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2022-09-25

第一篇: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试验控制程序(2)

时间:2011-06-20 09:37来源:sgwk.info 作者:雨扬 点击:717 次

4.程序

4.1 品质部负责编制各类《检验规范》,其主要内容可包括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抽样方案、重要度、检查水平、AQL值等,检验员根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4.2 检验前准备:

4.2.1 IQC主管准备《进料检验规范》、《BOM》及必要的检测设备;

4.2.2 QA主管准备《成品检验规范》、客户资料和相应的检测设备;

4.2.3 品质部经理或指定人接收研发中心签订的样板,交IQC主管/QA主管。样板由IQC/QA保存二年,并建立《样板清册》。

4.3 进货检验:

4.3.1 仓管员核对进货物资名称、物料编码、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等标识后,加贴产品标识,并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要求作好“待检”标识,由仓管员送交《送货单》通知检验员检验,对于需进行检验的原材料,IQC在收到《送货单》后,检验员按《检验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在《进料检验报告》上注明检验结果并签名,由IQC组长审核,IQC主管核准。

4.3.2对检验合格的原材料,IQC检验员则于《送货单》相应的检验结果栏内签上“合格”,同时在物料标识卡上贴上绿色合格标签或盖蓝色合格印章。仓管员负责将原材料移至相应合格品区域,并凭检验合格结论办理相应的入库手续。

4.3.3对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IQC检验员则于《送货单》相应检验结果栏内签上“不合格”,同时在物料标识卡上贴上红色不合格标签或盖红色不合格印章。仓管员负责将原材料移至相应不合格品区域,IQC将不合格之《进料检验报告》交IQC主管确认,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并作好相应标识。

4.3.4 对于需进行验证的原材料,可由检验员按《外购件验证的规定》要求对供方提供相应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书面证据进行验证,验证后应填写《验证记录表》,注明验证结论和验证人,并保存有关验证资料。

4.3.5 对于紧急物料放行的处理:

4.3.5.1当物料因生产急需使用而来不及检验时,由物控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书》交品质部,由品质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3.5.2品质部检验员接收到已批准的《紧急放行申请书》后,立即进行抽样,同时做好“紧急放行”标识,通知仓库按生产需求进行发料并做好记录。同时制造部在生产过程中亦应做好标识。

4.3.5.3 IQC应及时对紧急放行的原材料进行检验。

a) 检验结果为合格,取消紧急放行,按4.3.2条款进行处理。

b) 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追回该批原材料及该批原材料的半成品及成品,作为不合格品,按4.3.3条款进行处理。

4.4 过程检验

4.4.1 检验员或授权检验者根据工艺流程图上确定的检验点,按《检验规范》/《工序卡》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记录在《过程检验记录表》,经检验合格的方可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4.2 本公司不允许例外转序。

4.5 成品检验

4.5.1由FQC检验员根据《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最终检测,合格后贴“pass”合格标签。

第二篇:材料检验和试验管理办法

1. 总

1.1 为了规范项目检验和试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对现场标准养护室的设置和管理、原材料及过程产品的取样送检、砂浆(混凝土)试块制作、砂浆(混凝土)施工试验控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是项目检验和试验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3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检验和试验工作的管理,项目技术部负责本办法的执行,项目总工负责检验和试验工作的管理,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实行监督检查。

2. 定义和术语

2.1 物资进场检验:检查验证进场物资的产品合格证、材质报告、产品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以及对照供货合同、产品说明书、材料规范或封样样品等对进场物资外观、牌号、数量进行全部(抽样)验收检查。 物资试验检验: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取样送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或检测中心对其主要性能、技术指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判断是否合格。

2.2 过程产品: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

3. 项目试验员职责

3.1 工程项目应根据项目规模设置不少于1名试验员负责项目试验管理工

作,试验员应持有试验员上岗证,项目试验员在项目总工领导下负责项目试验管理工作。

3.2 项目试验员工作职责

3.2.1 负责按相关规定对进场原材料、过程产品进行取样送检,并填写《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及时领取试验报告单并反馈试验检验结果。

3.2.2 商品混凝土进场的坍落度检测、预拌砂浆的稠度检测,以及制作试块。 3.2.3 如有自拌混凝土、砂浆,其配合比及其它有配比要求物资的标牌制作和填写;负责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用骨料含水率测定及混凝土、砂浆和易性的测定,并确定混凝土、砂浆施工配合比和每拌原材料用量。 3.2.4 负责现场标准养护室的管理。

3.2.5 建立项目检验和试验台帐;分类按时间先后汇总试验记录。

4. 现场试验工作管理

4.1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能满足要求的现场标准养护室。标准养护室应符合下述技术要求。

4.1.1 房屋要求保温隔热,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标准养护室的面积,最小不少于5㎡;

4.1.2 配置冷暖空调、电热棒等恒温装置,使室内温度控制在20±3℃范围; 4.1.3 有条件应配置喷淋装置,使室内湿度大于90%。也可砌水池养护,但须设立体积相仿的另一预养水池(或水桶)作为置换水用。 4.1.4 标准养护室室内应设立砼试块及砂浆试块立柜; 4.1.5 标准养护室中须配置温度计、湿度计。

4.2 项目应根据工程现场试验的需要选择配备天平、坍落度筒、砂浆稠度

测定仪、游标卡尺、钢板尺、环刀、试模或捣棒等试验设备,所有设备应按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进行检定或校准,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能使用。

5. 物资的检验和试验

5.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试验员应编制《材料检验和试验计划》,确定各种材料检验和试验内容及取样方法等。

5.2

原材料的进场检验由项目材料员或材料保管人员负责进行。进场验收合格后,由材料员填写《取样送检通知单》及时通知项目试验员。 5.3 需要取样送检的过程产品由项目施工员填写《取样送检通知单》及时通知项目试验员。

5.4 物资取样送检由项目试验员负责进行,取样批次应以项目质量计划为依据,结合实际进场情况确定。

5.5 下列物资取样实行见证取样制度,取样时,项目试验员应通知监理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样标志。

(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比例:工程所在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未作规定的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5.6 试样送至委托试验室或检测机构时,项目试验员应按要求填写《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应有见证人和送检、收样人员签字(宜加盖监理单位的公章)。 5.7 试验报告出具后,由项目试验员领取试验报告,填写《项目检验和试验台帐》,并将试验结果反馈至项目相关人员,试验报告交项目资料员保存。

6. 混凝土、砂浆施工试验控制

6.1 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有资质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进行。项目试验员负责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的控制,项目施工员负责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配合比的监督检查。

6.2 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填写《砂浆(混凝土)试配通知单》交项目试验员,项目试验员将砂浆(混凝土)试配所需的原材料取样,由有资质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和进行砂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试配,并出具《砂浆(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6.3 砂浆(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出具后,由项目试验员负责领取,并在现场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标牌上标注清楚。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当砂浆(混凝土)原材料、气候环境、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6.4 项目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时,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由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厂家负责,工程开工前,项目施工员填写《预拌混凝土(砂浆)采购通知单》交物资部门,物资部门负责采购符合要求的预拌混凝土(砂浆)。

6.5 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砂浆)时,混凝土(砂浆)浇筑(使用)前8小时,项目施工员填写《混凝土(砂浆)浇筑(使用)通知单》交项目材料员和项目试验员,由项目材料员与预拌混凝土(砂浆)供应厂家联系,按《混凝土(砂浆)浇筑(使用)通知单》时间由供应厂家供应砂浆(混凝土),项目材料员负责对进场混凝土的数量进行验收并收集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6.6 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制作分别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02)和《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的规定进行。混凝土结构工程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留置标准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拆模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

7. 检验试验管理记录

项目试验管理应建立以下试验台帐和记录:

(1)根据工程情况,按照物资的不同品种分别建立《项目检验和试验台帐》 (2)试验计量器具、设备台帐和检定记录 (3)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测温记录 (4)同条件养护试块试验情况汇总记录

8. 检验和试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8.1 现场检验试验试件的制作和取样工作都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真实反映出工程质量情况,不得造假和遗漏,各级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相应的职责,做好记录和复核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蓄意造假或工作中失误给工程项目和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2 项目总工每月应对项目的检验和试验工作进行检查。掌握项目检验和试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 附

本办法由项目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篇: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11对于外购化工料,依据质量安全环保部质检组发下来的委托单,到现场核对实物,按规定采样。

1、12对外购大宗原材料和内部互供料,接到生产调度或有关装置岗位人员的采样电话通知后到现场采样。

1、13对于过程检验和试验,按《分析频率》的规定到生产装置现场采样。

1、14对成品检验和试验,按《分析频率》或质量管理要求到生产装置现场或指定部位采样。

1、15接到生产装置或调度临时生产加样通知时,按要求到指定部位采样。

1、16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2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3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振动、噪声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5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6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专用表格,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印上“作废”、“检修”、“停运”等印章。

1、7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质量监督日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五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8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在岗其他分析人员复核(两检制),确认无误后,报告给组长。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复核人员应对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9组长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三检制),立即用电话报告给生产装置或有关部门,对不合格数据,还要在交接班日记上做好标识。组长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季或年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质量记录一般可在分析站保留三个月,超期后将记录送交化验室质量记录存放室归档保存。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中控分析原始记录一般保存一年,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质量监督月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般保存3年,

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遵守化验室分析检验、试验工作基本规则。

6、上级抽检时,质量安全环保部质检组可以直接安排到分析站,分析站要做好登记,同时将自测数据与抽检结果进行比对,以验证检验实验室能力和室间精密度。

7、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组里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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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建立专人管理制度,仪器的名称、规格、书量、单价、出厂和购置的日期都要登记准确。大型精密仪器每台都要建立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仪器说明书、装箱单、零配件清单。 2。安装、调试、性能坚定、验收记录。 3。使用规程、保养维修规程。 4。使用登记本、检修记录。

------------------ 贵重物品管理

白金坩埚、玛瑙等贵重器皿要放在保险柜中保管,使用要有记录,用完后要放在保险柜中保管,白金坩埚使用要有重量记录。不经常使用时必须放到保险柜中保管,使用时要有专人负责,用专用器具夹取,防止白金坩埚产生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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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品保管、发放、使用、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剧毒品的贮存、保管和使用,防止意外流失,造成不良机后果和危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管理要求

1、剧毒品仓库和保存箱必须由两人同时管理。双锁,两人同时到场开锁。

2、剧毒品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剧毒品的有关物理化学性质,以便做好仓库温度控制与通风调解。

3、严格执行化学试剂在库检查制度,对库存试剂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有变质或有异常现象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贮存条件和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4、对剧毒品发放本着先入先出的原则,发放时有准确登记(试剂的计量、发放时间和经手人)。

5、凡是领用单位必须是双人领取,双人送还,否则剧毒品仓库保管员有权不予发放。

6、领用剧毒品试剂时必须提前申请上报,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并一次配制成使用试剂。

7、使用剧毒试剂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分析操作规程。

8、使用剧毒试剂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具。

9、对使用后产生的废液不准随便倒入水池内,应倒入指定的废液桶或瓶内。废液必须当天处理不得存放。

10、产生的废液要在指定的安全地方用化学方法中和处理。

11、要建立废液处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废液量、处理方法、处理时间、地点、处理人。

第四篇:实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1.1对于外购化工料,依据质量安全环保部质检组发下来的委托单,到现场核对实物,按规定采样。

1.1.2对外购大宗原材料和内部互供料,接到生产调度或有关装置岗位人员的采样电话通知后到现场采样。

1.1.3对于过程检验和试验,按《分析频率》的规定到生产装置现场采样。

1.1.4对成品检验和试验,按《分析频率》或质量管理要求到生产装置现场或指定部位采样。

1.1.5接到生产装置或调度临时生产加样通知时,按要求到指定部位采样。

1.1.6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2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3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振动、噪声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5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6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专用表格,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印上"作废"、"检修"、"停运"等印章。

1.7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质量监督日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五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8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在岗其他分析人员复核(两检制),确认无误后,报告给组长。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复核人员应对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9组长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三检制),立即用电话报告给生产装置或有关部门,对不合格数据,还要在交接班日记上做好标识。组长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季或年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质量记录一般可在分析站保留三个月,超期后将记录送交化验室质量记录存放室归档保存。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中控分析原始记录一般保存一年,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质量监督月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般保存3年。

第五篇:实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本站推荐)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实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1.1对于外购化工料,依据质量安全环保部质检组发下来的委托单,到现场核对实物,按规定采样。

1.1.2对外购大宗原材料和内部互供料,接到生产调度或有关装置岗位人员的采样电话通知后到现场采样。

1.1.3对于过程检验和试验,按《分析频率》的规定到生产装置现场采样。

1.1.4对成品检验和试验,按《分析频率》或质量管理要求到生产装置现场或指定部位采样。

1.1.5接到生产装置或调度临时生产加样通知时,按要求到指定部位采样。

1.1.6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2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3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振动、噪声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5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管理制度《实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1.6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专用表格,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印上"作废"、"检修"、"停运"等印章。

1.7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质量监督日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五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8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在岗其他分析人员复核(两检制),确认无误后,报告给组长。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复核人员应对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9组长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三检制),立即用电话报告给生产装置或有关部门,对不合格数据,还要在交接班日记上做好标识。组长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季或年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质量记录一般可在分析站保留三个月,超期后将记录送交化验室质量记录存放室归档保存。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中控分析原始记录一般保存一年,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质量监督月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般保存3年。

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遵守化验室分析检验、试验工作基本规则。

6、上级抽检时,质量安全环保部质检组可以直接安排到分析站,分析站要做好登记,同时将自测数据与抽检结果进行比对,以验证检验实验室能力和室间精密度。声明:本文内容由秋水平川发布、并对此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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