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2023-02-11

第一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经过历时五天的调查,分别到万州区高峰镇、百安街道的综合文化服务站、农家(社区)书屋、万州体育场施工现场和区博物馆实地察看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我对重庆市万州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现将走访和调研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全面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全区上下一张“网”。这张网,就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网。如今,万州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机构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区文化馆为国家一级馆,并被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授予“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区图书馆、区博物馆为国家三级馆。全区所有镇乡(街道)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均达到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制定的建设标准;已发展村社文化中心户510户,逐步实现“点多面广”的目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万州支中心和13个镇乡服务站、354个村级服务点相继建成。三峡移民纪念馆主体工程基本建成,现已征集各类展品

1.4万余件,其中实物展品4201件,照片及视频资料1万余张;展陈形式设计第10稿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完善中。三峡文化艺术中心即将开工建设。全区已建成大型城市广场7个、镇乡广场10个,人均广场面积达到0.46平方米以上,其中“心连心”广场被评为全国特色文化广场。

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全面覆盖。万州52个镇乡(街道)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均配备了电脑、书架、阅览座席、图书等基本设备,并配备了3—5名专职人员。全区已全面建成448个村级“农家书屋”,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均常年免费提供服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万州支中心每年接待读者2万多人次,镇乡、街道、村及社区基层服务点接待读者8万余人次。

(二)居民天天享“大餐”。对万州区的居民来说,只要你愿意,天天都有丰富而且免费的文化“大餐”供你享用。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区博物馆于2009年1月15日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免费开放,并主动与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联系,将博物馆作为学生社会实践和科普教育基地,接待观众41万余人次。2008年以来,区图书馆接待读者118万余人次,借阅图书157.5万余册,免费开放后,每周开放时间达到64小时。区文化馆各活动室每周对公众服务的时间在56小时以上,并派出专业人员对各类群众文艺爱好者进行专业培训,近年来,举办群众文化活动200多场(次),培训群文骨干万余人次。

各种文化惠民活动层出不穷。万州积极组织动员城市文化资源服务农村,常年开展电影、图书、故事、戏剧、展览“五下乡”活动。2008年以来,放映农村惠民电影35088场,惠及农民群众、社区居民和在校学生750万余人次。实现了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农村中小学观影率达到100%;健全图书资源共建共享合作机制,每年组织农村镇乡图书、文博巡展4次;2008年以来,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深入镇乡送戏下乡239场。

(三)城乡文化活动异彩纷呈、成绩显著。近几年来,全区城乡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利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唱读讲传”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我区的文艺创作多次获奖,成绩斐然:大型方言话剧《移民金大花》、《三峡人家》分别获得中宣部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和第五届重庆文学艺术奖、重庆市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广播剧《背着婆婆去打工》、《城里人、乡下人》、歌曲《爱在万州》获得重庆市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杂技《鼓韵》获法

国“舞台之火”国际杂技大赛特别大奖;万州竹琴《赞三峡》、评书《江姐闯关》获得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群众文化队伍蓬勃发展,广场文化保持了“天天有、周周演、月月赛”的良好氛围。全区现有群众业余文化队伍330余支,行业协会会员1268名。其中,响水农民艺术团被中宣部、文化部评为“全国先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通过各种文化活动开展,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振奋了人们的精气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近几年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从我调查中了解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

1、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仍显滞后。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面积狭小,不能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还有部分镇乡综合文化服务站和村农家书屋阵地建设未改善,新建的镇乡综合文化服务站设备设施还缺乏。

2、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经费仍显不足。虽然我区近几年加大了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但由于多种原因,仍不能满足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需求。特别是一些新建的综合文化服务站,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如高峰镇新建的综合文化服务站,上级投资25万元,现到位15万元,设备设施也未到位,文化服务站的功能也不能发挥。农家书屋补充书籍的资金难以保证。

3、专业人才缺乏、队伍结构不合理。尽管近几年来增加了区属文化单位招录人员编制,但区属文化团体和单位专业人才还是比较缺乏,年龄结构比较老化。基层文化服务站和村活动室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年龄结构偏大,有的村活动室没有专人管理,文化活动难以开展,文化阵地利用率不高。

三、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为把我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进一步推动万州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现提出如下建议:

1、加快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把万州建成重庆第二大城市决定》要求,对图书馆、工人文化宫等设施要抓紧规划;对已规划的三峡科技馆、三峡会展中心、三峡文化艺术中心等项目要加快实施;对三峡移民纪念馆、万州体育场、万州游泳馆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2、要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作用。各镇乡(街道)和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状况的监管。坚决防止和杜绝公共文化设施闲置现象,提高现有文化设施的利用率,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3、

2012年2月

第二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综述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实事求是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原则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基层为重点,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据了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已覆盖全部通电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建成83万个服务点、覆盖全国90%的行政村,农家书屋已建成40万家、覆盖50%的行政村,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基本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年放映800万场电影,基本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公益服务目标,此外全国已有1743家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广大群众看书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公共文化的建设蒸蒸日上。

“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大幅度均有所增加,据有关资料显示,从2006年的68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528亿元,年均增长22.2%。国家发改委累计安排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超过200亿元,其中用于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是“十五”时期的8倍,是改革开放以来增长速度最快的一个时期。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大力推进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支持各地文化建设。

“十一五”期间,中央投入39.48亿元用于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中央和地方共投入82亿元用于广播电视村村工程建设;投入近23亿元用于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投入46.9亿元用于农家书屋工程;投入63亿元用于文化遗产保护,是“十五”时期的近4倍;此外,2008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5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公共文化实施免费开放。在加大投入的同时,文化投入结构也逐步改善,文化事业费进一步向西部地区、向基层倾斜,比如2010年西部地区文化事业费达到85.78亿元,占全国的26.6%,比2007年提高了5.1个百分点。

二、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春风中,重庆市坚持贯彻中央的部署,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把文化民生作为社会民生的重要内涵,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速,加快建设。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展顺利。取得巨大成就。

一是在全国率先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1999年开始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截至2005年,全面完成3393个已通电行政村和6099个50户以上自然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任务。“十一五”期间,采取有线建设和无线覆盖、地面数字接收3种方式,全面完成41107个20户以上自然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任务。2010年,市政府部署实施了“响通”攻坚行动,要求

在2011年7月1日建党90周年前,为100万户偏远山区农户免费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施,为7万户农村建卡贫困户免费发放彩色电视机,在39个区县(自治县)、872个乡镇(街道)、8967个村建设农村综合广播信息系统,全面实现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截至2010年年底,已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施65万套,免费发放彩色电视机5万台,在24个区县(自治县)、423个乡镇(街道)、4083个村建设农村综合广播信息系统,安装终端2.6万余套,全市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5.71%、97.39%。

二是基本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该项工程于2006年启动,计划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截至2010年,1个市级分中心、42个区县(自治县)支中心(包括市少儿图书馆及涪陵少儿图书馆)和8967个村级基层服务点全部建成;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已建成683个,剩余156个将在今年全部建成。同时,积极推进共享工程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高校,超计划建成街道服务点36个、社区服务点244个,与高校、企业等合作共建服务点28个。 三是强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着力构建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公共文化阵地。市级层面,建成中国重庆三峡博物馆、重庆大剧院、重庆科技馆、重庆市图书馆、重庆广播电视大厦、红岩魂陈列馆等重大文化设施,总投资16.16亿元,建筑面积71.58万平方米。区县(自治县)层面,重点支持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四大件”建设。市委三届

五次全委会以来,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文化馆新建或改扩建15个,建筑面积达到国家等级标准35个,其中一级馆24个、二级馆7个、三级馆4个;41个区县(自治县)图书馆新建或改扩建20个,建筑面积达到国家等级标准36个,其中一级馆29个、二级馆6个、三级馆l个,新建或改扩建博物馆14个、影剧院17个,总数分别达到35个、56个。乡镇(街道)层面,2006年启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应建839个,截至2010年,已建成809个,剩余30个将在今年全部建成,提前实现“到2012年乡镇有综合文化站”目标。村级层面,整合组织部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现代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新闻出版部门农家书屋,配套建设村文化室。目前,全市8967个行政村均已配套文化活动室。

四是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走在全国前列。2006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农村惠民电影放映工程。2008年,全面实现“一村一月一场”和“农村中小学生每学年观看6场电影”的目标。“十一五”期间共放映75万场次,观众2.4亿人次,其中2010年放映17万场次,观众4817万人次。成立了重庆市农村惠民电影数字放映院线,组建农村电影放映队721个,配备数字放映设备776套,平均每11.6个行政村拥有1台数字放映设备,实现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每18个行政村拥有1台数字放映设备”的目标。

五是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步伐加快。2007年,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在部分区县(自治县)启动试点工作。到2009年,共建成标准农家书屋

1400个、书刊外借点4150个。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后,市政府积极争取新闻出版总署支持,加快建设进度。截至2010年,共建成标准农家书屋5400个、书刊外借点16150个。每个书屋均配备图书1900余册、报刊20余种、音像制品200余张,每个书刊外借点配备图书150—250余册。

三、重庆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

1、 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据调查数据表明,一是设备设施陈旧简陋,二是还有一部分的基层文化机构的设备设施建设需要填补空白,四是仍然缺乏科学合理的专业规范。

2、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与群众文化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民的收益日益增多,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加,所以基层群众文化活动队伍迅速壮大,参与文化的热情显著提高;然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策划和组织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仍然十分贫乏。数量稀少、内容单

一、缺乏吸引力。这势必打击群众参与文化的积极性。

3、 基层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意识需要加强:尽管不少地区已经基本建成文化基础设施体系,但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积极性依然不高,文化机构缺乏对文化服务的认识,还没有转变文化职能观念。

4、 公共文化建设缺乏完备法律体系:就公共文化而言,目前我国只有《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两部法律

法规。在依法治国的当下,无法构成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有力支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缺乏坚强的制度空间。

四、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鉴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公益性惠民工程,社会和公众的文化主体回归,是十分关键的要素。离不开政府的主导和公众的参与。其中政府起着主导作用。

1、 唤醒社会公众的文化意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除了政府作为投入主体之外,公众的文化参与、社会的文化责任承担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全民的参与,就需要唤醒其公共文化意识,形成双方的良性互动。

2、 坚定履行政府的文化责任: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政府的文化责任不可推卸,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力量。

3、 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方式: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对各个基层文化协会的管理,整合基层文化队伍资源,搭建基层群众文化活动队伍的组织平台,解决基层文化活动少的问题。

(参考文献:《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汪俊、《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综述》新华网)

第三篇:曲阜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解说词

曲阜走在向“文化强市”迈进的路上

——曲阜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纪实

千年孔子,辙环天下、光耀春秋;至圣先师,德配天地、玉振金声。曲阜,这座因孔子而扬名海内外的东方圣城,这座因儒家思想而泽被后世的历史文化名城,饱含着历史的精髓,担负着文化的传承。与历史同行,弘扬传统文化,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文化强市”,已然成为六十四万曲阜人民的自觉,曲阜正全力奏响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最强音。(推出片名:《曲阜走在向“文化强市”迈进的路上--曲阜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纪实》)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文化服务为核心,以镇村建设为重点,按照“确保公益、重心下移、规范功能、服务高效”的总体要求,加大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创新工作机制,经过努力,建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市、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成规范的管理机制和有效的保障制度,建成素养较高、服务优质的文化人才队伍,形成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文化活动的良好氛围,构建了“建、管、用”三位一体协调运作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996年以来,我市连续四届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1992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社会文化先进县”荣誉称号,市文化馆和市图书馆连续七年保持了“国家一级馆”称号,曲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先后获得全省“农

1 家书屋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连续三年在济宁市文化工作综合考核中位居第一名。省和济宁电视台、《文化报》、《大众日报》、《济宁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我市文化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曲阜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走在了省和济宁市前列。

历届曲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工作,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特别是新一届领导班子,以彰显曲阜特色为出发点,高起点高标准定位文化工作,确立了曲阜“世界文化旅游名市”和“文化强市”的发展定位,为文化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指明了方向。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经常听取汇报、研究文化工作,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宏观指导,牵头组成由宣传、文广新、发改、财政、团委、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协调和督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大院建设的实施意见》、《曲阜市镇街文化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长期性和阶段性指导相结合的文件,保证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是激活基层公共文化的重要载体。2009年以来,我市坚持政府投入主渠道,实施公共文化设施

2 建设工程,扩大和巩固基层文化活动阵地,实现了市、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的有效覆盖和免费开放。在城区,先后规划建设了文化馆、图书馆、杏坛剧场、文化休闲广场、状元文化博物馆、孔子美术馆、大成桥等具有曲阜特色、体现儒家文化风格的标志性文化设施,集收藏展览、公共文化服务为一体的孔子博物馆今年将启动建设。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三年迈出三大步,2009年12个镇街全部建成符合省一类标准的综合文化站,2010年全市405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建成农家书屋,2011年完成农村文化大院年底95%的建设任务,不断推进城区数字电视转换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覆盖率达100%,为农民群众搭建起享受文化权益的良好平台。据统计,近四年来全市各类文化设施建设累计投入几十亿元。

我市积极探索管理运行机制,探寻文化阵地长期发展的活力之源。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出台《曲阜市镇街综合文化站管理运行办法》,对文化站的性质、职能、任务,人员、经费、设施设备使用作出明确规定,制作配发规范统一的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管理制度、标牌,实施文化站设施设备、图书财产登记制度,有效防止资产流失。建立人才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文化站长、图书管理员管理服务职责,聘请驻曲高校艺术特长在校生担任文化站副站长,积极发动大学生村官、离退休干部参与农家书屋管理;此外,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定期派出优秀文化工作者开展业务辅导和培训活动,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目前,我市文化站、文化大 3 院、农家书屋在制度、人、财、物的管理上已日趋成熟,初步建立起一套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管理模式。

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享受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我市打破活动的单一模式,力求文化活动形式多样、节目丰富,努力把基层文化阵地变成群众求知的课堂、求美的窗口、求艺的乐园、求富的良友,成为广大群众的文化活动中心。节庆文化活动常规化,每年一度的“国际孔子文化节”、春节联欢晚会、大型元宵灯展等品牌活动成为曲阜老百姓的节日大餐。夏秋广场文化活动系列化,文艺演出、文艺赛事、电影放映、健身健美、书画摄影展览精彩纷呈,有声有色。“文化下乡”活动常态化,常年开展放映科普和爱教影片、送戏送文艺送书画下乡活动,每年为基层图书室送书达1万余册,放映影片3000多场,送戏下乡?多场;坚持变“送文化”为“种文化”,组织市文化馆、图书馆、剧团及社会团体中优秀艺术工作者为群众开展演出、艺术培训、图书阅览和读书指导,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群众性自办文化活动经常化,全市组织腰鼓、舞狮舞龙、书法、象棋等文艺队伍150多支,群众活动协会55个,越来越多的群众由文化活动的旁观者成为积极参与者,我市新农村文化品位不断提升,例如,小雪镇曲阜市孔孟故里书画篆刻研究会人员多、组织活动频繁、辐射范围广,成为我市群众文化活动中一道亮丽的风景。主题文化活动特色化,一年一度农民文艺汇演、农民歌手大赛、农民“十佳读书之星”评选等活动成为群众文化活动集中展示的平台,庆祝“建党 4 90周年”红歌大赛极大鼓舞了全市人民奋力推进“2711”工程建设的士气,新京剧《孔圣母》曲阜专场演出让孔子母亲这位伟大的女性登上家乡舞台,文化站常年开展党的政策报告会、科技知识咨询普及、书法普及教育等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把文化阵地的惠民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全面增进了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继承发扬儒家优秀文化传统,建设惠及六十四万曲阜人民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是曲阜文化工作者光荣而伟大的历史使命。我们将打开万仞宫墙的大门,上下求索,自强不息,谱写文化发展的新篇章。曲阜——这颗东方文明的璀璨明珠,她的明天必将更加灿烂,更加浪奔潮涌。

第四篇: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则 第二章

旨 第三章

设施环境 第四章

运营时间 第五章

运营机制 第六章

服务内容 第七章

服务人员 第八章

经费保障 第九章

服务设备 第十章

激励监督 第十一章

附则

2011年7月

第 1 页 共 17 页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公共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中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由政府财政投资兴办的用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街道乡镇级文化服务中心(市民文化休闲中心、文化体育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综合文化站)设施和社区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多媒体综合文化中心),以下统称为文化设施。各社会力量提供的用于满足当地群众公共文化需求的设施,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街道乡镇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综合文化站)和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村委会负责管理本级文化设施,以下简称文化服务机构。

第四条

本规范为基本服务标准,是考核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文化服务机构的基本依据。提倡和鼓励各单位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增加相应的服务内容。

第 2 页 共 17 页

第二章

第五条 各文化设施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思想阵地。各文化服务机构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加强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 坚持政府主导、以人为本、运行有效、服务至上、普惠全民、机会均等的原则。鼓励共建共享和综合利用,提供综合服务。以社区行政村文化设施服务为重点,以街道乡镇文化设施为补充,为市民提供公益的、基本的、均等的、便利的文化服务,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不得提供反动、淫秽、迷信、赌博等内容不健康或法律禁止的服务。

第七条 各文化服务机构及其文化设施的服务对象为全体市民。

第八条 各文化设施应免费向公众开放。

第三章

设施环境

第九条 各文化设施应应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公益文化产品和服务,不得改变用途。禁止用于或变相用于出租、商业经

第 3 页 共 17 页 营等活动(小便民店外,但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

第十条 文化设施是专门用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设施。用于文化服务的面积不得低于使用面积(不含户外)的85%。街道乡镇级文化设施的图书馆(室)面积应不少于100m2。在社区行政村级文化设施中,应提供一定的独立空间,满足居民读书看报等图书服务需求;有条件的,应单独设置图书室,避免动态干扰。鼓励和提倡一站(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率。

第十一条

应在文化设施户外明显处悬挂文化服务机构牌匾和标志。在设施周边以及设施服务半径不及处,应有引导性指示标识,引导居民参与。户外有条件的,可设置自行车或机动车停车处。

第十二条

文化设施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立无障碍设施,确保畅通,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没有无障碍设施的,应及时进行增设。残疾人活动空间,应设置在地面一层,专人负责接待。无障碍设施设备要有明显标识,方便识认。

第十三条

文化设施室内外环境布置,既要突出功能需求,又要兼顾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在功能布局上,要动静相宜,合理安排,减少互扰。

第十四条

应按照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消毒;特殊情况下,还应及时进行不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无异味。

第 4 页 共 17 页 第十五条

要保持空气流通良好,采光照明符合相关要求。室内服务区域,夏季温度不高于28℃,冬季不低于16℃。

第十六条

室内一层门厅悬挂楼层设施功能分布图、开放时间、资费标准、工作服务考核目标、规章制度、服务信息、工作人员名录、居民意见反馈手册和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第十七条

文化服务机构应制定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紧急应对预案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各通道要有明显的指引牌和应急指示牌。有条件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设施内的居民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八条

各活动区域或服务空间要张贴服务信息,信息内容要根据实际工作变化,及时更换。在设备器材上或就近悬挂张贴使用方法说明和指导使用的联系电话。要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检修。

第十九条

要使用规范化的文字和标识。服务对象主要是少数民族的,还应增加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二十条

禁止工作人员、被服务对象在服务区域内聊天、吃零食、接听电话。服务区域内,任何人不得影响干扰其他人正常活动。

第二十一条 文化设施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的,应提前征得社区居民听证会同意。经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经批准拆除或

第 5 页 共 17 页 改变功能用途的,应坚持先建后拆或建拆并行以及便民性的原则,恢复重建。重建规模应按照服务人口数量和现行建设标准复建,不得小于原有规模。

第四章

运营时间

第二十二条 文化设施应全年免费开放。开放时间(含节假日):9:30—11:30,14:00--21:00。根据季节变化、退休居民和上班族的实际需要,可延长或调整开放时间,但每周累计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对于需要强烈的设施空间,应按普惠大众、机会均等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时间,避免长期独占。

第二十三条

因故暂时闭馆或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开放的,应提前征得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至少提前1周利用有效方式向居民公告,说明原因。

第五章

运营机制

第二十四条 各文化服务机构及其文化设施由政府设立。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文化服务机构和文化设施(含纳入公共文化设施范畴的社会办设施,下同)。按

第 6 页 共 17 页 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村委会分别是对辖区内文化服务机构和文化设施的管理责任主体,应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本区县各级文化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 街道乡镇文化服务机构是正科级全额文化事业单位, 是非营利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下,具体负责设施管理和组织文化活动等日常工作,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村委会开展业务活动。

第二十七条 文化设施的运行应实行专业化管理。在区县文化、财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文化设施的管理者,实施委托管理,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第二十八条 文化服务机构应负责制定考核目标,对受委托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并根据居民满意度,对受委托单位实施整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受委托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予解除委托。在解除委托期间,要保证文化设施正常运行和提供服务。

第 7 页 共 17 页 第二十九条 区县、街道和乡镇文化服务机构应建立文化资源配送系统,定期为文化设施提供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并及时更换流转。

第三十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问题,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第三十一条

区县级文化服务机构应对群众文化组织员(含社会力量)以及文化志愿者进行集中辅导、培训和考核。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考核结果应作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聘用的重要依据。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村委会要根据居民意见,提出具体培训需求。街道乡镇文化服务机构负责汇总上报需求。区县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需求计划,统筹安排,组织实施,满足基层需求。

第三十二条 各文化服务机构要指定专人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统计、整理、分析和报送工作。下一级文化服务机构要定期每季度向上一级文化服务机构或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文化服务统计数据。根据上级要求,各文化服务机构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各填报单位和填报人应准确、客观地填报数据,不得有迟报、误报、漏报和瞒报等不当行为。

第 8 页 共 17 页

第六章

服务内容

第三十三条

社区、行政村文化设施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包括:演出排练、电影放映、图书阅览、展览展示、文化信息共享、文艺创作、文化技能培训、校外活动、学生自习和娱乐健身等服务和活动,满足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文化需求。街道乡镇文化设施应弥补社区行政村文化设施的功能不足,提升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可以增设综合性小型剧场。

第三十四条

各文化服务机构每月开展的重点文艺活动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24次;每月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教育等各类讲座不小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应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及时增加相应的文化活动频次。工作人员要做好每次文化活动的登记备案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每月要定期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总结,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第三十五条

各文化设施应当不断完善、丰富所藏文献信息资源,定期进行补充和更新。街道乡镇级文化设施藏书量不低于3000册,年新增或更新数量不少于1000册(件),社区行政村每年对所藏图书的30-40%进行更新。

第 9 页 共 17 页 第三十六条

各文化设施要加入本市公共图书馆网络,利用“一卡通”服务,提供各类图书资源。鼓励各文化设施之间进行图书轮换流动,提高文献资源的利用率。

第三十七条

工作人员应引导和监督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每天连续上网时间不超过2小时。

第三十八条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文化服务项目可收取合理的成本性费用,有收费服务项目的文化服务机构,应公布付费服务项目和资费标准及其价格构成,明码标价。原则上,应按照服务项目直接材料成本价(不得包含人工费和水、电等间接性成本),确定低收费标准。低收费标准须经居民听证会同意后方可实行。

第三十九条

文化服务机构开展的各类文化服务项目应避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如难以避免的,应提前1周张贴公告,征求周边居民意见。

第四十条

应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台,耐心解答咨询。 第四十一条

有条件的设施,还可免费提供存包、开水、雨伞租借、自行车打气、失物招领等便民服务。

第七章 服务人员

第 10 页 共 17 页 第四十二条

街道乡镇文化服务机构编制为3-4名专职群众文化组织员。每个社区行政村文化活动室(村多媒体综合文化中心)配备1-2名群众文化组织员。人口众多的社区行政村,每增加2000服务人口增设1人,不足额的按下一数级计算。编制不得挪为他用。

第四十三条

群众文化服务机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专业职称),具备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文化事业,具备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群众文化组织员应具有基本文艺技能,具备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群众文化工作,善于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负责人和群众文化组织员除具备文艺技能外,还应具备现代化办公技能。

第四十四条

经区县文化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负责人和群众文化组织员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考核内容应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分值30%)、群众满意度测评(分值30%)、完成本职工作(分值30%)、组织协调能力(分值10%)和其它方面。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艺术类专业毕业生或具有文艺职称的专业人士。

第四十五条

要对群众文化组织员定编定岗,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解聘辞聘等项制度。在岗人员请假、休假期间或退休、被调离、辞退后,各文化服务机构应及时补充配备相应人员,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第 11 页 共 17 页 第四十六条

各文化服务机构负责人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正确的服务方向,不得提供反动、淫秽、迷信、赌博等内容不健康或法律禁止的服务。

(二)负责管理和维护文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营。

(三)根据上级要求,完成组织文化活动、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统计报送等相关任务。

(四)指导、监督群众文化组织员完成各项任务,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五)做好、月度文化活动计划和居民满意度测评工作。

(六)处理紧急情况。

(七)完成其它工作。

第四十七条

群众文化组织员主要职责是:

(一)按时开放文化设施,维持管理秩序,保障居民正常文化服务需求。

(二)根据居民文化需求和上级要求,制定和月度文化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提供文化信息共享和文献信息流通等服务。

(三)根据居民需求,组织辅导居民提高文化技能和文化修养;

(四)日常维护设施设备正常运营,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

(五)每季度末要做好居民文化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登记工作,有针对性满足居民文化需求;

(六)做好日常文化活动和固定资产登记,每季度清查一次;

(七)要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每周一下班后进行统一消毒;

(八)遇应急等突发情况,要及时启动预案,帮助设施内的居民脱离危险;

(九)及时上报各类文化活动信息、基础数据、统计报表。

(十)按照上级政府和文化服务机构要求,完成其他交派任务。

第 12 页 共 17 页 第四十八条

各文化服务机构应积极发掘和培育文化志愿者,引导文化志愿者参与文化服务。文化志愿者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群众文化组织员完成各项任务和日常管理维护。

第四十九条

群众文化组织员经培训后上岗。工作时间内须佩戴工作证,工作证应标明姓名、编号和监督电话。

第五十条

群众文化组织员应准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岗。 第五十一条

群众文化组织员应微笑服务,有问有答;使用普通话,用语文明。

第五十二条

群众文化组织员不得影响服务对象进行文化活动或阅读。

第五十三条

有条件的文化服务机构,可根据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需要,提供上门服务。

第八章

经费保障

第五十四条 各级政府要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工作纳入到政府建设规划、政府预算、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

第五十五条 各级政府应将文化服务机构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确保公共文化服务经费足额投入并逐年增加,本级财政文化运行经费的投入年增长应当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

第 13 页 共 17 页 收入的增幅。文化运行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文化设施设备维护和设备购置经费(包括基本服装道具和乐器等)、文化活动经费、培训费、提供公益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所需其它经费等。人员编制经费和文化活动经费由本级财政全额确保。要将人员编制执行情况和经费保障情况列入全市、全区县文化建设评分体系中。

第五十六条 在市级财政转移支付中,区县财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行政村村委会要确保专项文化活动经费用于组织开展文化活动上。上一级文化服务机构应及时将政府保障的文化活动经费和文化设备拨付到下一级文化服务机构,并指导经费使用。

第五十七条 各文化服务机构应加强财务管理,运行经费应单独核算,有条件的可设立独立帐户;要切实做好文化设备登记入帐工作,要将文化设备纳入到本级政府固定资产管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文化运行经费。经费支出情况应在网上和社区公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文化运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并组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要将相关情况以书面方式及时报送区县文化主管部门。

第五十八条 接受政府扶持的社会力量,应向所在文化服务机构报告经费预算使用情况。涉及固定资产管理的,要遵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各文化服务机构要做好登记、保管工

第 14 页 共 17 页 作。

第九章

服务设备

第五十九条 社区、行政村文化设施应配备基本的演奏乐器、服装、道具、便携式录放机、棋牌类及桌椅等必要性配套设备,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规定的网络设备,图书报刊及其书架、桌椅等必要性配套设备的,基本视频音频播录制作系统等文化设备以及建筑设施必备的冷暖、安全保障系统等其它设备。街乡级文化设施除具备社区、行政村文化设施需配设备外,还应具有一定数量的适合户外演出需求的专业灯光音响演出设备。随着时代发展,结合居民实际需求,基本的必要性文化设备应根据相关规定更新调换。

第六十条 各文化服务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和资助。

第十章

激励与监督

第六十一条

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和本规范,制定奖惩细则,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各文化服务机构均应制定相应的激励和考核办法,激发群众文化组织员的

第 15 页 共 17 页 服务热情和责任意识。奖惩细则、考核办法和监督电话,应在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第六十二条 要在显著位置设立公众意见箱,公开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居民监督。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指定专人负责接受和办理群众举报。

第六十三条 上一级文化服务机构要按照信访有关规定,对居民意见和投诉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回复,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对投诉居民打击报复。

第六十四条 凡未按本规范执行的文化服务机构及其上级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文化设施的布局规划、建设规模标准,按照《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试行)》(2007年)等相关规划标准执行。

第六十六条 本规范由市文化局负责解释。在试行过程中,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修订和完善。

第 16 页 共 17 页 第六十七条 本规范自2011年

日起施行。

第 17 页 共 17 页

第五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及居民文化需求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及意义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社会调研活动,一方面可以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全会做出的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这是提升思想认识的途径和机会。

其次,目前山东大学正阔步走上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征程,这所百年学府,自其诞生之初就以"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为办学宗旨。山东大学110年的发展历史是一部与民族国家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她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立足于国内外大学之林。这次实践活动是山东大学培养其具有山大特色的本科生的典型体现。

当然,在实践活动中,调研团队可以零距离地接触社会,锻炼交际能力、随机应变能力、信息收集能力,同时,团队收集到大量真实资料,对调研对象形成了深刻的主观和客观的认识。从而为相关部门建言献策,培养了当代青年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存在问题

虽然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总体而言,文化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并不是同步的,在诸多领域,文化的发展尚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在此次社会调研中,我们发现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不少问题。

1、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存在地区间不平衡问题

调查发现,在经济发达地区,如山东东营市市政府驻地、胜利油田基地、山东济南、浙江宁波,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较为完备。文化基础设施投入较多,建设水平较高,既能突出地方特色,又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服务周围居民。但是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特别是,乡镇、行政村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显落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缺乏,公共文化服务类型单一。

当然,其中亦存在特殊情况。如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刘集村,虽为一行政村,但是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相对同类型村庄而言存在明显的先进性。这主要是其特殊的历史和政治因素影响所致。

2、同水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不同文化资源配置间存在不平衡问题

首先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文化硬件配置比文化软件配置先进。文化广场、文化大院、文化书屋、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明显多于和高于文化活动组织、文艺表演奉献等。

其次,在文化硬件资源中,以图书馆为代表的传统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数量较多,而新型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建设数量较少。

再次,文化活动存在"欣赏水平式垄断"。部分文化艺术活动仅仅为少数人提供文化服务,而多数居民因欣赏水平有限既无兴趣也没能力参与其中。

3、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与居民文化需求间存在不对称问题

在部分乡镇、村庄,居民对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活动需求迫切,但是这些文化服务因存在分散性、流动性、和规模小等特点而不被重视。相反,相关部门为居民提供的网络、无线电视等现代化信息服务却存在利用程度低的问题。

在市区,因人口众多,需求各异,一些公共文化服务因服务范围和服务能力有限而不能满足居民文化需求。很多公共文化活动虽持续几个月甚至是半年时间,但群众参与度仍然很低。

三、对策和建议

实现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同步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覆盖力、引领力,提升基层公共文化的竞争力和创造力。实践团队全体成员经过讨论分析,就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及满足城乡居民文化需求提出以下建议。

1、增加投入,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普遍看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建设,这体现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服务设施网络还不健全,服务水平还比较低下且缺乏文化人才储备,而增加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是改善现状的必要条件和支撑。地方财政应当统筹兼顾,适当倾斜,逐步提高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比例,并且建立有效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基层文化之供给。

2、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协调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分布的不平衡,导致文化资源存在各个层面上的不平衡,城市优于农村、东部优于西部的情况普遍存在。要统筹发展,必须在保证城市文化功能与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基础上,积极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向西部倾斜,使公共文化走向田野中的千家万户,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文化发展的成果。具体而言,在农村基层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惠民工程、加大农村"文化大院"和"乡村少年宫"建设力度,广泛开展文化"三下乡"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从而满足村民经常、就近和有选择的参加文化活动的需求。

3、确保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应对群众口味、满足群众需求

实现群众文化需求的满足是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根本。在"以人为本"的思路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在城市,建立有层次的文化服务体系,在基础建设完成的前提下,提高群众审美情趣与文化品味,同时促进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的建设,拓宽文化建设场所。在农村,做好规划,以科技下乡为核心,以文化大院为阵地,以优秀民间艺术为媒介,保护民间文艺作品,繁荣民间文艺舞台,最终让村庄成为有文化的"新农村",让农民成为有知识、有文化的"新村民"。

四、结语

"文化@基层"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团结协作,发挥跨学院、跨专业的优势,制定了科学的调研实践计划,安排了了详实的调研任务,在山东东营、山东济南、浙江宁波等地深入社区、街道村庄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实地采访调研,收集了真实的数据,形成了详细的社会实践报告。该调研团队的活动旨在通过调研相关地区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居民文化需求现状来了解基层文化建设取得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对相关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居民文化生活水平,从而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中为社会文化建设、文化发展、文化繁荣贡献我们山大人的一份力量。通过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活动顺利开展,并完成了活动任务。

参考文献:

[1]赵倩,陈晓菁,张婷.农村社区建设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

[2]高娜.谈稳定和提高农村群众文化队伍[J].华章,2011,(9).

[3]徐广义.宁波市农村民生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J].宁波经济:三江论坛,2008,(12).

[4]石维刚,陈春建.老鸦塘:"老鸦"变成"金凤凰"[J].民族论坛,2009,(12).

作者简介:罗泳泳(1991-),男,浙江慈溪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销本科生;刘杰(1990-),男,山东广饶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销本科生;张佳宁(1990-),男,河北固安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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