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据论文范文

2022-05-11

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审计证据论文范文(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摘要:当前,新形势对审计取证提出了新要求,新技术给审计取证带来新挑战,资源共享为审计取证带来性可能,为了做好审计取证工作,本文细分审计取证的类型和形式,提出自主、联合和共享的取证策略以及不同证据类型的取证方法。

第一篇:审计证据论文范文

论审计证据与审计风险

摘 要:本文分析了审计证据的特征,探索了审计证据和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着重强调了信息技术环境下审计证据和审计风险的辩证联系,为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提供一定的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审计证据 审计风险

一、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合适性和充分性

第一,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审计可靠性受到审计证据来源和性质的直接影响。存货监盘、函证和重新计算获得的审计证据是最可靠的;在内部控制良好状态下获得的内部文档、分析程序和观察获得的审计证据是比较可靠的;在内部控制较差情况下获得的审计证据和询问获得的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是最差的。一般来说,审计人员通过自己的审计程序或者重新计算来获得的审计证据被认为是可靠性最高的,从被审计单位外部直接获得的审计证据则被认为比较可靠,而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中产生、传递和存储的单据、文件作为审计证据时一般可靠性较差,这些文件作为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取决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完善性和有效性。审计人员必须重视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并据此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出现很难获得高度可靠审计证据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可靠性相对较低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审计证据的认定才能够支持财务报告认定,比如说电子商务交易环境下各种经济业务的发生没有留下痕迹,审计人员就需要执行穿行测试并检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有效性,从而才能获得可靠的审计证据,达到审计的目的。第二,审计证据的合适性。审计人员需要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支持审计结论,会计记录中包含的财务信息是审计证据的主要来源,但是它并不足以支持形成对财务报告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还需要根据个人专业知识、文档的检查、询问被审计单位人员等方式来获得合适的审计证据。通过收集和分析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可以判断被审计单位发布的财务报表是否具有客观性和合规性,审计证据的合适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一种属性描述。审计证据唯有相关和可靠,才能具备核实性。审计证据具备了相关性,对审计人员实现审计目标就大有裨益,与此同时也意味着相关的审计证据必然会涉及到不少于一项的财务报告认定,否则相关性就无从谈起。第三,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只有当审计证据的数量足够并且能充分支持审计项目和审计认定的时候,审计证据才具有了充分性。审计准则和审计职业并没有针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做具体的和硬性的规定,所以这就给审计人员都的职业判断能力和风险評估能力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充分的审计证据是审计结论的前提,唯有如此才能通过质量控制程序和外部监督机制的审查和监督。笔者认为检验审计证据充分性的一个重要标准就在于独立的第三方能否运用审计人员得到的审计证据能够得出一致的审计结论。审计方法和会计学理论本身具有较多的狭隘性和局限性,审计人员难以对审计结论提供绝对保证,所以判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的时候,审计人员需要充分依赖自身的职业判断。

二、 审计证据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

审计风险蕴含在审计人员不恰当的审计程序选取或者对审计事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的过程中,从而得出和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不符的审计结论的风险。当审计人员得到不恰当的审计结论的时候,就可能受到利益相关者的诉讼和指控,导致自身承受较高程度的法律责任。审计理论中审计风险的模型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其中的检查风险又可以划分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所以审计风险模型可以表达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在审计风险模型中,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自身审计程序控制的只有检查风险,审计人员无法对只和被审计单位自身相关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采取控制措施,只能对二者的高低水平进行评估,进而进一步地确定检查风险水平。审计模型中蕴含着这样的内涵:审计人员执行合适的审计审计程序降低审计风险,能够将审计风险降低到一定水平。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程序之前首先需要思考被审计单位利益相关者对审计报告的精确度需求有多高,确定账户错报对审计用户的影响,从而确定重要性水平;其次,审计人员需要判断形成审计结论所需的审计证据,判断课接受的审计风险程度;再次,审计人员要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关的审计证据,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可靠性和关联性。

三、 信息化环境下审计证据和审计风险浅析

在计算机辅助技术应用到各大行业之中的时代背景下,审计方法和审计技术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本质的转变。在信息化环境中风险控制依然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信息化环境下审计证据主要是以电子证据为载体的,也就是说经济业务的处理、记录和报告过程中生成、传递和处理的文件和单据都是一电子形式保存的,电子审计证据在内容上包括了原始文档、会计记录、总账、日记账和相关的支持性文件。电子数据以数字形式作为载体,信息本身和逻辑结构之间出现背离;信息的来源、接受日期和最终去处都脱离于电子文档和其他形式的信息,使得电子审计证据的来源判断更加晦涩难分,授权人员批准的合法性和签名本身的真实性也大打折扣,因此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的时候要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所以在信息化环境下,审计人员在收集审计证据、考虑其充分性和适当性的时候,应该将这些上述审计带来的特有风险考虑在审计工作中。电子审计证据的风险评估应该有别于传统纸质文档的审计风险评估,审计人员应该保证电子信息技术控制手段和技术环节能够保证信息的生成、传输、处理和维护环节是可靠的,在考虑可靠性的基础上,审计人员还要思考电子审计证据作为审计证据本身的可用性。信息化环境中,审计人员大多通过信息技术对电子数据进行分析程序来获得审计证据,在分析审计数据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可以保持对审计可疑数据的警惕性和谨慎性,对可疑数据进行审计分析、实施审计程序,最终得出恰当的审计证据, 因此审计数据分析方法构成了影响审计证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因素,也间接地和检查风险有着紧密的联系。总而言之,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过程中需要将审计风险因素充分考虑进去,并据此进行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收集,并得出恰当的审计结论,为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或者虚假陈述提供合理的保证。

参考文献:

[1]Smieliauskas W.云计算环境下的联网审计实现方法探析[J].审计研究,2012.

[2]陈伟,Qiu Robin,刘思峰.一种基于数据匹配技术的审计证据获取方法[J].计算机科学,2008.

[3]陈伟.联网审计技术方法与绩效评价[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

作者:张静 张原

第二篇:内部审计取证方法及审计证据研究

摘 要:当前,新形势对审计取证提出了新要求,新技术给审计取证带来新挑战,资源共享为审计取证带来性可能,为了做好审计取证工作,本文细分审计取证的类型和形式,提出自主、联合和共享的取证策略以及不同证据类型的取证方法。

关键词:内部审计取证

一、研究背景

(一)新形势对审计取证提出新要求

十九大以来,审计工作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中央要求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将审计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1月,审计署公布了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11号令),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方向、拓展了职责范围,同时也要求内部审计必须在职责履行、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和整改责任等方面承担更加艰巨的任务,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切实履行职责的基础,在于更深入的发现和揭露问题。随着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以及持续监督效力的有效发挥,违规行为变得更加隐蔽,违规手段更加复杂,加上被审计单位在常年接受外部检查和审计的过程中也积累丰富的迎审经验,审计发现问题的难度日益增大;与此同时,内部审计取证手段受到诸多约束,如审计边界、审计时间等,且由于缺少处罚手段,审计证据的严肃性尚有欠缺。因此,有必要研究取证方法,提高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合法性、合规性。

(二)新技术给审计取证带来新挑战

一方面,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新技术因素,改变了审计证据的内容。审计证据形式更为多样,突破了传统纸质审计证据的局限,任何事、物、人都可以成为审计证据的一部分,且电子化程度非常高。在审计实践中,审计证据数量巨大、种类繁多、来源广泛,但内在逻辑的统一性尚有欠缺,难以保证审计证据链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内部审计需要对现有以及或有的审计证据类型进行分析归类,以便于更好的管理和利用。

另一方面,随着智能手机、移动办公、物联网和自媒体等普及,审计证据取证手段更为多样,储存、传输、分析更为便利,内部审计在不断适应大数据时代审计方式的同时,也意识到,新技术、新手段带来的新风险,如内部审计证据的合法性与合规性问题、内部审计证据获取策略与方法的恰当性問题等。由于对取证过程缺少制度性、程序性的规定,审计人员大多根据主观判断采取行动,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影响了审计的严肃性。

(三)资源共享为审计取证带来新可能

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同时作为企业的第三道防线,都肩负着监督检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增值的责任,虽然各有侧重、各有优势,但从企业整体目标来看,终究是殊途同归,业务联合成为的新趋势。随着内部审计“政治属性”的增加,可以和监察部门更大程度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提高双方的工作的效率。同时,审计也可以借鉴监察的取证方式,进一步丰富证据来源,提高审计质量。

二、内部审计证据分类与形式

证据是指可以用于证明事实的材料。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获取的、能够为审计结论提供合理基础的全部事实,包括审计人员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和对确定的审计事项进行审查所获取的证据(《国家审计准则》)。审计证据是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的基础,是审计质量的主要保证。因此,明确审计证据的内容、分类、效力等内容,是确保审计质量的关键。

根据证据与事件之间的紧密程度,可以将审计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根据证据内容和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审计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根据证据出处或信息来源的不同,对证据是否与事件中的行为或活动有关进行区分,可以将审计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是否来自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审计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

内部审计证据根据其自身特征,呈现出不同的形式,不仅仅局限于主要包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和口头证据。在审计实践中,我们认为还有过程证据、环境证据。过程证据指进行符合性测试、穿行测试时,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内部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全过程检查,形成的综合性检查结果。环境证据指软性的证据,是给审计人员带来的一种感受,如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的素质,管理环境,舆论情况等。

三、内部审计证据获取策略

(一)自主取得策略

自主取得策略指内部审计在权限范围内,根据审计目的和要求,积极向被审计单位索要资料。但是,审计活动是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一种博弈行为,通过自主取得策略,审计人员很难获得大量的、全面的资料,充分性欠佳,因此需要通过联合获取策略和共享获取策略加以辅助。

(二)联合获取策略

内部审计证据的联合获取策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相互联合,相互借势,使企业部门与部门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内部和外部的各种资源能够得到有效整合,从而使监督活动的开展更高效、更高质的一种策略。联合获取策略主要适用于重要性水平高的内部审计事项及其取证。实行联合获取策略的双方是相对独立的主体,最终目的可能并不完全一致,在联合取证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矛盾和利益冲突,影响联合工作的效率。因此,主要针对重要性水平较高的事项采用联合取证策略,避免频繁的联合工作,达到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均衡。

(三)共享获取策略

信息资源共享是指某一参与方可通过文化、管理和技术等行为利用另一参与方拥有或创设的信息。信息资源共享能够减少重复性工作、增加信息量,提高信息使用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由于各个部门据以开展业务的事实基础是一致的,收集、整理事实基础信息就成为每个部门必不可少的工作。信息资源共享可以将避免重复性的信息收集过程,提高各个部门的工作效率。就内部审计证据获取来看,共享获取策略主要包括纪检共享、审计共享、专业共享。

四、内部审计证据获取方法

(一)内部审计证据的获得渠道

内部审计证据是证明业务活动的资料,其获得渠道与业务活动本身息息相关。业务活动的参与者、留存记录、发生痕迹等,都可以作为内部审计获取审计证据的渠道,主要包括文档、系统、网站、实物存放地、相关人员等。书面证据主要通过文档渠道获得;实物证据通过实物存放地渠道获得;电子证据通过系统、网站等渠道获得;口头证据可以通过询问、访谈相关人员如经办人、供应商、客户等渠道获得。

(二)内部审计获取审计证据的技术方式

从技术手段上来看,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内部审计在获取审计证据时,所能采用的技术方式逐渐丰富起来。除了传统的复印、口述、函证等,现代化内部审计的取证技术方式还应当包括拍照、截图、视频、音频等。

(三)电子证据的获取方式

电子数据即电子证据,本质属于一种电子信息,其感知只能依靠电子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进行播放、检索或显示。这种证据易于保存,形式稳定,可以实现精确复制,也可以在虚拟空间里无限快速传播。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打印、拷贝、拍照、摄像、笔录、鉴定、查封或扣押以及公证等方法来获取各种类型的电子证据。

(四)实物证据的获取方式

实物证据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事实的证据。這种证据通过自身的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真实情况,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具备较强的真实性。一般来说,收集物证时应当收集原物。除非因物证的自身属性或其他客观情况,收集原物确有困难,才可以收集复制品或照片。这时,复制品和照片只是固定和保存原物的方法,作为物证的仍是原来的物品和痕迹,而不是复制品或照片本身。

审计人员在获取实物证据时,在获取的方式上面可以尽可能多样化,来提高获取证据的数量,也可以提高获取证据的可靠性,采用如观察法、外调法、盘存法等方法。

(五)书面证据的获取方式

因为书面证据内容广泛,涉及范围广,只用一种或两种方法是不够的。书面证据搜集的重点是会计资料和经济活动资料,所以要多用不同的方式来收集证据,如全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现场检查法、调账检查法、比较分析法、控制计算法、审阅法及核对法等等。

(六)口头证据的获取方式

可以采用询问法进行搜集口头证据,询问中要明确询问的内容、对象、问题、结果等。口头询问结果可以用磁带或书面形式保存。除了询问外,还可以通过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方式来获取口头证据。

五、内部审计证据获取注意问题

内部审计人员在取证过程中,应当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证据的充分性、证据的可靠性、证据的经济性、取证时限、举证责任和举证失权等问题。

1.证据合法、合规性,指证据的形式、收集的方法要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规定的要求,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2.证据充分性,是就内部审计证据的数据和内容而言。没有足够的证据材料,就不能全面、系统地证明内部审计事项,因而对内部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也就很难判断。光有足够的数量而没有足够说明问题的内容,证据也就没有说服力。

3.证据可靠性,是指有用的内部审计证据并不等于就是可靠的内部审计证据。要使有用的证据变为可靠的证据,还要进行分析鉴定。

4.证据经济性,是指取证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取证费用因素,要避免为取证而取证的做法。坚持经济原则的公式是:内部审计证据的效用>取证费用。内部审计证据的效用是个综合性指标,既有定性因素,又有定量因素。一般说来,重要的、金额大的、性质严重的证据材料,其效用系数就大。

5.取证时限,任何一项内部审计工作,大到行业内审调查,小到查证一个情况,均有较强的时间要求,这就要求内审人员在一定的时限内,完成一定量的内审取证任务,并要预见各种不测的内审证据力的影响因素。由于内审工作一般不存在重复取证情况,所以,确保证据时间性,不仅能保证内审工作质量,而且能节省内部审计工作经费,节省人员。

6.举证责任包括当事人举证责任和审计组举证责任。当事人举证责任是指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主要负责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审计组举证责任是指审计人员在审定审计事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方法调查收集审计证据。

7.举证失效是指审计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的相关人员未能按照约定或者规定的时间向审计组人员提交审计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其提交的证据不再予以组织质证,也不能作为认定审计事实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吕丽.内部会计控制的现状和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06)

[2]李旭杰.关于内部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J].商业会计,2012,(2)

[3]孙永军,丁莉娜.审计质量评价研究:基于我国100强事务所的数据分析[J].审计研究,2009,(6)

作者:吴灵成

第三篇:网络审计证据在内部审计中的应用

摘要:本文以内部审计为背景,从内部审计重点领域——评价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程度、经营效率高低三个方面,论述网络审计证据在内部审计中的运用,旨在研究网络审计证据在内部审计中的应用,进而加大其应用程度,最终使网络审计证据在内部审计中被赋予独立审计证据的法律地位。

关键词:网络审计证据 内部审计 合法合规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普及和成熟,互联网已成为一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媒体,如通过网络将腐败事件公开曝光,进而将涉嫌人员查处。这使得具有证据价值的网络信息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由于内部审计也涉及到对合法合规、目标达成和经营效率进行内部监督,审计人员也可以在内部审计中引入网络审计证据的概念,在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及其领导人员在其中所应承担经济责任的内部监督中,利用网络审计证据支持内部审计结论,提出内部审计建议。网络审计证据也将成为评价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程度、经营效率高低的重要依据,内部审计人员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环境下诞生的网络证据为内部审计实务服务可能是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

网络审计证据在内部审计中的应用可以为内部审计中的重点审计领域服务,内部审计的重点领域是评价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程度、经营效率高低,再结合其他审计证据,可以得出内部审计结论、形成内部审计建议。

二、网络审计证据的应用条件

互联网发展至今,已成为一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媒体,由此产生的网络审计证据是以计算机为载体,以网络信息为依托,且具有证据价值的审计证据,是传统审计证据的拓展,是新兴的审计证据。由于支撑网络信息的计算机技术含量较高,使得网络信息具有来源多样性、层次多重性、内容脆弱性、保存稳定性等特征,导致了网络审计证据唯一性特征模糊,易于伪造,易于丢失,不能自证其客观真实,因此,在依据网络审计证据得出内部审计结论、形成审计建议时,必须结合其他传统的审计证据,谨慎评价网络审计证据的适当性,谨慎使用网络审计证据。

网络审计证据的适当性体现在支持审计意见所依据的结论方面具有的关联性和可采性。

网络审计证据的关联性是审计人员对网络上采集的与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事项相关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而得到并使用的所有信息,关联性要求网络审计证据与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事项相关联。

网络审计证据的可采性可以从其客观性和合法性两个方面理解。客观性指网络审计证据应该具有客观存在的属性,网络审计证据的内容客观且以客观的形式存在。网络审计证据的内容具备客观性,即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是客观事实的具体反映,且必须以人们可感知的形式来反映。合法性要求网络审计证据以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采集,且以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为网络审计证据的载体。

只有与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事项相关的信息才是有关联的,只有客观且合法的网络信息才是可采用的,只有既具有关联性又具有可采性的网络审计证据才是可以应用的。只有可以应用的网络审计证据,才能在内部审计中结合其他审计证据使用,作为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建议的依据。

三、网络审计证据在评价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方面的应用

在评价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的过程中,网络审计证据的应用主要体现在选择内部审计事项并确定内部审计项目、实施内部审计过程等环节。

在内部审计计划阶段,审计人员需要确定内部审计项目并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在选择内部审计事项、确定内部审计项目时,需将网络信息纳入重点考虑范围,分析网络信息的指引性动向。内部操作流程、领导人员作风问题很容易在网络上曝光,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利用网络信息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操作流程存在的问题,对税收政策、政府政策、环保要求的违法违规执行等;内部审计人员也可以利用网络信息关注领导人员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失职渎职的行为以及其他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这些网络信息对确定内部审计项目具有良好的指引性和针对性。

实施内部审计过程中,必须评价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人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规范流程为依据,判断被审计单位实际操作方法是否合法合规,而这些法律法规更多是以网络信息的形式存在。审计人员可以利用网络审计证据了解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会计原则和行业特定惯例、受管制行业的法规框架、税收政策、政府政策、环保要求等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的市场与竞争、生产经营的季节性和周期性、与被审计单位产品相关的生产技术、能源供应与成本、行业的关键指标和统计数据等行业状况。一般来说,这些审计证据更多的是以网络审计证据的形式存在,可以在国家机关官方网站、行业管理者官方网站等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获取;而被审计单位的所有权结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财务报告等多方面信息,可以通过单位官方网站进行查询。由于此类网络信息均具有客观性和合法性,所以该类网络信息具备可采性,此类信息均与被审计单位相关,所以也同时具备了关联性,关联且可采用的网络信息可以作为网络审计证据在内部审计的实施过程中应用。

四、网络审计证据在评价经济活动目标达成方面的应用

在内部审计中,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及其领导人在其中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内部监督。经济指标是企业经济活动目标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被审计单位领导人员经营业绩的集中表现。销售收入、资产价值、利润税收、投资筹资、职工福利等经济目标是否达成,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有目共睹。目前,贪污腐败、挪用公款严重影响了被审计单位经济目标的达成,很容易在网络上被曝光。

法人杂志特约研究员王荣利表示,近年来中国企业家犯罪出现了稳步上升的趋势,2009年我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95位,2010年这个数字上升到155位,2011年这一数字突破了200位。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说,国企腐败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呈高发状态,一些大的集团、国有企业老总纷纷落马,人数较多;腐败范围较大,在一个企业里,不仅只是一个老总落马,而是涉及到整个班子或者中层干部,出现群蛀现象。这说明,企业管理制度存在问题。如果不改变、健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仅靠企业老总个人的道德品质或调来一个清官就能杜绝腐败,都是一种幻想。

在贪污腐败、挪用公款影响经济目标达成而导致企业家下马的案例中,有近半数是由于使用网络信息公开贪污腐败事件而首先引起社会关注,进而有关部门、单位采取进一步审计措施,网络审计证据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结合其他审计证据,得出审计结论,对其中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如果存在此类网络信息,审计人员应谨慎地从关联性和可采性两个角度评价网络审计证据的适当性,证明网络信息的证据价值,谨慎使用网络审计证据,并结合其他传统的审计证据,得出恰当的审计结论。

五、网络审计证据在评价经济活动经营效率方面的应用

在内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经营效率体现在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资本周转率等指标上,涉及到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销售收入、股东权益、资产等财务报表的项目,如果财务报表作出了虚假陈述,则不能利用财务报表的虚假陈述体现真实的经营效率。而财务报表虚假陈述的情况在网络上均有曝光。

网络资料显示,自证券民事赔偿开闸以来,全国共有20家左右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而遭到投资者的起诉。其中,已开庭审理的案件有大庆联谊、锦州港、圣方科技、三九医药、红光实业、沈阳新开、嘉宝实业、ST渤海、天津磁卡、达尔曼、长运股份等11例。在这些案件中,有过半案件的起因是网络信息,网络信息揭露了虚假陈述。在内部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当关注与财务报表虚假陈述有关的网络信息动态,尤其是与被审计单位相关联的信息,进一步求证信息的客观性和合法性,如果网络信息同时具备客观性和合法性,使得网络信息具有可采性,既与被审计单位相关又具有可采性,审计人员可以考虑将网络信息界定为网络审计证据,结合其他审计证据,可以得出财务报表虚假陈述的审计结论。

由于内部审计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在运用网络审计证据评价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时,应注意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活动,所以审计人员在考虑网络审计证据应用时,可以将三个方面综合考虑。如果经济活动不合法不合规,那么肯定没有实现目标,也谈不上经营效率;如果经济活动合规合法,且目标达成程度较高,那么经济效率也较高。

六、结语

网络审计证据在内部审计实务中的应用贯穿了评价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程度、经营效率高低三个方面,虽然网络审计证据是广泛的审计证据,但是由于对其研究深度和广度都比较有限,且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做出权威规定,其应用还比较狭隘,所以在内部审计中,应暂时避免对网络审计证据的完全依赖,应将网络审计证据与传统审计证据结合使用,完成网络审计证据在审计实务中的过渡,为网络审计证据成为独立审计证据奠定基础。

(注:本文系四川省审计厅2011年课题“网络审计证据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103A)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2.张章辉.基于IT技术的持续审计在我国应用探析[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09,30-37.

3.吕新民.解读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证据[J].中国审计,2008.

4.审计署经贸司课题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1.

5.刘国权,鲍国明.经济责任审计专题与案例[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

作者:罗杰 张桃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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