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疗科消毒隔离制度

2022-09-29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理疗科消毒隔离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理疗科消毒隔离制度

针灸理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诊室要保持清洁,空气新鲜,定时开窗通风,地面湿式清扫。

二、每日紫外线消毒一小时并有累计记录;紫外线灯管每周擦拭一次;紫外线照射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有记录。

三、床单位保持清洁,每周更换床单,污物时即使更换;使用一次性床单要做到一人一单。

四、医务人员进行针灸穿刺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正确进行穿刺部位的消毒,针灸针具“一人一针一用一灭菌”,火罐“一人一用一消毒”;使用过的针具、火罐等应浸泡消毒、清洗干燥、后高压灭菌。

五、进行拔罐、刮痧、中药足疗等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规程,必要时进行操作部位的皮肤消毒;相关器具和物品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

六、一次性针灸针具、中药足疗一次性塑料袋连同足浴液严禁重复使用,用后按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可重复使用的针灸针具及拔罐、刮痧、中药足疗器具、物品使用后按规定进行清洗与灭菌。

七、酒精棉球应密闭存放,每日更换,容器灭菌。无菌盒、无菌槽开启后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干燥镊子罐每四小时更换一次。

八、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针灸理疗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护人员工作期间戴帽子、口罩,接触血液、体液操作时戴手套,诊疗病人前、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2、环境保洁:治疗室每日定时开窗通风或空气消毒,每日地面湿式清扫,保持环境清洁。病人使用的床单等物品定期更换、清洗消毒,若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及时更换。

3、棉签棉球、皮肤消毒用碘制剂或酒精在有效期内规范使用。

4、加强理疗设施清洁消毒,接触皮肤、粘膜的诊疗器械一用一消毒。如火罐一人一罐一用,用后清洗消毒干燥保存。薰蒸、药浴等洗浴用品一人一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器具等每次清洗消毒。

5、进入体内无菌组织的器械一用一灭菌,针灸针具必须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或使用一次性针具。

6、一次性针灸针在有效期内使用,用后及时放入耐刺防渗透利器盒内,医院统一回收焚烧处理。

7、医务人员如发生职业暴露时应立即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局部处理并上报院感科,组织评估、随访。

第二篇: 输血科消毒隔离制度

一、布局合理,设清洁区(血液储存、发放处)、半清洁区(办公区)和污染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

二、临床用血管理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工作人员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刺伤,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

四、储血冰箱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每月对冰箱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菌和霉菌。

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操作前后及时对工作台面、桌面用消毒液擦拭消毒,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室内地面每天湿式拖地三次,有污染时立即用安多福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六、玻片、滴管、试管等用后立即放入安多福消毒液中浸泡后,再清洗晾干备用。

七、工作人员必须作好自我防护,上岗前应检查身体并注射乙肝疫苗,建立定期体检制度。

八、每月必须对输血科工作人员的手、室内空气以及储血冰箱的墙壁进行一次微生物学监测,并保存监测报告。

九、输血室每日进行紫外线灯照射消毒,工作人员在早上消毒1小时,并由医院感染监控部门定期进行菌落计数检查。

十、紫外线灯管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时必须进行更换,紫外线灯管每15天用酒精擦拭,并填写擦拭记录。

一、每日对工作室内的工作台面、椅子、地面等用消毒液擦拭,每周做工作场所大清洁一次。

二、从外进入血库的血液要用10%消毒灵对血袋外包装进行擦净后才能放入冰箱贮存备用。

三、工作人员发血前,必须5%消毒灵洗手液擦洗双手。

十四、每周要用5%消毒灵对储血冰箱进行擦洗、消毒,由感染监控部门定期进行细菌培养,培养结果应达到有关标准。

十五、值班室与储血室、配血室要隔离分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进入工作室。为保证输血安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输血科室。

第三篇:预防保健科消毒隔离制度

一.工作人员的管理:

1.上班时要衣帽干净整齐,按规定更衣,戴帽子口罩,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手部卫生规范洗手。接触病人或操作前后要洗手。 2.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工作人员不许穿工作服进入食堂、饭店、商店。 二.计免室监测管理

1. 计免室每日定时通风2次。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并登记记录,每次30分钟。

2. 计免室、办公区域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如遇污染时立即用0.5﹪84消毒液拖洗。

3. 计免室每日用湿式擦拭台面,一周用0.5﹪84消毒液擦拭,如被污染立即用0.5﹪84消毒液擦拭。

4.放有疫苗的冰箱、冰柜内不得存放食物。

5. 免室、办公室分别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定期消毒、分开清洗。 三.消毒无菌物品的管理

1.无菌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柜内,固定位置;待消毒物品应分别放置,不得混放。

2.灭菌物品必须注明有效期或消毒日期,并贴有明显标识。 3.失效物品应及时取出,并重新消毒或更换。

4.无菌物品一经打开,应标明开包日期24小时后重新灭菌或废弃。 四.医疗器械、物品消毒隔离管理。

1.体温表一人一支,每次使用后按规定消毒处理。 2.疫苗注射必须采取一次性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3.使用后的各种疫苗垃圾,一次性医疗废物应严格与生活垃圾分开,

专人负责回收处理。 五.标本的采样监测管理

手足口病标本的收集、送检,必须有统一的容器留置,不得外溢和污染,及时送本地医疗卫生中心。

同煤总医院防保科

2012年1月10日

第四篇: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制度

皖医弋矶山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制度

(1)按照《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要求,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设置相对独立,建筑布局合理,标识清楚,工作流程明确,适用标准预防。

(2)严格遵循卫生部《隔离技术规范》相关管理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建立并落实感染性疾病科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工作流程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

(3)提高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防控能力和诊疗水平。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制定预检处和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临床各科门诊、病房接诊医师的工作职责,明确规定对来诊的病人必须进行传染病预检程序。

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4)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肠道等特定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5)如接到卫生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或者按照芜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如果感染科不具备对某种特殊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治,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使用专用车辆,用后及时消毒。

第五篇:消毒隔离制度

1. 医院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消毒、灭菌、隔离、无菌医疗用品管理等规范,全院工作人员积极参加预防、控制院内感染有关知识的培训。 2. 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不着工作服进食堂或离院外出。

3.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材和用品(中度危险性物品)必须消毒;低度危险性物品,低水平消毒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即可。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特殊感染病人(如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经消毒或灭菌处理。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消毒灭菌。

4. 各类灭菌的无菌容器、无菌包、器械包等要有明显的灭菌日期标识,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封闭保存在无菌物品柜,一旦污染应再次灭菌。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尽量使用小包装。严禁使用过期物品。

5. 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消毒液定期更换,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6. 常用医疗用品的清洁消毒灭菌。

接触未破损皮肤的器具:血压计及袖带保持清洁,袖带每周清洗一次,有污染随时清洗消毒,扎脉带、火罐一人一用,用后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接触未破损黏膜的器具如开口器、舌钳、压舌板等,耐高温的选择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洁干燥保存。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浸泡三步法消毒。

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呼吸机和麻醉剂的螺纹管、氧气面罩、麻醉口罩、吸引器、雾化器等工具,耐高温的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洁干燥保存。

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等器材,必须定期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蒸馏水。 7. 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

8. 无菌容器及持物钳等定期灭菌,盛碘酒、酒精等消毒液的容器保持密封,定期灭菌;碘棉签、酒精棉球、外用药、消毒液等注明开瓶日期与失效日期。注射、抽血等一人一针一带。

9. 病房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空气消毒。地面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床头桌、床头、椅子、门把等,每日湿擦,保持清洁。拖把抹布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

10. 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手术室、供应室、监护室、检验科等应每日清洁消毒,定期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如使用紫外线消毒,要登记消毒时间、定期监测紫外线强度。

11. 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做好床单位终末消毒,床、椅、桌、墙壁及使用后医疗用具等应用消毒液擦洗,床垫、被褥洗晒消毒。

12. 病人被褥、衣服要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如有污染,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 13. 各门诊、病区等工作场所医务人员下班前,均应进行清洁和消毒。 14. 有严重感染、免疫力极度低下的病人,应单独安置。 15. 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16. 各具体部门、重点科室的消毒隔离管理参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各相关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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