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2023-03-30

第一篇:上海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及处理对策

摘要 生活垃圾问题伴随着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已变得日益突出,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管理和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已成为影响农民生活生产、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该文介绍农村生活垃圾的排放现状、农村生活垃圾的危害,并据此提出了解决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处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 X79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6-0223-0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农民生活质量也得到了很大改善。然而,在经济增长的背后,日益加剧的农村生活垃圾已经潜在威胁到作物的生长、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健康。由此可见,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已经成为阻碍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因素。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防止农村环境的污染,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对“三农”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1 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的现状

1.1 数量庞大,成分日趋复杂

我国现有691 510个行政村,农村常住人口约5亿人,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 kg计算,农村每天会产生生活垃圾约25万t,全年生活垃圾近亿吨[1]。由于无害化处理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如此大的垃圾排放量得不到有效利用。垃圾成分日益复杂,由过去容易自然腐烂的菜叶、果皮、纸张到塑料、泡沫、玻璃、废弃电池、混凝土等不可降解的垃圾,垃圾处理难度大大增加。

1.2 随意倾倒,难以收集处理

村民居住分散,绝大部分农村地区没有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填埋及处理系统。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偏低,缺乏环境意识,农民将可分解与不可分解、可回收与不可回收、有害与无害生活垃圾混在一起随意丢弃,给收集处理带来难度。据调查,在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的堆放方式中,随意堆放的占36.72%,收集堆放的占63.28%[2]。长此以往,不仅侵占了大量土地,而且成为苍蝇、蚊虫等病原体滋生的场所。同时,垃圾在天然堆放过程中会产生甲烷等可燃气体,遇明火或自燃易引起火灾、垃圾爆炸等事故。

1.3 城市垃圾下乡,加重农村生态环境压力

一些小城市由于资金和技术的局限,常常把城市垃圾向郊区、农村等地“输送”。这种带有明显“以邻为壑”色彩的做法,给农村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农村居民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正是城市垃圾排放进农村使本来就缺乏保护的农村生态环境愈加恶化。城市垃圾到农村堆放造成了环境不公平,而环境不公平发展下去必将加剧社会的不公平。

1.4 基础设施落后,配套资金缺乏

广大农村垃圾处置设施匮乏,环境卫生经费不足,仅仅有6%的村庄有垃圾清理资金[3],村庄普遍都没有其他类型的环境投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的落后,其根源在于资金的缺乏,农村的经济发展原本就远远落后于城市,人均收入除去温饱已所剩无几,无法像城市一样缴纳垃圾费,且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耗费精力、财力巨大,效益实现周期长且不显著,政府部门往往忽视垃圾治理投入和管理的重要性,造成了农村公共环境卫生设施严重不足。

1.5 相关管理体制不适应,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实际工作中,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范围更多地或完全集中在市区和中心镇,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执法管理处于一种近乎真空的状态。缺少专门针对农村这一特殊环境和区域的生活垃圾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依法管理带来了困难。

2 农村生活垃圾的危害

2.1 占用土地,损坏地表

目前由于处理垃圾水平的限制,农村垃圾主要采取填埋、自然堆放等处理方法,侵占了大面积的土地,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导致粮食减产,更可能破坏地表植被,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降低土壤的肥力,改变土壤的性质和结构,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 污染水体和大气

垃圾中的有害成分易经雨水冲入地面水体,在垃圾堆放或填坑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同时将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垃圾直接弃入河流、湖泊或海洋,则会引起更严重的污染。农村用水以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为主,因此必将给农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后果。垃圾在运输和露天堆放过程中,有机物分解产生恶臭,并向大气释放出大量的氨、硫化物等污染物,其中含有机挥发气体逾100种,这些释放物中含有许多致癌、致畸物。塑料膜、纸屑和粉尘则随风飞扬形成“白色污染”[4]。

2.3 危害人体健康

农村生活垃圾随意露天堆放,不加以处理,在温、湿度适宜的条件下,还会繁殖大量有害病菌。这些病菌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传播疾病, 更能造成大多数地区蚊蝇滋生,为细菌的滋生提供了条件,进而威胁人类健康。当人食用含有有毒物质积累的动植物时,会使毒害物质积存在人体内,对人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同时,一些生活垃圾的焚烧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也会严重损害人体的健康。

2.4 危害生态

农村生活垃圾中部分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这些危险废弃物包括化学原料、医院临床废物、含汞镉电池以及部分地方农民仍在使用的国家已经禁止使用的农药和灭鼠药等剧毒物品,它们几乎没有得到任何有效处理就随处丢弃。一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环境中难以降解,这类废弃物进入水体或渗入土壤中将会严重影响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健康,对生态环境也会造成长期的不可低估的影响。

3 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对策

3.1 加强宣传与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尽管近年来农民素质有了一定提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思想观念的更新远未跟上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程度,环境意识较为淡薄,价值观念滞后。群众中“产品高价、资源低价、环境无价”的旧观念仍然根深蒂固,许多地方政府在实践中很难正确处理全局的、长远的生态效益和局部的、短期的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因此,很有必要加强对村民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环保部门、新闻媒体和教学单位应多下乡村基层,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组织宣传环保知识。同时,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各种培训、讲习和辅导班,组织有关人员到生活垃圾处理典型示范点参观学习,逐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与资源意识,使保护环境、拒绝污染成为领导和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5]。3.2 全面推广分类回收,实现废物利用最大化

无论采取填埋还是焚烧方式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均是其他处理方式的前提,也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措施。这样做将大大降低垃圾总量和体积,减少垃圾转运中耗费的人力、物力以及过多的垃圾堆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了相关部门清运和处理垃圾的负担量[6-7]。实现垃圾从源头分类,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水平将大有可为。然而,实现垃圾从源头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的组织领导,群众的参与和企业的支持,三者结合才能办成。

3.3 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垃圾收集和输送等基础设施缺乏的问题,国家和地方财政应共同出资修建垃圾中转处理站,由农民进行有偿管理,既可在农村解决部分垃圾问题,也能创造就业机会。完善农

村的基础设施、推广应用先进的垃圾收集处理技术,扶持垃圾处理的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规模效益。为避免出现垃圾“三不管”的死角,县、乡、村应加强合作,进行垃圾收集和输送的整体规划,明晰责任。

3.4 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

农村垃圾遍地堆放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人或者相应的制度对村民进行统一的规定管理,进而使得村民随地堆放垃圾。因此,建立完善的制度对于村民的垃圾处理进行规范管理很有必要。通过立法手段,确立垃圾产生者对垃圾的产生、收集、清运、处理中的行为规范、义务和权利,明确垃圾产生者对垃圾处理必需承担责任。同时,建立适当的惩罚制度,对随意倾倒垃圾等行为进行惩罚,以规范垃圾处理行为,有利于农村垃圾有效处理。4 结语

农村生活垃圾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必然出现的现象,它不仅对于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危害,而且严重损害了村民的身体健康,所以妥善处理这一问题迫在眉睫。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各地区的经济状况相差很大,排放的垃圾种类和数量也有很大的不同,对垃圾的处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因此,各地区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适合当地的垃圾处理措施,减少垃圾对农村生态环境的进一步破坏。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的全面参与和支持,从源头和末端全方位加以控制,最终使农村有一个美好的环境,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 参考文献

[1] 郑好,梁成华.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及管理对策研究[J].北方园艺,2010(19):223-226.

[2] 姚伟,曲晓光,李洪兴,等.我国农村垃圾产生量及垃圾收集处理现状[J].环境与健康杂志,2009,26(1):10-12.

[3] 村镇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EB/OL].(2012-12-14)

[2013-06-25].http:///p-553218077.html.

[4] 冯刚.新农村建设中经济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模式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9.

[5] 李颖,许少华.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及对策[J].建设科技,2007(7):62-63.

[6] 汪国连,金彦平.我国农村垃圾问题的成因及对策[J].现代经济:现代物业下半月,2008(10):44-45,51.

[7] 岳立涛.近十年国内农村垃圾问题研究综述[J].中国环境管理,2010(4):27-31.

第二篇: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对策措施

一、现状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场)651座,处理能力7688万吨。其中填埋场528座,处理能力6896万吨,分别占81.1%和89.7%;焚烧厂45个,处理能力275万吨,分别占6.9%和3.6%;堆肥厂78个,处理能力517万吨,分别占12%和6.7%。到2003年底,国债资金共安排垃圾处理项目359个,项目总投资245亿元,国债累计投入80多亿元,带动了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的投入。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大幅度上升,加上历史欠帐较多,仍不适应城市发展对垃圾处理的需要。2002年,全国660个建制市生活垃圾产生量1.36亿吨,集中处理量7404万吨,仍有6200万吨未经处理,这些生活垃圾或被堆放在指定地点,或随意堆放在河沿、池塘及城乡结合部,垃圾"围城"现象依然存在。此外,660个建制市以外的县城、建制镇年产生生活垃圾约3600万吨,这些垃圾基本没有得到处理。

(二)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提高,但无害化处理水平较低2002年,660个建制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54.2%,比1990年的2%提高了52个百分点,但相当数量的垃圾处理场没有达到环保要求,无害化处理率较低。根据2001年环保总局抽样监测调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现有垃圾填埋场中27%没有任何防渗措施;39%没有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已对周围地下水体、地表水体、土壤等造成严重污染。垃圾焚烧处理存在烟气排放不达标、飞灰没有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填埋处置等问题。垃圾堆肥产品用于农田,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土壤,提高部分农作物产量,但对土壤存在重金属污染,农产品的安全、卫生等难以保证等问题。无害化处理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历史原因,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建设的垃圾处理设施标准较低,达不到无害化的要求;二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制定滞后,现行的污染控制标准是2001年制(修)订的,致使大部分垃圾处理设施要么没有污染防治措施,要么难以达到无害化的要求;三是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关键技术、设备和材料;四是资金投入不足,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短缺。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水平有所提高,但技术装备水平仍较落后通过研究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一些国际领先的工艺技术在垃圾填埋、焚烧、堆肥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使用。填埋方面,填埋场沼气发电和渗滤液的处理已有多个工程实例。焚烧方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得到较快发展,年焚烧垃圾已达180多万吨;炉排炉焚烧垃圾技术已建成国产化示范项目。堆肥方面,国内已研究开发出10多种工艺技术,并在一些地区得到应用。但总体而言,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仍较低,一些关键技术和设备基本上是国外的。填埋方面,高性能防渗膜、压实机,渗滤液处理技术和填埋场沼气发电技术等仍以进口和引进国外技术为主。焚烧方面,炉排炉的炉排和液压控制系统国内还没有成熟、可*的技术和装备,致使炉排炉焚烧垃圾的推广使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堆肥方面,工艺技术和装备的自动化程度与国外亦有较大差距。处理方式主要以填埋为主,目前因垃圾填埋和堆放占用土地已达70多万亩,焚烧发电等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低。

(四)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政策落实得不够好为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2002年,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出台了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但目前仍未落实到位。据了解实行垃圾处理收费的城市不足200个,绝大部分城市还没有开征垃圾处理费。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垃圾处理收费尚未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按文件精神,垃圾处理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但环卫市场尚未形成,实行收费的城市大部分明确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为垃圾收费的主体,仍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

二是收费标准低,据对2002年已开征垃圾处理费的171个城市的收费情况分析,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般只占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的50%,有的城市仅为20%。

三是收缴率低,居民的缴纳率为20%。调查中了解到,由于目前住房结构和垃圾收集方式,难以确定事实上的垃圾产生者,无法按垃圾产生量收费。垃圾收费缺乏有效的收费载体,对不缴纳者无法

实施强制性措施,也是收缴率低的原因。由于收费制度落实不好,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得不到保证。

(五)环卫体制改革仍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产业化发展缓慢通过环卫体制改革,特别是推行垃圾处理产业化经营政策,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环节从行政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经营。但环卫体制改革仍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目前,大部分城市环卫部门既是垃圾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又是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作业的服务部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由于体制改革不到位,致使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体系不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难以落实,并存在一定的垄断经营。垃圾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竞争性建设运营格局还没有形成,产业化发展进程缓慢。

二、对策措施总体思路:

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技术示范、深化改革、健全法规、加强监管,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策措施:

(一)组织编制《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规模、投资和政策措施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通过预处理实现水份和有机物的减量,通过分类、分捡、分选等回收利用垃圾中各种有用物质,减少垃圾最终处置量;有条件的地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逐步向资源化方向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必须达到无害化的要求。各城市政府要组织编制本辖区内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的资源、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因地制宜,多种途径,经济实用选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南方沿海、沿江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及土地资源紧缺地区可优先考虑采用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优先考虑采用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设施建设切实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资金投入,加快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属公益性事业,现阶段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通过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解决运行费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国家利用中央资金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支持,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包括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等;符合国情的先进处理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完善,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各城市政府要切实承担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职责,逐年增加财政投入,以吸引银行贷款和引导社会投资。

(三)组织技术开发、示范,解决关键技术问题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重点研究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研究开发垃圾分捡和预处理工艺技术,充分回收生活垃圾中的可用资源,减少最终处置量。组织实施关键技术与装备国产化示范工程,一是垃圾填埋工艺中高性能防渗膜、压实机、渗滤液处理及沼气发电等关键技术与设备(产品)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填埋场防渗能力和渗滤液处理比例,有效防止填埋工艺对地下水的二次污染。二是焚烧工艺中炉排炉液压控制技术和炉排生产技术的完善化示范,同时加大垃圾焚烧工艺污染物控制技术的开发,确保烟气、废水等达标排放;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的推广力度。三是垃圾生化堆肥无害化处理技术示范,重点解决堆肥恶臭和垃圾肥料的质量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垃圾肥料中有毒、有害成分,推广垃圾肥料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和速生林生长。

(四)完善收费政策,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在环卫体制改革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允许部分城市暂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各地可采取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统一征收的方式,或与水费、电费、房费、燃气费等联合征收的方式,提高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使其达到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成本,并使垃圾处理企业有合理的利润。垃圾处理收费优先用于现有处理设施的运行,确保现有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和环境效益。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监管,其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应向市民公告。

(五)深化环卫体制改革,促进垃圾产业化发展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卫体制改革的指导,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确保社会公众利益和城市环境效益。各地要认真执行经国务院同意我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和《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的有关政策要求,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在改制过程中,财税部门要研究制定在一定时期内对垃圾处理企业实行低税赋、零规费的相关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环卫工人提前退休、再就业等扶持政策,确保改革的稳步推进。完成环卫体制改革的城市,要全面开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投资、建设、运营和作业市场,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制度,完善垃圾处理市场竞争机制和企业运营机制。

(六)完善法规、标准,加大监管力度尽快修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使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市场化运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收集、运输、处理等标准和技术规范。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和环卫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力度,要制定建设项目监管、验收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和垃圾处理无害化要求,确保投资效益和环境效益,对达不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项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用地申请,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环保部门要制(修)订符合国情的污染控制标准,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参考文献

1 藏文超.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与管理问题.环境保护,1998.(8):41—43.

2 超蜀等编著.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1994.

3 振成主编.固体废物利用及处理.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987.

4 王中民主编.城市垃圾处理与处置.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

第三篇:国内外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发展趋势概述

1.1生活垃圾产生量

目前全球每年排放各类垃圾近1.0×1010t。产垃圾最多的国家是美国,每年已超过2.5×108t;德国人均年产垃圾541~609kg,年产垃圾5000万t;2006年,日本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5202万t,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15kg/d,日本东京日产垃圾已达1.2×104t。

1.2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前,美国、英国、德国、荷兰、西班牙和法国等一些国家的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为填埋法。此后,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焚烧法处理生活垃圾。现今,日本、丹麦、法国和新加坡等国采用焚烧法处理生垃圾的比例接近或已经超过了填埋法,国外已经很少使用堆肥法处理生活垃圾。发达国家对于生活垃圾中可利用物的回收再利用率较高,平均在20%~30%之间。

目前国内垃圾处理行业整体仍处于无害化处理的初级阶段。到2010年底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63.5%,其中进行集中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的比例分别为77%、18%和5%(注:占无害化处理总量的百分比)。为了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目标,我国城市垃圾主要通过填埋、堆肥和焚烧进行处理。

1.2.1填埋技术现状

英国最早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于20世纪40年代开始采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有控制的生活垃圾填埋技术)。一些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采用合成材料(通常为1.5~2mm的高密度聚乙烯材料)作为垃圾填埋场的衬底,防止垃圾填埋场的有害物质向地下渗透,以保证填埋场的使用寿命超过200年。

1.2.2堆肥技术现状

20世纪70至80年代,许多发达国家建立了大量的、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堆肥场,与此同时不少国家还制定了相关的垃圾堆肥技术指标。80年代后期,这些堆肥场相继关闭,生活垃圾堆肥技术的发展陷入了低谷。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国家仍在坚持不懈地改进垃圾堆肥技术,以提高垃圾堆肥产品的质量,稳步推动着生活垃圾堆肥技术的发展。如今,国外垃圾堆肥场的数量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这并没有抑制垃圾堆肥技术的发展,制造有机复合肥技术此时发展较快。

1.2.3焚烧技术现状

国外垃圾焚烧技术发展最快的时期为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这20多年间,几乎所有的中等发达国家、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不同规模的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法的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效果都很理想,垃圾焚烧技术蓬勃发展。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机械炉排及流化床焚烧炉的类型基本定型,二次污染物防治技术已经成熟。

1.3垃圾处理发展趋势

(1)提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实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以尽可能地对生活垃圾进行回收和循环资源化利用。

(2)鼓励有机垃圾堆肥处理。今后,国外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体系中堆肥技术仍将占有重要位置。

(3)稳步发展垃圾焚烧技术。与垃圾填埋技术相比,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具有占地面积小、选址容易、处理速度快、减量化显著、无害化彻底以及可回收焚烧余热等优点,在发达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该技术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预计将来仍会继续得到发展。

(4)完善垃圾填埋处理技术。尽管填埋技术的处理率有所下降,但该技术仍是垃圾处理的最终方式。预计垃圾填埋场的污染控制措施会不断完善,将向大型化发展,并将限制最终进入垃圾填埋场的有机物含量。

第四篇:中国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摘要:分析了混合垃圾采用单一处理方式存在的问题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方法的优势,明确区分了国内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和综合处理工艺两种概念,在此基础上,分别论述了两者的研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认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代表了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生活垃圾 综合处理 研究现状 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技术储备的增强,各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在我国得到了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研究和应用,很多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建立了现代化填埋场、机械化堆肥厂和焚烧厂等多种处理设施。但对于某一地区来说,不同处理设施往往处理同样的混合生活垃圾。由于每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均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从技术本身、经济性和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均只适宜处理生活垃圾中的某些组分,因此这种单一处理模式不仅难以满足数量日益增长、成分日益复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要求,而且使得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差,前处理和二次污染控制技术复杂,处理费用高。

为了解决这种单一处理方式的不足,生活垃圾需要采取综合处理方式。所谓综合处理,就是将多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以适当的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处理系统,每种处理技术或设施仅处理适宜的生活垃圾组分,从而改善生活垃圾处理的效果,降低生活垃圾处理的费用,在生活垃圾无害化的基础上,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

1单一处理与综合处理的比较

1.1 卫生填埋

卫生填埋法由于技术比较成熟,操作管理简单,处理量大,投资和运行费用低,是当今世界各国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但填埋混合垃圾有以下缺点:(1)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可焚烧组分或可堆肥组分等可以实现资源回收的部分被一并填埋,即使考虑填埋气的回收利用,混合垃圾填埋的资源化水平仍很低。(2)我国混合垃圾含水率和有机物含量都很高,因此渗滤液产生量大,处理成本高;沼气产生量大,控制其排放也增加了处理成本。因此限制进入填埋场的有机物含量是填埋法的发展趋势之一。目前欧盟、日本和美国等国家的有关政策,都提出了进一步限制进入填埋场垃圾有机物含量的规定[1]。(3)在场址选择日益困难,填埋费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混合垃圾会大量占用填埋场的空间资源。

1.2 堆 肥

高温堆肥可以使生活垃圾中的有机成分成为可供施用的农田肥料,同时消除其环境污染,杀灭垃圾中的病菌,具有无害化和资源化特征。但我国的堆肥厂主要处理混合生活垃圾,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展普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因此入厂垃圾中含有石块、金属、玻璃、塑料等多种不可降解组分,这些废弃物必须分拣出来,另行处理,分选工艺复杂,费用很高。(2)即使采用了分选工艺,生活垃圾中的不利于堆肥处理的组分也不能完全剔除,许多有毒、有害物质会进入堆肥,如农田长期大量使用堆肥,可能会

造成潜在污染,特别是一些重金属在土壤中富集将随食物链进入人体。受到堆肥产品成本和质量的约束,堆肥产品存在销路不畅的问题。

1.3 焚 烧

焚烧法具有减量化程度高,处理周期短,占地面积小,选址灵活,燃烧的热量可用来发电等优点。近年来焚烧法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但焚烧混合垃圾有以下缺陷:(1)我国生活垃圾含水率高,热值低,需要更多的辅助燃料,此外生活垃圾中灰土含量多也会影响焚烧效果,最终导致焚烧成本上升。我国目前除少数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外,其它城市的混合生活垃圾热值低,含渣量高,不适宜焚烧。(2)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混合垃圾中厨余垃圾较多,含盐量较高,对烟气中氯化物贡献较大,HCl会腐蚀焚烧炉,也增加了烟气处理的难度和污染控制成本。

1.4 综合处理

综合处理方式可以解决混合处理方式出现的问题。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后,易腐物和可燃物都得到了利用,故填埋物的量很小,只占总体积的15%~20%,填埋物主要为砖头、瓦砾等无机垃圾,不会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节省了填埋空间;综合处理中仅可燃垃圾进行焚烧,焚烧物易燃,产生的烟气少,二次污染小;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后,堆肥法只处理易腐有机物,成分单一,容易堆腐,而且处理费用低,产品质量好。

2综合处理的不同概念及研究内容

由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诸多优势,国内很多研究者和管理人员对综合处理系统进行了大量研究,但由于对综合处理概念理解的不同,其研究方向存在很大区别。

2.1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

在发达国家,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MSW integrated processing system)的概念是多种处理设施(收运车辆、转运站、分选中心、回收站、焚烧厂、堆肥厂、填埋场)构成的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对应于这一概念,研究者希望通过系统分析方法和数学工具的应用,提高综合处理系统运行的效率,减少系统运行的费用,减少系统运行造成的环境和社会影响

[2-4]。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处理方式的优化选择。在对不同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适用性分析的基础上,可以针对不同地域的具体情况选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及其组合。实践中常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从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对多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其组合进行分析。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选择本身也是一个如何进行决策的问题,因此一些研究者在实践中也引入系统决策方法,如层次分析法

[5]、模糊数学决策方法[6]、多目标动态模型[7,8]等,其中多目标动态模型选取的目标是综合效益最高,费用最小,通过该模型可以得出每年各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处理量和比例。

处理设施的优化设置,包括确定其位置、数量及规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一般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和现有处理设施等情况综合考虑得到,没有固定的技术路线。处理设施的优化设置与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优选结合紧密,在确定了可能的选址后,依据确

定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和当地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组分可以确定各个处理设施的类型和规模,尤其是采用多目标动态模型后可以确定不同处理方式的最佳处理量,从而为结合实际情况优化设置处理设施的数量和规模提供了依据。

垃圾物流的优化分配。垃圾物流优化分配是综合处理系统研究的核心内容,优化手段包括多种规划方法和数学模型[3]。最常用的垃圾物流优化模型为最小费用模型。模型目标为总费用最小,总费用为运输费用、填埋费用、堆肥费用、焚烧费用、回收费用之和减去回收材料收入、堆肥肥料收入、焚烧能量收入。在实践中,陈炳禄等[9]对广州市的生活垃圾物流利用最小费用模型进行了优化分配。

由于我国生活垃圾的特点以及混合收集的影响,目前从国外借鉴的一些模型和规划成果难以在实践中应用。如在选择处理方式及其比例时常用的多目标动态规划模型,由于是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进行设计,模型仅按生活垃圾中厨余物的数量设计可堆腐参数,按可燃物的数量设计可焚烧参数,但实际中混合垃圾一般不进行分选,或者仅进行简单分选,得出的结果实际意义不大。此外由于模型中存在很多主观参数,对市场等因素缺乏考虑,模型结论也难以在规划中实施。

2.2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艺

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的研究者为解决单一处理方式的不足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多种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构想,但是这种构想区别于国外广泛应用的综合处理系统概念,而是指通过分选等预处理技术把不同垃圾组分进行分离,分别进入不同的处理单元,这些处理单元集合在一个厂内甚至一条生产线上,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不同垃圾分别采用适宜的处理方式的目的,为了便

于区分,本文称其为综合处理工艺(comprehensive treatment technology)。根据综合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技术的不同,可以分为预分选合处理工艺、预堆肥综合处理工艺、预消解综合处理工艺等,其中前者一般采用物理分选技术,经过多次分选将垃圾分为几类,其分类类别根据后续处理工艺确定,而后两者虽然也有一些分选步骤,但是其预处理技术核心为堆肥或消解。此外,综合处理工艺的能量回用和自给也是其研究方向之一,为了便于说明,本文称其为能量自给综合处理工艺。

预分选综合处理工艺是指利用物理分选技术把混合垃圾中的不同组分按处理目的进行分离,使不同组分分别进行处理,这也是应用最多的综合处理工艺,研究重点集中在分选系统[10]。它面临的问题有:一是我国生活垃圾实行混合收集,在发达国家由产生者进行的分类工作不得不由厂内的分选系统完成,分选系统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很大;二是目前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处理规模均较小,焚烧量和填埋量也很少,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于单一焚烧或填埋,综合处理如何实现经济上的比较优势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

预堆肥综合处理工艺。堆肥过程可以降低生活垃圾的有机物含量和含水率,因此可以把堆肥过程作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的预处理步骤。对焚烧而言,经堆肥处理后垃圾易于燃烧,热效率高,产生的有害气体量较小;对填埋而言,经堆肥处理后减少了填埋量,降低了渗滤液的产量和处理难度,减少了填埋气的排放[11]。虽然堆肥预处理对于综合处理工艺具有明显的益处,但是尚未有深入研究,更没有投入运行的工程项目,此外,堆肥预处理工艺还存在成本高、堆肥时间长、周边环境差等缺点。预消解综合处理工艺与预堆肥综合处理工

艺类似,相对于堆肥预处理,消解预处理的最大优势是可以减少堆肥的时间,其环境影响也较小,但是成本更高。

能量自给综合处理工艺也是一种结合多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工艺,它以系统能量的完全自给为目标[12],因此与垃圾焚烧厂的余热利用系统不同。系统中的能量一般来自焚烧系统产生的热能或电能,也可以利用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产热发电。国内一些研究者已经提出了一些设想,但是缺乏对系统能量流的深入研究和经济性分析,而且由于现有技术能源利用效率较低,尚不能利用垃圾自身的能量解决工艺过程的高能耗问题,实际生产中难以实现。

总的说来,十多年来大多数这类综合处理研究还停留于简单的构想阶段,缺乏系统化的深入研究,对综合处理工艺的组织特性、环境特性、经济特性等内容基本没有涉及,对于分选垃圾区别于混合垃圾进行焚烧、填埋的特性也没有研究。工程实践中,我国目前运行的综合处理厂很少,规模也不大(处理量一般小于300 t/d),而且限于分选工艺与填埋、焚烧和堆肥的结合,吨投资一般在20万元/t以下。由于这种综合处理厂整体规模不大,其中的焚烧量、填埋量都很少,焚烧工艺效果较难控制,二次污染控制较差。其次,这些综合处理厂大多以堆肥或其它制肥工艺为核心,但由于我国堆肥质量和市场的原因,堆肥处理在很多地区面临困境,这也影响到综合处理厂的运行效益。另外不同区域在自然条件、经济实力、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等方面存在差异,适用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也有所不同,而目前有些地区盲目照搬发达国家和其它地区的经验,使得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由于这些原因,这类综合处理技术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

3综合处理的发展趋势

对于国内提出的综合处理工艺(comprehensive treatment technology),虽然现有项目的投资成本较低,但其处理规模小,运行费用高,二次污染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虽然垃圾处理的能量回用是资源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系统的能量自给从目前的技术水平看来难以实现。从生活垃圾处理的经济性分析,这种“小而全”的综合处理工艺难以获得持久的生命力和广泛的推广。

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理的历史和经验说明,源头分类(产生者分类)是最经济有效的垃圾分类手段,在此基础上建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并通过数学模型优化设置各种收运处理设施、分配车辆和垃圾物流,可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低成本、高效率管理,并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虽然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模式,但分类收集对于垃圾处理、资源回收等的重要意义已经得到了广泛认知,全国很多大中城市开展了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划。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完善,分类收集和综合处理系统将互相促进,得到更为广泛的推广。

在这一前提下,深入分析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的系统特性、运行规律,提炼总结适应我国现阶段及发展需要的系统模型和优化方法,将大大提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我国目前采用混合收集方式,基于这一前提,利用数学方法优化不同处理设施的数量和选址,优化生活垃圾物流在不同处理设施之间的分配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 益.国外垃圾处理技术现状及发展.见:张 益,陶 华主编. 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及工程实例.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106~114

2Barlishen K D, Baetz B W.Development of decision support system for municipal solid waste management systems planning.Waste Management & Research,1996,14(1):71~86

3Everett J W.Optimal regional scheduling or solid waste systemsⅠ:model development.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1996,122(9):785~792

4Modak A R,Everett J W.Optimal regional scheduling of solid waste systems Ⅱ:model solutions.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ASCE,1996,122(9):793~799

5郭广寨,陆正明,石 峰.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系统的选择.上海环境科学,2001,20(1):37~40

6陈绍伟,郭广寨,陆正明.模糊数学决策法的改进及在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评价中的应用.上海环境科学,2002,21(7):426~428

7陈炳禄,王志刚,陈新庚.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物流管理方案优化.上海环境科学,2000,19(11):511~515

8刘常青,陈健飞.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优化设计及规划.资源科学,2003,25

(4):68~72

9陈炳禄,王志刚,陈新庚.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物流管理方案优化.上海环境科学,2000,19(11):511~515

10刘克鑫.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实践与探讨.见:张 益,陶 华主编.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及工程实例.北京:化工出版社,2002.253~258

11陈朱蕾,黎小保,周 磊,等.堆肥化技术对生活垃圾预处理效果的研究.环境卫生工程,2004,12(1):11~13

12李海滨,吴创之,陈 勇.能量自给型生活垃圾堆肥系统.能源工程,2000,(1):22~25

第五篇:上海市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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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分析及对策

摘要:在对上海市10个郊区33个村庄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总结了上海市新农村生活污水的现状和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初步探讨了上海市新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的防治规划,进而从法律、规划、管理等方面提出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的污染防治对策,以期为上海市新农村建设中的污水处理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新农村,生活污水,小型污水处理站,对策

1现状调查及问题分析

1.1调查对象与方式

2006年—2007年,笔者所在的课题组对上海市10个郊区的33个村庄生活污水的现状进行了初步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村民、村领导以及物业管理部门,分别采用发放问卷和访谈的方式。调研覆盖了上海所有的郊区(包括浦东新区),且绝大部分郊区都有两个以上的村庄,包括19个农民新村和14个自然村落,农民新村中有11个是上海市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

1.2调查内容

此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了解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的现状,及其对周围河道污染的贡献情况,调查不同类型农民新村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和污水处理状况,以及农民新村周边河网水质和水生态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3上海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

①用水:自来水与井水并用调研发现.农村生活用水主要来自于两方面,其一是自来水,目前所调研的村庄都通上了自来水;其二为地下水(如井水等),主要用作杂用水,如洗衣、洗拖把等。农村生活用水比例如表1所示。

上海农村使用井水作为杂用水的比例为60. 5% ,在调研的14个自然村落中,有50%的农村使用井水,而在新建的农民新村(非示范村)中,使用井水的比例也有25%。大量的杂用水使用完毕后,基本都通过雨水管道排入附近河道,对河道水体水质造成一定污染。

② 排水:总纳管率低

根据课题组对33个村的调查分析可知,被调研村庄的总纳管率为24. 2% ,如果不考虑示范村

(纳管率为54. 5% ) ,则被调研村庄的平均纳管率仅为9. 1% ,表明农村生活污水纳管比例较低,在上海市新农村建设中,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

③ 自然村落污水就地处理率低,直排率高

调查结果表明,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处理率较低,仅为27. 3%, 其中自然村落的就地处理比例为14. 3% ,且大都采用化粪池来处理;而非示范新村的污水就地处理率也只有25%。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率非常高, 平均达到48. 5% , 自然村落则高达85. 7% ,非示范新农村的直排率也达到了50% ,表明农村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后就近排放的情况较多,对周边河道水环境将产生较大影响。

④ 小型污水处理站的专业化管理较差,出水水质达标率低

据调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成以后,存在日常维护管理差等问题,具体情况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有专业化管理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只占22. 2% ,多数无人管理或仅是数月清理一次残渣,甚至不运行。另外,出水水质达标的小型污水处理站占44%。分析认为,出水水质达不到设计标准可能与缺乏专业化管理有关。

⑤ 筹集资金难

目前在上海市新农村建设中,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建设和运营费用主要是政府出资。课题组就此对村领导和居民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 47. 2%的居民不愿意缴纳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建设以及运营费用,30. 2%的居民视收费数目而定,而明确表示愿意缴纳费用的只占22. 6%。总体上说,多数农村居民不愿意缴纳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建设以及运营费用。

2 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分析

① 村镇经济力量较为薄弱,政府对其水环境治理投入较少。此外,由于农村的水污染治理投资大、见效慢,导致其融资渠道单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

② 乡村的环境保护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的环保人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关环保方面

的工作通常都由村领导代为管理,由于其重经济轻环保,进而导致农村环境管理混乱,生活污水的污染问题突出。

③ 生活污水的治理工艺推广困难。尽管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理论技术已经很成熟,但在实践方面基本上还处在试验阶段,没有积极推广。现行的治理方式大都套用城市污水的治理模式,未能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治理效果也不理想。

④ 外来人口对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压力加大。据调查,上海市农村的外来人口约占50% ,他们在对上海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环境。在农村,由于外来人口居住相对分散,管理较困难,且环境保护意识较薄弱,给村镇的管理人员带来极大不便。

3 新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防治规划探讨

在农村生活污水的整治中,先将农村划分为新村和传统的自然村落,然后分别对其进行规划。

3.1 新村规划

① 靠近城镇且附近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的新村,应该集中建设雨水和污水管道,将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厂进行处理。为杜绝生活污水对周围河道造成的污染,应收取排污费,同时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督和检测工作。

② 靠近城镇但附近污水处理厂正在规划或尚未建成的新村,可先采用临时的污水处理工艺,保证生活污水的达标排放。待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其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③ 离城镇较远且生活污水无法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新村,建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可采用人工湿地、生物滤池或氧化塘等技术。

3.2 自然村落的规划

① 没有“农家乐”的传统农村,由于经济相对落后,通常采用标准的三格化粪池或小型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因此,这类村落主要是处理好卫生间的黑水、洗衣和洗澡的灰水,做好化粪池的日常管理。

② 有“农家乐”的农村,由于生活污水中含有较多的油类物质,而三格化粪池对油类物质的处理较差,为此需先进行脱油处理,然后才送进化粪池处理。另外,还应根据日常接待游客数量来规划和建设足够数量的公共厕所,以满足游客所需。

4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综合防治对策

4.1 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农村环境保护法的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关键一环,也是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农村的环境保护涉及很少,即使有涉及也都局限于原则性的规定,未把农村、农业和资源的保护统一起来[ 1 ] 。农村环境保护法的建立既可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能,也可明确相关的管理体制。因此,建议尽快制定《上海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以此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支柱。

4.2 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政府投资;二是村民集资;三是市场化运作。

① 加大农村环境建设的资金投入

目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最大的瓶颈是资金投入问题,要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就必须采取多种融资形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因此,政府部门应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资金设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农村环境的保护和建设; 实行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措施,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投入到农村环保项目中,以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进行农村环境的污染整治。上海市要着眼于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建立公共财政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上海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为解决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面临的投融资“瓶颈”问题,也可探索发行专项绿色债券,使环境保护贷款证券化等,充分发挥农村环境保护中市场机制的作用[ 2 ] 。

② 因地制宜,鼓励村镇自筹资金

村镇自筹资金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费用的另一个重要途径。调查发现,部分村的经济实力相当雄厚,因此按经济状况可分为发达村、较发达村以及不发达村。对于发达村,政府通过引导和鼓励,使其将资金投入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或者自行解决小型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和管理费用。对于较发达村和不发达村,政府应给予较大的财政支持,同时村民应该缴纳一定数目的排污费,用于筹集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短缺的资金。

③ 通过融资引入社会资金

从长远来看,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拨款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的预防与整治不是长远之计。因此,除了加大政府投入外,还要引入社会资金来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建立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从基础设施投资方式上,要从单纯依靠财政性资金向多元投资、融资还贷、多方参与、国际合作方式转变,广泛运用多种渠道拓宽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渠道、筹集建设经费。金融

财政部门运用经济手段扶持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对农村重点建设的环境项目进行优惠贷款。在村、镇、区自筹的同时,应积极争取国家的专项建设资金和贷款,部分项目还可引进外资,争取世界银行和其他国家政府的贷款与赠款[ 3 ] 。同时推进市场化运作,鼓励民间资本和个人资本投入到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

4.3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的管理

鉴于小型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一套新的运行管理模式势在必行,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应由政府建设、企业经营、收费服务、微利经营。由政府出资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小型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由专业化的环保公司负责,进行企业化管理;同时应根据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政策。

对于小型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环保局的主要职责是对处理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和监督;另外,环保局应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关,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在环评审批过程中将农民新村建设规划中是否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纳管条件作为审批的核心内容,在竣工验收过程中重点检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步建设情况,从源头上控制生活污水造成的污染问题。同时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环保法律、法规制定出适合上海市农村地区的“关于小型污水处理站建设与运营的相关法规”,并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办法。此外,农村生活污水的整治还应与相关部门进行紧密合作,强化

污水的管理。

4.4 促进新农村生活污水综合防治的公众参与

广大的农村居民是农村环境保护的主力军,在农村环境整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充分地调动和发挥村民的积极性是应关注的焦点之一[ 4 ] 。各地应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进行生态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5 ] ,使广大的农民充分认识到农村生活污水的现状和问题的严重性。建立公共参与机制,村委应该经常举办各种类型的环保活动(如环保座谈会等) ,使村民都能参与环境的监督和管理。另外,对于外来人口集中的农村,还要加强外来人口的入村教育,提高其保护环境和家园意识。具体参见

4.5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专业的人才建设

农村环境保护专业的人才建设,一是“引”,就是引进一批愿意在基层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人才,使其为农村的环境建设贡献一份力量。政府要从健全激励机制入手,提高农村环境保护专业人士的工资和福利,并将其工作成绩与环境质量挂钩,奖罚分明。同时还应充分利用当地高校和其他科研机构的力量,积极与之建立合作关系,高校可以将研究成果及时地向农

村推广,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二是要“培”,就是要对干部开展环境教育培训,加强村领导的环境意识。新农村建设不仅要有环境专业人才,同时还要有环境意识强的领导,要使领导知道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道理,只有这样才能将农村环境建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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