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当代中国的特殊教育论文

2022-04-21

写论文没有思路的时候,经常查阅一些论文范文,小编为此精心准备了《困扰当代中国的特殊教育论文(精选3篇)》,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虽然近几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方面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而本文从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应遵循的原则和目标来探究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问题。

困扰当代中国的特殊教育论文 篇1:

儿童学习障碍研究述评

[摘要]随着社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的提高,学习障碍学生问题很快受到广泛的关注。当今,学习障碍的问题已成为家长、教师及心理学家、生理学家、教育学家等专业人员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他们纷纷将兴趣转向这个新的研究领域。本文对学习障碍研究问题进行了总结。

[关键词]儿童;学习障碍;对策

[关键词]儿童;学习障碍;对策

学习障碍问题古已有之。十九世纪后期,随着社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的提高,学生的学习障碍问题很快受到广泛的关注。当今,学习障碍的问题已成为家长、教师及心理学家、生理学家、教育学家等专业人员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他们纷纷将兴趣转向这个新的研究领域。学习障碍的定义在研究者之间尚未形成一致,因此对于学习障碍一直有种种说法,许多研究者所采用的词语都不相同,如:脑部损伤、阅读障碍、教育障碍、过度活动、多动症候群、语言障碍、学习困难、轻微脑损伤、轻微脑功能障碍、学习困难、阅读困难、心理语言障碍、神经心理障碍、学习迟缓、史特劳斯症候群、低成就者等。到20世纪60年代初期,学习障碍一词才开始渐渐取代上述各种名称。

一、国内外关于学习障碍的几种概念

美国是研究学习障碍儿童最早的国家之一。1800年,生理学家加尔对一些患有头部损伤的成人进行研究,结果发现他们虽然失去了用言语表达思想和感情的能力,但智力并没有丧失。后来人们称此病为失语症。如果它发生在一个儿童身上,便可称其为一名特殊的语言异常者。加尔的研究为后人对学习障碍的研究及定义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1963年4月6日,在由知觉障碍儿童基金会发起的会议上,柯克(Kirk)曾用Learning Disabilities(译为学习障碍。简称LD,我国习惯称为学习困难)描述到:“有一类儿童,他们在社会交往技能的发展中有障碍。在这类儿童中,不包括那些有感觉障碍的儿童(如盲或聋),也不包括那些一般智力落后的儿童。”这是学习障碍概念的首次提出。

学习障碍定义演变的第二次重大事件是因为“美国障碍儿童咨询委员会”的建立。该委员会由柯克领导,并于1968年1月31日发表了它的第一个年度报告,委员会在报告中提出了一个学习障碍的定义:“有特殊学习障碍的儿童表现出一种或几种基本的心理过程障碍,如理解障碍、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障碍。这些可能显示自身在听力、思维、讲话、阅读、书写、拼读和算术计算能力的不完善。它们包括知觉障碍、脑损伤、轻微脑功能失调、诵读困难、发育性失语症等。它们不包括由于智力落后、情绪干扰或环境不利而引起的学习问题。”

学习障碍定义发展的第三次变化是因为《美国障碍儿童教育法》的颁布(1975年)。这部公共法案的颁布,要求人们找到一个更好的定义,并能说出怎样鉴别学习障碍的儿童。于是,又一个定义于1977年在《联邦记事》上提出:“学习障碍是指在理解和使用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方面有一种或几种基本心理过程的障碍,这种障碍可能表现出听、说、阅读、思维、书写、拼写和数学计算能力的不完善。这样的障碍包括知觉缺陷、脑损伤、轻微脑功能失调、诵读困难和发育性失语症。它不包括主要由于视听和运动缺陷、智力落后和能力障碍而引起的学习困难,也不包括主要由于在经济、文化等环境方面处于劣境而产生的学习困难。”然而,美国的五十个州对学习障碍的定义看法仍然不同,这就迫使对这个定义进行进一步修改。1981年,美国学习障碍联合会代表六个群众组织,也代表学习障碍的教育群体(家长、专业教育人员),在集中许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下面更明晰的定义:“学习障碍是一个一般术语,它指在听、说、读、写能力或推理和数学运算能力的获得和利用方面有明显。困难的不同障碍的综合组。这些障碍可能是由于个体内在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调而引起的。尽管学习障碍可能伴随着其他缺陷(如感觉器官损伤、智力落后、社交和情绪障碍)或环境影响(如文化差异、缺乏教育或教育不当、以及各种精神因素),但学习障碍不是这些缺陷条件和环境影响的直接结果。”

学习障碍定义的最近一次修改是在1989年,这也是由美国学习障碍联合会对1981年的定义修改后公布的。定义内容是:“学习障碍系一种通病,它包括不同缺陷类别的群体。这种障碍在获取与应用听、说、读、写、推理或数学能力上有明显的困难。一般推测是由个体内在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异常所引起;在人的一生中,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发生。学习障碍或许存在行为控制、社会知觉及社会互动的问题,但这些并非是构成缺陷的主因。虽然学习障碍有可能与其他的障碍状况(如感官损伤、智能不足、严重情绪困扰)同时存在,或受一些外在因素影响(如文化差异、文化刺激不足或不当教学),但它却非由前述状况或影响所直接促成。”

着眼于学习障碍所造成的结果,前苏联教育界则把学习障碍学生视为学业不良学生。指的是学习成绩低下的学生。根据不同的标准,他们把学业不良分为相对学业不良、绝对学业不良和成绩不足三种类型。以一个特定群体的平均学业成绩作为参照标准,明显低于平均水平的即为相对学业不良;以规定的教学目标作为评价的参照标准,达不到教学目标者即为绝对学业不良;当以学生个人的能力水平为评价的参照标准时,如果学生的实际学业成绩明显低于从他的能力来看应达到的水平,这种现象一般称之为成绩不足。

我国对学习障碍的定义:指在听、说、读、写、算等能力的习得与应用上有显著困难。学习障碍可能伴随其他的障碍,如感觉障碍、智能不足、情绪困扰;或由环境因素所引起,如文化刺激不足,教学不当所产生的障碍,但不是由前述状况所直接引起的结果。学习障碍通常包括发展性学习障碍与学业性学习障碍,前者如注意力缺陷、知觉缺陷、视动协调能力缺陷和记忆力缺陷等,后者如阅读能力障碍、书写能力障碍和数学能力障碍等。

二、对学习障碍成因的研究

(一)中枢神经系统病变

1 基因遗传。在过去双胞胎或家庭系谱的研究中发现,学习障碍有基因遗传的因素(Myer&Harnmfil,1990),斯利威(Sfiver,1971)在556位具有神经生理异常的学习障碍儿童中发现有家庭遗传的因素。这种家族性的遗传被认为是由于一个或一组基因的异常而造成的。1973年对93对双胞胎的研究显示,如果有一位是注意力缺陷,另一位孪生手足患注意力缺陷的机会比一般手足高,结果表明注意力缺陷症的出现有相当的遗传因素。美国的德夫列斯等研究阅读障碍儿童的家庭,发现阅读障碍儿童来自家庭遗传的因素很大。除此之外,性染色体的异常也被发现和学习障碍有关。彭宁顿等发现学习障碍可能因性染色体异常所致。

2 发展阶段的变异。母亲在怀孕期间营养不良、疾病、用药不当、或ABO、Rh不配型溶血等都是产前可能

造成学习障碍的因素。生产时脑出血或脑缺氧是脑损伤的主要原因。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儿也会有脑细胞受损的问题。产后造成脑损伤的疾病以及意外创伤均是造成学习障碍的因素。

3 大脑皮质功能失调。大脑皮质功能失调被认为是学习障碍的最常见因素,包括脑叶病变、大脑功能侧化不全和前庭功能失调。当功能侧化不全时,语言障碍与左半球损害有关,视觉空间障碍则与右半球损害有关。虽然中枢神经功能失调是学习障碍的原因中最广为接受的说法,但学习障碍与脑功能失调的关系不是绝对的。

(二)生化系统不平衡

有学者认为体内生化系统不平衡也可能是造成学习障碍的原因之一。研究者认为,这种未知的生化系统失衡对人体大脑的影响就像苯酮尿酸症。因为体内缺乏某种酵素,导致无法转化体内的氨基酸而累积成为毒素,以致伤害到脑部(Heward&Or Lanskyl988)。这种未知的生化系统失衡,可以从某些药物能减低学习障碍的结果获得支持。美国过敏专家Feingol的健康饮食疗法也是例子之一。费氏发现不含人工添加物(人工色素、人工调味料等)的饮食可以减少多动症儿童的过动、攻击行为等问题,因此他提出利用健康饮食疗法改善多动症儿童的生化系统。目前在美国主张这种疗法的协会已有120个分会,会员超过一万人以上,很受家长和教师欢迎(引自。另外,也有人曾提出儿童是因为无法吸收维他命,因此主张维他命治疗法。但这些药物或饮食治疗的效果在研究上尚未获得肯定。

(三)环境问题

虽然在基因研究中发现30%的阅读障碍由基因遗传决定,但70%却是环境因素所造成的。迈尔斯等提出的环境因素包括:早期发展经验的剥夺、行为问题、营养不良、文化和语言上的差异以及教育机会的缺乏等。

1 早期发展经验的剥夺。早期发展经验的剥夺是指在婴幼儿时期被不当地限制行动,例如父母保护过度或受家庭环境限制,而剥夺幼儿应有的感官探索和动作发展,如视听觉的刺激和爬行等。台湾幼教学者简淑真(1995)表示国内都市家庭由于环境的限制,造成小孩在动作发展阶段未能充分发展,导致大量儿童被认为感觉统合失调。另外,婴幼儿长期的疾病也可能剥夺儿童发展应有的学习经验。与父母关系不当,如长期的分离或与大人的互动机会过少也可能造成学习障碍。

2 行为问题。迈尔斯等(1990)举出下列行为特质也可能和学习障碍有关:不寻常的爱哭、睡眠习惯不佳、饮食无规律、过度精力充沛或昏睡等。这些行为和。1960年托马斯所提的气质理论中的“难养型(diffioulttemperament)”气质相类似。然而综合父母管教和孩子气,质的关系之研究,发现这些具有难养型气质的孩子被父母虐待、体罚的机会比一般儿童高,因此他们认为父母的管教和孩子的行为气质是一种交互影响。由此可知,具有迈尔斯等人所提的行为特质的幼儿受到体罚和虐待伤害的可能性也会增大,依此推断,无论是脑外伤或早期经验的剥夺,他们成为学习障碍者的机率都会增高。

3 文化、语言上的差异。文化、语言的差异会增加儿童学习的困难和挫折。加拿大和意大利等使用双语的国家,发现学生在学校学习非母语的课程以及接受异于自己文化的道德价值时,导致学习困难增加,其困难比一般只学母语的同伴要多。

4 教育机会的缺乏。家庭搬迁的次数过多、长期病弱或父母过度忽视教育的重要性,都有可能造成儿童学习机会比一般同伴少。另外,教师教学的不当或儿童曾受教师严重的体罚也会造成儿童排斥学习,这些长期的学习机会剥夺也可能造成儿童的学习困难。美国很多学习障碍研究者发现目前接受特殊教育的学习障碍学生可能未必有知觉上的困难,可能只是不当的教学所致。

虽然上述说法都说明了学习障碍的产生都直接或间受到生理因素的影响,但是美国学者科尔(G.cole)却在1978~1982年间撰写数篇文章,批评学习障碍的生理原因说,主张学习障碍应强调社会环境之因素。科尔综合有关神经生理的研究,发现学习障碍的神经病理说未获得一致的研究结果的肯定,因此他认为学习障碍的环境意义重于神经生理的意义,他认为诊断学习障碍的社会环境因素(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结构等),会对学习障碍的补救教育较有帮助。然而斯塔诺维奇(Stanovieh,1989)和阿德尔曼(Adelman,1992)等学者修正科尔的说法,认为学习障碍应是生理和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阿德尔曼以“交互作用”观点主张不应只是探讨造成学习问题的因素是否为神经生理的因素,而应找到哪一个因素才是造成学习问题的主要因素。

三、儿童学习障碍的表现特征

儿童学习障碍的最明显、最易被人觉察的特征就是一般性学习落后,学习成绩明显低于同龄儿童,具体表现为:

1 感知障碍。学习障碍儿童在视觉、听觉等方面存在明显的障碍。如:(1)视觉记忆困难。如有些儿童在单词拼写中常出现错误,有些儿童分不清形近的字。(2)空间定向困难。这些儿童不能分辨上下、左右、高低、里外、进出或分聚,所以在算术运算时,经常产生各种错误。(3)听觉辨别能力差。学习障碍儿童在声音的分辨方面有困难,不能区别近似的声母或韵母,不能分清音近的字。(4)听觉记忆能力差。对于长于:5~6个词的句子不能重复,对声音的记忆存在障碍。

2 注意障碍。学习障碍儿童在学习过程中不能专心致志,不能有目的地定向注意,好动、不安静、容易分心,注意的集中性、稳定性不够。

3 语言障碍。语言障碍是儿童学习障碍的一个重要症状,表现为:(1)语言接受方面的障碍。他们能理解听到的信息,但不能很快地进行语言信息加工,所以往往不能掌握所听到的全部内容,而只能掌握其中的一部分内容。(2)口头语言表达方面的障碍。表现为难以用言语表达思想,词汇贫乏、不掌握语法;诵读困难,常将看到的词遗漏或用其他词替换,并且在发声和发音系统方面存在障碍。(3)书面语言表达方面的障碍。大多数学习障碍儿童表现出书写困难和绘画困难,难以把想到的画出来,画几何图形的能力差,不能把看到的文字完整地写下来。

4 思维障碍。思维碍障与语言障碍有密切关系。研究发现有思维障碍的儿童绝大多数也表现为语言障碍。但也有少数例外的情况。学习障碍儿童的思维表现出以下特点:(1)思考力缺陷,对概念、对象和空间关系的理解等方面有困难,难以形成概念。(2)思维的灵活性差或思维狭窄,缺乏分析综合能力,联想不流畅。(3)缺乏良好的判断力和选择能力,判断失误。(4)算术缺陷。表现为算术方面的学习困难。(5)抽象推理差。

5,行为障碍。行为障碍也是儿童学习障碍的表现特征。贝克尔和坎特苇尔(LBaker and D,P Cantwell)的研究表明:学习障碍与行为障碍有关,大约一半以上的学习障碍儿童有某种行为障碍。(1)活动过度。表现为在不适当的场合过多活动。(2)运动不协调。多数学习障

碍儿童表现出精细动作技巧障碍,做事笨手笨脚。(3)行为冲动、任性。学习障碍儿童有时伴有冲动行为或无法预测的不适当行为。(4)社会技能落后。学习障碍儿童大多有社会与环境适应不良,一般社会能力比年龄相当的同伴低。(5)社会退缩。国内有关研究发现,学习障碍儿童均有社会退缩等内向性行为问题。

6 情绪障碍。由于学习障碍儿童在学业上屡遭失败,在人际交往上也经常遭受挫折,这些必然会影响其情绪和自我意识的发展。贝克尔等人的研究发现,大约四分之一的学习障碍儿童有情绪问题,最普遍的是情绪障碍。且女孩的比例高于男孩。他们通常有这样一些问题如忧郁、焦虑、控制点不适宜、自我概念差以及自我评价低等,也有一些儿童在心境和反应性方面瞬息万变。

7 其他问题。如品行不良,有假设认为学习障碍可能以直接的方式(如认知特点)或间接方式(学校生活和社交关系的失败)而引起品行不良。比如学习障碍儿童,会由于学校里的归属失败和受挫折引发攻击性行为,并扩大到校内外的日常生活中,形成品行障碍。

四、儿童学习障碍的教育对策

(一)在教育思想上,要对学习障碍儿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首先,人们逐渐认识到,儿童学习障碍与其轻微脑功能失调有关。仅仅简单地强迫他们约束自己,效果往往不太理想。因此,需要相应的生理治疗。

其次,美国学者艾丽丝提出感觉统合失调是儿童学习障碍的重大原因。感觉统合即是把各种感觉器官(眼睛、耳朵、皮肤、身体其他部分)接收的感觉信息输入在大脑中整合、组织起来,然后又指挥运动神经做出适当动作,以便与环境取得协调一致。艾丽丝认为,在个体发育的早期(7岁以前),缺乏适当的感觉运动如缺乏各种环境刺激等。儿童感觉运动发展不完善,就会出现感觉统合失调。表现为大脑不能对各种感觉信息作出处理,从而不可能做出与环境相协调的反应,产生种种学习行为障碍。

再次,一些学者研究认为,环境因素不是引发儿童学习障碍的一个直接因素,但是不良的环境会导致儿童情绪、认知问题的发生,进而出现学习问题。家庭因素如儿童缺乏母爱或成人的感情,也是引起儿童学习障碍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另外,父母的期望、教育方式、文化程度与儿童学习障碍之间也有一定的关系。

(二)在教育过程中,要理解、接纳学习障碍儿童

理解、接纳学习障碍儿童应该是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新尝试。首先是理解。对学习障碍儿童出现在学习中的种种问题,要给予宽容和谅解,要尊重他们的人格,体谅他们的困境。接纳则是在理解的基础上,对学习障碍儿童给予积极的关注、真诚的关心、正确的指导,要耐心、细致、具体地帮助他们。大量的事实表明,大多数学习障碍儿童经过帮助是可以逐渐接近正常儿童的学习水平的。

(三)在教育方法上,要针对学习障碍儿童的特征,提供专门的教育训练

首先,由于学习障碍儿童的智力并不低下,因此不一定要把他们送到特殊教育学校。美国特殊教育专家指出,让有学习障碍的儿童继续留在正常班级里学习,有利于保护其自尊心。但是,学校教育中应有专门的特殊教育者,对其提供适当的教育,这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教育方法。比如对注意障碍的儿童可采用以下方法:教学环境的布置要强调简单化,避免刺激过多而引起儿童注意分散;教学过程中利用各种形象有趣的教具,引起儿童的兴趣和注意;讲课时间应灵活掌握等。对有行为障碍的儿童可对其进行具体的训练,如通过各种体育运动发展其感觉统合能力,创造各种机会,鼓励儿童参与发展其感觉运动的协调能力等。对有语言障碍的儿童,美国特殊教育专家指出,要从训练儿童感受语音开始,然后训练表达语言、句法等。

其次,由于学业上的不成功,学习障碍儿童有更多的消极情绪体验,因此,应该帮助他们减轻心理压力,培植学习的信心并尝试让其体验成功的喜悦。为此,教师要帮助他们创造取得成功的情境,比如,适当减少作业的难度,降低评分的标准,对他们学习的过程提供帮助。对其进步给予及时的反馈等。另外,也有一些心理学家如柯克提出了行为矫正的方法。

(四)对学习障碍儿童的评价要慎重

学习障碍儿童对教师和周围人的评价较敏感,因此对他们进行评价要注意:宜多表扬和鼓励,并且方式要多样化。若需要对这些儿童进行批评则要特别慎重。首先。要注意场合,切忌在众人面前公开批评,避免惩罚,杜绝体罚。其次,要注意批评方式。避免夸大、全盘否定、挖苦、翻旧账,禁止那些有损学习障碍儿童自尊的辱骂。再次,批评要适度,过度的批评很容易引起学习障碍儿童的逆反心理。

(五)提高学习障碍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

研究表明,学习障碍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明显低于非学习障碍儿童,尤其是在强迫、人际敏感、抑郁、焦虑和敌对等方面表现突出,并且强迫、抑郁、敌对严重度中等以上者比例也明显高于非学习障碍儿童。因此,有必要提高学习障碍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它涉及到:社会要提供有利于儿童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学校要从根本上改变只重分数、升学率的做法,加强对学生心理状况的监督和维护等。

参考文献:

[1]张祖牟,“儿童学习障碍的矫正研究”阶段实验报告。教育科学研究,1998,5

[2]成云,熊鸣婷,从当代中国早期教育误区谈儿童的学习障碍[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

[3]刘宗爱,王鲜艳,儿童学习障碍病因研究进展[J],医学综述,2005,11,12

[4]牛秀平,张艳芬JL童学习障碍的表现特征及教育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3,23,8

[5]刘振寰,李红宇,李岩,儿童学习障碍的相关因素分析[J],健康心理学杂志2002,3

编辑 何妍 终校 于洪

作者:关 虹

困扰当代中国的特殊教育论文 篇2: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原则及目标

摘 要 虽然近几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方面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而本文从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应遵循的原则和目标来探究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问题。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高职学生

Key words vocational school;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vocational students

近几年中国高职院校得到了快速发展,其规模、质量都上升到了一个新台阶,但仍有许多困扰着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问题需要研究,诸如既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方式方法的探讨和职业道德的践行研究,也有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应遵循的原则和培养目标等问题分析,而本文主要对后者展开相关论述。

1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应遵循的原则

1.1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必须适应社会职业岗位对人才的需要

(1)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必须使学生具有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职责感,并能够服务于生产第一线。高职院校要培养的大学生必须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一线需要的应用技术型人才。这就要求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必须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来武装高职学生的头脑,使其掌握市场理论的基础知识,强化市场经济的意识,在毕业后能够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并能够直接参与各行各业的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要加强高职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使高职学生不仅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而且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根据高职院校自身专业设置的特点,对不同的专业进行不同层次和特点的职业道德教育,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对不同人才的需求。

(2)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必须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拼搏创新精神。高职院校的学生不仅要掌握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还必须不断地提升自身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拼搏创新精神。

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要选择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历史文化和历史人物的介绍和阐释,使学生了解更多的中华文化的特点和中国政治的传统治理方式,并使高职学生了解更多有关历史人物成长的历程和创造伟业的特质之所在,从而使高職学生在以后的工作岗位上能够脚踏实地,吃苦耐劳,更好地适应未来工作岗位的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解决高职学生就业是高职院校教育的底线,而培养大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人才是高职院校教育的最高价值取向。①有职业技能而无创业意识和能力,只能从事低层次的工作岗位,且面临着失业的危险,因而,高职院校通过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不断培养高职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把增强高职学生的创新能力作为学生职业发展的一项长久之计。

1.2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必须符合高职学生的特点

(1)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必须适应高职学生整体人文素质、心理素质、拼搏创新精神比普通高校学生略为逊色一些的特点。由于受生源的影响,高职院校的学生进校时文化成绩一般都比较低,在知识结构和文化素质等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参差不齐的现象,尤其大多数高职学生意志力薄弱、缺乏自控能力、没有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心理素质较弱等特点,这些都需要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必须加以重视。

(2)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必须适应部分高职学生自卑感、挫折感的特点。高职院校的学生,具有普通大学生所具有进取心、愿意接受新事物和渴望成长成才的特点,但高等职业教育所具有的特殊教育理念和新的教育模式却并不为高职学生所理解和认可。

由于高职院校本身发展还有不少需完善的地方,如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教学设备不全,学习氛围不够浓厚等诸多客观情况,因而,很多高职学生常戴着一副有色眼镜来看待自我所接受的高等职业教育,总觉得自己进错了门,走错了路,掉入了陷阱;在学习上动力不足,信心丧失,上进心缺乏。在这种情况下,不少高职学生在情绪上表现为失落,在学习上没有进取心,在生活上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在思想上也十分悲观失望。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必须正视高职学生的这些特点,并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和要求,积极引导高职学生克服自卑和消极情绪、培养良好的学风、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使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能够做到切合社会、学校和学生的实际。

2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基本目标

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课担负着净化高职学生思想和灵魂的特殊作用,应不断提高高职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其对现实的判断力和敏感度,规范其正确的价值取向,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和奋斗目标,等等,这些要求正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必须明确的基本目标。

(1)在宏观层次上,通过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增强学生的择业意识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在改革开放的中国,由于各种思想相互激荡,多元的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深刻地影响着当代大学生,这就需要通过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来培养高职学生的正确理想信念、价值观和道德观。通过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不断增强高职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使高职学生具有面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思想观念,能够脚踏实地,任劳任怨,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为建设稳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起模范带头作用,为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这一目标集中体现了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德育性,其在教育体系中理应居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

一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而,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在强化一般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要根据不同专业特点调整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内容,进行不同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内容的教育,增强高职学生的责任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己的职业道德,并在有限的高校学习期间能尽快成为一个职业人。这些有助于高职学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能够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真正实现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通过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养高职学生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增强其择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过程中,我们要帮助高职学生改变传统的一职定终身的择业思想,树立多渠道就业的观念,正确认识中国当前的就业形势和自身就业的优势,使其在择业过程中既不自负也不自卑,始终充满着自尊、自信和自强。

培养大批创新、创业型人才是高职院校的终极目标,这就要求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应大力宣传自主创业的各种政策,不断地激发学生的创业激情,在自主择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形成务实创新、与时俱进的品质,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要。

通过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养高职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其人格,帮助学生了解、认识和把握保持身心健康、建立良好而又和谐的人际关系的方式方法,为高职学生适应未来激烈竞争的就业创业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

(2)在中观层次上,通过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通过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增强高职学生是非判断能力和适应复杂社会变迁的能力,不断提高高职学生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独立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遇事不急不躁,稳中有序。

通过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养和提高高职学生的政治鉴别力,让高职学生具备正确分析、评价、判断的能力,能辨明是非,堅持真理,避免盲听、盲信、盲行,②从而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通过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提高高职学生的竞争能力、协调能力、选择能力和耐挫能力等社会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其真正具备“职业人”的资格,成为有见解、有情感、有追求的建设性人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才的需求。

(3)在微观层次上,注重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不断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体系。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让高职学生能够准确把握课程的基本内容、基本观点、基本立场和科学方法。只有掌握了这些学科的知识结构,高职学生才能对各项知识的了解达到理论化和系统化的程度,才能真正掌握了该学科的精神实质,并做到对知识的融会贯通、运用自如。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使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深化对中华文化的理解和认知,这既反映了知识系统化和教育系统化的基本要求,也有助于高职学生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便更好地服务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总之,在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过程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的方针;必须坚持从高职院校及其学生的实际出发,对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内容进行必要的增删;必须坚持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服务于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应用技术型人才的需要。一方面要把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与分析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把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相统一;另一方面,要努力使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能丰富学生的知识、扩大学生的视野、拓展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体系、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真正使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成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机组成部分。

注释

① 洪贞银.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实效性研究[J].鄂州大学学报,2006.6:56.

② 李贵敏.论大学生政治素质的培养目标及对策[J].前沿,2004.11:149.

作者:高笋元

困扰当代中国的特殊教育论文 篇3:

浅谈贫困少年与纨绔子弟违法犯罪的区别处置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人们就逐渐认识到儿童并非小大人,儿童是一个独立存在的社会主体,而不是依附于成年人而存在。即使少年实施了和成年人相同的触犯刑罚法律的行为,但考虑到他的生理、心理及环境,采用最有利于少年重新回归社会的手段。但却忽视了刑罚措施还必须个别化问题,即依据“行为者人格之特性”和“教育上之需要性”,结合其反社会性的强弱为标准对犯罪人进行分类,谋求与其相应的威吓、改善、排害等刑罚个别化措施。在这里,笔者想借贫困少年与纨绔子弟区别处置的问题做一些议论。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国有经济和个私经济的成份比例有了重大的变化,贫富悬殊的现象也在逐步扩大。在这市场经济的时代,人们总是把经济放在首要的位置。许多父母或是为了生计或是为了聚敛更多的财富,整日在外奔忙着,从而忽略了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有些老师在课堂上有意无意地将攀附富家子弟的心态表露出来,给贫困学生心理带来不平衡;富人物质生活上的优裕性,在未成年人的幼小心灵上产生强烈的反差等等。在这不经意中,“金钱至上”观念在当代中国未成年人的思想中生根发芽。从少年刑事审判的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贫困少年与纨绔子弟的犯罪类型迥然不同。贫困少年以抢劫、抢夺、盗窃等涉财类案件为主,而纨绔子弟则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猥亵妇女等流氓类案件为主。由此可见,贫困少年与纨绔子弟的犯罪原因也有着很大的区别。贫困少年更多的是迫于生计,当然也有一部分是盲目追求高物质享受而走上犯罪道路。纨绔子弟物质生活是丰富的,但精神世界却是极端空虚,寻求精神刺激是他们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处置手段上也应有所区别。

由于未成年人在生理和思维上的不成熟,对这些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不能正确的理解和对待,导致一些贫困少年为获取钱财不择手段。当然,也有一部分贫困青少年试图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发财致富,但在一系列社会难题的困扰之下,他们理想往往落空,于是在屡屡失败后铤而走险。犯罪学的研究成果早已表明,犯罪的复杂性在于它不是孤立的问题,而是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集中反映。早期的犯罪学家就从经济发展、文化传统、城市化过程、人口遗传和素质等各方面进行广泛的研究,试图为社会治安和犯罪对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如果说在西方现代化的初期,面对日益恶化的犯罪形势,主要采取的对策是严厉打击的话,那么本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犯罪的预防,最突出的特征是注重国家、政府在犯罪预防中的领导作用。犯罪防治需要全社会的重视,但犯罪预防首先是国家行为,犯罪预防的关键是要有国家的重视和国家机构的保证。因此,增加就业机会、改善投资环境、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是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从社会根源上减少贫困少年犯罪的重要举措。而建立少年感化院和委托监护是针对贫困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司法处置手段。首先是解决贫困少年的生活问题,然后再施以感化教育,正确引导他们走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人生道路。纨绔子弟犯罪的主要原因在于其人生追求目标的缺失。他们在吃喝玩乐方面已无所求,往往会寻求新的刺激来填补精神上的空虚。因此,具体而又活生生的正确人生观确立是关键,培养未成年人在学习、科技创新和体育竞赛等方面争先恐后的乐趣,而不是争强斗狠,坠入黑社会中做大哥的美梦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学校的德育目标应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个体差异提出不同的要求,既要培养遵纪守法,讲文明、有礼貌、具有爱国主义思想的好公民,又要培养人格健全、职业道德高尚、具有敬业精神、创新精神等。学校教育必须强化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注重共同价值观的培养。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的利益关系,这应当成为学校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学校德育传播时代精神,塑造青少年的时代品格,在任何时候都是社会道德调节的方式,也是学校德育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支持的重要途径,对此绝不能有任何动摇。当然,我们不能指望学校道德教育能够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因此,调整我国中小学校德育课内容十分重要,“孝亲尊师”的儒家伦理教育似乎更贴近现实生活,更能为未成年人所把握。无论是中国西方国家,光靠经济的发展、法制的健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还是治安问题。古人说:“法者禁于已然之后,礼者禁于将然之前。”纵观古今中外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到,重视道德修养和童蒙教育的儒家伦理思想,在治理人心、导人向善方面确实略胜一筹。一般来说,纨绔子弟的父母或是高官或是老板,事业和生意场上春风得意,很少有时间去教育他们的子女。对于他们来说,满足子女的物质享受是最容易做到,且是能博得子女欢欣的捷径。可是一旦子女步入歧途后,他们自身又无计可施,迫切希望有一种非监禁化的司法救济措施来挽救他们的子女。而工读教育是针对纨绔子弟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理想处置方法。工读学校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教育和矫正机构,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特殊教育的半工半读学校。我国的工读教育是上世纪50年代借鉴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的教育理论和经验,受马卡连柯当年创办“工学团”的启发,结合中国的实际创办的。我国第一份有关工读教育的地方行政法规——《上海市工读教育暂行规程》于2003年由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公布。该《规程》明确了工读教育的性质和实施对象,把工读教育界定为基础教育的一种特殊教育形式,而不是特殊教育。工读学校主要招收12至17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学生。还可招收上述年龄段中有不良行为,家长缺乏管教能力,在普通学校或职业学校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进入相应的班级学习。这意味着工读教育将突破初中教育的限制,向高中阶段延伸。根据《规程》的要求,工读教育还将以多种形式“向不良学生家庭延伸,向社会延伸”。工读学生的权益得到明确保障:工读学生在校期间在入团、毕业、复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与普通学校学生同等对待。其不良行为有明显改变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回原校学习,原校不得拒收,必须保留其学籍。同时,工读教育的强制性得到明确。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只要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当地公安派出所(警署)同意,由工读学校初审即可收入工读班学习,而不必一定要取得监护人同意。但进入工读学校托管班或其他形式的班级学习,必须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由于少年违法犯罪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所以预防未成人违法犯罪,需要采取综合性的手段和措施,这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依靠社会的力量,包括社会防治、学校防治、家庭防治、专门防治和国家防治等支系统组成。党和政府也高度重视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制定了对少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要求对少年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辩护以及对少年犯的强制改造等,都应当与成年人有所区别。任何一个法律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我们的少年司法制度也不例外,也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少年司法制度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许多问题和矛盾,有些并不是少年司法制度本身的毛病,它是伴随整个国家法治水平和发展进程而逐步发展的。

作者:刘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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