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舞弊论文范文

2022-05-13

小伙伴们反映都在为论文烦恼,小编为大家精选了《审计舞弊论文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国内外审计准则有关舞弊审计责任的规定(一)国外舞弊审计准则规定在舞弊审计准则建设上取得显著成绩的国家主要是英、美两国,这其中特别是美国成绩更显著。

第一篇:审计舞弊论文范文

独立审计的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的舞弊审核之比较

【摘要】 文章通过对舞弊性质、对象、主体等分析对比了独立审计之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的舞弊审核的异同,分析了我国审计工作中的疏漏。

【关键词】独立审计 舞弊审计 法务审计 舞弊审核

当前我国总体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时期,经济犯罪案件日益增多,财务舞弊方式也日趋隐蔽和复杂,另外,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堪忧,审计部门防范和调查财务舞弊行为任重而道远。与传统防范企业财务舞弊的主要手段——独立审计之舞弊审计相比,近年来新兴的法务会计中的舞弊审核有其独特的着眼点和运做优势。

传统舞弊审计更多关注的是导致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不能公允表达的重大舞弊,忽视其他舞弊行为,独立审计属于外部控制系统,对财务舞弊的控制是通过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行事,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谨慎,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运用合适的会计方法来实现,但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市场起步较晚,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加之目前财务舞弊手法多样,案件复杂,涉及到大量相关国际国内法律法规,独立审计所采用的舞弊审计日益显露出不足和局限之处,而根据特定主题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的新兴审计手段——法务会计审核则日益得到广泛应用。

法务会计的舞弊审核和独立审计的舞弊审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由独立的第三方接受委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相关资料的审查来揭示财务舞弊行为;二者都有助于管理部门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以减少舞弊的发生。但是,两者之间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

性质不同:聘请法务会计师进行舞弊审核是一种咨询服务,而非审计服务。企业利益相关者对公司财务有疑问的时候,可以委托法务会计师进行调查以确认舞弊是否存在。独立审计中揭露舞弊是财务报告审计的一个重要方面,属于审计业务,有严格的主体和时间限制。

对象不同:法务会计围绕法律事项开展工作,而不是针对会计实体、被审计单位或经济实体。换言之,法务会计是就事论事,而独立审计的对象则是针对某一特定实体。

实施主体不同:目前,在我国,法务会计的实施主体为自然人,包括取得执业资格的会计行业工作人员和相关专业的教学人员等;而独立审计的主体是审计机构及其审计人员,实施主体可以为法人,也可以为自然人。

范围不同:法务会计的舞弊审核不仅包括舞弊调查等领域,还包括司法犯罪调查、婚姻纠纷等其他领域,涉及范围更广。

验证根据不同:法务会计师按照行为动机理论办理业务,采取的方式比较灵活多样。确定舞弊行为时不仅要遵照独立审计准则中审计证据的规范,还必须参照《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原则。注册会计师办理舞弊审计时以财务、会计、审计理论及相关法规为依据。

目的不同:法务会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专家意见。法务会计师进行舞弊审核以最大限度发现舞弊并减少舞弊损失为目标,不对整个会计报告发表意见,即关注舞弊行为本身;而独立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

时间不同:法务会计师在怀疑有舞弊或已经存在舞弊行为时进行调查,委托人要求法务会计师收集证据或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注册会计师受委托审查相关报表时并不知道发生舞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舞弊可能存在时,注册会计师要对其重要性进行评估,确定是否修改或追加审计程序。

介入方法和手段不同:法务会计的舞弊审核活动在委托人出具司法会计委托鉴定书或聘请书时即开展,不需提前告知被审核企业或犯罪嫌疑人;而审计工作一般是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在实施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法务会计的舞弊审核分为准备阶段、检验阶段、结论阶段;独立审计工作则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法务会计在获取验材和实施技术检验方面,有比独立审计执行力度更强的其他诉讼措施做保障,证据通常由侦察、检查和审判人员获取并提供;而审计证据则是由审计人员直接获取,并由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供的。

风险控制上的不同:法务会计师与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都需要一定的职业判断,也就都存在着职业风险。法务会计是针对涉及法律事项的会计问题展开工作,以还原或查明相关会计事项所反映的客观事实,其风险主要体现为一种法律证明责任,鉴定结论一旦进入法庭审判阶段,法务会计师要面临法庭质证的考验,对风险的衡量和控制主要依赖法务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判断。为了控制风险,则需要实施详细的检查程序收集充分的证据,以排除各种合理可能性怀疑的干扰。在独立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进行适当评估,并通常借助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来反映和控制所愿意接受的审计风险程度,并以不影响报表使用者对特定会计报表可靠性的合理理解为限度。

执业人员素质要求不同:法务会计师不仅要具备全面的会计知识和审计技能,还要具备其他一些知识或技能,包括相关法律知识等。注册会计师只需具备会计和审计技能。

通过以上对舞弊审计和舞弊审核的比较,可以发现法务会计的舞弊审核与独立审计的舞弊审计具有相同或相近的理论基础,即植根于会计学、逻辑学和证据学,法务会计的产生一方面是基于法务工作对会计技术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则是审计查错防弊职能弱化的必然结果。

作者:王相军

第二篇:审计转型:舞弊导向审计

一、国内外审计准则有关舞弊审计责任的规定

(一)国外舞弊审计准则规定 在舞弊审计准则建设上取得显著成绩的国家主要是英、美两国,这其中特别是美国成绩更显著。美国舞弊审计准则经历了从审计界不承担舞弊审计责任—承担舞弊审计责任—明显扩大对舞弊审计的责任的过程,美国舞弊审计准则要求审计过程应该设计专门的舞弊审计程序,保证揭露财务报告中包含的舞弊行为。2004年2月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 IAASB)颁布了《国际审计准则240号——审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考虑的责任》,代替其于2002年颁布的《国际审计准则 240——审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错误和舞弊考虑的责任》。新准则专门就审计师在财务报告审计中对舞弊审计责任制订了详细的规定,该准则为建立较为权威的反舞弊标准体系提供参考。新准则的出台在舞弊愈演愈烈的现实背景下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审计界担负起必要的舞弊审计责任提供法律上的依据。

(二)国内舞弊审计准则规定 我国审计准则明确规定,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允性及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但我国审计准则并没有把披露财务报告中包含的舞弊因素明确确定为审计目标之一。财政部2006年2月出台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中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中包含的舞弊行为进行审计的责任,给注册会计师承担舞弊审计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顺应社会公众要求审计界发现和揭露舞弊行为的要求。新准则既体现了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的理念,又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新的审计准则由舞弊行为的描述与特征、管理当局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计的固有限制、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保持职业怀疑、项目组内部讨论、识别和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应对重大错报风险、审计证据评估、与管理当局等内部机构与人员和监管机构等外部机构沟通情况、无法继续执行审计业务时的措施、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等部分组成。这为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对舞弊提供了详尽的指导。

目前,国内外逐渐转变了对待舞弊的态度,都明确了审计职业界对舞弊应该负有必要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该对舞弊加以审计,积极承担起舞弊审计的责任。对于审计承担舞弊审计责任有其现实的依据,这也不得不使我们重新审视现行审计模式的不足,以探索更加有效的审计模式。

二、审计风险与舞弊的关联

(一)审计风险模型及其改进 198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提出了审计风险模型: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即AR=IR×CR×DR。其中:AR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审计人员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IR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审计人员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无论该错报单独考虑,还是连同其他错报构成重大错报;CR是指某项认定发生了重大错报,无论该错报单独考虑还是连同其他错报构成重大错报,而该错报没有被企业的内部控制及时防止、发现和纠正的可能性;DR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由于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固有的缺陷,很难发现舞弊行为。该模型可以解决交易类别、账户余额、披露和其他具体认定层次的错报,以及管理当局局部和个别人员舞弊造成的错报,从而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水平。但很难有效地应对企业高层串通舞弊等战略和宏观层面的风险。

2003年国际审计和鉴证准则委员会发布了最新的审计风险准则,对原来的审计风险模型做出了修正,把原来的审计风险模型: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修改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即Y=K/X,重大错报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风险导向系统战略审计模式,整合了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模型中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把由于企业的整体风险所带来的重大错报风险作为审计风险的一个重要构成因素进行评估。这一模型是建立在系统论和战略管理理论基础上的,引入了环境变量,以更好地应对复杂的内外部经济环境。

(二)审计风险与舞弊的关联 审计风险是指在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发表不适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主要来自于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风险,企业的经营风险往往会引起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而经营风险又是企业舞弊的压力来源。所以,重大错报风险往往是由舞弊导致,舞弊最终会反映到财务报表上,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由于舞弊的隐蔽性和复杂性,舞弊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通常是没有问题的。一旦企业的舞弊行为被揭发和披露,人们难免把矛头指向为其提供签证服务的注册会计师,使其处于尴尬的处境。

三、审计执业环境分析

(一)审计的社会公众信任危机 审计报告作为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审计人员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将会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给信息使用者造成不必要甚至严重的损失,长此以往社会公众就会对审计产生信任危机,怀疑审计存在的社会价值,严重的会导致社会遗弃审计。审计期望差作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笔者认为审计期望差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审计没有履行其应该承担的舞弊审计责任。

(二)审计失败风险 审计失败造成的审计损失也是审计面临的一大困境。导致审计失败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严重的可能是审计人员没有发现财务报告中存在的舞弊因素。在新兴资本市场中,社会公众希望审计人员能履行舞弊审计职责,发现舞弊、报告舞弊。如果对舞弊不加以审计,不仅误导信息使用者的投资决策,引起信任危机;而且使其自身面临审计风险的威胁,也有损审计自身利益,不利于审计职业的发展。

审计面临的执业环境无论是社会公众的信任危机还是审计失败的威胁,都源于自身对舞弊审计责任承担的缺失。对舞弊因素的忽视使审计遭受社会公众的质疑和自身利益的双重威胁。事实上,自从审计诞生就与舞弊结下了不解之缘,只是在审计的不同模式阶段对待舞弊的态度有所不同而已。

四、审计目标发展过程

(一)查错纠弊 1844年到20世纪初,审计处于账项审计阶段。这一阶段审计是以会计账目为基础,通过详细审计会计账目,获取审计证据,起到查错纠弊的作用。这一模式的特点是对会计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实现查错纠弊的目的。这一模式的对象是会计账目,目的是查错防弊。账项审计模式通常又被称为详细审计,是审计发展的初级模式,审计模式几经变化,但账项审计模式阶段中的方法一直被运用。

(二)资产负债表真实性 20世纪初是资产负债表审计阶段,审计对象由会计账目扩大到资产负债表,目的是判断企业信用情况,这一阶段审计由详细审计转向了抽样审计。资产负债表审计阶段下,审计报告的使用者除了股东,又扩大到了债权人。这一阶段以证实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真实性为主要目的。审计人员只需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认证、检查和盘存,从而对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做出判断。

(三)财务报表的公允表达 审计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财务报表审计。这一阶段审计对象是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中心的全部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目的是对财务报告是否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发表意见,实行以内部控制测试为基础的抽样审计,报告使用者更加广泛。舞弊在这一阶段下几乎没有得到考虑。

(四)财务报告的错报风险 20世纪80年代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审计也发展为风险导向审计。风险导向系统战略审计是以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风险为导向,合理使用审计资源,实施重点审计,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的一种审计方法。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能使注册会计师更好地发现经营风险对财务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

从以上分析可知,不同审计阶段的审计目标经历了从查错纠弊-资产负债表真实性-财务报表的公允表达-财务报告的错报风险的历程,从以查找舞弊为主要目的到对舞弊的忽视的过程,对舞弊审计逐步减弱。但是随着审计执业环境的复杂化和多样化,被审计单位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其与周围的环境紧密相连、融为一体,彼此影响。复杂的环境给企业带来更大经营风险,而经营风险最终转化为重大错报风险,经营风险又往往是企业舞弊的压力来源,而舞弊造成的风险是重大的。所以,审计人员应该对财务报告中包含的舞弊因素加以考虑。由于舞弊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反舞弊意识的不断增强,现阶段的审计模式很难有所作为,为了有效的应对舞弊,改变现有的审计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五、舞弊导向审计的实施及其优势

(一)舞弊导向审计的实施 无论是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是审计自身利益的考虑,审计界都必须积极承担起舞弊审计责任。所以,解决审计执业不利环境的最根本途径是:转变现有审计模式,实施舞弊导向审计模式。在舞弊案件不断被曝光和纰漏,社会公众不断要求审计师承担起舞弊审计责任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不能无视政府和社会公众的信任危机拒绝或推卸其应有的审计责任,否则不仅使审计自身面临更多的审计损失,也会丧失社会公众对审计职业的信任。基于社会和自身利益的双重考虑,审计应该积极承担起舞弊审计责任。这样既可以消除社会公众信任危机,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审计失败风险,保持审计健康、可持续发展。所以,基于审计执业环境的现状,应该加快现有审计模式的转型,实施舞弊导向审计。

美国舞弊审计人员协会认为舞弊审计是一种揭露舞弊的先发制人的方法,其运用会计记录和其他信息,进行分析性复核,识别出舞弊行为及其舞弊方法。这种针对舞弊行为所进行的审计,不仅应包括舞弊发生之后的审计调查,还应当包括针对舞弊正在或将要发生的整个防范和监督活动。

舞弊导向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始终坚守职业的谨慎原则,在经过充分的预测和分析之后,确定舞弊行为已经、正在或者将要发生而进行的以揭露舞弊为目标的审计。它主要通过执行风险评估、分析性程序以及与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及各层次职员的座谈讨论、询问等程序来发现舞弊可能存在的征兆并确定舞弊是否会造成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舞弊导向审计具有独特性,与常规审计不同,舞弊审计必须执行“风险分析”——即对舞弊暴露的分析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实质性含义就是“必须比罪犯更聪明”。使用这种方法有助于编制审计计划,特别是在估计舞弊的可能性时,重点关注那些受舞弊者比较信赖的资产。因此,在实施舞弊审计时,常常使用的方法有:发展诚实方案,实施特权检查,“红旗”标志法,制造错误法。上述三种方法在舞弊审计过程中使用得较为普遍,也比较灵活,这是传统审计方法所不具有的。

(二)舞弊导向审计的优势 笔者认为舞弊导向审计主要具有以下几点优势:(1)思维方式上的优势。舞弊导向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职业怀疑能力,而不能轻易相信管理层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管理层的言辞,必须加以鉴别。风险导向战略系统审计模式下,往往依靠管理层提供的资料开展工作,不对资料的真实性加以鉴别。在存在舞弊的情况下,管理层提供的资料很难看出问题,所以,这将造成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误差。(2)审计技术上的优势。舞弊导向审计不仅遵循常规审计模式的技术手段,更是利用了其他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数据挖掘技术、背景审查技术、计算机法务技术等先进的技术手段。使其在应对舞弊上更具优势,更加有效。(3)审计程序上的优势。舞弊审计程序和传统审计相比具有随意性和不可预测性。传统审计的固定审计模式,往往使舞弊者采用反舞弊手段,造成舞弊很难被发现。不可预测性的舞弊审计程序,可以使舞弊者没有时间进行反舞弊行为,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舞弊导向审计具有其他审计模式不具备的优势,但其对审计人员提出了较高的素质和技能要求,这也符合审计发展阶段的要求。实施舞弊导向审计将会对维护我国资本市场的信用基础和保护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还能提升审计职业的公众信任度,保持审计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琼:《审计风险模型的发展与应用》,《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2]张筱:《我国审计失败危机信号探讨》,云南财经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

[3]安亚人:《审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编辑 熊年春)

作者:彭启发 孟甜甜

第三篇:舞弊及舞弊审计的理论分析与现实思考

【摘要】近年来频发的舞弊事件,引发了社会公众对舞弊审计的关注,进而促进了一系列与舞弊审计相关的研究,针对新形势下舞弊审计的现状,国内外相关利益人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也相应的加快了舞弊审计相关制度、规章的修订,对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在查处和预防企业舞弊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集团规模的加大,业务的复杂,计算机技术的引入,证券市场的发展,给舞弊审计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和风险,我们的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只有在成本与风险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新形势新挑战,引发了民间审计与内部审计对舞弊审计的思考,加快自身的改革和发展成为应对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舞弊 舞弊审计 理论诠释 三方分析 现实思考

一、舞弊及舞弊审计的理论诠释

(一)对舞弊的诠释

舞弊(Fraud)是一个宽泛的法律概念,审计人员所关注的是导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的舞弊行为。舞弊与差错的根本区别在于造成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的行为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1]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1993年发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指出,舞弊包含一系列故意的不正当和非法欺骗行为,这种行为是由一个组织外部或内部的人来进行的;我国内部审计协会在2003年发布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中所称的舞弊,是指组织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组织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06年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指出,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审计人员所应关注的两种舞弊行为是:财务报表舞弊和侵占资产舞弊。

1.舞弊三方关系理论

美国学术界的索耶先生在其著作《索耶内部审计》中,第一次提出了审计中应关注审计三方关系,并提出,被审计单位舞弊人员舞弊应具备三个条件:动机、机会、条件。 第一次让审计人员关注舞弊人员的非财务内容,开辟了审计的新道路。

2.GONE理论

在美国流传最广的是GONE舞弊理论。该理论在1993年由伯洛格那提出,决定企业舞弊涵盖G(Greed,指贪婪)、O(Opportunity,指机会)、N(Need,指需要)、E(Exposure,指暴露)四个因素,四因子共同作用决定舞弊的可能性和风险水平。与索耶的三因子相比,四因子理论更加细化,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性。 [2]

3.舞弊风险导向理论

舞弊风险导向理论是对GONE舞弊理论细化和发展,是现阶段比较完善的关于企业舞弊各因素分析的一套理论框架。舞弊风险理论认为企业舞弊的可能性和舞弊的影响水平是由作用于企业的一般风险和特别风险决定的,一般风险是存在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可控的或可预见的风险,决定企业的方方面面。

(二)对舞弊审计的诠释

研究舞弊的因素,揭示舞弊的形成规律,是确立舞弊审计的基础,更能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发现和防止舞弊中的作用及规范技术程序,并准确界定注册会计师审计在舞弊中的责任。舞弊审计是一种发现舞弊的先发制人的方法,即运用会计记录和其他信息,进行分析性复核,识别出舞弊行为及其隐瞒方法。[3]这种针对舞弊行为所进行的审计,就其广义来说,它不仅应包括在舞弊发生之后的审计调查,还应当包括针对舞弊正在或将要发生的整个防范和监督活动,它与财务审计及其他常规性审计均明显不同。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舞弊审计是具有发现性的一种活动

2.舞弊审计的性质具有重要性

3.舞弊审计的时间具有随机性

4.舞弊审计的范围具有广泛性

5.舞弊审计的过程具有风险性

二、注册会计师实施舞弊审计的现实思考

(一)注册会计师承担舞弊审计责任的必然性

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陆续出台,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注册会计师不但关注财务报表披露的数据,而且还要对表外的非财务数据提供保证。这就对注册会计师提出了更高的挑战,注册会计师不光要对财务报表提供公允客观的意见,还要对表外数据提供客观的评价。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经营权与所有权的进一步分离,导致部分国有企业对企业管理层,政治上控制强,经济上控制弱,部分高管身兼数职,为其舞弊提供了合理的条件。[4]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更好的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呼吁注册会计师承担起舞弊的预防和发现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发现舞弊方面的瓶颈

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主要进行的是财务报表的审计和其他相关的鉴证咨询服务。但是在审计的的业务中,注册会计师主要从事的是财务报表的审计,主要是对表内数据和附注的传统审计,运用的主要是传统的审计方法,这样就对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方面,造成了一些难以突破的瓶颈,这就呼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和鉴证业务中,更加的关注表外的非财务数据的审计,运用更加现代化的手段和方法,提高自身的职业能力和职业水平,这样增加发现舞弊的可能性,更好的维护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目前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存在的瓶颈体现在:

1.审计目标瓶颈

审计目标更多的关注与审计报告有关的因素,更多的关注对审计意见的相关度,把审计过程中查处和预防舞弊,看做为减少审计风险,减少审计责任的一种手段,审计过程中更多的关注表内事项,而忽视对表外事项的审计。审计目标的狭窄,导致审计在发现舞弊方面存在难以突破的瓶颈。审计目标的局限,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舞弊因子,缺乏应有的持续关注,更多的采取索要管理层建议书、内部控制说明或取消审计业务等方式转移风险,而并没有更好的发挥其在发现舞弊方面的能力。虽然我国《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但也同时指出:“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管理层和治理层的重大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征询法律意见,以寻求一定的解决办法”、“如果怀疑高层管理人员涉及舞弊时,注册会计师应谨慎地考虑是否向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以确定是否继续进行审计以及由此带来的后果”。 [5]审计目标的局限性,导致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风险时,更多的关注财务报表的审计,而忽略对舞弊的发现。新的审计准则的出台,在对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的责任方面,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和强化,导致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目标时,为了减少审计风险,规避审计责任,同时为了提高效益,更多的把审计目标局限于财务数据审计上,忽视非财务数据和舞弊的审计。

2.审计方法上存在的瓶颈

审计中主要使用的审计抽样方法,由于其在样本选取,数据的选取,审计重点的确定上,存在许多的主观因素和不可控因素。所以审计在发现舞弊上存在一些瓶颈。采用审计抽样的方法,是注册会计师权衡审计风险和审计成本下综合考虑的结果。审计抽样方法在主要是都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忽视很多表外事项,这也减弱了发现舞弊的能力、减少了发现舞弊的机会。但是,这是在审计目标下,有限的时间内最好的选择,这样可以降低审计成本,同时降低审计风险。目前主要采用的审计抽样方法有统计抽样和判断抽样。统计抽样方法可以帮助审计师降低审计风险到可以接受的水平上,但是在确认审计重点、确定审计风险水平时,关系到更多的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会影响到审计在发现舞弊的程度和水平。所以职业判断是否准确成为影响舞弊风险的一个不可控的风险。判断抽样,可以通过符合性测试和分析性复合的的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从而确定审计风险和审计重点。但是舞弊风险一直存在。

三、内部审计师执行舞弊审计的现实思考

(一)内部审计师实施舞弊审计的有效性

1.有效针对内部控制制度缺陷进行舞弊审计

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预防和发现舞弊的保障。内部审计师对组织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都十分熟悉,可以更为有效的审查该企业的制度设计是否合法合理。[6]设计有效并有效执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防止舞弊的一道不可缺乏的有效防线。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就会导致企业权利的集中和逆向选择的发生,给舞弊者适宜的条件,导致利益人权益损失。作为内部审计人员,可以比注册会计师更加清楚、彻底和容易的了解到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权力过于集中等情况,从而及时有效的作出相应的处理,达到防范舞弊的作用。

2.有效针对岗位设计和责任进行舞弊审计

现代企业的模型就是岗位权责分离制,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产生了现代化的企业。为了确保企业相关利益人的权利,就必须进行岗位设计和责任确定。但是为了防止集体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而发生舞弊,就必须呼吁内部审计师实施好监管责任。内部审计人员具有时间上的优势。由于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每年或中期定期审计,所以只有在接受被审计单位委托时才有可能发现这一方面的问题,而内部审计时间灵活,可以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所以内部审计可以更加有效的杜绝此类舞弊的发生。

3.有效针对人为要素进行舞弊审计

内控执行最终诉求还是人,人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对于预防和发现舞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管理层,内审师可以随时注意管理人员的言行举止和品行声誉。内部审计师可以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档案进行调查并建立其信用档案,如发现管理人员有前科或有舞弊动机,可以早预防早作准备,减少风险和损失。对于各项业务的直接经手人员,审计师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深入检测内部控制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是否深入人心,判断是否有必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制度培训。

(二)内部审计师实施舞弊审计时存在的问题

1.地位尴尬、开展舞弊审计工作难度大

目前,在我国的大部分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常是企业设置的一个职能部门,内部审计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基本与企业内部其他职能部门处于平级,但由于内部审计工作产生的效益不如其他部门直接和明显,因此在很多人的心理定位中,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甚至比其他部门要更低一些。所以,在工作中其职权、地位与责任的不完全匹配,导致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尤其是在舞弊审计中牵连到高层管理人员是时,工作就更难进行下去了。

2.审计力量不足

(1)人员少、任务重。现在,企业财务舞弊以空前的模式蔓延,所以,对舞弊的防范成为了企业的焦点问题之一,进而使得内部审计工作的任务量加大。但是,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地位较国外而言较为特殊,所以,一般在企业任职的内部审计人员数量还不足以承担得了繁重的舞弊审计的任务。

(2)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舞弊审计能力。内部审计部门是直接对企业的领导者负责,因此在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和使用上常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再加上我国现阶段还没有建立完善的针对舞弊审计的专门机构,更没有能力培养专门从事舞弊审计人员,所以,人员知识结构的失衡进一步加剧内部舞弊审计工作的难度,使内部舞弊审计工作往往不能抓住工作重点、难点和焦点,从而使得内部舞弊审计的效率大打折扣。

近年来频发的舞弊事件,引发了社会公众对舞弊审计的关注,进而促进了一系列与舞弊审计相关的研究,针对新形势下舞弊审计的现状,国内外相关利益人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也相应的加快了舞弊审计相关制度、规章的修订,对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在查处和预防企业舞弊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集团规模的加大,业务的复杂,计算机技术的引入,证券市场的发展,给舞弊审计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和风险,我们的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只有在成本与风险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新形势新挑战,引发了民间审计与内部审计对舞弊审计的思考,加快自身的改革和发展成为应对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 叶雪芳.舞弊审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6).

[2] 扎比霍拉哈·瑞扎伊.财务报表舞弊预防与发现[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8).

[3] 刘开诚.浅谈内部舞弊审计[J]. 审计视角,2007(6).

[4] 陈国欣,吕占甲,何峰.财务报告舞弊识别的实证研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经验数据[J].审计研究,2007(3).

作者简介:张慧(1976-),女,汉族,中级会计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凉市分行,研究方向:财会。

作者: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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