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信用

2022-07-20

第一篇:交通运输行业信用

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围绕“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这一主题,通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诚信文化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教育引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我市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9月12日-10月25日。

三、内容安排

(一)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以信用政策知识、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型、优秀信用报告、黑名单和红名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发动各交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

(二)开展报刊、网站等宣传活动。

1、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连云港日报广泛宣传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跟踪报道“信用交通宣传月”期间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动态。开展诚信建设专题文章宣传,请各单位在10月10号前将近三年信用建设方面的工作撰写为2000以上专题文章,报局政治处,并择优推荐市信用办和省厅进行宣传报道。

2、在局门户网站集中宣传国家、省及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性文件。

3、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事项中获取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包括交通运输相关企业和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双公示”等信息。

4、宣传推广一批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优秀交通运输企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追求。

(三)其他宣传形式。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组织各单位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公路沿线、收费站点、企业、车站、船闸等地,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行之有效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了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任务、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局科技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工作。局政治处负责连云港日报、港城交通、微信、门户网站宣传工作;局法规处负责提供“双公示”相关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局综运处负责及时提供工程招投标及在建工程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情况;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负责本行业诚信宣传工作,并按市局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各直属单位分别负责提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事迹两篇,在宣传月期间进行宣传。

(二)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节点,充分利用好部“信用交通”网站开通暨“信用交通宣传月”启动活动,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市局将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归纳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关键环节,理清工作难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使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工作取得实效,并于10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局科技处。 附件:诚信宣传标语

1、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稳。

2、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3、诚信立身,诚信立家,诚信立业。

4、树立诚信理念,践行诚信规范。

5、诚信从业,奉献社会。

6、践行诚信规范,共建和谐社会。

7、大兴诚信之风,促进精神文明。

8、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9、诚实为本,信誉为重。

10、诚信光荣,欺诈可耻。

11、以诚为本,以信为用。

12、强化诚信意识,遵守信用规则。

13、内强诚信素质,外树文明形象。

14、从我做起,塑造个人诚信形象;从现在做起,倡导交通诚信风气。

15、铸诚信品质,做文明新人。

16、和谐社会,以诚信为本。

17、诚守信用,携手合作,共谋发展。

18、诚信是财富的种子,只要你诚心种下,就能找到打开金库的钥匙。

19、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

第二篇:信用卡行业的惊人内幕

信用卡行业的惊人内幕

信用卡行业的惊人内幕信用卡大家都不陌生了, 下面是位资深业内人员揭露的惊 人内幕。

一、信用卡的申请办理: 申领信用卡有三种途径:银行网站的网上申请, 信用卡的申请办理: 在银行网点申请,信用卡中心销售人员上门办理。这里重点说最后一种途径:信 用卡中心的销售人员都不是银行编制,待遇差福利更差,随时会因为各种原因被 劝退,同时也会自己随时辞职,一般每三个月卡中心的销售人员就会全部更新一 次,申请信用卡客户的个人私密资料就掌握在这些人手里,可以这么说,客人信 息,身份证复印件,房产征复印件,收入信息在卡中心就像菜场的烂菜一样随意 可以获得。

二、申请信用卡送的礼品 平均银行每发行一张信用卡,要支付的成本为 500 元,但这些成本大量被用于卡中心高管的年薪和他们的吃喝玩乐,真正到发 卡业务员手里的发卡提成也就几十元,凭良心讲收入真的不高。但是为了完成发 卡指标,业务员还要自费采购些礼品送给办卡客户来提高业绩,一般单份礼物的 采购费不会超过 6 元, 其中几乎都是假冒伪劣的东西, 比如会在高温下释放毒素 的假乐扣杯,会漏电的漂亮鼠标和键盘,用废旧金属做的不锈钢杯子,假冒卡通 人物形象的日用品等等。

三、信用卡的欠款 信用卡消费后如果没在指定日期前还款,将产生延期 利息和罚金。信用卡中心十分希望客户有三个月内的欠账不还,因为这样能增加 银行的收入,但是对超过六个月不还的客户就不会客气了。这时银行的催收部门 会不分白夜,不分场合通过电话或上门来你家,你单位,会尽最大能力的让你邻 居和同事知道你欠银行钱, 利用压力来逼你还钱。 总之一句话, 骂爹骂娘都可以, 把客户搞的上吊失业都行,但钱一定要还。最后实在不行,银行会把债权卖给专

业的讨债公司,这时和欠款客户打交道的就是纹身的家伙了,被泼油漆,被威胁 杀人放火也是很正常的。

四、信用卡的被伪造风险。 在卡中心随地都可以获得的客户资料可以很 信用卡的被伪造风险。 方便的申请一张任何银行的信用卡,甚至可以申请一张客户已有信用卡的附属 卡,把钱全部转过来。 有些台湾的盗卡集团,只要在 pos 机的通信线上连个接 头,谁在这台 pos 机上刷卡消费过,密码卡号就是别人的了,什么时候被盗刷就 是时间问题了。为了安全,国际上开始都用芯片卡了,将我国的磁条信用卡转换 成芯片卡不知道会不会成为银行的一个收费新项目。 最后将些各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大事件: 最后将些各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大事件:

1、招商银行信用卡

中心最初所有客户的详细个人信息都能随便查询,凭 一个姓名或者身份证号便可查到已办卡的客户的所有个人信息。 后广州办事处一 员工利用这个漏洞结合淘宝窃取了大量客户信用卡内金额, 公安机关一直破不了 案,最后发现此人收入与穿着消费不符才破案的。

2、交通银行卡中心刚成立时,有业务员勾结审核信用卡人员给指定客户 发高额度卡,收费是批下来信用额度的百分之十到二十。

3、中信、交通、民生银行卡中心都曾被乐扣公司投诉,使用假冒乐扣产 品作为办卡礼品,其中民生曾接到乐扣公司的律师信,要求巨额赔偿,据说人证 物证齐全。

4、光大银行在碰到金融危机时暂缓上市计划,所以暂时不需要用信用卡 指标来粉饰报表,一下把上海三个信用卡推广分部人员几乎全部劝退,连负责的 经理也滚蛋,真是大手笔。

5、 民生银行在 08.09 年时杭州办事处, 一女性员工勾结外人盗用信用卡, 案值上百万元,最后该女员工自杀而结束。因此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在一段时间 内几乎不发信用卡,全员在催讨欠款。

6、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曾发生全体跳槽事件,几乎一个不剩,如此的人 才流动也是令人佩服

7、平安银行用做保险的模式发展信用卡中心,只要能挖来 人就能自己当领导,一时间成为垃圾人才集散中心,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的销售 人员身上的纹身比例可能是世界上最高的,估计能培养出不少“山鸡”“陈浩南”。

银行为了面子,对于自身的缺点都是隐藏,我们有知情权,这样才能迫 使银行改进和完善。

第三篇:交通运输建设信用等级(2010)

交通运输建设信用等级(2010年度)评级汇总表

申请项目名称:

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刷文件或者网络正式文件等)。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评价结果公布内容及时间上均存在差异,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者未及时掌握准确信息而导致的等级填报错误,不作为“弄虚作假”处理。

信用等级栏可填写“AAABCD等级”、“无”、“未评价”或者“信息不详”等内容。

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申请人最终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降低后,将按照I、II类的顺序依次减去相应类别其通过资格预审标段数量,进而减少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数量,直至满足招标公告3.3款要求。

第四篇:我国信用卡催收行业立法背景研究

信用卡催收外包的相关法律研究较少,专门立法几乎一片空白,仅有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中有相关提及,规定并不明确且法阶较低,对市场规范作用不明显。而目前理论和实务界并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供研究,很多相关基础理论问题尚未得出权威论断,实务领域的探索也是在摸索中前行,主要相关资料也多为原始数据、新闻材料等。在一些关于“银行业服务外包”、“信用卡外包”、“银行卡监管”等文献之中可以看到关于此问题的零碎研究,但大都一笔带过,并未进行系统研究,内容也不规范详实。

近几年关于信用卡催收外包的专业论文数量不多,5其撰写人多为一线作业人员,因此内容与实际结合紧密,但文章在法理分析上均有不足,同时文章的篇幅较短,侧重点不一,没有具体系统地分析有关问题。遗憾的是现在尚无一本针对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法学或金融学专著。孙毅坤等人《银行卡产业国际监管》、虞月君《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模式研究》、赵永林《信用卡安全机制与法律问题研究》以及唐柳《银行业服务外包供应商引发风险的政府监管研究》中对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有所涉及,但研究范围不够深入,没有针对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相关学理、问题、对策做专题讨论。国外文献中与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直接相关的法律论文目前尚未找到,但相关论文如 Quinn J.B.和 Hilmer F.G.的 Strategic Outsouring、Bettis R.A.的Outsourcing and Industrial Decline等中有部分关于外包及银行卡外包法律问题的探讨。同时,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立法较为发达,尤其是美国有专门的《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中对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有相关规定,可作为立法参考,台湾地区的信用卡催收危机可作为实践参考。

此外,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发布的《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蓝皮书》、中国银联发布的《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研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等提供了一部分原始数据,同时还有大量的新闻素材,这些都需要在研究中作进一步的归纳整理。

第五篇: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报告(2017)

第一章 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概述

2016年以来,国家能源局依托行业监管职能,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在机制建设、制度建设、平台建设、信息归集应用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一、《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渐次出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总蓝图日渐清晰,信息归集使用的程序、要求等内容不断明确,信用评价行为更加规范,推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编制《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2018版)》《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 (2018版)》《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18版)》“三清单”,规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行为界定、信用信息应用。

三、组织推进电力、煤炭、油气领域15项信用评价指标的研究制定,形成评价规范,推进信用信息评价规范化、标准化。

四、建设涵盖“信息数据共享系统”“信用能源”门户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三方面的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了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发布。

五、截至2017年12月7日,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累计归集数据270万余条,并回传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能源企业数据,初步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的对接交换。

第二章各派出机构、全国能源行业协会能源行业信息体系建设情况

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工作情况

1、山东、福建、江苏等地方能源监管办根据本地实际“量体”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

2、华北、华东能源监管局作为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初始数据归集工作试点单位,及时上传“双公示”数据,在综合监管系统中开设监管问题汇总模块,将涉及各领域的失信信息汇总并与企业许可信息关联,推进信息归集与使用工作衔接顺畅。

3、西北能源监管局、贵州、甘肃、浙江能源监管办建立 “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规范红黑名单的产生和发布程序,将所辖企业全部纳入信用监管范围,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的准入与退出机制。

4、南方能源监管局、甘肃能源监管办等公布违犯许可制度的企业名单,强化信用信息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督促整改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守信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5、东北能源监管局、河南、四川能源监管办等单位积极开展行业信用平台建设、信用监管等课题研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二、全国性能源行业协会工作情况

1、中电联、中电建协、煤炭工业协会等全国性能源行业协会,不断完善信用评价规范,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深化行业自律,推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2、中电联等协会率先建立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归集及共享,打造网上服务窗口,实现与“信用能源”的衔接。

3、中电联等协会利用简报、月刊、培训会等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能源行业信用文化,开展诚信文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了行业企业诚信文化和企业信用履约能力的联系体系。

第三章 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分析

一、电力行业信用状况(样本总数:13140)

1、社会信用代码统一情况分析注册时间在3年以下的企业有3235家,其中已完成社会信用代码统一工作的3119家,占比96.4%,基本实现代码转换;注册时间在3~10年的企业,完成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的占比约90.1%;注册时间在10年以上的企业,完成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的仅占比79%,社会信用代码统一工作还需加强。

2、司法纠纷案件类型情况分析电力企业存在司法失信的394家,占比3%。其中,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的283家,占比72%,问题较为突出,应引起重视。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法律文书义务的23家,占比6%。

3、行政处罚分析在所涉及行政处罚的82家电力企业中,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电力设施业务的31家,占比38.27%;其次,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13家,占比16.05%。

4、环保失信情况分析在选取的样本中,2014年974家,占比7.4%;2015年819家,占比6.2%;2016年924家,占比7%。 从环保失信原因来看,因排放废水、危险废物及重金属污染物问题失信的企业数据一直维持同一水平,因排放废气导致失信的企业较2016年有所增加。

5、黑名单企业分析在黑名单内769家电力企业中,由工商发起的针对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惩戒占比最高,达到15.9%,共123起。其次是证监会处罚、安全生产、海关失信等。

6、信用评价等级分析共抽取572家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被评为AAA等级企业共计515家,占比约90%。但参评企业占比仍相对较少,还应提高企业的自愿参评率,更大范围反映企业信用情况。

7、小结从以上分析来看,电力企业信用情况整体较好,失信行为主要集中在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超越许可范围、安全生产和废物排放等几个方面,应加大关注和监管力度。

二、油气行业信用状况(样本总数:1200)

1、社会信用代码统一情况分析注册时间在3年以下的企业有296家,其中已完成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的276家,占比93.4%。注册时间在3~5年的企业378家,已完成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的337家,占比89.1%。注册时间在10年以上的企业269家,已完成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的196家,仅占比73%。

2、生产安全情况分析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国排查出的29436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中已整改完成29435处,整改率99.99%。其中,7390处重大隐患已整改完成7389处,整改率99.99%。

3、司法纠纷案件类型情况分析调取涉及油气领域的20年历史司法文案数据866件,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的数量最多,共356件,占比41.1%,其次是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共166件,占比19.1%,两类案件总计超过半数。

4、环保失信情况分析在选取的1200家油气企业样本数据中,排放废气类失信企业65家,占比38.6%;排放废水和危险废物类失信企业各为50家,分别占比29.8%;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类失信企业21家,占比1.75%。

5、信用评价等级分析2017年,对26家油气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结果显示,AAA级企业占比相对较低。其中AAA级企业16家,占比61.5%;AA、A级企业10家,占比38.4%。

6、小结通过针对油气行业企业5个方面的信用分析,油气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正在提升,信用评价工作有待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中应控制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及劳动争议而引起的司法失信,应重点关注因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排放而失信的情况。

三、煤炭行业信用状况(样本总数:425)

1、社会信用代码统一情况分析注册时间在3年以下的企业55家,已全部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注册时间在3~5年的企业62家,完成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的比例较低,占比33%。注册时间在5~10 年的企业121家,完成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的92家,占比76%。注册时间在10年以上企业187家,完成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的112家,占比60.6%。

对比来看,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占比低于电力、石油企业。

2、环保失信情况分析2014~2016年,环保问题督办企业和环保重点监控企业的数量基本持平。

选取425家煤炭企业的环保失信事件样本数据,排污企业生产隐患主要以废气、噪声、违法生产问题占比较大。

其中,排放废气污染类失信企业116家,占比27.3%;噪声污染类失信企业85家,占比20.1%;违法生产类失信企业74家,占比17.4%。

3、司法纠纷案件类型情况分析调取煤炭领域近20年的失信类司法案件数据74473件,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数量最多,共40284件,占比54%;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共11184件,占比15%。

4、信用评价等级分析112家参评煤炭企业中,信用等级达到AAA的104家,占比92.8%。

5、小结通过信用分析,煤炭企业自愿参加信用评价的意识有待提高,在经营管理中应控制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及劳动争议而引起的司法失信,需重点关注生产经营可能存在的废气、噪声、违法生产、废水、粉尘等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尽早开展整改。

第四章 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社会信用立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重要、最基础的关键性工程。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宏观层面立法欠缺,尚无一部全国性信用法律法规对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尚未形成体系化的信用法律规则。

二、从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来看,尽管已建立能源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联系人制度,但与实际需要还存在诸多差距。上下统

一、协同运转和联合奖惩的信用工作机制尚在探索之中,部分企业尚未建立相应的信用管理部门和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工作运转效率相对较慢,信用绩效考核制度还需要研究形成,工作运行机制有待完善。

三、目前,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合作机制初步形成,历史数据已初步归集,但相关信源单位的信用信息多在本系统、本行业内部封闭运行,数据流动性差,开放程度较低,部门壁垒和数据孤岛现象突出。

四、信用信息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管理、联合惩戒等方面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有待加强。

五、能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尽管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仍存在评价过程有待规范、评价结果中AAA级企业过度集中的问题,需加强评价结果在政府监管、行业激励、企业商业经营中的应用。

第五章 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展望

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门类众多。 下一阶段,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完善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同时,以起步较早、开展较好的电力行业领域为引领,带动其他能源行业领域信用工作共同前进。

二、围绕规范市场运行、保障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不断扩展信用信息归集范围。

2018年,还将在完成历史信用信息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的接口导入和平台录入方式,实现实时信用信息归集,确保到2020年,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归集覆盖率达到95%。 同时,根据信用信息标准,从不同维度整合数据,加强与各信源单位、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中国”的数据共享,实现数据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增值利用,满足各方面需求。

三、加快出台信用信息修复、异议处理、联合奖惩实施细则等制度,对获取的司法、环保、安全等方面企业信用信息进行细分类、再梳理,及时形成全面、详实的企业守信失信纪录,组织开展能源领域失信主体专项治理,推进信用信息在行业监管、信用评价、企业管理、联合奖惩等方面的应用。

四、推进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与信用咨询相结合试点工作,指导行业协会信用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做好评价机构和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过程合法透明、结果公平公正,推动信用评价结果的广泛应用。

五、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宣传,积极培育能源行业信用文化,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行业风尚,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能源行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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