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规章制度范本

2023-03-14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培训机构规章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培训机构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培训机构)规章制度范本

学 校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安全培训组织管理制度

学校校长工作职责

一、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下,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学校培训质量。

二、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安排培训考核工作的任务,确保培训考核任务按时完成。

三、配合从事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各类人员,组织协调好与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培训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经常检查培训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五、审核培训考核工作财务收支情况和落实财务监督。

教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培训学校校长领导下,负责做好各类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主持培训考核组的日常工作。

二、根据上级要求,安排好各类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计划,并确保培训考核质量和安全。经常检查培训班教学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培训班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三、关心培训学员在培训班期间的生活,保证培训班教学任务正常进行。

四、审查培训班的财务收支情况,做到账目清楚。

五、及时向校长汇报教育培训的有关情况,听取校长对培训考核工作的要求,并及时抓落实。

培训班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经常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针对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提出的教学要求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授课老师。及时完成每期培训班的工作小结。

二、认真做好学员到课的考勤工作,每天分上、下午考勤,培训班结束后,做好学员的到课情况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位学员的考勤得分。及时收起学员的课外作业本,培训班结束后,按照学员课外作业完成情况得出课外作业完成分。

三、经常与授课老师保持联系,对授课老师提出教学中的要求,及时向学校校务处反映,以求得及时解决。

四、办班期间要求学员按规定填写各类表格,收齐照片,以便填发证件。

五、协助培训后勤组落实好学员培训期间的住宿、就餐等有关生活事宜和做好学员学习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培训班教员职责

一、授课教员应认真钻研、系统掌握所任课教材目的要求,制定好教学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

二、认真备课,授课内容要符合上级指定教材的要求。

三、按照教学进度,认真上好每堂课,讲究教学方法,保证达到规定教学的课时安排。

四、课堂教学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解决疑点,层次清楚,尤其要突出安全作业要求和安全生产知识;每次教学后,要布置一定的课后复习题。

五、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讲课,要提前告知,以便安排调剂。

六、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或学校教务处联系,并尽快给予解决。

培训教学计划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在每年11月中旬,通过联络和发函形式,同主管部门及园区、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或企业联系培训要求,并于12月底前统计、整理。次年1月上旬,办公室根据征求的培训要求,编制相应的培训教学计划,经校长和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实施。

二、教务处应根据培训教学计划及时分解月度培训教学计划,并根据所制定的培训计划内容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期培训开班呈报手续和通知,提前7天落实相应的教学组织安排和教师的落实。

三、任课老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在培训前5天,编制好教学大纲,经学校教务处审定后实施。

四、学校后勤部门应在教育培训实施前3天落实好教学设施和后勤生活安排。

五、办公室应及时对各部门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到位的,要及时整改。如果学校整体培训计划予以调整,应在5天前,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并作相应落实。

六、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果基层要求调整的,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并由教务处拟定相应调整计划,经校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落实。临时性的培训计划,由教务处编制,报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日常教学组织制度

一、教务处要根据培训教学计划编制相应的教学大纲。

二、培训班的日常活动管理实施班主任负责制。每期培训由班主任根据培训大纲要求落实并圆满完成培训教育任务。

三、班主任负责日常的教学实施和及时处理办理办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处理。每个培训班,可根据情况,设班长和若干学习小组。

四、培训学校除配备专职教师外,根据需要聘请必要的专业兼职教师,组成健全师资队伍,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和落实使用(专职或兼职教师均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师资证)。

五、班主任要经常深入课堂,听取学员的学习要求,掌握教学进度,了解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班的水平。

六、每期培训班开办前3天,班主任要与培训班学员所涉及相关的考核单位或考核负责人联系,确认落实好考核(包括实作与书面考试)衔接事宜。

七、教务处要在考试前2天准备好考试卷,班主任要落实好每期考试的取卷、监考、送卷等有关事项。

八、实操考试前3天,班主任要将培训考生名单及工作要求送考核单位或考核负责人。办班结束后5天内,班主任必须统计完成学员的培训考核情况和申报办理好证件,并通知到学员本人。 日常教学组织管理和质量保证制度

课程设置管理制度

一、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由学校教务处及时落实每月培训项目安排,并编制教学课堂设置表。

二、学校教务处,应根据当月培训项目,结合上级规定的教学时间要求及教材要求,制定相应课程设置安排表。课程设置安排表经校长审核同意后,由教务处准备相关教材;发至相应任课教师,以落实备课。

三、每期培训班课程设置确定后,原则上不予调整,若须调整应在培训班开班前3天及时告知教务处同意。

四、课程设置确定后,每期培训班必须严格按课程设置要求实施,切不可擅自更改教学时间或授课内容。

五、课程设置内容应明确培训项目的具体授课内容及时间安排。

六、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办公室应将课程设置安排表存档。 教员聘用、安排管理制度

一、兼职授课(实操指导)老师全部实行聘用制度。

二、所有应聘兼职教师均应在《滨海县沿海工业园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师登记表》上进行如实登记,附上具体师资证明及学历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经滨海县安监局审核盖章同意后方能聘用。

三、聘用对象为本县范围内经省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项目授课资格的兼职人员。

四、兼职教师聘用要作风正派,专业(技术)知识过硬,授课经验丰富,教学态度认真为基本条件。

五、兼职受聘老师与本单位签订聘书后,方可从事培训教学。

培训备课管理制度

一、担任每一门课程教学的专业或兼职教师,在上课之前必须首先备好课。严禁教师未备课就讲课。

二、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一堂课。备课必须按照所承担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备课须用专用备课簿,或备课打印资料。

三、学校教务处要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对备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改进,确保备课质量。

四、认可教师每次上课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并结合学员反馈意见,随时修改备课内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同一课程不同任课教师之间,应加强备课内容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的教学水平。

教案管理制度

一、教案指教学方案和教学案例,对搞好教学工作,关系重大,必须精心做好管理。

二、教学方案由学校组织相关教师及部门负责人,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讨论制订。

三、学校教学方案制定后,由学校教务处打印发至相关教师,作为教学要求和备课依据。

四、教学案例是教学过程成功经验的总结,应认真加以重视和管理。教学案例,由学校相应课程的任教教师在备课前,共同讨论形成,作为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借鉴。

五、要经常对教学案例进行剖析,不断总结,使案例质量不断提高。

六、学校教务处应定期汇集、整理归档相关教案,以作备查。

听课管理制度

一、为了交流讲课经验,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的讲课水平,培训学校实施听课制度。

二、学校原则上每门课程安排一次听课。每次由该课程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教师授课,学校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均参加听课。

三、安排听课的教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通知,参加听课教师应按时到场,并应认真做好听课笔记。

四、凡参加听课的教师必须遵守学校培训班制度,自始至终参加,不得擅自中途离开。

教材资料管理制度

一、培训班所使用的教材,均按省安监局的要求定点选购。

二、培训学校自编的教学资料,须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由有关执教教师编制,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用于教学。

三、教学教材(相关资料)由教务处组织采购并发放,每期培训结束后,教务处应留档备案。

四、购买资料及参考书籍,由教务处申请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购置和投入教学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等有关材料,由教务处拟定计划采购、使用和保管。

五、教学资料的借阅需经教务处主任统一签字,并按时收回和归档保管。

六、培训期间的教案及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要求等材料,应及时妥善处理和归档。

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教室采用本校教室和借用教室两种形式进行。借用教室应由学校与借用方联系协商。

二、根据每期培训学员的数量,由教务处提前一天落实好相应规模的教室。

三、教室必须做到课桌凳齐全,能满足学员学习的需要。

四、无论是本校教室或借用教室,在培训班教学安排期间,必须确保正常使用。

五、保证教室卫生、整洁,照明良好。

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一、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指定听课座位就坐。认真听讲,勤做笔记,按时完成作业。上课时,不得随意使用通讯工具,手机应予关闭;有问题要举手示意,不随便讲话。

二、学员应遵守培训班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请假半天由班主任同意,1天及以上者,须持单位证明,由学校教务处批准;若无故旷课1天以上、或无故缺课超过3次或经批准缺课2天以上,不得参加本次培训的考试。可视情况,转到下期学完同类课时,方可参加考试。

三、培训学员采用签到制度。学员到课情况,由班主任点名记载,上、下课前各签到一次。将到课、迟到、缺课情况记录在学员签到卡上,并作为评定考勤分的依据。若缺一次签到盖章,视为半天未到课,按规定扣5分,累计扣分减理论和实务考核未达到60分,视为考试不及格,应重新按课时补课。学员补课考试再不合格的,应重新参加下期培训学习。直至考核合格,方可发证。

四、学员要讲文明,有礼貌,做到尊敬老师,团结同志,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五、服从培训班安排,若有不同意见,先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不能处理时,可向培训学校教务处反映。学员一经违反培训学校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取消培训资格。

六、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监考老师劝告无效者。监考老师有权取消其继续考试的资格,并报学校教务处处理。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应做好学校培训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认真负责学校档案材料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编册、归档和保管。

二、每期培训结束后,办公室应及时完善和整理好培训班学员的考核档案的建立和编制。收集档案的内容:①培训通知;②培训人员登记表;③培训人员签到簿;④培训考核申请表;⑤试卷;⑥成绩表等。收集培训档案,采用分类整理,按档案内容顺序排列,经过校对准确,装订成册,归档。

三、财务结清、完善和整理好财务管理档案。

四、档案柜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放置在通风、干燥场合,防止档案材料丢失、损坏和霉变。

五、建立档案材料的借阅登记制度。凡需借档案材料,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及时予以回收。

六、学校档案材料,分长期和短期两类保存。财务及人事档案为长期保存(一般为十五年以上),其它业务性档案材料保存期为三年。到期的档案材料需销毁的,需办理审批手续。

教学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和实操规程

教学仪器、设备、材料使用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建档。如工作需要,有关人员可从办公室备案的仪器设备复印件查阅,阅后应及时归还。

二、教学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贵重仪器设备由专人使用,不准随便拆装或搬迁;使用时要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使用,待故障排除后才能继续使用。

三、仪器设备每次(天)使用后,必须进行清理,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对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在仪器设备使用卡上如实登记,保证仪器设备随时处于适用状态。

四、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如确需外借应请示领导同意,并办理书面借用手续。归还时,应严格审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如有缺损,由借用人负责修复,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由借用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实际操作考试前的准备和场所的安全管理

一、学校应建立一支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员队伍。

二、实作考试每个工种的考核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1人为实考指导,2个人为实考记分和现场管理。

三、确认每一位考生的实作考试工种和错作项目。在考生实际操作考核之前,指导老师要对考试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向考生交代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考生实作考试,须在知道老师确认现场安全无误后进行,严格禁止盲目操作。

四、实际操作考试要逐个进行。考核员应随时关注考生在操作中的作业动作,遇到可能会引发伤害事故的紧急情况,应果断停止实考,以防发生意外。

五、考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不规范的动作,现场知道老师在扣除考核分的同时,须及时加以纠正,并指明正确的操作要领;凡考生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取消本次实作考试资格。

六、参加实考的考生和指导老师,都必须按考核工种规定要求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考生正确穿戴。

七、汇总实考过程。一旦发生事故,要以最快速度分别报告学校和场地所在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八、考核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公正监考、评分,不得漏记,不得未经考核就给评分,要对考核结果负责。

安全培训质量、信息反馈和监督管理制度

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卷管理。①考卷统一由主管部门制定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由教务处按课程内容出卷;②考卷由专人装订、封卷,并要有专人保管;③考卷必须严格保密,若考卷内容有泄密现象,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考试监考守则。①每个考场必须有两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②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向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先宣布考场纪律及规则。考试开始铃响后,在考生面前当场拆封、发卷;③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或图样不清之处提出疑问时,应予当众解答;④监考人员必须查对核实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证件;⑤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得谈笑,不得阅读书报,不得把试卷传出考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⑥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考试时间一到,立即收起试卷(未用的空白卷要打上“空白”印章),当场封好试卷,填写相应表格后,交考务办公室;⑦监考人员有权制止与本考场无关人员进入考场,考场内发生问题时,应立即与考务办公室联系,及时解决;⑧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场纪律,监考人员若有营私舞弊失职行为者,要认真追求责任。

三、考试考场纪律。①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两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无两证或迟到半小时者不予入场。②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进入考场,已带入的要集中放在讲台上。③考场内不得使用通讯工具,要将手机关闭;④进入考场后,必须保持考场的安静和卫生,不得喧哗、吸烟等;⑤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得交头接耳,相互交谈,传递纸条,如发现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⑥提前交卷的学生,必须立即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周边议论试卷;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笔、交卷,退出考场。

四、阅评试卷和补考管理制度。①考试的评分、登记工作必须在指定场所和规定时间内进行;②评分必须按照评分规定标准进行,禁止按个人意图或未经确认的标准进行评分;③考试成绩一经确认,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更改考核结果;④经评分确认后的各类试卷、标准答案由教务处负责封存备查,保存期为一年;⑤补考由学员提出申请,由教务处批准同意;⑥理论考试和实作考试中一门不合格者,可在三个月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及二门均不合格者,须半年后重新培训考核。

发证管理制度

一、认真组织好证件的发放、编号、统计及报送备案工作。严格证件发放过程,杜绝错发、滥发的现象,所有证件的发放应履行相应的签字手续。

二、证件应由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务、单位类型、有效期限、证件编号、发证时间和发证机关等内容组成,并贴有持证人近期照片,加盖发证机关印章和相应钢印。

三、凡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安全资格证书。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不得发证。

四、各类安全培训资格证件实行年审制度。发件中应当载明年审时间和要求,持证人应当按照发证机关的规定进行年审。年审合格的,证件可继续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收回或者注销。注销的或者逾期年审的证件不得继续使用。

五、持证人应当妥善保管好安全培训资格证件,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或者损毁的,应当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由发证机关登报声明作废。需要补发证件的,应及时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六、各类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实行换证制度,持证人应严格遵守各类安全培训资格证书换证规定,凡逾期不参加考核换证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办,并予注销。

教学质量监督、信息反馈和评议制度

一、对每一授课老师的教学过程不定时的安排若干人员听课,以便随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向授课老师提出改进意见。

二、办班过程中经常征询学员在教学方式、内容、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并适时反馈给相关授课老师。

三、采用《培训教学质量信息反馈表》的形式,以抽样问卷的方法,书面征集部分学员对授课老师在讲课质量、要求、问题、评价等信息。

四、采用表格形式,征求各镇(街道)安监中队、有关部门对办班要求和质量评议的信息,并集合办班人员到课情况,及时反馈到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

五、经过收集信息、分人分类汇总,整理归档。

六、收集情况后,要及时反馈给授课老师。并要求授课老师及时修订教学方法及内容。

培训信息管理制度

一、培训通知、教学课程表、培训学员名单汇总、书面培训计划、理论考试试卷等培训资料均应输入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通过互联网方式,加强与其他有关单位培训信息交流。

三、定时整理相关资料,做到各类培训信息清楚、完整,查阅方便。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一、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物价收费规定和本单位的财务制度。

二、经费使用本着精打细算、统筹安排、从严控制、合理开支的原则,保障正常工作需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各类费用报销严格按“一支笔”原则进行审批,对每一笔费用做到报销有据,并在票据背后注明用途、经办人签字、注明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财务审核后,由单位负责人审批方可支付。

四、经费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对每一笔费用,财会人员应登记入账,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并做好相应的会计档案工作。

培训后勤、安全管理制度

一、就餐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培训管理人员对学员就餐的定点食堂,应加强监督,督促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严把食品采购、储存和食具清洗消毒关,确保学员就餐安全。

二、宿舍(借用培训基地)管理制度。①宿舍是学员在培训期间生活、学习、休息和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宿舍管理的好坏优劣,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员的身心健康;②宿舍区的环境安静、整洁、优美、安全文明,同时尽量做到绿化、净化、美化;③宿舍内应保持门窗完好,墙壁洁净,地面整洁,空气新鲜;④宿舍内的一切物品按规范放置有序,严禁携带、存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三、安全保卫管理制度。①学校全体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第一的思想;②重点部位要有防盗门、防护窗及防火设施;③下班时,各处室要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及办公设施电源,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④重要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以防失窃;⑤落实专门保管人员,切实担负起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保卫学校安全。

第二篇:劳动规章制度范本范本

杭州浩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劳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2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3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4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5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19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0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2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2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23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4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6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7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1:40,下午12:40~17:00

第28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

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0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32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33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34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5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36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37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38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39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0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第41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三篇:培训机构教师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

(小学、初中、高中一对一)按约定取得50元、60元、80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 (小学、初中小班教学)按约定取得50元、60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

周一到周五的托管班工资方案:以月为单位,每月基本工资300元,另外每位同学60元(第一个月每位老师限带10人,从第二个月起按个人教学能力增加学生人数)

注明:

1、每次课两个小时。

2、小学生期中或期末考试每位同学达到90分以上者,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2元(一对一学生增加5元)初中生达到A线者每次课增加3元课时费,个别学生另作要求。

3、托管班的学生下个月续费者奖励5元/每人,流失一个罚款20元。

4、工作满一年者每个月基本工资增加一百。

5、小班学生以六个为基准,学生每多出一个人,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5元。特别情况另行通知,达到双方意见统一。

6、学生试课成功,在交费的第一时间将奖励该老师50元/人。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每周四晚上之前将本周末上课内容发送给甲方);按时到岗、认真上课;保证每次课时(45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等。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 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 若乙方在试讲和授课期间,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学生及家长达成协议带走甲方资源,经证实,乙方给予甲方500元课时费的违约金或甲方在乙方课时费中扣除。

2.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第四篇: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目录

总则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劳动合同管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劳动安全卫通过与劳动保护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奖励与惩罚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宿舍与食堂管理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______有限公司;员工是指____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佥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和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入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重视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 ,以员工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入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 6个月不满一,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 三 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广西,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人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支付员工 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1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合同,但可以依据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 在符合计划生育有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务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2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不12超过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12超过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 四 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

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3春节天、五一3天、国庆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一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10增加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俦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38条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 五 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偢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支使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1年内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10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1年内累计超过6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5年及5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人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雪花膏下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住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 六 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可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人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人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人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即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磕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五篇: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管理大纲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

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品质部各职位工作职责下一篇:培训课程总结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