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

2022-08-30

第一篇: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

闽南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综合》考试大纲

闽南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综合》考试大纲

一、考试基本要求:

以检验考生理解《数学教学论》、《初等代数研究》、《高等数学》(上册)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能够运用数学教学原理分析和解释中小学数学教学过程,掌握初(中学数学内容)、高等数学(一元微积分学)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巧的熟练程度为主。

二、考试方法和时间:

考试方法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三、考核知识点:

1. 数学学习过程的心理分析,包括数学感知、理解、记忆和迁移等的理解和运用等。 2. 数学思维的种类、含义及思维品质以及解题和教学分析。

3. 数学教学过程分析,包括新课标理念(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普通高中数学课标(2003版))下教学目标、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分析与教学处理等。

4. 数学概念、定理、语言和数学问题解决的教学分析和解题研究,还包括掌握命题和命题演算以及常用的逻辑推理方法。

5. 数与数系的发展、扩充过程和原理,关于数系教学的建议和解题研究。

6. 式、代数式、矩阵与变换(中学范围)、不等式和方程理论以及相关中学的解题研究和应用。

7. 函数与数列的概念、性态特征、种类以及中学相关知识的解题研究及应用。 8.数列极限、函数极限的定义及性质;N、方法的证明;数列极限、函数极限的各种计算方法。

9.连续性的定义及性质;连续性的证明及其应用。

10.微分和导数的概念及导数的几何意义;微分中值定理、Taylor公式、不等式的证明及导数在研究函数中(包括中学数学的函数)的应用。

11.不定积和定积分的定义;积分中值定理、牛顿-莱布尼兹公式、定积分的计算、证明、应用及积分等式或不等式证明。

四、参考书目

1.张奠宙等主编《数学教育概论》2004,高等教育出版社; 2.吴炯圻等编著《高等数学》(上册)2008,厦门大学出版社; 3.叶立军主编《初等数学研究》 2008,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闽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7年9月

第二篇:浙江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

学号:__________ 甲方(培养单位):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筹)

乙方(工作单位):

丙方(研究生):身份证号:

经协商,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下列条款:

一、甲方应乙方委托,通过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选拔,拟录取乙方单位的丙方为专业(领域)2011年春季入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二、丙方在甲方修业年限为2~5年,如未能在2016年6月30日前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的,将自动终止其在甲方的学习,甲方将不再另行通知丙方。

三、丙方在校就读期间,其人事、户口、医疗关系等均保留在乙方,工资和补贴等其它福利待遇均由乙方负责,毕业后回乙方工作。

四、丙方在校就读期间,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章制度者,将按相关规定、程序追究丙方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五、甲方按浙江工业大学相应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在完成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全部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相关学位授予条例,可授予相应专业(领域)的硕士学位。

六、丙方应在入学报到前缴纳培养费元人民币。丙方若不缴纳培养费,甲方则不予办理丙方的报到注册手续,课程学习不予认可。丙方如退学或被取消学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浙江工业大学乙方:______ ___丙方(签字):研究生院(筹)(公章)(公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负责人签字(盖章):

20年月日20年月日20年月日

浙江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学号:__________ 甲方(培养单位):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筹)

乙方(研究生):身份证号:经协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下列条款:

一、甲方招收乙方为2010级专业(领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于2011年春季入学。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二、乙方在甲方修业年限为2~5年,如未能在2016年6月30日前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的,将自动终止其在甲方的学习,甲方将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三、乙方在校就读期间,不转人事、户口、医疗和工资等关系,不安排住宿。

四、乙方在校就读期间,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者,将按相关规定、程序追究乙方责任。

五、甲方按浙江工业大学相应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对乙方进行培养。乙方在完成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全部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相关学位授予条例,可授予相应专业(领域)的硕士学位。

六、乙方应在入学报到前缴纳培养费元人民币。乙方若不缴纳培养费,甲方则不予办理乙方的报到注册手续,课程学习不予认可。乙方如退学或被取消学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筹)乙方(签字):

(公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20年月日20年月日

第三篇:提前修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协议书

甲方:(申请人)

乙方: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处

丙方:(指导教师)

丁方:学院

经甲方申请,丙方和丁方同意,乙方审核,同意甲方到湖南农业大学提前修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愿意就以下条款签订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申请提前修读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必须为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申请提前修读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一般应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所有申请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在办理提前修读手续前,甲方应对照报考条件自我进行资格审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录取,责任由甲方本人负责。

二、甲方办理提前修读手续,必须在第一次面授前一周内,过时不予办理。

三、甲方应向丁方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出的同意其提前修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的介绍信,经乙方、丙方、和丁方(丁方接收甲方提前修读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签章同意后,填写提前修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申请书及选课计划表,交丁方审核存档。

四、甲方自愿申请旁听类别专业(领域和方向)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限为一学年,自200年月 至200年月。甲方需向丁方交纳课程费2000元。费用交清后,由丁方办理听课手续。甲方可自愿选听本学年内研究生处或学院按教学计划开出的同一层次的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乙方或丁方不单独为甲方开课。

五、丁方为甲方联系并确定其提前修读期间的指导教师,丙方应履行导师的职责,指导甲方的学习,甲方应服从丙方的指导。甲方在学校进修课程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和乙方、丁方一切规章制度,按时参加面授。乙、丙、丁方应为甲方

提供与同专业(领域)同年级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同的课程学习条件,将其纳入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

六、甲方参加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与复试成绩合格,被录取为本校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需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完成规定的必修环节(培养计划、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才能进入中期考核环节和论文工作阶段。甲方取得入学资格后满两年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如甲方未能录取,丁方可向甲方出具所修课程成绩单。

七、因甲方个人原因没有参加所开课程的学习或考试,丁方不予退款。

八、若甲方被乙方录取后,甲方所交提前修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费可抵学费。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年月。

十、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名:丙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盖公章)丁方负责人签名:(盖公章)

200年月日

第四篇: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证明

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证明

兹证明(姓名),(性别),学号:,身份证号:,系我校历史与社会学院 中国古代史 专业 2010级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入学时间为2010年9月,学制3年,属于我校学历教育性质的自费( 非定向/ 定向/ 自费/ 委托 )培养研究生。

若符合毕业及授学位条件,将于2013年7月毕业,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特此证明。

安徽师范大学学院(公章)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培养计划

一、研究生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工作中进行教学安排、教学检查、质量评估等的重要依据,研究生毕业后,将装入本人档案和存入科技档案室,请认真填写。

二、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工程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学期间,课程学习原则上安排在前两个学期完成;此外,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工程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工程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所选学位课程及名称应以所在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目录”为准,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改。选修课根据培养需要可在全校范围内跨学科选修硕士研究生课程。

四、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应按照所在工程领域的规定修满相应学分。总学分应不少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18~19学分,必修课5学分,选修课5~7学分。

五、必修课包括体育、工程实践和学术活动,其中体育1学分,工程实践3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

六、本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各执一份。为了便于新生入学后的教学安排,培养计划

中的“课程学习计划”部分须于招生当年6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研究生学院。

七、本培养计划由研究生导师负责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用钢笔填写或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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