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市场风险分析

2022-08-12

第一篇:银行市场风险分析

一、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一般而言,引起市场风险的因素很多,包括政治、经济、意外事件等,这些因素反映在市场上,就造成了市场在很短时间内的急剧波动。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由于我国银行目前从事的股票和商品业务有限,因此其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整个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风险,其最简单的形式是市场利率变动导致固定收益证券价值下降。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的商业银行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上通常是不匹配的,这就意味着利率的上升或下降会带来银行价值和收益的巨大变动。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按其成因可以分为缺口风险(含重新定价风险)、基差风险、内含期权风险、其他风险(包括收益率曲线风险和再投资风险等)。我国利率市场化推进以来,银行利率管理有了一定自主权,利率风险管理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但银行对利率变动的敏感程度仍然较低,对利率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仍然较弱,引进先进的技术和工具加强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是必然趋势。汇率风险主要由汇率变动和国际利率波动不同步造成的。银行在经营外币业务和投资一些衍生工具时通常会面临这类风险,也就是两国货币兑换比率的变化而带来的资产价值变动的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将走出国门 投资海外,汇率风险也随之增加;同时随着市场全球化和业务国际化,商业银行拥有越来越多的外币资产和负债,金融市场汇率风险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更大的压力。而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加快推进,汇率波动幅度逐步放大则使汇率风险逐步凸显。

总之,在商业银行交易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并逐步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其所蕴涵的市场风险也将逐步增大。特别是随着国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将更大,也更为复杂,因此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工作也日趋重要和紧迫。

第二篇: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实行,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 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第二章 市场风险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本行应当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下安全、稳健经营。

第五条 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第六条 为确保有效实施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并与本行总体资产负债管理策略相匹配。

第七条 本行的资本分配应根据董事会确定的资本总额及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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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市场风险的资本分配总量,并在本行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中进行合理分配。

第三章 市场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 本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实施部门。

第九条 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全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具体职责包括:

(一)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全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

(二)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

(三)定期获得并审阅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

(四)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上全部或部分职能。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就承担的相关职能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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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具体操作规程;

(二)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确保全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根据超限额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对限额管理体系进行调整;

(三)积极推动本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研究和应用,为压力测试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定期对压力测试的设计和结果进行审查,不断完善压力测试程序;

(四)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市场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

(五)负责对内外部审计报告所发现的市场风险管理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采取改进措施;

高级管理层可授权风险控制委员会或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履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能。

第十二条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对本行与市场风险有关的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方法有足够的了解。

第四章 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第十三条 本行应当按照银监会的有关要求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根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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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

第十四条 本行应当对每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准确地识别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

第十五条 本行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选择适当的、普遍接受的计量方法计量承担的所有市场风险。

本行市场风险的计量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并采用压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补充。

第十六条 本行应当对市场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对各类和各级限额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定期审查和更新限额。

总的市场风险限额以及限额的种类、结构应当由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 本行在设计限额体系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

(二)能够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

(三)业务经营部门的既往业绩;

(四)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

(五)定价、估值和市场风险计量系统;

(六)压力测试结果;

(七)内部控制水平;

(八)资本实力;

(九)外部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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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行应当为市场风险的计量、监测和控制建立完备、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及时和安全。

第十九条 本行应当对市场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定期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审查和测试,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和本行声誉可能受到的损害。

第五章 市场风险报告体系

第二十条 本行应建立明确的市场风险报告体系,包括报告路线、报告内容、报告频率。有关市场风险情况的报告应当定期、及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管理人员提供。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报告应当遵循规定的发送范围、程序和频率。

第二十一条 市场风险报告应当包括如下全部或部分内容:

(一)市场风险头寸和市场风险水平;

(二)对市场风险头寸和市场风险水平的结构分析;

(三)盈亏情况;

(四)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及程序的变更情况;

(五)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

(六)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包括对超限额情况的处理;

(七)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情况;

(八)内部和外部审计情况;

(九)市场风险资本计提情况;

(十)对改进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市场风险应急方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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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市场风险管理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当出现重大市场风险事件时,相关部门应提高市场风险报告的报送频率。

市场风险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出现超过我行内部设定的市场风险限额的严重亏损;金融市场发生重大事件、引发较大市场波动对我行市场风险管理产生的影响;交易业务中的违法行为;其他重大意外情况。

第二十三条 市场风险信息披露

本行应当按照银监会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披露市场风险状况的相关定量和定性信息,主要包括:

(一)所承担市场风险的类别、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及不同类别市场风险的风险头寸和风险水平;

(二)有关市场价格的敏感性分析,如利率、汇率变动对我行收益、财务状况的影响等;

(三)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四)市场风险资本状况。

第六章 市场风险内部控制和审计

第二十四条 本行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本行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促使本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二十五条 为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本行应确保各职能部门具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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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职责分工,以及相关职能适当分离,实行严格的前后台职责分离,业务经营部门的业务人员不得参与业务正式确认、对账、市值重估、交易结算和款项收付;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分离、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分离,建立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二十六条 本行应当避免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与市场风险管理目标产生利益冲突。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避免薪酬制度具有鼓励过度冒险投资的负面效应,防止绩效考核过于注重短期投资收益表现,而不考虑长期投资风险。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薪酬不应当与直接投资收益挂钩。

第二十七条 本行稽核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各个组成部分和环节的准确、可靠、充分和有效性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内部审计应当既对业务经营部门,也对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进行。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直接提交给董事会。董事会应当督促高级管理层对内部审计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采取改进措施。稽核部门应当跟踪检查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第二十八条 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内部审计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场风险头寸和风险水平;

(二)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文档的完备性;

(三)市场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市场风险管理职能的独立性,市场风险管理人员的充足性、专业性和履职情况;

(四)市场风险管理所涵盖的风险类别及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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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备性、可靠性,市场风险头寸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数据来源的一致性、时效性、可靠性和独立性;

(六)市场风险管理系统所用参数和假设前提的合理性、稳定性;

(七)市场风险计量方法的恰当性和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八)对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

(九)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有效性;

(十)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系统的有效性;

(十一)市场风险资本的计算和内部配置情况;

(十二)对重大超限额交易、未授权交易和账目不匹配情况的调查。 第二十九条 本行在引入对市场风险水平有重大影响的新产品和新业务、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出现重大变动或者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应当扩大市场风险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增加内部审计频率。

第三十条 在内部审计力量不足时,本行应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其市场风险的性质、水平及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审计。

第七章 市场风险资本

第三十一条 本行应按照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为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政策自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政策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篇:2015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风险管理》知识点:市场风险管理

http:/// 2015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风险管理》知识点:市场风险管理

1.商业银行实施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将所承担的市场风险规模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使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例如通过表内方法是基于商业银行利率风险敞口大小,结合对市场利率走势的预测,积极主动地调整资产负债的匹配状况。

2.限额管理正是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一项重要手段。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交易组合定义、限额结构和限额指标设定与审批、限额监控与报告、限额调整、超限额管理等。市场风险限额指标主要包括:头寸限额、风险价值(VaR)限额、止损限额、敏感度限额、期限限额、币种限额和发行人限额等。

(1)头寸限额(Limits on Gross or Net Positions)是指对总交易头寸或净交易头寸设定的限额。总头寸限额对特定交易工具的多头头寸或空头头寸分别加以限制;净头寸限额对多头头寸和空头头寸相抵后的净额加以限制。在实践中,商业银行通常将这两种交易限额结合使用。

(2)风险价值限额(VaR Limits)是指对基于量化方法计算出的市场风险计量结果来设定限额。例如,对采用内部模型法计量出的风险价值设定限额。

(3)止损限额(Stop-Loss Limits)是指所允许的最大损失额。通常,当某个头寸的累计损失达到或接近止损限额时,就必须对该头寸进行对冲交易或立即变现。止损限额适用于一日、一周或一个月等一段时间内的累计损失。

(4)敏感度限额(Sensitivity Limits)是指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个市场风险要素(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微小变化对金融工具或资产组合收益或经济价值影响程度所设定的限额。

商业银行在实施限额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制定并实施合理的超限额监控和处理程序。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当通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监测对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并及时将超限额情况报告给相应级别的管理层。

3.风险对冲。除了采用限额管理来控制市场风险外,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金融衍生产品等金融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冲市场风险的目的,即当原风险敞口出现亏损时,新风险敞口能够盈利,并且尽量使盈利能够全部抵补亏损。例如,使用利率掉期对处于利率风险之中的资产负债进行套期保值。 风险管理实践中,商业银行可以同时利用多种金融衍生产品构造复杂的对冲机制,以更有效地降低其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的市场风险。利用衍生产品对冲市场风险具有明显的优势,如构造方式多种多样、交易灵活便捷等,但通常无法消除全部市场风险,而且可能会产生新的风险,如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需要特别重视的是,金融衍生产品本身就潜藏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特征,有能力把握多种金融产品组合在一起所形成的复杂状况,并且具备风险对冲所需的强大知识和信息技术支持。此外,使用衍生产品对冲市场风险还需要面临透明度、会计处理、监管要求、法律规定、道德风险等诸多问题。

风险管理实践中,商业银行可以同时利用多种金融衍生产品构造复杂的对冲机制,以更有效地降低其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的市场风险。利用衍生产品对冲市场风险具有明显的优势,如构造方式多种多样、交易灵活便捷等,但通常无法消除全部市场风险,而且可能会产生新的风险,如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需要特别重视的是,金融衍生产品本身就潜藏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特征,中华会计网校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1 http:/// 有能力把握多种金融产品组合在一起所形成的复杂状况,并且具备风险对冲所需的强大知识和信息技术支持。此外,使用衍生产品对冲市场风险还需要面临透明度、会计处理、监管要求、法律规定、道德风险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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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利率风险分析

河南新野建信村镇银行 陈宇

摘 要:利率市场化是指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结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极容易积聚金融风险,被国际金融炒家利用造成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宏观经济波动。因此,分析利率市场化对银行业带来的挑战和风险,并由此分析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对于顺利推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深化,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利率风险管理

Abstract:Marketization of interest rates refers to the interest rate decisions to the commercial bank, independently by commercial bank to adjust interest rates, finally formed on the basis of the central bank benchmark interest rate, money market rates for mediation, deposit and lending interest rate is determined by market supply and demand of financial structure of the market interest rate system and the interest rate formation mechanism. In the process of marketization of interest rates, due to information asymmetry, the accumulation of financial risks, and by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peculators use caused the outbreak of the financial crisis and macro economic fluctuation. Analysis of interest rate marketization of the banking sector, therefore, the challenges and risks, and analyses the corresponding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to smoothly promote the marketization of interest rates and financial deepening, promote sustained economic growth has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

1 Keywords:Interest rate marketization Commercial bank Risk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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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率市场化现状

(一)什么是利率市场化

利率市场化的最根本的理论依据是古典经济学的“看不见的手”的理论,其代表作是亚当·斯密于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其核心观点是看似杂乱无章的自由市场其实一种理想的自我调整机制,借助价格信号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战后,随着发展经济学的兴起,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开始把注意力转向发展中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落后的经济状况及严格的金融管制,二人于1973年分别先后发表《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及《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两部著作,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标志着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的金融发展理论正式形成。金融抑制论和金融深化论认为,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以利率管制为代表的金融管制,降低了信贷资金的配置效率,通过对这种金融抑制的解除,可以增加内部积累并实现合理放贷,从而促进经济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从而实现良性循环。因此,金融发展理论的主要主张是金融自由化,其中利率市场化是核心。

相关的实证研究也表明,利率市场化对一国的经济增长有较大的促进作用。钱水土、于广文对我国过去二十多年的经济增长状况所作的实证分析显示,我国利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经济增长速度加快0.29个百分点。由于管制利率一般低于市场利率,因此,每提高1个百分点也就意味着更加趋近市场利率水平。可见,利率市场化对我国经济增长确实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宋飞对前人所作的各种代表性实证研究进行详细分析,认为“自由化改革的确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地区)长期性的高效率的经济增长,而管制政策则带来相反的效果”,而某些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之所以失败,是因为这些国家没有配套其他的相关措施:“„„金融改革与利率市场化必须在其他有效措施的配合下发挥作用”。

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证都认为,利率市场化确实有利于一国经济发展,但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应当配套其他方面的改革。

(二)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回顾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对外开放的过程中逐步推进的。1992年,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同年12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初步提出了利率市场化的基本构想:“中央银行按照资金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基准利率,并允许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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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实践基本上是遵循上述思路,朝着上述目标推进的。1996年6月1日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实现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自主确定拆借利率,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正式开始。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同时放开了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利率。1998年3月改革再贴现利率及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放开了贴现和转贴现利率。1998年9月放开了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化发行利率。同年10月将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由10%扩大到20%,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扩大到50%;1999年9月成功实现国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招标发行。1999年10月对保险公司大额定期存款实行协议利率,对保险公司3000万元以上、5年以上大额定期存款,实行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双方协商利率的办法。1999年允许县以下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最高可上浮30%,将对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最高可上浮30%的规定扩大到所有中型企业;2002年又进一步扩大试点。同时,简化贷款利率种类,取消了大部分优惠贷款利率,完善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体系。 2000年9月21日实行外汇利率管理体制改革,放开了外币贷款利率。2002年3月将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中国居民的小额外币存款,纳入人民银行现行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2004年1月,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贷款利率浮动上限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和规模大小分别制定。2004年10月,基本取消了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仅对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实行基准利率2.3倍的上限管理。与此同时,存款利率也实现了上限管理。同年11月,1年期以上小额外币存款利率全部放开。截至2008年,放开的本外币管制利率累计达123个品种,管制利率减少到24个品种。与此同时,人民银行业还很注意培育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能力。另外,我国在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方面也不断取得重大进展:1996年,人民银行推出中国银行间拆借利率(CHIBOR);2007年1月,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SHIBOR)正式上线运行,并在今后三年多的运行中充分体现了其对我国市场利率的代表性。2012年2月13日,中金所国债期货仿真交易启动。克服327国债期货的心理障碍重启国债期货,因为这是利率市场化乃至汇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没有其他选项。

随着利率在中国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中央银行对信贷资金的调控也逐渐从规模调控转变为价格调控。

我国历时十几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其范围涵盖银行间货币市场利率改革、债券市场4 利率改革、存贷款利率改革、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商业银行定价能力培育以及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方式转型等多个方面,可谓成就斐然。然而,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远未完成,主要的浅层问题还有:存贷款利率尚未彻底放开、债券市场发展滞后、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将由于高昂的风险溢价导致资金不可得等。主要的深层问题还有:垄断的打破和所有制的多元化、产权的清晰界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约束和道德风险的防范等。

走向利率市场化,尊重市场定价为先,首先应从尊重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与债券的市场价格开始。目前国家已有动作,截止2013年4月21日,债券扫黑风暴落马人士已有五位,整治债券市场是国债期货重新回归的重要前提。

二.分析利率市场化对银行业带来的挑战和风险

分析利率市场化对银行业带来的挑战和风险,并由此分析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对于顺利推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深化,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利率市场化对银行业的挑战

1.存款挂牌利率的差异化态势开始显现,存款竞争升级

虽然存款利率上浮空间打开得非常有限,银行自主定价权不大,但各家银行还是根据自己的资金充裕情况、市场地位以及客户结构等,进行了差异化定价。以前不需要操心的存款定价开始成为商业银行日常经营必须紧密跟踪、关注、研究的重要内容。

2.存贷利差进一步收窄,显著拉低银行业利润增速

由于近期降息同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相结合,商业银行未来一段时间的盈利增长将面临一定的压力。根据国外利率市场化的一般经验以及银行存款资源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在利率开放初期,存款市场的竞争激烈将推升存款成本。这两次调息也体现了这一点:存款基准利率虽然下降,但各家银行基本都对其进行了上浮。同时,由于存款定价刚刚放开,同业之间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故而可能造成一定时期的价格混战,进一步提升存款成本。在存款利率上升的同时,贷款收益率可能下降,一些优质企业贷款利率可下浮至7折。存款成本与贷款收益率的变动将导致存款利差的收窄,进而减少银行今年的利息收入。考虑到存贷款重新定价因素,调息对商业银行明年的利差和利息收入负面影响将更为显著。

3.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一方面提高了对银行定价能力的要求。以前银行存款是统一定价,各家银行都一样,而现在则需要天天紧密跟踪同业的存款利率变化,以便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调整定价。虽然近年来商业银行比较重视定价能力的培养,定价能力也有所提高,但在存款利率开始放开的初期,这种变革带来的冲击还是很猛烈的,银行需要一个逐步适应和提高的过程。

另一方面,对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利率市场化后,利率波动频繁,表现出更大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在利率升降频繁、各家银行利率差异化的情况下,银行客户可

5 能会更加频繁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调整存款和贷款的期限,从而对银行风险管理带来更大的挑战。同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难度也随之加大。利率市场化后,金融市场逐步发展壮大,投资渠道增多,出于逐利目的,资金会频繁地在银行之间,银行和资本市场之间流动。存款稳定性的降低将对银行稳定核心负债、加强流动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4.为银行产品服务创新,业务结构调整提供了新的基础和条件

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增大了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权,使其可以根据客户需求与客户资质,设计出品种更为多样的存贷产品,使客户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中得到更多的选择与更好的服务。

利率市场化将进一步活跃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有利于银行优化资产结构,增加资金业务收入,债券市场的发展壮大也给银行开展债券发行承销、咨询顾问等业务带来机遇;同时,伴随利率市场化出现的各种金融衍生品,在给银行提供风险管理工具的同时,也将带来新的更为广阔的业务创新与发展空间。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

利率市场化是一个国家走向金融市场化过程中的关键一步,这一过程充满荆棘、试错和风险。由于利率市场化,银行系统将面临着更加严重的不确定性。为了争抢市场,银行将不断上调利率水平,这意味着银行将承担更多的风险。

利率市场化也将使金融借款合同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并影响宏观经济稳定。在法律制度相对薄弱的国家,利率市场化也会带来大量违约的出现。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会带来两个结果,即过度投资或者投资不足。利率市场化改革将给商业银行带来阶段性风险和恒久性风险(即通常讲的利率风险)。

所谓利率市场化的阶段性风险是指利率放开管制的初期,商业银行不能适应市场化利率环境所产生的金融风险。在转轨阶段,利率市场化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加重商业银行的风险:一种是由于长期的利率压制,市场化后的利率水平必然会升高,这也是推行利率市场化的重要目的之一。但是利率上升得过快、过高,就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信贷活动中的“逆向选择效应”和“风险激励效应”使资产平均质量下降,信贷风险增大;原来由分散的存款人承担的风险主要落在了银行身上,银行的不稳定性和风险加大;银行之间吸收存款的竞争加剧;银行在欠有大量外债的情况下债务负担加重等。另一种是在利率水平整体升高的同时,利率的波动也迅速增大。但长期在管制环境中生存的商业银行往往不能适应这种变化,既不能把握利率的变动规律,又没有合适的金融工具来规避利率风险。经济史上各国利率市场化加速实现时几乎都伴随着或大或小的银行危机。

所谓利率市场化的恒久性风险,即通常讲的利率风险。与阶段性风险不同,利率风险源自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即由于商业银行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与负债的不匹配,导致利率变动时,银行的净利差收入产生波动。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期限失衡相对较为严重,6 利率风险将逐渐成为最主要的风险。

(三)稳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建议

1.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宽松的宏观金融环境。

只有在稳定的宏观经济条件下实行利率市场化才能保证实际利率的稳定,相反,如果在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情况下贸然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宏观经济难以承受利率频繁变动而导致经济的剧烈波动。因此,选择宏观经济稳定环境是成功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基础。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保持物价水平的稳定对于保持实际利率的稳定并使实际利率为正数是至关重要的。基于此,笔者认为目前我国通货膨胀居高不下,是不宜推进利率市场化最后的攻坚之战的。目前的任务是要全力治理通货膨胀,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创造一个稳定的宏观环境。

2.尽可能规避风险,稳步前进。

利率市场化会使潜在的信用风险逐步增加。金融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由此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而表现得日益明显。为此,商业银行贷款的管理者如何防范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是对商业银行管理者的严峻考验。由于贷款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往往倾向于降低利率竞争贷款,为此,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可考虑先放宽占银行业业务比重较小及拟鼓励的贷款(如中小企业贷款和农贷)的利率下限;后放宽对经济影响较大且需限制的贷款(如购房贷款、地产开发贷款和地方政府平台贷款)的利率下限。待到贷款利率市场化运作相对正常之后,再由长期到短期逐步放宽存款利率上限,以防范可能出现无序竞争而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3.在利率市场化的顺序上,宜先放开长期利率,后放开短期利率。

在利率市场化的顺序上,韩国的经验教训值得我国借鉴。由于韩国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采取先放开短期利率的做法,结果导致银行和企业举借大量短期债务从事长期投资。而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由于外国债权人拒绝对韩国的短期债务延期,结果酿成韩国金融机构支付危机并很快诱发金融危机。因此,为防范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风险,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应先放开长期利率,后放开短期利率。

4.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银行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我国商业银行应明确利率风险管理目标。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总体目标的选择,一方面取决于商业银行的管理文化和风险偏好,另一方面取决于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如果商业银行以承担利率风险来获取利润作为利率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这样的商业银行必须具有丰富的利率风险管理经验,银行信息系统能全面度量利率风险的大小,能及时发现利率风险敞口。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如暂时不具备以上利率风险管理的基础条件的,应以尽量不承担利率风险为利率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为适应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商业银行必须要大力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利率风险可控化。一方面,制定科学的利率研究与决策机制,实行以 7 利率风险管理为中心的资产负债管理,并积极探索相关的新工具、新方法;另一方面,建立利率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科学地识别、计量和处理利率风险,并实现事后的有效评价

5.加强金融监管。

利率是关系整体经济运行最重要的变量,利率的高低既能促进整体经济有序运行,又会造成整体经济的无序震荡。所以利率市场化不是对利率的放任,而是要在源头上更好地管理利率。这就需要严格对金融体系实行监管,把经济主体违规的外在收益转换为其内在成本,最大限度地消除经济主体的违规行为,使市场化的利率能够准确灵敏地反映资金的供求,合理地配置资源,“熨平”经济的波动。

6.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具备一些改革条件。

正如央行行长周小川指出的,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条件有:要有一个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银行的客户要接受和认可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要敢于承担风险定价的责任、要推动整个金融产品与服务价格体系的市场化、需要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等。目前,我国的企业、地方政府等过于关注资金的可得性,不注重资金的成本,对利率不敏感。为此,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必须要广泛宣传市场风险,让企业、地方政府建立通过利率来控制财务成本的经营理念,要重视采取措施防范利率风险。

7.商业银行应大力进行金融创新,转变银行发展方式和盈利模式。

为应对利率市场化的严峻挑战,商业银行应通过金融创新来加快自身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盈利模式的转变,降低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比例,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比例,探索出独具特色的持续发展方式和盈利模式,这是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治本之策。

8.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利率市场化后, 银行存、贷款利差缩小, 利润水平降低, 这就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一般来说, 发达国家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可以占到其全部利息收入的40% 以上, 有的甚至可以超过60%。而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相当不发达, 非利息收入占全部利息收入的比重一般不超过10%, 发展空间非常大。具体来说, 商业银行可在积极拓展代收、代付等业务的同时, 充分利用商业银行市场主体资格, 积极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代理发行债券、银证转账、代理保险、基金托管、代客理财、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 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积极主动地开发低风险、高收益的中间业务新品种, 以此大幅度提升银行的盈利能力。

9.积极推进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国有银行应按照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在银行整体战略的框架内,积极推进利率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以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经营风险。 (1).建立高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体系

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建立由董事会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首席风险官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管理核心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实现垂直化管理,确保风险管理政策能够迅速有效的得以实施贯彻,有效控制和防范包括利率风险在内的各种经营风险。其中,在风险管理委8 员会下设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其拟定全行的利率政策,管理全行的利率工作,对全行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的利率敏感性管理,确定外部、内部利率,确定总行对分支机构的利率授权。

(2).实行以利率风险为中心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

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和利率风险管理,首先要确立利率风险管理在资产负债管理中的核心地位。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宗旨是为商业银行提供一个可以为其接受的风险和报酬之间的配置比例,最大限度地增加净利息收入,而各种风险因素最终是通过利率机制的传导来影响资产负债的利率收入的。因此,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最重要一点就是利率的风险管理。西方银行经验表明,利率风险管理在资产负债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通过监测、识别并预测利率的变化走势,对所有计息的资产和负债按利率结构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调整资产负债管理方案,从而大幅度提高组合分析效率,最大限度地优化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以有利于降低利率风险,增加银行净利息收入。 (3).确立规范的利率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利率风险管理流程分为利率风险的识别、测量、处理、评价四个阶段。利率风险识别是指运用各种手段确定风险的来源、性质和发生时间。对常规风险,可以事前找出对利率风险影响敏感的经营参数,确立其敏感系数以允许波动范围,据此采取常规性防范措施。对法规、政策、不可抗力等不确定性因素后续风险测量和处理就显得格外重要;利率风险测量是指衡量风险的大小或风险发生的频率和幅度。风险测量中需要的原始资料应尽量从会计报表中获取;利率风险处理,是指在风险发生前或发生后运用各种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机率或幅度,或化解风险造成的不利影响,通常采取承担、回避、补偿、分散、转移等处理方法;利率风险评价是指对前三个步骤的评价,通过科学的评价可以了解风险管理的效果,纠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确立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三.结论与展望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渐行渐近,利率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主要的市场风险。商业银行要成功应对未来的市场竞争,完善其利率风险管理体系,需在渐进性和适度超前性两项原则的指导下,采取以下举措:

(一)主观认识上,要居安思危,重视利率风险。

重视利率风险,是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体系能够顺利建立并不断完善的前提。只有商业银行清醒地认识到利率风险的重要性,它才会愿意花费较大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去建立健全它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

正如前文所述,管制利率在我国依然占据主导地位。目前,商业银行可以轻松地获取

9 巨额利差收入,从而管理利率风险的动力较低。这是一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态度。

(二)制度设置上,通过具体可行的规章和程序确定和落实各层级各相关风险管理部的权限和职责。

(三)管理技术上,坚持自主研发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合作,努力掌握风险管理的核心技术。

另外,宏观层面上,国家也应该完善相关配套:

首先,国家统计局、中央银行等部门应当扩大信息披露的范围及数量,以便金融界及金融学界对我国的宏观经济状况有更充分的了解,以便进行更准确的利率预测、利率风险衡量以及相关实证研究。

第二,完善国债品种,尤其是形成短期国债的滚动发行态势并保持短期国债的存量规模,以便形成完整的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从而为金融机构提供产品定价基准。虽然目前已有大量央行票据,但由于其一直面临高成本、税收、超额利润和影响长期利率等诸多问题,因此,只能看作一种过渡性工具。因此,短期无风险收益率曲线归根结底还是得依靠短期国债。可喜的是,自2006年来,我国采取国债余额管理制度(而非此前的发行额管理制度),从而为一年期以内的国债的发行打开方便之门(因为不会占用当年额度)。制度上的障碍既已排除,2012年国债仿真开启。我国可望在未来五到十年内形成较充足的短期国债规模。

第三,促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将为金融市场更为丰富的基础工具,从而使商业银行得以完善其资产负债结构,更好地对利率风险进行表内管理。基础工具的丰富还能促进衍生工具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商业银行对利率风险进行表外管理。

第四,组织高等院校研究利率风险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减轻商业银行的负担。利率风险管理的相关成果往往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全部由商业银行独立承担未免不公。高等院校是一国的思想中心和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理应承担这个重任。

总之,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率风险管理日益重要。我们相信,只要商业银行能及时正视利率风险管理问题,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不断完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同时国家给予一定的合理配套,我国的银行体系就一定能经受住利率风险的考验,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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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钱水土、于广文,《从利率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看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载《浙江学刊》,2004年1月。

4.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利率风险管理与监管原则》。

10 5.解川波、尹志超主编,《利率市场化与利率风险管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11月14日。 7.《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1993年12月25日。

8.《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2003年10月14日。 9.易纲,《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利率市场化进程》,载《金融研究》,2009年1月。 10.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利率风险管理与监管原则》。 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第五篇:村镇银行利率风险分析

村镇银行作为农村地区增量金融机构的代表,从2006年政策出台,2007第一家机构设立,数量上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2月,全国已批准设立1329家。众多村镇银行的存在对于改善农村地区金融供给、增强竞争,起到了一定的“鲶鱼效应”。但为数众多的村镇银行在持续经营中逐渐出现分化,有自己特色、能准确定位的,财务指标表现良好,不断开设分支机构,增强了对当地的覆盖与服务;而大多数仍在不短探索与创新,寻求适合自己的商业性与支农兼顾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这种尝试与探索,随着央行在2015年10月23日宣布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必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根据国际经验,存款利率全面放开初期,中小银行为提升竞争力,一般会主动收窄利差、提高存款利率以争夺客户。这对于成立时间不长,规模更小,饱受“吸储难”困扰的村镇银行而言,似乎更是当然选择。而这种选择导致的利差收窄,会严峻考验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能力,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其他风险的管控能力。如果在此背景下,村镇银行不能对自身面临的利率风险有充分、全面的认识,更为关注自身的利率定价能力与利率风险防范水平建设,就难以利用利率市场化全面实现所带来的机遇,反而容易陷入高风险境地,甚至陷入经营困难、难以为继的局面。

考虑到村镇银行为主的小型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受到的影响可能更大;考虑到山西地区作为我国第一个资源型经济综改试验区正在力推金融振兴,明确提出要加快设立新型金融机构;在此背景下,度量风险,有效防范风险,进而促进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为当地经济转型升级助力,具有现实意义。故本文选择山西地区15家村镇银行为研究对象,考察其利率定价能力,定量分析其利率敏感性缺口,并进行压力测试,以期找出存在问题,有效提升村镇银行应对利率常态波动能力。

利率定价能力

整体情况

山西村镇银行实践起步于2008年,截至2016年2月末,共计开业50家,另有13家处于筹建过程中。就63家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来看,绝大部分为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仅有1家由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且省内城商行和农商行占比高达90%;就设立地域来看,全面覆盖了省内11个地级市,且在晋北、晋中、晋南地区分布较为均匀;就经营情况来看,山西村镇银行的资产总额为195.08亿元,负债总额为186亿元,实现税后利润5.16亿元,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13%。

利率实施特点

存款利率历来是村镇银行的揽储利器,在存款利率上浮上限没有放开前,通常的做法是“一浮到顶”。2015年10月24日存款利率完全放开后,村镇银行的存款利率报价并没有太大波动,以一年期存款利率为例,大部分机构报价在1.95%,上浮比例仅为30%,但在实际执行中,各家都有赠送、返现等其他形式的利率上浮,最终实际折算的上浮比例大都能达到50%到80%之间,各家银行略有不同,且会根据客户存款额度波动。

贷款利率管制放开较早,经过两年多的运作,村镇银行已逐渐摸索出一套做法,目前来看,主要是以上浮利率贷款为主,而且上浮比例偏高。据调查,截至2015年9月末,山西村镇银行的加权平均利率为14.66%,其中6个月以内、6个月到1年、1到3年、3到5年的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14.99%、14.82%、12.44%、6.54%。

利率定价能力

村镇银行组织机构相对简单,基本都没有设立单独的利率定价部门,仅有个别机构设专人管理利率。利率定价方法也较为粗放,未能建立电子化定价系统作为技术支撑。存款利率定价多是观察同区域类似机构,在此基础上采取灵活方式以稳定存款,进而抢占市场份额,没有基于科学计算,随意性成分多。贷款利率定价大都根据主发起行模式,采用基准利率加点定价法,也有个别机构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但核算方法较为简单,仅是根据往年经营成本及各项费用支出,再考虑一些因素后的粗略预测。

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

利率敏感性缺口模型

对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进行定量分析的方法有多种,鉴于村镇银行的实际情况及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择利率敏感性缺口模型,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进行利率风险分析的主要模型。

利率敏感性缺口(RSG)模型是利用商业银行利率敏感性资产(RSA)与利率敏感性负债(RSL)之差来分析其利率风险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与负债指的是商业银行一定期限内到期或即将重新定价的资产与负债。如果该差额大于零,即存在正缺口,小于零,即存在负缺口。缺口的存在,会在市场利率变动时,影响商业银行的净利息收入,所以商业银行会根据对市场利率的预测情况,主动调整利率敏感性缺口,以规避风险直至获取利润。对村镇银行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考察,可以了解其现阶段的利率风险水平。

利率敏感性缺口是一个绝对值,可从其引申出利率敏感性比率、利率敏感性比率偏离度、缺口率等指标。其中的利率敏感性偏离度是利率敏感性资产与利率敏感性负债之比与1的差值,该指标绝对值越小,说明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越小。

山西村镇银行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

本文选择山西15家村镇银行对其利率敏感性缺口及偏离度进行调研。这15家村镇银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覆盖了全省11个地级市;二是开业时间均在一年以上;三是其主发起行具有多样性,即根据全省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性质的不同及其构成比例,选择了6家省内城商行、6家省内农商行、2家省外城商行、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主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为调查对象,这样可以保证调查结果对山西地区的代表性。

根据实际情况,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测算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利率敏感性负债主要测算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向中央银行借款;时间节点为2015年末;期限划分为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年至5年、5年以上四档。调查结果显示,15家村镇银行均没有发放5年以上期限的贷款,所以图表中没有显示该期限。经过测算,15家村镇银行的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比率偏离度数据见表

1、表2。

观察15家村镇银行的利率敏感性缺口发现,从总量上看,只有一家保持了负缺口,其他14家都是正缺口,考虑到现阶段利率处在一个下行通道,从利率敏感性缺口角度来说,商业银行应保持负缺口,这样才能在利率进一步下调时,降低净利息收入变动所受到的负面冲击甚至获利,而大部分村镇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显然不符合要求。再看保持正缺口的14家村镇银行利率敏感性偏离度,只有2家超过1,其他的偏离度均低于1,且大部分低于0.3,说明其虽然缺口性质不符,但偏离度不大,整体利率风险较小,在遭受利率下降风险时损失不致太大。

就3个月内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而言,15家调查对象中有4家银行保持了负缺口,其中3家为省外城市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主发起设立的,说明其在超短期内能够有效防范利率下降带来的风险,但是有4家省内机构(2家城市商业银行、2家农村商业银行)主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不仅为正缺口,而且利率敏感性偏离度超过了1,甚至有1家达到了7以上,这说明短期内如遇利率下降,这些银行将遭受巨大损失。再看3个月至1年期的利率敏感性缺口,省内机构主发起设立的3家村镇银行满足负缺口,其他9家虽为正缺口,但偏离度均在1以内,问题不大,省外一家城商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发起的村镇银行有2家正缺口且偏离度大于1。就中长期而言,由于调查对象均没有超过5年的利率敏感性资产负债,故本文就其1到5年期的资产负债来讨论,15家村镇银行中有13家保持负缺口,保持正缺口的2家,偏离度也相当低,说明村镇银行的中长期利率风险管理能力较强。

利率敏感性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是在假定商业银行受到小概率事件冲击时,通过测度其盈利能力等方面受到的影响,来判定其脆弱性,辨析其抗风险能力,并进而提出一些改进措施的,分为敏感性测试和情景测试。本文在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基础上,对以上15家村镇银行由于持有1年内将到期或重新定价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与负债,在遭遇利率调整时,净利息收入所受到的冲击进行测试。其中3个月

表3 压力测试结果 单位:万元以内、3个月到1年的利率敏感性资产负债分别假定其在该时间段的中点重新定价。

鉴于我国自2012年以来一直处于降息通道上,所以本文假定存贷款基准利率仍会进一步下调,再考虑到存款利率完全放开后,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有调高存款利率的倾向,所以压力情景设定为存贷款利率的不对称下降。

15家村镇银行净利息收入都会受到负向冲击,并且伴随利率下调幅度、基差的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净利息收入受到的不利影响逐步增大,详见表3。

结论与建议

对15家基层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调查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第一,村镇银行并没有充分意识到利率市场化基本完成给自身带来的巨大机遇与挑战,没能对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管理意愿和积极的应对措施。第二,村镇银行的利率定价能力较弱,存贷款利率确定均缺乏科学计算与相关技术手段支撑。第三,大部分村镇银行的利率敏感性缺口为正,且利率敏感性偏离度较低,说明其现阶段利率风险较小、可控。第四,压力测试表明,在利率下降通道,村镇银行采取的抬高存款利率以“争存揽储”的生存及竞争手段,对其净利息收入的负向冲击很大,如不能对其合理评估、适当运用及管控,将给村镇银行的生存带来危机。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村镇银行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应对:一是充分重视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把利率风险管控提升到有关自身生死存亡高度来认识。二是加强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重视数据收集与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切实提升自身利率定价能力。三是积极推行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由于该方法容易掌握且数据收集不存在难题,非常适合村镇银行推广。当然前提是加强自身对利率走势的研判,在此基础上确定缺口方向与额度,并据以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与期限。四是实行差异化经营策略,找准自身定位,通过为目标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增加客户黏性,形成自身核心竞争力,逐步减少单纯依靠上调存款利率吸储情况的发生。

(本文得到山西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山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研究[2013041065-05]支持)

(作者单位:太原工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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