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2022-08-17

第一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

表1:

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

说明:标注“*”为本市有特种作业培训的职业(工种)

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人员类型:)

申请单位(盖章):单位:人、万元

单位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北京市职业指导培训花名册

(人员类型:)

申请单位(盖章)培训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表4: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花名册

(人员类型:)

培训机构(盖章)鉴定机构(盖章)

班级编号:

区县劳动保障局(签章):证书核发部门(签章): 经办人:经办人:

审核日期:年月日证书核发日期:年月日

注:实施职业资格培训的“证书编号”处填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实施特种作业培训的“证书编号”处填写《操作证》编号; 实施非等级职业技能培训的“证书编号”处填写《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编号

表5:

就业证明表

(人员类型:)

申请单位:(盖章)

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意见为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对培训机构提供的就业证明材料进行审验后的意见

6

第二篇:2018最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及补贴范围

2018年2月22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是哪些?2018农机购置补贴标准是多少?哪些机具可获得补贴?如何申请补贴?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上年市场销售均价可通过本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补贴数据测算,也可通过市场调查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测算。对技术含量不高、区域拥有量相对饱和的机具品目,应降低补贴标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具体产品补贴标准过高的情形,各省也可采取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等其他方式确定补贴额,具体由各省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西藏和新疆南疆五地州(含南疆垦区)继续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7〕19号)执行。在多个省份进行补贴的机具品目,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力求分档和补贴额相对统一稳定。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本省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视情况优化调整该产品补贴额。

三、补贴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

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深松机

1.1.4开沟机

1.1.5耕整机

1.1.6微耕机

1.1.7机滚船

1.1.8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灭茬机

1.2.4筑埂机

1.2.5铺膜机

1.2.6联合整地机

1.2.7驱动耙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铺膜播种机

2.1.7水稻直播机

2.1.8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营养钵压制机

2.2.3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含甜菜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水

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

2.3.3甘蔗种植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含水稻侧深施肥装置)

2.4.2撒肥机

2.4.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含甘蔗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埋藤机

3.1.4田园管理机

3.1.5中耕追肥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棉麻作物收获机械

4.3.1棉花收获机

4.4果实收获机械

4.4.1番茄收获机

4.4.2辣椒收获机

4.5蔬菜收获机械

4.5.1果类蔬菜收获机

4.6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6.1采茶机

4.7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7.1油菜籽收获机

4.8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8.1薯类收获机

4.8.2甜菜收获机

4.8.3甘蔗收获机

4.8.4甘蔗割铺机

4.8.5花生收获机

4.9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9.1割草机

4.9.2搂草机

4.9.3打(压)捆机

4.9.4圆草捆包膜机

4.9.5青饲料收获机4.10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10.1秸秆粉碎还田机

4.10.2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1.3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2.2籽棉清理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3.3油菜籽烘干机

5.4种子加工机械

5.4.1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1.2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清洗机

6.3.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4.5茶叶理条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6.5.1玉米剥皮机

6.5.2花生脱壳机

6.5.3干坚果脱壳机

6.5.4剥(刮)麻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运输机械

7.1.1甘蔗田间收集搬运机

7.2装卸机械

7.2.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离心泵

8.1.2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

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

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青贮切碎机

9.1.3揉丝机

9.1.4压块机

9.1.5饲料(草)粉碎机

9.1.6饲料混合机

9.1.7颗粒饲料压制机

9.1.8饲料制备(搅拌)机

9.1.9秸秆膨化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喂料机

9.2.3送料机

9.2.4清粪机

9.2.5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剪羊毛机

9.3.3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0.1.2网箱养殖设备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残膜回收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秸秆压块(粒、棒)机

11.1.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电动卷帘机

13.1.2热风炉

13.1.3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3.1.4水帘降温设备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2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15.2.3水井钻机

15.2.4沼气发电机组

15.2.5天然橡胶初加工专用机械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四、如何申请?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发布实施规定。省级及以下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二)组织机具投档。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审核,集中公布投档产品信息汇总表。各省应在本省补贴实施方案中明确投档频次和工作安排,原则上每年投档次数不少于两次。

(三)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四)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各地可结合实际,设置购机者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的上限及其申请条件等。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利用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实行网上补贴申请试点。

(五)补贴资金兑付。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由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各省应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制定具体工作流程。

第三篇:住房补贴标准

一、 现行发放标准:一般干部职工和初级助理级45元/月,

科级干部和中级53元/月,县(处)级干部和副高级68元/月,地(厅)级和正高级90元/月。

二、 发放年限:25年

第四篇:兼职人员补贴标准

古蔺镇杨柳中心小学

关于2012-2013学年度学校兼职人员实行津贴补贴的决定

1、 教导主任按每月按60.00-120.00元进行补贴

2、 办公室按每月60.00-120.00元进行补贴。

3、 教研组长按每月20.00-60.00元进行补贴。

4、 少先队辅导员杨柳小学按每月50-100.00元进行补贴。北朝小学30-60.00元。

5、 图书管理员按每月30.00-60.00元进行补贴。

6、 电教管理员按每月30.00-60.00元进行补贴。

7、 工会主席实行每月电话费补贴每月20.00元

8、 农村小负责人按每月60.00-120.00元进行补贴。

9、 优秀值周教师期末结束后评出杨柳小学4人,北朝小学2人,按人评100.00元发放。(由学校行政和大队辅导员进行打分)

以上经费来源在绩效工资(长病人员的30℅中支付)或学校生均经费中支付。(打分由绩效工资领导组分别打分,最后取平均分进行发放)

杨柳小学绩效工资领导组

2012.11.25日

第五篇:离职薪资补贴标准

离职薪资补贴(经济补偿金)标准

依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及本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现对离职人员的经济补偿金作如下规定:

一、经济补偿金标准:

1.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核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2. 员工月工资高于本地区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3.

4.

5. 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规定中所称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的年限自劳动法施行之日(2008年元月1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2.

3.

4. 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单方面结束劳动合同且无经济补偿金;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本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本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 参加非法组织的;

8) 入职时使用虚假证件、资料的;

9) 未经许可连续3日不到岗的;

10) 一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以上的;

11) 合同期内,申请离职至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足三十日的;

12)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碍工作秩序的;

13) 遗失或故意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资料的;

14) 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受贿的;

15) 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 劳动合同期满,本公司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员工本人不

同意续订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员工本人需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1. 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在外兼职者,一经发现,按其兼职期间在本公司工作所得薪资标准的

100%支付违约金;

2. 未经许可连续3日不到岗或自动离职者,其自离职之日前所有未领薪资视为自动放弃,

以作为支付给本公司的违约金,如造成公司相关损失的,本公司有权依法追究;

3. 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受贿,使公司蒙受损失的,按其贪污受贿总额的300%向本公司支付

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本公司有权送交相关部门审查;

4. 合同期内,申请离职至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足三十日的,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 申请离职自解除劳动合同一至十日的,按其离职前一个月薪资的100%支付违约金;

2) 申请离职自解除劳动合同十一至十五日的,按其离职前一个月薪资的80%支付违约金;

3) 申请离职自解除劳动合同十六至二十日的,按其离职前一个月薪资的60%支付违约金;

4) 申请离职自解除劳动合同二十一至二十五日的,按其离职前一个月薪资的40%支付违约金;

5) 申请离职自解除劳动合同二十六至二十九日的,按其离职前一个月薪资的20%支付违约金。

签字确认:

本人对《离职薪资补贴标准》中的各项条款已详细阅读且认可以上内容。

确认人:

合肥红旗美家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办

二〇〇八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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