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学分制的设置及构建论文

2023-01-25

虽然高校早已普遍实行“学分制”评价体系, 但是在教育部2004年起下发的《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 (教职成[2004]10号) 系列文件背景下, 大多数中职学校教改并没有采用新的学分制评价体系。究其原因, 一是中职学校居于我国教育弱势地位, 多数学校不受重视;二是中职学校专业多样、课程复杂使“学分制”管理困难重重, 也没有成熟的范例供借鉴。从长远发展看每个中职学校都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可行的“学分制”管理办法, 并通过实验班的试行积累经验, 最后推广应用。

下面以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为例, 探讨如何通过实验班构建“学分制”框架, 旨在能够制定出适宜各校的“学分制”管理办法, 从而创新中职学校发展需要的质量评价体系。

1 中职学校学分制设置基本原则

1.1 基本原则

学分制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 衡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的一种弹性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和更丰富的学习内容, 有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有利于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 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原则, 因材施教, 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准确评价学生学业情况。

1.2 基本规定及要求

1.2.1 主要考评指标

学分制是建立在课程学分、学分绩点的基础上对教育教学中学生学习成绩的管理。主要指标:学期成绩、学期、学年课程学分、学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总学分等。

1.2.2 主要考核办法

学生所有课程均进行考核, 按学期取得学分和学分绩点。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 考核合格, 即成绩60分或及格以上者可取得规定学分与绩点。

社会实践、顶岗实习阶段由合作企业对学生进行考评, 合格者取得规定学分, 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学分。

1.2.3 毕业规定

学生取得规定学分是准予毕业的基本条件;学分绩点是学期、学年评优的重要依据。

2 中职学校学分制管理体系的框架构建

2.1 学历、学制管理规定

初中生报读中级工, 学制3年, 弹性学习年限2~5年;初中生报读高级工, 学制4年, 弹性年限3~6年;高中生报读高级工, 学制3年, 弹性年限2~5年;高中生报读预备技师, 学制4年, 弹性年限3~6年。

每学年分两学期, 每学期原则上安排20周教学时间。主要学习项目:通用素质课程、通用素质拓展课程、专业平台课程、核心技能课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技能拓展课程、职业技能训练等。

2.2 课程分类

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 必修课, 是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是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 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由教学计划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主要包括通用素质课程、通用素质拓展课程、专业平台课程、核心技能课程、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德育教育、安全教育、入学教育、军训等教育教学环节。

2) 选修课, 是学生根据个人爱好可选择性修读的课程。主要是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

限选课程, 是根据社会需求和专业方向所开设的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专业限制性选修课程。一般为专业主干课程的限选部分课程。

任选课程, 是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实际需要而选择的扩大知识面、提高适应能力的课程。一般为第二课堂的部分课程和第二职业资格考试课程。

2.3 学分计算方法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 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

2.3.1 课程总学分设置

总学分=必修课学分+限选课学分+任选课学分。三部分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三年制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50~160, 其中必修课学分占75%~85%, 选修课占15%~25%;

四年制课程总学分控制在200~220, 其中必修、选修课学分所占比例与三年制相同。

2.3.2 必修课、限选课程学分计算

学分计算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原则上按18学时折算1学分;社会实践、顶岗实习按50学时折算1学分;安全教育、军训、入学教育等, 以一周折算1个学分。

技能鉴定环节, 职业资格考证学分:中级工3学分、高级工5学分、预备技师7学分。

2.3.3 第二课堂学分计算

第二课堂纳入任选课程, 是指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组织、安排、考核并列入学期工作计划的活动, 如社团活动、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社会义务劳动等。

计算办法:第二课堂原则上20学时折算1学分;学分以学年为时限进行计算和上报, 此类学分不计算绩点。

2.3.4 奖励学分规定

设置两类奖励学分, 累计不超过20学分。

第一类: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技能竞赛、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评比活动获奖, 可取得第一类奖励学分。其用途, 一是可用于替代必修课和限选课学分。操作流程是学生在开学前一周提出免修或重修课程替代申请, 经教学主管部门同意可替代指定必修课或限选课学分。二是可直接计入总学分, 在开学前两周提出提前毕业申请, 经教学主管部门审核可准予提前毕业。

第二类: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获奖, 可取得第二类奖励学分。该类奖励学分按50%折算用于替代选修课学分, 其用途和操作流程相同。

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最小单位为0.5学分。

2.4 学分制绩点计算

绩点是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指标, 常用绩点有:课程学分绩点、累计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用于评价学生单科学习质量;累计学分绩点用于评价学生阶段课程学习成效;平均学分绩点用于评价学生阶段课程平均学习质量。

2.4.1 绩点计算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考试采用百分制, 考查采用五级制。

(1) 考试成绩与绩点换算

(2) 考查成绩与绩点换算

2.4.2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以学生学期所修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总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 即可得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为:

2.4.3 平均学分绩点的应用

平均学分绩点是学生评优和优生优分的重要依据, 高于3及以上者, 且表现良好可参与学期、学年评优。其中, 3个绩点及以上可参与“学习积极分子”评选;3.5个绩点及以上可参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4个绩点及以上可参与“三好学生”评选。

学业结束, 平均学分绩点高于3及以上者, 且表现良好, 可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

2.5 缓考、补考及重修、取消考核资格规定

1) 缓考, 学生因公、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期末考试, 须提出书面申请, 经班主任和系部同意, 报教学主管部门备案。缓考不单独安排考试, 参加当期课程的学期补考。缓考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 不及格者, 应重修。

2) 补考及重修, 学生首修课程不及格, 学校提供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合格记60分, 并取得学分但不记绩点;若不合格, 需重修, 并按学分收费;重修合格取得学分但不记绩点。

3) 取消考核资格, 该课程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并不得参加学期补考, 必须重修。

消该考核资格的规定:该课程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 (含) 以上者;缺课超过该课程的1/3者。

4) 延长学制, 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经教学主管部门审核, 报教学副校长同意, 可获准延长学习时限。

2.6 毕业、结业、肄业规定

1) 毕业,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 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并取得规定学分, 同时德育考核合格, 社会实践 (企业考核) 、顶岗实习 (企业考核) 考评合格, 学校准予毕业向其颁发毕业证书。

2) 结业,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 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 但未取得规定学分, 仅达到规定学分的80%及以上者, 发给结业证书。

3) 肄业, 学生没有修规定的课程, 但在校学习一年以上, 并取得规定学分的1/4以上者, 经本人申请可发给肄业证书。

2.7 课程的考核管理

教学系应在学期结束前2周上报下一学期教学计划和课程学分设置情况到教学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系部应指导学生申报选修课程, 经审批后公布开设课程及相应学分设置情况。

2.7.1 学期成绩计算办法

2.7.1. 1 学科课程成绩计算办法

学期成绩=平时成绩 (50%) +期末考试 (考查) 成绩 (50%) ;

2.7.1. 2 一体化课程成绩计算办法

学期成绩=过程评价成绩 (7 0%) +综合测试成绩 (30%) 。

2.7.2 学分记录

各门课程的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记入学生成绩册, 并登录到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学分和学分绩点均由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统一利用教务管理平台进行学分换算, 载入学生成绩档案。

3 中职学校试行学分制管理的基本要求

实行学分制的前提和核心是选课制, 中职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 首先要重新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设置课程学分。要有选修课的开设、开发。对于尚未建立必修、选修课为框架的课程体系的学校, 应进行灵活、开放、科学的课程结构建设。其次是必须明确学校涉及“学分制”管理考核的教育教学部门的工作职责, 特别是要规定好选修课中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考评的德育部门工作职责, 搞好教育教学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

4 中职学校试行学分制管理的意义

实行学分制, 可以给学生提供更多、更丰富的课程, 让学生能够根据个人兴趣、自身条件、发展需要, 按照学校课程设置进行选课, 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 选择学习进程、学习方法等。这样, 既可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 也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加速、加深学习提供机会。

可见, 中职学校实行学分制是对学生知识、能力、学习态度与行为的全面考核, 不仅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情况, 还会促进教学运行管理能力提升。虽然因校情不同, 在制定具体的学分制管理办法时其操作性还有待在实践中作出调整和完善, 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学分制对广大中职学校建立新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性, 在当前中职改革的大趋势下, 学分制势在必行。

摘要:高校早已普遍实行“学分制”评价体系, 但大多数中职学校教改并没有采用学分制。在此探讨如何通过实验班构建“学分制”框架, 旨在能够制定出适宜各校的“学分制”管理办法, 从而创新中职学校发展需要的质量评价体系。

关键词:中职学校,“学分制”,构建框架,质量评价

参考文献

[1] 沈玉顺.现代教育评价[J].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2.

[2]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 (教职成[2004]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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