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稀土资源范文

2022-06-02

第一篇:江西稀土资源范文

江西稀土产业竞争力及发展探析

摘要: 通过对江西稀土产业的资源优势、产业发展现状等竞争力元素的分析,指出了江西稀土产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江西稀土产业的发展思路与政策建议。 关键词: 江西稀土产业;竞争力;发展思路;政策建议

0引言

江西是稀土资源和稀土产业大省,2006年全省稀土产业实现销售收入44亿元,利税5亿元,是江西省最具发展前景和优势的产业之一。在现有税收政策和产业政策管制下,深入分析稀土产业的竞争力,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对合理开发稀土资源,发展稀土精深加工,做大做强江西稀土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江西稀土产业国际竞争力分析

稀土产业具有广阔发展前景,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稀土元素的应用领域还将逐渐拓展。江西具有离子吸附型中重稀土的资源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变成产业集群发展优势、做大做强稀土产业是江西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稀土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1.1资源优势

江西稀土占全国稀土储量比例并不多,但却属于非常珍贵的离子型稀土。离子型稀土储量居全国第一,在世界稀土产业界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离子吸附型中重稀土矿具有三个特点:一是配分全、品位高、易提取、放射性低,富含与高新技术产业关系密切的中重稀土元素,是发展高新材料产业的优质资源,这也是江西稀土产业较包头和四川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一大优势。二是矿床呈面型产出,深度浅,矿体连续性好,岩土结构疏松,易采冶,成本低。三是应用前景广阔,不仅在冶金、皮革、石化、玻璃、陶瓷、纺织等传统部门应用广泛,而且在光导纤维、超导、激光、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领域有着其他稀土矿所不可比拟的前景。

1.2发展现状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江西稀土产业已形成从矿山开采、冶炼分离、加工应用到科研开发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体系。

1.2.1矿山开采秩序进一步好转

“十五”期间,江西出台《江西省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条例》,加大稀土矿山管理力度,全省稀土矿山开采秩序得到根本性好转。同时,全面推广原地浸矿开采工艺,池浸工艺被全面取消,稀土资源回收率大幅提高,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06年,全省离子型稀土矿产量为8279t(REO)。

1.2.2稀土分离工艺水平明显提高

模糊萃取分离技术、南方离子矿HAB双溶剂萃取工艺两项成果分别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特别是模糊萃取分离技术已在全省分离企业广泛推广应用。稀土分离企业新技术的应用和自动化水平的提高,促使稀土分离生产工艺技术指标全面改善,产品纯度和质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显著提升。

1.2.3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形成优势

江西已经发展成为全国稀土金属重要生产基地,中重稀土合金、稀土铸铁的产量和品质

均居全国前列,稀土磁性材料和发光材料等中间产品形成一定的产业基础。2006年,全省稀土金属及稀土合金材料产量达到17629.78t。另外,稀土单一金属在国内有独特优势。

1.2.4应用产品发展步伐加快

江西贵雅照明有限公司通过开发和引进新技术,初步形成从三基色荧光粉到稀土节能灯终端应用产品的产业链,形成年产6000万支三基色稀土节能灯管和1000万支整灯的生产能力,产品远销国内外,成为国内最大的稀土节能灯生产企业之一。稀土永磁电机实现小批量生产,市场潜力巨大,将可能发展成为我省稀土制造业的龙头产业并带动稀土永磁等功能材料发展。稀土球化剂、孕育剂、变质剂、蠕化剂等添加剂的发展势头良好。稀土抛光粉、稀土陶瓷材料生产项目正在建设之中,铜基稀土合金、稀土永磁、快速凝固技术取得实质性进展。

1.3产业竞争力分析

第二代离子型稀土原地浸矿工艺的应用和推广大大改善了矿区的生态环境,同时也大幅度提高了稀土资源的利用率和降低了稀土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了江西稀土资源的竞争力。江西省的稀土产业虽然发展较晚,但由于离子型稀土具有配分全、品位高、易提取的特点,故其稀土金属和中重稀土氧化物具有得天独厚的市场优势。

1.3.1选冶产品的竞争力分析

由于我国稀土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和出口配额管理,而江西属离子型稀土原料地,就国际竞争方面的占有率指标很难反映其真实竞争能力,考虑到中国2006年选冶产品占世界生产总量的95.73%,那国际竞争的国内化能较好地代表整体选冶产品的竞争力水平。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6年全国矿山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全国中重稀土为8320t,轻稀土为78200t,其中江西矿山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为7000t,开采量占全国稀土氧化物(REO)的8%,占离子型稀土开采量的84.13%。根据江西省稀土办对2006年稀土企业产销情况的统计,共生产稀土氧化物19206.75 t,稀土金属9782.57 t,其中主要冶炼产品见表1。

江西稀土金属产量2006年占全国单一稀土金属产量1.3万t(包头稀土高新区数据)的75.25%,除去同期包头生产单一稀土金属3810 t(主要是金属钕),其余单一稀土金属(如钆、铕、镝、铽、铒等)几乎均由江西生产。与单一稀土金属竞争力相对应的,江西稀土氧化物在氧化镝、氧化钐、氧化铕、氧化铒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而氧化镨钕虽然配分表中也有优势,但由于开采总量的控制与包头等地产量相差较大。与全国相比,江西省稀土选冶产品的竞争优势在于中重稀土金属及其稀土氧化物上。

1.3.2深加工及应用产品的竞争力分析

从资源占有的角度看,江西稀土应用产品在发展荧光粉(钇)、合金(镧、铽、钇)、新材料(钐、钆、镝、铒、铽)等因所需金属含量较多、配分较齐而比国内包头、冕宁地区更有优势,但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成产品优势,稀土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引进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在国内,内蒙古、江苏、北京和山东等地都是重要的稀土应用产品生产地,其中包头作为全国最大的稀土上、中游产品加工基地,2006年共生产稀土永磁材料2 303 t,约占全国的6%;稀土抛光粉1871 t,约占全国的22%;稀土储氢合金粉1837 t,约占全国的15%(包头稀土高新区数据)。江西在稀土合金、永磁体和荧光粉的应用上已初具规模,其中钐钴永磁体产量约占全国66%上下,三基色稀土荧光粉已本地化生产节能灯管,形成年产6000万支三基色稀土节能灯管生产能力,是国内最大的稀土节能灯生产基地之一。

2江西稀土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江西稀土产业,从1999年底开始,进行稀土资源整合,依法规范开采秩序,推行计划开

采,总量控制,清理关闭了一批非法开采和乱采滥挖、严重浪费资源、采矿工艺落后、安全环保不达标的矿山,使稀土矿山乱采滥挖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从整体而言,采矿秩序有所好转,稀土产业链得到一定延伸,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少问题。

2.1有相当比例的稀土矿山由于受到地质条件的制约还是采用池浸和堆浸方法 池浸工艺和堆浸工艺每开采1 t稀土,要破坏200 m2的地表植被,剥离表土300 m3,造成2000 m3的尾砂,每年造成水土流失1200万m3,资源平均回收率池浸工艺仅有30%左右,堆浸工艺也只有50%左右。同时,大量尾矿、废土堆放占用耕地,生产1t矿产品需占用土地180 m2,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2.2稀土分离投资过热,扩产过猛

已造成稀土冶炼分离能力过剩,不仅浪费投资,还势必造成稀土矿产品供应紧缺的局面,不利于开采总量的控制。在技术水平上,近几年投资的企业,除个别企业之外,大部分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与外省大企业有明显差距,经济效益低下,发展空间受阻。

2.3加工和应用产品发展滞后

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深加工及其应用产品所占稀土产业的销售收入比例不足5%。全省稀土深度加工和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稀土永磁材料、稀土荧光材料、稀土抛光粉、重稀土球化剂和永磁电机等方面,企业生产规模小,科技含量不高,还没有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稀土深度加工和应用的严重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全省稀土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的重要因素。

2.4对稀土生产的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江西省对稀土产业的发展是相当重视的,尤其是在行业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赣州市作为全省稀土资源的重点产区,对稀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依法对稀土资源开采经营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整顿和规范工作:进一步依法加大了对矿山开采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坚决清理、关闭了无证开采以及资源浪费严重及安全、环保不达标的矿山;强化对现有存量资源的管理,将稀土矿山开采纳入全市统一计划、统一管理体系等。但是,总体而言,对稀土行业的监管还没有有效的手段,调控力度很弱。

2.5规模偏小,整合困难

由于受体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江西稀土还没有形成足够大的产业集群和行业龙头,没有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转化。

3江西稀土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江西省委、省政府对发展江西有色金属工业相当重视,有色金属工业已成为江西省的第一大支柱产业。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有色行办共同制定了全省有色金属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江西稀土产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做大做强做优为目标,以大企业、大项目、新技术为重点,大力发展稀土工业,把江西建设成全国重要的离子型稀土生产研发基地和贸易中心。

根据这一总的指导思想,江西稀土产业发展方向应以市场为导向,把江西进一步建成为全国性的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深加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基地,形成从矿山开采、冶炼加工、科研应用到贸易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同时继续向下游延伸,发展相关产业。重点打造五条产业链,形成五大产业集群。

3.1五条产业链

稀土永磁材料产业链: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钕铁硼磁体-稀土永磁电机、磁选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等;

稀土发光材料产业链:中、重稀土氧化物-稀土荧光粉-照明电器、显示器等;

稀土储氢材料产业链:混合稀土金属-稀土储氢合金粉-镍氢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电动

汽车等;

中重稀土合金产业链:混合稀土金属-稀土钢、稀土铁、稀土铝合金、稀土铜合金-零部件或器件;

稀土新材料产业链:稀土化合物-稀土新型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特殊应用领域。

3.2五大产业集群

3.2.1以稀土永磁材料和各种机电应用产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

稀土永磁材料开发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粘结钕铁硼、高性能纳米稀土永磁材料、高磁导率软磁铁氧体、EMI铁氧体等。应用领域重点开发家电领域高性能软磁铁氧体、永磁铁氧体;信息领域计算机硬盘驱动器、DVD、DVD-ROM驱动器、刻录机磁体、通信用磁体等;汽车领域配套磁瓦;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永磁体等。

3.2.2以稀土发光材料及应用元、器件生产为核心的产业集群

稀土发光材料开发CRT荧光粉、灯用荧光粉(稀土三基色荧光粉)、等离子平板显示(PDP)用荧光粉、长余辉荧光粉、电致发光(EL)荧光粉、场致发射显示(FED)用荧光粉和光转换材料。应用领域为显示、照明、光电器件等领域中的支撑材料。

3.2.3以稀土储氢材料及各种动力电池、电动车等应用产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 稀土储氢材料开发LaNi

5、LaNi5H

6、CeNi

5、LaMg

17、La2Ni5Mg13等,这样的储氢材料在利用氢作燃料方面有潜在的应用前景。动力电池开发金属氢化物电池(Ni/MMH),亦称镍氢电池。应用领域开发电器、汽车、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和摄像机等产品用电池。

3.2.4以稀土-有色金属材料深加工及其元、器件生产为核心的产业集群

发展各种稀土金属和合金材料的生产,重点开发稀土钢、稀土铁、稀土球墨铸铁、稀土镁合金、铝锆钇合金等,并开发其应用领域。

3.2.5以稀土催化、功能陶瓷等新材料及稀土在化工、建材领域应用为核心的产业集群

稀土催化剂发展汽油车排气净化催化剂。稀土功能陶瓷重点利用氧化钛、氧化锆等氧化物半导体光催化特性和稀土激活手段,开发出稀土激活抗菌剂和空气净化剂,广泛应用于涂料、陶瓷、搪瓷和水泥制品等材料。

4提升江西稀土产业竞争力的几点政策建议

4.1加大对稀土资源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稀土矿产品开采总量

务必做到有计划开采、有序开采、合理开发、有效利用,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回收率。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制止乱采滥挖现象,保护好有限的稀土资源。建议国家对稀土矿的生产管理要像煤炭生产管理一样,采取矿管部门的采矿许可证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生产许可证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4.2严格控制稀土矿产品及分离产品的出口量

要防止一些国家大量进口我国稀土产品作为战略资源储备,国家要加强对稀土产品出口的总量控制和产品结构调整。对出口的稀土产品按照鼓励类、允许类和禁止类进行管理。禁止稀土矿产品、稀土初级产品及低附加值产品出口;限制镨、钕、镝、铽等战略性稀土元素出口;鼓励稀土深加工及高附加值应用产品出口。建立国家稀土储备制度,根据国家安全和市场的需要,对具有战略意义的稀土产品进行收储。

4.3加大开采方法研发力度,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大力推广离子型原地浸出工艺,并针对一些矿山由于不适合采用原地浸矿而采用池浸开采方法的问题,研究适应各种不同地质条件的新技术。针对稀土矿山的环境问题,根据谁开发、谁收益、谁复垦、谁治理的原则,严格管理。

4.4注重稀土产业链的协调配套发展

积极引导投资方向,限制分离厂的新建,防止重复建设;淘汰落后设备和落后工艺,充分有效地利用稀土资源。

4.5自主创新,扩大应用

继续抓好稀土在传统产业中的推广应用,切实提高稀土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效率,特别是在冶金、机械、石化、玻璃陶瓷和农业等量大面广、技术成熟的传统市场中的应用。要加大稀土功能材料在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开发应用力度,主要发展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储氢材料、稀土环保催化剂和稀土生物功能材料等先进材料及其应用产品,并组织好产业化推广。

4.6大力扶持和建设好赣州稀土产业基地

赣州离子型稀土资源,是我国所特有的,要珍惜这种宝贵的资源。国家要支持和帮助江西建设好赣州稀土产业基地,出台好的扶持政策,把赣州稀土产业基地建设成为产业配套、集约发展和深加工的基地。

4.7加强稀土产业的行业管理

国家有关部门每年下达总量生产控制指标,行业管理部门要参与监督和管理。对稀土矿山建设工程项目要加强行业审批。

4.8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通过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加快转变方式,逐步淘汰生产技术水平低、装备差、资源和能源消耗高的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降低三废排放量;加强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开发高效清洁生产工艺,降低“三废”对环境的污染;对新上稀土生产项目,要严格进行环保验收,环保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对现有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企业要予以关闭;开展清洁生产的绿色冶炼工艺研究和推广工作。

第二篇:中国稀土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稀土资源开发与利用现状

08化学(2)班 褚银杰 0800502214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稀土资源的开采和消耗,我国的稀土储量占世界稀土储量的百分比已经下降到30%左右,而国外发现的稀土矿产却越来越占有重要位置。国外主要的稀土矿山有美国的芒廷帕司稀土矿和贝诺杰稀土矿、加拿大的托尔湖和霍益达斯湖稀土矿、澳大利亚的韦尔德山稀土矿和诺兰稀土矿等。稀土最早的应用局限于汽灯纱罩、打火石、电弧碳棒、玻璃着色等;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稀土新材料的不断研发,稀土金属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目前稀土已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石油化工、冶金、机械、能源、轻工、环保、农业和国防军工等多个领域,其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根据美国联邦地质调查局的公开资料,截至2008年底,世界稀土金属储量8800万吨(以稀土氧化物·REO计,下同),其中,中国2700万吨,独联体国家1900万吨,美国1300万吨,澳大利亚520万吨,印度110万吨,其它国家合计2200万吨;国外主要的稀土矿山有美国的芒廷帕司稀土矿和贝诺杰稀土矿、加拿大的托尔湖和霍益达斯湖稀土矿、澳大利亚的韦尔德山稀土矿和诺兰稀土矿等,各公司的总体概况见下表。

美国芒廷帕司稀土矿床

芒廷帕司(Mountain Pass)稀土矿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西南莫哈韦沙漠边缘,1949年两名找矿人将当地矿石当作铀矿样品送往美国地质调查局检测时偶然发现,随后开展大规模的地质调查和勘探,逐渐探明这一世界级的轻稀土矿床。该稀土矿床赋存在碳酸岩侵入杂岩中,矿石主要由碳酸盐矿物(方解石,白云石、磷铁矿、铁白云石)、硫酸盐矿物(重晶石、天青石)、氟碳铈矿和硅酸盐矿物(石英)组成,含稀上矿物主要为氟碳铈矿。矿山目前保有矿石储量5000万吨,稀土氧化物平均品位8%~9%,含稀土氧化物430万吨。芒廷帕司稀土矿于1952年矿山投产,在20世纪60~80年代中期,该矿山是世界稀土市场的主要供应商,1990年其稀土产品占当时全球市场的40%,后来随着中国稀土矿山大量开发而逐渐减少供应,至2002年完成最后一次采矿活动后停止开采,但一直销售库存的氟碳铈精矿和轻稀土氧化物。矿山还建有配套的稀土选矿和分离工厂,年生产能力为20000吨稀土氧化物。分离厂于1998年由于废水处理设施不达标而停产,但2007年第四季度稀土分离厂又已经重启,并计划在2009年重启选矿厂,处理封存的氟碳铈矿精矿。芒廷帕司矿山曾几易其主,目前矿山的拥有者为莫里珂普矿物公司。

美国贝诺杰稀土矿床

贝诺杰(Bear Lodge)稀土矿山位于美国怀俄明州东北部西北走向的贝诺杰山的中北段。贝诺杰山位于近南北向的东落基山脉碱性火山岩带上,是美国重要的黄金产区,在20世纪初期曾被当作金矿勘查的潜力区域。该区稀土矿床于1949年发现,随后美国地质调查局于1953年报道了这一发现。1972年,第瓦尔公司(Duval)开始在贝诺杰地区开展勘查活动,勘探目标是斑岩型铜钼矿床,但在后期却发现了具有经济价值的稀土矿床。1987~1991年,赫克拉矿业公司(Hecla)在该区的勘探工作圈定了430万吨的稀上资源量,稀上平均品位3.79%(不符合N143-101标准)。2003年,稀有元素资源公司(Rare Elements ResourcesLtd.)通过旗下子公司获得该区100%矿权权益,并在2004~2008年间开展了针对该区稀土矿床的勘探和选冶研究,2009年4月公布了符合N143~101标准的储量技术报告。综合该区稀土矿的勘探数据,采用1.5%REO为边界品位,目前在该区圈定推断资源量980万吨,其中氧化带矿石量456万吨,过渡带和非氧化带矿石量526万吨,稀土氧化物平均品位4.1%,折合稀土金属量36.3万吨。

贝诺杰稀土矿体赋存在碳酸岩细脉群或碳酸岩岩墙中,地表氧化带厚约90~180米,主要由风化的含铁锰氧化物和稀土氧化物的岩体组成,向下为原生的含稀土碳酸岩体。稀土元素主要赋存在磷锶铬矿、氟碳铈矿和氟磷钙铈矿等矿物中。稀土配分以轻稀上为主,其中镧、铈、镨、钕和钐五种稀土元素氧化物占稀土总量的98%左右。与其它稀土矿床有所区别的是,由于含稀土的碳酸岩脉产在多阶段演化的碱性杂岩体中,因此贝诺杰地区的稀土矿床的周围赋存有一定规模的、具经济意义的、与碱性岩有关的金矿化。目前,稀有元素资源公司正在针对不同类型的矿石开展选冶试验。

加拿大托尔湖稀土矿床

托尔湖(Thor Lake)稀土矿床位于加拿大的西北领地州麦肯锡矿区,在大斯勒乌湖东岸5公里,距西北领地州首府耶洛奈夫城100公里。最初,加拿大地质调查局在1937~1938年曾在该区开展地质填图工作。1976年,海伍德资源公司(Highwood Resources Ltd.)在该区开展铀矿勘查时,发现了大规模的稀土金属和稀土矿化现象,其后断断续续有一些矿业公司开展勘探活动。2005年,阿瓦隆稀有金属公司(Avalon Rare Elements Inc.)获得托儿湖稀土项目100%权益,在对以前的钻探样品重新取样分析的同时,2007—2008年开展了新一轮的勘探活动,并开展了小规模的冶金试验。

目前,在托尔湖稀土项目42平方公里的面积内已经圈定6个稀有—稀土金属矿区,分别富集稀土、钇、钽、铌和锆等金属。其中,勘探程度较高的矿区有两个:Lake区和T区。稀土—稀有金属矿体赋存在碱性正长岩和花岗岩的次生蚀变带内,矿石矿物有褐钇铌矿、锆石、褐帘石、独居石和氟碳铈矿等。2008年,阿瓦隆稀有金属公司委托Wardrop工程咨询公司对Lake区的勘探资料进行总结并编制符合N143-101标准的资源量评估报告。2009年3月发布估算报告,以1.6%REO为边界品位,Lake区拥有控制+推断级别资源量6521万吨,稀土氧化物平均品位2.05%,折合稀土金属量133万吨,其中重稀土氧化物占全部稀土氧化物的15%左右。阿瓦隆稀有金属公司目前已获得托尔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准,并委托有关咨询公司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计在2009~2010年完成预可行性研究。

加拿大霍益达斯湖稀土矿床

霍益达斯(Hoidas Lake)稀土矿床位于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北部铀城以北50公里。上世纪50年代,该区曾当作铀矿勘探,直到1999年,才在该区发现稀土矿床。目前,加拿大大西矿物公司(Great Western Minerals Group Ltd.)拥有该区100%权益。截至2008年上半年,大西矿物公司已经施工了大约15000米钻探,揭露矿体长超过1000米,倾向延深350米以上,厚3~12米,矿体两端和深部延伸都未封闭。稀土金属主要赋存在磷灰石、褐帘石等矿物中。2007年,大西矿物公司委托Wardrop工程咨询公司对霍益达斯稀土项目开展预可行性研究。截至2007年底的钻孔数据,以1.5% REO为边界品位,该项目已获得探明十控制级别资源量115万吨,平均品位2.36% REO,推断级别资源量37万吨,平均品位2.15% REO,共含稀土氧化物金属量3.5万吨(符合N143~101标准)。

大西矿物公司计划在2009年完成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10~2011年开始工程设计和进行建设,2012年投产,设计日处理矿石能力500吨,矿山寿命20年。与其它原料矿业公司不同的是,大西矿物公司采用经营矿山产品到稀土终端产品的商业运营模式,在英国和美国设有稀土产品加工厂,生产镍氢电池用的合金粉和钐钻磁性体。

澳大利亚韦尔德山稀土矿床

韦尔德山(Mt Weld)稀上矿床位于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拉沃顿镇南35公里。该区稀土矿体在风化的圆形碳酸岩体内,稀土矿物主要为假象独居石,同时伴生钽、铌等稀有金属。韦尔德山圆形碳酸岩构造于1966年开展航空磁测时被发现,随后有多家矿业公司在该区开展不同规模的勘探活动,目标矿种有磷、稀上、钽、铌和铀等。2000年,澳大利亚莱纳公司(Lynas Corporation)获得韦尔德山矿权权益,并于2002~2008年对韦尔德山的稀土和稀有金属开展了补充勘探、资源评价和矿石选冶试验。根据莱纳公司网站公布的数据,以4% REO为边界品位,韦尔德山中央稀土区共圈定探明+控制级别的资源量620万吨,推断级别资源量150万吨,稀土氧化物平均品位11.9%,折合稀土金属量92万吨。

2008年,莱纳公司委托澳大利亚矿山设计和开发公司对韦尔德山中央稀土区进行露天采矿设计和优化,并于2008年6月开展了第一阶段采矿活动,共采出矿石77万吨,平均品位15.4% REO。莱纳公司计划在韦尔德山矿山建设选矿厂,选出40% REO的精矿运往设在马来西亚关丹市的稀上分离厂冶炼。稀土分离厂一期设计规模为年产稀土氧化物10500吨,二期扩建至21000吨/年。但由于金融危机,造成莱纳公司融资失败,目前选矿厂和分离厂项目建设都已搁置。

澳大利亚诺兰稀土矿床

诺兰(Nolans)稀土矿床位于澳大利亚北领地州艾丽思斯普瑞斯城北130公里。该矿床不仅含稀土矿,还伴生磷和铀。矿体产在变质的花岗岩体中,平面上呈扁平状,倾向北北西,倾角65—90度,厚75米。矿石矿物主要为富钍独居石和含氟的磷灰石。该矿床为澳大利亚上市公司阿拉弗拉资源有限公司(Arafura ResourceLtd.)所有。根据公司2008年经营报告披露的数据,该矿床拥有探明十控制十推断三级资源量30300万吨,REO平均品位2.8%、P2O5平均品位12.9%、U308平均品位200克/吨,折合稀土金属量848000吨、磷390万吨、铀6038吨(均以氧化物计)。

除了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外,俄罗斯、越南等国也发现有大型稀土矿床,但鉴于无公开资料,在文中没有阐述。印度的稀土矿床大都产在海滨砂矿和内陆砂矿中,以独居石矿为主。巴西也是生产稀土矿的国家之一,19世纪末就曾经开采其东部沿海的独居石砂矿并供应给德国,现在仍然是世界稀土原料市场的供应商之一。东南亚的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也生产少量的海滨独居石砂矿 稀土金属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因其独特优异的性质而广泛应用于高精尖科技和军工领域。稀土又是我国的优势资源,它的资源储量、生产量、消费量和出口量均占世界第一

截止2007年底,全国保有稀土资源储量为8468万吨(稀土氧化物,下同),其中,基础储量1840万吨(其中储量1720万吨),资源量6628万吨。此外,在四川、广东、湖北、云南、湖南5省还有预测资源量506.4万吨。我国稀土资源以地域和类型分成南(方)、北(方)、西(部)三大类。北方为混合型稀土矿(氟炭铈矿和独居石),储量集中分布在内蒙古白云鄂博铁矿;南方为离子吸附型稀土矿,资源储量分布于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南等省(区),相对集中在江西、广东两省。西部四川冕宁和山东微山两地的稀土矿以氟炭铈矿为主。

离子吸附型重稀土矿查明资源储量81万吨,其中基础储量9万吨;主要集中分布在江西,59万吨,占72%;和广东,19万吨,占23.5%。按平均46%的回收率,离子吸附型稀土仅够开采8年。磷钇矿型重稀土矿查明资源储量8.6万吨,其中基础储量1.2万吨;主要集中分布在广西,3.7万吨,占42.8%;广东,3.5万吨,占23.5%;以及江西,1万吨,占12.3%。混合型稀土矿(包头矿) 为我国稀土最主要工业类型,查明资源储量7944万吨,其中基础储量1767万吨(包括储量1727万吨)。混合型稀土矿主要集中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该区的混合型稀土矿资源储量7754万吨,占全国的97.6%。贵州居第二位,资源量150万吨,占全国的1.9%。陕西和甘肃也有一些资源量。

氟炭铈矿轻稀土矿查明资源储量394万吨,其中基础储量56万吨。主要集中分布在四川(冕宁),130万吨,占33%;湖北,122万吨,占33%;江西,33万吨,占8.3%;和广东,33万吨,占8.3%;青海35万吨,占8.8%。其它还有广西,湖南,及山东。山东(微山)保有资源储量9.6万吨,仅居全国第八位。独居石矿物查明资源储量67万吨,其中基础储量6万吨。主要集中分布在湖南,查明资源储量35万吨,占52%;广东查明资源储量18万吨,占26.5%。由此可见,对我国轻、重稀土矿产资源若不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将在20年内失去其优势地位。按储量计,我国稀土资源在世界上占第一位,即占世界稀土资源总量7820万吨的22%,其它稀土资源大国是:俄罗斯和吉尔吉斯合计1900万吨,共占24.3%;美国1300万吨,占16.6%;澳大利亚520万吨,占6.6%;印度110万吨,占1.4%;扎伊尔100万吨,占1.3%;加拿大94万吨,占1.2%。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稀土工业超常发展,粗放式经营,过量开采,过量出口。为了出口,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把“现代工业的味精”当土卖,也毫不在乎,而成为一个典型的过分依赖出口的畸形行业。从2000年到2006年,稀土矿产初级产品(以REO计,下同)产量从7.8万吨迅速发展到13.25万吨,年均增长9.2%;其中,包头矿(从铁矿尾砂中再选)产量从4.8万吨发展到5.04万吨,年均增长0.8%;氟碳铈矿(主要产地在四川冕宁)产量从1.59万吨发展到3.7万吨,年均增长15.1%;南方离子型稀土矿产量从1.3万吨发展到4.51万吨,年均增长23%。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从6.6万吨发展到15.7万吨,年均增长15.5%。

国内稀土应用快速增长,稀土应用总量由2000年的1.93万吨增长到2006年的6.28万吨,年均增长21.7%。稀土新材料的发展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其中,稀土永磁材料2006年产量41350吨,比2000年的7080吨增长4.84倍,年均增长34.2%;稀土荧光粉产量5871吨,比2000年的1100吨增长433.7%,年均增长32.2%;稀土研磨材料产量6092吨,比2005年增长36.7%;各类车用尾气净化器产量约1000万套,比2003年320万套增长212.5%,年均增长46.2%;贮氢合金产量15000吨,比2003年的4300吨增长344.8%,年均增长51.7%。2006年出口各类出口稀土冶炼分离产品53313吨,比2000年的46700吨增长14.2%,年均增长2.23%;出口金额47823万美元,比2000年的31200万美元增长53.3%,年均增长7.38%。2000年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出口量约占当年总产量的71.9%,2006年已经下降到34%。

2006年稀土磁体出口量达到11242吨,比上年增长28.5%;出口金额3.03亿美元,出口量占当年产量的27.2%。 为了进一步保护资源,推动稀土行业健康发展,从2007年起,国家将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列入指令性计划管理。其中,稀土矿产品指令性计划生产指标总量为131780吨。各产区分配指标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75000吨,福建省5000吨,江西省20000吨,湖南省780吨,广东省10000吨,四川省21000吨。产区指标的分配明显地朝综合利用包头混合型稀土矿倾斜,而大大压缩了离子型稀土矿的生产量,同时严格控制四川氟碳铈矿的产量。2007年稀土矿产品实际生产量120800吨,比上年下降8.83%。其中,离子吸附型稀土矿产品产量为45000吨,比上年略有下降,但超计划生产9220吨。四川矿区由于乱采滥挖及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而进行停产整顿,氟碳铈矿产量只有6800吨,比上年下降81.6%。包头混合型稀土矿产量69000吨,比上年增长37%。国内消费量72550吨,比上年增长15.6%。

稀土新材料的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其中,稀土永磁材料2007年产量50800吨,比上年增长22.85%;稀土荧光粉产量8481吨,增长44.5%; 稀土研磨材料产量7523吨,增长23.5%;各类车用尾气净化器产量约1085万套,增长8.5%;贮氢合金产量18600吨,增长24%。各类稀土产品出口配额4.54万吨,实际出口量为4.54万吨,比上年下降14.8%,出口金额76377万元,比上年增长59.7%。总的趋势是,国内消费需求大幅增长,出口配额逐步减少,但随着国际市场稀土产品出口价格的大幅上扬,出口效益明显提高。

我国稀土矿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 采矿选矿和冶炼分离产能严重过剩

目前全国轻稀土采矿生产能力高达22万吨(含50%REO),处理轻稀土精矿能力38万吨,轻稀土冶炼分离能力11万吨,其中,以包头矿为原料的冶炼分离能力8万吨,以四川矿为原料的冶炼分离能力3万吨。南方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开采能力6万吨,冶炼分离能力在6万吨以上。全国稀土矿采选综合生产能力高达44万吨,稀土冶炼分离总能力达到20万吨,远远超过实际生产的需要。 2. 布局决策分散与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严重

四川矿以氟碳铈矿为主,与以氟碳铈矿和独居石为主的包头矿所含的稀土种类差不多。四川矿过早过度盲目的开发实际上是低水平重复建设,并最终引发出一系列严重问题。首先是地方小企业甚至民采无规划的乱采滥挖造成了采富弃贫、漏采压矿等严重的破坏资源浪费资源问题;严重的乱采滥挖给这个矿未来有计划的大规模深部开采带来了极度的困难。利用四川矿生产提取出口市场所需的铈与钕后,剩下的大量镧镨铈混合稀土(占总量的40%)成为钕铈生产中的副产品被大量堆积甚至抛弃,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而在另一方面,在大量使用四川矿的情况下,包头矿的用量减少,使得目前包头混合型稀土矿的实际回收利用的稀土还不足开采量的10%,另外的90%以上的稀土资源进入尾矿库保护性堆存,堆存量已经超过千万吨(REO)。但是,由于选过稀土和未选过稀土的尾矿并没有分别进行堆存,稀释贫化严重,特别是管理不善造成当地众多小选厂选矿污水和其它废水的大量排放,对未经选稀土尾矿的污染十分严重,为今后的利用人为地设置了巨大的困难。

南方离子吸附型稀土矿的过度开发造成的乱采滥挖、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丢矿压矿等资源浪费现象大量存在,由落后的、大搬山式开采和池浸提取工艺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问题也十分严重。后来,在一些矿山推广采用先进的原地浸矿技术,资源利用率有很大提高,但由于原地浸矿技术的应用需要一定的地质条件,并非所有的离子型稀土矿都适合。因此,池浸作业在南方的许多离子型稀土矿山依然存在,该工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现象在整体上讲并没有从根本上好转。据有关材料,目前离子型稀土矿采用原地浸出工艺的企业只占20%,资源利用率在70%左右,而采用落后的池浸提取工艺的企业却占80%,资源利用率不足40%,有的甚至只有25%。 3. 产业集中度低,产品趋同率高,缺乏市场竞争力

目前,全国有重稀土矿山企业20家,其中,中型1家,小型18家,小矿1家;轻稀土矿山企业104家,除了包钢稀土1家为特大型外,还有中型企业6家,小型55家,小矿42家。稀土冶炼分离产业集中度更低。全国稀土冶炼分离总能力虽已达到20万吨,但分离厂的数量也达到120多家,单厂稀土冶炼分离能力只有1300吨/年。其中,REO分离能力超过5000吨/年的仅有6家,超过或者接近2000吨/年的约有13家,大部分企业的REO分离能力为500-1500吨/年。绝大部分分离厂的设备和控制水平低,单台设备生产能力小,科技开发力量薄弱,产品品种单一且互相雷同,产品收率平均低于国外先进水平3~5个百分点,成本高,产品批量小,质量均一性差,质量不稳定,还常常与大厂争原料抢市场。4. 出口过量,竞争无序,价格失控

我国稀土产品出口量占世界出口总量的80%以上,本应具备调控国际市场的能力,但由于多头出口,互相压价竞销,价格忽高忽低,难以控制。长期以往,一些稀土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还必须贱卖。例如,20年前荧光极氧化钇售价是80-100美元/公斤,现在只卖10美元/公斤;20世纪90年代中期氧化钕外销价约18美元/公斤,现在只卖7美元/公斤。稀土产品出口的无序竞争,导致战略资源流失,企业和国家的经济利益也遭受严重损失。

5. 稀土产品出口管理的不科学,稀土配分的差异性特点被错误地利用,造成大量宝贵的稀土资源在开发中被严重浪费

我国南方和北方稀土资源尽管在稀土成分上有很大差异性,稀土配分差别分大,但各种稀土元素均有一定的含量,也就是说,南北方稀土资源在稀土成分上有一定的互补性,而在某些情况下,这种互补性还很强。例如,包头矿的稀土配分为(超过或接近5%,下同):La2O3 27.22%,CeO2 48.73%,Pr6O11 5.31%,Nd2O3 16.63%,离子型稀土的江西龙南矿的稀土配分为:Gd2O3 5.69%,Dy2O3 7.48%, Er2O3 4.26%,Y2O3 64.1%,而江西寻乌矿的稀土配分则为:La2O3 29.84%,CeO2 7.18%,Pr6O11 7.14%,Nd2O3 30.18%,Sm2O3 6.32%,Gd2O3 4.21%,Y2O3 10.07%。但是,由于稀土生产和出口管理的不科学,制度设置不合理,并未按照各类稀土矿床的稀土配分与市场需求安排生产量,也未按照实际产品的可供应量安排出口,出口配额安排的简单化与无计划性,出现“市场价格高利润大的,大家就一窝蜂地拼命生产拼命出口,市场价格低利润小的,就无人愿意出口愿意生产”的现象,结果,高价格维持不了几天就会急剧回落。就这样,中国的生产商和出口商为追逐利润总是被外商牵着鼻子跑,而置国家利益于不顾,稀土品种因无人问津而只能当土卖。稀土出口配额制度形同虚设。 我国对稀土矿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现行政策

国家在1991年将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列入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近年又采取控制稀土矿产开采总量、稀土生产总量和减少出口总量等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例如,国土资源部1999年5月发出通知,对稀土等8个矿产暂停颁发采矿许可证;稀土矿产品的生产正式纳入我国矿产资源规划范畴,2005年公布了被允许开采稀土矿产的企业名单,从2006年开始下达稀土矿产品开采总量控制生产指标及其分省指标;在控制稀土出口方面,国家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对稀土产品出口实行配额管理。2004年国家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并发布《稀土产品出口目录》,在2005年取消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出口退税政策与加工贸易政策后,又在 2007年初出台对所有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征收10%出口关税的政策。为了严格控制稀土矿产品的生产,并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经国务院批复的《2008—2015年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将稀土矿产品2010年和2015年的开采总量控制调控目标分别被确定为12.2万吨与14万吨,国家的重点矿产开采总量控制调控措施实际上已经覆盖全部稀土矿产,而不是仅仅限于南方的离子吸附型稀土矿。总的看来,这些政策措施是很有成效的,稀土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企业经济效益普遍好转,达到了限产保价的规划目标。 政策建议

我国稀土矿产存在着严重的生产过量和出口过多与不合理等方面的问题,需要从整个稀土资源统配的角度,加以统筹考虑,妥善安排生产和出口,妥善解决这些深层次问题。有人认为要禁止出口。我个人认为,既无必要也不可能。稀土资源与其用量相比,在世界上并不稀,也不缺,许多国家都有丰富的稀土资源。即使象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在巴西、印度与澳大利亚这些地处热带的国家,也完全具有相同的成矿地质条件,找到这类稀土矿也并非难事。稀土矿产的采选与分离技术并不复杂,比如俄罗斯和美国,这些国家要想掌握稀土的采选与分离技术,我看是易如反掌。中国之所以从诸多稀土资源大国中脱颖而出,并击败对手成为世界稀土第一生产大国与出口大国,关键在于我国掌握了成本较低的开发技术,稀土生产成本也较低。出口过多,固然造成了宝贵稀土产品的价格过低,造成了稀土资源的大量流失,但如果出口过少,或者禁止出口,势必会促使世界其他稀土资源大国对其国内稀土资源的开发。而且,由国家宣布禁止稀土出口,也不符合WTO规则。所以,我国的稀土问题并不是个简单的禁止出口的问题,而是个将稀土的生产与出口限制在一定规模,既要出口,又要限产保价,最大限度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问题。这其中,既有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又有生产与出口管理方面的问题,投资与税收政策方面的问题。建议:1. 要在认真研究系统分析国内外稀土资源、生产、消费与市场资料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我国稀土资源的开发,以主要保证国内消费、适当考虑出口、限产是为保价为原则目标,制定我国各类稀土资源的生产与出口数量;2.2015年前全国范围内不再发放新的稀土探矿许可证;3. 继续联合开展稀土行业的治理整顿,调整产业结构,压缩生产规模,有效遏制稀土行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4. 除少数地区外,一般不再投放新的采矿权;为防止新一轮产能扩张,建议将稀土新建与扩建项目的审批权收归中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5. 发现的稀土矿床一律列入国家矿产地储备规划;6. 禁止以原矿池浸法开采和处理离子型稀土;7. 改革稀土产品出口配额管理办法,严格控制稀土初级产品出口,并将稀土初级产品的出口关税长期维持在10%以上的水平。8.鉴于目前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措施已经覆盖全部稀土资源。因此,为更好地保护稀土矿产资源,建议将全部稀土矿产,包括离子吸附型稀土和其它非离子型稀土,全部列入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目录。 稀土开采控量支持行业发展 自去年10月份以来,我国钨、稀土等有色金属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有色行业损失惨重,不少中小稀土企业抵御风险能力不强,已停产或面临停产。目前,我国保存较好的稀土探明工业储量仅剩2700万吨左右,约占世界储量的30%左右,按人均计算中国已是稀土资源贫乏国家。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了《2009年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对2009年全国钨矿、锑矿、稀土矿3个矿种的开采总量予以限制,同时暂停这3种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新增锑矿开采的总量控制说明国家对特定矿种开采的限制及管理更加积极主动,范围也将逐步扩大。我国特定矿种的保护逐步从事后弥补走向了事前防范,这有利于这些行业良性发展。而把开采量下达到各省区有利于监督管理,从而有利于这一措施落到实处,能够确保总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专人负责制度将有效避免虚报、漏报的问题,真正使得这一措施落实到人,有利于事后的管理以及期间的指导和政策落实。

第三篇:江西省森林资源概况

据江西省“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统计,全省土地总面积1669.5万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072.0万hm2,占64.2%;活立木总蓄积44530.5万m3;森林覆盖率为63.1%。

1、各类林地面积

按地类划分。有林地面积918.5万hm2,疏林地面积11.2万hm2,灌木林地面积104.2万hm2,未成林地面积23.0万hm2,苗圃地0.3万hm2;无立木林地面积8.7万hm2,宜林地6.1万hm2,辅助生产林地0.04万hm2

按权属划分。国有面积160.4万hm2,集体面积132.0万hm2,民营面积756.4万hm2,其他经营类型面积23.2万hm2。

全省非规划林地上乔木林面积8.9万hm2,竹林面积0.4万hm2,经济林面积5.8万hm2。

2、各类林木蓄积

在活立木总蓄积44530.5万m3中,乔木林蓄积40971.4万m3,疏林蓄积87.1万m3,散生木蓄积2351.6万m3,四旁树蓄积1120.4万m3。

3、乔木林资源

全省乔木林面积829.2万hm2,蓄积40971.4万m3。

按龄组分,幼龄林面积314.0万hm2,蓄积7835.6万m3;中龄林面积379.7万hm2,蓄积21562.1万m3;近熟林面积89.8万hm2,蓄积7071.5万m3;成熟林面积39.1万hm2,蓄积3788.1万m3;过熟林面积6.6万hm2,蓄积714.1万m3。

按树种分,马尾松面积239.4万hm2,蓄积9142.6万m3;国外松面积66.10万hm2,蓄积2511.0万m3;杉木面积259.2万hm2,蓄积14528.7万m3;硬阔类面积118.9万hm2,蓄积7594.4万m3;软阔类面积30.5万hm2,蓄积769.9万m3;混交类面积115.1万hm2,蓄积6424.8万m3。

4、竹林资源

全省竹林面积98.6万hm2,其中毛竹林面积96.9万hm2,杂竹面积1.7万hm2。毛竹总株数190870.5万株,其中林分竹179454.1万根,散生竹11416.4万株。

5、经济林资源

全省经济林面积81.5万hm2。按三级林种划分,果树林24.4万hm2,食用原料林54.8万hm2,林化工业原料林0.4万hm2,药用经济林1.6万hm2,其它经济林0.3万hm2。

6、设区市森林资源概况

⑴森林覆盖率。南昌市21.96%,景德镇市65.07%,萍乡市66.02%,九江市54.92%,新余市56.49%,鹰潭市57.38%,赣州市76.24%,宜春市56.97%,上饶市61.67%,吉安市67.61%,抚州市64.54%。

⑵林业用地面积。南昌市13.9万hm2,景德镇市35.2万hm2,萍乡市24.9万hm2,九江市106.2万hm2,新余市18.4万hm2,鹰潭市20.2万hm2,赣州市303.9万hm2,宜春市106.8万hm2,上饶市137.2万hm2,吉安市175.6万hm2,抚州市129.7万hm2。 ⑶活立木蓄积。南昌市522.1万m3,景德镇市1788.9万m3,萍乡市841.0万m3,九江市4454.6万m3,新余市670.4万m3,鹰潭市785.5万m3,赣州市11921.6万m3,宜春市5132.4万m3,上饶市5202.6万m3,吉安市8238.4万m3,抚州市4972.7万m3。

第四篇:《江西红色资源》图片展观后感

——江西红色资源之井冈山

摘要:江西也是一片神奇的红色土地。在这块16.6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孕育了中国革命的摇篮——井冈山。千年的历史变迁,不变的青山秀水,积淀下来的是浓郁的地方文化。从1927年红色的铁流融汇在井冈山之后,井冈山的生命 力得到了焕发,“星星之火”不仅燃遍了神州,同时,凝聚成了不朽的井冈山革命精神。

关键词: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井冈山会师井冈山精神

江西是红色摇篮,绿色家园。这块红土地上承载着丰富宝贵的红色资源,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好基地,品红米饭,尝南瓜汤,听老红军讲传统,在纪念碑前谈职责使命。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开展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教育。重温党的辉煌历程,学习理论创新的丰硕成果,追寻伟人的奋斗足迹,缅怀英烈的音容笑貌。让思想再次经受历练,心灵受到新的洗礼,进一步领略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进一步领悟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强大生命力,更加坚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和决心。

江西也是一片神奇的红色土地。在这块16.6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孕育了中国革命的摇篮——井冈山。

井冈山,中国名山之一是一块红色的土地;绿色的宝库。“四面重峦障,五溪曲水萦。红根已深植,今日正繁荣。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董必武1960年访问井冈山时对井冈山发展的评价,是井冈山――革命山――旅游山――文化山。1927年10月,毛泽东、朱德、陈毅、彭德怀、滕代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领中国工农红军来到宁冈井冈山,创建以宁冈县为中心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开辟了“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从此鲜为人知的井冈山被载入中国革命历史的光荣史册,被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奠基石”。井冈山的斗争,从1927年10月到1930年2月为止,共计两年零四个月,时间虽不长,但为中国开辟了一条成功之路,尤其为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井冈山的“红色文化”的形成得益于它的光荣历史。秋收起义失败之后,毛泽东分析了当时的情势,决定放弃攻打湖南中心城市长沙原定计划,改向敌人力量薄弱的农村进军,放弃了“城市包围农村”的道路,改走“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于是经过三湾改编等一系列措施,建立起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井冈山除了位于农村,农产品丰富,解决了部队的粮草问题,群众基础好,更重要是它位于湘赣边界,在当时是“两不管”(即湖南省、江西省都不管辖)地带,敌人统治力量薄弱,而且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便于保

存和发展革命根据地。井冈山革命根据的建立,把革命的退却和革命的进攻巧妙结合起来,点燃了“工农武装割据”的星星之火,开创了符合中国国情的胜利道路。各地共产党人也领导了武装起义,纷纷建立革命根据地,形成了燎原之势。虽然革命的时代已经远走,但是我们依旧要传承和发扬革命时期艰苦奋斗的精神。

秋收起义和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建立,是中共党史和中国革命史上的重大事件。毛泽东亲自组织和领导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随后向井冈山进军,建立中国农村第一个革命根据地,把中国革命引向胜利之途,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 井冈山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立

井冈山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立,是中国革命的转折点,开辟了一条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点燃了武装斗争的星星之火。而且在这期间,毛主席逐渐形成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思想。在井冈山,部队逐渐改掉了旧军队的一些坏习气和带兵方法,成为一支作风顽强纪律严明的人民军队。在建立井冈山根据地时,军民团结共同艰苦奋斗,自给自足。当时身为军长的朱德同志和红军战士一起挑粮,战士们怕他累着把他的扁担藏了起来,朱德把自己扁担刻上“朱德的扁担”作为记号。井冈山的建设表现了老一辈革命先烈不畏困难不怕吃苦,勇挑重担的革命精神。

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的部队到达江西罗霄山脉中段的井冈山,先后在宁冈、永新、茶陵、遂川等县恢复和建立了党组织,发展武装力量,开展游击战争,领导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建立红色政权,实行工农武装割据,创立了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1928年4月底,朱德、陈毅率领南昌起义保存下来的部队和湘南农军到达井冈山,和毛泽东领导的工农革命军会师。会师后,成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毛泽东任党代表,朱德任军长。1928年5月20日,毛泽东在宁冈茅坪主持召开了中国共产党湘赣边界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以毛泽东为书记的湘赣边界特委。随后,湘赣边界工农民主政府成立,袁文才任主席。10月,毛泽东在宁冈茅坪主持召开了湘赣边界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决议,《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就是其中的第一部分,它分析了中国红色政权发生和存在的原因,指出实行这种"工农武装割据"的意义和经验,回答了党内和红军内部有人提出的"红旗到底打得多久"的疑问。12月,彭德怀、滕代远率领红五军主力来到井冈山,与红四军会师。此后,红军粉碎了敌人的多次“进剿”,根据地不断扩大,全盛时期,包括宁冈、永新、莲花三个县,吉安、安福两县一部分,遂川县北部等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建立,点燃了“工农武装割据”的星星之火,为中国革命的中心工作完成从城市到农村的伟大战略转移,走上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开辟了新的道路。

井冈山会师

井冈山会师是指1928年4月,毛泽东率领的秋收起义部队与朱德、陈毅领导的部分南昌起义部队在井冈山的胜利会师,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史上的重要历史事件。

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工农革命军上了井冈山,创建了以宁冈为中心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1928年1月,朱德、陈毅率领南昌起义保存下来的部分队伍,来到了湘南地区。在中共湘南特委和当地农军的组织领导和配合下,发动了湘南武装起义。3月,在永兴成立了湘南苏维埃政府。

3月底,由于湘、桂、粤军的三路“协剿”,起义农军难以在湘南立足。为保存革命力量,除留一部分武装继续坚持斗争外,朱德、陈毅率南昌起义部队和农军向湘赣边界的井冈山转移。

3月下旬,毛泽东率部队在汝城一带击溃了尾追湘南起义的敌军,4月在酃县的十都与朱德见面。

在毛泽东率部的掩护下,朱德、陈毅率领的部队于4月中旬抵达江西省宁冈县的碧市,与毛泽东统率的井冈山部队胜利会师,这就是有名的井冈山会师。井冈山会师,壮大了井冈山的革命武装力量,对巩固扩大全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推动全国革命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井冈山精神

井冈山精神诞生于土地革命时期的井冈山根据地.井冈山精神的内涵,可以用五句话来概括:

1. 坚定不移的革命信念.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是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党人在屠刀面前不屈服,坚持革命斗争的产物。

2.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三湾改编"把党的支部建在连上.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是革命胜利的可靠保证。

3.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思想作风.井冈山斗争史是军民同仇敌忾的战斗历史。

4. 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是我党建立的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它的建立本身就体现着从实际出发的事实就是的精神。

5. 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定的信念,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付诸行动.井冈山军民艰苦奋斗的作风,是非常突出的,在群众中作为佳话。

胸怀理想、坚定信念,是井冈山精神的精髓。大革命失败后,井冈山的革命火种靠什么点燃了“工农武装割据”的燎原之火,照亮了中国革命的前程?靠的就是共产党人对中国革命光明前途的坚定信念和不懈追求。有了这种崇高的理

想信念,就会产生战胜困难、战胜敌人的精神力量,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英勇杀敌,在敌人的屠刀下慷慨就义、视死如归,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精神饱满、斗志旺盛。

实事求是、勇闯新路,是井冈山精神的核心内容。井冈山斗争是在革命处于低潮时期开始的。在历史关键时刻,我们党坚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制定了党领导军队的一系列组织制度和纪律,引导中国革命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依靠群众、无私奉献,是井冈山精神在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情操上的具体体现。在井冈山艰苦创业的过程中,红军始终关心群众,相信和依靠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为了人民的利益和革命事业的需要,无数革命者抛头颅、洒热血,甘愿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正是因为我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般的联系,才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使得国民党反动派一进入根据地,就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在中国近代史上是无可替代的,井冈山的精神也将源远流传。作为后辈的我们要学会积极弘扬井冈山精神。它是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革命精神的结合。我们要结合时代的发展,结合党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任务的变化,结合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实践,让井冈山精神大力发扬起来,使之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放射出新的光芒。

第五篇: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

(1999年10月23日江西省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矿产资源和环境,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才能开采。

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的制度。有偿取得的采矿权可以依法转让、抵押。

开采矿产资源、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资源税、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包括地区行政公署,下同)应当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依法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矿区的生产、工作秩序。

第五条 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行统一规范、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保护资源,节约用地,防止水土流失,防治地质灾害,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安全生产。

第六条 全省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征求省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应当根据国家分配给本省的矿产资源编制作出统筹安排,合理划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开发矿产资源的范围。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开采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矿产资源开采的审批登记

第八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矿产资源;

(二)钛、钒、铋、汞、宝石、玉石;

(三)矿区范围跨地(市)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

前款第

(三)项不包括依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第九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

(二)矿区范围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

(三)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前款第

(一)项不包括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第

(三)项不包括依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第十条 开采本行政区域内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由县级人民政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报上一级第十二条 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持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告,按审批权限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登记占用储量。矿区范围划定后,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不再受理新的采矿权申请。

矿区范围预留期为:大型矿山不超过3年,中型矿山不超过2年,小型矿山不超过1年。

第十三条 采矿权申请人应当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矿山建设项目立项和企业设立手续,并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采矿权申请人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不能完成前款规定事项,并办理采矿权申请登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申请,原划定的矿区范围不再保留。

第十四条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登记书;

(二)矿区范围图;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个体营业执照;

(五)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还应提供采矿权评估确认的有关材料;

(七)经批准的矿山企业占用储量登记表;

(八)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水土保持方案;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开采经营性的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砂、石、粘土,只需提供前款第

(一)、

(二)、

(四)、

(七)、

(八)项规定的资料和相应的开采方案。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淘金和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办理采矿审批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采矿权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登记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申请。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采矿权使用费、采矿登记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和管理。

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的减缴或者免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不超过30年;中型的不超过20年;小型的不超过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未办理延续登记继续采矿的,按无证采矿处理。

第十七条 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并可以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

第十八条 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和占用矿产储量变更登记手续,并依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一)变更矿区范围的;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

(三)变更开采方式的;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

(五)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的矿山改建、扩建项目,如发生前款第

(一)、

(二)、

(三)项内容变更的,应当按新建项目进行采矿登记。

第十九条 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一)矿产储量注销报告及储量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停办或者关闭矿山前采掘工程进行情况及不安全隐患的说明;

(三)尾矿处理、水土保持等环境保护情况。 第二十条 采矿权可以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有偿取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权限确定招标的矿区范围,发布招标公告,提出投标要求和截止日期。

负责招标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组织评标,采取择优原则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缴纳费用后,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并履行标书中承诺的义务。

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发

第二十一条 采矿权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中型以上矿产在2年内,小型矿山在1年内,应当进行建设或者生产。逾期不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原发证机关有权收回采矿许可证;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建设或者生产的,可以在期满30日前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准予延期或者不予延期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采矿权人必须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 第二十三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开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矿区范围内采矿。

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矿山设计要求,无矿山设计要求的,应当达到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核定的指标。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应当综合回收;对暂不能综合回收的尾矿,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禁止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

第二十四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土地管理、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矿山生产污染环境,毁坏土地、水土保持设施的,采矿权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地回填复垦、植树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负责恢复和治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禁止采用小混汞碾、水氰化池、水冶炼等严重污染环境的方法生产矿产品。禁止开采或者毁坏预留的安全矿柱、岩柱。

第二十五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保持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防止引发地质灾害。

因采矿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者引发地质灾害的,采矿权人应当及时向当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负责恢复和治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十六条 采矿权人因故需中途歇业6个月以上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歇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办理歇业手续。但歇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歇业期间采矿权人保留采矿权并承担保护矿产资源等相应义务。歇业时间满1年又不提出开业申请的,按停办矿山处理。

第四章 采矿权的转让、抵押及矿山企业的承包、租赁经营

第二十七条 采矿权的转让,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办理转让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 采矿权抵押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30日内,凭采矿许可证和抵押合同到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采矿权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采矿权抵押时,其矿区范围内的采矿设施和相关地质资料随之抵押。

抵押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有效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拍卖、变卖采矿权,抵押权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抵押权人符合采矿权申请人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采矿权转让的规定,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成为采矿权人。

第二十九条 采矿权人将矿山企业承包、租赁给他人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并投入采矿生产满3年;

(二)采矿权属无争议;

(三)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具有与采矿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条件;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资源税、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等各项费用;

(五)按采矿审批登记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和生产;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矿山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应当报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承包或者租赁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复。

第三十条 承包人、承租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采矿产资源,违反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承租人不得转包、转租。

第三十一条 采矿权人未经批准采用承包、租赁经营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视为擅自转让采矿权。

采矿权人不得在采矿许可证确定的矿区范围内将矿山企业承包或者租赁给两个以上主体经营。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加强对矿石损失、贫化的管理,建立矿产储量管理台账制度。采矿权人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矿产储量变动情况,按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权限分别报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有关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采矿权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地质环境以及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采矿权人应当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采矿权人应当如实报告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

采矿权人应当填报统计资料,按时将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和报告送当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采矿权人在停办、关闭矿山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采矿权人不按规定完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或者达不到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所需费用由采矿权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向重点矿山企业或者矿山企业集中的地区派出矿产督察员。矿产督察员有权向采矿权人了解有关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或者进入现场进行检查。采矿权人应当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提交有关资料。

矿产督察员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

禁止无证开采的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销售矿产品的矿山企业,应当持有采矿许可证。无采矿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购其产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在矿区对无采矿许可证销售矿产品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任何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购;开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单位销售。

第三十七条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城市水源地、输油管道、输电线路、通讯线路、高速公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未经依法批准,建设项目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无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0%至50%的罚款。

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封闭井口、查封采矿设备和工具的强制措施。

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

将无证开采的矿产品运出矿区的,没收矿产品,可以并处运出的矿产品价值5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至30%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四十条 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连续3年达不到矿山设计要求或者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核定的指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10%至5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或者引发地质灾害未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和进行恢复、治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未经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矿山企业承包、租赁给他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决定,但其中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依法决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职责范围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五条 依照本条例应当由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逾期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七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的矿山地质环境,是指因开发矿产资源所涉及的地层构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造、岩石、土壤、地下水、地形地貌等要素的总体。

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9年10月23日 实施日期:2000年01月01日 (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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