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防护整改意见

2022-08-31

第一篇:放射科防护整改意见

放射科防护整改意见

黄冈现代妇科医院

放射科防护整改措施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我院自查发现x光机已坏,通过院内负责同志来我科逐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督导后,经检查存在的问题如下:机器高压发生器已焼坏,机房有些潮湿,通风差的问题。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放射科防护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我院放射诊疗防护专项整改工作。根据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做出以下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放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我院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及安全防护。

2、给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服,工作期间必须穿戴。放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同时对被检者不断加强防护。

4、我院积极派送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5、、为了避免射线引起对公众的放射损伤,机房搬家后设立防护措施,放射科机房出口及候诊区设立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受检者须知。

6、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预定更新一台新的设备,并按要求配备准备的机房。

今后,我院要进一步在防护、监测设施设备上加大投入,在管理上加大力度,强化监测、防护、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安全。

黄冈现代妇科医院

二O一五年三月三日

第二篇: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放射防护管理人员

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单位领导讨论决定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由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组成,全面负责并执行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一、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一)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

本单位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院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和质量保证工作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职责

(1)决定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成员; (2)制定放射防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3)制定放射防护管理相关预算; (4)审核放射防护管理相关费用支出 (5)监督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工作 (6)管理并监督放射诊疗项目的开展 (7)定期召开(每季度一次)工作例会。

(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

本单位成立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执行本院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和质量保证工作。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职责

(1)制修订相关制度 工作内容:

1)制修订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2)制修订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3)制修订大型医用设备(含放射设备)管理制度 (2)许可管理 工作内容:

1)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及变更、校验和注销 2)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变更、校验和注销 3)办理放射诊疗新技术项目的审批工作 4)负责许可证书的保管工作 3)办坦放射诊疗而技术项目的 4负贰许可证书的保管工作 4)负责许可证书的保管工作 (3)建设项目管理 工作内容: 委托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办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和竣工验收。

(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 工作内容

1)为放射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2)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3)组织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4)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卫生、环保部门组织的培训 5)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内部培训

6)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妥托具有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放射卫生技术股务机构进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办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和竣工验收。

(5)放射卫生档案管理 工作内容

1)建立放射诊疗管理工作档案并及时更新

2)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6)放射诊疗设备管理 工作内容

1)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 2)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

3)联系检测机构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及防护检测

4)联系计量检定机构对放射防护检测仪器和质控设备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 (7)日常管理 工作内容: 1)定期组织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完成检查和整改记录 2)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完成放射诊疗管理自查工作 (8)应急 工作内容

1)制定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在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依据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第三篇:放射科防护制度[精选]

放射科防护制度

一、放射科安装X线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设计出机房面积、控制室及墙面、门窗防护方案,经放射卫生防护部门审核后,方能施工安装,安装后须经放射卫生防护部门测试合格颁发许可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二、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者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认真配合有关临床医师做好X射线检查的正当性判断,正确掌握其适用范围,合理使用X射线诊断。

三、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对婴、幼、儿童、青少年的体检,不应将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常规检查项目;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

四、操作人员曝光时,应在控制室内操作,如需要在机房内操作者,必须穿铅衣 , 必要时戴铅手套,防止射线损伤。

五、曝光时,注意病人防护,尽量缩小视野,特别注意病人生殖腺的敏感部位的防护,尽量减少病人曝光量。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时一定要关好机房铅门,防止射线对其他人员的损伤。进入机房的其他人员,曝光时应离开机房,必须留在机房者,需穿铅衣,并尽可能远离射线源。

六、只有在把受检者送到固定设备进行检查不现实或医学上不可接受的情况下,才可使用移动或携带式X射线机施行检查。床边拍片时,工作人员必须穿铅衣,尽可能远离射线源,并注意周围其他病人的防护。

七、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化验检查血象,低于正常者需暂停接触射线的工作 , 改换其他工作,待恢复正常后再恢复工作,如复查仍不正常者,按国家规定治疗、休息。

八、本科室设防护监督员一名,不定期检查上述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向科主任汇报。

第四篇:放射科机房防护要求

放射科X线机房的土建与防护

1、土建要求

从地理位置上放射科建在远离病房和人员集中的地方,与门诊楼连体时在一层或一层一端。框架结构或普通实心砖墙。实心墙体厚度23cm或37cm,混凝土墙体厚度≥20cm。多层建筑时,楼板用混凝土灌注并有一定承重,因为大型机器机体较重,而且频繁运动产生震动,因此有些大型机器要求楼板承重1000kg/㎡(如包含影像增强器的的大型X线机重量通常均值800-1000kg以上,甚者1200kg以上)

2、水、电等要求

水是放射科不可少的 特别是暗室内,要利用水冲洗胶片(干式胶片除外),故应保证水的上下通畅,但其他机房内一般不需自来水。当然,随着数字化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医院放射科已经实现数字化,因此传统暗室洗片的方式已逐渐被人舍弃。

电是放射科所有机器的动力 X线机属于大功率精密设备,供电优劣直接影响着机器的性能发挥。X线机对电源的要求包括:电源的容量、内阻、频率、电压等。 电源容量:X线机所需电源容量在X线机安装说明书中都有规定。放射科所需电源总容量要根据设计安装机器台数和每台X线机所需电源容量进行计算。安装单台X线机时按安装说明书要求即可;安装多台机器时,通常可以按每台机器实际所需容量之和的1/3选择,因为多台机器不可能在同一瞬间内曝光。

电源内阻:X线机是瞬间大功率负载,在摄影时供电电流很大。大型X线机可达几百安培电流,所以电源内阻对电源电压的影响很大,直接影响到X线机的正常工作甚至造成机器电路元件的损坏。电源内阻是X线机设计时的重要技术参数,每台X线机都根据机器容量大小规定电源内阻。我国在X线机系列产品规范中要求,使用380V电源电压25kW的高压装置时电源内阻值为0.3Ω,50kW时0.15Ω,100kW时0.1Ω。电源内阻是指电源变压器内阻和电源导线内阻之合(变压器内阻和绝缘导体阻值在电工手册中能查到)。当变压器选定之后电源内阻主要是电源导线电阻,它取决于电源线的材料、长度、截面积,因此应尽可能使放射科的工作场所与变压器机房距离近一些或者增加电源线导体的截面积。 电源电压、频率、相位:一般X线机对电源电压都有明确的要求(220V或380V)且电压波动范围在-15%~+10%。我国的供电频率为50Hz,国产X线机均按50Hz设计,国外X线机有的按60Hz设计,但它内部有的电路可以调整为50Hz电路,电源频率要求±0.5Hz。电源相位要相对稳定,当改变相位时X线机三相驱动马达的转动方向也发生改变。

地线: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X线机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的意义有两方面: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工作接地是电路工作时需要接地,如高压次级中心接地。保护接地是将X线机不带电金属外壳或金属元件外壳与接地装置进行连接,一旦绝缘破坏或击穿漏电则与大地连接,起安全保护作用。接地线用≥4mm 2 的多股铜线与地极焊接牢固成为一体。接地电极一般用面积>0.25m 2 、厚度>3mm的铜板制成。埋设于离建筑物3m以外地下1.5m地槽内,周围放木炭和食盐,保证地电极周围湿润。自来水管作地线时(小型X线机),用宽3cm厚1mm的铜皮紧固于自来水管上。我国规定X线机的接地阻值应<4Ω。

避雷:现在设备大都使用集成电路和微机控制,对外部电源要求严格。当雷电发生引起外部电路电源改变,一个大的冲击电流进入正在开机使用的设备,可对集成电路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和电子元件的不可修复故障。因此不仅要在房屋建筑安装避雷装置,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在机器电源配电箱上安装避雷装置,以防雷击。 3 、房屋要求

一般要求:布局要合理,要根据用途安排房间,要有利于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患者,有利于X线机的安装维修并同时注意防护。室内应干燥、防尘、防鼠;设有空调或者暖气。电源配电箱和穿线孔预留在合适的位置。

机房空间大小:应以保证工作安全方便为前提。按照国家防护标准规定:机房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新建机房,一般安装100mA以下X线机≥24㎡,200mA以上的可≥36㎡,多球管X线机房面积可酌情扩大;机房高度由于机器结构不同要求不一,一般在2.5~3.5m之间。

机房其他结构:我国《医用诊断X线防护设施标准》中规定:机房门、窗必须合理设置,同样要有适合铅当量的防护厚度,使受检者得到相应的防护。机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安装送新风系统或换气装置。隔室操作室与机房间的观察窗有足够铅当量的铅玻璃。

4、公众防护要求

放射科工作场所与其他科室的区别,不仅是安装机器的区别,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在于X线机发出的射线辐射。这关系到工作人员、患者和周围外环境人员的健康。因此,X线机房的设计要把防护放在第一位。根据我国《医用诊断X射线机卫生防护标准》,机房中射线束朝向的墙壁应有2mm铅当量的防护厚度(主防护),其他侧墙壁和天棚(多层建筑)应有1mm铅当量的防护厚度(副防护)。 透视机房的墙壁均有1mm铅当量的防护厚度。以普通砖墙为例,一般24cm厚的实心砖墙只要灰浆饱满不留缝隙即可达到2mm铅当量,空心砖或砖缝灰浆不饱满时不能达到2mm铅当量。除墙壁防护外,门窗、通风口、穿线孔、传片箱、观察窗等都要有防护措施。

5、对周围环境的要求

因为X线电离空气对人体有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四条就规定:使用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警告标志的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其背景为黄色,正三角形边框及电离辐射标志图形均为黑色,“当心电离辐射”用黑色粗等线体字。正三角形外边a1=0.034L,内边a2=0.700a1,L为观察距离)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避免一切非工作人员在机房周围停留。

第五篇: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一)放射防护原则

在实施放射防护工作时,必须对利益、代价和效果进行权衡,以求付出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防护效果。尽可能做到放射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的最优化,保证个人所受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防护规定的相应限值,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采取各种防护措施,使人体受照射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二)防护措施

1、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放射防护意识,具有明确的针对工作人员和患者以及环境的辐射防护措施,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2、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的要求,并经有关专业辐射检测部门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以保证周围环境无辐射污染。

3、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照射条件,减少患者的辐射剂量。

4、对受检者的非检查部位中的敏感部位(性腺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怀孕妇女一般情况下禁止照射,因抢救生命等特殊情况必须行放射检查时须经上级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6、尽量避免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对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患者进入机房的家属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放射工作者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时参加体检。工作中必须按规定佩带个人辐射剂量检测计,定时检测并记录入档。禁止超剂量、长时间在辐射环境下工作。

8、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

放射科辐射防护相关强制性规定

不应将X线胸部检查列为婴幼儿、青少年体检的常规项目。

X线诊断的筛选普查应避免使用透视方法。

不管是放射工作人员还是一般公众,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当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未满16周岁者,不得参与放射工作。

从业人员就业前或定期体检,X线胸部检查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

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使用便携式X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非特殊需要,不得对孕妇(尤其是受孕后8-10周)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

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

候诊者和陪护检查的家属(患者必需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X线机房内停留。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为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使用射线装置前,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许可,领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

二、建立放射防护责任制,配备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建立放射工作管理档案。

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备,其入口处必须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四、购买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同位素设备时,应当事先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准购批件,凭准购批件办理放射性同位素的订货、购货及运输手续。

五、对受检者使用射线进行诊断、治疗、检查时,必须严格控制受照射量,

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

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监测和健康的规定,对已从事和准备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体格检查,并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合格者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七、发生或发现放射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发行必须尽快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事故单位应做好应急处理,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放射事故报告卡》.

(XXX医院)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样例)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 警示告知

1、 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 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 屏蔽防护

1、 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 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 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 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四、设备维修保养

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机器的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2、设备开机后应检查是否正常,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

3、设备应开展定期的维护(三个月一次)、检查。

五、监督检查

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一次对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周应进行检查。

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3、检查结果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挂钩。

XXX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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