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村庄规划案例

2022-11-05

第一篇:新农村村庄规划案例

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

鑫源乡鑫源村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

为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建设与环境整治,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进程,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发„2010‟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村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与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届

三、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规划先行、节约用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出、稳步推进,政府引导、民主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村庄建设规划体系,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达到村庄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美化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采取“突出重点,先行试点,分期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计划用1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鑫源村示范村的规划建设与环境整治任务。

(一)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因村制宜,突出特色,改善环境,促进发展”的原则,高标准编制村镇规划,构建示范村规划体系。

(二)设施建设与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1、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即村庄主要道路硬化、绿化工程:村庄组级主要道路平整、硬化,道路两旁净化、绿化;建筑物整饰工程:村庄建筑物达到风格基本统

一、色调基本协调、窗檐基本规整的标准;房前屋后平整绿化工程;农户庭院整洁,并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人居环境;饮水清洁工程:保护水源地、保障人畜饮水质量,实施集中供水;农村节能推广工程:积极推广太阳能、沼气等绿色清洁能源;圈、厕、厨改建工程:开展猪圈鸡舍、厕所、厨房的改建,根治全乡污染源头,有效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垃圾及农肥集中堆放处理工程:垃圾和农肥集中堆放,进行简易的无害化处理;村庄污水有组织、成系统排放工程:污水集中汇集,避免污水横流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蚊虫滋生。

2、电力电讯。加强供电设施与信息网络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通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供电实行“一户一表”,对供电线路进行整治,减少交叉、跨越,并与电信线路实行隔离。“十二五”期间,有线电视入户率达90%以上,固定电话入户率达95%以上,移动通讯信号覆盖率达100%,100%农户用上安全电。

3、公共设施。积极配套和完善文化、娱乐、医疗等公共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可与打谷场统一设置,综合利用;村委会设立村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阅报栏、旗杆等;中心

村设立卫生室;建连锁化“农家店”或便民商店。

4、住宅改建。按照“使用功能方便合理、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的要求,对农民住宅采取抹灰粉刷、加檐、平改坡、外装饰、改建外立面等多种方式进行整治与改造。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住宅内设水冲式卫生间,逐步取消分散的户外厕所。大力推广建房新图集,新建住宅使用耕地的农户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以2-3层为宜,体现单体建筑个性与整体风格和谐统一,形成地方特色与自然环境相互融合的村庄风貌。

5、村容整治。农户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率达到90%以上;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公厕,标准不低于30-50m2/千人,建筑面积不低于30m2;家庭散养家畜做到人畜分离,合理集中布置牛栏畜养用地;逐步取消分散的户外生活垃圾池,实行集中处理。拆除影响村庄规划和村容村貌、压占道路红线与地下管线、河道控制线、高压走廊、公共绿地、文物古迹等违章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对废弃池塘、沟槽进行平整,优化村庄出入口环境面貌。

6、生态绿化。按照人均不低于1.5m2的标准布置中心绿地及公共活动场所绿化场地,充分利用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及宅间空地种植经济作物和乡土树种;推行农作物秸杆还田或用作禽畜饲料;对公用池塘进行定期清淤,保持水面洁净。

7、防灾减灾。地处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及时修建防洪堤、截洪沟、泄洪沟、护坡、挡土墙等防灾减灾设施。杜绝在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山洪冲沟等地质危险和隐患地段新建建筑,对此地段上的建筑要逐步迁移到安全地带。公共活动场所要设置灭火器等防火、灭火设备。2层以上住房应进行抗震设防设计。

8、文化保护。列入县级以上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按已批准的规划实施保护;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建筑和公共建筑,有关专业部门要进行充分论证,确定保护、修复的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整治;对古树名木进行登记,挂牌予以保护,不得砍伐、移植、出售,不得在古树名木树冠直投影外5米范围内进行影响其正常生长的各类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支部书记组长,陈邦友、杨能娥担任副组长,张建军、罗明友、慧心骑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

(二)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根据各户的经济水平、自然条件、产业特色等,按照“不求其大,但求其美”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规划建设一批“传承历史文化、巧借山水景观、反映地方特色、体现田园风光、融合现代文明”的新村庄。

要以产业为支撑,突出发展旅游型的新型村镇,促进经济发展

(三)完善政策,构建平台。一是盘活土地,筹集建设资金。在节约用地的原则下,实行总量控制、占补平衡,边建设,边复垦;二是加快人口聚集。鼓励农民进集镇生活、居住,对条件恶劣地区的分散村民实施集中搬迁;三是完善机制,鼓励多方投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鼓励集体、个人及社会各方参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经营。

(四)整合资源,项目带动。积极向上申报项目,重点争取国家扶持,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步伐,推进组级公路硬化;加大对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完善配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以沼气池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并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切实改善村容村貌;以水毁农田的恢复、堤渠塘堰的维修、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步伐,逐步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办好村文化活动室、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加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村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第二篇: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设计综述

用规划指导新农村建设———我市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设计综述

规划是建设的龙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样离不开规划。为了高标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市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庄布点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村庄建设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工作,聘请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试点村进行了规划设计,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经下发各乡、镇、办事处和试点村,各乡、镇、办事处和试点村正在按规划方案的要求,进行新农村建设工作。同时,省、宣城市和我市建设设计部门,为新农村建设设计了一批不同类型、各种风格的新农村住宅方案,供广大农民选用。这些设计方案经济适用、造型新颖、布局紧凑、地方文化色彩浓郁、施工组织简便,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要求,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

村庄布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人为本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步骤,对新农村建设中各乡、镇、办事处的村庄布点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组织动员和支持引导农民自主投工投劳、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新型农民住宅

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在村庄布点规划中,强调政府主导作用,自始至终突出农民在规划中的主体地位,本着农民自愿和尊重民意的原则,发挥农民积极性,不搞大包大揽,增加农民对村庄布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现有村庄的区位、规模、条件进行规划建设,从当地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不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不盲目攀比。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村庄布局要体现两个要求,一是有利生产,符合合理的农业生产半径的要求;二是体现方便生活的要求,符合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习惯。

4、合理集取,节约用地。

村庄规模要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的配套。规划应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分布实施”的要求,实现土地的集约使用和耕地的占补平衡。

5、突出特色,弘扬个性。

充分考虑丘陵、山区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和历史文化、人文习俗、地方特征的要求,切实保护并弘扬村庄特色,防止千村一面。

6、适度超前,建设配套。

坚持近远期结合,按照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经济配置规模要求进行公共设施布局和市政设施配置;规划保留村庄应优化布局,加强配套完善,规划撤并村庄宜维持基本设施条件。

规划内容

此次规划涵盖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内容,包括现状概况分析、产业发展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等各项内容,是指导各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目标

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科学发展道路,使新农村的建设规划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与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交通道路等专项规划相配套,力求体现较为丰富的文化内涵,使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完美结合,主要规划目的有两项:

1、合理整治村庄,优化完善配套,提高人居环境。

2、保留原有风貌,保障生态建设,形成地方特色。

规划设计理念

新型农民住宅底层结构图

1、生活高质化 农村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即使是农村地区,其生产、生活、娱乐等生活方式不断高质化、城市化。

2、服务社会化

乡村城市化需要社会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高度的健全,并形成完善的网络体系,使整个城乡地区真正做到服务的社会化、网络化。

3、环境生态化

农村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维系着整个区域的生态平衡,其发展仍应以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保育为主,并充分体现其皖南山区农村的特色。

4、形象特色化

以提高农村地区生活水平、改善农村生活质量和人居环境为目的,村庄建设需要寻求适合农村的建设模式和居民生活习惯,追求农村风貌的高品质和特色化。

优秀新农村住宅设计方案选

小康居

美丽富饶的宁国,山青水秀,人杰地灵。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宁国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为了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方便日常的生产、生活,做如下设计。本方案占地面积为160m2,建筑面积152.3m2,上下两层,设客厅、厨房、餐厅、卫生间、卧室、储藏室及阳台,附属养殖用房2间。

本工程为砖混结构,外墙采用白色外墙乳胶漆,屋面为水青灰色瓦屋面。后院设有水井、沼气池,可连接厨房、卫生间;屋顶平台可放置太阳能热水器。本方案特点:白墙青瓦,延续徽派建筑的特点,室内布置合理,使用方便;构造简洁,结构简单,降低了工程造价;利用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科学环保。城市近郊农宅

本方案适合于城效结合部、农村主要集镇的新农村居民。考虑这些区域不同于山区,采取了联排式住宅,既节约用地,又节省造价,邻里相互照应方便,使邻里关系更加和睦,体现了新农村的新风尚。在平面设计上,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晒场在南面,人流主入口设在南面,直接进入客厅,家禽、家畜及农机车库出入口设在北面,避免了居室人畜混杂的污染。在底层平面设计上,可根据不同的人口组成及个人生活习惯,灵活布置一房间,它既可敞开作为客厅,又可隔成老年卧室,充分体现了新农村住宅的灵活性

和功能性;二层两卧室间未设计固定隔墙,住户可根据自己需求自由隔断。为方便使用,特设计了一阁楼层,它既能储藏日常不用的杂物间,又提供了更大的晾晒和夏夜家庭聚会纳凉场所。该平面功能合理,充分利用空间,布局紧凑,经济适用。在立面设计上,主要考虑这些区域农民生活逐步城市化,生活习惯和思想观念上都比较现代化。因此,在造型上更多地融合了现代元素(三色砖、玻璃瓦、线条等),但在屋顶上还是继承了传统的坡屋顶造型,更好地体现了传统与现代的结合,新颖大方、施工方便、造价经济,深受当地居民的喜欢。

第三篇: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附件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

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文明生态村的总体部署,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应遵循本导则。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条 村庄规划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立足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环境“脏、乱、差”;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防止自然灾害、注重村庄安全;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分步实施,防止大拆大建。

第四条 编制村庄规划,应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建制镇(乡)总体规划为依据,采用符合规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和地形图。

村庄规划远期到2020年,近期一般为3—5年,并与建制镇(乡)总体规划期限相协调。

第二章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

第五条 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过程,并协助做好规划相关工作。

空间上已经连为一体的多个行政村应统一规划。

第六条 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应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对村庄发展的建议。村庄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并向村民公示,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县级建设(规划)部门应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

村庄规划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第七条 规划成果完成后,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应在村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第八条 村民有义务对村庄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村庄规划实施的信息反馈制度,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章村庄规划的编制内容

第九条 村庄规划应包括村域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近期建设整治规划三部分。

第十条 村域规划

村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规划两个方面。

(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综合分析村庄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环境状况,明确村庄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一村一品”或“一村多品”的产业格局;提出村庄经济组织合作方式建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农民增收的措施;提出地方传统文化保护、义务素质教育、农民体育健身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合作医疗组织建设的目标和措施。

2.依据建制镇(乡)总体规划,预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趋势,确定村庄人口及建设用地规模,提出村域内村民居住点集中建设方案与措施。

3.划定村域范围内禁建、限建和适建区域。界定不同类型产业用地的范围,提出不同分区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和引导措施。

(二)基础设施规划

依据建制镇(乡)总体规划,在村域范围内确定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垃圾处理、能源供应、农田灌溉、雨水集蓄、防洪堤坝等基

础设施的选址及规模。

第十一条 村庄建设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村庄用地布局、基础设施规划、公共建筑安排、景观风貌规划、农宅规划设计五个方面。

(一)用地布局规划

确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基础设施、绿化等的空间布局,提出各类建筑的形式、体量、风格、高度、色彩及其他环境要求,满足指导建设或工程设计的深度。

生产建筑用地宜相对集中布置,合理确定养殖区域,积极倡导发展节约型、环保型、生态型农副产品加工和高科技产业,延长生产链条,促进产业集聚,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与居住生活用地保持必要的防护距离。

(二)公共建筑安排

1、确定村庄各类公共建筑(基层组织活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集贸设施等用房)的内容、规模、位置及空间组合形式。

2、除小学、幼儿园、集贸市场外,宜将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健身场所、信息服务站、露天剧场和农村超市等进行集中布置,形成村民活动中心。

(三)基础设施规划

落实村域基础设施规划,确定村庄内道路、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线路、供热燃气管道、有线广播电视、垃圾收集转运、公共厕所、锅炉房、燃气站、集中沼气池等设施的规模、位置和走向。

(四)景观风貌规划

1、村庄规划应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设控制要求,与周边山地、农田、水系等自然要素有机融合。

2、划定传统民居、文物古迹和革命纪念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提出保护利用措施。

3、新建建筑、小品、照明、指示牌、广告牌等实体设施的选型设计应与历史文脉、地方民俗、乡村特色相结合,统一规划、突出特色。街道两侧建筑体量应与街道宽度相适应。

(五)农宅规划设计

1、农宅规划应提出闲置宅基地整理方案,引导农民向居住小区集中,提倡建设单元式多层住宅。结合地方特色和村规民约,设计住宅组群空间布局,改善村民居住环境。

2、住宅建筑布置应满足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住宅建筑间距应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技术规定,不宜低于当地最低日照要求。提出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减少邻里纠纷。

第十二条 近期建设整治规划

(一)制定村庄近期建设和整治计划,确定项目内容,预测工程量及投资,提出时序安排和村庄整治行动计划表。

(二)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合理安排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健身场所、信息服务站、露天剧场和农村超市等的建筑形式和体量色彩,成为地方特色明显,高低错落有致,标志性的村民活动中心建筑群体。

(三)确定村庄道路交通疏导改造方案,打通断头路,拓宽狭窄街道,硬化主要路面和巷道,设置照明设施;结合道路改造,布置联村集中给水系统、雨污排水管沟,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因势利导排入自然坑塘;制定环卫措施,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和清运场所;利用不宜建设的小地块、道路、庭院、河岸、坑塘、山坡等进行绿化美化。

(四)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农用沼气;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建设生态庭院;提供节能、节地的新型健康住宅设计方案。

第十三条 建制镇(乡)总体规划中确定需要迁并的村庄,应单独编制村庄环境整治规划。

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应制定村庄近期改善容貌环境的具体方案,提出控制村庄发展、引导村庄迁并的对策措施。具体内容可以参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需要适当简化。

第四章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第十四条 村庄规划成果一般包括“5图1书1表”,即5张规划图纸、1个规划说明书和1个近期整治行动计划表。

第十五条 村庄规划图纸主要包括:

(一)村域规划图(含区位图),比例尺宜采用1:2000-1:5000;

(二)村庄建设现状图,比例尺宜采用1:500-1:2000;

(三)村庄建设规划图,比例尺同村庄建设现状图;

(四)村庄工程规划图(含道路竖向及各类工程设施规划),比例尺同村庄建设现状图;

(五)村庄近期建设整治规划图(含建筑单体方案图),比例尺同村庄建设现状图。

第十六条 村庄规划说明书

主要内容包括:(1)概述;(2)村域规划;(3)村庄建设规划;(4)村庄近期建设整治规划;(5)规划实施对策建议。

规划说明书还应附有基础资料汇编、村民意见反馈、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 第十七条 村庄整治行动计划表

主要内容包括:近期村庄建设与整治的项目内容、建设时序、工程量、投资估算与来源。

第十八条 单独编制的村庄环境整治规划,一般包括“2图1书1表”,即2张规划图纸、1个规划说明书和1个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表。

(一)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的图纸主要包括:

1、村庄建设现状图,比例尺宜采用1:500-1:2000;

2、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图,比例尺同村庄建设现状图。

(二)村庄环境整治规划说明书

主要内容:(1)概述;(2)村庄环境整治目标和原则;(3)村庄环境整治具体方案;(4)村庄迁并引导措施;(5)规划实施对策建议。

规划说明书还应附有基础资料汇编、村民意见反馈、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

(三)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表

主要内容包括:村庄近期环境整治的项目内容、建设时序、工程量、投资估算与来源。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历史文化名村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村庄,规划成果可适当增加图纸。

第二十条 本导则由河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导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东海县新农村建设村庄绿化规划方案

(2007-2010年)

为了加快绿色生态东海建设进程,切实搞好社会新农村建设村庄绿化工作,根据《江苏省社会主义新农村造林绿化建设标准》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东海县新农村建设村庄绿化规划方案。

一、村庄绿化现状

近年来,我县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农民奔小康步伐为目标,以绿色生态东海建设为主线,大力实施速生丰产林建设、绿色通道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丘陵岗地植被恢复建设等重点工程,在造林绿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58.8万亩,森林覆盖率17.1%。全县24个乡镇(场)、1个开发区,378个行政村、1038个自然村,村庄总户数25.2万户,总人口102.21万人。现有村庄总面积25.8万亩,绿化总面积10.6万亩,绿化覆盖率40.2%,其中东部湖荡村118个,平均绿化覆盖率50.2%;中部平原村133个,平均绿化覆盖率36.8%;西部岗岭村127个,平均绿化覆盖率33.6%,全县低于35%绿化率、不达标的村庄 1

共有117个。全县现有村庄公共绿地153.3万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公共绿地1.49平方米。

总体而言,我县村庄绿化率比以前有了显著提高,但是,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绿化的质量和档次不高,造林树种单一,树种搭配和布局不科学,常绿及花果类树种偏少等问题,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绿色生态东海的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

二、村庄绿化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为准绳,深入贯彻县政府绿色东海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生态与经济双赢和保护与建设并举的绿化方针,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河道的绿色廊道建设,庭院和围庄林建设以及农民公园等公共绿地的建设,完善村庄绿地系统,推进村庄绿化美化进程,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整体协调,统一规划

村庄绿化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充分体现整体协调和统筹城乡一体化绿化的观念。要把村庄绿化规划纳入 2

县域的城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规划、乡镇的村庄布局规划等各层次的规划,村庄绿化的布局、绿化用地安排等要与各部门的专项规划进行整体协调。在编制村庄规划时,要对道路、居住区等各种绿地类型进行总体布局,统一规划。

2、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要根据各地自然环境和经济水平对村庄划分类型,在规划时对绿化提出相应的要求。同时,道路、河道、庭院等也要根据其不同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规划。在规划时,要立足实际,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要选择重点地段作为突破口先行绿化美化,再向一般地段推进。

3、生态优先,兼顾双赢

要以改善村庄的生态环境作为规划第一目标,优先考虑绿化的生态效益,树种选择要以乔木为主,营造村庄森林生态系统。在确保生态目标的同时,合理配置树种,创造景观效益,把生态园林理念融入到村庄绿化规划中,发挥绿化的美化作用;要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隙地规划发展小果园、小花园、小药园、小竹园、小桑园等,发挥绿化的经济效益。

4、因地制宜,体现特色

规划要与当地的地形地貌、山川河流、人文景观相协调,针对不同村庄的气候、地形、建筑特点,采用多样化的绿地布局,决不千村同面;对路旁、宅旁、水旁和高地、凹地、平地等采取灵活多样绿化形式,不千篇一律。规划要自觉保护、发掘、继承和发展各地村庄的特色,充分展示乡村风貌。

5、合理分布,节约用地

绿化在村庄内的生产、生活区要合理分布,布置于整个村庄,形成布局均衡、富有层次的绿地系统。我县人多地少,因此,绿化建设用地要统一规划,节约用地。一些不适宜建筑和道路交通的较复杂的、破碎的地段要尽量利用,见缝插绿。

6、保护为先,改建结合

在村庄绿化规划过程中,要严格保护好风景林、古树名木、围村林、村边森林等原有绿化,在规划中要将其融入村庄绿化规划中。在绿化实施过程中,要改造与新建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绿地。在基础设施建设时,要做到绿化与建筑施工同步,避免绿化滞后的被动局面。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县村庄平均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6%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3平方米,村域主要路、堤、渠绿化率9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98%以上,宜林荒山、荒地绿化率95%以上,全县所有行政村绿化要全部达标(绿化覆盖率35%以上),20%的村庄依照村庄周边的高地、河流等自然地形兴建各具特色的农民公园,初步形成“点上绿化成园、线上绿化成荫、面上绿化成林、村周绿化成环”的景观效果。

1、村庄建成区 (1)绿化覆盖率

西部丘陵区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中东部平原区村庄中心村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包括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

(2)公共绿地

村庄中心村建成区范围内至少有一处不小于300m供居民休闲的公共绿地,村庄中心村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2、村域范围 (1)沟渠路堤绿化

2 5

村域范围的主要路、河、渠、堤的绿化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河堤绿化率100%,水库堤岸绿化率95%,一般沟渠绿化率90%以上。

(2)农田林网

村域范围的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8%以上,其中东部地区

一、二级林网90%以上,中部平原地区80%以上,西部丘陵岗地70%以上。

(3)宜林地绿化

村域范围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造林绿化率达到95%以上,坡度大于6度、二级以上提水,生态区位特别重要,生态环境特别脆弱的丘陵岗地必须恢复森林植被,造林绿化率95%以上。

(四)目标:

2007年:全县新增村庄绿化面积0.26万亩,村庄绿化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新增农民公共绿地21.46万平方米,农村人均公共绿地提高到1.7平方米,全县新增绿化达标村25个 ,有15个村兴建农民公园。

2008年:全县新增村庄绿化面积0.39万亩,村庄绿化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新增农民公共绿地40.88万平方

米,农村人均公共绿地提高到2.1平方米,全县新增绿达标村35个 ,有 20个村兴建农民公园。

2009年:全县新增村庄绿化面积0.442万亩,村庄绿化覆盖率提高1.7个百分点,新增农民公共绿地51.1万平方米,农村人均公共绿地提高到2.6平方米,全县新增绿达标村32个 ,有25个村兴建农民公园。

2010年:全县新增村庄绿化面积0.416万亩,村庄绿化覆盖率提高1.6个百分点,新增农民公共绿地40.8万平方米,农村人均公共绿地提高到3平方米,全县新增绿达标村25个 ,有15个村兴建农民公园。

三、规划内容及要求

(一)类型划分。

1、村庄类型

根据村庄所在地形地势的不同,村庄类型分为西部丘陵区村庄、中部平原区村庄、东部湖荡洼地村庄三种。位于不同区域的村庄在规划绿地的比例上有不同的要求。

2、绿地与绿化类型

村庄绿化的绿地类型,一般参照城市绿地的分类方法。在中心村庄建成区范围内,根据绿地的主要功能分类,绿地类型有:

(1)公共绿地: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的绿地。在村庄绿化中,主要是指村庄建成区内为全村居民服务的小公园、小游园绿地、休闲绿地、广场绿地等。

(2)生产绿地:指村庄建成区内,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3)防护绿地:指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村庄绿化中主要指建成区范围的围村林、河渠堤绿地等。

(4)附属绿地:在村庄绿化中,主要指庭院绿地、工业绿地(工厂内的绿地)、道路绿地等。

(5)其他绿地:指除以上绿地类型外,在村庄建成区内对环境改善和居民生产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其它绿地。包括风景林地、生产果品的经济林等。

在村庄的建成区外,村域范围内,还有下列绿化类型: (1)沟渠路堤绿化:指村域范围内,村庄建成区外的道路、河流、大型沟渠、海堤的绿化。

(2)农田林网:指村域范围内,村庄建成区外农田的绿化。

(3)宜林地绿化:村域范围内所有宜林地荒山、荒地、荒滩以及坡度大于6度二级以上提水的生态环境特别重要的宜林地。

(二)村庄绿化规划。

1、村庄绿化设计 (1)丘陵区绿化

丘陵区村要充分利用地形起伏的条件,依山就势布置造绿,形成多层次的绿化空间,力求自然。村庄周围原有的自然景观林要严格加以保护,在规划时要充分利用好岭地林业资源这一背景,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在布局上可采用不规则的分布,绿地类型主要选择庭院绿地、道路绿化和自然景观绿化等。

(2)平原村绿化

平原村要与广阔的田野这一基本地形特征结合起来,在布局上可以规则式为主,可采用网状、环状、放射状、散点状、大块集中等多种绿地布局方式。绿化类型选择要多样化,不仅要设计公共绿地、庭院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化,而

且要对河渠堤绿化、农田林网等进行配置,形成以村庄建成区绿地系统为基础,道路绿化、农田林网为辐射的村庄森林植被生态系统。

(3)湖荡村绿化

湖荡低洼地带的村要将村庄绿化置于整个防护林体系之中,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绿化树种选择要按照防护要求,选择抗风、耐盐碱、耐水湿的品种;绿地类型选择主要侧重于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和林带林网。

2、村庄绿化规划的内容

(1)公共绿地

村庄中的公共绿地以为广大村民提供休闲游玩场所为主要目标,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原则。在功能上,以儿童游戏、青少年文化娱乐、老年游憩为主。园林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大于70%。村庄中建设多个公园时,应尽量均匀分布。

(2)庭院绿地

庭院绿地是附属绿地中的一类。庭院绿地的范围主要是房前、屋后、宅旁。庭院绿化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①观赏型

此类型适宜于面积特别狭小的庭院。以栽种花卉为主,间种几株乔木,花卉可选取高、中、矮种类搭配。

②休闲型

此类型适合绿化用地面积较大的庭院。选择的树种应主要考虑景观生态效益,兼顾经济效益。此类型以选择高大乔木为主,灌木为辅。

③经济型

绿化用地面积较大的庭院还可结合绿化栽植果树,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经济型既可是多种果树混种的混杂型,又可采用单种一种果树的单一型。

以上是庭院绿化的基本模式,在绿化过程中,可对上述基本模式进行组合,形成新的混合模式。

(3)生产绿地

生产绿地要根据各种圃地建设要求和苗木需求进行建设,做好规划,保证整齐美观。

(4)工业绿地

工业绿地建设既要满足生态功能,又要注重景观效果,创造美丽的工作环境。

在生态功能方面应根据厂区的不同性质,对绿化有不同的要求:

①有害气体较多的工厂内外的树木种植应以疏为主,或用矮灌木、草坪等进行绿化,以利于有害气体迅速扩散和稀释。

②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工厂内,为满足安全和消防要求,宜选择有防火作用的乔灌木,避免选用含油脂和易燃树木。

③噪声较大的工厂周围宜选用树冠矮、分枝低、树叶茂密的灌木与乔木,形成疏松的树群或数行狭窄的林带,以减少噪声的强度。

④对防尘要求比较高的工厂,要发挥绿化减少灰尘的优势,选择枝叶稠密、叶面粗糙、生长健壮、吸尘能力强的树种。

(5)道路绿化 ①配置模式

根据道路的宽度以及村庄的经济条件,道路绿化可采用以下三种模式:

一板二带型 该类型是最基本的道路绿化模式,适合宽度较小的道路。在一条车行道的两侧栽植行道树,每侧可栽一行或两行。为节约用地,栽植两行时,建议采用“品”字形布置。

二板三带型 即在道路中间栽植中间分车绿带,在两侧分别栽植两行行道树。

三板四带型 适合于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在机动车道与两侧非机动车道设置两侧分车绿地,在道路外缘设行道树。

②树种选择

道路绿地的树种配置应以乔木为主,乔灌草结合,以求更完美的生态功能。行道树应选择干型好、生长快、耐瘠薄、抗污性强、病虫害少的树种,如杂交马褂木、落羽杉、榉树等。在宽阔的道路上可选用树干挺拔、冠大的树种,如

35、351杨、895杨;在较窄的道路则应选用冠小的树种;在高压线下选用干矮、树枝展开的树种,如国槐、黄金柳等;在交*口和道路转变处,在10m以上的空隙内不宜种植乔木或高度超过0.7m的灌木。(详见附件一绿化参考树种)

(6)农田林网

农田林网应以自然走向的路、河、渠两侧绿化为骨架,在此基础上,根据网格面积的要求,考虑是否新营造林带。新造林带应与主要害风方向垂直。主林带应在两行以上,副林带可根据用地情况确定,尽量多行。用作果园、种植园的防护林,应采用紧密结构,一般林带可采用疏透或通风结构。

农田林网的树种应选择树体高大、树干通直、分枝少、适应性强为原则,树种要多样性,一个村庄内同一个主栽树木品种数量一般不超过50%。树种配置的模式主要有:

①单一乔木型 林带以单一的抗风力强的乔木构成。 ②多乔混交型 林带以抗风能力强的乔木为骨干树种,再配以其他树种。可有针阔混交、常绿与阔叶混交等多种形式。

③乔灌草组合型 该型即乔、灌、草之间有机结合,组成复合林带。该类型中最理想的是乔灌草复合型,上层以常绿树种与落叶或针叶树种形成混交林,中层点缀观赏灌木,下层种植具观赏、改土功能的草本植物,形成多功能复层防护林群落。

(7)河、渠、堤绿化

河、渠、堤绿化应根据绿化地段的水位高低、水质情况选择陆生、湿生、水生的植物。植物的配置模式与农田林网的模式相同,为提高生态和景观效果,村庄建成区河、渠、堤提倡采用乔灌草组合式的绿化,建成区外河、渠、堤绿化多以乔木为主,易干旱缺水的西部岗岭地区河渠坡面上应选择耐干旱、乃瘠薄树种。

四、村庄绿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为加强对村庄绿化工作的领导,县里将成立村庄绿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村庄绿化工作顺利开展,针对村庄绿化工作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协调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各方齐抓共管、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考核细则,落实目标责任。一是制定考核细则,把村庄绿化工程列入三农考核内容,并成立由县农办、县林业局、县文明办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督导小组,具体来抓工程协调与督导,明确乡镇和村庄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二是实行领导包工程责任制,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与绿化村庄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化、量化工程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整合各类资源,确保资金投入。本着打造样板、树立典型、增强辐射带动力的目标,始终坚持以不增加农民负担为原则。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支农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二是县财政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村庄绿化。四是对适合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制定优惠政策,通过市场筹措建设资金。五是创新绿化方式,采取县直部门与绿化村庄结对帮扶搞绿化的方式,投入一部分人力、物力和财力,充分调动了绿化村庄群众的绿化热情,提高了村庄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五)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技术指导。特别是要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种苗质量技术标准的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森林重大病虫害的监控和防治等。加快推进全县百里苗木花卉长廊建设,力争每年引进8-10个花卉苗木新品种,改良2-4个本地乡土树种,为村庄绿化创造有利条件;适时开展村庄绿化讲座及造林培训班,组织林业技术干部集中培训,县和乡镇林业技术人员包干到小班,实行从规划、整地、苗木、栽植到检查验收一包到底,积极做好村庄绿化技术的服务工作和绿化质量的监督工作。

(五)建立激励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在村庄绿化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将实行季排名、年底评比等多项督导制度,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工程进度快、质量好的乡镇和

村庄优先安排项目经费,给予适当物资奖励;对工程速度滞后,质量差,不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施工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第五篇: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附件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

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文明生态村的总体部署,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应遵循本导则。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条 村庄规划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立足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环境“脏、乱、差”;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防止自然灾害、注重村庄安全;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分步实施,防止大拆大建。

第四条 编制村庄规划,应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建制镇(乡)总体规划为依据,采用符合规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和地形图。

村庄规划远期到2020年,近期一般为3—5年,并与建制镇(乡)总体规划期限相协调。

第二章 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

第五条 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过程,并协助做好规划相关工作。

空间上已经连为一体的多个行政村应统一规划。 第六条 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应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对村庄发展的建议。村庄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并向村民公示,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县级建设(规划)部门应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第七条 规划成果完成后,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应在村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第八条 村民有义务对村庄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村庄规划实施的信息反馈制度,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编制内容

第九条 村庄规划应包括村域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近期建设整治规划三部分。

第十条 村域规划

村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规划两个方面。

(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综合分析村庄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环境状况,明确村庄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一村一品”或“一村多品”的产业格局;提出村庄经济组织合作方式建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农民增收的措施;提出地方传统文化保护、义务素质教育、农民体育健身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合作医疗组织建设的目标和措施。

2.依据建制镇(乡)总体规划,预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趋势,确定村庄人口及建设用地规模,提出村域内村民居住点集中建设方案与措施。

3.划定村域范围内禁建、限建和适建区域。界定不同类型产业用地的范围,提出不同分区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和引导措施。

(二)基础设施规划

依据建制镇(乡)总体规划,在村域范围内确定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垃圾处理、能源供应、农田灌溉、雨水集蓄、防洪堤坝等基础设施的选址及规模。

第十一条 村庄建设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村庄用地布局、基础设施规划、公共建筑安排、景观风貌规划、农宅规划设计五个方面。

(一)用地布局规划

确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基础设施、绿化等的空间布局,提出各类建筑的形式、体量、风格、高度、色彩及其他环境要求,满足指导建设或工程设计的深度。

生产建筑用地宜相对集中布置,合理确定养殖区域,积极倡导发展节约型、环保型、生态型农副产品加工和高科技产业,延长生产链条,促进产业集聚,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与居住生活用地保持必要的防护距离。

(二)公共建筑安排

1、确定村庄各类公共建筑(基层组织活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集贸设施等用房)的内容、规模、位置及空间组合形式。

2、除小学、幼儿园、集贸市场外,宜将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健身场所、信息服务站、露天剧场和农村超市等进行集中布置,形成村民活动中心。

(三)基础设施规划

落实村域基础设施规划,确定村庄内道路、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线路、供热燃气管道、有线广播电视、垃圾收集转运、公共厕所、锅炉房、燃气站、集中沼气池等设施的规模、位置和走向。

(四)景观风貌规划

1、村庄规划应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设控制要求,与周边山地、农田、水系等自然要素有机融合。

2、划定传统民居、文物古迹和革命纪念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提出保护利用措施。

3、新建建筑、小品、照明、指示牌、广告牌等实体设施的选型设计应与历史文脉、地方民俗、乡村特色相结合,统一规划、突出特色。街道两侧建筑体量应与街道宽度相适应。

(五)农宅规划设计

1、农宅规划应提出闲置宅基地整理方案,引导农民向居住小区集中,提倡建设单元式多层住宅。结合地方特色和村规民约,设计住宅组群空间布局,改善村民居住环境。

2、住宅建筑布置应满足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住宅建筑间距应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技术规定,不宜低于当地最低日照要求。提出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减少邻里纠纷。

第十二条 近期建设整治规划

(一)制定村庄近期建设和整治计划,确定项目内容,预测工程量及投资,提出时序安排和村庄整治行动计划表。

(二)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合理安排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健身场所、信息服务站、露天剧场和农村超市等的建筑形式和体量色彩,成为地方特色明显,高低错落有致,标志性的村民活动中心建筑群体。

(三)确定村庄道路交通疏导改造方案,打通断头路,拓宽狭窄街道,硬化主要路面和巷道,设置照明设施;结合道路改造,布置联村集中给水系统、雨污排水管沟,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因势利导排入自然坑塘;制定环卫措施,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和清运场所;利用不宜建设的小地块、道路、庭院、河岸、坑塘、山坡等进行绿化美化。

(四)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农用沼气;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建设生态庭院;提供节能、节地的新型健康住宅设计方案。

第十三条 建制镇(乡)总体规划中确定需要迁并的村庄,应单独编制村庄环境整治规划。

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应制定村庄近期改善容貌环境的具体方案,提出控制村庄发展、引导村庄迁并的对策措施。具体内容可以参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需要适当简化。

第四章 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第十四条 村庄规划成果一般包括“5图1书1表”,即5张规划图纸、1个规划说明书和1个近期整治行动计划表。

第十五条 村庄规划图纸主要包括:

(一)村域规划图(含区位图),比例尺宜采用1:2000-1:5000;

(二)村庄建设现状图,比例尺宜采用1:500-1:2000;

(三)村庄建设规划图,比例尺同村庄建设现状图;

(四)村庄工程规划图(含道路竖向及各类工程设施规划),比例尺同村庄建设现状图;

(五)村庄近期建设整治规划图(含建筑单体方案图),比例尺同村庄建设现状图。

第十六条 村庄规划说明书

主要内容包括:(1)概述;(2)村域规划;(3)村庄建设规划;(4)村庄近期建设整治规划;(5)规划实施对策建议。

规划说明书还应附有基础资料汇编、村民意见反馈、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

第十七条 村庄整治行动计划表

主要内容包括:近期村庄建设与整治的项目内容、建设时序、工程量、投资估算与来源。

第十八条 单独编制的村庄环境整治规划,一般包括“2图1书1表”,即2张规划图纸、1个规划说明书和1个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表。

(一)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的图纸主要包括:

1、村庄建设现状图,比例尺宜采用1:500-1:2000;

2、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图,比例尺同村庄建设现状图。

(二)村庄环境整治规划说明书

主要内容:(1)概述;(2)村庄环境整治目标和原则;(3)村庄环境整治具体方案;(4)村庄迁并引导措施;(5)规划实施对策建议。

规划说明书还应附有基础资料汇编、村民意见反馈、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

(三)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表

主要内容包括:村庄近期环境整治的项目内容、建设时序、工程量、投资估算与来源。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历史文化名村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村庄,规划成果可适当增加图纸。

第二十条 本导则由河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导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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