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2022-08-13

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镇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党委重要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工作,加大平时考核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工作实践中创新理念、理清思路,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督查、有实效,整体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特制定石龙镇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一、督查督办范围

1、重大部署。按照市县要求,镇党委、政府研究形成的决策、实施的重大部署,要求镇属站所和各村迅速组织实施的事项。

2、重点工作。镇党委、政府根据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进情况及临时性重要迎检接待工作。

3、重点工程。镇域内组织实施的各类重点项目工程及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建设任务,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的程序、进度和效果。

4、重要矛盾纠纷。涉及征地拆迁、机构改革、救灾扶贫、防旱抗汛、火灾等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及全镇范围内事关治安稳定的重特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理进度和效果。

二、督查方式

全镇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按照分级负责、分层督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即镇党委督查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督查站所人员,包村干部督查村。具体督查工作实行“月查、季评、年考”

制度。

1、月查:镇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站所和分管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及整改措施于每月25日前报主要领导阅示。

2、季评:镇党委、政府以一个季度为阶段时限,定期召开领导联席会议,按照月查及整改情况,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水平、工作失误、创新工作和按章理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季度评议、肯定成绩、指点不足、同促共效。

3、年考:镇党委、政府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对排名位于后三名的,对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和站所干部分别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三、督查反馈

镇党委、政府根据“月查、季评”督查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并根据《干部履职问责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篇: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学校重点工作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学校领导重要批示、学校重要工作的布置、会议重要决定等重点工作按计划实施。

二、范围

适用于学校领导的重要批示、行政办公会议重要事项及其它重要事项的督查与督办。

三、定义

工作督办:代表学校校分管领导督促、跟踪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向主要领导汇报、提出奖惩建议。

四、职责

1、纪委工作者代表负责重点工作的确认及督办结果的审核;此项工作纳入中层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的绩效考核中的重点工作。

2、纪委工作者负责督办事项的整理、组织相关部门跟进、向管理者汇报,提出处理建议报管理者;

3、责任部门:负责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承担相关责任;

4、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提出建议。

五、内容

1、纪检办公室负责将拟办的事项整理好,要求有明确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完成时间、检查人和要求等。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2、将督办工作交由承办部门并组织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3、责任部门应把工作进展情况如实汇报并承担相关责

任。

4、负责与责任单位做好工作总结并提出处理建议。

5、其它需要协助的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奖罚

1、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或工作不到位的,对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专项处理。

2、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按要求完成出色的,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重点工作奖励,特别突出的专项奖励。

第三篇:桓台县县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制度(精)

桓政协〔2011〕6号

关于印发 《县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镇办政协工作室、机关各工作室:

《县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制度》已经县政协十二届二十六次主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政协桓台县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县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制度

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内在需要,是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提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开展县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在全县提案工作中可起到典型带动和工作推动作用。根据《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桓台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督办提案的选择。县政协领导督办的提案,要注重选题,尽可能精选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努力办理可以办出成效的提案,并充分重视提案提出建议的可操作性,以之作为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

二、督办提案的确定。县政协各工作室按照县政协领导联系党政部门分工,从委员提案中精选出重点提案,由提案工作室汇总并确定督办领导,经请示主

2 席或分管副主席后,报主席会议研究确定。

三、督办提案的告知。县政协向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发文,告知其承办的重点提案及督办领导,督促提案的办理工作。

四、督办提案的形式。县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可采取协商座谈、专题调研、实地视察、调度办理情况、召开督办会议等方式进行。督办过程中除督办领导外,相关工作室和相关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涉及党委部门的,可邀请县委督查室负责同志参加;涉及政府部门的,可邀请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参加。

五、督办事项的协调。县政协各工作室要积极配合督办领导,强化服务,加强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督办计划,多联系、多沟通、多协商,协调到位、工作到位,确保督办工作的有效落实。

六、督办工作的要求。各督办领导负责督促所督办提案的办理工作,对在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要求;对办理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负责出面与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对承办不力、质量不高,或不按时完成办理任务的承办单位,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跟踪督办、促进落实。

七、督办提案意见的落实。督办领导要加强跟踪

3 重点提案办理的成果转化工作,抓好重点措施的落实,发挥提案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改进工作等方面应有的作用。

八、督办提案的反馈。县政协领导督办提案结束后,各工作室及时总结督办情况;提案工作室将每年的督办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总结报告。督办情况必要时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

九、督办提案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政协网站等新闻宣传媒体加大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协提案的社会影响。

主题词:提案 领导督办 工作制度

送:县大班子办公室,有关单位

发: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存档

桓台县政协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120份)

第四篇:某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制度

为了促进政协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实现主席、副主席督办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重点提案的标准。提案所反映的是某委、某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程、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

本年度的重点提案和往年未落实的重点提案均可列入督办内容。

二、重点提案的产生。由提案委员会从提案中遴选,并根据各位主席所分管工作的内容,拿出具体方案,经提案委员会议通过、主席会议审定后讨论实施。年内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三、督办工作的实施。督办工作由提案委员会具体实施,确定督办的重点提案,单独列表送某政府办公室。在督办前,提案委员会根据主席、副主席意见,与提案办理的主管部门和具体承办单位就督促提案的内容、形式进行协商,报请督办的主席、副主席审批后实施。商请某政府办公室向某政协主席会议通报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制度。

四、人员组成。参与督办的政协主席、副主席、提案者、提案委员会委员以及政府办分管同志、承办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具体承办单位的负责同志。

五、督办的形式。重点提案督办工作专题协商会,由提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主席、副主席召集。采取座谈、调查、视察等形式,听取承办单位或部门汇报办理情况,征求提案人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并与主管部门承办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根据情况邀请提案者,相关部门委员会委员和党派团体成员共同参与,共商解决办法。

六、督办目标。督促检查工作要讲求实效,注重落实,不可流于形式。对提案办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尽可能协商解决,对办理不力,办理质量不高的承办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必要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某委、某政府领导反映或向承办提案的主管部门通报,以促进提案所提问题的落实。

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督办活动通知新闻单位参加并以电视台、电台、报纸以及政协简报的形式予以报道,对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案人、提案办理案单位予以宣传、表彰。

八、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提案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篇:重点建设项目督办情况工作汇报

为更好地开展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工作,使镇党委、政府及时掌握项目的建设进度,发现好做法,总结新经验,解决难问题,确保各重点建设项目能按计划顺利完成,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之后,对污水管网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绿道项目建设等项目进行了形式为“每项目一志、每日一记、每周一报、每月一小结”的重点督办,现将督办一个半月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大部分的重点项目组能够根据实际的工作情况,完成相应的工作日志记录,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交至督办组。

(二)自4月中旬至5月底,督办的项目工作日志提交情况见附件1。

二、工作成效

(一)规范项目文件材料。通过每项目一志、每日一记、每周一报、每月一小结的工作要求,及时有效地促进了项目工作的开展和资料员对于项目的跟踪记录。同时,各个重点项目的资料文档也有了统一的规范,对项目自身的工作总结和材料整理都提供了便利,有利于将来保证本项目归档文件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该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掌握项目动态进展。通过工作日志方式,要求每个项目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记录好相应工作内容,积极地做好项目全程跟踪情况和项目推进开展情况,动态了解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领导反馈。每月进行一次项目工作月小结,对前一阶段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下一步计划安排,保证项目的有效推进。

(三)推动领导更加重视。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可以通过对工作日志的审阅,了解各个具体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取得的成绩进行肯定,并就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安排提出一些有助于项目推进的意见和建议,保证科学决策,提高各重点项目的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对于没有动工或者推进速度比较慢的项目,主管领导有了更直接的了解和掌握,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工作的开展。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个别项目工作组的项目日志内容较简单,没有详尽反映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有些项目没有经过分管领导审阅等。

下一步计划:

(一)继续推进“每项目一志、每日一记、每周一报、每月一小结”的工作要求,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和为决策服务原则,发挥督办作用;

(二)督促各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组负责领导,认真核实本组每期报送的项目进展情况和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并在报送的工作日志上签名确认,发现报送的进度和实际进度不符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通报后批评。

(三)对工作日志内容要求进一步规范细化,更好地反映项目进展情况,便于领导掌握和项目推进,以此促进我镇各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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