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流程

2022-08-10

第一篇:预防接种工作流程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第一章机构、人员及职责

1机构

1.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1.1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免疫规划中心。

1.1.2 县级以上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负责免疫规划工作的业务科(所、室)。 乡镇、社区防保组织

乡镇、社区防保组织依据其职责设专人负责预防接种工作。

1.3 预防接种单位

1.3.1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称接种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1.3.2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3.2.1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1.3.2.2 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1.3.2.3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1.3.2.4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1.3.3 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件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2人员

2.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社区防保组织根据其职责、任务,结合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2 接种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职责

3.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免疫规划,负责疫苗的使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3.1.1 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1.1.1开展免疫规划策略研究,为制订国家免疫规划相关的法规、规章、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3.1.1.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制订有关技术方案、技术标准等,为实施规划提供技术指导,开展督导和评价。

3.1.1.3负责全国预防接种冷链系统建设的技术指导。

3.1.1.4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服务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分析。

3.1.1.5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重大疫情的调查与处理。

3.1.1.6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实验室监测及其技术指导工作。

3.1.1.7承担有关疫苗应用效果的观察与研究、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评价工作,参与和指导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1.8负责全国预防接种师资和专业技术骨干培训,组织编写培训教材。

3.1.1.9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对有关部门和基层开展的预防接种宣教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3.1.1.10组织开展预防接种政府间和多、双边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参与、实施国际预防接种策略研究;收集、交流国内外预防接种资料和有关疫苗进展的信息。

3.1.1.11组织开展预防接种策略、国家免疫规划管理、疫苗及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病学、卫生经济学、实验室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3.1.2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1.2.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免疫规划的要求,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具体方案;提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含省级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疫苗,以下同)疫苗购置费和工作经费的年度预算计划。

3.1.2.2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制订技术方案、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进行督导和评价。

3.1.2.3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本地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的需要,制定本地区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渠道与供应方式等内容,并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采购第一类疫苗的部门报告,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1.2.4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结合本地区的传染病流行情况,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的接种方案,指导疫苗使用管理工作。

3.1.2.5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冷链设备建设、补充、更新计划,指导本地区的冷链管理,开展冷链系统的监测。

3.1.2.6组织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安全注射和常规接种率监测,并进行督导、分析、评价和反馈。

3.1.2.7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处理,以及实验室监测工作。

3.1.2.8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成功率、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3.1.2.9组织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参与和指导重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2.10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对有关部门和基层开展的预防接种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3.1.2.11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学术活动和信息交流,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

3.1.2.12负责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3.1.3 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1.3.1 根据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当地情况,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工作目标、策略和措施;检查、督导、评价和反馈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和采取纠正措施。

3.1.3.2 提出工作经费预算草案;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补充、更新计划,指导本地区的冷链管理工作。进行冷链系统的监测及冷链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3.1.3.3 制订本地区第一类疫苗使用、分配计划,进行疫苗管理。

3.1.3.4 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

3.1.3.5 指导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做好检查、督导和监测工作。

3.1.3.6 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实验室监测,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3.1.3.7 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3.8 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3.1.3.9 收集相关资料,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1.4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1.4.1 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制订和实施预防接种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和反馈。

3.1.4.2 根据本规范及其有关规定,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指定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认定,并提供技术指导。

3.1.4.3 提出第一类疫苗使用、分配计划,进行疫苗管理。

3.1.4.4 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更新、补充计划,指导乡级、村级冷链设备管理和温度监测工作。

3.1.4.5 指导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评价预防接种工作实施质量。

3.1.4.6 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处理;协助省级或市级开展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3.1.4.7 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参与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4.8 开展预防接种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对乡、村级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对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3.1.4.9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3.1.4.10 定期向上级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2乡镇、社区防保组织

3.2.1 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或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3.2.2 提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

3.2.3 开展冷链温度监测,指导村级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3.2.4 进行常规接种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

3.2.5 开展预防接种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和对村级人员进行培训。

3.2.6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3.2.7 以乡镇为单位负责预防接种服务的乡级单位,同时应承担本章3.3中接种单位的职责。

3.3接种单位

3.3.1 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3.3.2 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3.3.3 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给予接种或补种。

3.3.4 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

3.3.5 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3.3.6 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3.3.7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第二篇: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小组

2009年9月新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查验登记工作

一、 目的意义: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儿童监护人有义务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查验儿童接种证,保证儿童接受预防接种。为保证本次查验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查验工作领导小组。

二、 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1、

2、

3、 组

长:肖启贵 副组长:王

员:兰玉刚

黄定武

袁青云

郑静

刘小琦

三、 职责分工:

肖启贵:全面负责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工作

冬:具体负责布置、督促查验工作 兰玉刚:负责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的后勤保障

黄定武、袁青云:负责查验工作的宣传和资料的印发、宣传 刘小琦:具体负责一年级学生的预防接种查验登记 郑

静:具体负责幼儿园学生的预防接种查验登记

2010年4月12日

第三篇: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卫生院设立以院长为组长,卫生院专职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乡卫生院防保组,负责制订本辖区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

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领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生物制品计划双月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卡、簿、表由卫生院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由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10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菌)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

一、凡本地0—7岁儿童必须一人一卡一证。外来、外迁的儿童要及时索补卡、转卡,超龄儿童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行剔卡,剔除的卡片要保存备查。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保管。接种卡要以卫生院集中专柜保管,7岁后的卡片必须保存15年以上,接种期间下发至各接种门诊(点),接种时及时的由接种人员填卡、填证,做到卡、证填写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三、接种结束后,由接种人员将接种卡交回卫生院防疫医生保管,防疫医生负责统计、上报工作。

四、接种卡每年以乡为一本,以村为序组装,同时按出生为序,同年出生儿童按出生先后排列。

五、每年1月份对卡片进行一次整理核对,该转的转,该剔的剔,并将整理情况逐级上报,统计本乡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

预防接种器材及冷藏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冷藏设备及器材配备:

卫生院有疫苗冷藏箱,每个村有疫苗冷藏包,有各种规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在接种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二、卫生院所有设施及接种器材一律专人专柜保管,卫生院防疫人员负责全乡设施和器材配备的管理,建好设施及器材帐,保持器材及设备的整洁干燥和完善,冷藏箱(包)不存放有水的冰排,使器材和设备保持在最佳能动状态。

三、设备及器材在接种前下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成即如数交回,做到领发有登记,回收有检查,损坏必赔偿。

四、设备及器材坚持专物专用,任何人无权借故它用。卡介苗专用注射器只能注射卡介苗,严禁使用过卡介苗的针管针头接种其它疫苗。

五、冰箱(或冷库)每天记录温度,经常除霜,随时监测机械运转情况,出现故障及时排除并作好记录。设备严禁存放食物,尽量减少开盖次数,保证冷藏效果。

疫苗计划、分发、管理制度

一、卫生院负责制定全乡各生物制品计划,分配好各村全年的疫苗任务数。建立疫苗收发登记制度,做到库存疫苗心中有数,保证基层供苗,先入库的和先失效的先用,不用过期失效疫苗。麻苗、糖丸要储存在—20℃温度范围,卡介苗、百白破、乙肝疫苗要储存在2—8℃范围内,逐日记录储存温度,随时监测设备功能,保证疫苗质量。

二、疫苗计划实行提前一年计划的办法上报。计划要根据乡人口出生率及传染病的发病情况而制定,并按照12次冷链运转的要求下发到各村。要做好疫苗领发登记,使之心中有数。不积压浪费疫苗,并在规定温度范围内储存和使用。

安全注射制度

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废物)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包括注射器要无菌包装,在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前才能打开包装,使用后放入指定的安全盒或防剌容器中,不允许再次使用);

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

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菌)苗的禁忌症。

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

免疫接种副反应的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一、报告

1、发生一般反应给予及时处理,做好对儿童家长的理解说服工作,不必进行报告。

2、发生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报告。

二、调查

1、接到有关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临床和计划免疫工作人员或免疫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的成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必要时可邀请上级部门共同进行调查。

2、调查内容应包括反应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长姓名、住址,接种疫苗名称、批号、失效期、生产厂家、疫苗检定结果,接种时间、部位、针次、剂量、操作和器材消毒情况,接种的单位、环境、接种者姓名,接种前健康状况、有无禁忌证、过敏史、神经精神病史、以往接种史和反应情况,家庭中有无癫痫、脑病、惊厥、过敏史反应出现的时间、经过表现和处理治疗过程,体检及实验室检查情况,疫苗的保存及在当地接种同批号疫苗的人数和出现反应的人数等。

三、处理

1、在诊治过程中凡遇到免疫接种有关的病例,诊断必须慎重,必要时可进行病例讨论或会诊。如认为可能是接种反应,应先与当地卫生疾控中心联系。在未经免疫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确定前,不得在口头上或病史上向家属说明是接种反应。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所作出的诊断无效。

2、各级免疫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应经过集体讨论,对免疫接种的反应作出诊断;若无法作出诊断,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诊断小组作出诊断。

3、接种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例,应立即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必要时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予以处理。

4、在进行接种反应调查处理的同时,应积极组织抢救治疗。

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指户口不在居住地,或户口在本地而人在外地(外省、外地区、外县、外乡)居住连续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上的儿童。我县各乡(镇)的流动儿童一般以经商、寄养、超生为主,由于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居无定所,常常不能及时得到免疫接种,已成为影响接种率的主要因素。为消灭免疫空白人群,使流动儿童及时得到免疫接种,特制定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一、认真组织调查,城区尤其是要抓住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新建居民区、拆迁户等重点地区的儿童为重点对象,乡(镇)要以超生儿、弃婴和外地留、寄居儿童等重点对象,弄清流动儿童的底数和类型。

二、广泛进行宣传,争取多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三、建立健全流动儿童报告制度(行政村的医生每一个月应向乡卫生院报告流动儿童人口数,乡卫生院每季度向旗疾控中心报告本乡流动儿童人口数),以保证流动儿童去向信息畅通。

四、卫生院、村卫生室应定期主动搜索,及时发现流动儿童,及时建卡、建证补种。

五、动员流动儿童居住地的群众发挥监测作用,主动向当地卫生院或卫生室报告。

统计报告制度

一、每年冷链运转12次,乡防疫人员根据再一次冷链运转的实际接种情况,分次统计汇总上报旗疾控中心。

二、每次冷链运转后 ,乡防疫员应凭收回的接种卡上分村分龄统计儿童人口数,并上报旗疾控中心。

三、每年年底,卫生院应上报本辖区计免工作基本情况年报表,统计好组织机构、宣传、培训、器材设备、疫苗使用、工作总结资料,上报旗疾控中心。

四、报表数据要有根有据,禁止胡编乱造。

第四篇: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 制定辖区计划免疫工作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

种证)、两册(

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领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生物制品计划报表、0—7岁儿童分居委会分龄统计表)制度。

三、 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建卡率、建证

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社区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 接种人员要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

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禁忌症。

五、 严格执行安全注射的有关规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及

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 每次强化免疫活动都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

组织实施;填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做好接种后各种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七、 做好计免针对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暴发

疫情处理和应急接种。

第五篇: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 制定辖区计划免疫工作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

种证)、两册(

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领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报表、0—7岁儿童分居委会分龄统计表)制度。

三、 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年度建卡率、建证

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社区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 接种人员要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

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禁忌症。

五、 严格执行安全注射的有关规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及

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 每次强化免疫活动都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

组织实施;填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做好接种后各种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七、 做好计免针对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暴发

疫情处理和应急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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