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局梦想范文

2022-05-18

第一篇:九局梦想范文

中铁九局物〔2014〕257号中铁九局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九局物〔2014〕257号

中铁九局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中铁九局施工生产管理要求,全面加强各项物资管理工作,确保全局物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结合全局物资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铁九局物资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机构、两级集中采购、一个招标平台”的物资管理运行体系。

(一)三级管理机构是指:建立局-子分公司-工程队三级物资管理常设机构。

(二)两级集中采购是指:由局、子分公司两级物资部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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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三)一个招标平台是指:局设立物资招标采购中心为局级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局物资管理部负责执行具体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九局各单位的物资管理。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一节

物资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局负责物资工作的副总经理是全局物资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

第五条 局、局项目部、子分公司、工程队必须依据局定员编制有关规定设臵物资管理部门,非直接承担施工生产的单位要设臵专人进行物资管理。

第六条 各级物资部门管理职责

(一)局物资管理部

1. 是全局物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制度和办法,建立物资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九局物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工作目标并分解和落实。

2. 负责全面推行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建立并维护九局物资集采信息和交易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有关的物资信息,并按时上报向股份公司。

3. 负责工程项目主要物资采购总量计划的审批,确定采购方式,组织制定采购管理方案。牵头组织重大物资集采招标活动;审核招(议)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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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与局重点项目大额物资采购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组织大额物资采购合同评审、签订工作。

5. 负责物资消耗管理的控制与监督,指导项目开展物资采购预算编制和材料核算与成本分析工作,参加局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6. 负责物资库存管理,定期组织库存盘点并对库存结构进行分析。

7. 负责全局A类物资合格供应商的准入管理,发布A类物资合格供方名录,定期组织对供应商的考核复评。

8. 负责推行大型工装等周转材料的标准化配臵;对大型工装等周转材料的计划、采购、报废实行动态管理;对子分公司周转材料、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进行指导工作。

9. 负责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系统的应用管理,物资管理系统信息化的应用。

10. 负责大额原材料、周转材料的报废鉴定及废旧物资的处理审批。

11. 负责“一体化”管理体系相关的物资流程制定与运行工作。

12. 负责全局物资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及存档工作。

13. 负责物资监察工作,组织开展物资专项监察、综合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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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参与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局项目部物资部门

1. 严格执行中铁九局物资管理的有关办法、规定,并接受局对各项物资工作的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

2. 负责项目主要物资集中采购的具体工作;

3. 审批各参建单位物资存放场所、拌合站仓容配备等库区规划;

4. 组织调查当地各类物资市场资源保障能力及价格信息,为成本编制提供当地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

5. 负责供应商评价,上报A类物资供应商资料,发布B类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6. 制定、分解并下达物资责任成本控制指标,严格控制物资的采购和消耗成本,积极组织开展物资核算工作;

7. 加强对现场物资验收、贮存、消耗等作业环节的业务指导与管控;

8. 负责大型工装的标准化配臵方案的实施,协调内部大型工装等周转材料的调剂使用工作;

9. 牵头组织各工程队做好上级单位的各种检查以及整改问题的落实;

10.建立完整的物资管理台账,及时向局物资管理部报送统计报表、简报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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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子分公司物资部门

1. 负责本单位物资归口管理。严格执行中铁九局物资管理的有关办法、规定,制定本单位物资管理办法,并接受局对各项物资工作的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

2. 负责供应商评价,上报A类物资供应商资料,发布B类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3. 负责本公司自管项目主要物资集中采购的具体工作; 4. 负责对所辖工程队物资过程管控的具体工作,解决物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加强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配合局推行大型工装的标准化配臵工作;

6. 严格控制物资的采购和消耗成本,积极开展物资核算工作;

7. 组织废旧物资的签定与报废、指导所属工程队物资回收工作;

8. 加强对管内各级物资人员的培训工作;

9. 按时向局物资管理部提报物资统计报表、简报及相关资料。

(四)工程队物资部门

1. 严格实施上级单位有关物资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协助上级单位做好集采物资供应工作;

2. 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贮存、保管保养、发放、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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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分析等现场管理工作;

3. 具体做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相关台账; 4. 对外部劳务队伍的现场物资领用、周转材料的租赁(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5. 负责物资统计报表及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上报工作。

(五)相关部门

1.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物资需用量计划的核算,大型工装等周转材料配臵方案的确定并提出需用计划和加工标准,参与原材料、工装等物资的验收、月度材料的消耗分析。

2. 工程经济部门负责提供材料预算单价、材料消耗定额标准,牵头进行材料调差索赔工作,参与月度材料的消耗分析、周转材料管理的相关工作。

3. 安质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制度,参与物资验收、不合格品处理,参与废旧物资鉴定工作。

4. 机械设备部门负责配合各种配件、油品的采购、发放等管理工作。

5. 财务部门负责根据物资部门提供的相关手续对物资进行会计核算,配合物资招标相关工作,参与物资报废等管理工作。

6. 法务部门负责配合制定采购、租赁合同范本,审查采购文件、合同的法律风险。

7.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开展集采管理效能监察及相关违规案件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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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集采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七条 建立中铁九局和子分公司两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中铁九局成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局物资集采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 各子分公司也要成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本单位物资集采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九条 全局在建工程项目所需主要物资及适于批量采购的其他物资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物资集中采购实行“全面集采,分级授权,区域集中”的采购管理模式。

第十条 全局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局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授权的范围组织开展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实施的主体单位为局、子分公司两级物资部门,工程队负责零星物资采购,其他部门、单位在无授权的前提下均不得实施物资采购。

第十一条 纳入物资集中采购的类别:主要是构成工程主体结构的主要材料和通过大批量集中采购能确保物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辅助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第十二条 物资集中采购以战略采购、招标采购、电子商务采购的方式为主,其他方式为辅,在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内择优选择供应商,达到产品质优价廉的目的。

第十三条 相关要求

(一)市场资源调查:新建工程开工前,局项目部物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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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局属工程、子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对局委托管理项目和自揽工程项目组织市场资源调查,撰写市场调查报告,编制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方案上报局物资管理部审批备案。

(二)采购工作开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局物资管理部批复的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方案开展物资集采工作。

1. 以供方的评价、选择为依据,全面推行集中采购,增强采购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

2. 以采购计划、合同为基础,规范采购信息; 3. 强化采购产品的验证工作,确保进场物资质量; 4. 重大物资的采购事宜,必须服从中铁九局的决策。

(三)采购预算管理:全面实施物资采购预算管理机制,并以采购预算做为物资采购控制基本额度。

(四)结算管理:采购、租赁各种物资采购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运费、捆扎、途中装卸、倒运等费用),要本着和物资发票一体(附发票一起点收进账)的方式验收结算,办理入库、出库。

第十四条 合同管理

(一)物资采购必须按局《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二)合同正式签订前,各级物资管理部门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物资采购合同进行评审,重大物资集中采购合同必须先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反复论证和评审后,方可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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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各单位不得规避采购合同的签订;

(四)严禁非物资人员插手采购合同的签订。

第四章 供应商管理 第一节 管理原则

第十五条 分级分类管理物资供应商。分类详情见《A、B类供应商物资目录》。

第十六条 采购时需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供应商。不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内的须进行调查与评价。

第十七条 “谁采购谁评价”。评价合格后,上报上级单位审批,纳入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十八条 已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需定期复评。复评不合格时列入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十九条 不得采购评价合格类别以外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的产品。增减产品类别时需重新评价。

第二节 管理权限及分工

第二十条 局物资管理部负责建立全局A类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审批局项目部调查与评价的A类供应商准入;审核子分公司调查与评价的A类供应商准入;发布A类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指导全局各单位开展A、B类物资供应商复评工作;发布A类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一条 局项目部物资部负责本项目范围内A、B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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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供应商的调查与评价;向局物资管理部报送A类供应商评价表及电子档案资料;发布本项目部B类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指导项目内各参建队伍开展A、B类供应商复评工作;向局物资管理部报送供应商复评资料;发布本项目部B类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二条 子分公司物资部负责本单位A、B类物资供应商的调查与评价;审批所属项目部调查与评价的A、B类物资供应商准入;建立本公司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向局物资管理部报送A类供应商电子档案资料及评价表;发布本公司B类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组织所属单位开展A、B类供应商复评工作;发布本公司B类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三条 工程队(项目部)负责本施工项目A、B类物资供应商调查与评价;向子分公司报送物资供应商评价资料;开展A、B类供应商复评工作并报送复评资料。

第三节 准入及评价

第二十四条 准入评价前,采购单位必须对供应商资质、生产及经营许可、产品质量、履约能力、价格、运输、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体系认证、业绩、信誉、服务及用户反馈意见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

第二十五条 采购单位依据市场调查结果及供应商资质和相关证实进行准入评价。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资质和相关证实包含(不限于)以下内— 10 —

容:

(一)供应商准入承诺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

(三)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

(四)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和用户评价材料,必要的货场、库房等仓储设施和产品检测设备等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工程队(项目部)进行市场调查后,调查人填写《物资供应商调查审批表》,经项目经理签署评价意见,经办人将审批表和档案资料报子分公司。经子分公司物资部长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即为评价合格允许准入的供应商。子分公司物资部将允许准入的A类供应商档案资料整理成电子文件,并填制《供应商调查审批信息汇总表》后,连同供应商电子板档案资料一起,每月底统一上报至局物资管理部。经局物资管理部筛选去掉重复,部长或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纳入局合格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并发布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八条 局项目部或局物资公司进行市场调查后,调查人填写《物资供应商调查审批表》,经局项目部经理或局物资公司经理签署评价意见后,由经办人将A类供应商审批表及供应商电子版档案资料一并报局物资管理部。局物资管理部按第二十七条规定程序发布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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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整理并上传档案资料和证实依据后,免于评价而直接进入局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一)业主文件发布的合格物资供应商;

(二)股份公司文件认定的合格物资供应商;

(三)九局战略采购的物资供应商;

(四)物资招标采购的中标方;

第三十条 供应商调查与评价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评价: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生产许可、质量证明等基础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或其他虚假资信资料的;

(三)诚信经营、职业道德、业绩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四)有违法行为或有产品质量问题的。

第四节 考核与复评

第三十一条 已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内的,须进行考核与复评。考核与复评采取动态抽查考核和定期复评相结合的方式由下而上进行。

第三十二条 用料单位随时随地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履约能力、供货价格、运输及服务等方面进行动态抽查考核。抽查考核后,对考核中出现问题的,考核人填写《物资供应商定期复评表》,报领导审核并签署考核意见。考核人将出现问题且签署考核意见的《物资供应商定期复评表》和《供应商复评信息汇总表》电子— 12 —

版及时逐级上传给局物资管理部。经局物资管理部长审批后,记入供应商档案。

第三十三条 复评每年进行一次,在一季度实施。复评从项目部开始进行,复评程序及用表与动态抽查考核程序及用表相同。复评后,局项目部、子分公司物资部汇总复评信息,将有问题的供应商《物资供应商定期复评表》及包含全部供应商的《供应商复评信息汇总表》电子文件,在一季度末报局物资管理部,记入供应商档案。

第三十四条 动态抽查考核或复评后,依据出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供应商进行处理。对问题较轻的,在下个考核周期增加抽查考核密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问题严重的,直接列入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并在3年限定期内不予准入。

(一)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

(二)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

(三)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的;

(四)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五)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六)有贿赂工作人员行为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顾客财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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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顾客:是指接受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二)顾客财产:顾客提供的供组织使用或构成产品一部分的有形或无形资产。

第三十六条 局项目部、子分公司物资部门要按建设单位或总包方的规定提报物资采购计划,由建设单位或总包方组织供应。

第三十七条 顾客财产的验证、贮存

(一)顾客提供的物资到达现场后,由现场物资人员依据物资采购计划或合同验证到场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等级等,对顾客提供技术复杂的产品应会同技术、质量人员共同验收并请监理旁站监督,验证可采取下述方式:

1. 验质复试; 2. 点数、过磅; 3. 检尺、量方; 4. 检查外观; 5. 开箱点验。

(二)对顾客提供的物资进行验收,应填写《顾客财产验收记录》,业主指定验收表格的应采用业主指定表格样式,验收合格后的顾客产品进行标识,单独存放,并根据顾客财产的特点妥善保管、维护。

第三十八条 顾客财产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应填写《顾客财产质量反馈单》并反馈给顾— 14 —

客,征得顾客的书面处理意见,按顾客的意见办理,并将记录存档、备查:

(一)顾客产品到达现场验证不合格;

(二)顾客财产使用、贮存期间丢失、损坏、变质,不符合预期的使用要求。

第三十九条 顾客财产在我方保管期间丢失、损坏不能免除我方经济责任或质量责任。

第六章

验收、贮存、搬运管理

第一节 验收管理

第四十条 局项目部、子分公司物资部长是物资验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对所属单位的物资验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工程队物资负责人、管库人员以及委托验收人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物资验收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用料急、人手少等原因简化验收程序,降低验收标准。

第四十二条 验收主要类别

(一)按验收地点分类,分为货到工地验收、供方厂内验收;

(二)按验收方法分类,分为检尺、过磅、计数验收等;

(三)按验收内容分类,分为外观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

第四十三条 验收重点要求

(一)所有物资进入施工现场都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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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手续;

(二)验收方法、误差范围、检测标准以及需要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时,应在合同中予以约定;计重物资一律按实际重量验收,计件物资应全部清点件数,以理论换算计重的物资要记录换算依据;

(三)验收人员要依据物资采购合同、计划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尺寸、等级、质量证明材料(铭牌)等,与采购计划不符的,拒绝办理入库;外观质量状况出现破损、锈蚀严重等影响工程使用的,拒绝办理入库;

(四)需复检的物资,参加验收人员,一般应包括:旁站监理、管库员、安质员、实验员、供应商;

(五)具备条件的项目要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自动检测器具,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物资验收工作;

(六)物资到场后要依据检验结果,分别放臵材料标识和状态标识,按待检、合格、不合格三种状态分别存放物资。材料的各类标识要统一。

第四十四条 验收基本流程

(一)入库物资由管库人员依据采购计划、技术证件或材质单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填制《进场/入库物资验收登记簿》,验收合格后填制《收料单》,并登记《物资卡片》;

(二)数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对需要复试的原材料按— 16 —

照检验批次与规定送检。管库员对到场的原材料要填制《物资送检台帐》,负责试验人员填制《产品送检报告单》并取样,经监理同意后,由试验员及时到有资质的试验室做复试,试验室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三)验收中发现质量、数量不符或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验收人员要及时向具体执行采购业务的物资部门反馈,并做好记录。进口物资应按有关规定验收,不误索赔期,待处理物资不得办理入库,应单独存放,防止混杂;

(四)原材料复检合格后,物资部门将材质单、铭牌等质量证明材料原件移交技术部门保管,物资部门原则上保留复印件。

第四十五条 重点物资验收的过程控制

(一)钢材验收

圆钢、螺纹钢验收时要对每件的支数进行认真清点并做理论换算,线材要过磅检斤,外观质量要求状态完好并依据质量证明书与标牌进行核对厂家、炉牌号、支数、长度等,所到实物与证件必须相符,其他钢材依据合同约定方式进行验收。到场钢材一律要委托试验室做重量检测,凡重量偏差不符合国标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品;

(二)水泥、矿粉、粉煤灰、外加剂等:粉状类不得有结块,剂状类包装无破损,要进行过磅检斤验收,打印磅单,监督卸车。送检的样品要符合随机性的原则,必须具备代表性;袋装水泥表面要保持干燥无油污,进行数量清点后要一次性抽取至少5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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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进行检斤,重量误差不得大于国标规定的范围;

(三)砂石料:石料必须严格过磅。河砂可根据到场的干湿程度临时确定过磅或量方。凡过磅的必须打出过磅单(在进行方量换算时要以实验室提供的数据为准,对含水量超标的河砂要根据含水量程度扣除方量)。不具备过磅条件的必须坚持两人以上量方。各单位要特别注意和加强夜间材料的验收工作。物资负责人必须定期进行抽检,建立地平材料流水记录,定期做消耗和进场地平材料的对比,及时发现验收中的问题;

(四)大型工装:必须由技术人员、质量人员、物资人员会同厂家人员依据相关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共同验收,验收无误后,进行分类编号管理。原则上要按实际重量进行验收结算。

第四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依据不同物资的验收方法及内容准备必要的常规检验器具。

第四十七条 经首次复试后不合格物资的办理规定

(一)由物资部门及时通知采购主体单位物资部门与供应商到场,安质部门及驻场监理共同见证取样,同时由检测部门进行第二次复检。需第三方检测的按规定办理。第二次或第三方检测合格,按合格品办理入库手续;

(二)第二次或第三方检测不合格的,现场物资人员要留样封存,填写不合格品退场纪录,由采购主体单位及供应商、监理、实验员、安质员共同签认后,办理清场,其过程必须留存影像资料。不合格品进、出场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给我方造— 18 —

成损失的,物资人员要保留证据进行相应索赔;

(三)处理不合格品过程中,与供应商的沟通必须是书面方式。

第四十八条 由部、省、市级质检部门、业主或监理抽样检查不合格的物资,采购单位立即组织供应商进行退场,退场程序按第五十五条

(二)款办理。

第二节 贮存管理

第四十九条 仓储设施的合理配臵与布局要求

(一)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设臵必要的、足够的仓储设施。仓储设施应按仓储产品的性能采取相应的防火、防潮、防尘、防盗等措施,防止产品在贮存期间受到损坏、变质;

(二)库内设施必须保持质量标准,有严格的保管保养制度,指定专人保管;

(三)要加强现场库区的规划,料库要与生活区分离。料库建设要严格按业主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外部形象。仓库、料棚、货场规划布局合理,库存物资应分类、有序、标识明显。

(四)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原材料验收区、贮存区都要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全程实时监控原材料进出场及保管保养情况。

第五十条 工程队有多个工点时,应设臵中心库和分库管理模式。工程队为中心库,设专职管库员对工程队的库存物资进行管理。存料工点为分库,工点负责人或有权领料人负责分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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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心库负责。中心库管库员每日记录物资的进场和消耗情况,及时向物资负责人员通报。

第五十一条 物资贮存要求

物资存放做到正确、整齐、安全稳固,合理苫垫,料签齐全,检验试验标识明显,固定货位存放物资按照“五五堆码”的标准存放,对合格、待检验、不合格物资均应设臵独立仓(货)位存放。

常用物资存放的基本要求:

(一)水泥(散装)、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等一般采取储罐存放,仓容要结合砼生产能力设臵;

(二)砂石料必须按不同规格单独设臵料仓,一般采取风雨棚存储为宜;

(三)钢筋存放应采用不低于20㎝的支垫,并采用蓬布遮盖(或采用风雨棚),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

(四)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臵,;

(五)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

(六)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 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 m,并应平臵堆放,互相压叠;

(七)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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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存放执行第九章规定。 第五十二条 管库人员须知

(一)管库员要按照“六查”进行自点,每月25日前应检查仓库贮存的各类产品的状况,做到无变质、无锈蚀、无损坏、无霉烂、无虫蛀、无鼠咬,确保在贮产品质量。

“六查”,即查数量、查质量、查保管方法、查计量工具、查安全、查技术。

(二)管库员要做到贮存的产品记录准确、完整及账、卡、物相符,坚持做到周巡查、月盘点。每月要对库存情况进行盘点,编制月度《库存材料明细表》,每季度库存情况于季末月25日前上报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子分公司物资部门组织分析、汇总后,于季末上报局物资管理部备查。

(三)管库员每月对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后,要结合月度《库存材料明细表》与财务账面库存情况进行对比,不符之处,及时进行分析并做相应调整。

第三节

搬运管理

第五十三条 物资的搬运

(一)根据物资采购合同的规定,由供方负责搬运的物资,由供方负产品的质量责任。由项目部、工程队负责搬运的,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二)对于施工现场物资、特殊物品的搬运,为保证其质量,应制定合理的搬运方案,经领导审批后执行。搬运危险品或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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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的物资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用具,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十四条 成品、半成品的搬运

(一)对于施工生产形成的成品、半成品,工程队应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采取必要的搬运方法,该方法应在施工组织文件中得以体现;

(二)对于搬运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负责人做好记录,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五十五条 搬运物资前要对吊运工具进行安全检查,以保证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不损坏,不变质。

第五十六条 物资搬运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一)搬运、装卸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坚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大于1:3;

(二)在装卸、搬运管材、钢筋、型钢等细长构件时,动作协调一致,并有专人指挥;

(三)在运输物资时应绑扎牢固,安全可靠,不得超高、超宽、超载、超速;在运输超长物资时应采取专门措施进行支托和捆绑。

(四)车辆运输严禁客货混装。

(五)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搬运管理执行第九章规定。

第七章 发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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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物资发放制度

工程队必须建立有权领料人制度、限额领发料制度,严格控制物资的损耗。

(一)有权领料人:工程队各施工班组的有权领料人负责本班组材料的领用和使用中的管理;班组长、料具大员为有权领料人,负责领料及签认《发(领)料单》;外协队伍领用材料时,由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合同签订人委托有权领料人,其身份证明要在物资部门备案。

(二)限额领发料:物资部门必须依据技术人员提供的《分工号主要物资需用量明细表》建立《分工号主要物资限(定)额供应台帐》,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实行定额控制。用料班组根据现场施工需要,编制《用料申请计划单》,经批准后到物资部门领用物资;

(三)严格控制各种物资的损耗量,将各种物资的损耗量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企业定额损耗率),严禁超限额发料。

第五十八条 物资出库原则

一般应采取先进先出的原则,有保管期限的必须在期限内发放,贮存期过长时,须经重新检验合格后使用。

第五十九条 物资发放的作业要求

(一)管库员按照工程进度要求,依据物资需求计划和企业定额,对有权领料人限额发料,填写《发(领)料单》,经班组有权领料人签认后,管库人员方可办理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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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领)料单》上要标明用料班组、材料用途、使用施工部位等信息。

(三)管库员依据《发(领)料单》登记《材料卡片》并做好单据日清月结工作,按月进行账、卡、物的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四)物资出库必须坚持“三检查”、“三核对”:

1. 三检查:检查发料凭证是否正确无误,检查发出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应附技术证件和有关凭证是否齐全。

2. 三核对:发料凭证与账卡核对,发料凭证与发出实物核对,结存实物与账卡核对。

(五)管库员严禁发放待检或不合格品。 第六十条 不同物资的发放要求

(一)便于计量或可准确量化的物资发放

钢材、铁路线上材料、桥梁支座、伸缩缝、袋装类材料等物资严格按照计划的品名、规格、数量发放。

(二)不便于计量或不能准确量化的物资发放

散装材料(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等)、液态材料(外加剂、油品等)、大堆材料等出库列支可实行月末盘点制。

(三)劳保用品、特殊工种所需工具的发放,必须直接发放到个人,不许代领。

(四)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发放执行第九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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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工程队物资部门不得将物资采购总量计划作为限额发料依据,管库员要做到无限额发料依据不发料;确需超限额领用材料时,应由工程队技术人员提出追加超限额计划,并标明理由,经工程队队长批准后,方可发料,同时保留超限额发料审批手续。

第八章 周转材料及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一节 周转材料管理

第六十二条 全局周转材料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局建立周转材料管理制度,全面推广大型工装的标准化配臵,对大型工装进行动态管控。

第六十三条 周转材料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在购臵与管理上,实行“谁采购、谁管理”的原则。工程队根据工程特点和自有资金情况经批准可自主配臵周转材料,但需纳入子分公司管理体系中;

(二)在配臵方案上,施工用大型工装、临时结构等推行标准化配臵;制作上推行标准化设计;

(三)坚持合理摊销原则;

(四)在调剂与租赁上,必须坚持“先内后外”原则;

(五)在大型工装报废上,坚持谨慎报废原则。

第二节

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六十四条 生产用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具备固定资产条件的劳动资料,如生产用小型工具、机具、通用器材、电缆、生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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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等。

第六十五条 产品分类

根据低值易耗品是否摊销,管理中分为在库与在用两类。在库低值易耗品指购入后已点收进账,财务部门尚未列支的新品;在用低值易耗品指实物已投入使用,财务已列支,或部分价值已摊销入工程成本,物资部门实行数量保管的物品。

第六十六条 采购

工程队物资部门根据施工生产情况编制低值易耗品《物资采购计划》,经领导审批后,上报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审批,由子分公司、工程队物资部门按规定组织采购供应。

第六十七条 低值易耗品购臵后,按本《办法》第六章验收合格后入账,登记《物资卡片》,领用后要列支。

第六十八条 保管及维修

(一)子分公司及工程队物资部门依照产权归属实行分级管理,指定人员负责维护、回收、账项等管理;

(二)坚持“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维修费用列支该使用项目成本。工程队要建立管理规定。

第六十九条 使用

(一)在用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数量保管账,可用《物资卡片》代替,不参与成本核算。数量保管账销毁时,填写《低值易耗品丢失、毁坏、报废、列销审批单》,审批后执行;

(二)对于通用、简单的工具,如锹、镐、耙、筛等,可实— 26 —

行统一发放到班组的方式管理,建立领用台账;

(三)对于价值较高及民用类工具,实行物资部门统一保管,随用随发,用完后回收;

(四)对于频繁领用、及时返还的工具,物资部门可在工具仓库内设立“工具揭示板”,管库人员随时记载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数量及工具设备,待工具返还后,立即擦除或更改数量,减少频繁记账;

(五)物资人员要定期进行盘点,整理归纳《生产用工具机具清单》,工程竣工后,无论有无接续工程,都要进行清查盘点,并详细注明产品的新旧程度、状态、是否摊销、剩余残值、有无说明书或合格证等信息,并上报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备案;

(六)使用中要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避免非生产性损坏。多单位联合作业时,要进行必要的编号或标记,以确保及时、准确清点回收。

第七十条 调剂

低值易耗品的调剂或调拨均实行有偿调拨的原则。各使用单位之间调剂,可自行商洽价格,必要时,由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坚持“先利旧后采购”的原则,也可按照租赁方式进行管理。

第七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根据不同类别、用途、费用来源,原则上一次列支工程成本。对于耐用的低值易耗品也可以按照周转材料进行管理,分次摊销工程成本,但必须在施工期内列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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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第九章 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

第一节 采购管理

第七十二条 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范围:

(一)化学危险品是指可能给人体、环境、设备设施造成危害或破坏的化学品,本办法需要控制的化学危险品主要包括压缩及液化气体、涂料、涂料辅助材料、颜料、油料、易燃固体等。

(二)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第七十三条 局项目部及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根据施工需要,编制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采购计划,经局项目部及子分公司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具体执行《中铁九局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七十四条 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要在合格供应商准入名录范围内采购。

第七十五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66号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限,物资人员凭该证件采购民用爆炸物品,并应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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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运输管理

第七十六条 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原则上由供方负责运输到现场。

第七十七条 自行组织化学危险品运输的管理要求

(一)运输人员应明确化学危险品的特性,车辆应配臵明显的符合标准的“危险品”标志,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雨淋的器具。

(二)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并做好行车前车辆状况检查。车厢底板必须保持完好,如底板是铁质的,应铺垫木板或橡胶板。

(三)行驶过程中,司机要选择平坦的道路,控制车速、车距、遇有情况,应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

(四)运输途中不能随意停车。装载剧毒、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区、学校、集市等人口稠密处停放。

第七十八条 自行组织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的管理要求

(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要凭《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

(二)装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或其它物品。

(三)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警示标志,并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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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有专人看守,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并在装卸现场设臵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臵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六)炸药和雷管应分别在两辆车内运送,两车间距大于50 m,并派专人护送。雷管装载量不准超过车辆额定载重的三分之二,其它爆炸品的装载量,不准超过车辆的额定重量。

(七)爆破器材的运输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雷雨天气的防范。雷电将临时,立即停止所有炸药运输和短程搬运,所有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第三节

验收及贮存管理

第七十九条

建立专用的仓储设施,布局要合理,并配备消防或技术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警示标识明显。各类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第八十条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臵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要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第八十一条 民用爆炸物品应储存在经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 30 —

合格的临建炸药仓库,库房要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

第八十二条 验收管理

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入库时,必须有专人进行验收,保管,严格检验物品的质量、数量、包装情况、危险标志、有无泄漏等,证件齐全,对“三无”产品不得入库及使用。具体的验收管理执行本《办法》第六章“验收、储存、搬运管理”要求。

第八十三条 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一)化学危险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存放。其中

1. 氧气瓶与乙炔瓶(罐)严禁同室存放,放臵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露天存放的氧气瓶、乙炔瓶,应在专用钢筋笼内放臵,钢筋笼上应加盖遮阳板或采用非易燃建筑材料搭棚以防暴晒,严禁敲击和碰撞。各种气瓶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乙炔瓶装有防回火装臵。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臵,并有明显标志。气瓶放臵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5层,并在附近设臵灭火器材。

2. 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燃油存放库房(罐)周围应采用围墙或通透式围栏进行隔离。

3. 在搬运装卸有毒有害和腐蚀性物品时,不得用身体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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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在吊装时,应用钢筋笼或其他有效措施固定后吊装,防止脱落发生事故,吊装时氧气瓶应平放,乙炔瓶应立放。

第八十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保管

(一)由取得上岗证的保管、看守员昼夜保管、守护。工作人员住房和看守房必须设在库外,看守房位臵和高度,应能了望全库和周围情况,其着装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炸药和雷管应分库设臵,距离不小于30m,仓库内应设臵自动报警装臵。

(三)库存量不准超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堆码应垫高200-300㎜,放臵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

(四)物资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后,3日内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第八十五条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八十六条 管库员要熟悉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对化学危险品进行贮存。在贮存期内,发现品质变化、包装破损、过期、渗漏等,要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处理。

第八十七条

管库员每月末25日前对在库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进行自点,自点率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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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放及使用管理

第八十八条

发放必须由专门管库员负责,指定有权领用人领用,不得随意发放。确保手续齐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具体执行本《办法》第七章发放管理要求。

第八十九条 化学危险品发放前,管库员应检查化学危险品是否有泄露、遗洒等情况,保证合格产品转序。

第九十条 民用爆炸物品发放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九十一条 领取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将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保存到工程完工后2年备查。

第九十二条 化学危险品应由专人使用或在专人指导下使用。

第九十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人员必须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第九十四条 对化学危险品的废弃物,应在现场规定位臵存放,并联系有回收资质的厂家对其回收或处理;严禁擅自排弃民用爆炸物品,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严禁私藏乱放。

第五节

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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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条 根据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数量和仓库条件,必须配臵足够品种和数量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等,制定紧急情况处臵方案。

第九十六条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或渗漏、遗洒的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立即清扫干净。

第九十七条 按化学危险品的特性,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第十章 物资回收与废旧物资管理

第一节 物资回收管理

第九十八条 工程队要积极展开物资回收工作,并分类集中存放,同时做好数量登记,并在内部开展利用和调剂工作。

第九十九条 对在建工程已领未用物资,工程队物资部门要及时回收,进行账项处理,冲减已发料的数据,减少在建工程成本。

第一百条 工程队物资部门要及时回收并调剂工地剩余各类物资,工程结束后要结合后续工程情况,在充分考虑物流成本和仓储费用的条件下,自主选择存放场地,但必须征得子分公司物— 34 —

资部门的同意,工程队物资部门必须建账保管并报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备查。

第二节 废旧物资管理

第一百零一条 物资部门是可回收废旧物资(简称:废旧物资)的管理部门,废旧物资是企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实行工程分包时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废旧物资回收方式,物资部门必须将废旧物资单独存放并张贴明显标识。

第一百零二条 废旧物资的范围

(一)施工生产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废料、残料等;

(二)不能继续使用、无法维修的周转材料(含大型工装)、低值易耗品的残余物、废旧包装器材等;

(三)建筑物在保修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和材料,拆除报废所得的残余废料。

第一百零三条 废旧物资的鉴定、审批

(一)一次性报废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由子分公司物资部门提出物资报废申请,附公司物资、技术、财务等人员组成的废旧物资鉴定小组鉴定说明,报九局物资管理部审批后执行;

(二)报废金额5万元以下的,由工程队填写《废旧物资(鉴定)审批表》,经子分公司物资、技术、财务等人员鉴定,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同时要作好确认与计量工作;

(三)在账物资需要报废的,由子分公司鉴定小组鉴定,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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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使用价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一百零四条 废旧物资的回收

物资部门要设有废旧物资存放(回收)处,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清理,按规定回收及使用,做好利废、利旧工作。

第一百零五条 废旧物资的处理

(一)废旧物资归口处理为物资部门,采取招标或竞价方式确定买方;

(二)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监装和监磅工作分别由物资、财务、监察等人员参加;

(三)处理废旧物资所得资金应全部上交财务部门,同时财务部门应出具入账凭证或收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扣留或挪用;

(四)废旧物资的处理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废旧物资的审批报告、实物图片、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经办人、处理结果等;

(五)严禁不按程序私自对外处理废旧物资。发现弄虚作假、损公肥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或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章 材料核算与统计报表

第一节

材料核算

第一百零六条 各级物资部门都要配备专(兼)材料核算员,杜绝由物资负责人和管库员一人担任的做法。

第一百零七条 材料费核算包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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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及辅助材料费用,由材料供应价、包装费(不包括已计入材料原价的包装费)、运输费(车船运费、装卸费、附加工作费等)、采购费、仓储保管费、仓储损耗等组成;

(二)周转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

(三)其他。

第一百零八条 物资支出核销的时点为每月25日,管库员依据《库存材料明细表》、《发(领)料单》按照核算的费用类别进行账项合计处理,编制物资收、发、存动态表,物资收、发、存动态表及各类支出单据经物资负责人确认、工程队队长审批后,移交财务部门列支成本。

第一百零九条 核算分析基本原则

(一)材料费核算主要通过收入、支出等数据的归集,使用比较法进行预算和实际成本分析,通过经济技术指标对比,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额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今后采取的控制措施;

(二)各级核算人员必须审核各种报销凭证,包括收料单、发(领)料单,并对报销凭证标明列支费用科目,配合财务、技术部门确定项目核算单位,作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管库员每月要对已领用但未加工变形的物资进行物资盘点,参与盘点人员都必须签字确认;

(四)所有验收合格的物资月末发票未到,核算人员要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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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预收单用验收记录代替,但必须注明预收)。预收的材料要手续完备,要附有合同。材料费当月发生的必须当月支出,预支部分单价按照市场价支出,严禁漏支;

(五)项目部对主要物资应坚持“月核算、季分析”的核算原则,定期开展材料核算工作。物资部门每月应编制材料消耗核算表,明确当期各工号材料消耗的具体情况,作为开展材料核算分析的原始依据;每季度应进行一次“量、价、费用”方面的详细分析,并形成材料成本分析报告,明确季度材料消耗的具体情况,对节超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等。

第一百一十条 采购预算及限额发料控制

(一)各级物资部门必须以采购预算做为采购控制基本额度实施物资采购,定期分析采购情况,并将相关的价格信息及时向同级成本预算部门进行反馈;

(二)不经批准的采购计划物资人员不能实施物资采购,没有采购计划或采购计划没有审批的,财务部门要拒绝报销;

(三)对原因不明的超量、超价供应以及超出限额以外的发料,物资部门有权拒绝。

第一百一十一条 价格与数量控制的具体措施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在物资管理办法中制定。基本原则如下:

(一)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物资需求计划发生变化,技术部门应及时提报变更的物资需求计划,避免物资部门继续按原— 38 —

需求量计划继续供应,造成进场物资积压和所需物资的缺失;

(二)工程队技术部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物资再利用和节约方案交给物资部门,便于物资部门对物资采购、发放、回收使用上控制;

(三)在保证质量的前题下,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形式,减少材物资的消耗量,严禁大材小用、优材劣用。

第二节

统计报表

第一百一十二条 各级物资部门要设专(兼)职人员,物资统计人员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局物资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填报物资统计报表,提供各项物资统计资料,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第一百一十三条 物资统计人员要按时统计、保管基础资料,各种基础资料要装订成册(盒)、分类存放备案,在保管期间不得损毁、丢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原始数据是物资统计的基础资料。各单位要保存好各种原始记录(含计算机管理的有关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做好统计资料归档工作。原始记录包括:产品采购计划、材料验收记录、收料单、领(发)料单、材料自点记录等本《办法》中规定的各种记录;随物资进场的各种合格证、材质单等凭证;合格供方的档案资料;上报给上级单位的物资统计报表及相关信息等;各种物资检查及监察记录、会议记录(要)等。

第一百一十五条 报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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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资统计实行分级管理,由工程队统计基础数据,子分公司汇总上报的方式;

(二)上报的各种物资统计资料,必须经单位(项目)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和公布。上报后,如发现有错漏情况,应按上报程序及时订正;

(三)对于保密性的统计资科,要按局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

第一百一十六条 信息化管理

(一)各级物资部门要设臵专(兼)职人员负责物资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将各模块进行细化到个人。

(二)加强与上级单位沟通,将局有关信息系统通知的要求及时传达落实。

(三)按照单位工程项目进行物资信息化的录入。工程开工初,对进场的各种物资进行信息输入,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支出,不漏输、漏列,确保成本真实。

(四)局、各子分公司物资部门要做好信息化录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第十二章 分包工程物资管理

第一百一十七条 凡分包工程合同中涉及有关物资方面条款的,物资人员必须参加分包合同谈判,按照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并在分包合同中要明确供应物资的范围、管理方式及交接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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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条 工程分包时,除辅助材料外的工程物资必须由工程队按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集采供应。辅助材料采购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原则上形成批量的辅助材料采购执行《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工程专业分包时,对构成工程主体的主要材料(含甲供物资)一律由工程队按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集中采购供应。对工程质量、人员安全影响较大的重要材料(如特种用途周转材料、特种劳保、安全防护用品等),工程队必须监控采购供应过程。其他辅助材料由分包队伍自行组织采购。

第一百二十条 由分包队伍所采购物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并有质保书、检验合格证、产品准用证、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同时相关资料要上报工程队物资部门留存。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队伍采购采购物资前,在品种、规格、等级方面必须事先征得我方同意后方可采购。分包队伍应在材料到货24小时前通知监理或工程队物资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工程队有权要求不予验收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分包队伍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第一百二十二条 分包队伍采购的物资,原则上严禁分包队伍以我方名义同供应厂家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特殊情况下,必须以我方名义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则该物资采购合同必须由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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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履行并组织付款。

第一百二十三条 验收规定 按本《办法》第六章执行。

(一)进场物资的验收由工程队负责,分包队伍配合,双方留存签收记录,工程队留存各种质量、技术证明资料;

(二)工程队对分包队伍供应的材料在质量方面若有疑异,可要求由国家认可的有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检测结论为合格,则由工程队承担检测所需费用;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工程队将拒绝接受并由分包队伍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三)非本工程使用的物资,不可送抵及臵于本工地。一旦运入工地,不经批准不得运走,如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队伍承担。

第一百二十四条 物资发放实行有权领料人和限额领料制度。

(一)分包队伍必须由合同签订人出具书面委托有权领料人,双方约定权利与义务、往来结算手续等事项后方可领用我方物资,有权领料人的相关资料要进行备案;

(二)物资部门必须依据技术部门提供的需用量计划作为对分包队伍的限额发料依据。

第一百二十五条 结算管理

(一)工程队物资部门对分包队伍发放的物资要做到日清— 42 —

月结。在结算时要实行物资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经济部、财务部等部门会签制度,按月及时核算料款;

(二)供应物资超过预算需用量的,发生的费用由分包队伍自行承担,超额部分从分包队伍工程款中扣回。

(三)单位工程完工后,对该工程使用的主要物资数量进行核算。如出现偷工减料现象,即核算的物资数量少于分包队伍签收的领料数量,对于差量部分,除全额扣回差量部分材料的价款外,还要追究分包队伍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章

物资监察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监察体系设臵

(一)全局设臵两级监察体系:局及子分公司两级物资部门要设臵专(兼)职物资监察岗位;

(二)物资监察人员配备:执行中铁九局劳〔2012〕166号文件要求。

第一百二十七条 物资监察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上级有关物资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局监察要监督检查下级监察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监督检查全局物资管理体系的总体运行,重点工作有:物资集中采购、招投标过程、合同执行、采购预算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库存物资保管、材料消耗控制、成本核算、废旧物资管理、资金运用等;

(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检举揭发的有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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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采购、管理方面的问题,按逐级负责的原则,做到件件有回音、有落实,并视其情节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四)负责对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物资监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建议有关领导及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和司法部门处理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违规、违纪与违法的事件,依照规定实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物资监察方法

(一)例行监察: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联合相关人员开展监察工作。例行监察可与物资综合检查同时进行,监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生产组织系统领导或下发通报;

(二)专项监察:根据物资管理过程中反映的共性问题,开展以某一主题为中心内容的监察活动,频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专项案件监察:遇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或举报时,由两名以上物资监察人员组成专项案件调查组,开展案件监察工作。

第十四章

考 核

第一百二十九条 局物资管理部定期组织物资综合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局项目部、子分公司、工程队每年的考核覆盖面不少于80%。

第一百三十条 物资检查考核评比实行分级检查评比。

(一)物资集中采购与管理重点考核局项目部及子分公司物— 44 —

资部门;

(二)现场物资管控重点考核工程队。

第一百三十一条 物资检查考核评比方式实行评分制,按照《物资管理综合检查评分表》的项目进行评比,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通报。

(一)优秀单位:总分90分及以上,授予“物资管理优秀单位”称号,并给予奖励;

(二)达标单位:总分90-75分;

(三)未达标单位:总分75分以下,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给与50000元罚款。

第十五章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九局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物资管理办法》(中铁九局物〔2009〕93号)同时废止。

附表:1. A、B类供应商采购物资目录

2. 供方准入承诺书 3. 物资供方调查审批表 4. 供方调查审批信息汇总表 5. 物资供方定期复评表 6. 物资复评信息汇总表

7. 供应商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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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供应商准入申请表

9. 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及违规问题记录表 10. 顾客财产计划 11. 顾客财产验收记录 12. 顾客财产质量反馈单 13. 进场/入库物资验收登记簿 14. 物资送检台账 15. 收料单 物资卡片

17. 不合格品退场记录 材料自点记录 19. 特殊产品搬运记录 20. 发(领)料单

21. 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报废列销审批单22. 低值易耗品领用台账

23. 生 产 用 工 具 机 具 清 单 24. 废旧物资(鉴定)审批表 25. 废 旧 物 资 处 理 记 录 26. 收、发、存动态表

27. 责任成本与实际消耗对比表 28. 重点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月报 29. 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季报 16. 18.

30. 主要物资从厂家直接采购

31. 重点施工项目招标采购情况汇总表 32. 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33. 物资公司内部供应和市场经营情况汇总表 34. 钢轨集中采购需求计划表

35. __物资采购供应(实物量)统计表 36. 工程总公司系统施工及工业生产企业物资统计报表

37. 中铁九局物资系统基本状况统计表 38. 物资检查评分表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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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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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辞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2011年8月份,从长安大学毕业后,我签约到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适应公司基层培养锻炼的要求,我被分配到中铁九局四川广巴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这一年的工作对我本人帮助非常大,学到许多实际的专业经验,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也承蒙各位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厚爱,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然而,公司目前的发展现状我还是想简单提及下,这是构成我离开公司的主要原因:

第一,公司人才结构培养战略有待重新定位。 现在管理学认为:当战略失误的时候,战术细化必将劳而无功;当方向走错的时候,努力创意只会加快灭亡。中铁九局在人才培养方面是重视技术忽略管理人才的培养,管理人才的缺失,表现在基层项目部就是粗放管理,没有完整的对下施工队验工计价,超拨现象存在。对管理部门人员造成的影响是工作不上进,创新力不足,优秀的跳槽,能力差的敷衍工作。

第二,缺少人性化的细节管理,激励制度缺失。 从目前中铁九局招聘毕业生政策来看,可以说以丰裕的物质条件引进重点大学本科生,引进来了就要培养并留住他。而我们却是招聘与留用分离,招聘进来后即放任不管,使这些有能力的人寒心。激励制度不健全,刚毕业的学生都喜欢锋芒毕露,大胆提建议,而中铁九局却不把这作为考核依据,喜欢循规蹈矩的员工。良莠不分,牛骥同槽,必使才士齿寒。缺乏对敢做,敢担责任的人的激励,当感觉改变不了环境的时候,那就是在鼓励这部分人离去,另谋高就。

第三,各级领导官僚气息较浓,人多浮于事。陈力就列,不能则止。当管理人员把自己放在领导的位置时,事情办理起来就程序化了,效率就差了。同样的单位,川高公司办理起事情来远比我们单位效率高,并且川高管理人员喜欢工作创新,敢担责任的员工(我也有幸得到川高财务处长的两次邀请到他们公司工作)。我们公司却在这方面毫无进展,当我把自己对公司的看法问题汇报给领导的时候,有时候语气激烈点,大部分员工会对我说,你不该这样说,要不领导不高兴。就我感觉,针对目前广巴项目部资金紧张的情况,审批一个协议融资帐户的开立却需要一月多的时间,且中途没有给下属员工合理的解释。这种做法,除了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没其他好处。

当然,任何公司的管理体制都不是十分完善的,九局也是不缺乏各类人才,我也相信将来公司会发展更好。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喜欢有激情,充满挑战的工作。在此,我也感谢广巴项目部的**经理,给予我加薪并让我放手工作的机会。

第三篇:20120309沈阳中铁九局绿色建筑三星认证报告展

沈阳中铁九局绿色建筑三星认证报告展(1) (2012-3-9 14:41:07) [发送到微博]

分类:未分类 标签:成通宝 商业建筑机电系统问题和对策 leed认证 绿色建筑三星认证 地产总裁顾问 公开课 内训课 |

从3月9日开始到4月23日针对绿色认证报告作系列展 希望对各位有启发

第四篇: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密集型发展,现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成立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技术中心隶属于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领导。

第二条 技术中心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

第三条 技术中心的宗旨是通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提高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利用社会资源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最终实现集团公司经营规模稳步扩展、收益水平稳步提高和安全质量稳步提升。

第四条 技术中心为非营利机构,实行职能化管理。技术中心以工程项目为主体确立研发课题,采用技术合同运行方式。集团公司是技术中心的依托,集团公司和下属子(分)公司是技术中心服务的主体。

第五条 技术中心的经费主要由集团公司提供,少量来源于国家、省、部资助,经费使用侧重于企业的技术进步,在运行过程中与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分)公司、项目部、下属主体单位及合作单位的经济利益关系,以“经济合同”的方式确定。

第六条 技术中心在有条件时,可以承担外部企业的研究项目,通过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等活动以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研发收入,提高研发水平。

第七条 技术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提供准确可靠的评价资料,接受省、市相关部门的监督、评价、认定和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技术中心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2名,副主任5名,高级顾问1名,同时成立专家委员会,作为其咨询机构。技术中心下设科技开发部、技术中心办公室和专家办公室,研发机构为七所一中心:即情报政策研究所、线路岩土所、桥梁所、隧道及地下工程所、建筑所、工装所、四电研究所、信息管理中心。还设有工程检测中心和建筑设计院两个实体单位,并建立若干与科研院所合作的产学研一体化基地。

第三章 性质及运营方式

第九条 技术中心性质:为非营利机构,实行职能化管理。 第十条 技术中心运营方式:

1、技术中心在运行过程中主要以在建工程项目为主体确定研发课题,采用技术经济合同运行方式。

2、技术中心采用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参与等方式实现产业化。

第四章 主要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技术中心职责是:

1、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制定企业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近期发展目标。

2、以工程项目为依托,对高、难、尖、新等重大科技项目进行立项、论证、研发、决策。

3、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企业内外的技术人才以各种形式为企业工作。

4、聘任或解聘部门负责人及职员,协调部门的工作关系。

5、审定修改技术中心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技术中心办公室职责是:

1、依据企业中、长期发展目标,拟定企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开发计划,并提交技术中心审核。

2、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使其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负责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主导产品。

4、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同行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广泛的、形式多样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5、做好高、难、尖、新工程技术方案制定与预控工作。

6、收集、分析与企业相关的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企业发展决策提供技术咨询、意见和建议。

7、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科技人员技术培训,为企业科技创新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技术与管理人才。

8、搞好科技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不断增加企业技术储备,使科技信息资料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经营、科技攻关、施工生产,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9、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科技开发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分析和总结本单位科技工作情况。

2、编制本单位科技规划和计划项目,同时向上级申报,执行上级下达的科技计划;组织科技项目论证;组织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审核、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适时跟踪、检查合同项目进展情况,为合同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组织和参加重点科技项目联合攻关,协助合同项目完成。

3、负责科技基金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分配本单位的科技经费,监督基金划拨、使用情况。

4、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组织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和优秀论文(施工技术总结)的评审及推荐上报工作,组织工法认定及推荐上报工作。

5、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及时沟通内外科技信息。

6、牵头组织企业内部技术标准开发、评审与管理工作。

7、负责企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的统计计算。

8、按规定向上级报送科技计划、总结及统计报表。 第十四条 专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专家的聘请、使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同所聘专家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情况,认真收集整理专家的建议与意见并上报。

3、根据企业施工生产经营情况,为增聘、续聘和解聘有关专家提出建议。

4、充分发挥内、外部专家的作用,为高难新技术方案审定、优化出谋划策。

5、在工程经营、现场技术指导、企业资质认证、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讲座、企业献计献策方面充分发挥外部专家的作用。

6、面向基层为一线服务,适时为各单位提供专家人才信息。

7、检查、指导各单位(项目部)对专家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做好协调,为专家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8、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运行及管理

第十五条

技术中心主任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担任。

第十六条

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技术开发课题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选择、立项、计划、实施、监督、验收、评价、经费结算等工作严格按《科技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 技术中心的内部机构应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 第十九条

技术中心所属各单位每年应当向技术中心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汇报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进展及完成情况。

第二十条

技术中心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争取多参加一些高规格的技术交流活动和高水平的合作项目。

第二十一条

技术中心每年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报送年度工作总结,集团公司每年对技术中心的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考核。

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二条 技术中心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年末召开一次总结会,总结当年技术中心工作情况,布署下年工作安排。 第二十三条 对于重大科技项目,根据其进展情况适时召开有关专题会议。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 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技术中心在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1、德:满分为10分。测评职业道德、协作精神。

2、能:满分为20分。测评专业知识、获得信息能力、预见和反映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分析判断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

3、勤:满分为10分,测评工作态度、科技事业心、积极性、责任感及出勤情况。

4、绩:满分为60分。测评工作实绩,对技术中心下达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书)及其它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项目负责人要编写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总结报告或阶段性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的详细内容、参加项目的单位人员、项目实施进度。没完成的项目要写出原因分析报告。

第二十五条 考核与奖惩办法

1、技术中心邀请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定期对技术中心受聘人员进行考核。

2、技术中心受聘人员依据考核内容要求做出书面述职报告。

3、考核组依据被考核者的述职报告、实际表现及项目大小和经济效益评估结果,予以评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70-90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4、技术中心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解聘;基本合格者予以黄牌警告;合格者继续聘用;优秀者予以奖励,连续五年成绩优秀的向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优先晋升职称,在住房和晋级方面予以倾斜。

第二十六条 技术中心应在年底前按照省经委制定的《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建设和评价办法》及《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本年度工作总结,并结合本公司下年度方针目标制定技术开发和创新工作计划。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八条 根据实际需要,公司章程可以修改,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篇: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介绍(中英文)

中 铁 十 九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CHINA RAILWAY 19TH BUREAU GROUP CO., LTD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介绍

中国铁建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是我国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是一支集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桥梁、隧道、深基础、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利电力、机场、港口码头、建筑与机械设备安装、矿山采掘于一体的大型专业化施工队伍。现有员工1.8万名,拥有各类专业技术干部7100人。企业资产156亿元,年施工能力300亿元以上,拥有世界先进、国内一流的隧道、桥梁、铺架、高速公路路面和大型土石方机械化施工设备5000多台(套),在全国500家最大规模建筑企业排名中名列第21位,1999年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03年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英国UKAS证书,并取得了国家对外开展经济合作业务的资格。2002年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甲级施工单位。

集团公司前身系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第九师,组建于1949年8月,历经长沙起义、广西剿匪、荆江分洪、抗美援朝、国内建设等不同历史时期;1984年1月集体转业并入铁道部,改编为铁道部第十九工程局;1999年12月改称中铁第十九工程局;2000年9月划归中央企业工委;2001年12月企业改制改称现名,隶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六十年来,集团公司南征北战、东进西出,先后承担了以京九铁路、青藏铁路、京沪高铁为代表的一大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独立或参与承建了“两跨海湾、三跨长江、五跨黄河”等大桥施工任务。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国家级工法2项、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8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8项、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5项、银质奖21项、省部级优质工程99项;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建筑施工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优秀单位, 铁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先后7次被评为A类企业,2011年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AAA级企业。领导班子连续4年被股份公司党委评为“四好领导班子”;胡锦涛、江泽民、温家宝、吴邦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所承建的国家重点工程工地视察,称赞集团公司是一支永不褪色的铁军„„

集团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理性经营、精细管理、创誉增效、协调发展”理念,秉持“低调、实干、挣钱”企业作风,实施“五大战略”、开发“六大市场”、走好“一条道路”,在新的征途上,求真务实,团结一心,继续书写企业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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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RAILWAY 19TH BUREAU GROUP CO., LTD

The Profile of China Railway 19thBurea GroupCo.,Ltd.

China Railway 19th Bureau Group Co., Ltd under China Railway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Limited (CRCC).Ltd has the qualification of „Super Grade Enterprise of General Contracting for the PRC National Railway Construction‟.It is a professional large enterprise capable of general contracting of railway, road, urban track traffic, municipal, bridge and tunnel, industrial construction as well as public construction, water conservancy, hydropower, airport, ports and wharves, construction and mechanical equipment installation, mining construction. The company has 18,000 staff, among which there are 7,100 qualified professionals. Its registered capital is 15.6 billion RMB and the annual construction capability is over 30 billion RMB. It is equipped with more than 5,000 sets of both advanced world-level and domestic first-class mechanical equipments for constructing the tunnel, bridge, pave sky hooker ran, pavement of freeway as well as large –scale earthwork. It has been ranked 21st among the top 500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of China. CR19G has passed the ISO9001 International Quality Control System Certification and achieved the UKAS certificate in 1999. It has also obtained the business right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with foreign 中 铁 十 九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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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tries. In 2002, CR19G was awarded as Grade I for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in China.

CR19G was formerly known as the 9th Division of Railway Corps under the PLA in August, 1949, which has gone through different historical stages like Changsha Uprising, Guangxi Bandits Suppression, Jingjiang River Flood Diversion Construction, War to Resist U.S. Aggression and Aid Korea and domestic development. On 1st Jan 1984, it was renamed as the 19th Construction Bureau of Ministry of Railways and was placed under Central Enterprises Work Committee in Sep. 2000. In December, 2001, it was reformed as China Railway Construction 19th Bureau Group Co., Ltd under the State-Owned Assets Administration Committee of State Council. During the past sixty years, CR19G has undertaken a batch of state ke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cluding the representative ones like Beijing-Kowloon Railway Project, Qinghai-Tibet railway Project and Beijing-Shanghai high speed train Project. It also undertook the bridge construction of “two across the gulf, three across the Yangtze River and five across the Yellow River” independently or collaboratively, successively won the honor of “Stat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dvanced prize” in 2 items, 2 items in “state-level construction method award”, 8 items in “National Construction LuBan 中 铁 十 九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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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ard”, 8 “Jeme Tien-yow Award in National Civil Engineering” , 5 national gold quality projects and 21 silver quality projects in the high quality construction work, and 99 “Provincial or Ministerial Quality Award Works”. In addition, CR19G has been awarded National Advanced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Nationally Advanced Unit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National Creditable Enterprise, Beijing new high-tech enterprise, National Civilized Enterprise, and National Outstanding Enterprise both i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Work and Enterprise Culture Construction. It has also kept A- class Enterprise in the Quality and Credit Assessment of Railw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for 7 times. In 2011, CR19G has been laurelled in with AAA Grade Credit Enterprise in Water Conservation Construction market by China Water Engineering Association. The leading bodies have been praised by the Party Committee under stock joint enterprise as Excellent in four Basic Works for a consecutive 4 years. Leaders of the Country and the Party like Hu Jintao, Jiang Zemin and Wu Bangguo have come to the national key construction sites to inspect and praise CR19G to be iron armies that will be never fade.

CR19G will continue to adhere to the scientific outlook of develppment, follow the concept of "keep rational and fine management, achieving 中 铁 十 九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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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lence both in product and morality, realizing balanced developments" and uphold the business style of "low-profile, earnest working and profit making". We will keep carrying out "five strategies", developing "six markets" and take "one developing road". On the new march, CR19G will proceed to write a new chapter in enterprise development on the basis of pursuing truth and practical as well as insisting 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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