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整治讲话范文

2022-06-25

第一篇:三轮车整治讲话范文

三轮车”整治工作

自怀镇 “三轮车”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自怀镇吸取 “10.7”事故惨痛教训,痛定思痛。采取 “三管齐下”扎实推进“三轮车”

一、管制度建设

一是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机制。对全镇69辆三轮车摸底分村逐车“建档立卡”并核发登记卡和计分卡,统一喷涂醒目的编号和标识。每月对新增和报废三轮车进行登记和销号,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建立培训机制。对新增三轮车车主进行人车档案登记、统一进行岗前培训,每季度组织三轮车车主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教育,统一管理。现已开展安全培训2期,累计培训124人次。三是制定辖区内管理办法。对三轮车使用范围、通行、停放、载物、载人等作出规定。四是强化考核机制。将三轮车整治工作纳入村级年终目标考核。同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五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超员超速、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广大群众通过电子设备拍照取证,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者每次100元的奖励。

二、管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实行双组长制,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二是整合执法力量。镇安办、安监站、交管办、船管站,社区警辅合署办公,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7人,分工不分家,形成常态化联合执法。重点路口配置不少于1名的交通安全劝导员。三是创新执法方式。由镇分管领导牵头抓落实,派出所带队开展,不定时、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不定路段的流动式执法检查。2018年以来,处理和纠正1068人次,对违法违章人员实行再教育、再学习并签订承诺书,对受到“处罚”的违法违章人员,除在全镇的安委扩大会议上和场镇LED上进行曝光外,必须在辖区内义务充当不少于一周的交通劝导员。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员轮流在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劝导,利用村村响、云平台、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安全宣传。

三、管经费保障

一是在执法经费保障方面。按时足额发放劝导员工资,为每一位劝导员配齐喇叭、反光背心、帽子等劝导设备;全力保障执法人员有关费用。二是在设备实施方面。将在全镇重要路段安装监控设备5套,全力完成“雪亮工程”。将持续对三轮车治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经费已达10万元。三是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持续加大对道路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安排资金,落实专人,进行治理,形成闭环管理。

下一步,我镇将以此为契机,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把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一是配合主管部门继续加强三轮车执法整治,建立完善台账登记制度。二是加强对三轮车源头整治,对非法经营、非法改装等行为按职能职责查处。三是创新三轮车管理模式,加大经费投入,将在辖区内重要路段安装监控设备,全天候不间断监控,第一时间掌控辖区内三轮车运行情况。四是加强驾驶员管理,增强驾驶人员责任感,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平安交通作出贡献。

第二篇:三轮车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道路交通管理,改善城乡交通环境,规范城乡客运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城乡交通环境,构建公正、公平的营运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 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全县客运秩序为目标,依法行政、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标本兼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整治对象

(一)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非法营运的电瓶三轮车、无牌无证的燃油三轮车(以下简称机动三轮车);

(二) 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三轮车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三轮车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成立全县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全

县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员:

县政府副县长(常务)

县委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局长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副主任 县公安局政委 县财政局局长 县教育文体局局长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城管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县残联理事长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副政委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县社保局局长

县就业局局长

县城管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各片区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

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

担任。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 1.摸底调查组 摸底调查组 组长:

主要职责: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非法载客营运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数量和从业人员构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2.后勤保障和报废奖励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一是制定整治三轮车的经费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对主动按期报废机动三轮车的按2000元/辆标准、对主动拆毁客运人力三轮车安装动力装置的按800元/辆标准,制定奖励方案并组织实施。

3.宣传教育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三轮车整治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 4.帮扶救助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三轮车整治帮扶救助方案并组织实施。 5.联合执法组和维稳保卫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整治三轮车联合执法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强制拆毁电瓶三轮车和客运人力三轮车非法安装的动力装置。制定整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6.信访接待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三轮车整治信访调处预案并组织实施。 7.医疗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三轮车整治医疗救治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整治工作步骤及主要措施

按照“先县城区、后乡镇”的思路,分摸底调查、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高四个阶段实施。

1.摸底调查阶段(1月20日至3月10日) 由民建镇牵头,公安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民政局、社保局及有关乡镇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一是由民建镇对辖区内的居民、村民和暂住人口拥有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数量、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二是由交通运输局对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数量、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三是由公安局对残疾人专用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数量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四是由工商局对销售电瓶三轮车(含销售三轮车电瓶)、改装三轮车的业主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以上单位和部门于3月10日前,将摸底调查情况登记造册,由经办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民建镇政府,民建镇汇总造册后,由民建镇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三轮车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4月30日) (l)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明确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全县三轮车整治工作。

(2)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县政府发布三轮车整治通告,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县三轮车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

(3)开展宣传教育。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法制办、公安局、司法局、广电局、教育文体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向县城区三轮车主、市民散发各类宣传资料,展开法制告诫教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由司法局、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每天出动宣传车在县城区内进行巡回宣传。电视台要开设专栏,播出相关宣传资料,通过对一些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自身难以克服的安全隐患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案例进行分析,以案讲法,广泛宣传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含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非法安装的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可能带来的巨大伤害等,曝光违法行为,宣传守法典型,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要利用短信向市民发布相关信息。

(4)由县财政局牵头,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民建镇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对10月31日前主动报废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的按1000元/辆予以奖励、对主动拆毁客运人力三轮车上安装动力装置的按800元/辆予以奖励,引导电瓶三轮车从业人员主动报废电瓶三轮车和客运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主动拆毁安装的动力装置。

(5)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民政局、残联、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工商局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对三轮车从业人员中符合帮扶救助条件且在整治工作中能积极配合的,及时进行帮扶救助。对主动报废机动三轮车的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渠道,使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3.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从11月1日开始,对县城区内的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 (1)由公安局牵头,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工商局和各有关乡镇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非法载客营运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予以没收并强制拆毁,对客运人力三轮车上非法安装的动力装置进行强制拆除并予以没收销毁。

(2)由工商局负责,对销售电瓶三轮车(含三轮车电瓶)、改装三轮车的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

(3)由信访和群众工作局牵头,法制办、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残联和有关乡镇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认真处理三轮车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来信来访,切实做好劝解、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

(4)由政法委牵头,公安局、法制办、信访和群众工作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民政局、残联和各有关乡镇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采取超常规措施,对城区

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昼夜管控,及时发现和掌握情报信息,针对可能引发的三轮车业主和从业人员暴力抗法、非法集体上访事件等,制定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在三轮车整治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聚众滋事、堵塞交通等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解释劝导的基础上,对少数别有用心带头煽动闹事的主要策划者和组织者,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绝不能姑息迁就,全力维护党政机关、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为取缔工作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5)由卫生局牵头(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快速、妥善救治三轮车整治过程中的受伤人员。

4.巩固提高阶段(6月1日以后) 从6月1日起,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各类机动三轮车(含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由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予以没收并强制拆毁。

对涉嫌营运载客的机动三轮车(含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由交通运输局负责予以没收并移交县公安交警大队强制拆毁;同时,依据《

县城镇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县的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县城区内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非法安装的电机、电瓶等设施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取消客运人力三轮车运营资格。

五、工作要求

1. 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三轮车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打黑除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规范城乡交通秩序、提升城乡形象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动员,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确保达到预期的整治目标。

2. 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在整治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齐心协力、通力合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公安局:负责三轮车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综合协调,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搞好整治的政策宣传,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非法载客营运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予以没收并现场拆毁,对客运人力三轮车上非法安装的动力装置,一律予以没收并销毁。负责三轮车整治中的处突工作,要提前制订处突预案。对阻碍执行公务、阻碍执法、非法聚集,煽动、教唆、串联、胁迫、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果断地予以打击。

公安交警大队: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一律予以没收并销毁。

城管局:协助三轮车集中整治和后期长效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局:对涉嫌非法运营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一律予以没收并移交公安交警大队销毁。同时,依据《

县城镇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12年3月20日前会同城管局办理好县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工作的交接手

续,从2012年3月21日起,全县的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客运人力三轮车上非法安装的动力装置予以没收并销毁。

工商局:对销售电瓶三轮车和非法改装三轮车的经营业主进行查处和依法取缔,从源头上进行打击。

宣传部、广电局:积极开展三轮车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氪围。

民政局、残联:对老、弱、病、残三轮车从业人员进行帮扶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办理低保手续。

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司法局: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来访的三轮车从业人员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乘坐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和安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帮扶救助条件且在整治工作中能积极配合的三轮车从业人员,尽量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渠道,使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组织部、纪委监察:对三轮车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切实提高参加整治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行政执行力;制定纪律规定,要求机关干部和单位职工自觉抵制乘坐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和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加强对三轮车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措施不力、效果不佳

的,责令有关单位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对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给予问责处理,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乡镇部门的目标考核。

民建镇:深入社区、村组,对居(暂)住在辖区内的三轮车从业人员进行告诫教育,负责做好居住在本辖区内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和客运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维稳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建机构,制定方案,同步推进,依法取缔。

六、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1、组建机构。成立三轮车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运管所,经组织从县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局抽调10名人员组成专职执法队伍,从事三轮车长效整治工作。由运管所长任办公室主任。

2、管理职责。三轮车整治办公室将三轮车整治工作列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巡查,坚持常抓不懈。一是要继续加强打击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发现一辆拆毁一辆。二是继续打击非法营运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发现一辆拆毁一辆;三是要继续打击客运人力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一旦发现立即拆除并销毁。四是要继续加强对销售电瓶三轮车、拼(改)装三轮车行为的打击,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3、工作经费和装备。购置专门公务执法车辆1台,摄像机、照相机各1部。每年核定工作经费5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直至整治成功为止。

第三篇:市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城区从事客运经营的三轮车急剧增多,不仅扰乱了城区公共交通秩序,而且成为城区交通安全重大隐患。为切实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创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现就城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指挥、督促检查各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重点

本次集中整治的地域范围为城市主城区,即“三河一路”所形成的城区范围;车辆范围为从事客运经营的人力三轮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瓶车、四轮电瓶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三轮车。

重点整治主城区内以下违反交通法规行为:使用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三轮车从事客运经营;年龄和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要求的人员从事客运经营;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从事客运经营;驾驶拼装、改装、报废机动三轮车和无车辆号牌机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违法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从事客运经营的三轮车,擅闯通行禁区。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3月10日—3月31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日—5月31日)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30日)

由督查考核组对市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成效进行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长效监管阶段(2012年7月1日起)

由市城管、公安和交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载客三轮车进行长效监管,直到彻底杜绝城区内三轮车从事客运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强化措施落实。

(三)加强协调配合。

(四)注重长效管理。

(五)加强督促检查。

本实施方案由市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篇:镇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镇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四屏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防止因三轮车非法营运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9起在全镇域范围内开展机动三轮车(含属于机动车管理范围内的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四屏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依法行政,严厉打击。

严厉打击无驾驶证、无号牌、无行驶证、未参加交强险上道路行驶及从事违法载人营运的三轮车辆;

对四屏镇域三轮车进行逐台清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不准上道路行驶;

依法强制报废非法拼装、改装的三轮车辆;

符合条件可以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必须遵守限行、禁行路段、时段的相关规定。

(二)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三轮车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和安全防护意识,有效遏制各类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发生,实现全镇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简 军   四屏镇党委书记

刘先全   四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文 平   四屏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彭 波   四屏镇党委副书记

刘 瑜   四屏镇纪委书记

陈芳义   四屏镇政法书记、副镇长

周 游   四屏镇副镇长

李玉维   四屏镇副镇长

胡代兰   四屏镇组织委员

陈显跃   四屏镇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四屏镇应急管理办、区城管支队四屏大队、区公安局四屏派出所、江津区四屏镇市场监管所、四屏镇文化服务中心、四屏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四屏镇平安建设办、四屏镇司法所、四屏镇旅游服务中心、四屏镇党群办、四屏镇财政办、各村(居)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四屏镇应急管理办,由副镇长李玉维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应急管理办张虎、陈科宏、喻明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四屏镇应急管理办: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订整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排查摸底,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联合整治。

区城管支队四屏大队:加强专项整治期间的城市管理工作,强化人行道上的停车秩序管理和市容市貌整治,完善相应禁行标志标识。

区公安局四屏派出所: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私自改装等行为,从严查处无牌无证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对于暴力抗法、阻扰公务、损伤劝导员等行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惩处。制定因专项整治可能引发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置预案。

江津区四屏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清理全镇三轮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

从严查处无照经营和销售未经国家生产许可生产的电动车、助力车和国家明令淘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摩托车产品的行为。

四屏镇文化服务中心:协调指导辖区学校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引导,认识乘坐三轮车的风险,自觉不违规乘坐三轮车;

引导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不乘坐非法运营三轮车安全承诺书。

四屏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三轮车车主按政策落实帮扶救助。

四屏镇平安建设办:参与维稳事件的处理,做好专项整治风险评估工作;

负责协调处理打击非法营运的有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四屏镇司法所:负责专项整治的法律保障;

加强对全镇的执法监督,确保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四屏镇旅游服务中心: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营造整治氛围,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和事故教训案例报道,强化宣传教育。分阶段做好相应的舆论宣传发动工作,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加强舆情收集处置工作。

四屏镇党群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负责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屏镇财政办:负责落实专项整治各项经费的保障。

各村(居):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宣传引导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

排查各自辖区内三轮车数量及相关人员情况,充分发挥劝导站作用,劝导违法违规行为。召开院坝会对辖区所有三轮车主和其他群众开展宣传教育。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2021年1月19日至整治活动结束)

1.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及三轮车违法载人营运的严重危害后果、事故案例,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整治行动,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举报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2.疏堵结合,引导转岗就业。积极引导车主转岗,对符合低保、社保和社会救助条件的三轮车驾驶人,按政策协调落实相应帮扶救助。对外来驾驶三轮车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协调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和措施。

3.摸清辖区三轮车的数量,对驾驶三轮车人员及家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4.摸清对“专项整治”工作有抵触情绪、有上访、串联闹事苗头人员,建立排查台账,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5.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镇形成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彰显整治决心。

6.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四屏镇应急管理办、区公安局四屏派出所划片开展工作,全员上岗,设立多个卡点,全时段开展无牌无证、擅自改变车辆技术参数、乱停乱放、超载、非法载人等行为的整治和教育,营造整治高压态势,使三轮车数量和载人现象大幅度减少。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2月5日至整治结束)

1.严查违规销售。江津区四屏镇市场监管所牵头,对全镇范围内的三轮车销售网点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审查其经营资格和经营项目,严禁经销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机动三轮车和电动三轮车。

2.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力量,对仍坚持或心存侥幸心理上路非法运营的三轮车开展集中攻坚,通过打击处理起到有效震慑和巩固效果。

联合执法组依法加大三轮车从事非法载人营运的查处打击力度,对违法上道路行驶的机动和电动三轮车、改建三轮以及不符合条件未取得操作证及编号的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进行查处,打击利用机动、电动及残疾人三轮车违法载人营运。

(三)长效巩固阶段(长期)

江津区四屏镇市场监管所、区公安局四屏派出所、四屏镇应急管理办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日常巡查,四屏镇应急管理办要建立能及时查处打击三轮车各类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四、工作保障

(一)经费保障。整治期间加班伙食费、拖车费等处置费用由四屏镇财政按照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二)车辆保障。区公安局四屏派出所提供一辆执法车。

(三)场地保障。三轮车整治存放地点由四屏镇政府统一指定,集中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联系,密切配合。

建立紧密的联系协作机制,多部门联动,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既要严格执法,又要讲究方法策略,防止出现因工作不细致、解释不到位、执法不规范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各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把各项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整治办将定期通报整治情况及上岗履职情况,对上岗和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或报请区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各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整合力量、加强巡查,做到常抓不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

第五篇: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规范、疏堵结合、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原则,依法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对象

(一)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三轮车的企业和个人。

(二)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以及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超载的三轮车。

(四)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没有营运手续,非法运营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联合执法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中队长兼任,负责“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村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路面管控工作实施督导检查。

四、方法步骤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数,要认真清理排查本辖区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二是积极宣传注册登记时间和流程,确保广大群众能顺利注册登记。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检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四)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完成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任务,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三)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长效机制,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巡查,常抓不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建设平安东升,建设和谐社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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