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停风应急措施

2022-08-01

第一篇:停电停风应急措施

无计划停风停电应急措施

双阳煤矿无计划停风、停电

应急预案

针对2012年11月12日由于天气变化原因大范围降雪导致我矿停电事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为防止和减少无计划停电、停风,对我矿安全造成的影响,确保全矿的安全供电和正常供风,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使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我矿井上、下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事件。

二、应急组织机构

一、成立矿井主扇停电停风抢险领导组 组 长 :矿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成 员 :机电科长、通风区长、供应科长、矿调度室主任、安全部长

二、矿井停电停风的汇报程序

1、矿井正常运行的主扇因故障停止运行后,主扇司机立即启动备用主扇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检查是否是本范围内的原因,调度室及时向当日值班矿长、矿总工程师汇报。

2、因系统停电或矿井主扇检修等原因造成矿井主扇停风,主扇司机立即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井下变电所切断井下电源,同时询问井下变电所停电范围及原因。

3、接到矿井主扇停电停风后,矿调度室调度员要及时通知当日值班矿长、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通风区长、技术部长、调度主任、安全部长到矿调度室组织处理。

4、矿调度室负责组织事故的处理工作,调度员根据值班矿长、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的指令组织恢复主扇运行。

5、主扇恢复运行后,在往井下各点送电时,必须首先询问清楚本变点所外供负荷是否全部拉开,本变电所是否有故障,由通风区长在调度室负责落实送电地点瓦斯情况,机电科长负责按照规定程序送电。

6、矿井主扇因检修等原因,有计划停电停风,由通风工区负责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三、事件的应急措施

(一)主通风机房因故不能工作造成全矿井停风。

1、当主通风机房主风机因故停机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备用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在备用风机不能及时启动时,主通风机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主通风机值班人员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矿长和应急指挥部,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随即下达向井下停止供电,将工作面人员全部撤离至全风压进风流处的命令。指挥部成员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决定是否将所有井下人员撤至地面,如需撤出,立即下达命令。如不需要,立即命令主通风机值班人员将防爆风门打开,进行自然通风。

2、机电科、供应科接到主通风机停机报告后,迅速指派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并立即组织应急小分队,查清停机原因,立即抢修以保证在极短时间内恢复主通风系统。

3、机电科、供应科抢修结束后,立即通报调度室和应急指挥部,并指挥按照程序启动主通风机,并命令各操作人员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向井下及各采区及工作面恢复送电。

(二)井下中央变电所因故不能向各采区供电。

1、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发现因中央变电所开关故障,不能向各采区供电时,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需下达将掘进工作面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的命令,同时通知机电供应科。

3、机电科、供应科接到命令后,立即组织应急小分队人员下井进行事故抢修。

4、事故处理后,应急小分队负责人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指挥部根据各采区情况安排向采区送风送电工作。

(三)采区移动变电硐室故障不能向各工作面送电。

1、各采区移变硐室发生故障,不能向各工作面供电时,值班电工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和应急指挥部汇报。

2、应急指挥部下达命令,要求掘进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同时通知机电供应科。

3、机电供应科接到命令后,立即派专业人员到达现场查清故障原因,如是高压故障,则立即派应急小分队下井抢修,如是低压故障,则立即命令有关电工人员组织抢修。

4、故障处理后,应急小分队负责人立即汇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命令恢复送电工作。

(四)采区掘进工作面发生停电停风。

井下掘进工作面局扇风机由于各种原因停风时,工作面负责人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随即向值班矿领导、应急指挥部汇报,并安排所管辖采区值班电工进行抢修,同时下达工作面停电撤人命令,并且设好警戒线,防止其他人员误入该工作面,抢修结束后值班电工应立即汇报调度室以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面瓦斯积聚情况决定是否送风、送电,如瓦斯超限需进行排放,立即通知通风队排放瓦斯,如瓦斯不超限,则可进行送风、送电工作。

四、责任划分及保证预案执行的措施

(一)调度室接到停电、停风汇报后,必须在10分钟内汇报值班矿领导,并按顺序通知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同时负责相关单位的各种事项协调和督促工作。

(二)机电供应科接到停电、停风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内通知机电供应科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并迅速召集应急小分队成员,及时查清停电、停风的原因,在汇报指挥部后根据指令处理故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供风。主通风机房值班人员在向调度室汇报停电、停风事故的同时,要及时请示是否打开防爆风门,在接到打开防爆风门的明确指令后,打开防爆风门进行自然通风。

(三)通风区、队在接到通知后,在10分钟内通知区、队负责人做好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各生产队值班队长做好排放瓦斯的配合工作。

(四)安监处处长负责通知救护队队员在坑口待命,同时负责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

(五)生产技术部部长要及时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各采掘面可能遇到因停电、停风造成的顶板、水、风自然灾害的应急措施和建议,并汇报应急指挥部便于指挥部做出正确指令。

(六)井下恢复供电的原则是:先送风后送电。

(七)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包括发布撤人,停电停风对事故的处置办法,处理突发事件,恢复送风、送电,安排医院和车辆、组织抢险物资到位等指令。

(八)对不能及时到位或者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不负责的人员按照《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篇:无计划停风停电应急处置措施

一、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处置措施

1、本措施适用于井下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情况,有计划停风必须按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复电,即时恢复对专用风机的供电,瓦斯员要坚守岗位,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局扇的运行,避免瓦斯积聚。如风机出现故障要及时准确地向调度室汇报,以便电工能准确判断故障,缩短事故影响。

2、专用风机系统出现总开关掉闸现象后,复电后,电工必须携带检测仪器,查找故障,在发现故障可疑点后,必须首先用检测仪器,检测、排除故障后,方能通电试车,杜绝以送电试车的方式检测局部故障,而造成专用风机再次停电停风。

3、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达到1.5%,由安监员负责把停风区内的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瓦斯员负责在巷口打好栏杆,揭示警标,并及时向通风调度、矿调度汇报。由通风调度、矿调度向通风部门、矿总值班汇报。由矿总值班和矿调度(组织有关单位查明原因,尽快排除故障,减少停风时间)。组织或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由总值班任组长,调度、通风科、通风队、安全科、机电三队(机电二队)、施工单位值班人为成员,负责指挥协调工作。

4、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井下必须成立现场临时排放瓦斯小组。由走段瓦斯班长、瓦斯员、安全员、施工单位跟班干部和组长组成,跟班干部为现场组长,负责现场瓦斯排放,指挥协调工作。

5、排放瓦斯前,现场临时排放瓦斯小组组长负责把瓦斯员、安全员、跟班干部、班组长等人员的姓名汇报到调度室,并把警戒员的姓名和警戒地点向地面临时指挥小组汇报,地面临时小组指挥机电部门切断停风及瓦斯排入回风系统中的所有非本安电源。机电部门切断电源后及时向地面临时小组汇报。

6、各警戒人员由回风系统中撤出人员到达警戒点后及时向临时小组汇报。根据汇报情况确定停风区及回风系统中已切断电源,撤出所有人员后,对照措施,在符合措施要求的情况下,由小组长下发排放瓦斯指令。

7、瓦斯员在接到排放瓦斯指令后,必须首先检查风机及风机开关附近10米内的瓦斯情况,只有在此区域内瓦斯浓度0.5%以下,才可开始排放瓦斯。

8、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9%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恢复生产。

9、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必须逐步排放,控制风量。

二、地面主扇临时停止运转应急处置措施

1、本措施只适用于主要通风机临时停止运转的情况下,有计划的停风、检修必须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以《规程》为依据组织实施措施。

2、主扇运行中如发生停电事故,造成主扇停机时,主扇司机应迅速查明,供电电源是否有电,如有电立即启动主扇恢复矿井正常通风。

3、如发现无电,立即与地面变电所联系,并向矿调度、队值班室汇报,待机房有电时,立即启动主扇。

4、如果运行主扇不能启动,立即启动备用主扇,并向矿调度汇报。

5、我矿为中央两翼混合式通风。主扇为二级对旋风机。如一翼风机不能启动,即时汇报矿调度和通风部门、矿总值班,由矿总值班和通风部门指挥停止另一翼主扇的运转。并通知主扇机房打开防爆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防止风流紊乱,并停止井下供电,安全员将人员撤至大巷进风侧。

6、机电部门立即查明停电停风原因,组织人员处理故障恢复矿井主扇供电。

7、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主要通风机。

第三篇:有计划停电、停风措施

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要通风机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1、机电队负责对备用通风机的电气设备及附属装置进行检查。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对主要通风机电气设备及附属装置进行检查。确保作业完成后主要通风机和备用通风机能正常运转。

2、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机电队负责防爆门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能正常使用。

3、基层各队对井下责任区内机械、电气设备、防火设备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完好、齐全。

4、通风队负责对全井用风地点风量、温度进行测定。

5、通风队负责对全井老区、老口、工作面隅角及永久密闭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确保无自然发火隐患。

6、通风队负责全井综合防尘到位,确保完好使用,及时洗尘,消除隐患。

7、通风队负责对全井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通风设施完好、不漏风。

8、通风队负责对井下安全监控设备进行检查、调校,确保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

9、通风队负责对综采煤工作面隅角气体利用束管系统采集分析,确保无自然发火隐患。

10、通风队负责对井下消防材料库材料储备情况进行核查,确保物资储备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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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恢复供电过程中,专职电工必须先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送电。

8、通风队负责对井下老区、老口工作面隅角及永久密闭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异常立即向队领导进行汇报。

9、如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启动《灵露煤矿应急救援预案》。

三、掘进工作面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工作面停风前,掘进队带班领导负责切断责任区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并对责任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带领本班作业人员撤至全风压供风的进风巷道中。

2、通风队指派专人巡视该工作面确定无人后对该工作面出口处设置栅栏,安设警标,严禁人员进入。

3、停电后,由专职瓦斯检查员在栅栏处测定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有害气体浓度,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

4、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编制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5、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超限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启封工作由救护队负责。

6、掘进工作面启动局部通风机前,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7、启动局部通风机前,通风队设置岗哨,严禁人员进入排放乏风区域作业。

8、必须有一名通风队领导负责瓦斯排放工作,并派一名专职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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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局部风机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应急救援预案及措施

一、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旦因供电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矿井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井下采掘工作面可能因停风而造成瓦斯积聚、瓦斯超限,甚至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二、应急处臵基本原则

(一)一旦事故发生,调度室、监控中心、通风科等相关单位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长时间停电停风后,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其它事故时,按相应执行预案。

三、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副矿长 成 员: 各科队长

一旦矿井局部通风机因故停风,事故处理分5个小组进行

(一)技术处理组职责任务:

1、立即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

2、组织区域内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抢险救灾组职责任务:

组织煤矿救灾队并配合救护队进行事故抢险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职责任务:

1、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保证井上下运输通畅。

2、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职责任务:

1、组织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事故调查组职责任务:

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四、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机电科要搞好井下局部通风机的日常检查及维修,值班机电工和瓦斯员要24h不间断观察矿井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2、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管理,对井下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实行24h监控。

(二)预警行动

1、任何人、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一旦发现井下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

2、井下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工作地点风量异常减少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组织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一旦证实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间达到10min以上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

五、应急回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由矿调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立即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二)事故处理程序

1、凡未经批准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不论时间长短均属于无计划停风,一旦发生矿井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需采取如下措施:

2、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及机电科、通风科,同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的各位成员,各成员接到通知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根据事故情况,研究、部署和组织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3、事故发生后,停风范围内的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采区进风大巷并汇报矿调度室。

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机电工或瓦斯员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立即查明原因,尽

快恢复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机电工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经矿调度室同意后,应立即按程序进行一次启动操作。若启动操作失败,请示矿调度室进行倒换风机,若操作再次失败,则倒换备用供电回路启动风机。如果停风时间超过10min或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以上时,矿调度室值班领导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撤出作业人员,立即切断工作地点的电源,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然后通知值班电工切断停风采区总电源。在经瓦斯检查人员查明停风区主要巷道、硐室瓦斯情况,并采取措施排除积聚的瓦斯后,方可重新启动主要通风机。

5、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要及时切换另外一台备用局部通风机,如不能正常切换,应手动切换,后查明原因。

6、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调度室要尽快查明局部通风机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同时及时向矿负责人汇报,通知救护中队做好进行事故处理的准备工作。调度室调度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及时了解事故现场处理进展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调度记录,填写好事故统计台帐,随时将情况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按照总指挥的指示要求调度指挥事故抢险。

7、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安全科、机电科、通风科、调度室、负责人进行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3日内由机电科负责将停风原因、处理结果、防范措施进行通报。

8、机电科、通风科要按《规程》要求对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切换、安全出口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灵活可靠。通防科要对井下通风设施全面进行检查,保证通风系统正常、稳定。

(三)一旦因供电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

1、调度室接到局部通风机停风汇报后,应迅速通知井下区域地点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同时联系值班电工,以便抓紧恢复供电,并报告矿领导,请示井下人员是否全部升井。

2、井下区域地点工作人员,接到调度室撤人通知后,由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迅速组织人员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在独头巷道工作人员,还必须在距巷道口不超过2m处设臵栅栏,做好“禁止入内”标记,而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停电原因并落实供电制度。撤人、汇报等工作均由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完成,接到调度室通知而不撤人、汇报的,对现场负责人员按严重三违处理。

3、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瓦斯检查员在对包片范围内各独头巷道停风、撤人情况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及时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并请示待命地点,在规定待命地点待命。

4、如风机停风后,要及时切换另外一台备用局部通风机,如不能正常切换,应手动切换,工作完毕后,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5、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斯检查员负责独头巷道的瓦斯检查及排放工作。若局部通风机停风时间小于0.5h且现场工作人员未升井,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检员可与现场班组长联合进入独头巷道内检查气体情况。否则,瓦斯检查员应在指定地点待命,与救护队员汇合后,联合进行独头巷道的气体检查工作。

6、进入独头巷道内检查气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检查自救器是否完好。班组长与专职瓦检员联合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时,专职瓦检员在前负责检查气体,班组长在后负责监护;如果根据上条要求,需救护队员与专职瓦检员联合行动时,由救护队员佩带氧气呼吸器在前检查气体,瓦检员在后监护。二人均要前后保持3~5m距离,由栅栏处向巷道内逐渐检查测定,切勿深入太远,当发现瓦斯浓度达到1%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停止检测,立即返回。并电话汇报调度室,安排救护队下井由救护队按要求进行气体检查。

2)进入停风巷道内要时刻注意巷道帮、顶及支架状态,避免引起一切坚硬物体的撞击。 3)救护队员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时,应同时检查氧气,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7%时,人员必须撤出,经汇报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小于1%且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由瓦检员通知调度室供电,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间断送风5~6次后恢复该巷道的正常通风。若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大于1%,则要立即撤出,汇报通风科及调度室,待通防科编制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再行处理。若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在1%时,汇报通风科及调度室后,由救护队员和瓦检员按措施进行排放,直到排放完为止。

5)恢复通风后,瓦斯检查员要对独头巷道内气体进行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且稳定30min无变化,巷道内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经现场跟班电工检查完好,方可恢复供电,并汇报调度室,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发生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后,不经调度室通知,井下各变电所均不得擅自供电。

(五)发生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后,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机电矿长、救护队负责人、通风科科长必须在调度室统一指挥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工作,在调度室负责指挥井下停、送电工作。

(六)如因供电系统故障导致井下局部通风机停风,矿井恢复供电后,要先向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供电前,矿调度室按照矿总工程师的要求安排井下排放瓦斯人员对井下区域进、

回风道进行瓦斯检查,在区域进、回风道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通知瓦斯员与机电工切换回主局扇供风,恢复区域内通风。

(七)人员撤离

井下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矿调度室必须通知受停风影响的人员全部撤离到水平进风大巷内,采掘工作面人员由当班班组长和安监员负责撤到进风大巷内,采区内部其它工作人员也须通知撤离。

(八)撤除路线及待命地点为:

井下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人员撤离路线(后为待命地点,以下同): 掘进头→ 皮带(轨道)下山→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掘进头→ 皮带(轨道)下山→井底车场→回风立井→地面

受停风影响的人员撤离完毕后,由班组长组织将本单位人员撤离情况汇报矿调度室。通风工区当班瓦斯检查员负责在人员停留地点检查瓦斯浓度及通风情况,并汇报矿调度室,按照规程规定由值班领导决定是否立即组织人员升井,并请求救护队处理;安监员负责监督责任范围内人员撤离情况,严禁人员在停风区内逗留。

(九)瓦斯管理措施

1、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后,专职瓦斯检查员或救护队员按照技术规定对机电硐室、采煤工作面及有机电设备的回风巷道严格进行瓦斯检查,报矿调度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是否恢复送电、生产。

2、当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井下该局部通风巷道停风达到2h,或井下局部通风巷道停风时间小于2h,但工作面迎头瓦斯浓度达到1%,矿调度室必须通知救护队进行探查、排放瓦斯。

3、当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井下局部通风巷道停风小于2h,并且井下各地点瓦斯不超限,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后,可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探查、恢复通风,探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逐段排查,逐段进入。

4、排放瓦斯措施:

1)在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以后,由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对井下各变电所进行检查,在需供电地点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的情况下,由瓦检员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上级变电所对该变电所或变电站恢复供电,未经调度室批准,各变电所不得擅自送电,各独头巷道不得擅自恢复通风。

2)局部通风地点恢复通风前,由两名救护队员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并迅速将检查结果汇报矿调度室,经调度室批准后,现场排放瓦斯工作可按以下要求进行。

3)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可以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间断送风5~6次后恢复该巷的正常通风。

4)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则首先将巷道门口以外第一节风筒接头断开,然后启动局部通风机,由救护队员控制断开处风筒口闭合断面大小,以限制送入迎头的新鲜风量,从而控制排放瓦斯量,在此同时瓦检员在巷道门口风流混合处用光谱式瓦检仪不间断检查瓦斯,发现瓦斯浓度大于1%,立即通知救护队员减少送入风量,如此排放,直至断开的风筒全部闭合后独头巷道门口以里瓦斯浓度仍稳定在1%以下,并且持续30min以上,救护队员及瓦检员进入独头巷道,对巷道内风筒状况及气体情况进行检查,若经检查,巷道内风筒接设完好,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可确认排放及恢复通风工作完成。

5)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则按以下措施处理:

(1)调度室组织通风科、机电科、技术科、安监站等部门,确定排放瓦斯风流经过路线,在排放瓦斯前,通知变电所不得对该路线送电,并通知有关区队严禁任何人进入排瓦斯风流经过巷道。

(2)由矿调度室通知救护中队对该地点增加队员,进行瓦斯排放,参加排放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

(3)排放瓦斯前,在巷道门口混合风流中,距巷道顶板300mm处,悬挂两台经校准的瓦斯检查仪,而后由救护队员按本措施第4条的要求排放瓦斯,当门口处断开的风筒全部闭合后独头巷道门口以里瓦斯浓度仍稳定在1%以下时,救护队员及瓦检员进入独头巷道,对巷道内风筒状况及气体情况进行检查,若经检查,巷道内风筒接设完好,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且稳定30min无变化,巷道内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由瓦检员汇报矿调度室, 经调度室批准后,可由机电工恢复巷道内设备的供电。

(4)井下区域地点瓦斯排放完后,由瓦斯检查员和救护队员联合对采煤面和有机电设备的回风巷道进行气体检查,气体正常后,由瓦斯检查员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向上述地点供电。

(十)其它:

1、对串联通风的独头巷道,必须顺风流方向依次恢复通风。对同一采区内,相邻的两个或多个掘进工作面,要安排瓦斯风流流经方向依次恢复供风。

2、井下局部通风机未恢复运转前,井下待命人员要随时检查待命地点氧气及其它气体情

况,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或其它气体浓度超规程允许浓度时,要立即撤离,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3、排放瓦斯前,调度室要安排井下安监员、区队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瓦斯排放回风流进行人员排查,回风流中人员全部撤出后,汇报调度室,并在指定地点蹲点堵人。以上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4、如独头瓦斯浓度不超限,并且停风时间不超过2h,各独头恢复通风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完成,否则由瓦斯检查员和救护队员共同完成。

六、后期处臵

事故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监控中心要保证矿井通讯系统及监测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

(二)机电科要按规定定期对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搞好风机及附属设施的日常检修及维护。

(三)通风科要搞好光谱式瓦斯检测仪的维护保养,确保好用。

二、局部通风机停风停电安全措施

1、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任何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并切断受停风影响地点的电源,并在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入口悬挂“严禁入内”警标牌。

2、当突然停电或电器设备突然发生故障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区域所有人员必须迅速撤出至全风压通风巷道,由受停风影响区域的负责人立即通知矿生产指挥中心,并负责在受停风影响区域的入口悬挂“严禁入内”警标牌,生产指挥中心迅速安排有关单位查明原因。

3、来电后,由受停风影响地点单位的瓦检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开关及附近20米内风流中沼气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向工作面供风。

4、经瓦检员检查受停风影响地点的回风流中沼气浓度低于0.5%时方可允许人员进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和向受停风影响的地点送电。

5、当受停风影响地点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由受停风影响地点的单位编制瓦斯排放措施,严格按措施排放瓦斯。

第五篇: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新疆公司潘津工业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潘津工业煤矿矿井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我矿定于2012年6月20日上午08:00至20:00对矿井上下供电系统进行检修,为确保停风和恢复通风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 成立停电停风领导组 组 长:慈忠贞 副组长:张守金

成 员:黄现涛、王永帅、孟卫国、高全海及各生产区队队长 职责分工:

1、组长:慈忠贞负责停电停风期间通风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挥矿井主扇及局扇的开启,保证停风期间矿井安全。

2、副组长:

张守金:负责下达停电前井下各地点设备的检查工作,按照计划下达停电命令及开展供电系统检修工作。

3、成员:

黄现涛:负责落实核对井下人员撤离人数及在恢复通风后有序的组织生产。

王永帅:负责停风及送风期间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各地点人员的撤离。

孟卫国:负责落实停送电期间安全通道风门的开关及各工作面通风情况、送电后采掘面井下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工作。

高全海:负责矿井停送电及检修工作。

新疆公司潘津工业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各生产区队队长:负责组织本区队人员停风时的撤离,恢复通风后有序的组织生产。

二、 停电停风时间、范围及停送电顺序

停电停风时间:2012年6月20日 10:30至14:30。 停电范围:全矿井上下。

停电操作顺序:由里向外(各工作面-中央变电所-主扇) 送电操作顺序:由外向里(主扇-中央变电所-各工作面)

三、 停电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1、停电停风前由机电科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2、停电停风前由通修队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

3、由各队跟班队干负责撤人,调度室值班人员在井口负责人数核对。

4、瓦检员在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立即对井下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

5、机运队电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按规定进行停电。停电完毕后,汇报调度室。

6、由机电科下达停止主扇运转命令,通修队安排人员打开安全通道风门。

四、井下人员的撤离

新疆公司潘津工业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前井下从事生产工作的所有人员在当班安检人员、跟班队干的带领下迅速撤离工作面和工作地点。

撤离路线: 综掘队人员经2204轨道顺槽→主副风第一联络巷→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2204皮带顺槽→2204胶带中部车场→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开拓队人员经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综采队人员经2202皮带顺槽→2202皮顺车场→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其他地点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前沿最近线路迅速撤离,水泵工在撤离前应把水位排到最低点。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恢复通风注意事项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通修队,由专人负责将安全通道风门打开,并向调度室汇报。

2、恢复主扇供电后,首先恢复主扇运转。

3、由瓦斯检查员首先检查变电所瓦斯,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逐级送电。

4、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局扇开关及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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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局扇,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

5、区队必须指定专人进行送电,在开启局部通风机时严禁“一风吹”。

6、井下各掘进面恢复供电前,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当巷口6米内CH4小于0.8%、二氧化碳小于1.5%时方可恢复工作面的供电,若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必须按排放瓦斯的分级管理规定进行排放。

(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通修队队长安排人员立即把安全通道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由机运队把钩工负责在副井口、主井口安排专人看守,没有调度室通知,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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