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2023-03-07

在我们的学习与生活中,根据自身的需求,编写出格式正确、逻辑合理的报告,已经成为生活与学习的常见流程。该怎么样写出适合自身工作实际的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分析

一、公司债务问题分析

首先在进行尽职调查报告中相关问题分析前,应该掌握两个关键概念,一是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在控股中相对较常见,一般是控股方委托第三方对目标方进行企业相关情况的调查,并对目标企业相关资料进行调查整理,得出尽职调查报告,为相关决方或者投资方提供决策依据,具备一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通常扮演着第三方的角色。二是债务黑洞,会计上并没有债务黑洞这一概念的标准定义,众所周知,黑洞是天文学中的相关概念,在会会计中加以应用主要是为了表明债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特别是涉及到企业控股活动时,要充分意识被控股企业即目标企业是否与第三方存在着隐性债务,通过对北京浩利鸿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报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目标公司进行财务分析以此来判断该目标公司是否存在着债务黑洞。

1、目标公司提供的公司报表。判断目标公司是否存在着债务黑洞,最重要的证据来自目标公司提供的相关报表,这应该包括目标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资产评估报告等,在北京浩利鸿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报告中,并没有提供上述目标公司的资产报表情况,只是提到了目标公司拥有的主要财产、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以及对外重大投资和关联方等,在主要财产上对目标公司固定资产、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等,并不能据此深入了解目标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在负债方面,报告中列出了目标公司与北京物美公司之间的债务情况,也不能全面了解目标公司的总体负债情况。

2、目标公司提供的资金融通文件。在北京浩利鸿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报告中主要是列举了目标公司从2001年2月20日到2008年11月28日间7次股权转让,并没有对目标公司重要的资金融通情况进行披露,特别是目标公司的贷款合同或者是涉及到目标公司于其他公司资金融通的情况的相关文件,也可以是目标公司将要签署的贷款合同等,这对判断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债务黑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单从尽职调查报告列出的几点无法准确的判断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债务黑洞。目标公司的7次股权转让和一次增资,只能反映目标公司控股情况和注册资本变动情况。目标公司资金融通文件中还没有披露目标公司是否存在三角债务,或者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向其他公司提供债务担保,当然这里所说的担保有有几个

特点,一是担保形式不局限于资产抵押、质押、留置、向第三方出具的订金等,二是担保的数额应该能够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良良性,并且其所引发的风险目标公司无法承担。

综上所述,根据北京浩利鸿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报告并结合相关理论知识分析,认为目标公司债务黑洞情况无法确认,这一结论的得出主要是依据目标公司报表和目标公司资金融通文件不充分。无法具体判断目标公司的债务情况,也就无法判断目标公司是否存在隐性债务问题。

二、控股出资情况分析

一般情况下,要实现对企业的控制,要实现对目标公司股权的控制,可以分为对上市公司控制、对非上市公司控制、对子公司控制、对合营公司和联营企业控制,在会计中控制是指能够对目标企业财务或者经营权施加重要影响,而且还要能够从控制目标企业中实现获益,这是对目标企业实现控制的最主要标志,众所周知,控制的主体具有唯一性,当然这种控制主要表现在通过签署投资协议,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北京浩利鸿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报告,我们可以看出目标公司总共进行了7次股权转让,并且调查报告显示,在2008年12月3日,百诚来实业出资2700万元,出资比例占90%,蓝海投资出资300万,出资比例占10%,都是以货币出资方式,因此可以看出在经过几次股权交易后,目标公司基本上已经被白诚来实业所控制,其出资比例已经占出资额的90%,而蓝海出资300万,占10%,这是基本情况,要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股,可以通过收购百诚来实业股权的55%,也就是出资1485万元,进而实现对目标企业的控制,业务出资1485万元后,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百诚来实业出资额下降到1215万元,而蓝海投资股权不变,这样就可以实现对目标企业的控制即占55%股权拥有绝对话语权。

三、债务黑洞风险规避分析

在进行目标公司控股时,应该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结合北京浩利鸿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报告以及股权控股风险相关理论,认为在进行目标公司股权控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目标企业是否具有控股价值

要最大限度的降低控股风险,首先要重视对所控股企业价值评估,也就说被控股企业有没有控股的价值,没有控股的价值而强行要进行控股,这是最大的风

险,因为企业是盈利性组织,其终极目标是实现企业的盈利,北京浩利鸿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报中并没有对目标公司在资产、负责方面进行详细的披露,这对控股方进行债务黑洞风险规避十分不利。

2、要对控股风险因素进行识别

要最大限度的降低目标公司控股风险,需要借助一定的财务工具,特别是财务报表这一工具的运用十分重要,对控股风险因素的识别判断要利用尽职报告中财务分析结论,不能忽视的另一个方面是所控股的目标公司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什么地位或者在现行国家政策法规下目标企业所在的产业面临着那些挑战和机遇,要做到在微观上重视目标企业经营业绩和关键财务指标的变化,在宏观上对行业经营大环境变化的把握等。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对目标企业内部经营的详细财务数据也没有进行披露,特别是目标公司资产周转能力、债务偿还能力、现金流情况、债务结构等都没有进行深入剖析,这客观上也对分析目标企业风险带来了挑战。

3、要对重大交易或者合同影响进行评估、

在北京浩利鸿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报中,对目标公司进行的重大交易和重大合同进行了揭示,主要是披露了中融盛世代为垫付的地价款 29,035,797.62 元。根据目标公司 2008 年 12月8日出具的《确认函》,截至 2008 年 12月8日,除《审计报告》中披露的目标公司应付前关联股东中融盛世代为垫付的地价款 29,035,797.62 元外,目标公司目前没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对这次重大交易对目标公司产生的后期影响也没有进行评估,所以要防范债务黑洞必须要对重大交易或者合同的影响进行评估,这能够第一时间给投资者风险评估提高判断资料和决策依据。

4、要对目标企业与第三方诉讼和担保情况进行摸底

判断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债务黑洞风险,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对目标公司进行第三方诉讼和担保情况摸底,要搞清楚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或者抵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诉讼情况,因为这些因素都是带来债务黑洞的潜在因素,尽职调查也要关注这一点,北京浩利鸿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报中指出于2001 年 11 月 21 日,目标公司与北京海龙进出口服务公司签署《项目转让协议书》,北京海龙进出口服务公司将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建设的非贸易物品监管中心综

合楼项目(即利鸿大厦)以 3,780 万元转让给目标公司。因此在进行目标公司债务黑洞风险控制时,要对这一项重大交易进行系统调查和全面评估。

四、分析结论

根据北京浩利鸿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报,可以进行如下判断,第一该尽职报告中对目标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披露不够充分,无法对该目标公司是否存在财务黑洞作出准确判断,结合尽职调查报告,认为该目标企业存在潜在的债务纠纷但是这无法表明目标企业存在巨大财务黑洞;第二,尽职调查报告中对目标企业股权结构调整进行了披露,根据控股需要可以收购55%股份实现绝对控股,即出资金额为1485万元,当然这这是其中一种控股方案;第三,由于北京浩利鸿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报结论中提到该目标公司存在潜在的债务纠纷并给出了相应指导意见,结合债务风险控制相关理论,提出了四个维度来控制目标公司债务黑洞风险。

[1].王混;收购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特点和方法[M],财经出版社,2011(10)

[2].尹争光;财务尽职调查的投资价值和风险分析[M],现代企业管理,2010(45)

[3].张玉虎;事务所开展尽职调查研究[M],现代企业会计,2010(45)

第二篇:某公司并购前的尽职调查报告

一、甲公司的设立、出资和存续 2

(一)公司设立 2

(二)出资 2

(三)公司存续 3

(四)法律评价 4

二、甲公司的股权变更 4

(一)股权变更的历史 4

(二)法律评价 5

三、甲公司章程及法人治理结构 5

(一)公司章程的沿革 5

(二)法人治理结构 5

(二)法律评价 6

四、甲公司知识产权 7

(一)知识产权情况 7

(二)核心技术职员情况 7

(二)法律评价 8

五、甲公司固定资产 8

(一)固定资产状态 8

(二)法律评价 8

六、 甲公司财务 8

(一)财务状态 8

(二)法律评价 9

七、 甲公司重大合同、担保和法法律纠纷 9

(一)合同、担保、法律纠纷的情况 9

(二)法律评价 9

八、 甲公司公司的劳动用工 9

(一)劳动用工状态 9

(二)法律评价 10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以下:(1)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2)其他机构的公然信息;(3)斟酌相干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纵;

本报告基于下述假定:

所有甲公司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甲公司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干当事方正当授权、签署和递交;

所有甲公司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所有甲公司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论述、声明、保证(不管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正确和可靠的;

所有甲公司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之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束缚;

描写或援用法律题目时触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至2013年7月29日H市丰普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根据的。

在报告的主体部份,我们将就九个方面的具体题目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干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根据的由甲公司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甲公司的设立、出资和存续

(一)公司设立

根据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结果,及目标公司提供的《准予设立/开业登记证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章程》、《*设验字(2010)第A468号验资报告》,目标于2010年10月18日设立。

(二)出资

甲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670.4万元,于2012年10月14日之前,分四次,以货币的方式出资终了。

1、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出具的《*设验字(2010)第A*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一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10年10月15日之前以货币的情势缴足。

2、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2日出具的*验字(2011)第058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二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11年5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情势缴足。

3、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出具的*验字(2012)第134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184.5万元人民币已在2012年6月21日之前以货币的情势缴足。

4、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出具的*验字(2012)第258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225.9万元人民币已在2012年10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情势缴足。

(三)公司存续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2013年5月16日的营业执照及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正当存续。

2013年5月24日,获H市省质量技术监视局颁发的《特种装备制造许可证》,许可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有效期至2017年5月23日。该证在H省工商网站上查询正当有效

根据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2012年通过年检。公司应于每一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检,但未查到2013年年检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甲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 *

公司类型: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

注册资本670.4万,出资情势货币。

经营范围:*

分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甲公司*分公司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四)法律评价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目标公司符合设立条件,在两内以货币方式缴纳了全部出资,履行了验资、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资质和出资正当有效,公司存续正当。

因未查到2013年的年检信息,根占有关法律,一年未年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分可撤消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二、甲公司的股权变更

(一)股权变更的历史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共经历了四次股权变更:

1、设立登记时的股权情况:设立时注册资本650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以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40% E:25%

B:10% F:10%

C:5% G:8%

D:1% J:1%

2、2011年6月17日股东变更情况:

F退出公司,分别将认缴的15万元、50万元股权转让给原股东A,和第三人K,K为公司新股东。

A持股比例增至42.31%

K持股比例为7.69%

其他持股比例不变

3、2012年7月23日股权变更情况

E退出公司,分别将认缴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及第三人L,L为公司新股东,K将7.69%的股权转让给A。转让后,股东持股比例以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58.49% B:14.63%

C:7.31% G:9.9%

D:1.46% J:1.46%

K:4.5% L:2.25%

4、2013年5月1日股东变更情况:增资至670.4万元,K分别向A、C、D、J转让部份股权。G分别向第三人M、N、P、Q及原股东D转让部份股权。L和B向A转让部份股权。M、D、R、S共增资20.4万元。转让、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以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59.66% B:11.93%

C:7.46% D:4.47%

G:4.33% K:2.98%

M:1.49% N:1.49%

J:1.49% L:1.49%

R:0.75% S:0.66%

P:0.6% Q:0.6%

T:0.15%

(二)法律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股东决议》正当有效,股权转让行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行为符正当律规定及约定。公司股东变更正当有效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三、甲公司章程及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章程的沿革

公司章程于2010年10月14日订立,于2011年6月10日、2012年4月23日、2013年5月1日分别修订。

(二)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列明的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注: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按实缴出资股数行使表决权(注: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修改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情势,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每一年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度。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但董事会作出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作出解聘总经理的决定,如总经理是董事的,总经理无表决权。其他董事一致同意,决议生效。

3、公司设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位。

5、公司法定代表人A

(二)法律评价

1、公司章程的变更程序正当有效

2、特别要留意公司章程对股东权益的特别束缚

(1)任何股东未经其他股东和董事会的事前书面同意,不得质押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权或以其他方式在股权上设置债务担保

(2)股东不得与公司从事相同的业务,与公司同业竞争

(3)公司章程例举股东南大学会特别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而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以下约定的有效性存争议,且有可能侵犯小股东的利益,请特别留意。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约定:

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份: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且均匀净资产收益率达20%以上;公司支付收购费手,剩余的活动资金流足以满足公司一年内的经营管理需要。

对有限责任公司强迫回购股东股份的约定的法律效力题目,实践及理论中都存在争议,因此这一条假如适用有可能引发争议。

另外,由于股东会是资本多数决,(本章程规定回购股份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是人数多数决),通过股东会决议强迫回购某股东股权,可能侵犯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经股东会决定,公司可以用定向召募的方式增加注册资金。......四、对新增加的投资,按新增加的投资与股共会确定的不低于净资产的公司资产及增加的总投资之和的比例,确定投资比例。这一款内容不明确。

四、甲公司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情况

序号

名称

类型

生效日

有效期

权利权人

发明人

1 * 实用新型

2012年4月18日

10年

目标公司

G、T、U

2 * 实用新型

2012年4月18日

10年

目标公司

K、G、V、U、W、T

3 * 实用新型

2012年4月18日

10年

目标公司

K、G、V、U、W、T、X

4 * 实用新型

2012年4月18日

10年

目标公司

G、V、W

5 * 实用新型

2013年1月16日

10年

目标公司

G、T、V、W、U、X

6 *

实用新型

2013年1月23日

10年

目标公司

G、K、T、V

7 * 实用新型

2013年1月23日

10年

目标公司

G、K、Y、U、W

8 * 实用新型

2013年2月13日

10年

目标公司

G、K、V、X

9 *

实用新型

2012年3月28日

10年

目标公司

A

10 * 发明专利

实质审查

目标公司

G、V、T

11 * 发明专利

实质审查

目标公司

G、T、V

12

* 发明专利

实质审查

目标公司

G、T、V

13 * 注册商标

2012年8月21日

10年

目标公司

(二)核心技术职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参与专利

持股情况

岗位情况

保密协议

备注

1 G 参与11项专利

股东,持股4.33% 总经理、董事

2 V 参与9项专利

员工,技术部副部长,监事

3 T 参与9项专利

股东,持股0.15% 员工,技术部

4 U 参与5项专利

员工,技术部

5 K

参与5项专利

股东,持股2.98% 董理

2012.3.31离职

6 W 参与5项专利

原公司员工

2013.6.1离职

7 X:

参与3项专利

公司员工,技术部

8 A

参与1项专利

股东,持股59.67%

董事长、财务负责人

(二)法律评价

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上查询,以上目标公司所有的专利、商标正当有效。

核心技术职员共8人,其中在岗6人,已离职的2人;公司股东3人,公司主要管理岗4人。

两名离职员工对专利的继续研发和更新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与关键技术职员签订了竞业制止协议。

五、甲公司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状态

根据目标提供的固定资产清单,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生产装备和办公装备,总价值71.4545万元。无抵押、无被有关部分查封、扣押,不过经营性资产。

(二)法律评价

固定资产所有权正当有效。

目标公司的宣传册中有甲公司生产加工厂位于*县城,占地10亩。的表述。可进一步核实分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目标公司和分公司是不是还具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租赁办公场所的情况

六、甲公司财务

(一)财务状态

(1)根据2011年3月25日,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字(2011)004-13号审计报告》,2010年实收本金130万元,累计亏损17.983224万元。公司总资产是115.128522万元,总负债是3.111746万元,净资产是112.016776万元。

(2)根据2012年4月25日,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字(2012)第086号审计报告》,2011年,实收总本金260万元,当年亏损112.86万元,累计亏损130.84万元。公司总资产是157.183389万元,总负责是28.027539万元,净资产是129.155850万元。

(3)根据目标公司编制的2012年财务报表,2012年实收总本金670.4万元,当年亏损116.652314万元,累计亏损248.05万元。公司总资产是429.652520万元,总负债是7.30632万元,净资产是422.3462万元。

(二)法律评价

1、从三年的财务报表看,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公司股份的价值即是公司净资产的价值,根据2012年的财务报表,公司股份的价值应是422.3462万元。我公司欲收购目标公司30%的股权,实在际价值应是126.70386万元。

2、目标公司未提供2013年的财务报表,以上数值会有变化,应核实2013年的财务报表,根据公司净资产计算股权的实际价值。

3、实际购目标公司的股权价格可参考历年财务状态、知识产权的应用远景等因素,综合考量。

4、具体财务状态及纳税情况还应咨询专业财会职员。

七、甲公司重大合同、担保和法法律纠纷

(一)合同、担保、法律纠纷的情况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情况,有两项合同(1)7月天津国环热力公司供热合同已开工;(2)石家庄发电项目合同也将于近期落地。未提供担保信息、未提供法律纠纷的信息。

(二)法律评价

合同内容无重***律风险。无对外担保、没法律纠纷。

八、甲公司公司的劳动用工

(一)劳动用工状态

1、社保缴纳情况。目标公司只提供了2013年1月缴纳五险的凭证,未提供公司成立三年来的缴纳社保的明细。

2、员工构成:公司共有在岗职员14人,其中总经理、副总经理、部分副主管等管理层共4人;技术部7人,生产部2人,分公司1人。

3、劳动合同状态:均为三致四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人未有劳动合同信息。

4、学历结构:本科8人,中专1人,硕士生1人,另有4人无学历信息。

(二)法律评价

目标公司提供了相产关社保证明,已依法缴纳社保。

在中国人民法院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中查询,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职员未有被执的案件。

公司以技术职员为主体,劳动用工关系较短。

有基本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有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公司部份股东及核心技术职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本报告谨供本次股权收购的直接相干职员审阅。未经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报告外传及用于佐证、说明与题述事宜无关的其他事务及行为。

第三篇:某事务所IPO财务尽职调查所需资料清单

财务尽职调查资料收集总结

资料收集是进行财务尽职调查的重要依据,资料收集不仅有外部资料,也有企业内部资料。并且客户从项目组资料的收集过程中,可以判断出一个项目经理及其团队的素质及能力。

一、资料来源

项目期间资料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

1、统计年鉴;

2、专业报刊杂志;

3、各类有关专业书籍;

4、互联网;

5、资询顾问研究分析;

6、客户内部资料。

二、资料收集要求

1、进行客户内部资料收集时。必须编写资料收集清单,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提交给客户,项目成员不得擅自向客户要资料。

2、由项目经理根据资料清单内容及工作分工安排项目组成员分别负责资料收集。

3、属于客户同一部门的资料尽量由专人收集,不得重复向客户要资料。

4、根据工作进度分清资料收集的缓急,给客户一个合理安排的时间。

5、收集的资料要力求真实可信,如经初步分析后认为该资料有不详实之处,一定要核实。

6、项目成员在提交所收集的资料时(尤其是电子版本),必须注明资料来源。

7、所有收集的资料及时交至项目组资料管理员,资料收集的质量和数量将作为小组成员的考核依据之一。

三、资料保管

1、项目组需安排专人负责统一管理项目期间收集的所有资料。

2、资料管理员应及时将所有资料分类登记,并编制资料目录,标记索引。

3、资料管理员负责办理项目组资料的借阅手续。

4、项目组成员须保管好各自所借阅的资料,并有责任促进所有资料在小组内充分共享。

5、项目组成员不得私自向客户报送资料,如需向客户报送代表事务所意见或观点的资料,在报告时,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

四、资料的保密

1、不得随便复印客户资料,必须经客户方同意后方可复印。

2、不得随意放置客户资料,以免泄露资料内容。

3、不得随意向项目组以外的人透露相关资料。

4、 U盘中不得保存客户电子资料,更不得放入U盘带出。

5、存放客户电子资料的文件夹需要加密。

五、资料的处理

1、项目结束时所有客户内部资料须根据其来源由专人送还客户相关部门。

2、书籍杂志等归还给收集人,有其本人负责到公司办理相关归还手续。

3、其他电子或书面资料有资料保管员交至公司知识管理部。

4、项目期间产生的过程文本文件离场前必须销毁。

六、财务尽职调查所需收集的资料

IPO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说明:与本调查内容不适用情况请注明,说明资料请提供电子文档和电子表格。

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 1--1 改制情况 1--1--1 改制前原企业(或主要发起人)的相关财务资料及审计报告 1--1--2 改制前原企业(或主要发起人)的资产构成情况 1--1--3 改制前原企业(或主要发起人)的业务构成情况、业务流程 1--1—4 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1--2 设立情况(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1--2--1 发行人设立时的政府批准文件 1--2--2 发行人设立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3 发行人设立时的公司章程 1--2--4 发行人设立时的投资协议 1--2--5 发行人设立时的审计报告(如有) 1--2—6 发行人设立时的评估报告(如有)(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现金资产出资的资产评估报告) 1--2—7 发行人设立时的验资报告 1--2—8 发行人设立时的工商登记文件 1--3 历史沿革

1--3--1 发行人历年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所有变更查询资料 1--3—2 发行人历年财务报告 1--4 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

1--4--1 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1--4--2 自然人发起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1--4—3 自然人发起人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1--4—4 发起人对出资资产的产权证明 1--4--5 发起人出资资产权属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相关文件(如有) 1--4—6 发起人股份转让协议、批准文件等相关文件(如有) 1--4—7 股东出资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车辆、商标、专利等)产权过户后的产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1--4--8 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现金资产出资的资产评估报告 1--4—9 股东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 1--5 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1--5--1 发行人第一次重大股权变动相关文件(按时间顺序) 1--5--1--1 股权转让协议 1--5--1--2 股东大会文件 1--5--1--3 董事会文件 1--5--1--4 政府批准文件 1--5--1--5 评估报告 1--5--1—6 审计报告 1--5--1—7 验资报告 1--5--1—8 本次股权变动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的说明 1--5--2 发行人第二次重大股权变动相关文件 1--5--3 发行人第三次重大股权变动相关文件

1--6 发行人设立后发生过合并、分立、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置换、重大增资或减资、债务重组等重大重组的情况 1--6--1 发行人第一次重大重组相关文件(按时间顺序) 1--6--1--1 决议文件 1--6--1--2 重组协议文件 1--6--1--3 政府批准文件 1--6--1--4 审计报告 1--6--1--5 评估报告

1--6--1--6 中介机构专业意见 1--6--1--7 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的相关文件

1--6--1--8 重组相关的对价支付凭证 1--6--1--9 资产过户文件 1--6--1--10 本次重大重组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的说明 1--6--2 发行人第二次重大重组相关文件 1--6--3 发行人第二次重大重组相关文件 1--7 主要股东情况 1--7--1 发行人主要股东(追溯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营业执照 1--7--2 发行人主要股东(追溯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章程 1--7--3 发行人主要股东(追溯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如有) 1--7--4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追溯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组织结构图、生产经营情况介绍 1--7--5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如为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7--6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7--6--1 营业执照 1--7--6--2 公司章程

1--7--6--3 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如有) 1--7--6--4 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1--7--7 主要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及相关协议 1--7--8 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 1--7--9 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重大权属纠纷情况的说明及相关文件 1--7--10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变化情况或未来潜在变动情况的说明 1--7--11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8 员工情况 1--8--1 发行人近3年每期末的员工工资表

1--8--2 发行人近3年每期末的员工年龄、教育、专业等结构分布情况 1--8--3 发行人所在地的五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规定与公司执行情况的说明 1--8--4 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1--9 独立情况

1--9--1 业务独立情况 1--9--1--1 业务流程图(含产、供、销系统) 1--9--1--2 业务许可证、特许经营权、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等业务资质证书 1--9--1--3 获奖证书 1--9--2 资产独立情况

1--9--2--1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所占用土地清单、使用权证;若所占用土地系租赁取得,请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出租方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他项(租赁)权证 1--9--2--2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所占用房屋清单、产权证;若所占用房屋系租赁取得,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房屋他项(租赁)权证 1--9--2--3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清单(包括数量、所在地、使用单位的名称、原值、已提折旧、重置成本、残值率、折旧年限、专用性、目前运行状态、技术先进性、剩余使用寿命、预计尚可安全使用的年限、是否设定担保、质押或抵押、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其他潜在纠纷) 1--9--2--4 商标、专利、版权、特许经营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水面养殖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无形资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原始凭据

1--9--2--5 发行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除不动产)清单、协议及使用情况 1--9--3 人员独立情况 1--9--3--1 高管人员是否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况说明 1--9--3--2 高管人员是否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是否在发行人领取薪酬,是否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说明

1--9--4 财务独立情况 1--9--4--1 发行人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财务人员是否独立 1--9--4--2 发行人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业共用银行帐户 1--9--4--3 发行人是否独立进行纳税申报 1--9--5 机构独立情况

1--9--5--1 发行人各部门、各参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1--9--5--2 发行人机构设置的全面介绍,包括各部门的职责、人员编制、负责人的名单 1--9--5--3 发行人各控股、参股子公司资料 1--9--5--3--1 A公司资料 1--9--5--3--1--1 公司章程

1--9--5--3--1--2 最近一次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9--5--3--1--3 税务登记证

1--9--5--3--1--4 公司成立、增资等历次验资报告 1--9--5--3--1--5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1--9--5--3--1--6 从事的业务介绍(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能力和产量、主要销售对象、销售市场和销售量、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等) 1--9--5--3--1--7 近3年审计报告、利润分配决议 1--9--5--3--2 B公司资料 1--9--5--3--3 C公司资料 1--10 内部职工股等情况(如有) 1--10--1 内部职工股的审批文件 1--10--2 募股文件 1--10--3 缴款证明文件 1--10--4 验资报告 1--10--5 内部职工股历年托管证明文件 1--10--6 内部职工股发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纠正情况及省级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 1--10—7 内部职工股转让和交易中的违法违规、法人股个人化等情况的说明 1--10--8 发行人如有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相关股份形成及演变的法律文件;已进行清理的协议文件、决策文件、价款支付凭证等

业务与技术调查 2--1 行业情况及竞争状况 2--1--1 收集的行业分析资料 2--1--2 行业市场环境、市场容量、市场细分、市场化程度、进入壁垒、供求状况、竞争状况、行业利润水平和未来变动情况 2--1—3 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情况、发行人近3年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和市场占有率、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2--1—4 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2--1—5 发行人及行业企业采用的主要商业模式、销售模式、盈利模式

2--1—6 该行业与其上下游行业的关联度、上下游行业的发展前景、产品用途的广度、产品替代趋势、国际市场冲击、WTO的影响因素,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2--1—7 发行人主要产品及服务用途介绍 2--1--8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流程图 2--1--9 列表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产能、产量、销量、销售收入,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2--2 采购情况 2--2--1 发行人采购模式 2--2—2 主要供应商(至少前10名)资料,包括名单、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占同类商品采购的比例 2--3 生产组织情况说明

2--4 销售情况 2--4--1 发行人的销售模式 2--4--2 发行人产品的市场认知度、信誉度及品牌优势的相关资料 2--4--3 发行人主要产品市场的地域分布和市场占有率资料

2--4--4 行业产品定价普遍策略和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定价策略 2--4—5 发行人报告期按区域分布的销售记录

2--4—6 发行人近3年主要客户(至少前10名),对该等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及回款情况 2--4--7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中是否存在重大的关联销售情况 2--4--8 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客户中所占的权益情况 2--5 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与研发情况 2--5--1 发行人研发体制、机构设置情况 2--5--2 发行人拥有的专利、非专利技术列表(包括名称、证号、取得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证件复印件见1-9-2-4) 2--5--3 发行人拥有的技术许可协议、技术合作协议 2--5--4 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取得方式及使用情况 2--5--5 发行人同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及技术进步情况 2--5--6 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可替代性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 3--1 同业竞争情况(如存在请进行说明)

3--2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3--2--1 依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图(1-9-5-

1、1-7-4)等确认关联方。 3--2--2 经常性关联交易 3--2--3 近3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方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占当期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比重、占当期同类型交易的比重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查 4--1 高管人员任职情况及任职资格

4--1--1 发行人高管人员简历(包括:姓名、国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奖励情况、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主要从业简历及在公司的现任职务和兼任其他单位的职务的情况)及职称、获奖证书 4--3 高管人员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 4--3--1 高管人员曾担任高管人员的其他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以及该公司经营情况 4--3—2 发行人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业务发展目标以及历年发展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 4--3—3 与竞争对手比较,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4--3--4 发行人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有何解决措施 4--3--5 在扩大市场份额、开拓客户方面有何措施 4--3--6 发行人上市的主要目的

4--4 高管人员持股及其它对外投资情况说明

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 5--1 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 5--1--1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5—2 内部控制调查(略)

财务与会计调查 6--1 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6--1--1 发行人近3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6--1--2 发行人存在汇总报表的,分别提供近3年汇总报表范围内各分部的财务报表及编制汇总报表的抵消分录 6--1--3 发行人存在合并报表的,分别提供近3年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编制合并报表的抵消分录 6--1--4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近3年所有到最明细级科目的发生额及余额表 6--1--5 发行人近3年财务报告中出现重大会计差错、以前损益调整等异常事项的原因、金额及计算依据

6--1--6 发行人近3年财务报告中出现重大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资产出售或购买等事项的依据、金额及账务处理 6--1--7 近3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公司的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及相关批文 6--1--8 近3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批文 6--1--9 发行人如存在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的重大日后事项,其相关文件

6--1--10 发行人运行不足三年的,发行人设立前利润表编制的会计主体及确定方法;剥离调整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剥离情况 6--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2--1 发行人近3年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原因、金额及计算依据 6--2--2 发行人重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包括:收入确认和计量方法、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类与计量和确认方法、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的分类和折旧计提政策、投资性房地产的饿种类和计量模式、无形资产的计价的摊销方法、借款费用的依据及方法等。 6--3 财务比率分析 6—3--1 发行人近3年主要财务指标列表,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 6—4 销售收入 6—4--1 发行人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其他业务收入成本分类别的数量、单价、金额构成情况 6—4--2 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客户构成情况(客户集中度)分析 6—5 销售成本与销售毛利 6—5--1 发行人生产流程图

6—5--2 发行人详细的成本核算方法(原材料-生产成本-产成品) 6—5--3 发行人近3年分月份的生产成本构成表 6—5--4 主要产品销售毛利率与同行业(如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6—6 期间费用 6—6--1 发行人近3年分月份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明细表 6—6--2 发行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与销售收入比率及与同行业比较 6—6--3 6—7 非经常性损益

6—7--1 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发行人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6—8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 6—8--1 发行人应收款项明细余额的账龄分析表 6—8--2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各账龄坏账准备金额 6—8--3 大额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债务人情况及还款计划 6—9 对外投资 6—9--1 股权投资 6—9--1--1 被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最近一期经年检) 6—9--1--2 发行人投资协议 6—9--1--3 被投资公司近3年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6—9--1--4 近3年发行人有出售、购买公司股权情况的,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6—9--2 交易性投资

6—10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6—10--1 固定资产明细表(数量、所在地、使用单位的名称、原值、已提折旧、重置成本、残值率、折旧年限、专用性、目前运行状态、技术先进性、剩余使用寿命、预计尚可安全使用的年限、是否设定担保、质押或抵押、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其他潜在纠纷) 6—10--2 无形资产(名称、证号、取得方式、取得时间、摊销年限、摊余金额)明细表 6—10--3 在建工程明细表(名称、金额、工程进度、资本化利息金额) 6—10—4 工程物资明细表 6—11 主要债务 6—12 现金流量

6—12--1 近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情况(是否大于5000万元) 6—12--2 现金流量表财务分析 6—13 或有负债

6—13--1 发行人对外担保明细情况 6—13--2 发行人未决诉讼说明 6—13--3 发行人重大仲裁事项说明 6—14 其他报表科目的核查 6—14--1 重要的期后事项

6—14--2 历年利润分配情况及相关依据 6—15 合并报表的范围 6—15--1 发行人近3年合并报表发生变化的说明 6—16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影响,并简要编制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差异表 6—17 盈利预测 6—17--1 公司未来两年(0

7、08)盈利的内部预测及实现依据说明

业务发展目标调查 7--1 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7—1--1 发行人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的相关资料

7—2 业务发展目标 7—2--1 发行人未来二至三年的发展计划和业务发展目标及依据 7—3 募集资金投向计划

7—3--1 2008年发行新股的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对外宣传材料

第四篇: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泉州监管分局: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泉州分行”)与我行签订的系列理财产品托管合同,由兴业银行泉州分行作为我行系列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托管人。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行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兴业银行泉州分行的基本情况、公司的主要业务及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材料进行了相关核查。核查主要依据兴业银行泉州分行提供的文件资料。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注册资本107.86亿元,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邮政编码350003,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兴业银行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截至2011年6月末,兴业银行前十大股东依次为:福建省财政厅、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2011年6月末,兴业银行资产总额突破2万亿元,达到20899.06亿元,股东权益1011.73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0.35%,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22.32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11年7月发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兴业银行按总资产排名列第75位,按一级资本排名第83位。根据美国《福布斯》2010年发布的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兴业银行综合排名第245位,在113家上榜的中国内地企业中排名第14位。

二、治理结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及配套的管理制度,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统一法人的总分行体制,坚持“三会一层”的规范化运作,形成了在监事会监督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

三、股东

截至2010年末,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2.40%,其母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份比例合计为18.58%;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招商银行H 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持股17.83%位列第二。

四、招商银行泉州分行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成立于1988年9月,现有网点25家,其中分行本部位于泉州市丰泽街兴业大厦,其余网点合理布局于中心市区、泉港区、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等区域。

多年来,泉州分行坚持总行“建设一流现代商业银行”的目标,立足区域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泉州市“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各项业务保持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势头。

泉州分行注重抓好内部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获得多项荣誉。2009年,分行营业部获得福建省第五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分行营业部、石狮支行被评为福建省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示范点”;晋江支行积极参加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复查和百佳创建活动,树立了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良好形象。目前,在分行25家网点中共有省市两级“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8家,省市两级“青年文明号”16家。

在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新形势下,泉州分行将着力塑造与时俱进的体制创新能力、专业高效的市场服务能力、严谨稳健的成本管理能力、务实进取的团队开拓能力,努力建设治理结构一流、管理水平一流、增长能力一流、投资回报一流的现代商业银行,为侨乡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招商银行泉州分行是招商银行总行在福建省设立的二级分行,成立于2005年4月18日,目前在泉州共设有8家经营网点,其中泉州市区有五家网点,晋江、石狮以及南安等县级市各设立一家异地支行,还拥有20家离在岸自助银行和8处单点ATM机,员工数达281人。成立六年多以来,招商银行泉州分行始终秉承招行“因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信念和“服务、创新、稳健”的核心价值观,主动融入海西建设大局,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结构调整,致力于提升客户满意度,在机构网点建设、产品服务创新、企业文化塑造等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同时招行良好的经营业绩、稳健务实的经营作风、创新求变的经营理念和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也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同,品牌效应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各项主要业务经营指标在当地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位居前列。

在企业文化建设上,该行通过加强党建工作建设,不断地丰富企业文化内涵。经常性地组织各团体活动,如组织企业文化节、党员活动等,在行内营造团结奋进的企业文化氛围;同时根据员工队伍较年轻的特点,不断地加强合规风险教育,以讲座、竞赛、海报等形式,使得风险合规意识深入人心,降低了该行的经营风险,在历年来的检查和评选中,多次获得监管当局的好评,被泉州银监分局评选为监管评级2级A档,为泉州地区股份制商业银行最高评级,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评估为B级,也为当地金融机构的最高评级。

2010年以来,在紧缩的宏观经济政策影响下,该行积极转变经营思路,依托产品创新和优质服务去赢取市场和客户,各项经营指标仍然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经营利润和中间业务收入同比大幅提高。

五、托管业务资格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支持室、产品管理室、运营室、监察稽核室4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52人,另拥有32名专业开发人员负责托管系统升级。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招商银行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

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业务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资格、商业银行从事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资格、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0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高度认可,被境内外权威媒体评为 “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中国资产托管市场创新客户满意首选品牌”、6S资产托管综合业务平台荣获“深圳市金融创新奖二等奖第一名”。

截至2010年12月末,招商银行各项资产托管规模达到3,209.23亿元,基金托管新增规模居行业首位,新发托管基金规模名列行业第四,托管产品数量、托管资产规模和托管费收入稳居中小托管银行第一,基金托管新增规模居行业首位,内部控制连续四年通过SAS70国际认证。

六、招商银行托管业务近期荣获奖项

1.《The Asset》 “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大奖 国际财经权威媒体《The Asset》(《财资》) “2011年度全球最佳银行评选”,招商银行第三次蝉联“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 华尊中国资产托管市场创新客户满意首选品牌 3. 华尊中国资产托管最佳股份制银行 4. 私募基金“金阳光”最佳创新奖

5.“CVAwards2010 年度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银行排行榜”,招商银行位居第二

ChinaVenture 投中集团基于旗下数据库产品CVSource 统计数据,并根据对目前国内活跃VC/PE 投资机构2010 年募资情况的调研结果,推出“CVAwards2010 年度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银行排行榜”,该榜单以托管基金数量及规模为主要评选条件,最终得出排名前10 名的托管银行,招商银行位居榜眼。

6.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连续四年通过SAS70国际认证 招商银行作为股份制银行第一家获得SAS70认证的托管银行,连续四年通过SAS70国际认证,这是独立第三方对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肯定。

7.《证券时报》 “中国新锐基金托管银行奖”

2009年 1月14日,招商银行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中国新锐基金托管银行奖”。

8.《财资》杂志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新星奖”

2009年2月20日,招商银行荣获境外《财资》杂志授予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新星奖”。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五篇:公司收购中的劳动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及相关法律意见

公司收购中的劳动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及相关法律意见 要咨询、找律师、找法律、看新闻 上 科云!科云无处不在,时时给您带来精彩!!

[内容摘要] 在当前经济背景下,企业间的收购、兼并十分常见,收购公司通常需要对收购行为事先进行收购成本和风险评估,在这一过程中劳动法律风险评估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是在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笔者结合实践经验,归纳了以下九个方面的劳动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内容:目标公司规章制度的制订及实施情况;员工劳动合同的内容及签订情况;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加班费发放情况;年休假执行情况;工资、福利和奖金的发放情况;特殊员工情况;员工职业病情况。

[关键词] 公司收购劳动法律风险尽职调查 法律咨询,科云律师,法律流程,科云,法律援助,律师在线解答 前言

当一家公司预通过股权受让的方式收购另一家目标公司时,目标公司原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及相关权利、义务并未发生变化,公司原规章制度、所有与员工签署的协议均继续生效,目标公司如对员工有未兑现的劳动法上的义务,即使目标公司已被收购,员工仍随时有可能要求现公司兑现。虽然很多公司在收购其他公司时,大多会考虑到委托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降低收购风险,但很多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在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时往往忽略或不重视劳动法律风险的调查,而事实上,在劳动法律领域同样隐藏着众多的风险,如未进行恰当、详尽的调查,不仅会造成尽职调查报告质量的严重下降,同时也可能会造成收购公司承担额外的收购成本甚至影响收购后的公司平稳运行。因此,在当前《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新的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出台的背景下、在当前劳动者的法律维权意识不断觉醒的情况下、在当前企业规范化用工要求被进一步提升

的状况下,公司收购过程中的劳动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将会显得愈来愈重要,相关各方应当给与高度的重视。

那么,劳动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应当如何进行,应该涵盖哪些内容呢?收购不同的公司,劳动法律风险尽职调查的侧重点肯定会有所不同,因为,有些风险可能是所有公司相同的,有些风险可能是很多公司没有的,有些风险可能某类公司会特别突出,笔者结合实践经验概括了九个方面的尽职调查内容,应当已涵盖了劳动法律风险的绝大部分内容及重大风险点,供大家参考:

一、规章制度的制订及实施情况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最基本的规范性文件,如企业的薪酬制度、考勤制度、休假制度、费用报销制度及各项福利性规定等,这些规定,往往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目标公司被收购后,收购公司要接手经营管理,在短时间内必然要延续这些制度及内容,处理不当,可能会造成公司运行的不稳定,后果严重的可能会出现员工罢工等极端现象。

因此,尽职调查首先要清理出目标公司原有的全部规章制度,包括目录及文件内容,然后进一步区分哪些是在严格执行的,哪些是部分执行的,哪些是根本不执行的,以及在实际执行时是否存在与不一致的地方。当然,所有制度必须查明最初制订时间、实施时间、最新修订时间及补充规定。了解上述情况,同时可以为收购公司是否需要修订、补充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提供判断依据。

其次,要进一步调查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有工会或职代会通过的文件,是否有员工学习、培训的记录,是否有员工签收的记录,是否有公司内网公示的记录或公开张贴的过程。如没有,收购公司则可以在接手目标公司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救;如有,则收购公司在收购交接中要接手上述相关材料。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与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因此,目标公司如存在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用工情况,收购公司接手后,员工仍可以向现公司主张赔偿。

因此,尽职调查首先应当查明企业与所有员工是否都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实每位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并查明最后一次劳动合同的到期时间。

其次,要特别注意目标公司是否有使用临时工的情况,一些辅助性岗位,公司常会使用临时工,且没有纳入职工花名册,也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的用工协议,目标公司往往会忽略陈述。

再次,要核实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已到期没有续签的情况,劳动合同到期没有及时续签同样会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

最后,要查明所有员工的入职时间,查明哪些员工司龄已满十年,司龄越长,员工离职时公司可能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会较多,在收购国有转职企业时要特别注意该点,这往往是比较容易忽视的隐形收购成本。

三、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情况

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涉及企业与员工的具体权利、义务,直接涉及目标公司的义务,同时,收购公司接手目标公司后,原劳动合同所有约定均仍然有效,在接管经营后,可能会修订重要制度,如薪酬制度,不能与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冲突。因此,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情况必须予以关注,主要包括用工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特别约定等重要内容。

尽职调查首先应当查明签订无固定期限员工的人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言,用工关系比较僵化,部分员工可能会缺乏忧患意识,淘汰不胜任工作的员工成本和难度都较大,对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较高,辞退的成本也相对较大,可能大多数公司并不愿意看到目标公司的员工大多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故事先对此予以关注。

其次,要查明重要员工及管理层人员的工作岗位及职责的约定情况。目标公司被收购后,一段时间内,收购公司势必会依赖公司原有这类人员,或加强管理,如原劳动合同对于工作岗位及职责约定不明,有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如原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岗位或职务,擅自调动可能涉及违法并造成纠纷。

再次,原劳动合同关于员工劳动报酬的约定情况也必须予以了解,特别是一些涉及绩效考核、年终奖发放、提成约定的条款,均有可能会增加收购公司的义务。

最后,还要了解有无其他特别约定条款,如企业年金,特殊福利约定等等。

四、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企业应当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企业的重要法定义务,如目标公司之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随时可以要求现公司补缴,补缴期限可以自入职之日起开始(当地社保统筹建立之日起),某些情况下,这个问题可能会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因此,尽职调查必须查明目标公司是否为所有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包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工人。可以要求目标公司提供所有员工的社保缴纳查询记录,以了解缴纳起始时间、缴纳标准、缴纳项目。如目标公司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则收购协议中必须对该问题予以关注,补缴将有可能会是一笔庞大的金额。

其次,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也是一项法定的义务,往往容易忽略,企业没有缴纳的,员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要求企业补缴。因此,尽职调查同意应当关注该问题,查明目标公司是否为所有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五、加班及加班费的发放情况

很多生产型企业的员工大多存在每天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的加班情况,如“三班制”、“一周六天工作制”,目标企业是否已依法支付了加班费必须查明。目前,加班费的追溯时限通常为二年,员工有权要求现公司补发二年内的加班费,并且如存在少发或不发加班费的情况,还会涉及其他众多对企业不利的后果。

因此,尽职调查必须查明目标公司所有岗位的工作时间,查看原始考勤记录,查看所有员工的工资单,查看所有员工的工资发放或领取凭证,以核实加班时间、加班费计算基数,查明目标公司员工的加班情况及加班费发放情况,明确是否少发。法律咨询,科云律师,法律流程,科云,法律援助,律师在线解答

六、年休假的执行情况

2008年1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规定企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

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累计工作年限不是指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而是参加工作的年限,因此,如目标公司员工都是一些参加工作时间较长的员工的话,大多每年可以享受15天的年休假,如之前目标公司没有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执行,则每位员工有权要求现公司给予2008年、2009年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具体金额如下:该员工月平均工资÷21.75天×15天×2倍×2年=2.76个月的该员工平均工资,如全体员工都需支付,将是一笔不小的数额。

因此,尽职调查必须查明目标企业年休假执行情况,核实未休年休假的员工人数、天数,计算应当支付员工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七、工资、奖金和福利发放情况

收购公司在接手目标公司之初,需要有一个平稳过渡的过程,如员工情绪不稳定或出现罢工等极端现象,显然是收购公司不愿意看到的,故在接手管理之初,员工的薪资待遇(包括奖金、福利等)原则上是不宜大幅减低或降低的,即使制订新的薪酬制度,也必须结合员工原薪资状况。故,目标公司员工工资报酬情况与收购成本实际上也密切相关。而目标公司原股东为了说服收购公司收购,可能会故意隐瞒或不完全披露员工薪资待遇。

尽职调查必须查明目标公司原发放员工的薪资标准、奖金、福利等情况,这时光查看目标公司的员工工资单有可能时不够的,它反映的可能仅仅是员工工资、福利、奖金的一部分,尽职调查时必须通过座谈、走访的形式,了解目标公司通过现金、实物等方式全年发放给员工的全部奖金、福利、津贴等详细情况。

此外,如目标公司原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如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差额,该请求的主张期限可追溯至员工入职时起,尽职调查时也必须予以注意,特别是收购生产型企业或收购经济较落后地区企业时需注意。

八、特殊员工情况

公司特殊员工是指劳动关系特殊或劳动合同履行状态特殊的员工,如常病假员工、病退员工、内退员工、停薪留职员工、待岗员工、工伤员工等,这些员工与公司的权利、义务内容往往存在特殊性,应当予以关注。

尽职调查时,首先要了解这类特殊员工的人数,了解目标公司与这些员工是否签署过相关协议,目标公司是否颁布过相关的制度,如有,应当进一步了解相关协议及制度的内容。

其次需要查明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工伤待遇未完全兑现的工伤员工,如有,则需要进一步评估、计算未兑现的工伤待遇范围、金额。很多情况下,一位高等级伤残的工伤员工涉及的工伤待遇金额会高达数十万元。

最次,需要查明目标公司是否存在违法用工情况,如是否存在使用童工(未满十六周岁)的情况,是否存在招用未成年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情况,如存在童工必须立即辞退,如有未成年员工,则进一步查看是否办理了健康检查及用工登记等法定程序。对目标公司之前的违法用工行政处罚责任应当予以明确。

九、员工职业病情况

如目标公司属于化工、煤炭等发生职业病概率较大的行业,则在收购时有必要了解目标公司员工的健康状况,以掌控员工职业病风险。患有职业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员工单位不能因为员工不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因为公司效益不好而裁员,同时,职业病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严重程度,按照工伤待遇标准给与员工相关待遇,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如目标公司存在较多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对收购公司而言,将会是一项不轻的额外负担。

尽职调查时要通过走访、座谈的方式,了解目标公司的生产环境,岗位特征,评估员工发生职业病的概率大小,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目标公司对疑似职业病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查明目标公司患职业病员工的人数及严重程度。 法律咨询,科云律师,法律流程,科云,法律援助,律师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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