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项目评估论文

2022-04-26

要写好一篇逻辑清晰的论文,离不开文献资料的查阅,小编为大家找来了《社会工作项目评估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近年来,社会管理的创新步伐愈发加速,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政府将许多社会服务移给符合资质的社会组织去提供,因为项目的立项到落地再到结案之间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有关资源的输送势必会带来对服务成效的质疑,社会上对验证服务成效的呼声越来越高,随之兴起的便是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的浪潮,社会服务项目评估就是企图通过评估的方式向社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社会工作项目评估论文 篇1:

浅议公益服务项目评估中的若干问题

[摘 要]如今社会进入到全面转型时期,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对于社会文化保障方面的扶持也在不断深入。公益创投中,政府往往作为购买方,意在加强社会服务,提升居民幸福感。项目评估用于检验项目是否服务到位,是否有所成效,同时也是对财政投入的一种交代。但是,在实务工作中,项目评估往往还是流于表面和形式。本文意在说明项目评估的重要性,探讨在公益项目运行的各个阶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公益项目 项目评估 问题

之所以说项目评估是公益项目整个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主要是因为:①目前的社会公益项目主要由政府投资购买,服务机构为了争取有限资源,同时为了向资助者交代,证明项目进行确有其成效,项目评估作为一种成效检查尺度是必不可少的。②对项目进行评估有利于实施方机构的内部监察。同时,若项目在过程中出现问题,也能公平追究责任。③项目评估的结果将有助于项目策划者分析项目的社会效益,理清项目将来的发展方向[1]。 做好项目评估也能抵御目前实务社工所面对的一些压力。压力主要来源于:一方面,如今是一个问责的社会,社会工作频频被质疑是否有其成效;另一方面,近几年,社工岗位人员流失严重,社工群体缺乏成就感和社会肯定。若项目评估进行得科学严谨,那么社工项目将置于科学评估检验之下,从而也具有了社会信服力,同时,伴随着社会认同感的提升,社工群体也会进一步感觉到他们做的确实是一份有价值的工作,增加自我认同感。

综上,做好项目评估无疑是具有关键意义的。但在目前的一些实际操作中,项目评估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项目评估按时间因素来区分,主要分为事前评估、过程评估及事后结果评估。本文将顺着项目评估进行的时间顺序,具体分析公益服务项目评估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一、事前评估中的问题

事前评估作为评估的三个阶段中最开始的一步,它的实际意义可以概括为基础的奠基和判断的工作。事前评估是在服务计划形成后,实际项目开始前的评估工作。它的主要作用为判断公益项目是否有进行的需要,是否可行,进行项目的团队是否有相应的素质和技巧,以及检验项目计划是否合理。

首先,一个项目要做得有意义和价值必须顺应市场和社会的需要,同时必须在社会中有其相当数量的受众。需求评估是事前评估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需求评估的评估主体主要为项目实施方和项目评估方。就目前公益项目的实施情况上来看,主要是项目的实施方即实施项目的团队在做这件事,项目实施团队通过市场调查的反馈,或者是针对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问题设计项目服务于相应的受助人群。但是,项目实施方主要是以机构为单位,机构团队中的成员数量有限,并且他们的社会调查渠道也相对较为狭隘,很有可能出现以点概面的情况,如可能他们身边发生的两三个个例,会被项目实施团队误解成一个社会性质的问题,基于这样的情况,他们写出的项目计划书也是不具有实际价值的,毕竟公益服务项目和个案工作不一样。所以就需求评估而言,只有项目实施方自我评估和探究是完全不够的,更加科学和务实的进行项目的需求评估,需要“双管齐下”,即需要评估的两个主体:项目实施方和评估方。评估方对于项目的需求评估做得还远远不够,项目计划书详实、创新固然是一个好的项目计划的基础,但是项目被社会切实地需要,才是它的核心和意义所在。

缺乏需求评估的评估方同时也会出现这样极端的情况:项目实施机构一味“猎奇”,在项目计划书中下足了“苦工”,让项目计划看上去十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从而项目评估机构很容易被这样的“亮点项目”所吸引,然而究其实际意义和价值,却和项目“华丽的外表”大大成了反比,并且有的新兴的社工机构不具备相应有经验和实际技巧的理事人员掌舵,自身根本无法进行科学的需求评估,或者还有一些心术不正之人纯粹为了从公益创投项目中捞取利益,一旦项目获得了通过开始实施,他们便不再理会整个项目的成长运转,只在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检查时做足噱头,如不细查,项目便轻易获得了通过。无疑,这样的“花架子”项目是无益于整个公益创投的,甚至可以说是贻害无穷的,因为若长此以往,公益项目的实际效用会被大众所质疑,同时政府也感觉此项购买成了资源的浪费,于是便会产生对整个社工组织的不信任感。公益服务项目要做到真正意义上被大众所接纳,全方位地做好事前的需求评估是不可或缺的。

目前社工行业在不断地兴起和壮大,然而社工人才的培养却不是短时间内可以训练而成的,不少新兴的公益服务机构仍然缺乏专业的理事人员进行指导和辅助。就目前的一些项目评估过程来看,人员资质评估做得还远远不够。机构内部有条不紊地运转、机构工作合理的安排是一个项目能否成功、有效进行的基础人力因素所在。同时,一个机构的责信评估也是目前在项目的事前评估中给予关注度不够的。一个机构的责信,主要是指机构应保持服务和活动与机构使命和宗旨相一致,绝不能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项目评估方在进行事前评估时,不仅应当注意到项目计划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也应关注承担项目活动机构的理事和機构价值宗旨。比如说一个机构致力于老年人的关怀服务,但又要开展对青少年的项目服务,此时,评估方便需要加强对机构能力的考量,检验这个机构是否有足够的实力来承担一个全新的项目进程。近几年不断涌现出一些新的公益机构,同时政府鼓励公益创新,这本是好事,但是部分机构一味投眼于创新,忽略了机构本身的价值和领域,导致承担的项目和机构服务宗旨无法对应,无法体现出机构的专业性,导致机构人员在做一些从未接触过的事,这样难免会出现力不从心的情况,从而服务效果也会大打折扣了。机构承担项目的历史记录也应该被评估方加以考量,项目服务需要对服务对象负责,对资金提供机构负责,也需要对整个社会负起责任。公益创投每年中标的项目数量有限,除了考虑到鼓励培养更多的新人机构,让他们不断地累积实际经验之外,“历史优良”的王牌机构也应该更多地被委以重任。

二、过程评估中的问题

项目评估是一种研究目的,而非任何特点的研究方法,目的是评估及改善社会和人群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满足他们的需求。过程评估是项目评估中举足轻重的一个部分,也往往是评估方最为看重的一个部分。简单来说,过程评估主要是评估方检查服务机构的各项台账,台账即服务进行过程中的各项记录数据,包括服务照片、活动记录文字、活动小结、服务机构计划执行情况及财务台账等[2]。这是一种最为直观和最基本的检查方法,同样也是评估中绝对不可或缺的一项评估手段。通过台账检查,评估方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到项目的完成情况,同时最为关键的是,台账同时也相当于“证据”的存在,用于检查项目是否真实地进行。

但是就过程评估中的台账检查,暴露的问题很多。首先,基本上所有的项目都以月为一个时间区间进行项目活动,台账的检查主要出现在项目进行的中期以及项目结项时。这时,补台账的情况出现的非常多,部分机构为了应付检查,用几天的时间补清之前好几个月的台账,这本来也无可厚非,只能说这个项目负责人不太注意跟进项目来进行台账整理。这里所说的问题是,不少机构在补台账时,在几个活动记录中同时套用一个项目活动的照片,或者把一个活动拆成几个活动来写,或者是召集受助对象针对某个活动进行照片补拍,而没有采取真正实质性的项目活动。这几乎很难从书面中检查出来,同时受助者往往也会配合这样的行动,因为受助者在心理上往往觉得自己无偿地获得了他人的帮助,只要活动基本是有开展的,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但是这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购买的质量,对于项目进行和发展也是非常不利的。

检查台账是一项基本的评估手段,也是目前执行最为广泛的一项评估手段。补台账,台账作假情况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也归咎于目前评估手段的过于单一。针对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服务项目采取通用的评估手段,无疑在概念上肯定是会出现漏洞的,会出现“及时完成活动就是有效果”的悖论思维,从而评估手段的有效性也会大打折扣。

随着项目评估的逐渐趋于成熟,评估方也逐渐察觉到了仅以期中、期末的台账检查來评估一个项目是远远不够的。第三方评估,即同行评议制度如今几乎应用于所有的社工服务项目。同行评议是同行的集体评议,而不是一项个人决策,因而具有一定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同行之间有共同的范式、是非标准和道德要求,因而有共同语言,容易裁决是非。同行评议有自我反馈和自我调节的作用,但是这项评估手段出现的最大问题是:这是一种人为的评定,所以不客观的因素会比较多,很多同行机构在进行评估监督时,往往会出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因为机构的数量有限,同行评议的机构私下可能是相熟的,甚至他们还有活动方面的合作,所以同行评议给的评价往往会颇高,因为碍于情面的问题,无法客观地指出项目进程中的纰漏和问题,第三方评估从而也失去了原有的价值和意义。

三、结果评估中出现的问题

说到结果评估,简单通俗地来讲,就是对于一个项目结束后是否有其价值和效用进行一个最终的评定[3]。项目是给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和满足他们的需要的,所以满意度调查评估在结果评估中举足轻重。如果案主对一种服务项目感到满意,他们就会更愿意参与到项目的活动中来,也会更加坚持听取项目的指导建议,进而体验到项目的积极效益。项目活动简单来说是服务人员和受服务人员互动沟通,检验一个项目做得有没有成效,那么最有发言权的也是受服务人员。

就目前的项目评估实际操作而言,满意度调查评估主要是邀请被服务人员填写满意度调查表。然而,就满意度调查表的统计结果来判定一个项目的好坏,是有局限的,甚至可以说是有偏差的,个中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满意度调查表不够“专门性”

机构是否能得到可靠的、包括不同层次的客户满意度答复呢?这里举一个例子,以助残项目为例。就某市盲人协会而言,盲人一般分为全盲人和半盲人,半盲人群占到了绝大多数,并且这些人的年龄在45~65岁之间,基本可以完成书面的调查问卷。但是对超过65岁的老人进行书面问卷基本是不合实际的。同时,问卷中很多的书面性和专业性用语,受服务对象们往往无法很好地理解,很多时候也就随便应答了,若这样任务式的问卷调查评估盲目地进行,无疑对于项目的成效评估是毫无用处的。 目前满意度评估的评估方式和途径较为单一,基本都是填写满意度表格,同时满意度调查表格设计也缺乏新意,对于不同类型的服务项目,往往满意度调查时都采用通用的问题,这样往往只能了解到整个项目成效的皮毛,而无法真正了解到受助对象对于项目的客观心声评价。其实满意度评估的方式可以以更加丰富多彩的形式来展开,比如说对于残障人群的服务项目可以采用访谈录音的形式,更好更全面地了解项目在他们心中的评价。

(二)涉及的“人情”过多

满意度调查表力求对受助者的知觉性进行测量,用受助者的主观感受来评估服务方案的效能。然而,就目前来看,受助者感受到自己受到了他人无偿的服务,心存感激,认为项目就算做得差一点,但也是别人的一片好心,不能对于项目有过多的诟病。他们往往没有了解到自己作为项目评估的一个决策方,应该摆正自己的态度,为了政府购买和社会资源利用有其价值,应该客观、公正地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感受,从而促进项目改进,使得服务项目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此外,在项目结项进行结果评估时,缺乏测量规范也是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到底什么样的项目才能称之为一个有成效的好项目呢?是上级领导专家评估肯定,还是第三方研究人员肯定,又或者是由详细的项目财务报告和项目效果报告来说了算呢?这很难说,一个项目做得好,需要方方面面的肯定。

然而,目前很多项目服务方对于自己项目的结果评估感到委屈,明明是花费了相当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做的一个项目,可是得到的评估结果却和当初预计的成果相差甚远。并且他们若对于专家评议感到不满,却无处申诉,这是一

个需要长期调和和解决的问题,结果评估的测量规范应该定量测量和感性评估兼顾,设计给予一套灵活、变通的评估方式办法,同时,被评估方也应该拥有话语权,使得结果评估不被蛮横地“专断”。

项目评估工作是一项人为的评定,它不像科学研究那样可以用具体的工具丈量来评估其准确度和正确性,做好社会公益项目的评估需要不断累积经验,这样评估中的问题也会逐步地淡化和解决。

参考文献

[1]邓国胜.中国公益项目评估的兴起及其问题[J].学会, 2009(11):7-9,27.

[2]马辉.公益类项目设计浅谈[J].社会工作(上半月), 2010(9):14-16.

[3]刘选国.学习和借鉴:补上中国公益项目评估短板[J].2013(3):35-36.

作者:余庆洋

社会工作项目评估论文 篇2:

社会工作服务第三方评估的困境与解决对策

摘 要:近年来,社会管理的创新步伐愈发加速,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政府将许多社会服务移给符合资质的社会组织去提供,因为项目的立项到落地再到结案之间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有关资源的输送势必会带来对服务成效的质疑,社会上对验证服务成效的呼声越来越高,随之兴起的便是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的浪潮,社会服务项目评估就是企图通过评估的方式向社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而第三方评估机构以专业和科学的评估方法与体系,独立地对社会服务项目进行评估,目的是为了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但其运行仍存在诸多方面的阻扰。笔者希望梳理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困境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促进其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社会工作;项目评估;服务成效;第三方评估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政社关系的调整,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互动频繁,加之社会大众因为社会急速变迁产生了很多新的需求,因此由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承接来为公众提供帮助的社会工作服务地位日渐提高,人们也逐渐地接受这种非政府性质的社会组织所带来的益处和帮助。那社会工作服务能否真正帮助困境人群?服务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所帮助?服务能否增强服务对象的社会功能?服务能否促进社工机构的发展等问题。此外,由于一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有作为资方的政府、作为供方的社工机构以及作为需方的服务对象,以及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提供社会资源的其他社会团体、热心人士等,大家都普遍关注一个问题,即当资源链接成功后服务成效是否有达到预期?因此,不难看出评估是检验服务的一个有效的手段。另一个方面,何谓第三方?第三方评估为何如此重要?第三方是指与另外的两方是不同的,即与第一方是被评估的对象和第二方服务对象或者服务使用者均没有交叉重合的方面,因此也被称为“独立第三方”。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又称社会评估,主要是指公民个人、社会团体、社会舆论机构、中介评估机构等通过一定程序和途径,采取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正是或者非正式地评估社会组织的绩效。根据现有的评估体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评估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分量,其评估结果和意见对社工服务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因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所组成的评估专家都是在社会服务或相关领域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待问题的判断往往是一针见血。同时作为一种外部制衡力量,第三方评估具有客观和公正的优势。但是这样专业的机构其在运行和评估过程中也是存在一定的阻碍的,导致其专业行业内认可度高,但社会接受度偏低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阻碍从而真正起到“以评促建”的作用仍需要我们不断探究。

二、第三方评估社工服务的现存困境

(一)第三方评估缺乏合法性

笔者认为合法性通俗来说是法律对某一行为或事物的认可度或承认度,比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讨论的合法行为与不合法行为就是法律对该行为有无给予认可,认可的称之为“合法行为”,反之为给予认可的称之为“不合法行为”。同样地,“第三方评估”实则也是一种行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里并没有涵盖关于“第三方评估”的内容。虽然我国在社会服务领域方面在全面推进第三方评估,但是第三方评估的法律地位以及具体的实践机制并不明晰。也就是说既没有给予认可也未给予不认可,这就使得第三方评估陷入一个困境,变成一种更多的是行业专家学者或者资深的社会工作者所推崇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因此也就无法获得社会大众更为广泛的接受程度,因此第三方评估的作用和意义价值显得有些薄弱。除了法律层面的合法性意外,也有研究指出第三方评估还缺乏社会合法性,原因是由于文化价值、行为习惯等因素而导致的。笔者认为和我国社会长期的等级考核方式有关系,无论是学生时代的学业水平测试、还是工作以后的绩效考核,往往都是一种以上自下的程序,即由老师和工作部门主管对考核负责,这些人在此中是权威的代表,长期以来就形成了思维惯性,认为除了权威代表以外的人的评估结果和意见都是无意义的。将此投射到对社会服务的评估中,人们很自然而然地就认为是应该由政府部门来承担,而不是由与政府部门毫无隶属关系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即便是第三方评估机构是由此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资深的社会工作者等有丰富经验的人所组成的团体。这种思维惯性让我们在看到第三方机构给出评估意见前就先入为主地认为是可以忽略的,无法正视其重要性和专业性,心理上排斥了第三方评估,进而导致社会合法性缺乏。

(二)评估流程过于僵硬单一

当一个第三方评估承接了社工站的评估任务时,常常采取的流程是社工站提交自评报告、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队伍实地考察、撰写评估报告等,总的来说是属于“事后评估”。事后评估有利于看到一项社会服务的最终成效,但是,因为社会服务的对象是人,而人的需求和困难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而如果只采取事后评估,那评估就处于被动的位置,无法很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具体体现在未能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指出问题,并且给予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导致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的浪费。除了评估时效上较为滞后,评估流程僵硬单一还表现为当第三方评估团队实地考察社工服务站时,规定动作更多的是参观社工服务站的场地和基础设施、听取项目主管或负责人陈述项目基本情况、专家查阅评估材料以及向居委、街道或者个别居民等社工服務站的合作方做简单的调查访问。因而现有的评估指标体系需要很详细的支撑材料,进而催生出“干得好不如写得好”的工作风气,相继地人为美化项目成效、夸大服务规模以及服务对象数据造假等不良问题都衍生出来了,在这种背景下如果第三方评估专家仍然只重视审阅为了评估而拟写的自评报告,而没有深入调查服务对象的实际改变情况,仅凭社工站的“一面之词”,很难衡量服务对困境人群的帮助,因此服务成效也缺乏公信力。

(三)第三方评估信息不公开

目前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部门能将评估信息公开的,无论是自身机构还是最终对评估对象的评估报告都是极少的,更多是公示是结果和简短的评价而非详细的评估材料,这样除了服务购买方、参评方及评估方以外的社会公众难以对评估的结果进行考证,因为信息的不公开,使得评估行为和结果更多时候像是一种“自说自话”的游戏,而且服务购买方以及参评方参加评估的初衷也是借此机会向社会做出一个交代,无论是资金的使用还是人员的调配,社会服务都有按照服务协议落到实处,但是缺乏评估材料的公开,就令评估结果有点站不住脚,尽管我们相信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性以及政府的权威性。

三、解决对策

(一)构建合法性机制

笔者认为合法性机制包括法律机制以及制度机制。针对目前我国在对第三方评估机构法律规制的空白情况,构建一个相对完善且合理的法律法规是十分有必要的,一方面能够约束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所作所为,保证在一个合乎法律的框架内开展评估,会增加第三方评估的规范性,也会使得评估结果更有信服力。在制度规制方面,更多的是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内部的制度规范,主要包括与购买服务方之间的关系、评估人员的组建原则、评估流程以及评估指标体系这四个方面。与购买服务方之间的关系需要有个十分清晰的界定,因为虽然作为出资方,第三方评估机构理应考虑到购买服务方的实际需求,包括评估的重点、评估的细致程度等,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更应该秉持着专业和公正的精神去看待一个社会组织或者项目的运营,用专业的眼光去甄别优势与劣势,这样才能发挥评估机构的作用和价值,也是令评估机构能继续运作,更是有效促进社会组织成长进步的方法,使只能提供品质更优、需求更切合的社会服务。评估人员的组建原则主要是考虑到评估是一项十分专业的活动,为了更好地保证其专业性,因而需要一支经验丰富、价值观明确的人员队伍,有了专家才能事半功倍,犀利且准确地指明社会服务到底有没有必要开展、对服务对象有没有帮助、帮助的程度有多大以及问题和改进的方向,不至于浪费社会资源,更加不会因为不专业而评估资源有所浪费。

(二)多样化评估形式

除了上述的常规评估流程和形式外,不妨可以设计出更多样化的评估形式,令第三方评估行为灵活起来,增加行为的弹性以看到服务项目的更多面。因为服务进行中服务对象是不断发生正向或负向改变的,如果评估专家可以在服务进行过程中采取参与观察的形式在一旁评估,有利于更准确把握一项服务的产出和质量,此时服务对象对于服务的主观感受也会更强烈一些,对提供的信息也更真实,对评估专家的评估是有帮助的,但是另一方面,虽然评估专家在项目进行中进行评估资料的收集,但是考虑到人力资源、资金以及服务对象的意愿,还需要慎重考虑后有选择地进行参与。

(三)社会化评估

以往学者们解决信息不公开的方法更倾向于将评估材料在各种平台上进行一个公示,例如網站、微信公众号等等,尽管这是一个可行的方法,但只是“事后评估”的一个查证,依然无法发挥对评估过程的影响作用,特别是在对社工站的宣传和知晓度方面的评估,仅仅评估接受过社工提供服务的人难免会导致分值过高,可是社区的其他居民并不知晓社工站,影响该指标的可信度。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以及最大可能地将社工站的真实情况公之于众,可以开拓一个新的评估形式——社会化评估。社会化评估就是除了购买服务方、评估方及参评机构以外,再为社会公众建立一个可以让他们参与进来的一种新型评估方式,这个方法可以用来弥补信息不公开的不足,但又可以起到比仅仅公开评估材料的公示方法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程燕林.如何保证第三方评估的独立性[J].中国科技论坛,2017(07):14-18.

[2]赵环,徐选国,杨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第三方评估:社会动因、经验反思与路径选择[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0):147-154.

[3]李春,王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过程中的第三方评估制度探讨[J].中国行政管理,2014(12):38-42.

[4]潘旦,向德彩.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建设研究[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8(01):16-22+43.

作者:江金慧

社会工作项目评估论文 篇3:

如何做好社会服务项目绩效评估

一、社会服务项目评估的原则与主体

项目评估原则主要有:

1.客观性原则。在社会服务项目服务过程中,评估方要始终坚持以客现事实为依据,准确反映社会服务项目在投入、运作、产出以及具体成效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在把握客观性原则时,一方面要注重对执行机构提供的项目材料、活动照片、视频音频进行准确鉴别与分析,另一方面也要把握服务对象、其他利益相关方对于项目执行过程与结果的基本态度,最大限度地尊重事实,减少评估的主观性与评估者的个人感情色彩。

2.专业性原则。评估方要注重考察社会服务项目专业性的把握,科学、合理地引入社会工作、项目管理的专业知识,特别是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论、方法与技术的实际应用。

3.系统性原则。在评估时要针对性地通过层次化结构选择合理的评估指标,进行结构化分类,要确定好不同评估指标权重得分,全面、综合地反映出服务项目的整体情况。在评估时既要注重对项目完成情况、服务满意度、项目财务做出评估,也将组织能力、组织团队、项目管理等纳入到评估内容中。

4.可操作性原则。在评估过程中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注重对项目完成指标的具体化操作,做到测量指标简单易行,统计过程与结果呈现直观、清晰,便于具体执行。

涉及到的评估主体有:

1.评估组织者。社会服务项目评估的组织者一般可为项目购买方,负责确定评估方式和评估执行方,落实评估经费,统筹评估相关事宜。

2.評估执行方。对于项目评估方的具体实施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由专业评估机构按照项目购买方要求组建专业团队;另一种是由项目购买方自行组建评估团队,自行组建项目评估团队应该满足一定的评估专业要求。

二、社会服务项目评估的流程

一般情况下,社会服务项目评估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制定评估方案。项目评估执行方应该根据项目购买方要求,制定具体的项目评估方案。评估方案内容应该包括项目任务、基本方法、进行安排、人员安排、经费预算、风险预估与风险处理,明确项目指标的选用情况与选择理由。双方确认同意后签订委托评估协议书。

2.发送评估通知。评估执行方在与项目购买方协商确定好时间后,应该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的形式告知项目执行方具体的评估要求、评估标准、操作细则与安排。

3.进行自我评估。承接方可以根据评估指标与标准,逐项进行打分。有的指标,特别是定性方面的指标则需要举证,即需要给出足够的证明材料,并将证据作为附件附在评估材料中。

4.进行现场评估。一方面检查评估材料是否齐全,各项服务材料是否规范,举证是否充分,如果有不完整或者不清楚的地方,由评估执行方与项目承接方进行沟通、补充,并对项目承接方的理事、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业务主管单位或者登记管理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社会评估问卷调查或者现场访谈;另一方面评估团队现场可以经过全面综合的考察评判,对评估项目中存在问题、建议反馈给项目承接方,为以后的服务项目提供借鉴与参考。

5.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执行方在对服务项目评估结束后应该及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应该至少包括项目完成情况、服务满意率、项目财务状况、组织能力建设、人力资源配置与执行、项目综合服务效能、评估结论及建议。

6.购买方可成立综合评估小组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由相关利益群体与专家组成一个综合的评估小组,成员要涉及到不同的执行方,可以包括购买方、审计方、实务工作者及高校专家等。综合评估小组对一些重要的、承接的项目金额比较大或者承接方之前有过不良记录的、有公众举报的承接者进行现场检查,也可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

7.将具体的评估结果告知项目的承接方,并设立专门渠道接受承接方的申诉。

8.正式发布评估结果。有时评估结果也会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

三、社会服务项目评估方法

目前运用得比较多的评估方法有:

1.资料分析法。(1)组织材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的基本信息,如组织章程、年度总结报告;项目有关的组织制度文本,如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以及组织日常工作记录,如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记录。(2)项目材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如项目标书、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档案,如服务记录、总结材料;项目人员档案,如项目人员、志愿者档案;项目财务信息,如项目预算、决算表,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各类管理制度档案,如项目行政管理、专业规范性管理、项目进度管理、服务质量控制、风险管理。(3)其他资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测评工具,如服务满意度问卷;项目各类统计文本,如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统计,以及项目各类工作报告,如项目中期报告、总结报告。

2.访谈法。(1)通过焦点小组访谈法与项目的合作方代表,主要特指项目的资助人与围绕着项目有合作关系的主体,涉及到监管部门、企业与其他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方就项目运作过程中各合作方与项目执行组织展开的合作内容,各合作方对目前项目运作情况的满意程度等方面进行交流,从组织外部了解相关项目执行情况。(2)应用座谈会法与项目的服务对象及开展项目服务的相关人员,主要特指项目的实际受益群体或特定对象,实际的项目执行人员,就服务满意率、服务成效以及对项目服务的具体意见开展进一步座谈,以期可以全面把握项目的执行情况,反映出项目投入过程与实际产出的比重权衡。(3)通过结构式访谈,与组织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项目需求方和项目出资方进行面谈。

现场访谈工作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向组织负责人重点了解组织在运作项目过程中,在项目监管、资源整合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运作该项目给组织带来的影响,以及目前项目运作中面临的困难等。(2)向组织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重点了解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其中包括项目服务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人力资源培养情况、项目日常管理措施等。(3)向项目购买方重点了解项目需求、项目立项过程,需求方对项目的具体要求、需求方对项目的日常监管措施、需求方对项目运作情况的满意程度等。(4)向项目购买方重点了解资助标准、资助金额、项目资助方对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的监管措施、资助方对项目运作情况的满意程度等。

3.观察法。(1)为了解项目的具体服务过程,现场工作人员应对每个项目的日常服务或活动过程进行现场观察。观察内容包括: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方法以及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互动等。(2)对于已经结束的服务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可通过观察该组织与评估项目同类的日常服务和活动,从侧面了解项目的服务过程。

4.问卷法。在项目评估过程中,现场评估工作人员可利用问卷调查收集项目服务对象满意率和项目服务成效等信息。问卷调查按以下要求抽样:若实际服务对象在100人以内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若实际服务对象在100-1000人之间的项目,按照1:2-1:15的抽樣比例进行简单随机抽样;若实际服务对象在1000人以上的项目,先按照1:3-1:5的抽样比例进行区域抽样,确定开展问卷调查的社区;在已经选定开展问卷调查的社区,再按照1:7-1:10的抽样比例进行简单随机抽样,确定问卷调查的服务对象,并对其进行问卷调查。

四、社会服务项目评估结果的运用

评估结果的运用直接关系到评估目的的实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通过评估建立社会服务项目信息库。由于评估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财力、物力,需要大量的深入且详细的材料,因此政府部门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信息,建立社会服务项目信息库,为政府决策服务提供条件。在建立过程中可以按照项目类别、项目服务对象、项目评估结论等信息将服务项目分为基础性项目与发展性项目,并对于基础性项目加以重点投入,可以采取减少评审流程等方式加强对基础性项目的保障,并适度支持发展性项目,减轻政府部门下一年度的评审压力,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2.利用评估结果奖优罚劣。(1)在奖励方面,可以运用评估结果对那些在项目评估中表现好的组织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可以包括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物质方面的奖励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通过评估的结果引导公众参与到社会服务项目过程。另外,在以后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时,还应当以评估结果作为主要的依据。精神方面的奖励既可以是荣誉,也可总结项目先进经验,并进行宣传推广。(2)在惩罚方面,可以运用评估结果对于那些在项目评估中表现差的组织给予适当惩罚。可以适度减少向购买方向组织购买项目的数量或者适度降低资助资金额度。但是在运作评估结果进行惩罚时,需要慎重对待,把握好评估压力的适度性,给组织再次发展的空间。

3.利用评估结果树立典型,进一步完善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例如可以将评估结果良好或者优秀的组织优先纳入到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组织目录,也可以连续承接政府项目或者延长项目实施周期,还可以减少抽查监管的次数。而对于那些评估结果较差的项目可以适度增加评估次数,包括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监测,增加其向承接方定期报告项目进展的情况,强化过程监管。

作者: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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