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整改检查反思报告

2023-03-29

很多人对于写报告感到头疼,不了解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该怎么写出格式正确、内容合理的报告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事故整改检查反思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事故整改检查反思报告

事故整改检查反思报告

事故企业整改、检查、反思报告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闵行区建设工程管理所:

我有限公司承建的闵行区xxxxxxx住宅工程,在2015年1月31日上午9:30分左右发生一起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这次事故的发生,给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等全公司员工敲响了警钟,受到了极其深刻的血的教训。目前金汇花园四街坊四期商品住宅项目进度已处于主体结构完成,内外装饰工程开始时期,安全生产必须严抓严管,时刻不能放松。我公司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加强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并制订了相应的措施与方案。

一、 对事故严重性的认识、检讨和反思

事故发生当日,当时公司总经理立即组织伤员抢救,马上责令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向公司董事长汇报,同时向闵行区安全监督部门作了报告。当晚5时,公司董事长召集总经理、项目经理、公司总安全员等企业管理人员在工地现场召开现场会,分析事故原因,全面检查本工地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制订全面整改措施计划,待第二天区安监部门现场检查后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布置本公司本市其它在建工地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次现场会深刻体会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稍有管理不善,就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本次事故造成的原因主要是公司、项目部管理层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工程施工组织不合理,塔吊在作业时未设置警戒区域,未安排监护人员,所以造成了这次伤亡事故。

2月1日起闵行区安全监督有关部门的联合调查组对我公司本次事故进行了严格的调查和检查。经过一段时间核实、调查,对我公司 1 本次事故的性质作出了结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例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本公司感谢上级领导为我公司发生的事故进行了艰苦的调查取证。坚决服从对我公司的行政处罚,吸取血的教训,深刻反思。在以后的施工管理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定,制订完善的安生生产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努力使本工程圆满竣工。

二、 公司对本次事故责任人员处罚

1、 责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公司召开的行政管理人员大会上作书面检查。

2、 本项目经理①重新进市安全生产培训学校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再行任用。②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3、 公司责任安全员①重新进市安全生产培训学校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再行任用。②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4、 本次事故直接责任人架子工晏绍武、肖炳灼、起重指挥于桂萍三人,除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外,每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三、 事故发生后工地进行的整改、检查概况

1月31日晚公司在现场召开了紧急会议后布置明天的工地隐患排查。2月1日经现场进行排查,存在如下问题:

1、 所有搭设完成的脚手架、竹笆面层有少量扣件、螺杆及短木方料,必须责成架子工及木工进行自上而下全部清除。

2、 1#楼:北侧厨房间、阳台、空调板外侧离外脚手架40cm宽间距,南部阳台外未满铺竹笆,二层楼梯间柱子外架子上未设防护栏杆,每层厨房间、卫生间排烟排气孔未用木板封堵,电梯井洞口有较多防护栏未做完,外架子局部三排一隔离尚未完成。

3、 2#楼:前后阳台突出处有少量几排竹笆未固定或满铺,二 2 层南侧脚手笆上有少量砌块及水泥砖,局部隔离网有脱落现象,五层南阳台与外脚手架距离大于30cm要更改,脚手架外侧挂网部分破损需修复更换。

4、 3#楼:外脚手架外侧挂网部分脱落、破损应更换。

5、 对现场主要设备及安全设施、塔吊、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等进行分批安全隐患检查,对塔吊、井架必须定期测试检验,现场电工、机械起重维修工必须每日巡视检查,做好书面记录。

通过这次死亡事故所受到的血的教训,我公司从公司领导到一线生产员,对安全生产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感觉到责任的重大,真正理解到生命是至高无上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公司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一线生产员工真正认识到时时想安全,人人抓安全的重要性,安全工作无终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上述事故企业整改、检查、反思报告,请上级领导批评指正

上海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5年

第二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组织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综合安全检查,设施、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法定节假日检查和日常检查。

一、由公司安全负责人召集各职能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危险品仓库和使用部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综合安全检查。定期综合安全检查在每月底进行。不定期检查按照实际需求由公司安全主任确定检查时间,检查情况记录安全检查台账。

二、设施、设备专项安全检查的项目做好详细登记,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正确的整改措施,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和可靠。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

春季安全检查:以仓库、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性能良好状况和防解冻、防泄露为重点。

夏季安全检查:以仓库降温为重点。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消防器材的配备时效性检查及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检查:以仓库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四、在法定节假日前进行节假日专项检查,由公司组织以节日期间安全储存、保卫、消防、防盗等项目进行检查。

五、日常检查由各部门各岗位自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六、隐患整改:

1、公司各类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研究,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进入整改的要立即着手整改,不得拖延,并将整改情况及时返回上报主管领导。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计划措施、维修或更新项目。

3.、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期限,确保万无一失。

桐乡市洲泉电镀有限公司

第三篇: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为及时发现公司事故隐患,有效采取安全对策和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是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其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危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三违”行为。

2、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3、安全检查要制定计划,由公司及各部门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

二、组织形式

1、综合性安全检查:

(1)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组织,有关各级部门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参加;

(2)检查对象为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储存仓库、生活点、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电气设施等;

(3)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专业性安全检查:

(1)按规定对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防腐蚀、防尘毒、易毒工作实行分类检查;

(2)专业性检查,由各分管区域、部门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计划报公司备案(重大的报当地安全管理部门);

(3)专业性安全检查发现的有关隐患、整改计划应记入台帐,以备查核。

3、季节性安全检查:

(1)根据气候和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冻保暖、防洪抗台、防雷等进行预防性检查;

(2)季节性、专业性检查可与综合性安全检查结合进行;

(3)单项进行检查时,由公司安全责任人或有关部门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有关人员负责进行,将检查结果和整改计划记入安全台帐(重大的上报当地安全管理部门);

(4)节日前后检查,公司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保卫、消防、职业病防治、清洁、文明等进行针对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节日前后安全。

4、日常安全检查:

(1)班组的安全检查,由公司有关部门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和班组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其班组的工作场所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与整改;

(2)公司各级部门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应在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内,深入现场进行巡逻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帮助处理。

5、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查其安全责任人是否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是否做到管生产必须做到管安全的原则;

(2)查各级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3)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查现场及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装置设施的安全可靠性情况;

(5)查各类事故处理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三、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危害重点部位应当每日进行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门和频次。巡查主要内容应包括:

1、用火、用电、开启机械设备、电气装置、货物堆放、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用品有 - 25 -

无违章行为,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3、安全防护、消防、劳动保护设施和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是否因堆放物品而影响使用。

5、危险性、危害性部位现场应急救治用品、检查装置是否配备。

6、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危害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7、其他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工作情况。

四、本公司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全面综合检查,危险源、重点部位至少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喷头、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情况。

3、安全防护、灭火器材、劳动保护设施配置及有效情况。

4、使用火、电、易燃、易爆、易毒、易腐蚀物品及搬运装卸作业情况,运输工具停放等有无违章行为。

5、危险源、重点部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知识掌握及管理情况。

6、重要货物防火、防爆、防腐蚀、防盗安全保护情况。

7、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等值班、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应记录好内容,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在记录上签名。

五、事故隐患整改

1、对下列违反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有关部门、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搬运、装卸、运输易燃、易爆、易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的;

(2)违章操作机械设备、电器设施和防护设施、运输工具及停放的;

(3)安全出口、通道上锁、遮挡或占用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安全防护、劳动保护装置、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挪作他用的;

(5)安全防护、消防、劳动保护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的;

(6)违章关闭安全保护装置、消防、劳动保护设施,切断安全防护、消防、劳动保护装置电源、消防水源,拆除安全防护、劳动保护装置的;

(7)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法行为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案。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不能当场改正的,检查人员应向其部门或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案,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四定”方针,即定措施、定部门、定时间、定具体完成该项目安全责任人。

3、对事故隐患未消除之前,其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不能确保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4、对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必须填写《事故隐患通知书》、经分管安全责任人签署后,由负责整改人签收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要进行验收签字,并将验收情况记入安全台帐。

5、公司安全管理人对各级部门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负责建立《事故隐患台帐》,以备核查。

6、《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六、违反上述条款的均按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和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公司原有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均以本制度为准。- 26 -

第四篇: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治本之策,进一步规范我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为三类: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发现后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各科室责任:

(1)安全科对全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生产部对厂区建筑、道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电器仪表、避雷装置、机械设备、电器联锁装置、高压管件及生产车辆等生产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工程管理部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遵循《建筑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承包方的相应资质、具备合法的用工手续和持有各种合法有效证件。监控施工中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在我厂发生。

(4)门卫对全厂的周边环境、门卫、厂内治安、车辆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排查,保障厂内有一个平安和谐的生产环境。

第九条有对外承包的施工项目,厂主管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4、事故隐患排查

(1)事故隐患排查要与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安全科组织的综合性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

(2)分厂隐患自查每周1次,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在班前、班中、班后对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机电仪主管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危险化学品、特种防护用品及防火、防爆设施等的隐患进行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跑冒滴漏为排查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汛为排查重点;秋季以防火为排查重点;冬季以防冻、防滑、防火、防爆为排查重点。

(5)厂二级危险源部位的隐患排查。除厂级检查外,各单位对二级危险源部位每周必须检查一次。

5、事故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分级整改。

(1)一般事故隐患,由各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报安环部备案。

(2)对于较大事故隐患,由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间,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安全科,安全科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重大事故隐患,由隐患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成立隐患整改小组,组织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同时上报主管厂长和安环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的内容包括:

(一)隐患部位;

(二)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三)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四)负责整改的单位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整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或临时防范措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安环部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重点跟踪、全程监督。

(4) 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

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5)安全环保部定期公布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在安全例会上提出批评;对事故隐患顶着不整、拖着不办或不能限期整改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厂部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各单位按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建档。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附件的格式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生产会议时报安全科。 安环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档案

第五篇: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 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 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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