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管理制度汇编

2022-08-25

制度不仅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竞技场,持续规训着各类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具有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等重要作用。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档案室管理制度汇编》,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档案室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一、档案归档制度

一、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1.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列入归档范围。

2.公司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签署完备。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貌。

5.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保持同一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

6.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7.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为正本,本企业编制的文件应附发文底稿。

8.归档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9.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10.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11.为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材料用的纸张必须优良,纸面清洁,书写文件材料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禁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等不牢固的书写材料。书写工整、图像、字迹清晰。

二、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参照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三、归档时间:

1.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第1季度连同收发簿一同移交档案室归档。

2.凡专项工程、专题项目、科研课题等由发生部门将文件材料整理后经部门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3.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4.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接收归档。

5.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及有关部门保存一年,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6.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7.荣誉档案由行政部收集整理后于次年统一归档。

8.声像档案在每次活动结束后整理归档。

9.相关会议(技术会议、专题会议、工作会议),在会议结束后归档。

10.外出、出差考察材料由当事人在回来后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1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随进归档。

12.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13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二、档案查(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是档案室的日常业务工作,是档案更好地为生产提供利用服务的基本形式,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本公司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者,一般只允许在档案室阅档室查阅。查阅内容根据档案密级程度,取得相关领导签字,同时做登记。

2.本公司有关人员如有实际情况必须借出者,须办理相关手续,超过两天以上归还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但要如期归还。

3.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反映给主管领导。

4.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且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只限在本室查阅,一律不外借,且抄摘内容也须经总理同意审核后方能带出。

5.凡属不成熟的现行技术资料及保密文件一律不外借。

第二篇:档案工作目标省一级材料汇编

目 录

1、关于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复查换证的函

2、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情况汇报(总结)

3、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自查报告

4、关于调整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5、关于调整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鉴定小组的通知

6、档案移交登记簿

7、分类方案和立卷说明

8、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9、全宗介绍 (第一块从单位成立到2016年12月31日)

10、组织沿革 (从单位成立到2016年12月31日)

11、大事记(从单位成立到2016年12月31日)

12、基础数字汇编

13、档案利用效果实例

14、档案安全检查记录 (一年大的节假日每次都要有)

15、档案工作网络图

16、编研材料目录(例如专题目录)

17、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简介

18、档案鉴定报告

19、档案保管安全情况说明 20、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利用制度

22、档案安全保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3、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24、档案统计制度

25、档案新技术运用情况说明

26、应用现代化技术管理档案的情况说明

27、档案保管情况记载表(整理人员提供)

28、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整理人员提供)

29、档案室检查登记表(整理人员提供)

30、档案信息化和数字化统计表(整理人员提供)

31、档案整理情况台账(整理人员提供)

32、检索工具编制情况统计表(整理人员提供)

33、文书、照片、专业档案数字化扫描统计表 (整理人员提供)

第三篇:2019年档案学会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范文汇编

2009年,××州档案学会在省档案学会、州社科联和州民政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团结广大会员,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紧紧围绕全州经济建设和档案工作实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1、多形式开展学会活动。坚持活动是学会的生命力所在,为丰富广大会员学习生活,州档案学会一是在广南县开展了全州档案系统知识竞赛、篮球、拔河、歌舞比赛和书画、摄影、根雕展活动,加强会员间的交流与了解;二是在州社科联、州党史征集研究室老师的指导下,组织会员到丘北县马者龙村学习石刻档案拓印技术,印下了明正德14年(1519)的《新刻地藏碑记》等一批拓片,锻炼了学员的动手能力,丰富了馆藏档案资料;三是组织会员到xz、东三省等地参观学习,组织11人参加省档案学会在保山举办的档案学术研讨会,开阔了大家的视野,促进了交流。

2、学术交流活跃。州档案学会充分发挥学会的学术性团体的作用,积极开展了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在省档案学会的号召下,积极组织会员撰写理论文章,全年向省档案学会推荐论文16篇,向《××档案》等报刊投稿10余篇,刊载3篇,其中马关县档案局局长带头撰写论文并在全省学术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

3、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学会根据各单位档案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吸纳新人员加入档案学会,全年共发展会员3人。

4、档案宣传成效明显。州档案学会利用××档案信息网,及时上传学会相关文件,使会员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学会最新信息和动态,了解档案工作现状和研究成果。同时,利用档案工作简报向各级各单位宣传档案工作。

二、2010年学会工作安排

2010年,州档案学会将围绕档案工作重点,与时俱进,积极工作,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学术研究,不断提高学术水平,使学会充满活力,将学会建设成为“理论研究的摇蓝,档案干部的家园”。为此,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学会组织建设。搞好学会的自身建设,是学会工作的重要保证,鉴于档案工作人员变动频繁的情况,2010年将对新从事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普查,以吸收更多的档案工作人员成为学会会员;

2、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其它兄弟学会的学术交流活动,借鉴和吸取他们先进工作方式和开展活动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会员到外省、外地州学习考察,组织会员参加省的学术论文研讨活动,加强学术交流,促进档案工作人员学术水平的提高;

3、扎实开展学术研究活动。按照国家档案局建立“两个体系”的要求,即:“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档案资源收集,做好提供利用工作,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四篇:农药管理制度汇编

为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畜中毒,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新《农药管理条例》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1、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农药应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农药经营。

2、农药经营场地不得与学校、餐饮、食品加工经营企业相毗邻,店内不得经营与农资无关的其它商品。

3、经营的农药属于危化品的,经营场地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要求。

4、农药经营场所不允许做饭、住宿,不得从事与经营无关的其它活动;接触腐蚀性强、气味大的农药,工作人员要配戴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5、农药经营场地应配备水桶、铁锹、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拔打119,若出现人员伤亡,应拔打120或将伤员及时运到就近医院治疗。

6、农药经营场地应安装防护栏、摄像头等防盗设施,发生盗窃时应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7、农药经营场地发生大面积包装破损和农药泄漏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组织救灾和紧急疏散,同时请示环保部门紧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农药经营单位分支机构备案制度

1、农药经营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免于办理经营许可,但应当按其所在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

2、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依法申请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其分支机构免予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3、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负责。

4、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的,免于办理经营许可。

三、限用农药定点销售及流向实名登记制度

1、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核发。

2、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提交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现场核查材料。

3、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4、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5、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

6、应当为农药使用者提供用药指导,并逐步提供统一用药服务。

7、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销售农药时须要求购买人出示有效证件。

8、要求销售实名登记,要如实登记购买人的姓名、住所、联系电话、购买时间、农药品种与规格、数量等。

9、进销货台账、发票应当保存2年以上。

四、农药进货管理制度

1、采购农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以防购入假劣产品;

2、不得采购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农药。

3、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4、进货时要及时索要进货发票,做到以票做账,杜绝无票进货;

5、认真填写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6、进货台账、发票及查验材料保存期两年。

五、农药销售管理制度

1、销售人员应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并持证上岗;

2、销售人员销售农药时,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不得在农药中添加任何物质;

3、不得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农药;

4、售药时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5、销售农药要主动出具发票,做到票随货走;

6、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

7、销售台账、发票应当保存2年以上。

六、农药仓库管理制度

1、农药实行专库专储,不得露天存放,更不能与食品、饮料等其它物品混放。

2、农药库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制定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农药使用责任制;

3、有清晰、连续的农药出入库记录;

4、农药按说明要求,分类分隔安全存放;

5、每周清理农药库存一次,并做好弃置农药的有关记录。

七、农药质量承诺制度

1、保证产品质量,若发生销售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现象,愿双倍赔偿,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2、发生药害纠纷时,按照农药管理部门要求送样检测,若属药品质量问题则甘愿承担经营损失并接受管理部门的处罚;

3、发生药害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并协助当事人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若属自己过失则根据责任划分赔偿经营损失;

4、认真记载经营台账,主动出具发票,为事后提供追溯依据。

八、农药使用记录制度

1、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农药使用记录;

2、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

3、农药使用记录保存2年以上。

九、农药召回制度

1、农药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经营者和使用者,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通知和召回情况。

2、农药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有关生产企业、供货人和购买人,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

3、农药使用者发现其使用的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经营者,并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

十、农药安全使用制度

1、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2、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

3、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

4、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5、农药使用者应当保护环境,保护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6、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十一、弃置农药药液和农药包装器具回收处理规定

1、农药库房出的农药数量应和回收的包装数量相符;

2、空的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3、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处理;

4、定期对过期农药、包装箱具和农药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进行回收处理;

5、保留相关记录(弃置农药药液处理记录表;废弃农药包装箱器具处理记录表)。

十二、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农药部经理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

5、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7、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

8、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9、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

10、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十三、岗位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正规销售;

2、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

3、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

4、农药摆放规范,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

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四、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0或120急救电话,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伤亡;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十五、生产经营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2.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3.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4.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经理部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领导。

5.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自然状况; (3)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 (4)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6.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逐级上报。

7.职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及处置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8.发生未遂事件应在发生当月报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迅速组织抢救遇险受伤人员,指导现场紧急救护,组织人员救险排险,采取措施制止事态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10.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均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一经查实,应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不报者要加重处罚。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单位和个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六、诚信经营承诺书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自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台账。

2、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过期的农资产品。

3、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产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的服务。向购买其农资商品的广大农民开据正规售货发票、出具统一信誉卡。对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实行召回制。

4、产品明码标价,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如发生质量纠纷协商解决,因农资假冒伪劣问题给农户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监督。

5、不做虚假不实的宣传,不误导消费者,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在销售活动中,尊重消费者的选择,不欺行霸市,强行销售或搭售自己的商品。

6、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

第五篇:党员管理制度汇编

一、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支部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提出和确定本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

— 1 — 灵活多样。

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1)每位党员联系1-2名职工,帮助职工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适应形势,提高素质。

(2)经常了解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使其感觉到党的温暖,不断改善党群关系。

(3)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要帮助他们学好党章,提高对党的认识,并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发展前的培养工作。

三、党组织开展活动制度

坚持党日活动制度。原则上每月5日为党员活动日(遇有重大事项或节假日可临时变动);党员活动日主要是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等,活动的形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努力提高活动质量;在每次活动前,应认真准备,对参加活动的人员、时间、形式、内容等,要做详细的记载。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可同年终总结、“争先创优”等工作结合进行,时间可相对集中。

(2)民主评议的内容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3)评议的方法:一是深入动员,明确要求;二是听取党内 — 2 — 外群众意见,开展评议;三是对照标准,搞好个人总结并自我认格;四是召开评议会,初定格次;五是支委会根据党内外评议意见,分析综合,评定格次,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的主要情况;六是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七是帮助党员制定整改措施。

(4)民主评议党员要严格坚持党员标准。正确掌握政策界限,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评议结果要书面报上级党组织。

五、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委、党支部委员要参加双重生活会。

(2)会议主要任务是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等,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3)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事先通报全体党员作好准备,并在召开前10天报上级党委。

(4)党组织书记是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在生活会召开的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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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处置不合格党员

(1)不合格党员,是指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2)不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作风散漫,经常旷工,或不讲职业道德,见利忘义,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或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待遇,或虚报浮夸,工作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3)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4)党性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5)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 — 4 — 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视而不见,不敢挺身而出的。

(6)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张贴大小字报,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示威、游行、罢工等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

(7)搞家族结盟,拉帮结派,公然威胁组织,甚至与组织对着干;或长期闹不团结,严重影响贻误工作;或组织、指挥、参与宗族和帮派械斗;或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经劝阻不改的。

(8)不履行公民义务,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乱砍滥伐林木,乱占耕地,违规建私房,偷税抗税,不按期兑现经营承包合同,超计划生育或违反《收养法》非法收养子女;或违反村规民约,影响很坏的。

(9)在选举工作中搞非法组织活动,或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或纂改选举结果的。

(10)信仰宗教,参加非法组织,或经常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或以封建迷信为业骗取钱财,经教育不改的。

(11)把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挪用、截留、侵占集体公款或项目资金,或者以借为名拖欠公款不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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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不遵守社会公德,道德败坏,生活腐化,搞不正当男女关系,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或观看色情表演,经常赌博或参与聚众赌博,吸毒;经常打架斗殴,行窃偷盗、敲诈勒索,行贿受贿;搞宗族房头活动,建宗祠,续家谱,联宗祭祖;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虐待老人、配偶、儿童等行为的。

七、党内关怀励机制

(1)建立责任激励机制。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日”、“党员先锋岗”、“党员奉献日”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党支部每年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对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分类进行表彰奖励。加强对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培养广大党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3)建立经常性谈心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并坚持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在党员遇到困难、发生矛盾、出现失误、存在问题、提拔使用等情况时必须进行谈话。谈话形式既可以单独谈心,也可以集体 — 6 — 谈话。

(4)建立走访慰问制度。每年春节、“七一”等节假日或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走访慰问,以体现党组织的温暖。

(5)建立生活关怀机制。研究探索建立党员生活困难救助补助制度和关心老党员、流动党员制度,形成党员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解决的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的归属感。

(6)建立政治关怀机制。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组织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为激发党员服务热情,密切党群关系,保持党员先进性,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制定党员承诺践诺制度。内容如下:

八、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所有党员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结合自身实际,本着服务员工、方便他人、化解矛盾的原则,开展承诺践诺,努力做到“为他人服务,让群众满意”。承诺内容主要包括:

1、每名党员都要围绕提高技能、共同进步,承诺帮助身边

— 7 — 员工一起学习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提升职业素养。

2、每名党员都要围绕稳定情绪、化解矛盾,承诺帮助身边受处罚员工或伤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保障安全生产。

3、每名党员都要围绕团结协作、深挖潜力,承诺帮助身边新工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环境,融入新集体,提高工作效率。

4、每名党员都要围绕结对帮扶、和谐发展,承诺帮助身边家庭困难职工解决好家庭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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