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2023-02-15

第一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

工作证明

兹有我单位XX同志,身份证号:XX,为我单位正式职员,特此证明。

XX(单位名称)

X年X月X日

第二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资管理,严肃工资发放纪律,现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加强人员编制计划管理,严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

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计划管理,按照进人服从计划、计划服从编制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手续。人事、财政部门凭编制使用和增人计划卡及经费供应计划办理工资套改审批、工资统发和财政拨款等手续;对超编人员,编制、人事和财政部门一律不办理列编、增人和核发工资手续,不得纳入统发工资范围。

二、加强工资管理,严把审核发放关

1、及时办理调动人员的工资转移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由调出单位开出工资关系转移手续,连同行政介绍信或任职文件(处级干部)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工资转移等手续。凡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调出单位应先报市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办理工资帐户注销手续,组织、人事部门凭财政工资帐户注销通知单办理工资转移手续。对从县、市、区财政统发工资单位调至市直统发工资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入单位在办理工资手续时,须持有原单位同级财政和人事(组织)部门签具意见的工资转移证明。

到县、市、区任职的领导干部及在市直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人员,坚持工资关系随行政关系走的原则,调出单位应及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从调动的下月起,由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并按调入单位的工资标准与单位性质套改工资与津贴福利。对个别工资关系未随行政关系及时报转的人员,财政部门根据有关任职通知,在文件下发1个月后,可先停发工资,再通知单位补办报转手续。

2、加强脱产学习人员的工资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学习,要严格按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干部教育有关规定执行。除机构改革分流学习、组织公派脱产学习以及单位工作需要公派脱产学习的人员外,其他自费脱产学习3个月以上的人员,脱产学习期间一律停发工资,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申报办理工资停发手续。凡脱产学习人员行政关系已转出的,单位应在1个月内到人事、财政部门办理工资转移、销户手续。

单位工作需要公派脱产学习1年以上的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脱产学习合同,并交纳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保证金,学习期满后应回原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对违反合同规定的,单位应依合同约定扣除其保证金抵补财政发放的工资额,上交财政。凡有公派学习1年以上人员的单位,应自学习开始之日起1个月内,将有关批准资料、保证金收据及合同复印件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和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备案。未及时报送有关资料的,视同自费学习处理。

3、关于辞职、辞退和停薪留职人员的工资处理

按照政策规定,机关工作人员不允许停薪留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辞职的,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申请停薪留职的,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研究同意(停薪留职的须签订合同),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报批,并及时报组织、人事、财政部门核停工资。辞职人员自批准的下月起,停薪留职人员自签订合同的下月起停发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申请辞职、停薪留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自合同解除的下月起停发工资。国家公务员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辞退,报组织、人事备案,自辞退批准的下月起财政部门停发工资。

4、关于借调人员的工资处理

凡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到企业或财政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的,由借调单位发放工资,其所属单位应及时到市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办理工资报停手续;借调到市直以外单位工作的,单位应从其借调之月起到财政部门报停工资并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备案。借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人事和财政部门核准后恢复其工资。

5、关于死亡人员的工资处理

凡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组织、人事、编制、财政部门申报办理停发工资及其他有关手续(从死亡的下月起停发工资)。所在单位办理其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时,应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工资(离退休费)发放销户证明,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办理福利待遇审批手续,再报市财政局办理经费核拨及工资销户手续。

6、关于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的工资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的工资问题,要严格按照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精神处理:①对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及公安机关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在此期间停发工资,只计发生活费;②被羁押人员,羁押期间停发工资;③对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判处管制和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后仍保留公职者,均按判处缓刑的工资处理办法处理,即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④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发生活费;⑤对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执法部门在向单位下发处罚通知的同时,抄送给组织、人事、财政部门。所在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的当月内到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核批工资及其他待遇。凡属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单位还应及时到市财政局办理停发工资或发放生活费的手续。

7、关于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工资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涉及到工资核减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在下发将处分决定到所在单位的同时,抄送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市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其工资处理意见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根据处分决定,按《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工资处理意见的通知》(人发〔1999〕134号)、《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工资问题意见的通知》(人发〔1999〕135号)文件精神办理工资核减手续,从受处分的下月起执行,并及时报财政部门予以核发。

8、长期请病假人员的工资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病假2个月以上的(特殊病因,经批准的除外),按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凡职工长期病休的,必须出具县、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并经主管部门批准,报人事局备案,并按比例核减审批工资。凡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凭人事局工资福利科核减审批工资单核发工资。病愈后正式上班再按政策核准恢复其工资。

9、关于工作人员离退休后的工资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达离退休年龄的,单位应在其到达离退休年龄的当月(副处以上干部在批准文件下发的当月内),及时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离退休手续。凡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应及时报市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办理在职工资帐户注销手续,从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下月起发放离退休费。对已到达离退休年龄而未及时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要追究单位的责任,人事部门也只凭其到达离退休时的档案年龄办理离退休手续。对已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了离退休手续而未及时报财政部门注销在职工资帐户的,财政部门可凭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离退休审批资料办理在职工资销户手续,并从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下月起发放离退休费。

三、严格按人员所在单位及岗位性质的工资标准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性质按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确定,如单位经费渠道性质改变的,从文件下发的下个月起,所有人员按新的编制性质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来执行,单位要及时报人事部门办理工资标准套改手续,并报财政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要按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3号)的精神执行聘用岗位工资,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四、强化组织领导责任,严把监督检查关

1、各机关、事业单位是加强工资管理、防止“吃空饷”工作的主要责任者,必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人事(政工)部门负具体责任。单位要如实申报人员工资变动情况,及时办理工资异动有关手续。

2、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严禁徇私情、乱开政策口子。工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控编;公、检、法、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将行政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处理决定送达有关单位。要建立起单位及时申报,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人事部门严格审批,财政部门如实核发的工资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工资管理工作涉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对待,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资执行情况和“吃空饷”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相互监督,对存在违反工资政策和“吃空饷”现象的要及时举报。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单位隐瞒不报或不及时报告造成违反工资政策和“吃空饷”现象发生的,经查证核实,按照有关工资政策以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除追缴“吃空饷”金额外,对单位或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编辑:smart)

第三篇:机关单位财务工作计划_2020机关单位财务工作计划

财务会计工作应发挥好“企业信息系统”的作用,所以每年都要写好工作计划。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关于机关单位财务工作计划_2020机关单位财务工作计划5篇,希望你喜欢。

机关单位财务工作计划篇一

一、做好2020年财务工作计划 ,重视内部管理,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多年来,受地方财力制约,州财政对我院的经费预算严重不足,难以保障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2019年我院搬迁工程进入实施阶段,基建投入很大,大宗装备建设任务繁重,加上维持正常运转需要,使得我院长期存在的收支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为此,我院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制定了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实行领导及科室经费包干的办法,在对过去几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给领导及各科室分配一定数额的经费指标,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的方法,突出了重点工作和重点开支项目,合理安排经费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克服了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的做法,对经费使用从严控制,从而使得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证了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察事业的发展。此外,我院还加强了对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院财务定期通报全院各类经费的开支情况,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的监督。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我院的财务工作未出现任何差错及违规事故,并得到州财政及州会计核算中心的一致好评。

二、加强外部联系,力争得到最大支持。

在加强内部管理,做好“节流”工作的同时,我院还积极“开源”,不定期的向州委、州政府、上级检察机关及州财政局汇报工作,由检察长及主管财务的副检察长亲自跑经费,如实反映我院经费紧张的困境,使党委、政府能更多的了解我院的难处,以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争取较多的预算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同时为了保证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及全院干警的切身利益,我们还积极协调与医疗保险中心、养老保险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的关系,并做好联系工作,以保障干警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能够得到保障。

三、做好上下衔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财务工作计划。

由于我院处于省院和基层院的中间环节,在做好我院财务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了向上级院的汇报工作和对下级院的指导工作。每年我院都认真做好省院布置的报表编制任务,并且对下级院的报表编制工作进行认真负责的指导,以使得我州检察机关的报表能真实的反映出我州检察机关经费开支的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近几年来,我院财务报表的编制质量大大提高,财务报表编制人员多次获得省院财务报表编报先进个人。我院还积极配合省院进行各项经费调研工作,年,认真完成了省院布置的全省检察机关经费调查报表,并写出了质量较高的经费调研文章。此外,我院财务还不定期的主动与省院财务就服装款等款项进行对帐,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机关单位财务工作计划篇二

为了使财务工作更好地为统计事业的发展服务,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开源节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统计工作提供财力物力上的保证。

二、目标任务

1、认真贯彻省统计局年财务工作要点,并将精神在全市统计系统的财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按省财基处和市财政局的要求,按时上报全市统计系统和行政经费财务月、季度财务报表,作到账表一致。

3、按省统计局、市财政局的要求,认真搞好年地方经费和统计事业费的预决算工作。

4、深化基层指导县区统计局中心统计事业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内审及离任审计。

5、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开源节流,为统计工作和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财务保证。

6、管好用好全市各项普查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7、加强财务基础工作,认真学习《会计法》和财务电算化知识,做到会计业务精、电算化处理帐务技术纯熟。

8、加强对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按机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月落实到科室,定期公布。

9、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起到助手和参谋的作用,

三、措施

1、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坚持局队领导的开支由局长审批,其余开支由协助局长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大额开支由集体讨论决定,做到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2、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3、充实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反复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组决定后,坚决执行,不能走样。

4、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财务活动中认真执行。

5、搞好财务基础工作,做到帐目明白,帐证、帐实、帐表、帐帐相符。使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并达标晋级。

6、搞好县区电算化培训,今年举办一期培训班,争取年底能计算机处理年报。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当好家理好财。

四、考核方法

(一)、市局财务人员考核严格按局机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对县区的财务工作,按以下考核方法执行。每季度报送财务报表作好记录,定期公布。

2、年报必须在规定的工夫内报送,凡不在规定工夫报送的一律视为迟报,并按考核方法扣分。

3、在内审、财务检查中,发现财务基础工作不扎实,帐务处理不规范的县区,按考核方法扣分。

机关单位财务工作计划篇三

一、指导思想

财务会计工作应发挥好“企业信息系统”的作用,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者及公司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及时、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财务部是企业财务工作的管理、核算、监督指导部门、其管理职能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编制和下达企业财务预算,并对预算的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其核算职能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核算,其预警提示职能是对于董事长、总经理反馈公司资金的营运预警和提示。

切实做好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五项工作,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目标和任务

(一)依时完成日常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严格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会计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完善公司内部会计管理与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与方法。

2.完成指标的预算及制订工作,并做好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拟稿工作,加强财务制度建设。

3.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制度,分清资金渠道,认真审核每笔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细化成本核算,编制会计凭证,进行记账。做到“三及时”:即及时编制有关会计报表,及时报送税务等部门;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出纳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准确登记银行、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

4.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

1.拟定公司的资金预算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2.拟定公司的资金筹集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3.调度公司资金,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集中使用。

4.加强公司的存货管理、应收帐款管理。

(三)制定公司财务预测和预算,积极参与公司决策

1.制定全面预算,提供全面、准确的经济分析和建议,为公司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2.按财务预算科学合理安排调度资金,充分发挥资金利用效率。

(四)严格落实财务控制工作

1.严格抓好采购环节的财务控制、存货控制、现金控制等控制环节,确保公司及其内部机构和人员全面实现财务预算,实现公司总体目标。

2.实施全方位财务控制机制,使财务控制工作渗透到公司组织管理的各个层次、生产业务的全过程、各个经营环节,覆盖企业所有的部门和岗位。

(五)财务分析

及时利用财务业务、会计、统计、市场等信息资料,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营运能力和财务成果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活动的业绩,有效控制财务活动的运行,正确预测财务发展的未来。

三、加强素质养成、推进队伍建设

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面对日趋复杂的市场和日益加大的竞争,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日显重要。

1、认真学习会计法、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树立牢固地依法理财的观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更新业务知识,扩大知识面。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以适应现阶段财务管理的要求。与此同时,认真学些税务、金融、等相关性知识,以拓展知识面,提高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

3、加强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方面。通过交流可促进理论知识,有利于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提高业务水平,还能提高写作能力和口述能力。通过对会计人员素质的培养,全面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对会计信息的快速的、准确的、真实的要求,确保公司各部门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工作重点与难点

增加资金投入:资金需求计划和融资计划。根据我司2020年的销售计划,资金缺口比较大,如何更好地与银行合作,取得银行的资金支持是我司2020年总目能否实现的关键。在这个问题上财务部感觉压力特别大,如何多方位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高速发展所需资金,是财务部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五、建议和措施

1、重大发生费用支出应报财务部备案,以使有计划地摊销支付(如销售返利)。

2、加大新药产品的开发力度,改善产品结构。

3、做好原料定价采购工作,控制采购成本升高,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增加产品毛利率。

4、扩大产品销售范围,增加销售收入。

5、量入而出,控制费用支出:

(1)要控制推销费用支出,制定促销费支出,要量入而出。

(2)期间费用

用(管理费用等)要制定一定措施,要有一套严谨的报销制度,而且要加强管理、监督、用较少钱办更多事。

机关单位财务工作计划篇四

2020机关单位财务工作计划如下:

1、财务领导岗位人员与公司签订廉政承诺书。

2、财务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职业道德操守的培训学习,考查合格方可担任财务岗位。

3、建立健全有效的财务内控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建立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财务内控制度,对岗位职责进行科学、严密的划分,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和权限、责任,从而形成财务岗位职责分明、环环相扣的内控管理运行模式。

4、开展经常性的日常检查。健全的财务内控制度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也只能流于形式,只有坚持不懈地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日常检查,制度的保障作用才能得以发挥。这种检查,从时间上,可以是定期检查,也可以是不定期抽查;从内容上,可以全面检查,也可重点检查。

从范围上,可以是针对所有财务人员,也可以是针对某一个财务人员。实践证明,通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多种方式的检查,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也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开展经常性的日常检查是预防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有力保证。

5、每年开展“小金库”治理活动。阶段“督导抽查阶段”“针对发现问题的整改阶段”最后是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6、充分发挥单位审计监察部门监督作用。审计部门所进行的监督比较有针对性,对账务人员违法犯罪有很强的威慑作用。既能够及时检查纠正日常核算中行不规范事项,还能及时地发现财务人员的不规范行为。财务监察与财务部门自身组织的日常检查互为补充。必要时辅以法律手段。

7、依靠职工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在这一方面,往往依靠职工群众能够及时及早地发现问题。事实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8、取得领导的支持。健全的财务内控制度,需要得到领导的大力支持才能得到有效执行,才能发挥制度的监督和控制作用。很多情况下,一个单位发生集`腐`等违法情况时,往往与领导有着直接关系。因此预防财务人员职务犯罪,需要领导自身率先垂范,需要监管部门的鼎力支持,更要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给予保护。

机关单位财务工作计划篇五

新年伊始,百事待举,回顾过去的2020年,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当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在新的一年里将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不断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为目的,努力实现财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制度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在思想上要积极相应党的号召,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搞好自身的业务学习,只有深入领会上级的文件精神,我们才能有的放矢,搞好自身的本职工作。

二、把握政策,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要真抓实干,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方针,把党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从大的方面来说,近几年我国的工业发展迅速,经济增幅连年创新高,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具体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全面取消,各项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对农田水利设施的投资,让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作为一名基层经济工作者,我们要尽职尽责,把党的政策学习好,落实好。

三、繁荣经济,经济工作是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发展是硬道理,只有经济发展了,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繁荣昌盛,和谐社会才能实现,2020年的经济发展是我们每个公民非常关注的问题,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团结协作,把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第四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中共宜都市委组

中共宜都市委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 录

1、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

3、‚三会一课‛制度

5、发展党员制度

6、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7、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8、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9、党务公开制度

10、政务公开制度

11、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12、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13、诫勉谈话制度

14、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制度

15、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6、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

17、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8、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29、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2 20、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3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提高党组(党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规定为依据,特制定本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二)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从实际出发,坚持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组(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党委)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

4 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委会复议。

二、议事决策范围

(一)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意见和措施;讨论研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计划任务的措施;讨论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二)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三)研究机关科(室)或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以下干部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科级干部的推荐工作。

(四)研究确定党组(党委)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五)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六)研究有关全局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七)研究决定党组(党委)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八)其它需要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决策的程序

(一)党组(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党委)书记、党组成员提出。遇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议题经党组(党委)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党委)成员围绕研究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达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三)党组(党委)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组(党委)会议,非紧急情况不得召开临时会议。党组(党委)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组(党委)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党委)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党委)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四)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及二级单位参加时,该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五)党组(党委)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党委)成员沟通。

(六)党组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党委)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党委)成员到会。党组(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党委)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七)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八)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九)对于应由党组(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党委)会时,党组(党委)书记可与有关党组(党委)成员临时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组(党委)会报告。

(十)提交党组(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及二级单位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组(党委)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组(党委)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综合科(室)(办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负责人兼任党组(党委)会议秘书,承办会务,做好记录,根据需要及时整理纪要。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

(二)根据议题需要,可召开党组(党委)扩大会议,由主持人指定列席会议人员。

(三)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四)会议决议要按分工和要求抓好落实。

7 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织生活会包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组织领导班子单独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各召开一次。

(二)生活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和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方面,从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三)生活会的程序

1、会前认真准备。组织党员或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重要精神;广泛征求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收集到的意见及时向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反馈;在对各方面意见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本单位实际问题,确定生活会的主题;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准备好发言提纲;提前15天将准备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会指导。

2、会中精心组织。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人相互提意见原则上不得少于两

8 条;在取得对问题一致认识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抓住要害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会后检查落实。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生活会的情况;根据整改措施的内容,采取自我检查、相互检查和请群众监督检查等方式,经常检查整改效果。生活会情况总结报告和会议记录要于会后15日内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四)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在抓好本级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原则上,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参加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不得少于两个。

9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带头研究的表率作用,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根据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总体要求

全面、系统、准确地领会和把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精神实质、科学体系,并结合分工深入钻研这些理论的相关内容;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性思考,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努力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

二、学习组织

中心组成员一般由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

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学习秘书、学习联络员。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责任人,负

10 责组织中心组的学习及相关活动,审定学习计划、学习安排和学习研讨的专题,主持中心组的学习和研讨并作学习总结。副组长由分管机关的成员担任,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审阅学习计划,督促和检查各成员的学习情况以及指导学习秘书做好具体服务工作。学习秘书由办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负责人担任,主要是组织草拟学习计划,协助落实学习人员及学习安排等事项,并承担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各项具体筹备事宜。

三、学习内容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中央全会精神、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同时还要学习和了解哲学、经济、科技、历史、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反映当代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各种新动态、新知识。

四、学习计划

根据上级党委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学习计划,对学习目的、学习专题、阅读书目、具体步骤、实施办法作出具体安排,并通报各科(室)及所属二级单位,以指导和推动本单位学习的开展。同时,要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制定每次学习的具体方案。每次集中学习提前一个星期发出书面《学习通知》,对中心组学习的内容、时间、重点发言、讨论题目提出具体要求。中心 11 组成员在接到《学习通知》后,要提前安排好其它工作,不得占用学习时间。

五、学习方式

学习以自学为主。同时,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有深度、有分量的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在此基础上,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全年笔记字数不少于一万字。全年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深入研究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写出1—2篇有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深入到自己分管的二级单位、理论学习联系点做1-2次理论学习辅导报告。保证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顺延),全年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12天,每次学习参学率应在80%以上。如有重大的政治和学习任务时,要及时组织学习。集中学习采取专家辅导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每次学习讨论要有1-2名中心发言人,着重解决1-2个事关本部门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中心发言人要根据学习内容,搞好调研,准备书面发言稿,保证学习讨论的质量。由学习秘书做好学习研讨记录。

六、学习考核

严格学习考勤。每次集中学习要由本人签到,除有重要公务,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前向组长请假,并在事后自觉进行补课。每半年对考核情况通报一次。要建立中 12 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档案,做到年初有计划、自学有笔记、讨论有记录、学习有体会、发言有材料、调研有报告、辅导有讲稿、年终有总结,并自觉接受检查。中心组成员在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上、届中述职中、年终考评时,要把个人理论学习的情况和成效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评学、述学、考学。

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学习考勤、中心发言、讨论记录、学习成果以及有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由学习秘书负责收集和整理,年终归档。

13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6、讨论、决定其他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三)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四)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六)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七)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一)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二)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三)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五)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 15 每位支委。

(六0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七)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不设党小组的支部,下同)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二)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三)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四)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五)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做好会议记录。

四、党课

(一)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二)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三)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地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程序

1、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在15天内派人与申请人谈话。

2、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3、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在听取培养人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28岁以下的青年还需经团组织推荐),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并公示后方可发展入党,公示时间7天。没有经过政审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6、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并上报上级党委(工委)审批,上级党委(工委)指派专人进行谈话。

三、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一步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每

18 半年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提出考察意见并进行谈话。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四、发展党员要广泛实行预报预审、民主推荐、公开公示,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组织、引

19 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历史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二、党员教育必须始终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自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三、党员教育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做到‚五有‛,即有学习安排、有学习记录、有学习考勤、有学习档案、有学习笔记。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承担党员教育任务,每年为机关党员干部一上次党课或作一次理论学习辅导。

四、充分发挥机关党员活动室在党员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不断拓展学习教育形式,充实学习教育内容,改进学习教育方法,提高学习教育质量。

五、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一般情况下,党小组生活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按时召开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党的组织生活要在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讲求实效和吸引力上下功夫。要密切联系本部门工作和机关党的自身建设的实际,广泛开展 20 内容生动、形式新颖、感染力强、有影响、有特色的党建活动,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要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权利,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六、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员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按规定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但不享受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接收外来流动党员时,在查证其党员身分后,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按规定收缴党费。

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优秀党员要进行大力表彰;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区别不同情况,妥善慎重地进出处理意见。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按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和审批权限、程序处理;对无明显违反党纪行为、模范作用不强的党员,要加强教育,责令改正。

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承诺基本原则: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党员自身实际,针对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关心的

21 热点难点问题,体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要,增强承诺制度的实际成效;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提过高的口号,承诺的事项要符合实际,具体实在,切实可行;要立足本部门特点,区分有职党员和无职党员、年轻党员和年老党员等不同特点,防止千篇一律。

二、服务承诺主要内容

机关党员要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承诺的主要内容。有能力的党员,要向群众承诺做几件实事;没有能力的党员,要在廉洁自律、为群众作表率方面做出承诺。

机关党员的承诺事项应当符合党员的岗位责任,要把承诺制度与‚党员先锋岗‛等活动结合起来,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具体目标,把爱岗敬业的意识转化为落实承诺的具体行动。

三、服务承诺基本程序

(一)选准承诺内容。机关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党员根据自身专长,提出1-2件承诺事项,也可召开党员、群众会议讨论或在党员同群众‚一对一‛、‚一对多‛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力求把承诺事项选准、选实。

(二)严格审查把关。机关党组织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逐人逐条进行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党员自身实际,是否能够真正做到。不符合 22 要求的,党组织要提出改进意见,党员本人要重新确定承诺事项。

(三)公开承诺事项。承诺内容确定后,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召开承诺大会,举行承诺仪式,向群众公开作出承诺。承诺事项还要通过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落实承诺事项。机关党员对确定的承诺事项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

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为加强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切实提升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推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一、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任务 1.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 4.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方式

23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

2.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坚持民主决策,维护群众利益。

三、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要求

党员每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支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并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务公开制度

一、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

24

二、公开时,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开栏公开、文件简报公开、网络公开等多种公开方式。特别要注意发挥现代科学技术设备在党务公开中的作用。

三、公开内容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党组织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干部民主测评、推荐、选拔、使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4、作风建设。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 25 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6、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要按照‚提出----拟稿----审批----公开‛的程序进行。对于党内重要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要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

五、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中长期规划;

二、公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办事程序、审批流程和

26 服务承诺;

三、公开机关财产、财务管理办法和监督办法;

四、公开、公正选拔任用干部,对评先表模、选拔任用对象一律实行公示;

五、公开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结果;

六、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

27 下: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要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单位事业发展规划;

2、各项规章制度;

3、党政群团工作计划;

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6、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7、单位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8、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9、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与本单位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信箱、建立信息员队伍、个 28 别座谈、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走访为本单位事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老领导,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

3、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29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为及时、准确地报告本单位发生的各类紧急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紧急重要情况报告程序

本单位发生重要突发性事件时,必须及时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获悉情况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必要时,还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要跟踪掌握事态进展的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不得有漏报、迟报、瞒报和越级上报的现象。

二、紧急重要情况报告责任制

紧急重要情况报告用电话、传真或书面报告,特别重要的紧急情况要边处臵边报告。要先用电话报告的形式上报,然后再用文字形式进行补报和续报;报告的内容要准确,要将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事情经过、结果及发生原因调查清楚,一时难以查清的可事后续报。凡发生重要紧急情况,都应及时、准确地按时报告,要保证紧急重要情况报告渠道的畅通。由于瞒报、迟报、漏报和越级上报影响及时妥善处臵紧急重要情况和事件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紧急重要情况值班报告制度

坚决落实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具有综合协调能力,能妥善处理各种问

30 题。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班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件要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妥善处理。在发生或接到紧急重要情况报告后,按下列工作制度承办:

(一)要迅速将情况报告带班领导,必要时先向主要领导直接报告。需要上报市委、市政府的,一般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核实情况,由主要领导签批后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

(二)值班人员及有关人员要严格按领导或带班领导的意见迅速办理有关事项。

(三)对于直接呈报的重要紧急情况,由领导做出处臵决定,及时将处臵意见传达下一级。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到内容准确明了,对紧急重要事情要报送及时、不得漏报、延误,未经请示,不得随意处臵。

(五)涉及保密事项,要严防泄密,不准随意向无关人员泄露。

(六)对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漏报、瞒报、迟报重大紧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七)对各种紧急、重要情况的上报,实行逐级上报的原则,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向上级报告。

31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工作要求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以及需要进行述职述廉洁的党员干部。

二、述职内容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职的内容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政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办事方面的情况;

4、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今后的改进措施。

(二)其他党员干部述职的内容是:

1、主管或分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及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32

3、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今后的改进措施。

三、述廉内容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内容是: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党风廉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规定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本人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规定》、《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情况;“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其他需要说明和报告的情况。

(二)其他党员干部述廉的内容是: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配合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贯彻落实责任制情况;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抓落实情况;具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本人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规定》、《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 33 报告制度》的情况;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情况;“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其他需要说明和报告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组织形式

党员干部的述职述廉,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由本单位纪检组和办公室组织实施。年终的述职述廉工作与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五、述职述廉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述职述廉对象在述职述廉前一周完成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必须由本人撰写,内容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突出重点,文字简练,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述职述廉后,由参加听取述职述廉的人员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纪检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对述职述廉对象的民主评议情况和意见,并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

3、述职述廉对象应根据民主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改整措施,并在一个月内将书面材料报送纪检组、办公室,纪检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4、个人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的内容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党员干部任用、奖惩和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34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人员范围

本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科(室)及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

二、报告内容

(一)须报告审批的内容。

1、本人领取住房补贴情况。

2、本人因公出国(境)情况。

3、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调动情况。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营业用房经营或出租)和参加集资建房,以及购买小汽车的情况。

(二)须报告备案的内容。

1、本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等)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

4、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含参股办企业)、从事有偿中

35 介活动等情况。

5、本人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的情况。

6、个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包括接受国内外亲属赠予的),或者少于本款规定数额,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7、配偶、子女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或判刑的情况。

8、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采用书面形式,由干部本人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在报告事项内容栏,须认真填写事项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物情况及本人态度等内容。须报告审批的事项除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外,还需填报相关事项的申报审批表。单位办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要同步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记录簿》做好相应记录。

四、报告时限

凡属可以预见的报告内容,报告人应在事前10天报告;不可预见的,须在事后一周内履行补报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要以身作则。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本制度,按时、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把执 36 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查和干部考察、民主评议时个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如实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要严明纪律。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负责受理报告的组织在查明情况后,应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先请示批准的事项,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的意见办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要实行公示。为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行为提前介入监管,做到事先防范,报告人报告的内容应予全部公示(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可事后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表要张贴于本单位的醒目位臵,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天。

37

诫勉谈话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广大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使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谈话诫勉是对党员在工作、思想、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构不成党纪政纪最低处分标准的,由党组织直接找本人谈话,指导问题,告诫劝勉,进行批评教育,促其在一定时期内改正错误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本着从严治党、有错必纠、以正面教育为主、超前预防的原则,通过谈话诫勉达到提高党员自我约束意识,防止和减少党员犯错误,避免小错酿成大错,保证党员廉洁自律。

三、凡具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均作为谈话诫勉对象,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其及时改正。

(一)不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缺乏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官僚主义严重,不深入实际,不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生活作风不检点,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但够不上执纪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或纪律处分的。

(二)经考察和民主评议,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票较高,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较多的。

(三)年终政绩考核较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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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党组织内部闹不团结或党员之间闹矛盾应承担主要责任的。

(五)因工作失职或决策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

(六)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谈话诫勉的。

四、对党员实施谈话,按照党员组织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领导、纪检部门、组织部门或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对谈话对象进行谈话时,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诫勉的具体要求,并进行帮助教育。

五、被谈话诫勉的党员要在一周内,向党组织写出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及改进措施的书面报告。诫勉期一般为半年。诫勉期内,党组织要定期了解被诫勉党员的情况,认真做好帮助、教育和管理工作。诫勉期满后,被诫勉党员要写出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报告,报所在党组织。

六、党员在诫勉期间改正和表现好的,解除诫勉;对仍不能改正错误,思想、工作表现没有好转的,视情况延长诫勉期限,延长诫勉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对仍无明显改进或又出现新的问题的,经研究给予降免除党员职务处理或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党员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谈话;被谈话诫勉的党员要在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认真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严肃开展自我批评。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认真负责 39 地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八、谈话诫勉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谈话,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态度,认真反思,积极改正错误,及时向所在党支部和单位党组(党委)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在受诫勉期间,一律不得评先和提拔使用。

40

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制度

一、各机关党组织组建基层党组织考评小组,由机关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组织委员任副组长,机关办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负责党建日常工作的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每年年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

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每年年终对所属单位党组织进行考核一次,分类区别对待,按照机关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考评细则进行,采取听、查、看、访、议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每年‚‘五好’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的申报和综合目标考核结果挂钩,实行奖惩兑现。

三、真实、准确地做好考核记载,收集考核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存档。

41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一、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对每名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表彰优秀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1)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2)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3)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做到令行禁止;(4)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5)是否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6)是否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

四、民主评议的步骤:(1)学习教育;(2)党员自评;(3)民主评议;(4)公示评议结果;(5)组织评定;(6)表彰优秀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

五、民主评议的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

六、经评议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

42 提出妥善处臵的意见,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处臵。要把教育和处臵结合起来,对‚限期改正‛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教育,尽快使他们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对劝退、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也要做好思想工作,要关心和团结他们,鼓励他们做一名好公民。

43 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工作,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激发党员干部队伍活力,努力促进党内和谐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关爱服务机制,通过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爱机关党员和干部,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增强为民服务的责任感,提升为民服务的工作水平。

二、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与党员进行谈心交心,特别是在党员获得容易奖励、出现失误错误、产生思想‚疙瘩‛、遇到各类困难及受到纪律处分时,必须对其进行谈心。做到‚六必谈‛,即: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批评时必谈;情绪反常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获得荣誉时必谈;不安心工作时必谈。

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机关党组织在党员生病住院或亡故时、党员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党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进行走访。对生病住院、逝世、受灾或发生意外的困难党员,所在党组织要派人前往探视,并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机关党组织要对工作、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的基本情况定期进行摸底调查,采取组织结对、干部

44 结对、党员互结等形式,给予党员物质上的支持和帮助。对于困难党员和干部,机关党组织要指派一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

五、建立联系服务档案。机关党组织要收集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的各种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45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一、党组(党委)书记是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党组织要将生活困难党员关怀帮扶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到位。

二、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及时掌握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定期走访慰问,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一)坚持慰问活动。每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各级党组织要对本单位的优秀党员、老党员、困难党员进行慰问。

(二)坚持走访活动。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所在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党员亡故时,在尊重党员遗愿和亲属意愿的前提下,由所在党支部为其举行一定形式的吊唁活动,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有条件的可给予适当的慰问金。

(三)坚持谈心活动。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中的党员每月至少谈一次心,党支部书记每半年与本支部的每一名党员至少谈一次心。通过开展谈心活动了解谈心对象的所思所想、生产生活困难,征求对党组织的意见,帮助党员解放

46 思想,增强党性,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增强发挥先进性作用意识。

(四)坚持定期体检。各机关党组织定期组织全体党员体检,建立老党员健康档案,每年组织本单位老党员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并定期开展送医上门活动。

(五)坚持丰富党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完善党员活动阵地的功能,配备必要的电化教育、体育健身、图书阅览等设施,组织党员定期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47 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一、本单位在职党员干部按照岗位职责挂牌上岗。

二、建立挂牌档案,统一印制挂牌,统一发放管理。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因退休、退养、重病(连续请假达半年以上)或调动时,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交接挂牌,并登记备案。

三、挂牌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干部的姓名、性别、职务、工作岗位、照片、监督电话及所在单位。

四、挂牌上岗党员干部日常工作情况作为年底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48 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一、每个党员干部根据所在科(室)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工作年度考核表》。

二、年底结合年度工作总结会,集中对每名干部填报的《工作年度考核表》进行评议,提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的评议意见,经局党组讨论评出年度业绩优秀工作人员。

三、加强业绩考评结果的运用。政工人事科建立党员干部业绩档案,考评结果与选拔任用干部挂钩,对连续三年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或重用;与评先表彰挂钩,机关评选或推荐到上级机关表彰的‚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从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中产生。

49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每名共产党员都应按照《党章》规定自觉交纳党费。

二、党费由党支部组织负责收取,收取时填写登记,每季度向上级党委上缴一次。

三、机关党员党费每月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津贴补贴为计算基数,事业单位党员党费每月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为计算基数。

四、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五、对连续三个月无故不缴纳党费的,党支部对其提出批评,对连续六个月无故不缴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处理。

六、党费收缴情况要分年度在公开栏向全体党员公开。

50

第五篇:机关单位工作守则

一、XXX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1. 机关工作人员要举止文明、热情礼貌,要有服务意识,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对不文明

的行为要积极主动劝阻。

2. 上班时机关工作人员着装要整洁得体,应佩戴贴有本人照片和职务的胸卡。

3. 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做到岗不离人,有特殊情况离岗,需事先请假,并

做好记录。

4. 诚实为民办事,大事小事认真办,一切事情依法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职责外的事情

找人帮忙办。

5. 禁止上班时间打牌、玩麻将、玩电脑游戏、聊天或下棋等娱乐行为。严禁在机关大院内

吸烟、酗酒、喧闹。

6. 不准带无关人员到办公室打电话,影响他人办公。

7. 严格按照安排的宿舍住宿,严禁宿舍外借。

8. 机关工作人员要节约用水、用电,人不在时要随时关闭电源和自来水。

9.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个人,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惩罚。

二、效能建设制度

1、 首问责任制的内容为:服务对象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办事时对第一个询问到的工作

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为:只要服务对象求问,不管是否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有责任给服务对象解释、联系经办人、引路;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用语文明、规范,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2、 岗位责任制要求岗位工作人员要努力熟悉业务,认真、负责地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

作,及时处理和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对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表扬奖励,对因主观原因影响工作的要批评教育、待岗处理等。

3、 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对象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办事时有关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

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全部材料,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和告知办事时限。

4、 限时办结制是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市纪委、省建设厅等上级部门限时要求承办的

事或要求上报的情况(材料)应在限时内办结。

5、 否定报备制是各中心(站所办)应向服务对象如实说明情况、否定的理由和依据,报请

有关领导审批。若工作人员认为不能办理而又未履行否定报备手续的,按违规给予行政 告诫处理。

6、 办事回执制度:(1)、各单位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审查符合办理条件而予受

理的(除了当场办结的外),或者由于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应当分别出具书面的“受理回执单”或者“不受理回执单”给服务对象。(2)、受理回执单的内容应包括:受理编号、受理时间、受理事项、办理期限、承办人员、查询方式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不受理回执单的内容应包括:申办时间、申办事项、不受理的原因及依据、经办人员、投诉电话和依法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等内容。(3)、各单位要设立查询台或查询电话,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办理情况。

7、 被诉待岗制度:(1)、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公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或履行其它工作

职责中,因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制建设规定的行为被群众投诉,一年内被投诉三次以上的,一律先待岗。(2)、被诉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必须按机关正常上下班时间到单位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并认真检讨自己在工作中的存在问题。(3)、待岗期为15天,待岗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评合格后、视情节回复原工作、重新安排工作岗位或辞退。群众评议要有服务对象代表和单位工作人员代表参加。

8、 检查监督办法:以上制度的执行情况由镇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责日常的检查监督,凡发现镇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制度的,视其情节由镇主要领导做出相应的惩罚。

三、出勤及请假制度

1、 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地要求自己,严禁“走读”现象,每月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

23.5天;在镇机关大院有安排住宿的,每星期必须不少于4夜留宿。

2、 机关工作人员在每天上班时间应到党政办签到,每天下班应到党政办签退。签到时间为

上午8:00前,超过时间签到者视为迟到;签退时间为下午5:30后,提前签退者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累计达3次的,视为缺勤一天。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签到者,应在签到时间里电话联系说明工作地点、内容,经有关业务人员核实后在签到单中注明工作地点或内容。

3、 凡未按规定签到、签退或托他人代签者,一律视为缺勤;缺勤一次扣元。严禁代人或

托人签到:为他人代签者发现代签一人次按缺勤一天论处;发现代签到人次的,扣 元,并对其进行告诫。驻村工作队员下乡考勤由工作队队长负责,驻村领导审核,缺勤者第一次扣元下乡补贴,第二次扣元,第三次者除扣元外,对其进行告诫,并记入干部档案。

4、 上班时间内,凡需离岗外出的,后勤人员应向分管领导请示,驻村人员需向驻村领导请

示,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5、 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请假人员应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能离岗。凡请假1-15天的由

分管领导审核批准;15天以上需填写《干部、职工请假申请表》,经单位正职领导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人事局审批。假期满后,应持有关手续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销假,请假条审批后送办公室存档,违反者按《国家公务员条例》处理。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严格按照南委办[1996]46号《关于修订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6、 在职工作人员患病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院检查证明,病休一个月以内的,由正职领导

批准;一个月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

7、 每月在规定的出勤天数内,凡违反出勤或请销假制度,缺勤1天者,扣除出勤补贴元;

凡每月无故出勤达天者,扣发当月全部补贴;每年无故缺勤累计达天者,年度考评不能评为优秀;每年无故缺勤超过天者,年度考评为不称职,并按干部管理规定处理。

四、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制度

1、 政府机关实行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制度。为保证每天值班人数,采取按片组轮流值班的方

式,机关工作人员共分为五组,按时间顺序轮值。

2、 值班人员应在政府机关办公室值班,坚守值班岗位,值班时间需要外出,应有人代替值

班,方能离岗,确保及时报值班领导处理;值班人员应确保24小时电话有人接听,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转,保证政令畅通,若发现没有按时接听电话,扣其值班补贴元,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3、 值班人员未经组长批准无故不参加值班或擅自离岗者,扣除当月值班补贴。值班人员遇

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经值班领导同意;值班领导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报书记或镇长批准。

4、 工作日的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至次日上午时止,节假日的值班时间为24小时。

值班人员应听从值班领导的统一指挥,夜间活动一般不超过深夜十二时。若当夜有紧急情况或发现重大问题,值班领导应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做到边记录边处理。

5、 遇重大事情以及紧急情况(以响铃为号),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立即到政府集中,服从

统一安排,无故不参加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6、 夜间值班签到表分发各值班领导掌握,每月核结一次。

五、领导班子工作议事制度

(一)、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分析研究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研究本镇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问题。

3、审定全镇工作的发展计划、体制改革方案及重要文件、规定、工作报告和工作部署等。

4、研究决定召开全镇的工作会议。决定表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及重大正、反典型的宣传。

5、研究决定人事工作的重要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有关工作人员的录用、任免、调配、奖惩、培训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决定镇干部年度培训计划。

6、研究本镇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7、听取审议本镇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汇报,讨论决定重大经费开支和重要的基本建设项目。

8、听取镇内各单位、职能部门和各村委会的专项工作和重要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专项工作。并讨论决定各单位、部门、村委会请示的重要问题。

(二)、议事原则

1、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2、议大事、求质量、重效率;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大局。

3、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凡干部的任免等有关重大问题,先由承办部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后,再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4、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讨论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实事求是,务求在做出决定前全面、充分地听取和讨论对问题的看法和见解。

5、重要问题需提交领导班子全体表决,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可采取口头或举手等方式。

6、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范围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三)、议事程序

班子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二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镇长主持,根据需要,可吸纳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

(四)、议事纪律

1、班子各成员对会议的决定必须坚持服从和执行,个人无权该变。

2、严格保密纪律,严禁对外泄露会议的有关内容,未经批准擅自公开或向有关人员泄露班子班子会议有关内容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3、应当提交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内容和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是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给政府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班子成员如果由于个人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和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追求责任等处罚。

六、驻村干部、部门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1、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执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决定和任务。

2、自觉严格要求自己,每月下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

3、指导、督促、协助抓好该村的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

4、年初,镇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制定任务与奖惩挂钩考评办法,设总分100分,年终根据完

成任务兑现奖罚。

5、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做好镇党委、政府每半月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若未能完成按规定扣发补贴。

6、督促该村按时上报反馈工作情况等临时性工作任务,违者应向相关部门辨明原因,没有正当理由的给予经济处罚50元。

7、干部、职工工作任务未能完成,违反纪律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扣发当年度半年岗位责任奖。情节严重且在检查评比终,影响全局性,造成本镇在全市评比中倒数三名之内的,应负主要责任,年终考核定位不称职,并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8、部门(后勤)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好部门业务工作、年初安排的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学习与会议制度

1、镇机关每周一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事政治理论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理论水平。

2、根据各时期的中心工作,适时召开各种会议,布置工作任务。

3、镇机关各中心(站、所、办)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有计划地组织中心(站、所、办)人员学习专业指示和科学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镇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余学习和培训学习。

5、镇机关每周集中学习的出勤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6、会议按通知的时间准时开始,出席人员要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一次扣 元。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事先向办公室请假。一季度累计请假不能超过次。与会人员在开会期间要关闭一定电话、传呼机。

八、文电处理制度

1、发文。严格实行拟稿、核稿、会稿、签发制度。以镇党委、政府名义行文的,由各部门拟稿、主管部门核稿,办公室文字把关后由分管领导会稿,分别送镇党委书记、镇长签发,然后送登记编制文号,安排打印。

九、印章管理制度

1、保管印章。党委公章、政府公章、党委书记印鉴、镇长印鉴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印章必须存在保险柜里。

2、按规定权限使用印章,一般日常的印章使用,如开具一般证明,可直接由印章管理人员审核;部门或村需签署意见和一般性表格或证明材料的印章使用,需由镇分管领导或驻村领导审核签字后,印章管理人员再给予盖章;设计人事、财务、规划、企业用地等重大问题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材料的印章使用,由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印章管理人员再给予盖章。

3、审查用印内容。要先看内容后盖印,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坚决拒绝盖印。镇党委、政府文件盖印前,要注意检查文件是否经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发。

4、坚持用印登记制度。除了介绍信有存根、发文有发文登记薄而不用登记外,其它每次用印都必须进行登记。

5、检查、整理留存材料。印章使用时,要检查留存材料是否齐全,留存的材料要及时编号整理,定期归档。

6、注意保养印章。印章要及时清洗或加油印,以确保盖印清晰。

7、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部门印章的使用参照党委公章及政府公章的管理办法执行,谁管理谁负责。

十、安全保密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2、自觉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即: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凡接到上级机关文件、来信,一律应办理登记,按年度清缴,机密文件要及时清退,遗失文件要及时报告、追查,坚持“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

4、提高警惕,共同搞好机关保卫工作,机关大院坚持每日23:00后谢绝来访制度,机关干部不得随意带外人在机关过夜。

5、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巡逻,做好节日安全防范工作,保证镇政府机关大院的正常办公秩序。

十一、建议健全财务制度

1、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2、健全镇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每年由财务所牵头组织的两次的内部财务检查工作;

3、健全财务报销审核审批制度,对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用油维修、机关大院修缮会议开支和办公用品购用制定规范的报销审查、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铺张浪费。

4、出纳管理制度,出纳人员不准留有大额现金,严禁白条抵库。

十二、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镇机关车辆的管理,保证机关正常高效的运转,根据我镇的实际,现对镇机关干部用车作如下规定:

1、镇机关干部职工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由办公室监督和检查。

2、党政领导成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的,应事先通知办公室安排用车。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做到先急后缓。

3、驻村干部或部门后勤人员因工作需要(如征税、计生、参加会议等),要求使用车辆,应先向分管领导请求,由分管领导通知办公室派车。

4、实行定点维修制度,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平时要经常擦洗和检查车辆,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车辆如出现非突发性故障时,维修前,驾驶员需填好审批单,并报主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后,送镇长审批,审批同意后,到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维修后,驾驶员需带回维修的零配件报办公室备查,报账时需开具税票,并附上维修厂的维修清单,经主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后,送镇长审批列支,按月公布车辆维修费情况。

5、实行一车一驾驶员制度,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需调换驾驶员的,由办公室指派。

6、实行定点加油制度,车辆应到制定的加油站加油,驾驶员应在注明日期、数量的加油清单上签名,每月5日前结清上月用油数量,并附上用油清单。按月公布车辆用油情况。

7、驾驶员要自觉遵守机关的规章制度。上班时间若没出车则应在机关待命,应急情况(包括节假日期间)必须随调随到,应保证通讯畅通,否则,按缺勤处理。

8、建立出车安全补贴制度。每辆车安全行驶一年,给予驾驶员奖励600元。

9、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不开冒险车,要有“宁停三分,不抢

一秒”的态度,确保行车安全。否则,对造成安全驾驶事故者,将视事故等级作相应处罚。

10、驾驶员每日根据用车安排,除了出车时间早于上班时间外,应到办公室签到,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出车时间,以免贻误工作大局;驾驶员没有正当理由,如出现一次没按时出车,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扣发出勤补贴30元;如果经常失职没按时出车将给予辞退。

11、驾驶员未经办公室调度允许,不得擅自开车外出,不准将车辆置留在镇政府大院外过夜,违者一次扣100元,造成后果的将追究完全责任。

12、企业办、国土资源所、城管的车辆,如工作需要,应服从办公室的调度。

十三、门卫工作制度

1、门卫实行24小时值勤制度,每日分成二班轮值。

2、维护好本机关干部、职工(包括家属)的车辆停放秩序,引导外来办事人员的车辆按指定的地点有序停放。

3、做好交接值勤手续,明确各自职责。

4、做到恪尽职责、坚守岗位,经查发现一次无故不在岗扣工资20元;并视其所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

5、做好镇政府大院值勤巡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及公共财产安全,若因工作失职造成财务损失的,视其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经济处罚)。

十四、卫生制度

1、热爱劳动、讲究卫生,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优美。

2、不得乱丢烟头、纸屑、果皮及剩饭,不随地吐痰,会议室内严禁抽烟。

3、公共卫生区由勤杂人员每日打扫干净,各办公室要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打扫,做到地、壁、窗清洁,桌上物品排放整齐。

4、做好宿舍卫生保洁工作,杜绝垃圾乱扔、生活污水随意排放。

十五、接待制度

为加强镇机关管理,规范财务管理,根据我镇的实际,现对镇机关接待制度作如下规定:

1、镇机关接待客人原则上在机关小食堂安排就餐,接待时由接待人告知党政办,并填写好审核单送分管领导(主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后,由镇长审批;之后交食堂按标准安排伙食,用餐后由食堂工作人员填写酒水的数量、金额,交给接待的经办人确认后签字;之后送到食堂出纳人员记账,实行按月结算,由食堂出纳人员编制公务接待统计表,并附上接待审批表,用餐菜单和酒水等作附件,送主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列支。

2、因公务需要在外接待,需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在约定的餐馆用餐,之后需当场交款,不准签单欠账;报账时,由接待经办人填写好接待对象、单位、时间、地点、金额,并附上用餐税票,审批单及用餐菜单、酒水清单,经主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报镇长审批列支。

3、因公事需要赠送洪濑土特产的,分管领导应报告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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