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分析论文

2022-05-07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政府采购分析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作为流域管理机构基层单位,如何加快政府采购改革步伐,完善监管机制,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拓宽政府采购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课题。

政府采购分析论文 篇1:

我国政府采购现状分析

摘要:政府采购的实行提高了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腐败的出现,同时也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有效手段。但我国的政府采购过程中仍然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专业的采购人才不足等问题。因此,我国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政府采购法,为了使我国政府采购能够良性发展,政府应该加强采购人才队伍建设,同时,也要加强相关的审计监督。

关键词:政府采购;政府;监管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5.017

所谓政府采购,就是通过国家财政资金进行货物、公共服务和工程项目的购买,以此来满足公共服务的需求,同时,对各级政府来说,也是日常政务的一种表现,此外,也是满足公共服务的表现。我国的政府采购一般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采购对象必须属于采购目录或达到限额标准。经过多年的发展,当前我国政府采购体系已经发展的已经较为完善,并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在政府采购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完善。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历程,并且介绍了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和问题成因,最后对我国政府采购问题的解决提出对策。

1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

1.1我国政府采购发展历程

1995年之前,对于政府采购,我国各地行政部门一直采取的是各单位自行购买的方式,这种采购方式是由财政部每年根据预算下拨采购经费,各个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采购,这种采购方式既缺少监督管理又容易导致腐败的发生。1996年,上海、深圳、河北先后开启了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从1998年7月到2000年6月作为政府采购试点创设阶段,财政部于1999年首次召开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2000年6月之后,财政部在国库司专门设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2003年1月,《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由试点进入全面推行阶段。2003年之后,我国也相继推行了许多规章条例来规范全国各地的政府采购行为。近二十年以来,政府采购从一项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制度成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政府采购规模也取得了跨越性的发展。

1.2我国政府采购取得的成效

1.2.1采购规模不断扩大

经过将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从1998年的31亿元猛增到2015年的21070.5亿元。从实施范围来说,不断扩大,不再是单纯的货物类采购,层面逐渐扩大到工程類和服务类。从采购资金构成方面来说,不再仅仅依赖财政性资金,也开始利用银行贷款、BOT项目市场融资和单位自筹资金等多种方式。

1.2.2政府采购的优势得以发挥

政府采购相比于过去的各自为政的采购方式,其优势主要体现在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活跃市场经济、推进反腐倡廉等方面。随着我国政府采购日趋成熟,政府采购的这些功能和优势也得以发挥。我国政府采购在“十一五”时期累计节约财政资金4000多亿元,节约率达到了11%。

1.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制逐步理顺

近年来,我国政府采购一直实行“管采分离”的采购形式,逐步确立了集中采购机构的主导地位。这种模式也被广泛使用,例如,定点采购、网上竞价、协议供货和批量集中采购等方面。北京、广东、上海等地实行的是协议供货的网上竞价方式,而青岛、厦门等地则实行的是大宗货物集中采购的形式。

2我国政府采购现存问题及成因

2.1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2.1.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完善

《政府采购法》的正式实施,规范了我国的政府采购行为,也提高了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十多年来,我国政府采购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但在操作流程、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实践效果来看,我国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是十分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不够配套,缺乏实施细则。并且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与国际采购规则不协调,这也导致了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在采购主体、采购原则、采购程序等方面与其他国家做法不一致,需要进一步完善。

2.1.2监管措施不到位

目前我国各地方政府的采购行为缺乏系统的监督,这就导致了地方政府各部门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我行我素”,政府采购部门权力过大,采购过程不够透明,容易出现徇私、腐败等问题。由于缺少一个权威的管理监督机构,使得地方政府采购市场混乱,缺乏全方位的监督。另外,在工作中财政部门缺乏与纪检、审计等监管部门配合,导致了人为垄断市场、排挤外地供货商等行为的出现。部分地区甚至还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

2.1.3采购人才缺乏

政府采购的专业性要求很高,因此,与政府采购人员而言,不仅需要具备广泛充足的专业知识、熟悉政府采购的流程,还要拥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但目前我国能够达到标准的专业政府采购人才十分匮乏,大部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是来自其他行政部门,或者刚刚进入政府部门任职,缺乏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培训和教育,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地方政府的采购机构并没有对从业人员树立严格的“门槛”,没有对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严格考核。因此,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遇到合同签订、文件制定、项目谈判、组织招标等问题时,没有解决办法,同时,在采购中遇到问题需要层层上报,不能及时解决。

2.2我国政府采购问题成因

2.2.1我国政府采购相关立法层次低

虽然我国在2002年6月便颁布了《政府采购法》,并在2003年正式实施,但是我国在政府采购方面的立法也只有十多年的历史,在这十多年以来,我国财政部先后出台了许多规章条例,例如,2006年我国启动加入GPA的对话机制,并发布了《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2007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和订购管理办法》开始实施;2009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到2011年12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但以上所提及的几部法律规章并不能组成一套完整系统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然而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我国应当围绕《政府采购法》这部基本法,研究发布与之相匹配的各项配套法律规章以及实施细则。当前,我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缺陷,立法层级较低,与国外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这也给我国政府采购部门的工作开展带来很大的困难。

2.2.2政府采购监管体系不健全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政府希望以较为低廉的价格获得质量较好的产品和服务。当前我国所实行的政府采购方式多为集中采购,这种采购法师的优势就在于能够通过增加购买同一产品数量来降低单位产品价格,极大地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因此,社会大众和监管机构应承担起监督者的角色,时刻了解关注政府采购的成交价格。由于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时间较短,还未设立专门的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当前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大部分设置在行政机关内部,这种监督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监督机构的作用无法充分的展现出来,正是由于监督不到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很可能以高昂的价格购买了社会公众并不认可的商品和服务。

2.2.3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选拔缺乏标准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整体偏低。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与国外有较大差距,甚至还打不到我国政府部门对采购人员的要求。政府采购在我国仅仅实行了十多年时间,绝大部分从业人员接触政府采购的时间较短,对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和技巧掌握不透彻,另外,很多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对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和要求了解的不透彻,对供应商的信用水平和商品质量把握不准,对政府采购市场信息分析不准确,使得采购市场比较混乱。作为一名合格的政府采购人员,应当首先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行业工作规范,在工作中做到以身作则;其次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最后,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3解决我国政府采购问题的对策

3.1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对于目前我国采购发展的现状,首先要有一套完整的采购法律体系。首先,《政府采购法》在我国已经实行了十多年,要加快改善其中的不足,防止政府采购主体出现“钻空子”的现象;其次,要对实施《政府采购法》的十多年间积累下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和研究,以细化和充实法律中的相关内容;最后,加快其他相关的法律建设。推进《政府采购法》的配套法律建设,以帮助政府采购当事人更准确的掌握、理解《政府采购法》。因此,在我国政府采购快速发展的前提下,仅仅只有一部《政府采购法》作为标杆准则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来充实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3.2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体系

目前,应该建立一套系统的采购监督体系,才能保证我国采购业务的顺利开展。首先,我们要建立覆盖广泛、内容全面、执行力强的监督机制;其次,我們要做好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监督以及部门内部各层之间的监督,同时也要充分发挥纪检部门、审计部门等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最后,社会公众也要对政府采购予以监督,这就要求政府采购要始终秉承公开透明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加强各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起一个统一的、权威的管理监督机构,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3.3加快建立政府采购信用体系

诚实信用是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基本原则之一,随着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诚实信用也必将成为保驾护航的重要条件。十多年以来,我国政府采购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大部分供应商遵循诚实守信的理念,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兑现承诺。然而,近年来,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一些不和谐因素日益显现,各种非诚信甚至失信问题十分突出。

为保证我国政府采购能够长久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加快建立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对供应商的信用等级进行级别划分,并且分类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的供货质量、是否按时供货等信息进行汇总,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建立起系统的供应商信用管理体系。实现对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和政府部门等主体的动态管理,逐渐形成系统完整的供货商信用数据库,为政府部门选择供货商提供更为直观的标准,同时可以促进供货商的提高信用水准。在我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数据库的建设十分必要,其必将为促进我国政府采购信用水平提高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3.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采购人员专业素质的高低决定着采购的质量,是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前提。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采购的要求也不断发生着变化。所以,组建一批专业技能过硬、道德品质优良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是非常重要的。政府采购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工作相比,要更为复杂,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要求更高。在专业技能发面,采购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应当财务管理能力预算能力,还应当有一定的预算和质量评估能力。在道德品质方面,采购人员的敬业、廉洁、遵纪守法等品德则显得更为重要。

现如今,我国对政府采购的用人标准只有对于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的框架规定,对于政府采购的用人“门槛”还应该加入量化评估,应当制定严格的政府采购市场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甚至要采取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证书考试等形式选拔、任用政府采购人员,政府采购部门的采购人员和监督部门的公务人员都应该在取得政府采购从业证书,取得执业资格,才能够进入政府采购部门任职并参与工作,从而保证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素养,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和采购人员资格认证的制度化。

参考文献

[1]艾冰.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的关系及效果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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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古益强.创新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思考[J].财政与税务,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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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文庚.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

[8]杨占武.我国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及对策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6.

[9]周汉麒.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学习与实践,1999,(8).

[10]左少君.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理论思考[J].求索,2005,(5).

作者:于鸿

政府采购分析论文 篇2:

流域管理机构基层单位政府采购实情分析与对策

[摘 要]作为流域管理机构基层单位,如何加快政府采购改革步伐,完善监管机制,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拓宽政府采购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流域管理机构;基层单位;政府采购

1 基层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现状

1.1 政府采购制度日趋完善,政府采购观念渐入人心

作为国家财政三项体制改革之一的政府采购工作,人们由最初的陌生逐渐变得熟悉,制度日趋完善。比如,车辆统一保险自实施政府采购后,由最初个别单位的态度不积极、问题较多逐渐变得工作理顺,逐渐形成共同遵守的一项制度,对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进步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

1.2 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更加切合实际,注重实效

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加上基层单位经费不足、资金短缺的实际,基层单位在资金使用上更加重视实效。采购过程中,政府采购人员切实履行责任,采购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1.3 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更加公开透明

与以往相比,各单位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政务公开项目中就包括需要公开的政府采购内容。同时,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力度也在加大,职工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也非常高,多部门、多层次人员的参与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2 基层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2.1 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

政府采购制度大幅改变着以往的采购方式和规则,而传统的采购习惯难以在短期内予以彻底改变。机构虽然设立但作为新生事物的政府采购体制仍处于发展阶段,人员不到位、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情况较多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和进步。

2.2 政府采购缺乏预算和计划性,采购程序不规范

流域管理机构单位分布相对分散,较难形成集中采购,政府采购计划与实际脱钩。基层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大部分是零星采购,数量少、价值低、集中程度不高,难以形成集中采购规模效应,且采购成本高、效益低,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3 基层单位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3.1 健全政府采购体制,完善政府采购运转机制

开展政府采购必须建立岗位设置合理、人员分工明确、制约措施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一是在市局以上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必须分设,职能分开;二是编制采购预算、规范采购程序。根据采购计划,综合汇编形成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分批下达给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是建立政府采购专户。从会计核算方式上,遏制单位擅自采购的行为。

3.2 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建立单位联合采购体系

若使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就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采取规范化政府采购操作程序。一是工作流程要规范,“计划申报—审核采购必要性—审验资金是否到位—编制集中采购计划—发布采购信息—组织政府采购—签订合同—验货—付款—售后服务”是一个完整的采购流程,基层单位不得随意简化工作程序;二是采购要求拟订要规范。曾出现的招标信息拟订不规范,技术参数不清晰、质量要求和售后服务不明确、文书条款不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严重损害政府采购的效果,因此拟订政府采购要求务必专业、细致、明确、规范;三是档案资料管理要规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文件的法定保存期限是“至少保存十五年”,需要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

同时,针对基层单位采购资金量少,规模相对较小、采购零散的特点,打破基层单位间采购界限,建立单位联合政府集中采购体系。

3.3 完善和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管机制

流域机构政府采购工作目前仍然主要依靠内部监管,上级管理部门和本级主管部门需要通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过程公示、审核采购资料等形式,实施对采购机构采购行为的监督。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通过纪检、监察、审计和广大职工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促进政府采购在监督制约机制下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作者:邵长建

政府采购分析论文 篇3:

基于大数据下的政府采购行为分析的设计与实践

摘 要:随着国家对财政预算管理的不断强化,作为财政预算执行部门政府采购中心如何做好财政预算的最后一道关卡,如何能够利用当前的大数据技术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摆在各地政府采购中心的一道难题。本文将从大数据应用方面,针对政府采购各方主体的采购行为进行分析挖掘,最大限度的利用好原有积累数据,充分挖掘出供应商、采购人、专家之间的潜在关联,杜绝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私下交易,让政府采购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实现阳光下的采购。

关键词:政府采购、大数据、行为分析

前言:自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全国各地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都在积极推进落实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建设,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各行各业大数据应用,如何实现政府采购的改革和可持续发展,对于我国长期以来的传统管理模式是一个新的挑战,我们必须吸收和利用一切优秀管理经验和管理技术。大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资源,其数据体量大、数据种类多、流动速度快,为政府采购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渠道。

目前全国各地政府采购中心都先后实现了交易电子化,目前已经积累了海量的历史交易数据及业务数据,通过大数据的实际应用,对现有的交易流程、日常工作、开评标及年度决策等提供丰富的数据支撑,同时通过政府采购大数据的具体应用对政府采购领域提供更多的监督管理手段,为日常的交易监管、行为监管等提供更多的监督分析来源,更好的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及国有资金使用的廉政和阳光。

一、系统概述

基于大数据下的政府采购行为分析,是针对政府采购各方交易主体,包括供应商、采购人、专家在历史参与投标的行为数据进行提取,加工整理,分析发掘,其基于的是历史海量的交易数据。通过对海量的交易数据的充分分析,可以分析出供应商、专家、采购人之间潜在的关联关系,如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历史共同参与项目次数分析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专家与供应商之通过分析得出总评审项目数量、正/负关联情况,进而得出专家与供应商之间的潜在关系[1]。

二、采购人分析子系统

采购人分析子系统针对政府采购中的需方的采购行为进行分析,通过对采购人的数量、委托项目数量、项目成交价格、履职情况及质疑情况等进行综合宏观分析,整体展现当前所有采购人情况,其功能囊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2.1采购分析

按照采购人等级查看项目数量、项目预算、项目成交价格及项目中标价格的合理区间分析,同时可以按照项目数量、预算金额、成交金额等条件进行综合排名,并可对采购人项目成交节约率进行计算。

2.2预算成交价格分析

按照采购人级别划分查看项目的中标合理价格区间,同时可以通过采购人级别划分查询项目总数、预算总价、成交总价、低于合理最低中标价项目数、合理区间项目数、高于合理中标价项目数等[2]。

2.3采购质疑分析

查看当年项目需求阶段和投标阶段被质疑次数及被质疑成功率数据,同时按照项目需求阶段和投标阶段被质疑次数进行采购排名。

2.4关联性分析

通过参与投标项目过程中采购人打分与中标候选人之间的关联分析,分析出采购人与投标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2.5履职问题分析

查看当年采购人履职问题次数、及出现履职问题的构成原因,同时可通过出现问题次数对采购人进行综合排名。

三、供应商分析子系统

供应商分析子系统针对政府采购中的供方的投标行为进行分析,通过对供应商投标/中标、项目预算/中标价格、企业规模、地域分布、不良行为、项目关系匹配度等对供应商综合情况进行宏观分析,其功能囊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3.1预算/中标价格分析

通过对供应商的投标总数、总预算(元)、中标总数、中标总额(元)、低于合理最低中标价项目数、合理区间项目数、高于合理中标价项目数等进行投标中标情况的综合分析。

3.2投标中标分析

通过对供应的企业规模和地域的投标数、中标数、中标率进行分析,并可按照投标数量、中标数量、中标率、中标金额等进行综合排名。

3.3匹配度分析

通过对企业规模和企业地域的登记品目和投标品目数量进行供应商排名,并可查看登记品目和投标品目的匹配度。

3.4关联性分析

通过项目投标参与全部供应商分析,当前项目中出现供应商历史共同参与项目次数分析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3.5地域分布分析

通过对供应商的区域划分,可查看供应商所在地的注册数量、投标数量、中标数量、中标金额、中标率及项目预算等。

3.6不良供应商分析

分析当年的供应商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不良问题次数,通过对企业规模和企业地域分析供应商不良问题构成。

3.7质疑分析

按照项目需求阶段和投标阶段查看当年的项目质疑数量、被质疑数量及质疑成功率和被质疑成功率等。

按照企业规模和企业地域查看当年的项目质疑数量、被质疑数量及质疑成功率和被质疑成功率等。

同时可按照质疑数量及被质疑数量进行供应商排名。

四、专家分析子系统

专家分析子系统针对政府采购中的裁判方的评判行为进行分析,通过对专家打分、专家履约问题、专家综合排名等对评审专家综合情况进行宏观分析,其功能囊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4.1专家履职分析

可通过指定项目周期时间分析当前专家履职情况,如对当前出现的专家履职问题按分类进行分析,同时可通过同比对项目、专家人数及问题等进行趋势分析。

也可同时关联其专家履职问题进行深度的问题构成分析,并可得出专家履职问题综合排名及问题专家综合排名。

4.2专家和供应商关联分析

通过选定评标专家与投标供应商,对供应商与专家之间关系进行分析,并可通过分析得出总评审项目数量、正/负关联情况等。

4.3专家和专家关联分析

通过选定评标专家,对评标专家之间关系进行分析,并可通过分析得出专家之间共同参与项目数量、出现第一名相同次数、打分重合度等分析结果。

4.4专家和采购人关联分析

通过选定评标专家与项目采购人,对采购人与专家之间关系进行分析,并可通过分析得出采购人项目数量、出现第一名相同次数、打分重合度等分析结果。

4.5专家打分分析

通过时间分析,指定周期内专家打分情况,通过对专家打分问题数量趋势分析、专家打分问题数量构成分析等分析专家打分情况,并可通过专家打分数量进行综合排名。

总结:综上所述,通过对基于大数据下的政府采购行为分析的设计与实践,我们可以对政府采购各方交易主体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行为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在政府采购前期预判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进行有效的预警,让我们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能够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最大限度的杜绝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围标串标、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从源头杜绝贪污腐败问题的发生。下一步我们将在国家放管服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利用大数据为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服务和管理,让我们的政府采购工作真正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参考文献:

[1] 鲍朔望. 大数据环境下政府采购审计思路和技术方法探讨. 《审计研究》 , 2016 (6) :13-18

[2] 萬如意. 大数据分析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应用:数据、技术与案例. 《中国政府采购》 , 2015 (12) :52-56

作者: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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