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2022-08-10

第一篇: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1

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风险活动工作的总结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上府办发【2011】5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从2011年5月开始就进一步加强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建立了以杜书记为组长各(居委会)村书记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结合上级会议精神,具体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一、统一思想,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

镇党委班子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此项工作,组织召开了班子会,就进一步加强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专题讨论及研究,会后在全镇召开动员会,镇法院、派出所、镇综治办、财政所、工商管理所以及县驻镇里的相关单位参加。具体部署了5-6月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各单位在会后就在全镇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各村进行了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项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宣传车开到了各村。镇处非办组织了精干人员分成几个组,对镇辖区规模较大的企业、厂矿、机关单位、超市、农贸市场、酒店等有无非法集资情况进行了上门摸排,了解了企业、机关等单位资产、负债、经营情况并与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各村进行了逐户排查,目前我镇没有发现非法集资的现象。

二、积极宣传,在宣传力度上下功夫 镇、村两级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广播、会议、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各(居委会)村按照镇政府转发的《县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风险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加强监督,在查防并举上下功夫

各村切实负起本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辖区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四、优化环境,在银企共赢上下功夫

在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及时做好银行与我镇企业主的沟通工作,不断满足我镇广大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机构创造条件增加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合理布局网点,不仅进一步鼓励引进项目,发展经济,而且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和引导,切实解决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经营状况披露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平台建设,创造条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等服务机构,促进银企沟通与合作,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实现银企共赢。

第二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有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7]70号 【发布日期】2007-10-23 【生效日期】2007-10-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北京市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7]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4号)精神,维护首都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以下简称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紧迫性

近年来,多种形式的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在北京地区时有发生,形式多样、手段隐蔽、欺骗性强、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危害首都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按照国家及本市关于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主动排查风险,果断处置,有效遏制北京地区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蔓延的势头。

二、准确识别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特点和主要形式

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多数都涉嫌刑事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主要特点:一是蔓延快、仿效性高。由于采用招聘员工、推销分成等方式,容易在短时间内引发大范围蔓延。二是隐蔽性强、周期短。违法者经常以签订合同等方式伪装成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案发后迅速销毁证据、关闭公司、逃避打击。三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被蒙蔽的投资者多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低收入阶层,经济损失承受能力及心理承受力脆弱,极易引发群体事件。

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有: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政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以提供种苗、商品销售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支付回报等。从目前案发情况看,非法集资大致可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等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等。

三、切实履行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职责

本市成立市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吉林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涉及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由市公安局、北京银监局等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涉及处置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工作,由市公安局、北京证监局等单位提出初步意见;市金融办负责本市有关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汇总等工作。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建立有效的信息通报、会商、处置机制,准确把握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基本特征和处置工作政策界限,加强监测,提早发现,密切配合,周密调查,迅速认定,果断处置,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

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本地区、本行业管理职责,将监测和处置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综合运用管理手段,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各级政府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查防并举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监管和信息报送,建立起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防范预警体系。对于近年来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多发的行业,要主动开展风险排查,防止风险进一步积聚。金融监管部门要组织金融机构监控可疑资金流向、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

四、依法处置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凡涉及以下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严禁以各种形式非法集资。未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向社会尤其是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债券等。严禁以代管、代租等手段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给予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回报。

(二)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未经依法批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禁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和外汇买卖。

(三)严禁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四)严禁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为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五)严禁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机构经营。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五、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工作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制止各种虚假宣传对公众的误导。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表现形式、特点及其严重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公开报道,威慑违法分子,教育社会公众,形成对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强大舆论攻势。

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融资政策,倡导理性投资。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对涉及公众上访的,有关部门要进行宣传解释,妥善处理。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三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2、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4、坚决打击无牌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不法行为。

5、经营烟花爆竹必须符合条件,经批准。

6、坚决整治烟花爆竹市场的不法行为。

7、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构建和谐社会。

第四篇:打击非法集资方案

高坡街办事处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辖区正常经济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舆论氛围,根据《洪江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力打击非法集资为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按照“打防并举、重在预防;综合治理,重在打早、打小;标本兼治,重在建立发现机制”的原则,坚持以打促防,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好辖区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我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基本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和蔓延,做到防范于未然。要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上报,最大限度维护辖区经济安全、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整治稳定。

三、主要内容和判定标准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内容。非法集资是指企业、组织和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建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线索的判定标准。凡具备如下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特征,即可认定是非法集资活动的线索,一律纳入此次风险排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1、未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或超越审批权限批准的集资项目。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货币方式以外,还包括实物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确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公开筹集资金的。

四、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

(一)、工作重点。此次风险排查重点是:房地产开发、典当行、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民间借贷等行业和领域;主要内容包括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民间融资活动的风险隐患,涉及集资的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事件的风险隐患等。

(二)、工作安排。各社区对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摸底,分类处置,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上报。通过短信平台,对辖区居民进行风险提示,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发生,并制作宣传横幅,加强宣传教育。深入辖区,发放宣传资料,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社会影响面。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至5月25日,分二个阶段:

(一)2014年4月25日至5月4日,制定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风险排查工作动员会、部署会议。

(二)2014年5月5日至5月14日,各社区要将排查摸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由综治办汇总后报区金融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维护稳定。各社区要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全面摸清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基本情况,要做好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维稳在先原则,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情报,及时反馈信息。各社区密切掌握可能存在风险的动态,形成覆盖广、多渠道、专群结合的社情信息网络。强化对可能存在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信息监控,并切实做好有关信息的综合研判、上报处理工作,做到掌握情况准,判断问题准,措施决策准,反映快速,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加强宣传,提高风险意识。深入揭示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欺骗性,让广大群众都知晓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常识,有效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三)、以防促打,注重源头治理。深入研究和把握非法集资的规律和特点,加大排查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

洪江区高坡街综治办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第五篇:打击非法集资情况汇报

XX市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

金融风险”专项检查整顿活动

工作情况汇报

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安定,根据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安排,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业务科室对我局主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了专项检查,深入调查摸底,分类化解风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

目前,经省工信厅批准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小额贷款公司共计XX家,注册资本XX亿元,从业人员XX人。全市XX家小额贷款公司整体运作较好,能够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经审计部门审计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账面不存在非法融资、吸收存款等现象。截止2012年4月底,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XX户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XX笔,累计发放贷款XX亿元,其中为XX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XX亿元;为XX户个体工商户及创业者发放贷款XX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担保机构规范整顿情况

从去年7月全省开展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以来,我市

1 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深入推进,规范整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行业发展秩序得到维护。通过清理清查,民间融资担保业务已全部消化完毕,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和控制。外地担保机构在我市违规设立的分支机构已全部撤销,违规宣传、广告等清理完毕,市场环境逐步净化。二是经营行为趋于规范。全市取得经营许可证的XX家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共计XX万元,今年1-4月份,这X家公司累计为XX家中小企业办理贷款担保业务XX笔,在保责任余额XX万元,较好发挥了担保机构的杠杆作用,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了一定效果。

二、主要做法

1、加大宣传力度,净化市场。为促进全市担保、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担保、小额贷款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的准入资格、经营范围等内容,明确监管措施,提示社会风险,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我们还要求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八不准”业务经营准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对小额公司及担保机构的监督约束。

2、开展风险排查,防范风险。2011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开展对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

2 司各类风险排查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实地调查、查阅银行对账单、业务合同、财务账簿、组织专项审计等形式,切实掌握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情况,争取对有苗头风险做到及时发现,尽快处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担保、小额贷款风险防范处置预案,对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反应,密切协作,控制事态,化解风险。

3、强化行业监管,综合治理。在日常工作中,我局着力加强对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监管。一是实行省、市、县三级审核审批制,严把准入关口。二是责成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高管人员向社会做出合规经营公开承诺。三是建立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直报系统,每月上报业务、财务报表,及时掌握公司情况。四是对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高管实行任职资格管理,考试合格方可取得高管资格。五是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公司银行对账单和业务手续,检查公司是否有违规资金运作。六是实行行业年审制度,年底组织专项审计,对存在问题的公司,行业年审不予通过。

4、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逐步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我局按规定要求各县(市、区)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建立了值班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制定了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生重要情况随

3 时上报机制,确保出现情况时及时处置。同时我们加强和市处置非法集资联系会议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对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的涉嫌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并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理,联合执法,共同查处,形成合力。

三、下步打算

为了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防范、打击工作,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做好: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密切关注非法集资的新动向、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预防和遏制非法集资的产生,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互联网的作用,向社会公众介绍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同时,利用各类媒体舆论优势监督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二是协调联系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加强广告监管,有效遏制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以高息理财为名的变相吸收

4 公众存款的广告。

3、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确保担保、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完善业务信息报告制度,非现场监管、现场监管、信用评价制度等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二是指导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督促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和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起“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的风险防控机制。

4、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落实当前各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中各成员部门的职能和业务优势,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切实发挥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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