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措施

2023-02-26

第一篇: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措施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方案

一、 本项目经理作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 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栏,现场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物料的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型围栏,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三、 地面应当采取硬化处理,做到泥土不裸露,并进行常洒水。

四、 在进行产生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配备泥浆池和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并采用密闭式罐车及时外运,杜绝泥浆满出泥浆池。

五、 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搅拌的作业,必须在相应的防尘密目网内进行

六、 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式或采用覆盖措施,在车辆进出口,设置排水沟、泥浆沉淀池等设施,车辆必须经除泥、冲洗后,方可驶出工地。

七、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不能完成清运的。应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物、扬撒。

八、 在支撑爆破时,应当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和洒水处理。 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负责人: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62577576(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62546253(区环保局)

第二篇: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措施

为有效管控建筑工地扬尘,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全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目标,区住建局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主要的措施有:

1、落实施工、建设、监理单位的扬尘整治责任,要求建设单位设立并足额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监理单位制定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2、强化源头管理,将扬尘整治纳入工程安全备案现场审查的内容,严格审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对现场道路硬化、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备、裸土覆盖等扬尘整治措施不到位的,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开工建设。

3、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培训,发放宣传手册,广泛宣传施工扬尘整治的意义、要求和措施,不断提高施工项目部的环保意识,形成主管部门为主导,相关企业配合,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治理扬尘污染的氛围。

4、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不间断循环督查,实行“月度排查、重点抽查、难点复查”,严格落实渣土车辆覆盖,车辆进出冲洗,施工道路实时洒水等措施,严禁车辆撒漏、带泥上路现象的出现,对主干道两侧、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12个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对发现的扬尘污染,当场责令施工单位安排专门人员配备洒水车辆及时进行清理、洒水。

5、 加大对裸土堆场、渣土清运、基坑开挖、等关键环节的扬尘治理,综合运用行政、信用等多种手段,采取诫勉谈话、不良信用记录、停工整改、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措施,对扬尘整治不力或违反规定的项目进行严肃处理。

6、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巩固扬尘整治成果,创新管理模式,推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扬尘整治情况实施全程监督,实时监测,鼓励相关责任单位加大投入,积极采用射程远、覆盖广、效果好的防尘、降尘设备,确保扬尘污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标准化。

第三篇:郑州市“蓝天”工程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污染目标责任书

郑州市“蓝天”工程

建筑工地控制扬尘污染目标责任书

根据《郑州市“蓝天”工程白皮书》(2013-2015)和《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郑政[2013]18号)、《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2]6号)工作精神,为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我作为

工程项目相关负责单位特向项目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该项目控制扬尘污染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扬尘控制的有关规定、文件、部署和通知要求,把控制扬尘工作纳入重要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建立标准化示范点,积极开展“绿色环保工地”创建活动。

二、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控制施工扬尘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工作总负责、总协调,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工地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负责建立公司级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工地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直接责任人,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负监督责任,对施工工地扬尘整治不力行为及时制止,对不接受监理整改指令和不整改的,要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在新工程开工前,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编制

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逐级签订控制扬尘污染责任书。并将上述资料和经环保部门审批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并纳入一并纳入项目开工报监资料之中。

四、严格按照《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郑政[2013]18号)标准要求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控制,建设工程现场控制扬尘达到如下目标:

1、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

2、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0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部设置压顶。

3、主题外侧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保持整洁,厂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采用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计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畅通,污水未经处理不进入城市管网,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将泥土带出现场。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采

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6、在场内转运土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9、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覆盖。砂、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凌空抛掷、抛撒。

10、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1、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严禁使用煤、炭、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2、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大的工程,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我们愿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属地网格化监督管理。

如不能实现上述控制施工扬尘管理目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追究。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五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报项目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市城建委备案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第四篇: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的通告

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的通告(穗府〔2009〕43号)

2009年11月27日

穗府„2009‟43号

为切实保障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以下简称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即2010年10月25日至2010年12月22日)空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在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污染的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建设工地要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包括暂未开发地块、停工缓建工地、在建工地内的裸露场地等3类,闲置3个月以上的场地全部绿化,闲置3个月以内的场地全部覆盖、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凡新申请开工的工地,必须达到上述“六个100%”要求才准予开工;已经开工的工地要边施工边整改,确保2009年10月20日前达到“六个100%”要求,逾期未达要求的,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到要求方可复工;暂未开发地块、停工缓建工地的绿化或覆盖必须在2009年10月20日前完成。

(二)全市亚运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环境景观整治等施工项目必须于2010年10月20日前完工,并完成生态环境恢复。

(三)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所有施工工地停止以下施工作业: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浇筑、拆除施工、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夜间施工、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喷涂和粉刷、产生噪声的切割、打桩等作业,并做好工地绿化、覆盖、安全维护等工作。

(四)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各种突发事故的抢险工程,须采取严格的防止扬尘、控制噪声措施,施工中现场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

(五)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噪声工作按照市区分工原则,由市、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同级环保、城管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暂未开发地块的绿化或覆盖工作由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停工缓建工地的绿化或覆盖工作由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配合。

二、混凝土搅拌站、砂浆生产企业的减排措施 (一)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暂停生产作业。

(二)场内堆放的砂、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100%覆盖,并保持场区清洁,洒水防扬尘。

(三)由市建委联合市环保局、城管局负责监督落实。

三、运输车辆控制管理措施

(一)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24小时禁止余泥渣土、建筑垃圾及一切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通行。

(二)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市交委、环保局、市容环卫局、公路局负责监督落实。

四、管理保障措施

(一)严格施工许可审查,加强指导服务。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施工许可申请,审核工程合理工期和施工组织方案,凡在2010年10月20日前不能完成土石方工程、基坑安全防护的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建设。

2.审批施工许可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重点查看建筑工地是否达到“六个100%”要求,控制施工噪声的专项措施是否到位等,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整改,直到达到要求方予批准施工。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对于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要切实落实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程序,限时办理。

(二)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合理留置施工部位,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1.各工程要由总承包单位总负责,工程参建各方配合,按照有关质量、安全标准,制订2010年10月25日至12月22日期间保证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以及2010年12月22日后保障复工质量的专项措施方案,合理留置施工部位,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经监理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2.工程参建各方应根据施工留置部位特点,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按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及时做好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

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进一步发挥监督服务职能,加强对工程关键部位、重点工序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法从严查处。

(三)建筑工地封闭管理,确保工地安全。

1.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达到“六个100%”要求;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24小时值班;要严格管理施工人员,建立出入现场查验制度,施工人员应持“平安卡”进出现场。 2.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全规定,特别要对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支模工程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严密监控,严格按照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和计划施工,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违章施工。

3.在建工程留置部位处在深基坑施工阶段的,要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做好基坑支护工程及围栏;对大型施工机械、建筑材料、设备要安排专人看管,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四)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妥善安排施工人员生产、生活。

1.工程总承包企业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调剂施工人员,对劳务人员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组织转场或撤场,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留守人员生活保障,并与劳务企业商定复工后劳动力供应的措施。

2.建设业主、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穗劳社函„2009‟786号),建设业主要及时支付工程款,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及时做好劳务费的月度结算和支付工作,并负责监督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工人手中,特别要确保完工、停工项目工人工资的足额支付。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为各工程总承包企业提供服务,指导其做好劳动力调剂、工人工资支付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五)定期组织巡查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同级环保、城管等部门定期巡查,检查本通告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并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施工,违反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的建筑工地,一律责令立即停工整改,依法严厉处罚。

五、分工负责,落实监管责任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须市有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市建设、交通、水务、港务、市政、电力、环保、环卫、交警、城管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抓紧制订具体管理细则,确保本通告有关措施落到实处。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0年12月22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第五篇:创扬尘控制示范标准化工地资料

人和组团H29号地块工程 创建“扬尘控制标化工地”

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0日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人和组团H29号地块工程 工程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雪松路

建设单位:万科(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筑占地总面积约0.04km2 ,场地为长、宽均为200m的正方形。场地北侧为已建金科小城故事、恒大华府,西侧为已建金科天籁城,东侧为已建市政道路。总建筑面积为186296.51m2,共6个组团组成,其中1-5组团为花园洋房,6#楼为34F/-2F建筑。

二、 管控体系及管控制度

本项目开工前即编制了详细的扬尘控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了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即争创“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并依此建立了项目“扬尘控制管理制度”、“扬尘控制管控体系”,明确以项目经理为扬尘控制第一责任人并担任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栋号长、保全、后勤负责为直接实施责任人,并签定责任书,设立奖罚制度。

三、 现场扬尘控制开展工作: (1) 施工大门及围墙:

工地实施围墙封闭施工。围墙高度统一为2.2m,沿施工场地周边设臵围墙,底部砌砖基础,每3m设臵一道370×370的砖柱。围墙必须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成线,沿施工场地的周边封闭设臵。面层用砂浆抹光(压顶做滴水线),刮腻子,并用白色防水涂料刷面,装饰线统一标准,上部(含压顶线)和底部用标准蓝油漆,宽0.3m。施工围墙必须进行日常维护,污损、脱落后应及时修补,确保施工围墙清洁,保持规范要求。

现场设臵施工主大门及各施工出入口次大门,施工主大门宽8m,门柱高6m,采用自动伸缩门,人员进出采用专用船闸式出入口,凭卡进入;各次大门统一采用铁门焊制,面刷白色油漆,并喷制公司LOGO及公司名称。各施工出入口由着装统一的保安24小时值班,严格控制进出车辆及人员。 (2)大门冲洗设施:

在车辆主出入口采用建委统一推广的“工程车辆全自动冲洗转轮机”、各次大门布臵“加压冲洗水枪”,所有出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才能上路,由执勤保安负责监督、负责,并全数登记。 (3)场地硬化

工地的道路、材料堆放地及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硬化采用10~25cm厚的砼面层。工地出入口设臵车辆冲洗设施及排水沟、沉砂井,并设“冲洗处”牌子,明确责任人。

施工场地内平整干净,设专人维护现场清洁。

(4)材料堆放

工地各种材料、构件、架模材料等,按施工平面布臵图分区、分类、成堆、成块整齐堆放。 现场搭设全封闭水泥房,现场堆放的砂石材料用彩条布或密目安全网覆盖。废料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专人及时清运出场。 (5)施工中的扬尘控制

1.工完场清

每道工序做到“落手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材料和工具及时回放、归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外防护架

建筑物采取全封闭施工。工地脚手架外侧,防护架外侧采用符合要求的密目安全网实行全封闭,密目安全网横向挂设于脚手架、防护架钢管内侧,密目安全网挂设平整、合缝严密、颜色一致、无破损。操作层封闭高度必须高出作业面1.5m以上,顶部整齐一致,密目安全网用尼龙绳拴扎。

3.建筑垃圾清运

各楼层内的建筑垃圾,布臵专门的除渣位臵,采用钢模板配制封闭式的梭筒集中清运,严禁随意从楼层抛掷建筑垃圾,塔楼内垃圾及时进行清扫,对灰尘较多时,应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垃圾必须集中至梭筒倾倒。

4.车辆管理

施工现场的车辆出场前必须先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 转运土石方、建筑垃圾等易洒漏物质的施工车辆采用封闭式车辆或在车顶用彩条布覆盖。

5.砂浆搅拌 为减少扬尘污染源,现场混凝土基本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基础阶段自拌砼采用全封闭搅拌站进行拌合。现场砂浆搅拌机位臵搭设封闭式防护棚,顶部用双层竹跳板防护,周边用竹胶板封闭,以防止扬尘飞扬。

四.本项目扬尘控制工作开展经验

(1)本工程采用全封闭外架施工保证各个工序施工时的扬尘控制

(2)现场搅拌机采用全封闭式防护棚,并在出料口地方设臵喷淋设施,防止搅拌棚扬尘。

(3)现场室内管线开槽采用先湿润墙面在进行切割机开槽,开槽时采取一人切割一个用水瓶喷淋,控制室内开槽时的扬尘。

(4)各楼层内的建筑垃圾,采用钢模板配制封闭式的梭筒集中清运现场扬尘控制设施图片

(5)项目所有车辆出入口均设臵“加压冲洗水枪”,车辆出项目是进行清洗,防止车辆带泥上路。 五.现场扬尘控制设施及措施图片

详附后照片。

主大门图片次大门图片

围墙美化、设臵场内施工围挡

搅拌机房扬尘控制水泥库房

工程车辆全自动冲洗转轮机加压冲水器

外架防护外架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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