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影响因素研究——以天长市为例

2022-09-11

一、我国推行垃圾分类的背景及调查意义

近年来,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带来的却是生活垃圾的迅速增长, 据住建部数据, 2015年全国设市城市垃圾清运量1.19亿吨, 2016年2亿吨。因为当前我国对于垃圾的处理还不是很成熟, 由垃圾造成的污染情况不容乐观。习近平总书记在进行重要讲话时曾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 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1]。由此看来, 我国也开始重视对垃圾问题, 而垃圾分类被认为解决垃圾问题最有效的方法。本研究是一次对天长市湾塘社区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认知影响因素的调查, 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当地垃圾分类现状,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影响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因素并提出对策。国内对于居民垃圾分类的调查多集中于大城市, 中小城市极少受到关注, 所以研究成果对解决国内中小城市的垃圾问题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二、国内外城市垃圾分类情况对比

(一) 国外城市垃圾分类概况

1. 日本

日本垃圾的分类非常细致, 主要有可燃、不可燃垃圾、危险垃圾、塑料容器垃圾和包装、瓶罐垃圾PET标识塑料瓶等[2]。日本垃圾采取定时回收的方式, 居民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地点, 用特制的垃圾袋, 并由专业的部门负责收集运输。在立法监管方面, 政府通过法律和经济罚款等手段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制度的强制性和有效性, 居民必须在指定的时间里将垃圾放到指定的地点, 否则将面临巨额罚款。根据日本法律, 随意丢弃垃圾的人根据不同情节将面临不同程度的罚款甚至是被判刑, 后果严重[3]。教育普及方面, 日本将环保和生活垃圾纳入学校课程, 并且这种教育伴随终生。在宣传方式上, 日本的垃圾分类手册通过漫画形式传播分类知识。

2. 德国

20世纪70年代, 德国环境污染比较严重, 垃圾处于无序管理状态。为改变这种状况, 80年代中期, 德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上日程, 1991全面展开。德国将垃圾主要分为生物垃圾、废纸、剩余垃圾、废旧玻璃、有毒废物、旧衣物垃圾等, 根据不同种类垃圾在家中设置不同的垃圾桶。德国于1996实施《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 明确规定“污染者付费”、“生产者付费”。在法律监管方面, 刚开始警告提醒, 若没有及时纠正, 则会收到罚款单, 若是忽视警告, 清洁公司会换上大垃圾桶并且垃圾管理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额外的费用则会由附近居民分摊;在垃圾宣传工作方面, 方式多样, 一些产品上会将垃圾的拆解、清洗、分类的步骤详细描述, 便于指导垃圾分类的操作;德国进行垃圾费用征收, 产出与付费成正比, 从源头实现垃圾分类的减量化。

(二) 国内城市垃圾分类的概况

我国2000年选择北京、上海、广州等8个城市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4]。我国主要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在试点期间, 试点城市北京在政策方面施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提出“谁排放, 谁付费, 多排放, 多付费, 混合排放多付费, 分类排放少付费”原则[5]。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垃圾分类进程, 但由于政策的不完善性, 出现监督体系和奖惩体系的缺失、计量收取垃圾费用的拖沓以及“前分后混”的怪圈[6]。试点城市杭州实施实名制、垃圾不落地等垃圾分类管理模式, 相对其他试点城市是一个新的改革[7]。但杭州也以失败告终, 首先是公众垃圾分类意识极为欠缺, 公众自觉参与分类投放率低, 其次是政府在对于垃圾分类工作认识不足的情况下, 在垃圾分类过程中寻求速度和成果, 盲目引导。自2000年至今, 我国在垃圾分类的政策、技术、方法方面做出诸多努力, 然而, 垃圾分类仍然步履维艰, 直到今天, 大部分城市大街上, 社区里随处可见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仍只是摆设, 垃圾分类至今处于原地踏步的窘境。

通过国内外城市垃圾分类发展的介绍, 我们可以看到, 日本、德国之所以在垃圾分类方面做得十分成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极其细化的垃圾分类与垃圾桶分类;第二, 完善且严格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奖惩制度;第三, 丰富且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方法和渠道。这些都是我国在垃圾分类方面值得适当学习的有益经验。

三、调查概况

调查主要采用线上问卷和线下问卷调查以及访问的方式。本次调查主要分为四个模块:一是居民垃圾分类水平的高低;二是宣传主体及方式对居民认知因素的影响;三是垃圾清运收集的方式对居民分类意愿的影响;四是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监管的认可度。本次调查线上问卷152份, 线下问卷52份, 合计204份。其中男性占比43.63%, 女性占比56.37%;年龄分布上, 18岁以下、18到35岁、36到64岁、65及岁以上比重分别是15.2%、40.2%、36.27%、8.33%。职业分布上有学生、教师、医生、个体工商户等等, 年龄跨度较大, 职业分布较广, 可以代表整体情况。

(一) 居民自身垃圾分类认知水平低

当前居民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问卷对湾塘社区居民是否分清现有的垃圾分类方式进行调查, 结果发现, 有15.69%可以准确分类, 55.88%可以基本分类, 21.08%不太能分清, 7.35%的居民完全不了解垃圾分类方式 (见图1) 。关于垃圾分类这一做法, 高达79.9%的居民觉得有必要进行垃圾分类, 但当问及是否会提前做好垃圾分类时, 54.19%的则居民表示不会 (见图2) 。就调查的居民而言, 大多数居民对垃圾分类不了解且觉得麻烦, 虽然有较多居民觉得有必要进行垃圾分类,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 导致垃圾分类只是落实在口头上, 只有极少一部分居民愿意将生活垃圾分类再处理掉。而这种情况在我国其实十分常见。

(二) 宣传主体的有限性阻碍了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正确认知

调查显示, 居民通过不同的途径了解垃圾分类的相关信息, 其中电视占65.69%, 网络占56.86%, 宣传手册和宣传栏占68.14%, 其他占31.86%, 表示从未了解的占4.41% (见图3) 。在访问过程中发现宣传手册已经是几年前发放的, 宣传栏也早已没有垃圾分类知识的踪影, 而通过网络和电视了解垃圾分类的群体主要是学生。宣传主体宣传基调刻板化, 形式单一化无法引起居民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 更有甚者只是喊喊口号, 而没有实际行动, 不利于居民形成对垃圾分类的正确认知。

(三) 配套设施不完善, 不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进行

通过对社区垃圾桶设置的观察, 垃圾桶设置地点只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种垃圾桶, 有的地方甚至摆放了同样功能的垃圾桶, 垃圾桶配备极其的不完善, 硬件设施情况不容乐观。通过调查了解到67.49%的居民表示如果设置分类垃圾桶, 自己应该会主动进行垃圾分类。很多人将垃圾桶等设施的配备作为垃圾分类启动的信号, 因此, 硬件设施的完善对于公民垃圾分类的认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 缺少管理, 监管困难

实地调研中, 发现基本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对于居民垃圾分类的监督与管理。通过问卷调查, 有67%的居民表示没有见过任何监督, 但就“您觉得是否有必要对居民垃圾分类行为进行监督”的问题, 72.91%的居民表示有必要通过外部监管来帮助自己形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但通过对我市垃圾分类监管工作的了解, 即使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法规, 就城市垃圾分类作出相关规定, 但仍缺乏具体手段的设置, 特别是对于普遍存在的的随意倾倒垃圾, 仅仅通过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无法有效治理。法定执法手段的缺失, 导致了相关部门在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象时“束手无策”。监管制度的松懈甚至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执行力。

四、解决措施

(一) 实现宣传方式的多样性, 保证切实有效

居民对于传统的横幅、板报等宣传方式已经趋于麻木, 而通过网络等新兴媒体了解垃圾分类知识的多是学生, 并且多数人也不会去刻意关注垃圾分类方面的知识。所以新型的垃圾分类宣传很有必要,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日本, 改变宣传方式, 通过漫画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同时, “火车要想跑得快, 全靠车头带”, 政府应该起到“车头”的作用, 带领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 促进居民分类投放垃圾, 引导社会组织根据居民的需求设计社区项目, 如组织垃圾分类知识竞赛活动, 让居民边玩边学知识。另外, 通过调查发现学生对于垃圾分类更具责任意识。所以, 可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课程并鼓励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环保志愿活动, 组织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推广活动, 实现环保教育从娃娃抓起, 发挥学生带动家庭参与垃圾分类的作用。

(二) 完善配套设施设置

社区垃圾桶设置单一甚至设置相同, 不利于培养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 所以政府部门应当完善垃圾桶设置, 但不是一味地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或是有害垃圾桶,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干垃圾、湿垃圾等垃圾桶。不仅要实行垃圾桶分类, 还可以学习国内一些城市垃圾分类的成功经验, 例如设置智能垃圾桶, 将垃圾投放与支付宝、微信等平台合作, 实行有偿投放垃圾, 提升居民垃圾分类兴趣, 培养居民分类投放的习惯。

(三) 革新管理方式, 加快立法进度, 实行“强制+激励”模式

根据调查我们可以发现部分人对于垃圾分类监管持认同态度, 但是也有很多人垃圾分类意识很低, 即使设置分类垃圾桶, 在垃圾投放时也不会分类。由此看来, 现在亟需建立一个民主且严格的监督机制。

因此, 可以建立居民监督委员会, 组织热心居民参与到垃圾监督中来, 并建立完善灵活的规章制度;对于分类标准的制定可以借鉴日本对于扔垃圾的时间、地点、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 连扔一个塑料瓶也要有“三步走”标准;在法律法规的建设中, 适当地建立奖惩措施, 实现激励与强制的并存, 而强制也必须达到效果, 不能只是“雷声大, 雨点小”。

五、结语

垃圾分类主要是为了无害化的处理, 是为了减量化的清运和填埋, 更是为了资源化的利用, 把垃圾里面有用的、可再生的, 作为资源提取出来。垃圾分类做好了, 对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更是实现“美丽中国”的重要途径。本次调研通过对天长市湾塘社区居民垃圾分类认知影响因素的调查以及提出的措施希望可以对解决国内中小城市的垃圾问题起到些许借鉴作用。

摘要:中国城市垃圾处理起步很晚, 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进行, 而90年代以后, 中国城市垃圾处理才有了不断的提高。目前,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方式基本为混合收集, 垃圾分类收集率较低。本项目对天长市湾塘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意愿及影响因素调查, 结果显示居民垃圾分类认知水平普遍较低, 垃圾分类意愿受到宣传主体的有限性, 社区硬件设备的完善性、监督管理的强制性等因素的影响。本文提出针对性建议, 以更好的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关键词:垃圾分类,分类意愿,影响因素

参考文献

王树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研究[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2011.

杨俊杰.重庆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探索[D].重庆:重庆大学, 2017.

[3] 史向荣, 刘书军, 赵广森, 贾子利.日本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与处理方式及其借鉴意义[J].绿色科技, 2017 (16) :16-18.

[4] 王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管理中的政府行为优化研究[D].青岛:青岛大学, 2016.

[5] 岳丽鑫.我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收费问题研究[D].石家庄:河北经贸大学, 2012.

[6] 吕雅菲.北京市发展低碳经济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3.

[7] 陶祥生.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及对策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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