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交接班制度范文

2022-06-29

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房交接班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药房交接班制度范文

门诊药房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药房,与值班人员交接各项工作。交接内容如下:

1、值班人员每天早晨交班时应与接班人员点清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和贵重药品。可简写“麻、精、贵符合”。如有问题,向上级汇报。

2、一般药品情况包括:在本班内发生的缺药,近期药,更换批号药品、新到药等情况。

3、临床科室咨询反馈情况:是指在本班内临床科室来窗口或来电话咨询的情况。

4、做好清洁卫生及安全交班。包括水电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药品拆卸包装堆放如超过1米应将其折叠放平,减少废物所占空间。

5、接班者未到,虽到交班时间,交班者也不能离开值班室。如提前离开值班室,按擅离岗位查处。

6、早上交班后应仔细查看数量不足药品并提出出库计划。夜班交班后应查看紧急、抢救药品是否不足,如有不足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每日早班和晚班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认真填写以上6项内容,发现严重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没有问题填写正常记录,严禁出现空白交班记录。

第二篇:药房制度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在院长和药事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管理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做到有计划地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4、药房(药库)设专职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做好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制定的制度应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质量管理员不得同时兼任院部药品采购人员。因人事变动应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5、监督在岗从药人员搞好个人卫生,要求做到服装整洁,佩带胸卡。

6、提供药品咨询服务,指导群众安全合理用药,做好合理用药的宣传工作,在适当场所设立合理用药宣传栏,公布药品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簿,对服务对象的批评或投诉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做出答复或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开展任何方式经营或变相经营药品,不得以医疗业务广告进行药品宣传。

7、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对从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基础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并负责实施和建立档案。

8、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做到有专人监测和收集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等信息,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及时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确保依法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制定药品目录和急救药品目录.

3、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行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对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5、药品采购应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审核所购入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

6、采购药品应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和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7、购进药品应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9、对首供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用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10、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1、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购进药品,在保证满足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用造成的损失.

12、质量管理员应会同相关部门按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不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使用质量.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购进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和配送。

第二条购进的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进货。 第三条 购进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并审核以下资料:

(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三)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书必须有委托事项、委托品种、委托时限、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地区、委托时间、委托与被委托人员的责任等内容;

(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条 购进进口药品时,除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第三条所规定资料外,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以下资料:

(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时索取法定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文件。

第五条 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对照实物,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第六条 购进中药饮片,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七条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药品外观、内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或可疑药品,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对出现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的药品,有权拒收。

第九条 验收首营品种应附有该批次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第十条 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和注册证号,并附有中文说明书。

第十一条 验收中药饮片应符合规定,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第十二条 凡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签字并注明验收日期。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十三条 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它企业兼职。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昆明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今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3、药品与仓库之间地面、墙、顶应有相应的距离或隔离措施。药品与墙、屋顶(房梁)间距不小于30cm;药品与地而的间距不小于10cm。

4、药品应按贮藏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柜。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各库温湿度要求:冷柜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超过20℃;常温库温度为1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放。

6、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质量。

7、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约品区一一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区一一绿色;不合格品区一一红色。

8、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9、药品入库应依据检查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药品入库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

10、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医疗器械和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人处理。

11、药品出库时,未经复核人员检查复核并签字的药品不得出库。

12、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13、对于发出后退回药品,应做好退货记录与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养护人员应做好药房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药房各类库房的温湿度要求为:常温库0-30℃,阴凉库10-20℃,冷库2-10℃,相对湿度45%-75%),每日上午9时左右、下午3时左右各监测并记录一次药房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储存普通品种药品的库房按照阴凉库标准,温度保持在10-20℃,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4、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6、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

7、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8、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使用,及时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2、首供企业是指与本单位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首用品种是指本单位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3、应对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供应药品的合法性。

4、首用品种或与首供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采购员应详细填写“首用品种(企业)审批表”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和药事委员会对采购员填报的“首用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审批后,方可开展业务来往,购进药品。

5、审批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的必备资料:①首供企业应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等复印件。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的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复印件及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须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②购进首用品种时,企业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等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该品种的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6、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供企业审批表”和“首用品种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建立档案。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高效畅通的质量信息渠道,充分发挥质量信息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信息是指内外环境对单位质量管理工作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因素.

3、应建立质量管理为中心的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质量信息网络体系.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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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药房标准制度

质量验收员质量职责

一、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质量原则,把好药品入库质量第一关。

二、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逐批进行验收,有效行使否决权。

三、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

四、验收药品应在符合规定的待验区进行,普通药品应在到货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小时内完成验收。

五、应按照“药品验收抽样程序”的规定,保证验收抽取的样品具有质量代表性,验收完毕,应将抽样药品包装复原,并标明抽样标记。

六、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七、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要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八、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以及合法的相关证明文件。

九、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法定的药品质量内容。

十、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十一、规范填写验收记录,做好字迹清楚、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及数量准确、结论明确、签章规范,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质量管理员质量职责

一、树立“质量第—”的观念,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二、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三、在企业各部门的协助下,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对药品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五、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药品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反馈,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六、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药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药品的相关记录。

七、按月检查陈列药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八、定期检查门店的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九、负责建立药品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十、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十一、协助企业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

十二、负责处理药品质量查询,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十三、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中药饮片进、存、销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①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②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③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④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三、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①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②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③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④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⑤验收记录应保存三年。

四、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①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②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等措

施;

③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

④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⑤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⑥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⑦每天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五、中药饮片的销售管理

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是用于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其质量与人体的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管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三、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1、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2、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4、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处理;

5、质量负责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药品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营业等岗位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6、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7、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负责人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2)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仓库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

3)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质量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8、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9、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两年。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一、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三、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四、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五、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六、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七、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八、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

一、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三、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且身体健康。

四、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五、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六、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销售。

七、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药店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

八、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台中。

九、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

十、应做好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质量,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地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三、企业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四、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营业员应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填写准确、规范。

六、营业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对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售。

七、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八、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采购员反馈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

九、凡经质量负责人或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一律不得上柜销售。

十、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

十一、企业应在店堂内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正确用药。

十二、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药品宣传广告不准在店堂内外悬挂、张贴、散发。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陈列药品质量,方便消费者购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营业场所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陈列货架及柜台,陈列货架、柜台应保持清洁卫生。

三、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陈列条件和保存环境,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在规定时间对店堂的温湿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

四、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五、药品与非药品、非处方药分柜陈列,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六、需冷藏的药品应存放在符合规定的冷藏设施中。

七、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八、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九、凡上架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做好陈列药品的质量检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尽快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药品仓储养护管理,确保储存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四、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

五、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根据库房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做好记录。每日上午8-9时、下午3-4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

六、根据库存药品流转情况,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七、对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方法进行养护。

八、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建立仓储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及档案,对各类养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十、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处理。

十一、定期汇总、分析养护工作信息,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质量验收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验收员应根据合法票据,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四、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划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

—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1小时内验收完毕。

五、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六、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1、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2、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4、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5、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6、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7、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8、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处理;

10、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1、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结论。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单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予拒收并报质量负责人。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四、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五、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六、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七、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八、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九、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十、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一、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十二、采购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十三、质量负责人应会同采购员按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经营质量。

营业员质量职责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二、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营业时应该统一着装,佩戴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

五、正确销售药品,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配伍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 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六、认真执行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的配方、审方、发药工作。

七、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

八、负责对陈列的药品按其性质分类摆放,做到合理、正确,整齐、有序。

九、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品种,应将药品的名称、数量、有效期等逐一登记并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

十、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采购员传递信息。

一、负责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清洁。

十二、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药品。

十三、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第四篇:药房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为确保药房药品满足临床的需要,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制度。

一、 及时了解、掌握药房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 药房每周五做到填写药品采购计划申请单,将填写好的药品

采购计划申请单交由西药库房, 西药库房按照药房填写的药品采购计划申请单配发药品, 药房必须保证一定的药品库存量, 满足临床需要。

三、 药房人员对药库调入的药品,要及时进行验收,特殊管理的

和需冷藏的药品应随到随验。

四、 储存药品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储存。

五、 根据药品的性能及储存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存、阴凉库

或冷藏库。

六、 药品堆码规范、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且应留有一定距离。

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不得有药品直接放在地面上。

七、 药品储存时对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并按月填报近效期

药品催销表。

八、 药品实行分类存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

药分开;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九、 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和管理。

十、 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相对集中存放。 十

一、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于,并有明显标志。对不合格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十二、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做好药房温湿度监测工作,坚持每日上午9点,下午3点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十三、保持药房、货架的清洁卫生,经常进行清理,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工作。

十四、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每月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所有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十五、当班人员应着工作服,佩戴胸卡,注重个人卫生,衣帽整洁。

十六、药房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替检行为。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十七、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药房人员注意收集由本单位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并按照要求按时上报, 不得有任何原因迟报。

十八、对于新的不良反应(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引起死亡、致癌、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的等)并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

法》要求上报。

十九、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事务。

第五篇:药房管理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及分工

为提高我院药品使用率,确保各类药品无霉变、虫蛀,保证各种药品满足临床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定,请各位管理员认真执行: 1 建立中药晾晒、除蛀虫、上柜记录。

2 建立无药登记随时查看及时报告临床医生及采购员。 3 各类中药摆放整齐,保持中药房内清洁卫生。 4 建立蛀虫、霉变中药报损记录。 5 冰箱温度计实行交班制度。

6 每月检查一次药品并将积压、近期的药品及时上报临床医生。 7 实行计划领药制并建立领药登记本,实行每周

1、3.、5日领药。 8 毒麻药品实行每班交接班制度,认真核对。 9 中药房实行轮换管理制度,每季度轮换一次。

分工制度

李志琼

负责药房总体事务,调节好药房人员上班,负责毒麻药品的领入和处方统计,负责好药房差错事故登记。

王正婵

负责好中药的购进及统计,确保中药房卫生清洁,通风、

干燥。

罗艳

负责近期药品过期药品的统计,定期把新到药品报到临床各科室。

李凤兰

负责定时从库房领药,做好无药统计,定期到各科室听取科

室意见,做好药品变价通知。

201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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