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法守法从我做起

2023-04-24

第一篇:学法知法守法从我做起

知法守法,从小做起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下午)好

我是四(2)班的郑怡菲,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 知法守法,从小做起”。说实话,在学宪法之前,我根本不懂什么是法律,什么是宪法,为什么要学习。带着这些问题。我去问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就像明媚的阳光,有阳光的地方就有法律。耕地、河流、森林、草原。野生动物尤其是人类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人人懂法守法,天会更蓝,水会更绿,人们的生活会幸福。

妈妈说,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我们从一出生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它可以保护小孩子接受教育,可以保护大人的财产不受侵害。可以保护老年人安享晚年。有法律的保护,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快乐地成长。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南针。法律保护我们,也约束着我们。它告诉我们不能任意妄为。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就像随便打人就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处罚。有法律的约束,社会更加有序,生活更加和谐。

听了他们的话,我明白了,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的身边。而且它就像空气、水一样重要,我们离不开它。正因为有法律的保护,我们才有了今天幸福快乐的生活,正因为有法律的护航,我们才有了经济的飞速发展。正因为有法律的伴随,我们才有了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

可见法律很重要。而我们却不知法、不懂法。加强法律教育已刻不容缓。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可不能是个法盲。我们应该从小就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将来才能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守法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好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二篇:知法学法守法学习心得

学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为全面、切实提高我行人员的监管法规意识、法制观念及综合素质,我行组织学习了学法,知法,守法的学习。该行警示教育活动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重点开展学展板、图册、警示录,将重要案防制度、《刑法》、服刑人员悔过书摘录等,制作成学习展板、图册,进行展示。重点掌握重要案防制度的基本原则、重要条款以及在案防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等。通过学习展板中展示的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及相关知识,重点掌握概念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等,强化法制意识,筑牢思想“防火墙”。通过观看图册中摘录的服刑人员悔过书,剖析服刑人员从萌发作案动机,到作案、潜逃直至服刑期间的心理活动和感受,让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的巨大伤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过此次学习,我切实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了解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执行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

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四中全会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

古人云,“不因善小而不为,也不因恶小而为之”。细节决定事业的成败,也能决定做人和人生的胜败荣辱。因此我们每个人应当树立人人合规、处处合规的理念,心细如发,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我深深体会到:合规操作,就需要细致入微,从小事做起,提高警惕;合规,是我们员工头顶的一把保护伞,让我们减少失误,规避风险;合规是对我们员工充满关爱的守护神,让我们远离错误,远离违规,继续过着安宁温馨的家庭生活;合规,是热心培养我们的良师,为我们筑起一道预防风险的高墙,引领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爱岗敬业,执着奉献,成长为栋梁之材。

第三篇:学法知法守法倡议书

“学法知法守法,争做文明学生”活动倡议书

古语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生活中我们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惯,但遵守纪律却是每一个人应该重视而牢记的。学校作为我们接受知识的平台,传授知识的圣殿堂,应该是一个和谐统一的集体,自然更需要铁的纪律。

在21世纪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在我们充满豪情壮志向理想奋进的时候,在我们满怀自信积极奔跑在人生跑道的时候,请不要忽略了这位从早到晚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严肃的朋友一一法律。有了它,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它,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它,我们攀登的脚步更加坚实。为此,在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我们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法,做文明可爱的中学生。学习法律是培育法律精神的前提,是我们共创文明和谐校园的基础。我们要养成自觉学习法律的良好习惯,坚持在生活、工作中学习,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广泛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努力争当学习法律的先锋。

二、知法,做守信明理的中学生。充实法律知识是提升法律素养的基础,是构建法治文明社会的基石。我们要尊祟法律、信仰法律,养成随时随地积累法律知识的良好习惯,积极参与营造知法、懂法的和谐氛围,将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传播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努力争当明辨是非的楷模。

三、守法,做依法办事的中学生。自觉守法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我们要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努力争当遵纪守法的典范。

学法共创文明,守法共建和谐!愿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找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让绚丽的精神文明之花在校园尽情绽放!

寿县炎刘中学政教处

2012年9月14日

第四篇:学法知法守法主题班会教案

九年级二班

教学目标: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过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

二、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案例分析

案例一:宿舍偷窃

付*,男,2000级学生。该生于2002年4月28日晚在学生宿舍偷窃同学的手机一部。鉴于该生事发后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较深刻的检讨,根据《深圳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稿)》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付*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

二、打击报复

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是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

案例

三、杀人邀赏

今年13岁的少年费小林是江苏省东海县曲阳乡曹庄村村民。自小就被父母娇纵的他,为了上网、吃喝玩乐,从6岁开始就经常偷拿家里的钱。2004年8月中旬的一天,某电视台播放了一桩绑架勒索案,绑架者绑架并杀害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敲诈勒索赎金19万美金。这则案例给费小林带来了“灵感”,为了弄钱,费小林将同村的小龙骗到村西杨树林,勒死了他并就地挖坑埋尸,然后携带小龙的部分衣裤离开,准备伺机向小龙的父母实施敲诈。费小林在供述完自己的犯罪事实后,竟还念念不忘悬赏,一直问办案人员:“案子现在已经破了,我能拿到你们的2万元悬赏金吗?”

(三)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四)宣

誓: 我们郑重宣誓:《》

第五篇: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班级:初二(2)班

提起法律,同学们都会觉得很神秘、很威严。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才使社会变得有序,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也许很多同学不以为然,认为自己还小呢,能犯什么罪?即使做错了事,犯了罪,法律也不会制裁到我们。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此法条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些人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小、智力发育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14周岁呢,但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比如治安处罚、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等。

同学们,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不良习性,平时又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触犯法律的高压线。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是一组令人触目惊心的数据。在这里我讲一个真实的事情:一天下午,一名14周岁的中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放入附近某小学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冰袋后,很快就死了。事后,他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严重的后果已经酿成,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这名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学们,对法律的无知是多么可怕啊!

我们都知道,由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中,每一件案例的源头几乎都可追溯到案件主人公在校读书时的一言一行。在我们的身边,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本周又是我校的法制教育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法律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谢谢大家!

200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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