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承诺书范文

2022-06-21

第一篇:劳务分包承诺书范文

劳务分包承诺书

承诺书

我服务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规范我单位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劳动合同法》等文件规定,对于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包单位)做如下承诺:

1、我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发放工资由招标人监督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

2、我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承包单位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在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资支付工作。

3、如我单位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优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

4、我单位成立劳务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单位,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我单位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5、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拖欠,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务有限公司

2013-9-25

第二篇:劳务分包履约承诺书

履约责任承诺书

致:公司

我公司作为工程的劳务分包方,参加该工程劳务承包﹙包括人工、周转材料、耗材、机械等﹚,向贵司作如下承诺:

1、我司对本合同各条款已充分考量,为双方洽商一致后的真实结果,对前期的资金投入已有充分准备,合同价款为有正当行业利润的合理承包价。我司保证不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忠实全面的执行本合同。

2、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签订后本司项目经理(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常驻现场,严格按照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及合同条款进行项目管理。

3、我司承诺按照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对该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全权负责,并愿意承担由于施工进度、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以及施工伤亡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积极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

5、同意按20元/m交纳履约保证金,以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平时管理责任。

6、保证将按贵司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进行管理,确保不给工程承包人带来声誉、形象、经营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和相应的法律纠纷,若因我司负责经营管理的所有项目导致工程承包人承担的所有民事赔偿损失由我司承担,并以履约保证金及该项目的应收款项作为担保。

7、保证本项目相关人员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工程施工协调会议,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不得有所隐瞒,双方相互沟通。如因现场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遭投诉,同意一次扣罚 500 元的履约保证金。

承诺方:(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2

第三篇:谁需要劳务分包资质?怎么申请劳务分包资质?

现在很多建筑企业都很关注劳务分包的问题,建筑企业都需要办理各种资质,办理资质也很繁琐,那么劳务分包资质怎么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谁需要劳务分包资质?

一般来说施工总承包方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需要雇佣拥有劳务分包企业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管理,劳务公司进行人员管理。劳务公司只取得了劳务分包资质,才能在接工程的时候,得到法律承认,不会被施工总承包商以各种理由克扣费用。取得了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才拥有更多的现金流,方便企业运作。

劳务分包资质办理标准: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所需材料:

取得资质后六个月之内,必须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资质可能被吊销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领取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信息卡)

3、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4、法人、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相片两张(无底色要求),注:法人年龄在30岁以上可以作技术负责人

5、章程(工商局提档)、验资报告

6、公章

第四篇: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转包

工程建设实践中,承包商为了控制成本、转移风险,往往将属于简单劳动的劳务进行分包。但是,因为对劳务分包不甚明了或者其他原因,实践中的劳务分包产生了不少问题,比如,有的直接将工程分包合同的名称改为劳务分包而合同的内容不做改动,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因此被认为是非法分包、转包工程,可能受到上级单位、行政机关的处罚;有的与没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包工头、施工队签订劳务合同,双方当发生纠纷后,一方往往以合同名为劳务分包实为非法分包、转包工程,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为了避免这些问题,防范法律风险,有必要了解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以及其与专业工程分包、转包的区别。

一、劳务分包的本质属性及法律特征

2011年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劳务分包做出了规定,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劳务分包的本质属性是:分包主体即从事劳务作业的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分包指向的对象是完成工程分包的劳务作业而不是分包工程本身。

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

1、劳务分包是在存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派生,没有总承包等施工合同就没有劳务合同。

2、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是工程的施工劳务,发包人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劳务分包的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

3、劳务分包合同的对象是计件或计时的施工劳务,主要是指人工费用以及劳务施工的相应管理费用,而不是指向分部分项的工程,不能计取分包的工程款。

4、按现行《建筑法》的规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而劳务的发包方发包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的工程,劳务分包方与建设单位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因此,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不需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

二、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的区别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都是合法的分包行为。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的区别:

1、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工程分包人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共有地基与基础工程等60种;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共有木工作业等13种。

2、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 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清工。

3、分包条件的限制不同。总承包人对工程分包有一系列的限制,并且必须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事先经发包人同意;而总承包人包括专业工程分包人的劳务分包无须事先获得发包人同意。

4、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专业工程分包条件下,总包要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的分包人可自行进行管理,并且只对总包人或工程分包人负责,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三、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及肢解发包的区别

1、对应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肢解发包发生在发包人和不同的承包人时间;而劳务分包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2、对象指向不同。转包和肢解发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是整个建设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

3、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和肢解发包均属于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

4、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肢解发包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和肢解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总承包人并不承担责任;而劳务

分包双方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在签订劳务分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方必须具备劳务分包资质。要注意劳务分包只有木工、砌筑、抹灰等13种(详见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因此,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的劳务内容须涵盖在这13种劳务分包范围之内。另外,对方派往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2、合同内容指向的对象只能是施工劳务。切不可为图省事仅仅将施工合同改改名称,或者为其他目的而签订内容不仅为劳务的合同。需要说明,包工包辅料的也应归入劳务分包的范围。

3、使用《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2003年8月13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可参考使用。

相关法条: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 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已废止)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 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第五篇:工艺管线劳务合同(劳务分包)

合同备案编号:JRHT-2014018

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黑龙江省顺成能源公司松花路加油站发 包 人:黑龙江聚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签定日期:2014年4月24日

承包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黑龙江省顺成能源加油站工艺管线人工费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黑龙江省顺成能源松花路加油站

2、工程地点: 哈尔滨市平房区滨河大道与松花路交口

3、工程结构: 框架结构

4、承包范围:黑龙江顺成能源松花路加油站所设计的所有与加油、加气有关的工艺管线、设备及电路安装等人工费。

二、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规定规范和黑龙江省规范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及甲方、甲方图纸要求标准。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除不可抗力和约定的工期调整因素,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外,其他各种因素不得作为工期顺延理由。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 1 -

承包方式:包工(含辅材及管道防腐)不包料

施工内容:与加油、加气有关的工艺管线、设备及强、弱电安装的人工费。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一次性包死,全部人工费为 47,000.00,(大写 肆万元整 )。

付款方式:工程总量完成50%,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10000.00 ,(大写壹万元整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再付20000.00 ,(大写 贰万元整 )最后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且加油站开业后15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工程款14650.00 ,(大写 壹万肆仟陆佰伍拾元整 );剩余5%即2350元(大写 贰仟叁佰伍拾元整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质保期为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规定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施工前必须申请动火令,然后方可施工。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与安全交底。

2)因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其重新施工,所需工程费3 -

式 两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各方执 壹 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乙方:委托代理人:电话:签订日期:年- 4 -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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