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城管局应急预案范文
城管:城管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能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基本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施救及时、处理妥善相结合的原
则。
二、应急救援范围
适用本预案。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指导制定应对事故的紧急办法和特别措施;
3、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及维护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
4、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
5、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当公共突发性事件超出我局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上级支援;
6、分析、总结公共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
(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内,作为日常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办公室应备有指挥场所和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平台。
主要职责:
1、负责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2、执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3、收集、分析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报告的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报送县级机关;
4、定期组织修订我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5、维护指挥平台,保证正常运转;发生安全事故时,为领导小组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等;
6、组织协调有关应对安全事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承担局党委、局机关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向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报告人,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现场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证据。
(三)应急反应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即刻启动本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各科室、各中队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集人员和车辆、物资、器材,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3、针对台风季节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
1)加强巡逻及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2)及时通知户外广告设置及管理单位,对所管理的户外广告设施加强安全管理;
3)及时切断户外广告电源,必要时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
4)设置安全警戒线,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五)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各科室、各中队要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援及时有力。
2、对救援工作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篇:合肥市城管局冬季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合肥市城管局冬季扫雪铲冰领导小组,组长由邓真晓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杨锋、徐世元、纪检组长宇汝新担任;成员由各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以及市龙泉山垃圾处理场、市城管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市机械化清扫队负责人组成。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办理具体事宜,掌握各区扫雪铲冰工作进度和相关情况。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3731110。
领导分工:杨锋副局长主要负责蜀山区(政务区)、高新区扫雪除冰工作;程本友副局长主要负责瑶海区扫雪除冰工作;徐世元副局长主要负责包河区(滨湖区)、经开区扫雪除冰工作;徐庆柱副局长主要负责庐阳区扫雪除冰工作;宇汝新组长负责新站区扫雪除冰工作。
(二)各区城管局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协助区政府全面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扫雪铲冰工作,完成本部门的扫雪铲冰任务。各区城管局要制定相应的扫雪铲冰应急预案,报市城管局局扫雪铲冰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责任划分
城管系统扫雪铲冰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区负责、部门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法,城管系统发挥主力军作用,具体责任划分为:
各区城管局清扫保洁人员做好各自责任路段、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的扫雪铲冰工作;
各街道(乡镇)负责辖区内扫雪铲冰工作,动员沿街单位、经营户和住户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扫雪铲冰。具体责任区范围为左右至邻墙、前后为门前到道路中心线。
市机械化清扫队协助市政部门做好立交桥、高架桥的扫雪铲冰工作,并准备应急洒水车,根据需要做好融雪工作。
垃圾处理场做好进场道路及作业区内扫雪铲冰工作,确保垃圾进场。
三、道路类别及扫雪铲冰时限
城区道路共划分为三类,即:一类道路、二类道路、三类道路,其标准是:
(一)一类道路:城区繁华区域、商贸集散地、立交桥匝道及政府机关周边路段。具体为“六横五纵一环”:长江路及其高架、芜湖路、黄山路、望江路、寿春路、临泉路,金寨路及其高架、徽州大道、潜山路、合作化路、胜利路、明光路,一环路。一类道路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24小时。
(二)二类道路:除一类道路以外的城区主次干道和城市出入口道路; 二类道路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严
重情况不超过36小时。
(三)三类道路:除
一、二类道路以外小街巷。三类道路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36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48小时。
四、 应急预案划分
按照降雪量程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降雪预警级别共分三级,降大雪或特大雪(一级)、降中雪(二级)、降小雪(三级)。
(一)一级除雪预案:当降中到大雪时,市城管局和各区城管局扫雪铲冰办公室不分白天、夜晚、节假日,以雪为令,迅速组织工作。市城管局统一指挥,各区协调相关部门、街道做好抢险工作、增添抢险物资,对城区
一、二类道路积雪进行清除,及时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二)二级除雪预案:当降小雪时,各区城管局立即调查雪情、路况,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视路面情况,上路作业。各区及市机扫队利用机扫车辆,对高架道路一类道路进行快速清扫,使地面无积雪。当路面积雪厚度超过
1.5cm时,对一类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匝道等重点地区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三)三级除雪预案:当气象预报有雪时,市区各级扫雪铲冰办公室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设备、物资的准备及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路面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再人行道的顺序进行;街巷按照先机动车道、后人行道的顺序进行。
各区在组织环卫队伍扫雪的同时,督促沿街责任单位、经营户和住户及时清扫,白天降雪的,随降随扫;夜间降雪的,在次日10:00前清扫完毕。清除的积雪应就地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通讯指挥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区扫雪铲冰办公室立即启动扫雪铲冰值班制度,设专人昼夜值班,负责电话、传真联络,保持对讲机联络畅通,每日上报扫雪铲冰进度,及时上报重大情况。
(二)加大督查力度。各区要加大对扫雪铲冰工作的督查力度,宣传动员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对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对责任不落实、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罚。
(三)物资保障到位。为保证扫雪铲冰工作落到实处,各区要购置一定数量的融雪剂或工业盐以及扫雪铲冰工具,储备足够的油料,车辆、设备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四)安全规范作业。各区要对户外广告、公厕、转运站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环卫清扫作业队伍在扫雪铲冰时,要着标志服,设置安全警示锥。垃圾运输车辆要加装防滑链,谨慎驾驶,保障垃圾安全运输。温度在摄氏2度以下,停止道路一切冲洗作业,防止路面结冰。
第三篇:市住建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4年修订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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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臵工作,形成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防范系统化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事故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臵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版); 《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粤府办„2012‟7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臵工作的通知》(粤安„2012‟11号);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版)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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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依法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处臵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4.5 属地为主。遵循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臵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各县(市、区)发生事故请求应急救援支持时,市住建局应组织技术支持专家组给予配合支持。
2 建筑施工危险性分析
2.1建设工程施工特点与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随着本市经济快速发展,近年来城市建设投资规模保持较高水平,市政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由于各类重点工程、大体量工程项目多,施工环境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日趋增多,加之建筑业本身属于高危行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不确定因素较多。
2.1.1施工工艺复杂。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进步,建筑结构形式由原来大量的砖混结构,逐步发展为以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索结构等为主的复杂结构形式,建筑层数由多层建筑向高层、超高层方向发展。因工程结构复杂,建筑物高大,施工作业难度不断提高,施工作业的危险性随之增大。
2.1.2工人劳动作业强度大。虽然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施工作业中脚手架搭设、模板安拆、砌筑等大多数施工作业仍为手工操作,劳动强度高、体力消耗大,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易造成疏忽,成为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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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以及大型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突发事故也有所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其中,一些施工安全突发事故还会造成地下管线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损坏,给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3 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分工
3.1应急救援机构
市住建局设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后勤支持保障小组、技术支持专家组。
市住建局在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设安全事故日常工作办公室,局办公室、法规科、建筑管理科、科技设计科、城乡建设科、财务科、房地产业科、住房保障管理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造价站为组成成员。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设总指挥,由住建局领导担任;指挥部下设的事故现场指挥小组、技术支持专家组成员按不同事故性质类型组成。
以上各组成员的确定及变更由住建局安全事故日常工作办公室公布。
3.2住建局安全事故日常工作办公室职责
1、协助局领导组织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2、公布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组成及变更名单;
3、调查、统计救援物资状况并定期公布;
4、协调与各直接支持单位、部门的关系,确保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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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决定应该采取的技术解决措施;
2、提出救援所需的物质类型、数量及救援人员组成;
3、负责识别危险物质和现存的危险状况,并对事故现场区域进行分析,确定危险处理程序以及是否采用新技术;
4、分析参与应急操作的应急队员的个人防护用具、设备能否有效防护在应急救援中可能遇到的危险;
5、提出扩大应急响应建议;
6、对救援过程实施技术评估,提出行动方案修改、中止建议。
3.3.3后勤支持保障小组职责:
1、组织救援急需的资金调用;
2、组织直接支持部门人员参加事故现场救援行动;
3、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质;
4、组织人员安抚受伤害人员家属;
5、组织人员负责处理事故应急救援所涉及到的法律事务;
6、有序组织新闻媒体现场采访,维持好媒体正常采访秩序,避免引起现场应急的次生混乱。
3.4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组长产生办法及其职责
3.4.1总指挥产生办法
1、住建局局长为总指挥第一人选;
2、住建局局长因特别原因不能到岗履责,分管建设工程安全业务副局长则自动替任总指挥;
3、住建局局长及其分管建设工程安全业务副局长因特别原因不能到岗履责,则由局长委托的局领导替任总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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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决定应急救援的终止;
7、组织对应急处理实施的总结;
8、组织对本预案的修改。
3.6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机构负责人职责
3.6.1事故现场指挥小组组长:
1、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总指挥并带领事故现场指挥小组赴现场,分析信息为总指挥决策提供建议;
2、负责做出人员疏散决定,并根据事故救援工作的实际进展随时决策最有效的应急步骤;
3、执行总指挥交办的指令;
4、执行事故现场恢复程序和宣布现场应急行动的结束;
5、参与组织对应急处理实施的总结。 3.6.2技术支持专家组组长:
1、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带领技术支持专家组赴现场,组织分析信息为事故现场指挥小组、总指挥提供救援抢险方案;
2、负责组织检查所采取的每一步应急行动是否对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威胁,提出修改、推迟或中止被认为有威胁的行动;
3、执行总指挥交办的指令;
4、参与组织对应急处理实施的总结。 3.6.3后勤支持保障小组组长:
1、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本组成员赴现场;
2、在事故应急过程中负责组织提供各种人力资源、资金和物质设备资源支持;
3、执行总指挥交办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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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和执业资格;
3、险情基本情况或者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等;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
5、事故抢险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4.2响应启动
按照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类别,启动应急响应。
本预案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建设工程事故。
一般安全事故(IV级):建设工程发生IV级事故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应急救援。县(市、区)住建部门应急救援机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市住建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进入预备状态,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向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提出应急救援的意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和反馈。
较大安全事故(III级):实施Ⅲ级响应行动时,市住建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省住建厅应急部门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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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报告事故准确信息,并随时续报救援进展情况;
3、根据抢险需要立即拨打120、110等电话号码,通知相关单位到场救助;
4、安排人员到现场周边迎候赶往现场抢险救援的人员、车辆和设备;
5、当施工安全事故造成路面塌陷或高空悬挂危险物等次生灾害和隐患时,应及时安排专人对危险区域进行看护,并进行围挡、隔离、封闭,确定抢险救援工作区域,同时安排人员进行交通疏导,维护现场及周边秩序;
6、调集所属人员和技术力量,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影响抢险救援的阻碍和不利因素,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
7、在不影响一线救援的情况下,适时开展事故原因调查等。根据实际需要,主责处臵企业还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开展先期处臵。
当市住建局应急处理事故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总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需要处理的问题及有关工作措施。交接工作完成后,按照应急权限划分,移交事故处臵协调指挥权,并配合做好后续抢险救援工作。 4.5处臵措施
突发事故处臵过程中,根据现场需要,现场指挥小组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进行处臵:
4.5.1交通疏导和管制。因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导致市政道路无法正常通行,应及时对事故影响路段采取交通疏导措施,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预防次生事故发生。因抢险救援需要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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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建筑物、构筑物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提交现场指挥部专家组。
4.5.6专家会商。技术支持专家组针对抢险救援中出现的技术类问题或风险源监测到的不良数据,及时进行会商,形成专家意见,确定解决方案,上报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指导相关单位实施。
4.5.7相关资料调取。根据现场抢险救援需要,应及时协调提供事故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设计及工程勘察等资料数据,应及时协调提供抢险救援范围内的管线设施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抢险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4.5.8事故人员营救。承担抢险任务的各单位应尽可能用最短时间和最为安全的方式,对事故人员开展营救。根据需要,可动用搜救犬、生命探测仪等手段辅助实施营救,各相关单位应为营救事故人员提供支持。在营救事故人员过程中,尽量避免对事故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4.5.9救护、转运事故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对营救出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初步判定伤情、统计伤亡人数,并及时转运到医院。
4.5.10人员转移避险和临时安臵。当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造成影响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将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避险,必要时对转移避险人员实施临时安臵。
4.5.11家属接待。后勤支持保障小组协助事故所在企业要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工作,主动为家属提供相应的后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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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善后处置
5.1善后处臵
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适时启动善后处臵相关工作。事故善后处臵工作由事故所在施工企业具体落实。主要包括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安抚、事故伤亡人员赔偿慰问、征用物资归还补偿、逐步恢复正常施工等。 5.2事故调查
一般事故的调查,由事故所在属地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开展,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市住建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较大事故的调查工作,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委托市住建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
重大及特别重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市住建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配合牵头调查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5.2.1事故等级分类: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三十人以上死亡,或者一百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或者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重伤,或者五千万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死亡,或者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重伤,或者一千万以上五千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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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事故的能力。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全面组织本辖区相关单位和在建工程参建单位人员,开展对本预案及应急知识的培训,丰富一线施工人员业务知识,提高建设工程突发事故的协调处臵能力。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及人员进行各类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包括行业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知识等)。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6.2演练
市住建局安全事故日常工作办公室应根据本市应急演练管理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指挥协调机制,熟练各单位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发生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后能快速有效处臵。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组织本辖区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施工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急处臵指挥机构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事故特点,组织工程参建单位进行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必要时邀请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及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参加。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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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专项应急预案
中交**航道局有限公司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员工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手册(试行)》
《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
1.3.2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依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
1.3.3公司各单位必须组织所属项目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应将自有船舶、外租船舶和分包协作队伍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纳入,明确应急措施。
1.3.4公司各自有船舶根据所在项目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船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不在项目施工的船舶由船舶隶属单位统一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4
工作原则
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排查,密切关注相关疫情信息,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员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范应对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范应对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公司各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工作。
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水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落实监督,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群专结合,科学防控。发挥公司系统管理优势,规范员工卫生习惯。同时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的应对工作。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
长:钟文炜
常务副组长:周光涛
副
组
长:殷
生、顾
明、白景银、张军清
李汉江、张海军、秦
斌
组
员:公司各部门、事业部主要负责人
主要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务院国资委、两级集团各项工作部署,完成疫情防控相关任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领导和指导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应对工作;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副组长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疫情防范应对工作;根据疫情发展等实际情况,提出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
各单位要在所在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内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应对工作,并全力做好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的协调、配合工作。
2.2
日常管理机构
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动态跟踪掌握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应急处置情况,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接收并传达指令;负责疫情应对期间公司相关宣传、媒体沟通和舆情应对工作;协调有关应急资源和相关部门应急联动,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公司办公室:高学博
18207557046
公司安监部:高崧涛
15332116396
2.3
主要工作部门
公司办公室:牵头协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协调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联系中交疏浚办公室和值班室;负责与中交疏浚应急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开展有关沟通工作;指导涉事单位和配合现场应急指挥部进行应急处置;参与重要措施方案的拟定,该方案报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跟踪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进展情况,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联系中交疏浚宣传管理部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媒体沟通、协调与应对工作;组织应急新闻宣传工作,做好舆情引导,提高员工应急意识。
工会办公室:根据疫情情况,为职工统一购置符合要求的医疗防护用品及预防物品;应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公司内部义务捐献等活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提出合理化建议。
财务金融部:跟踪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进展及处置情况,并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应对工作和应急资源保障设施所需资金。
安全环保监督部:协助办公室开展疫情总体防范工作;参与相关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制订。
市场投资部:统筹协调公司各国内经营机构、项目公司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密切关注公司各国内区域相关疫情信息,保持与公司办公室信息畅通;负责与国内各地政府、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等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海外事业部:统筹协调公司各海外驻外机构、项目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密切关注公司境外相关疫情信息,保持与公司办公室信息畅通;负责与外交部、商务部、境外当地政府、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等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其他各部门:跟踪掌握归口业务板块新型冠状病毒进展情况,并及时开展本业务板块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公司办公室保持信息的互联互通。
2.4
各单位应急组织体系
各单位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
2.5
项目部/船舶应急组织体系
各项目部/船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部/船舶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
3
预防与预警
3.1
疫情预防
3.1.1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有效控制人员出差及出行,减缓人员换班,避免交叉感染。
3.1.2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足量配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型)、洗手液、消毒喷壶、84消毒液、酒精、红外体温检测仪等防疫物资,做好人员个体防护,对各场所及时采取消毒措施,加强人员体温检测。
3.1.3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对人员外出或出差、施工人员返场提前进行审核,密切掌握人员动态,避免疫情高发区人员入场,做好体温检测和相关防范工作。
3.2
信息监测
公司应当密切关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监测信息,并按照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职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主动监测,包括:疫情监测、主要症状监测等。
在境外,海外事业部应当密切关注驻在国(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动态信息,做好风险评估,并加强与驻在国(地区)使领馆的信息共享,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苗头性问题的,要第一时间按要求向各相关方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依法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3.3
预警
公司应当密切关注政府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公司相关单位、部门和员工通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公司的网络、电话等多渠道进行通报预警。
3.4
信息报告
3.4.1疫情解除前,公司各级单位实施疫情防范信息日报机制,各单位每日收集汇总和核实疫情防范信息和人员动态,按相关要求向公司办公室、安监部报告。
3.4.2公司内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对工作,同时按照《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方报送疫情信息,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4
应急处置
4.1
响应启动
公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实行全级次响应,即:发现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员工所属单位(项目、船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上级单位接报后逐级启动应急响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4.1.1公司内部出现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4.1.2响应国家和省级政府应急联动要求的。
4.2
响应程序
4.2.1公司应急机构启动程序
1.报告程序
公司办公室收到相关疫情信息后,立即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组长,由组长决定启动公司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向上级集团、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方进行报告。
各单位、项目部应急预案中应明确本级应急通讯录。除明确企业内部通讯方式外,应识别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联络方式,项目部应识别所在区(县)及所在市的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联络方式。
天津市卫计委(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022-23337772;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76号),022-24333453;
天津市海河医院(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津沽路890号),
022-58830196;
天津市泰达医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65号)
,022-65202000
;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浙江路41号),022-65665000。
2.首次应急会议
启动命令下达后,公司办公室主任筹备召集首次应急会议。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参加。
3.后续应急会议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召开后续的应急会议,研究解决应急处置有关问题。
应急办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会议,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工作事项。
4.2.2主要负责人的应急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行动
(1)宣布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2)主持首次应急会议;
(3)批准重大应急决策;
(4)确定是否派工作组赴事发现场;
(5)决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6)落实国家领导人指示及政府部门要求;
(7)授权新闻发言人对外公告疫情情况,审批对外公布的材料;
(8)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9)宣布公司应急状态的解除。
2.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应急行动
(1)协助组长工作;
(2)根据授权代理行使组长应急职责;
(3)组织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
(4)组织召开后续应急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5)调动应急资源;听取专家建议,完善应急救援方案;
(6)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响应行动;
(7)及时向组长报告突发事件发展态势。
4.2.3应急办的应急行动
1.协助并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组织应急状态下24
小时值班;
3.保持与各方的信息畅通,及时汇总疫情情况;
4.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5.保存突发事件处置过程记录;
6.应急状态结束后组织编写总结报告。
4.3
应急处置
4.3.1
应急处置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企业为辅。边远地区或境外地区企业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如果当地政府应急范围难以覆盖或者应急响应晚于企业,以企业应急为主。
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发生在公司内部的,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边报告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减少危害和影响。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发生在公司外部的,要及时做好通知,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3.2
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疫情事件后,应当根据事件的性质、特点、范围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析公司所在区域受到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事件发生地区的相关信息,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通过信息发布等各种渠道与相关各方保持联系。
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3.收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警后,积极开展预防预警工作。
(1)建立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及时开展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疫区人员等排查和信息统计;
(2)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加强在疫区职工的健康检查和差旅控制;
(3)采购、接受、分配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4)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结合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个人防护技能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5)开展工作、生活区消毒和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员工餐厅(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开展公司内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4.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公司及各单位要积极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决定和要求,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和调整应对措施。
(1)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公司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
(2)按要求配合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协助卫生部门对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被隔离者进行家庭消毒;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等工作。
5.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在建项目要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决定和要求,并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
(1)在建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值守,加强流动人员管理;
(2)要如实开展体检工作,建立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实时掌握动态;
(3)对在建项目实施封闭式管理,建立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登记制度;
(4)对分包单位职工开展传染病、重大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在施工现场内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材料;
(5)组织做好对施工现场内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消毒,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堂、厕所、浴室等;
(6)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
6.各单位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到所在区域定点医院检测、确诊和治疗。同时,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将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情况报送公司办公室;并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和统计,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时间不少于14天。
7.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受灾区域员工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员工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境外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当地不具备医疗条件的,涉事单位应当及时对受灾人群转运回国医治。公司外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公司境外机构或各单位项目所在区域处于疫情区内或受波及范围内的,且当地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医疗药品、医疗设备等援助申请。
4.4
应急结束
当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境外机构和项目所在国或者业主的要求,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解除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解除命令,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
后期处置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疫情感染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的安抚、安置和善后处理等工作,配合专业卫生机构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污染扩大。
对因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隔离情况以及所采取其他措施及经济损失情况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积极配合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6
应急保障
各单位应积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所需人员、医疗设备、防护物资等各项保障措施的准备工作,在地方各级政府领导下,积极提供相关支持,确保疫情防范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7
附则
7.1
本预案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7.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伊旗农牧业局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为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及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防止信访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保证农牧系统各项工作和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稳定为原则,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防控各类信访突发事件的发生。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坚持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的原则,热忱接待来访群众;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处理;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原则,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坚持“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原则,发挥信访接待整体合力;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坚持教育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规范信访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随时调集有关人员,及交通工具,用于处理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局机关,各二级单位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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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各项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党政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和各股级单位领导是职权范围内信访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各二级单位专兼职信访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各股级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管辖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应急预案,落实专兼职信访工作具体责任人。
三、建立信息报结制度。
实行首发负责制。各二级单位发现重大信访情况应立即向局主要领导和信访维稳领导组办公室报告,说明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件原因及处理情况等,同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稳定上访人。维护好治安秩序,防止不法分子借机破坏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对发生情况的处理原则和要求。
(一)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应按照旗委旗政府“一岗双责”的原则,全旗农牧系统的信访维稳领导组相关成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立即采取对策,组织力量,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应对事态的发展,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跟踪上访人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二)必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
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三)要高度重视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各二级单位接到通知后,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应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五、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1、由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2、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经信访工作人员教育无效的,按照《信访条例》应主动联系信访局和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或者通知监护人员将其带回。
3、将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全面报告,上报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全旗农牧系统还应在旗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要求认真做好信访应急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