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银商转账协议

2022-09-26

第一篇:集中式银商转账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集中式银商转账协议

甲方:

个人客户填写:

甲方姓名:银行结算账号: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E-mail: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填写:

甲方名称:

银行结算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

法人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银行:95588网址:.cn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交易规则、结算规则的规定以及乙方现行有关业务管理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参与市场的资金转账服务(下称银商转账服务),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签署后,如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有关条款与法律法律、监管规章、交易规则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乙方依据第七章有关条款办理相关终止手续完结止或甲方办理撤销手续止。如甲方开立会员资金账户的交易市场与乙方的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中涉及甲方的条款,对单位交易商和个人交易商都有效,如有特别注明的,仅对注明的客户有效。

第三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甲方(个人客户签字、单位客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银行印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客户)盖章:

甲方(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第二篇:工行银商转账业务办理指南

概述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即将开通工行集中式银商转账业务。该业务开通后客户可通过工商银行柜台以及网上银行办理签约、解约、出入金、变更结算账户等业务。现将工行柜台以及网上银行具体业务的操作流程进行如下说明。

工行柜面业务受理时间:

对公业务:9:00—12:00 13:30—16:30 个人业务:9:00—16:30 工行网上银行受理时间: 8:30—23:00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在工行的市场代码是:00001145

通过柜台办理相关业务操作流程:  个人客户

1、 个人客户柜台签约

个人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同名银行借记卡前往银行网点填写《个人客户集中式银商转账业务申请书》并签署《中国工商银行集中式银商转账协议》。

2、 个人客户柜台变更银行结算账号

个人客户在银行柜台办理银行结算账号的变更。需提交个人客户有效身份证、新旧银行借记卡、填写《个人客户集中式银商转账业务申请书》

3、 个人客户柜台解约

个人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同名银行借记卡、填写《个人客户集中式银商转账业务申请书》,客户办理解约时保证金账户不能有未出金余额,并且客户在成功转账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方可进行解约操作。

4、 个人客户入金

个人客户持本人身份证、同名银行借记卡到银行网点填写《转账委托书》办理相关业务。

5、个人客户出金

个人客户持本人身份证、同名银行借记卡到银行网点填写《转账委托书》办理相关业务。

6、个人客户柜台查询保证金账户余额

个人客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保证金账号、交易市场编码到柜台办理。

 机构客户

1、 机构客户签约

机构客户填写《单位客户集中式银商转账业务申请书》,持授权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书需要加盖企业预留印鉴、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

2、机构客户解约

机构客户填写《单位客户集中式银商转账业务申请书》,持授权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办理,申请书需要加盖企业预留印鉴、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解约时不能有未出金余额,并且客户在成功转账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方可进行解约操作。

3、机构客户变更银行结算账号

客户填写《单位客户集中式银商转账业务申请书》,持授权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书需要加盖企业预留印鉴、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

4、机构客户柜台入金 客户携带转帐委托书,加盖预留印鉴申请办理入金业务,无特别要求。

5、机构客户柜台出金

客户携带转帐委托书,加盖预留印鉴申请办理出金业务,无特别要求。

6、机构客户柜台查询保证金余额

机构需提供银行账号、保证金账号、交易市场编码到柜台办理业务。

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操作流程:  个人客户网上银行签约

登录个人网上银行

选择交易市场进行签约

注:个人客户网上银行解约、出入金、变更结算账户、查询等业务请参照机构客户网上银行操作截图

 机构客户

机构客户网上银行签约

机构客户网上银行解约

机构客户网上银行入金

机构客户网上银行出金

机构客户网上银行查询账户余额

机构客户网上银行查询账户明细

机构客户网上银行变更结算账户

第三篇:银商联盟商户协议书

交通银行银商快线(联盟商家)

河 南 风 云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9年元月

甲方:河南风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甲乙双方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真诚守信的基本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保证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或经营实体。

2、甲乙双方保证无需为对方与任何第三人之间存在任何关系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执行有效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疑义则协议自动续约。

第三条:甲方权益:

1. 甲方承诺对商家进行严格挑选以确保联盟商家整体水平。

2. 甲方有权在其开展经营业务需要时(如网站制作,DM宣传,广告宣传、推

广活动、短信,等)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网站及相关信息。

3. 甲方在交通银行银商快线网站上设立联盟商家专版,为联盟商家提供统一

的网络宣传服务,并为商家进行信息更新发布,也可商家自主发布优惠信息。

4.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银行银商快线签约联盟商家”标识牌一块。

5. 甲方确保联盟商家会员单位享有免费参加交通银行银商快线全年举办的各

类活动的权利。

6. 甲方可根据乙方需要,利用交通银行银商快线网站资源为乙方度身定制相

关活动(活动策划和执行费用另计)。

7. 当乙方行为违背双方合作条款,或影响甲方形象时,甲方有权取消其联盟

商家资格。

第四条:乙方权益:

1. 乙方应规范经营,保证向甲方会员(交通银行银商快线相关持卡人)提供优

质、保量的服务。

2. 乙方承诺给予甲方会员的服务价格应低于门市折扣价或与乙方会员享受同

等待遇。

优惠如下:

3. 当甲方或甲方会员有投诉发生时,乙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处理并在投诉发生的

24小时内给出让投诉方满意的处理结果。

4. 本协议有效期内,《------》电子杂志每期将给予一定版面做联盟商家资讯

宣传;

5. 甲方需要进行主题及实物拍摄时,乙方可享有优先提供场地和实物的权利,

并可在甲方杂志页面上标注“感谢乙方提供XX”和“-----网可在×××商家享受××优惠”的字样。

6. 乙方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摆放甲方提供的“交通银行银商快线签约联盟

商家”标识牌。

7. 乙方可在交通银行银商快线网站上的联盟商家专版,获得统一的联盟单位

网络宣传服务,并进行信息更新发布。

8. 联盟商家会员单位享有免费参加甲方全年举办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9. 联盟商家在自主相关网站放置交通银行银商快线LOGO及相关活动图片;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和修改:

1、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或法律另有约定或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确实有因需要终止本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2、如经双方协商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如折扣调整、合作方式调整等,可先达成口头协议后再对本协议进行书面修改并在修改处加盖甲乙双方公章;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更改方承担。

第六条:其他:

1.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

章后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附注:

乙方同意加入甲方联盟商家并参与所有联盟商家活动的经营场所信息如下: 名称:

地址: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的宣传,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是双方进行活动的依据;

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生效;

活动时间:本次活动共分为____次,首次活动时间为____月____日中午____:00-____:00,此后的每周各举办一次活动,具体时间再做商定。

活动地点:____________

备注:

第四篇:中国农业银行银商通业务客户服务协议书

(客户--银行联)

甲方:

姓名/名称:证件类型:证 件 号 码: □□□□□□□□□□□□□□□□□□

银行结算账号:□□□□□□□□□□□□□□□□□□□

交易市场名称:交易保证金账号:□□□□□□□货款结算账号:□□□□□□□

联系电话/手机:地址: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

联系电话:地址:

第一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甲方同意使用乙方提供的银商通业务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第二条本服务是指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物理或电子渠道,实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交易保证金/货款结算账户与其在乙方开立的个人/机构投资者银行结算账户之间资金划转的金融服务。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指定营业机构开通本服务时,若甲方为个

人投资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等资料;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需提供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等资料。甲方须对所提供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甲方应同时与其开户市场签署业务服务协议,并遵守市场的相关业务规定。

第四条甲方开通本业务后,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 将资金从银行结算账户转入资金账户;

(二) 将资金从资金账户转入银行结算账户;

(三) 变更本服务对应的银行结算账户,但乙方与甲方开户的市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 查询银行结算账户余额、资金账户余额。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以乙方公告为准。

第六条甲方转账单笔最高限额、单日转出最多次数、转账开放时间等具体规定以甲方开户的市场规定为准。

甲方转账金额必须在甲方的银行结算账户或资金账户可取资金额度内,超过相应额度而导致资金无法划转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或甲方开户市场提供的交易委托渠道进

行转账交易时,必须使用甲方自行设定的相应密码。凡使用该密码进行的银商通交易,均视作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各渠道交易密码,及时核对各账户余额,因甲方交易密码失密(包括但不限于该密码被破解、被盗取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甲方银行结算账户卡折或相关凭证遗失或被盗后,须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引起的责任或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要求终止本服务的,应向其开户市场申请解约。乙方不受理解约业务。本服务终止之前,甲方不得将本服务对应的银行结算账户销户。

第十条甲方承诺:通过甲方开户市场向乙方发送的任何指令均已经甲方与市场协商一致,即乙方有理由相信对于市场发来的任何指令,甲方均已同意。乙方有权依据该指令对甲方银行结算账户、资金账户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甲方如因下列原因不能正常使用本服务时,乙方享有免责权利。

(一) 甲方资金账户或银行结算账户发生挂失、销户或被依法冻结等情形;

(二) 因甲方资金账户或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余额不足而导致委托交易不成功;

(三) 由于非乙方因素导致的电子指令信息无法辨认、接收及处理的;

(四) 银行结算账户或资金账户已销户或授权账户已撤销授权;

(五) 因甲方开户市场与乙方解除银商通业务合作,而造成的损失;

(六) 甲方在其开户市场规定业务时间之外下达指令的。

第十二条甲方资金账户或银行结算账户资金金额出现异常时,甲方不得支取或动用非正常部分资金,并应立即与乙方及甲方开户市场联系。如因甲方支取或动用该资金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返还义务,返还包括支取或动用的非正常资金及由该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否则乙方享有对甲方资金账户、银行结算账户及持仓合约相应资金的处置权。

第十三条乙方已与甲方开户市场签订了《银商通业务合作协议》,共同为甲方提供银商通业务服务,甲方对该合作协议的内容及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已知悉。

甲方与其开户市场的任何纠纷、争议由其与开户市场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第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任何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非当事人过错造成的网络故障、系统运行故障等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于乙方和交易市场为甲方成功开通本业务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若出现以下情况,本协议自动失效:

(一)经甲方申请,交易市场撤销本服务;

(二)甲方开户市场与乙方解除银商通合作关系;

(三)监管部门要求解除本服务;

(四)法律另有规定的。

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双方确认并声明:

(一)甲方具有合法的市场会员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大宗商品交易的情形;

(二)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甲方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甲方同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场交易规则。

(四)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要求就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解释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双方理解并同意,今后所进行的一切银商通业务委托及相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协议之约束;

(五)乙方已向甲方清楚揭示大宗商品交易的投资风险,甲方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大宗商品交易投资风险。

甲方(签字或签章):

年月

乙方(业务专用章):经办人(签章):年月日日

第五篇:四方转账协议

甲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家电商场

丙方:重庆**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丁方:哈尔滨**工贸有限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确认并签订此协议。

一、截至XX年1月1日,丁方欠甲方货款为70553.80元人民币。

二、因经营需要,甲、丁双方于 年 月 日终止合作,丁方业务由丙方接替。故此,丁方于 年 月 日依法将欠甲方的上述货款一次性转入丙方账户,对此,甲方予以同意。

三、自丁方将欠甲方的上述货款一次性转入丙方账户之日起,甲、丙双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与丁方无关,丁方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四、乙方是甲方的子公司(或直属销售机构),负责向丙方订购并销售其产品,对甲、丙双方的业务往来有审核、督促的权力和义务。乙方与丙方核对账目的行为,甲方予以承认并提供协助,丙方应积极配合。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家电商场

丙方:重庆**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丁方:哈尔滨**工贸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

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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