畴,新闻也是一种信息。至90年代中后期,信息说已广泛流行,并且与事实说形成了直接的争论,成为继报道说之后在中国较有影响的另一种新的新闻本体观。在信息说的视角下,“新闻是经过报道(或传播)的新近事实的信息”[4]。

进入90年代后,关于新闻是什么的讨论已被明确地称为新闻的本体论研究。在《新闻本体论纲》一文中,芮必峰对新闻事实进行了新的阐释,认为“事实不同于客观存在的事物,并不是某种对象的实体”,“事实作为经验对象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但作为经验内容却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中”,因此“事实乃是一种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新闻不是事实的什么反映,不是事实的报道,也不是事实的信息,新闻就是事实”。[5]而有学者则提出针锋相对的观点,认为将事实(新闻事实是其中的一部分)看成是主客观的统一并将其划分为客观事实与经验事实,不但会造成新闻理论混乱,而且会“使新闻这一概念面临坍塌的危险”;事实只能是一种客观存在,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基本观点;新闻既不是事实,也不是报道,而是“真实、新鲜、重要的信息”。[6]

本文的主旨并非重新考查新闻定义及其所存在的争议,而只是从这一角度检视人们对新闻本体认知的变化,因而此处无意也无需详细列述各种观点争鸣的具体情况,只是要着重说明,信息说与事实说之间的争议不过是报道说与事实说之间所存在分歧的又一次演示。实际上,自从有对新闻本体的思考以来,这种分歧就一直存在。中国新闻史研究的奠基人戈公振曾指出,关于新闻是什么的问题明显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主张:一种是“主张为发生事件之本自身”,一种则“主张为发生事件之报告”。[7]应该说,这种看法主要是西方新闻观念在中国的呈现。“早在18世纪末,创刊于1785年的英国《泰晤士报》就标榜其新闻是‘变迁的记录’,是为‘报道说’之滥觞。到19世纪,美国报人丹尼尔·韦伯斯则明确提出,新闻是‘最近事件的报道’,开‘报道说’之先河。但是,到20世纪初,美国新闻界却认为,新闻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当‘事实说’风行一段时期以后,‘报道说’又重新得到认同。1924年,美国新闻学者卡斯伯·约斯特在《新闻学原理》中指出,‘一件事情的本身不是新闻,对这些事情的报道才是新闻’。”[8]近几十年中,持报道说的学者或记者更多。不过,据可见的资料,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以前这两者之间并未形成直接的争论。

既然如此,要进一步展开讨论,就有必要澄清以下两个问题:一是信息说与报道说到底有什么不同?二是事实是否等同于事件(或事物)?

我们认为,从信息说对新闻的界定来看,其相对于报道说并没有提供什么异质的内涵,因为如果将报道看成是一个名词,它所指的就是被报道对象所呈现出来的那种结果,其本身必然只能是一种信息。因此,信息说充其量只是从一种新的理论视角对报道说的某种修正,与报道说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

事件或事物作为一种客观实在,这自然没有什么异议。而“事实”这个词,按汉语权威工具书的解释,是指“事情的真实情况”[9],事情的情况是否真实,只能靠人才能进行判定,这明显是在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关系中所下的定义。因而将事实等同于事件或事物是不合适的。正因为这样,西方部分学者在界定新闻时更习惯使用的是“事件”(或“事情”)之类的概念,并认为新闻并非事件(事情)本身,而是对事件(事情)的报道。前文所提到的《新闻本体论纲》一文,之所以要将事实区分为经验对象和经验内容,目的正是要分清事件(或事物)与新闻的区别。那种“作为经验对象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的所谓事实,其实应该称为事件,只有“作为经验内容却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中”的那种东西才是事实,而新闻正是这种事实。不过,仍需要进一步强调指出,这种“事实”虽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但它本身并不只是一种意识,因其具有真实性,也即具有与客观实在的内在统一性,它才能成为新闻报道的对象。因此,如何保证这种统一性就成了事实能否成为新闻的先决条件。如果从这样的角度来理解事实,那么事实说与报道说及信息说之间也就不存在本质的区别,它们都可以归入实践本体论的范畴。只有那种将事实与事件(事情)相等同并认为这才是新闻本体的观点,才属于真正的存在本体论。(1)

回顾以上讨论可以发现,无论是事实说、报道说还是信息说等,其分歧或争论主要集中在对新闻本体的认知上,争论的焦点乃是新闻的本体到底是一种客观实在还是一种客观实在与人的认知相结合的产物。在我们看来,这种分歧其实正是存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之认识差异所带来的结果。存在本体论关注的是新闻及其现象的哲学意义上的终极存在,而实践本体论关注的是在走向终极实在的过程中人所发挥的必不可少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一般不讲本体论,但它从来不忽视终极实在的价值,对其而言,相对于精神世界的客观物质世界当然具有终极实在的价值。但马克思主义哲学更是一种实践哲学,它强调精神世界对物质世界的反作用即实践作用,与人的精神世界相脱离的物质世界是无所谓价值的。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出发,如果我们承认,新闻的本源只能是作为报道对象的客观存在的那种东西,而那种东西本身又不可能自己成为新闻,那么人的实践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就不应该视而不见,一般哲学中存在本体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哲学就不应该只有势如水火一种结果。我们将加入了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思维的本体论称为实践本体论,通常意义上的报道说、信息说等都可以归入实践本体论的范畴,即使是将事实理解为主客观统一体的事实说,也同样可以归入此范畴。存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并非水火不容的关系,而只是观察和表述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已。

三、符号学视野中存在本体与实践本体的统一

新闻的存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两者之间似乎存在尖锐的对立和冲突,其实不过是分别强调了新闻本体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前者强调的是新闻本体的本源性,认为任何新闻都只能来源于作为客观存在的事件,而且在终极意义上也只能以客观事件的方式存在;后者强调的是新闻本体的实践性,认为任何新闻固然是从客观事件而来,但事件本身并不能自动成为新闻,而是要经过实践主体的作用,因而任何新闻最终的存在都只能是实践主体对客观事件认知与加工的结果。

当然,这并不是说存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之间就不存在差异性了,而是说这种认识上的差异实际上可以归结到如何理解新闻实践主体与新闻本体的关系问题上。事实说并非不承认而只是有意无意地隐匿了新闻实践主体的身影,以至于如果不适当地加以引申,就会认为没有人的参与也可以有所谓的新闻。报道说则将新闻实践主体从幕后推向了前台,不仅如此,“报道”一词还带有明显的专业意味,这进一步突出了媒介组织和新闻从业人员作为新闻实践主体的专业性,以至于如果不适当地加以引申,便会觉得它潜在地否定了事件的决定性作用。如果存在本体论者承认离开了人(包括传者和受者)也就无所谓新闻,而实践本体论者也承认没有终极意义上的客观实在也就无所谓新闻,那么它们在本质上就并不矛盾,因为它们都认同终极实在的决定性地位,同时也都承认人的实践在新闻的实际存在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其实,早就有学者意识到了这样的问题,并希望找到调和对新闻本体认知差异的办法。例如,杨保军认为:“在事实论视野中,我们可以说新闻本体就是客观事实,就是新闻事实;在信息论视野中,我们可以说新闻本体就是事实信息。这两种解释是完全统一的、一致的,本质上是一回事。”[10]这里的逻辑是,事实与信息不仅可以相分离,同时也可以相等同,它们的不同只是话语表达者理论视野的不同,而它们本身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人无法直接把握事实本身,而只能通过事实所“散发”出的信息才能把握到它的存在,因此信息是人们认识事实的必然中介。正因为这样,新闻事实与表征它的信息,都可以看成是新闻的本体。

如果客观事实与表征它的信息可以相分离,信息也是一种客观实在并且是事实通往新闻的必然中介,那么就必须回答,信息又是如何转化为新闻实践主体的报道的呢?这通常只能回到认识论的层面去寻找解决的办法,也就是将认识论的经验当作本体论推论的基础或前提。但这只能化解哲学层面上的一些质疑,在实践层面上仍无法说明:存在本体论中的客观实在以及表征它的信息到底是如何转化为可以被报道的事实的?如果表征客观实在的信息无法完全自然地“散发”进人的大脑,而是要靠人类认知的共同作用,那么被主观认知了的信息又如何能保证与原初的自然信息相同一呢?进而言之,如果将认识论视野中的事实看成确实是可以与本体论中的客观实在相同一的那种东西,那么,是什么将它们连接起来并且可以保证这种同一性呢?

对于这类问题,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视角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各种不同的新闻定义,虽各有合理成分,但其合理性实取决于它们为自己所设定的语境。当人们从存在本体论即“作为存在的存在”(Being as Being)的角度来讨论新闻时,客观实在(即事件)就成了新闻的终极存在;换言之,事件是新闻的本源。当人们从实践本体论即“走向存在的存在”(Being to Being)角度来定义新闻时,“报道”或“信息”就成了新闻最真实的存在物。

在我们看来,可以引入符号学理论来对上述问题进行进一步的阐释,以化解主客观二元对立的思维困境。从符号学角度来理解,人无法与独立自存的客观实在直接同一,唯有经过符号化,外在于人的客观实在才可能转化为我们可以感知、报道的新闻事实。所谓符号化,就是将客观实在变为有意义的符号集的过程。只有经过符号化,客观实在转化成了同样是客观存在物的符号集,才能有所谓新闻事实,只有这样的新闻事实才能成为新闻操作的源头。而没有与人发生关系的东西,既无所谓主观或客观,也是不可能成为新闻操作对象的。新闻本体从存在本体论角度说是客观自在的事件,而从实践本体论的角度说则是符号化了的事实。事实既不是客观事件本身,也不是人的主观认识,而是客观事件的符号化产物。作为符号化产物的新闻事实,虽然与人的主观认知发生了关系,但它自身仍是客观的东西;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它总是可以被检验真伪的,只有被检验为真的东西才能被称为新闻事实。

需要强调的是,相对于客观实在本身的整体统一性,作为一种符号化产物的新闻事实,在其原初状态时不可能是客观实在的整体映射物,而只能是人的感知系统作用下的一些片段,只有若干这种片断的结合,最后才能映射客观实在的整体。任何人所感知到的片段,都会受到一般逻辑原理的支配,因此,任何人对某一客观实在的认知,都可以放到其他人的同类认知当中来检验其真伪,新闻事实正是因此而得以成立的。

注释:

(1)由于行文中只能尊重所引观点的原文,而各种观点对“事实”一词使用的含义不尽相同,这就必然造成“事实”一词的多义性。因此,要确定该词在某处的实际意义,必须结合它的具体语境来加以理解。

参考文献:

[1]王益民.理论新闻学(第2版)[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44.

[2]成美,童兵.新闻理论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30.

[3][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39.

[4]宁树藩.新闻定义新探[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5).

[5]芮必峰.新闻本体论纲[J].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4).

[6]吴征.新闻本体要论[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2).

[7]戈公振.中国报学史[M].北京:三联书店,1955:17.

[8]董天策.新闻定义的语义学探讨[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9).

[9]辞源(合订本)[K].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66.

[10]杨保军.关于新闻本体的几个基本问题[J].新闻学论集,2009,(22).

(责任编辑 黄胜江)

作者:丁和根

新闻本体论论文 篇3:

体育课程知识本质与意义的本体论追问

摘 要:研究认为,长期以来对体育课程知识在本体论上的思维方式仅停留在“有什么”的维度上,这导致体育课程在知识选择上的盲目求全和泛化。从属性本体论来看,体育课程知识的本质属性是运动技术,从生存本体论来看,体育课程知识的价值凸显出其教育学意义,从教育、文化、整个人类发展的立场出发,体育课程知识的教育学意义体现的是一种“文化进化”,这一“文化进化”的现实写照便是学生个体“体育素养”的形成。这样一些理解可以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在历史上出现和正在出现的“体育课程有没有知识传授”、“淡化运动技术”等疑问以及“体质论与技能论之争”等现实问题。

关 键 词:学校体育;体育课程;课程知识;运动技术;文化进化;本体论

正如余治平[1]所言:“对于哲学家来说,本体的问题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本体论的问题。没有本体论的哲学一定不是好的哲学,不关注本体的哲学家也一定不是真正的哲学家。”因此,探究本体、言说本体,是任何一种哲学开始论述的起点。谢维营[2]8指出,“当代哲学对本体论的规定,已具有不同于传统哲学的新的意蕴,它只是把本体视为人的认识的理论前提或逻辑基点,是人们从自身需要和目的出发的一种思维假定,一种解释的约定信念。”具体到体育课程知识,作本体论思考,便可作如下界定:体育课程知识的“是”即本质属性是什么?其“意义”如何得以表达?据此反思在历史上出现和正在出现的“体育课程有没有知识传授”、“淡化运动技术”的疑问以及“体质论与技能论之争”等的争议,并寻求合理的解答则是本研究的现实意义所在。

1 运动技术:体育课程知识的本质属性——“属性本体论”的视角

对于本体论的认识,最初由于翻译上的差异出现了“有”与“是”的表述。贺麟、王太庆[3]的译文为“本体论,论述各种关于‘有’的抽象的、完全普遍的哲学范畴,认为‘有’是唯一的、善的。”;俞宣孟[4]的译文是“本体论,论述各种抽象的、完全普遍的哲学范畴,如‘是’及‘是’之成为一和善,在这个抽象的形而上学中进一步产生出偶然、实体、因果、现象等范畴。”如此,如果进一步展开来,作一般意义上的理解,便可以认为本体论是关于“有什么”或“是什么”的意思。当然,现在可以确定本体论是关于“是”的学问,但是,从“有什么”和“是什么”的角度,却可以瞥见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在体育课程知识本体论上的缺陷以及由此引发的问题。

1.1 “三基”:体育课程知识“有什么”的思维方式

长期以来,人们对体育课程知识的认识还停留在对“体育课程知识有哪些或有什么知识”问题的思考,而对“体育课程知识是什么”这一本体论问题未给予足够的关注和有效的解答。这样一来,便造成一种逻辑上的错误,即在未清晰“是什么”的情况下去思考“有什么”。

我国历来把“三基”作为体育教学任务,“三基”即体育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暂且先不论“三基”提法的合理性。“三基”包括卫生保健知识、各种体育运动项目的运动技术知识等,时至今日,体育课程的教学任务又增加了安全、健康的生存和生活、性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对于这样的知识体系构成,研究者已经提出了质疑。张洪潭[5]指出:“面对这一窘况,学校体育系统早有人忙不迭地弄出变通招法,他们迫不及待、饥不择食、尽其所能地将一大堆生理卫生保健常识和体育花边新闻及赛事报导编入体育教材,直至手捧厚厚的体育课本才放宽心,自我感觉总算有了知识身价。由此,所谓体育基础知识或基本知识(教材编撰者们似乎至今都搞不清楚‘基础’与‘基本’的区别),便毫无羞涩地与体育基本技能、体育基本技术一并出颁,构成‘体育三基’这个显然混乱糊涂的专门术语。然而,如此一些‘一看就明白、不看也知道、不知道亦无碍’的所谓体育知识,有必要充入神圣的体育课堂吗?”顾渊彦[6]对此也提出了疑问:“作为体育课程,它的健康教育内容应当是和体育相关的部分,和体育无关的内容不应当纳入其中,应当把他们安排在健康课程中。不应当扩大体育课程中健康知识的领域,如果把环境污染、营养卫生、性教育,甚至抽烟喝酒的害处,艾滋病、传染病的防治均列入体育课程,这是体育课程的改革方向吗?如果这样,体育课程将会改变其技艺性的学科性质,而成为一门启智类课程。”在这样的思维逻辑下,便可想象这样一种图景:体育课程内容所包含的知识量不断增加,这样的知识内容体系看似丰富多彩,甚至无所不包,但在陷入了“有什么”思维逻辑后的体育课程在知识选择和安排上便走入了“多多益善,一个也不能少”的怪圈。在体育课的课时和教师知识结构不变的情况下,课程知识却在不断增加,就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依旧按照以前的内容上课,规定成为一纸空文,新增加的内容被搁置起来;另一种情况便是什么都教,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课时保障,很多内容只能流于形式,无法内化为学生的认知,教学效果得不到保证。至此,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体育课程知识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有什么”的维度上,由于本质问题“是什么”未得到澄清,便导致了体育课程内容在知识的选择上出现盲目求全和泛化。

1.2 运动技术:属性本体论视域下的体育课程知识本质观

属性本体论从事物的“属性”或“本质属性”探讨世界的本原问题,其“离开了客观的感性物质存在本身兜圈子的做法”[2]49虽然走入了唯心主义的歧途,但是,这一思维方式还是有其可借鉴之处的。今天,我们在认识新事物时总是需要明晰事物的本质所在,以便与其他事物相区别。从逻辑学上来看,如果一事物抛弃了“本质属性”,该事物就不再是其本身了。因此,探讨体育课程知识“是什么”的本体论问题,可以也应该从探索其“本质属性”开始。

与其他学校课程相比,体育课程传授的是体育活动的方法,表面上看,表现为篮球、排球、足球、田径的运动项目,但是,这些项目不能称为知识,因为知识或者以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和范畴体系来表现自身的存在,或者以方法、操作程序等形式得以表达。于是,体育运动的方法——运动技术便成为区别体育课程知识与其他课程知识的本质属性。

顾渊彦[6]52认为:“运动技术是体育学科特有的,较为明显地反映了体育学科的性质。”他进一步指出:“从本质上说,技术是属于认知的范畴,它是人类认知体系中的一个特有的领域——身体认知。把技术纳入知识的体系中,正是要承认主体对自身认知过程中获得的体验也是一种知识,其中包含了运动技术。”[6]54张洪潭[7]也指出:“通常所谓的体育知识,其实并不成立,亦不能算数,或者说根本就无关紧要,但是,真正的体育知识,确实是有的,那就是运动技术。”正像语文知识有字词作为符号标志,数学知识有数字、公式作为符号标志,那么,体育课程知识呢?可以说,“自古希腊以来,人类已形成了对体能追求的特定方式,即体育。而这一活动又有其特定的符号标志——运动技术,运动技术就像人类语言一样,它以特定的符号形式,传达着实质追求”[8]。至此,体育课程知识的本质属性得以厘清,即运动技术。如果非要给体育课程知识下个定义的话,那就是:体育课程知识是在教育机构内被选择、组织、分配和传递的供学习者学习的各项体育运动的运动技术。

2 文化进化:体育课程知识的教育学意义——“生存本体论”与“进化论”的视角

我国传统哲学知识观是一种客观主义知识观,这种知识观忽视了人的存在,缺乏知识的教育学立场和人的立场。这样的知识以一种客观的存在出现在学生面前,学生和知识之间存在着一条巨大的鸿沟,而教学则企图将这种“远离人”的知识简单地“位移”到学生的头脑中[9]。受这种知识观的影响,人们的思维被牢牢地禁锢在了体育课程知识“是什么”的属性本体论原点,出现了“为了学习知识而学习知识”的现象,却很少思考体育课程知识的学习对于学生的意义。在胡塞尔看来,当人们迷惑于这种和生活世界断裂了的科学世界,并受其支配时,人自身的存在就发生了意义和价值危机,而这也同时意味着科学丧失了它对人的生活意义[10]。如何摆脱这一传统哲学知识观的困扰呢?有研究者认为,对知识的理解应该从哲学立场转向教育学的立场[9]。从哲学发展来看,西方哲学在发展历程中,经历了两次研究主题的转向,其中一次是从认识论到语言学的转向,意义问题成为现代哲学研究的切入点[2]298。“生存本体论”正是这样一种以人的“生存”为研究主题的哲学思想。在生存本体论看来,传统本体论之目的是为科学而且主要是为自然科学提供基础,提供的只是科学的事实本体,而忽视了人的存在及其意义,没有为人的生存意义提供本体论基础。为了改变这种现象,就必须使本体论研究摆脱传统本体论的束缚,实现哲学形态中的人的生存意义本体的转向[2]301。对于体育课程知识的本体论研究而言,这种转向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我们亦需要从对“体育课程知识价值无涉性下的无人的视角”转向“体育课程知识对于人的教育学意义的关照”。

2.1 内外价值:已有的观点

对于“课程知识的意义”问题,国内学者主要从知识对人的价值方面进行阐述。陈理宣[11]认为:“所谓知识的意义,即指知识与人的价值关系。知识与人的价值关系,总的看有两种,一是知识与人的自然生命的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指知识有助于人的自然生命所需的‘生活资料’的获得;另一方面指知识有助于人逃避自然对人的生活的危害。二是知识与人的精神生命的关系,这种关系指向人的生存‘困境’,知识有助于人解答人为什么要‘生存’以及如何‘生存’等价值问题和生活智慧问题。我们把前一种意义称为功利性意义,把后一种意义称为精神性意义或超功利性意义。”以上观点基本上认为知识的意义可以从内外价值加以分析,内在价值表现为知识对于人的精神层面的价值,外在价值表现为人通过获得知识所表现出来的工具性价值。那么,从教育、文化、整个人类发展的立场出发,知识的意义又当如何表达呢?我们给出了“文化进化”的回答。

2.2 文化进化:我们的观点

从进化论来看,如何实现人的文化进化呢?在当今社会中,这方面主要是由个体接受系统的学校教育来实现的[12]。这样一来,在知识与进化之间便建立起了意义性的联系。由于文化知识在本质上是社会主体的类的产物,这对个体来说,又是由后天的学习和实践通过人脑的反映所获得的,因此,文化知识不可能通过体内的遗传基因传递给后代,而只能通过社会的语言文字或其它物化手段“遗传”下来。这种遗传不受个体生活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也不受亲缘关系的限制,不仅可以传递给自己的直系后代,而且可以传递给所有其他的社会成员。所以,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教育正是这种社会性的“遗传”方式的具体体现[13]。以巴格莱为代表的要素主义者更是提出了课程知识的社会遗传功能,即课程知识的功能就在于“将人类积累的优秀文化”编织到“每一代人的社会历程中去”,这种“编织”即社会遗传[14]。这样看来,教育在实现着课程知识的传授过程中,实际上也在实现着人类文化的遗传,而个体通过“盲目变异和选择性保留(遗传)、替代性选择者、将替代性选择者组成一个‘有序的结构’”(坎贝尔对知识个体形成的过程描述)等环节将课程知识内化为自身知识体系的一部分。通过这一历程,个体在行为、态度上会表现出一种文化倾向,将“遗传”来的文化知识通过语言、行动加以表达外化,这样一种社会遗传的人类进化特性也使得人类的文化进化成为可能。

人类的行为、人类文化创造出的文化对象,对人类来说都是有“意义”(meaning)的东西。意义的创造乃是人类独有的、根本的性能,拿一句老话来说,是人类的本质。而更重要的是,形成意义的不仅包括可以学习的知识,还包括体验过程,这种体验是难以通过短期学习获得的,因此可以说任何一种文化的意义都只能被部分理解,包括生长在这个文化内的人自己。在同样文化里面生活和实践的不同个人之间,这种相互理解也是不完整的、个体化的。每个人所体验到的文化意义都是独特的,因此我在这里尝试将“意义”定义为:由个人知识和经验共同组成的认知和记忆结构。说一项行为、一个场景或者一件物品对于某个人或者某些人有意义,就是指这些文化符号可以被他的认知所理解,或者能够唤起其记忆中相似的体验,往往这个过程中还伴随情感波动[15]。从这个意义出发,对于体育课程知识而言,其所实现的文化进化便表现为学生体育素养的形成。“学生学练运动技术的过程中不仅有运动技能的提高,还将有其‘实践成果’———文化的传承、体质的改善和体育精神的累积”[8]。张洪潭[16]认为,“体育素养,指的是以运动技术为基础的操作性知识水平及实践成果。”如此一来,体育课程知识的教育学意义也得以清晰起来:体育课程知识的教育学意义是体现了人类的文化进化,而文化进化的结果则是学生体育素养的形成,包括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体质的改善、体育精神的累积和体育文化的传承。文化进化是人类通过个体不断的积累所获得的人类世界所特有的现象,体育素养的形成也注定了其过程性与阶段性,运动技术作为一种操作性或者程序性知识,学生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依赖于长期不懈的自我追求,正如毛泽东[17]在《体育之研究》中所言:“欲图体育之有效,非动起主观,促其对于体育之自觉不可”,“苟自之不振,虽使外的客观的尽善尽美,亦犹之乎不能受益也,故讲体育必自自动使”,而“体育之效,至于强筋骨,因而增知识,因而调感情,因而强意志。”因此,体质的改善、体育精神的累积和体育文化的传承等体育素养的形成有赖于长期的锻炼,并伴随着运动技术的提高而得到有效发展。

3 由体育课程知识“本体论”追问所引发的对现实问题的思考

3.1 从“体育课程有没有知识传授”的怀疑到“淡化运动技术”的疑问

这里,我们将不同时期所出现的两个问题放在一起来考察。在体育课程知识的本体论问题得以厘清以后,以上两个问题便变成了对待“运动技术”的态度问题,前者表现为无视,而后者表现为轻视。

“体育课程谁都可以上”、“蹦蹦跳跳怎么能登上学校教育之大雅之堂呢”等言论在当时看来是贬低体育教师地位的说法,现在看来实际上是人们认为“体育课程没有知识传授”,进而怀疑体育课程的教育地位的真实写照。正如顾渊彦[6]54-55所认识的:“我们历来把游离在运动技术之外的体育理论知识称之为知识,把体育中广泛存在的技术排除在知识体系之外,难怪就有人产生体育只是肢体运动,它和知识无关的错误结论,从而降低了体育课程的学科地位。”当前,随着评价制度的变化,体育课程在学校的地位有了一定的好转,但这种“为考试而锻炼”的功利主义和工具主义倾向,使得一直受到遮蔽的体育课程知识的意义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即“为了运动技术获得而进行运动技术学习”,成为一种“为技术而技术”的工具主义在教育领域中的又一新形态。

“淡化运动技术”的说法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提出而出现,部分体育教师认为,现在强调体育教学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淡化竞技运动的教学模式,那么,就可以不要教运动技术,导致在体育教学中不教运动技术[18]。运动技术是体育课程知识的本质属性,如果抛弃了运动技术的传习,就如同数学不教授方程、计算法则,语文不教授字词、语法、写作等一样,课程性质将发生质的变化。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反驳说,现在体育课改成体育与健康课了,那么,类似的问题还存在吗?这里,需要明确两个问题。第一,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课程性质定位问题;第二,体育课程知识与根据体育课程目标所选定的知识之间的关系问题。首先,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一门整合课程。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无论是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还是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都始终围绕体育学科性质展开,学科本位的观念可谓深入人心。体育与健康课程试图打破学科界限,以各种整合形式来挖掘和利用不同知识之间,知识、技能和能力之间的有机联系,从而使它们形成为有机整体。第二,体育与健康课程虽为整合课程,但是如何实现体育课程与健康知识的有效合理整合却是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过程中必然面临的问题。认为体育与健康课程就是体育、健康教育的简单相加的做法显然不可取,而局限于只按体育大纲或课程标准的体育教学课,拘泥于原本只是增强学生体质为目的的体育课的做法也是不符合体育与健康的课程主旨的。对于课程内容选择的原则问题,张洪潭先生很早便给出了“以运动技术为主”和“以可测量类技术为主”的两条原则,我们认为,无论体育课程如何发展,其课程知识体系的构建都应该围绕着“运动技术”而展开。整合不意味着大杂烩,整合也不意味着各种知识的并行,整合课程展开便必须有一条主线把相关知识点串联起来,对于体育与健康课程而言,这条主线便是“运动技术”。因此,无论是传统的体育课程,还是现有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运动技术作为体育课程知识都不应该被忽视,更不应该被轻视。

3.2 体质论与技能论之争

关于“体质论”与“技能论”的争论,我们始终认为“体质论”属于目的层面,即学校体育教学的目的是强化体能,这一目的可以说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是目的”这一论断以及体育的本质规定所要求的学校体育目的相一致的;“技能论”应该是手段层面,即以传授技能为手段达到“强化体能”之目的[19]。在此基础上,如果对此问题还能再发展的话,“文化进化”视角无疑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契机。现代社会,文化进化需要通过教育这一途径来实现,教育的展开又必须以知识的传授为渠道。因此,学生在不断学习和掌握知识的过程中,是在完成着文化的遗传进而在人类社会中展现出文化进化的特殊图景。前面我们已经论说过,体育素养的形成有赖于学生对运动技术的掌握,随着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学生的体质,对于体育运动的认知、态度进而个人体验都会发生变化,这样一来,看似矛盾的“体质论”与“技能论”在体育素养形成过程中似乎呈现出两个阶段的效果,但是却同属于人类 “文化进化” 的范畴,因此,两者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本研究以本体论为视角,以进化论为切入点为大家呈现出了体育课程知识的本质与意义。作为一种对于事实与价值的判断语境,我们采用了“……是……”的表达方式,即体育课程知识的本质属性是“运动技术”,其价值即教育学意义是“文化进化”。站在整个人类的角度来思考运动技术的教育学意义,不同的个体在这一意义追求中有着不同的指向,但是,当我们把“文化进化”的现实效果定位在“体育素养”上时,不同个体的意义追求便都可以看做是文化进化过程中的一部分。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文化进化”是不以意志为转移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学生接受与否,只要在学校教育中进行了运动技术的学习活动,那么,他们就成为人类体育文化进化的“遗传基因”。人类进化不停止,教育作为文化进化的主渠道便不会消失,无论知识观如何变化,它都不能推卸也推卸不掉作为文化进化使者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余治平. 哲学的锁钥[M].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3.

[2] 谢维营. 本体论批判[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M]. 第4卷. 贺麟,王太庆,译. 上海:商务印书馆,1978:189.

[4] 俞宣孟. 本体论研究[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20.

[5] 张洪潭. 体育教学的知识类属与理想课形[J]. 体育与科学,2007,28(2):18-24.

[6] 顾渊彦. 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

[7] 张洪潭. 体育基本理论研究:修订与拓展[M].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41.

[8] 李永华. 学校体育的使命:论体育素养及其提升途径[J]. 南京体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5(4):99-101.

[9] 伍远岳. 论知识的个性化意义及其实现[J].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1,10(1):56-59.

[10] 李召存. 课程知识论[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49.

[11] 陈理宣. 知识教育论:基于多学科视域的知识观与知识教育理论研究[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14.

[12] 郦全民. 用计算的观点看世界[M]. 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207.

[13] 程志宏. 教育:人类特有的一种社会遗传方式[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87(4):71-77.

[14] 李红亚. 教育意义的寻觅:知识、道德与课程[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52.

[15] 王思琦. 重审人类学中的文化进化——一种意义的选择模型[J]. 广西民族研究,2008(2):72-78.

[16] 张洪潭. 体育教学目标对接[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1995,19(3):1-7.

[17] 体育之研究[C]//毛泽东早期文稿.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1990:65-81.

[18] 黄秋香. 体育新课程“淡化运动技术”的研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13):212-213.

[19] 张磊. 再论“体质论”与“技能论”——兼评张洪潭之“技术健身论”[J]. 体育学刊,2009,16(10):11-13.

作者:孙有平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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