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合同样本

2022-08-04

第一篇:物资采购合同样本

物资采购合同(通用样本)

物 资 采 购 合 同

(外购合同样本)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删除) 需方(以下称甲方):供方(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下表列物资购销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数量、价款

1、表中所列材料均需在年月日到达工地(可约定期限)。

2、合同单价为(含税)到甲方指定卸货地点价格。

3、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甲控物资以招标单价浮动计算公式为准)。

4、乙方按甲方书面计划供应,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二、 乙方对货物权利瑕疵的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售卖的标的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法律纠纷及诉讼,并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抵触,对供应的标的物的出让是其合法有效的行为。乙方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乙方保证因权利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及合同约定并提供相应产品质量证明书。

四、 交货方式、地点及时间

交货时间、地点、规格、数量、收货人以甲方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五、 计量方式

按计件、检尺或称重计算。

六、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包装物随标的物转移给甲方。乙方包装物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2、标的物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买方的合理要求;

3、由于乙方标的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标的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标的物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

七、 履约保证金的约定(作为选项,根据标的物的供应数量、时间、付款等情况是否需要约定履约保证金条款)

为保证履行本合同,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共计元整。如乙方未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前期货款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履行完供货义务且无违约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最后一批标的物交验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半年后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

八、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检验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乙方应随货同发必要文件,如: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化验单、出厂证、钢厂原始检斤单等。

2、标的物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数量验收依据甲方书面发货通知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并由甲方收货人抽样复测。

3、抽样复测以甲方实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标的物不能满足甲方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标的物并解除合同,甲方要求更换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更换合格标的物,并在小时内将不合格标的物运出场地,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否则买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4、乙方送货时,由甲方指定的工地验收人员按实际验收数量签收,并填制甲方统一使用的三联单(主要材料验收单),此单据第

一、二联留工地,第三联交乙方,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甲方。此验收单不作为判定标的物质量的依据,甲方出具验收单并不免除乙方对其标的物应负的质量责任。乙方凭甲方工地指定有效签字人的主要材料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5、数量异议交货当时解决。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发现标的物质量十天内提出,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日内处理。

九、 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手续。乙方于每月 20日前提供国家规定税务发票和材料验收单等必要文件到甲方结算,乙方逾期未办理结算手续的,甲方将不再补办。甲方在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当月货款,其中%货款留作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甲方验收使用后天内无息付清。质保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标的物产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2、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3、乙方考虑到甲方资金不到位的特殊情况,同意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延期付款并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乙方保证有一定的资金能力及合理的标的物库存量,保障及时供应,不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生产。

十、 不可抗力

1、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可预见的、遭受影响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的客观情况;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以便双方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此事件产生的影响,并在天内出具权威独立第三方证明文件,双方应就是否继续履行或变更终止合同达成协议。

十一、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履行的其它义务

1、在履行期间,应保证甲方所需规格的材料随时满足甲方需要,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持合理库存,必要时准备临时储备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统筹安排运输,确保设备、车辆和人员的正常运转,以满足按时、按质、按量安全地将标的物运到工地,不耽误甲方的正常施工; 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在供应环节(含装、卸及运输过程)中,要保证达到绿色环保要求,如因进料污染环境、噪音等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 违约情形及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和数量将标的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工地达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供货或供货时间、数量、方式和交货地点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逾期供货货物总值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所供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不能按甲方要求弥补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质保金,并解除合同;乙方所供货品种、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承担无条件退货责任并无条件将所供的不合格材料清理出甲方场地;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甲方发现因本合同中的货物质量原因而使工程受到诉损害,经有关国家部门证实后,甲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或交付标的物的时间、数量、规格和交货地点、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以及不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并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标的物的质量原因而使工程受到投诉损害,经国家有关部门证实后,甲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4、乙方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税务发票真实有效,如因票据等不合法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应付料款中加倍扣除。本合同的履行完毕,不免除乙方承担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5、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债权转移和委托付款。

十四、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两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需方(甲方):(章)供方(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委托代理人: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第二篇:《采购合同样本》

《采购合同样本》 万科项目电梯采购合同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联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书》编号:LDXY2001-01,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需方向供方订购以下产品: 1. 设备单价含设备本身价格及运输费; 2. 部件规格、产地及备件详见附件。 第二条合同价格

1、设备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产品单价与本条规定的货物总价系需方根据本合同就单位产品和所有产品应向供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货到工地负责堆放至需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二次装卸费用,还包括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抽样测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第三条交货地点:

供方应根据需方在上述交货地点指定的场地卸货,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第四条交货时间: 第五条产品质量要求 1. 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2. 产品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应符合产品样本和说明书所列之标准和具备相应之功

能,必须满足国家与地方的产品规范以及行业质量/技术标准; 3. 在工作电源:三相四线380伏,50赫兹,照明电源:单相交流220伏,50赫兹条件下满

足各地供电局对电网设备的质量、技术要求。 第六条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 供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前10天,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需方,通知

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货物接收与保管的要求,需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经需方确认同意后供方方可发货;

2. 需方应提供的场地,以提供货品的堆放场地; 3. 供方必须按需方提供的场地卸货;

4. 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灭失、损坏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5. 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

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若货到8个工作小时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任何一方未到,则视为认可到场各方的验收结果,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 第七条施工验收方式

1.安装调试验收时,供方、需方、监理单位、安装承包方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 记录上签字;

2.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安装验收检查的,以政府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为付款依据。 第八条货款支付方式

1. 预付款:合同签字生效后,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 方设备总价15%的预付款;

2. 交货验收款:设备到货交接验收后,供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

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进口部件的原产地证明文件),需方在设备到货交接验收并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方设备总价60%的到货款;

3. 安装验收款:设备安装通过验收后,供方须提供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

告、相应金额的发票、安装验收合格证明),需方于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方设备总价20%的货款,其余5%的设备款做为质量保证金;

4. 质量保证金:需方于保修期满后,根据供方提供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

报告、需方指定部门出具的保修期满质量合格证明),扣除供方应付的保修费用之后(见产品保修约定),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九条变更处理 1.需方在书面确认的发货日期前通知供方延期交货时,供方不得收取因此增加的仓储等费用,但推迟时间不得超过60天,超过60天的,需方应支付60天之后的仓储费用;

2.供方在需方所订货物投产之前,须书面形式发送《投产确认函》给需方,需方在接到供方

投产通知后,须在5日内给予答复,在书面答复前如需方改变所订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十条产品保修约定

1. 保修期自设备(材料)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 2 年; 2. 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免费提供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

等费用,包括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所需的所有零配件与设备; 3. 更换的部件或零配件须与设备原采用部件或零配件的产地、型号规格相同,若无法达到

上述要求,须事先征得需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代用品;

4. 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

5. 供方应保证保修的时间性,在收到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

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 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方须在接到通知后4小

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 其他情况下,供方须在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 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需方处理; 3) 当供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

用从供方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4) 当供方质量保修金不能满足3)条需要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

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供方追回;

5) 供方应保证设备在因质量原因进行了保修处理后180天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

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零部件免费保修; 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供方不能按以上交货时间交付合格的产品,供方应每天向需方交纳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

作为违约金,如逾期10天(广东省以外15天)仍未交付合格的产品,则需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应商,供方须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供方的违约行为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签字认可后,违约金可从最近一次应付款中扣除,若供方借故拖延或拒交违约金,需方可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追回;

3. 需方若未按时付款,则应每天向供方交纳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4. 因为产品质量问题等可归结与供方的原因致使验收日期拖后或未通过验收,供方须赔偿 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 供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需方、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 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

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 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

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5.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

空中飞行物体坠落,非供需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

1) 烈度为5级以上的地震; 2) 7级以上持续一天的大风;

3) 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 30 mm以上;

4) 5年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5) 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里打“√”)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需方所在城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 深圳市联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在

2001年6 月21 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书》编号:LDXY2001-01是本合同有机的组成部分,双方应遵守《战略合作协议书》关于供方和需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战略合作协议书》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内容,以《战略合作协议书》为准;

2.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订立地点为。 需方:供方:代表人:代表人: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三篇:通用产品采购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品名

单价

规格(品质)

数量

总价

合计金额(人民币)

二.产品要求乙方必须保证产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交货期限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交货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__%即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采购合同书样本

1. 合同介绍

1.1 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2 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 术语、关键词解释 术语、关键词 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 采购物品说明

3.1 采购物品及说明

3.2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5 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 交货与交货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 乙方应在交货前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5.3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4 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 安装、调试与验收

6.1 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 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6.3 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将验收款(见合同条款4.3)支付给乙方。 7. 品质保证与维护

7.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7.2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系统软硬件保修六个月。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 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8. 违约与赔偿

8.1 甲方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准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乙方技术人员由此滞留在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9. 保密

9.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

9.2 除为了维护操作相关设备而需接触乙方有关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甲方有关人员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9.3 甲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 年(由双方商定)。

10.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10.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11.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2. 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2.3 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4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3. 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五篇:办公设备采购合同样本

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

 签约地点:

乙方:(供应商)签约时间: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2)技术规格响应表;(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 。联系人: ,电话: 。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200 年 月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货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乙方:

负 责 人: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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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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